數位身分證(New eID)發行報告與質詢:聚焦法律授權、招標程序與個資安全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9-25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新式數位身分證(New eID)召開專題報告與質詢,內政部徐國勇部長就其法律授權、招標程序及個資安全措施進行說明。會議核心圍繞在現行法律依據是否足夠、招標過程的透明性與潛在瑕疵、以及數位身分證可能帶來的資安風險、隱私疑慮與追蹤功能等爭議。多位立法委員提出質疑並建議政府應強化法規、資安防護及民眾溝通,內政部則強調現行法規已足夠,且將採取多重措施確保資安與個資保護。
討論事項一
邀請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就「新式數位身分證之法律授權,及其招標程序與個資安全維護之必要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新式數位身分證(New eID)的發行計畫,包括其法律授權基礎、招標程序的合規性與透明度,以及如何有效維護民眾個人資料安全和防範隱私洩漏。
- 核心關切點在於確保數位身分證在提升便利性的同時,能充分保障人民的隱私權、資訊自主權,並有效應對潛在的資安威脅與國家監控疑慮。
相關爭議
- 法律授權不足:多位委員質疑現行戶籍法、電子簽章法及個資法不足以規範New eID的擴充功能,應制定專法或大幅修法;內政部則認為現有法規已足夠,行政院亦持此立場。
- 招標程序瑕疵:委員質疑New eID招標過程存在瑕疵,如規格標未出即截標,並透過限制性招標給中央印製廠,且標書內容曾出現「追蹤機制」字眼,引發外界對透明度和公正性的疑慮。
- 個資追蹤與監控:民眾及人權團體擔憂New eID可能成為政府監控人民的工具,特別是RFID功能及標書中曾提及的「追蹤機制」;內政部澄清RFID感應距離短且有加密保護,所謂「追蹤」是針對晶片生產履歷,不會追蹤人民使用軌跡。
- 資安防護能量不足:有委員指出內政部資安部門人力僅4人、預算僅1,000多萬元,質疑其是否具備足夠能量應對全國2,300萬張晶片身分證的資安風險,並提及銓敘部個資外洩案例。
- 晶片來源與國安疑慮:委員關切New eID晶片採外購而非國內生產,恐增加跨國資安風險,且擔憂中國監控科技滲透;內政部回應會排除中國廠商參與,並要求晶片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 數位足跡與隱私洩漏:尤委員美女擔憂New eID的憑證驗證機制(OCSP)可能留下數位足跡,導致個人使用習慣被分析,建議改用不留足跡的CRL方式;內政部表示將研究,並強調內政部不會留下使用紀錄。
- 全面換發與自主選擇牴觸:江委員啟臣質疑,若New eID全面換發是強制性的,則與「自主選擇使用晶片功能」的說法牴觸,可能導致人民拒領並引發憲法爭議;內政部回應全面換發是必要的,但自然人憑證等功能可選擇停用。
立法委員發言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身分證結合手機後,恐增加駭客入侵風險。
- 擔憂數位身分證被視為eTag,成為國家監控人民的工具。
- 提醒銓敘部個資外洩事件,強調資安的重要性。
- 關切中資背景滲透政府採購,建議內政部帶頭尋求國際聯防應對中共威脅。
鄭秀玲 立法委員
- 呼籲政府應參考歐盟經驗,推動數位身分證前先訂定專法,並重視隱私影響評估和資安。
- 認為現行戶籍法和個資法對身分證使用範圍、條件及違法罰則規定不足,應優先修法。
- 建議政府進行小規模發行與測試,如同健保卡當年在澎湖的測試,以找出潛在問題。
- 擔憂集中式設計可能造成單點失效的資安風險,一旦被駭將殃及大量個資。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要求政府向民眾清楚說明New eID僅為「鑰匙」,而非儲存大量個資,且資料量比紙本少。
- 建議加強宣導New eID的防偽、防篡改機制,以及遺失掛失後的鎖卡功能,以消除民眾疑慮。
- 強調應讓人民安心,即使身分證遺失被冒用,政府也能第一時間查出並通知當事人。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戶籍法規範不足,要求應制定專法處理數位身分證相關的人權、個資與國安問題。
- 關切年長者對數位身分證理解落差,擔憂無法安全使用或資料外洩。
- 強調數位身分證綁定手機後,萬一個資外洩情況將很悽慘,認為政府應加強溝通降低民眾疑慮。
- 批評內政部對二代臺胞卡的監控疑慮與現行數位身分證的說法有雙重標準。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New eID資訊揭露比紙本少,且資訊保護更周全,具身分識別、線上處理及資訊自主功能。
- 強調資安是重要問題,支持內政部規劃「賞金獵人」計畫測試資安漏洞。
- 要求內政部加強宣導New eID僅是「鑰匙」,個人可自主決定是否介接其他服務,且內政部不會留存使用紀錄。
- 建議內政部盤點與New eID相關的戶籍法、電子簽章法、資通安全管理法、個資法等法規,並配合修法。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宣傳的New eID功能與部長口頭說明不符,恐散播假訊息,要求部長解釋清楚。
- 關切戶籍法第51條僅規定身分辨識,若New eID功能擴大,是否需修法以避免公務人員違法疑慮。
- 認為若New eID僅是將紙本數位化卻花費40億元,若功能擴大卻無法律授權,則屬本末倒置。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批評New eID招標程序有瑕疵,質疑規格標未出即限制性招標給中央印製廠,並曾有「追蹤機制」字眼。
- 指出內政部標書曾明確要求RFID晶片具「數位追蹤身分」功能,要求部長追究責任。
- 質疑內政部資安能量不足,僅4名資安人員和1,000多萬元預算,無法負擔全國2,300萬張卡片的安全維護。
- 強調資安漏洞是國安問題,提醒部長臺灣公部門常遭駭客攻擊,要求提出數位身分證資安特別計畫。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照片本身即為生物特徵,其蒐集、規格與使用應有法律明確規範,避免牴觸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
- 擔憂人臉辨識技術(如海康威視)與數位身分證結合,可能導致人民被追蹤而侵犯隱私。
- 建議內政部重新思考大法官解釋,盤點並檢討修正相關法規,確保在保障隱私前提下,國家能以合乎法制化方式進行人別識別。
- 呼籲防範中國監控科技入侵臺灣,並要求內政部儘速擬定具高度人別識別且符合隱私資安保障的方案。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切New eID晶片採外購而非國內生產的安全性問題,擔憂若有內鬼或技術外洩恐無法補救。
- 詢問New eID是否已考慮量子電腦攻擊的威脅,並要求達到「歐盟CCEAL5+」或「美國FIPS 140-3」等國際標準。
- 強調資安是國安,新式身分證的資安問題非常重要,不應躁進,便利性不必然等同於進步。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New eID已跳脫傳統身分證的「辨識」功能,具備擴充與介接能力,現行法律規範不足,應另立專法。
- 引述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強調人民對個資有決定權,若無法律配套,New eID恐牴觸憲法及相關釋憲意旨。
- 質疑New eID全面換發的強制性與「自主選擇」原則牴觸,可能導致人民拒領並引發憲法訴訟。
- 呼籲內政部作為法律人應更謹慎,備齊法律配套,確保權利義務清晰,避免未來發生問題時政府卸責,人民受害。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擔憂New eID的憑證驗證機制(OCSP)會留下「數位足跡」,導致個人隱私可能被推算或被駭客利用,建議改用CRL方式避免此問題。
- 認為現行個資法、電子簽章法及戶籍法皆不足以應對New eID帶來的隱私與資安風險,要求政府應有完整的法律配套。
- 呼籲部長讓資安專家參與,防堵數位足跡問題,並將法律規範完善,以應對未來中國駭客攻擊導致的個資外洩風險。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歸納委員們最擔憂的是資安及個人隱私被外部駭客攻擊或國家機器、不肖公務人員不當使用。
- 質疑戶籍法第51條、52條的法律授權是否足夠,因New eID功能已超越單純身分辨識。
- 強調New eID是強迫式全面換發,人民無選擇權,因此政府更應慎重處理法律授權及資安問題。
- 認為內政部現有資安維護能量(4位資安人員、1,000多萬元經費)顯然不足,應透過法律擴充組織、人力與經費。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部長 內政部
- New eID的發行依據戶籍法第52條、第59條及電子簽章法,並受個資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規範,現行法律授權已足夠。
- New eID招標程序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製卡工作採限制性招標委由中央印製廠,並排除大陸地區廠商。
- New eID卡面公開個資由11項減為5項,晶片內資料不多於紙本,採PC材質及高階防偽技術,晶片安全符合CC EAL4+及ICAO標準。
- 晶片內單一識別碼(UID)用於生產履歷管理,不會追蹤人民使用軌跡;晶片啟動隨機亂數序號,每次感應產生不同亂數,無法連結個人資訊。
- 晶片資料分區加密保護並設定讀取權限,服務機關需民眾輸入讀取碼或密碼方能讀取,輸入錯誤3次自動鎖卡。
- 規劃辦理「賞金獵人」競賽,透過駭客社群驗測強化資安防護能力。
- New eID使用時不會連回憑證中心,內政部不會留下任何紀錄,使用紀錄留存於服務機關,不會被監控。
- RFID功能採ISO 14443國際標準,感應距離數釐米內,加密區需密碼,不會主動發送訊息,無法被追蹤。
- 民眾可選擇停用或廢止自然人憑證功能,亦可不提供晶片讀取,可用戶口名簿或列印紙本證明辦理業務,不影響權益。
- New eID全面換發是必要的,但自然人憑證功能可選擇停用;遺失補發規費將盡力壓在250元。
林志憲 參事 國發會法制協調中心
- New eID是智慧政府服務基礎架構,採個資揭露最小化、隱私資料加密保護等做法,保護個人隱私與資訊自主。
- New eID晶片不儲存多於現行紙本身分證的資料,並依資料敏感程度分區儲存、加密。
- 各公務機關推動New eID應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並採取必要安全維護措施。
張春暉 參事 法務部
- 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需有法律規定或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戶籍法第59條已授權換發。
- 若New eID在執行過程中超出法律規定範圍或牽涉其他法律不足,則需考慮修法。
張琬宜 司長 內政部戶政司
- 標書中「追蹤機制」是中央印製廠參考國際標準規範,針對製卡過程的生產履歷管理,與晶片護照規範相同。
- 感應式讀卡距離僅數釐米,且有讀取碼限制,安全規範比eTag嚴格,無法追蹤行蹤。
- 資安設備規劃費用佔計畫經費5%。
鄧延達 總經理 中央印製廠
- 標書中的「追蹤機制」是草案用語,已修正,指的是晶片製作的生產履歷管理。
- New eID晶片採外購,國內外廠商皆可投標材料標案,購買後仍需經過驗證和「洗卡」檢驗。
嚴文常 副主任 內政部資訊中心
- 目前內政部資安組有4人,今年資安預算約1,000多萬元,希望未來能增加人員編制。
簡宏偉 處長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
- 大規模資安事件發生時,責任歸屬以資料的蒐集、保存機關為主,即內政部。
- New eID整合自然人憑證的部分,憑證是否有效是透過CRL(憑證廢止清冊)確認,不會留下紀錄,符合電子簽章法授權規範。
相關後續
- 內政部將研議委員提出的小規模發行測試建議,並加強New eID的宣傳與文宣,考慮在發放身分證時夾帶提示小紙條。
- 內政部將針對憑證驗證機制是否可全部採用CRL方式,以及現行法規罰則是否過輕等建議進行研議與處理。
- 內政部表示將持續爭取擴增資安部門人力與經費,並會同行政院資安處等單位,加強New eID資安防護能力。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6801
- 卷/期/冊
- 108/68/1
- 發布日期
- 2019-10-1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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