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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業務報告與質詢:核安、核廢、能源政策及輻射職安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9-2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聽取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能會)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核一廠除役進度、核廢料貯存困境(特別是乾式貯存設施爭議)、核四重啟可行性、輻射工作人員職安問題,以及原能會於非核家園政策中的角色與資訊溝通。多位立法委員對原能會的稽查成效、核廢處理進度及能源政策立場提出質疑,並要求原能會就相關議題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核心議題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的業務概況報告,涵蓋核能安全監督、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科技研發與創新及公眾溝通,並就委員提出的核一廠除役、核廢料貯存、核四重啟、輻射工作人員安全與能源政策等問題進行質詢。
  • 會議深入探討核能安全管制、核廢料處理的實際困境、輻射作業人員的健康風險與安全稽查措施,以及原能會作為核能主管機關在國家能源政策中的角色定位與資訊傳遞效能。

相關爭議

  • 核四重啟可行性:立法委員質疑核四在燃料棒數量、設備老舊及原廠團隊解散等情況下,重啟是否已無可能,且不符合安全標準;原能會主任委員表示現階段不符合安全標準,但學理上低功率重啟可能,並強調原能會職責在於核安管制而非能源政策。
  • 核廢料乾式貯存爭議: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因新北市政府未核發水保證明而延宕多年,導致除役進度受阻,委員質疑原能會督導不力,且核廢料處理場址難尋是台灣核能發展的根本困境。
  • 輻射工作人員職災認定與稽查:有公司發生多起員工罹患白血病案例,勞動部認定為職業病,但原能會初期稽查未發現超標或違規,引發委員對原能會稽查制度、頻率及與勞動部合作成效的質疑。
  • 核安演習的在地抗爭:恆春地區里長抗議核安演習範圍及獎勵金問題,委員擔憂地方政府及民眾無理要脅將挑戰公權力,影響演習成效,並呼籲修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以強化法規約束。
  • 原能會於能源政策的角色:多位委員質疑原能會在2025非核家園政策下,對於核能發電配比、核電廠延役或重啟等議題上,未能積極提出專業意見,態度過於消極,恐導致其邊緣化。
  • 日本福島核廢水資訊傳遞:委員質疑原能會對日本福島核廢水可能排入太平洋的澄清力道不足,未能有效遏止假訊息流傳,且在專業判斷上可能過於輕率,未能充分保障國人知情權。
  • 核電廠除役進度:委員批評核一廠除役進度緩慢,低放、高放廢棄物貯存場址均無著落,審計部報告亦指出進度延宕,質疑政府非核家園政策僅為口號,實質作為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四燃料棒外送後,現有燃料棒數量是否已無法支撐重啟,即使低功率運轉也僅是學理可能。
  • 關切核四燃料棒處置的巨額價差(81億購價降至20億),及後續經費由誰吸收。
  • 質疑核安演習僅疏散 3 公里,且發放禮券誘因不足,導致參與率低,收容空間亦明顯不足。
  • 指出輻射檢測公司違規查獲率過低,懷疑存在黑數,要求原能會加強第一線稽查,避免員工罹癌悲劇。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認為重啟核四是假議題,因核廢料處理問題無解,且無核能安全,地方政府也不同意放置核廢料。
  • 質疑 2035 年能源政策中核能佔 30% 的配比不切實際,台灣現有核電機組數量無法達成,也無條件再興建。
  • 批評核一乾式貯存槽因新北市政府不核發水保證明而延宕,導致燃料棒無法退出,除役進度受阻。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核一廠乾式貯存槽因新北市政府與台電公司對變更設計互不信任,導致水保執照延宕多年,核廢處理陷入僵局。
  • 悲觀看待台灣核廢料處理困境,因台灣缺乏廣大土地且無地方縣市願接受核廢料,呼籲原能會應向國人傳達此困難實況。
  • 質疑原能會資訊傳遞管道不足,臉書專頁名稱「輻務小站」辨識度低,且未能有效澄清「核廢料比香蕉安全」等不實資訊。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與勞動部對輻射檢驗公司員工罹患白血病是否為職業病的認定不一致,認為原能會稽查不確實。
  • 要求原能會檢討現行稽查制度,增加不預警現場檢查,並在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 強調核四目前不符安全標準,重啟將有安全之虞,駁斥其為「新車」的說法,認為是「拼裝車、火燒車、泡水車」。
  • 指出核一廠除役面臨燃料棒退不出、貯存場址無著落等問題,導致除役期程延宕且成本高昂。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原能會舉辦「環保、生活、酷科學」科普展的成效,認為有助於提升民眾對原子能科技的正確知識。
  • 關切弘霖工程檢驗公司員工罹患白血病案件,認同患病比例不尋常,要求原能會加強移動式放射線照相檢驗的輻射安全管制。
  • 支持原能會訂定輻射工作人員聘僱契約約定事項,並建議提供勞工申訴管道,加強與勞動部、衛福部合作整合追蹤網絡。
  • 建議原能會對發生職業傷害的公司發出警示,通知國營事業等廠商,避免繼續委託業務。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質疑恆春鎮里長對核災演習的抗爭是無理要脅,挑戰公權力,認為專業上分時分區分級疏散演習是有效的。
  • 呼籲修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納入罰則以遏阻不配合演習的行為,並強化救災效能與緊急應變能力。
  • 批評原能會對日本福島核廢水可能排入太平洋的澄清力道不足,未能有效運用臺日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要求日方提供透明資訊。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身為核能主管機關,不應置身於國家能源政策之外,應基於專業提出意見與規劃。
  • 認為 2025 非核家園條文已拿掉,原能會應對核一、核二、核三是否延役及核四重啟等議題進行研究與規劃,而非消極配合。
  • 批評核一乾式貯存槽因台電未按圖施工導致水保問題,原能會應有明確態度,積極督促解決僵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非核家園政策是「玩假的」,核一除役因乾式貯存槽未完成而延宕,低放、高放廢棄物貯存場址均無著落。
  • 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出核廢料中期暫存設施計畫進度嚴重延宕,批評原能會作為非核家園推動小組成員卻無實質作為。
  • 強調「停機不等於除役」,要求原能會積極處理核廢料問題,否則將對其預算有意見。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強調原能會作為核安最高指導單位,不應將責任推給台電,應在事前提供具體指導建議。
  • 對輻射檢驗師罹癌死亡事件表示痛心,要求原能會承擔輻安職責,與勞動部合作追蹤罹癌死亡率,並提供第一線檢驗師具體安全指引。
  • 要求原能會與勞動部在一個月內提出詳細的檢討報告,說明如何避免檢驗師因輻射導致罹癌或死亡的悲劇。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以職業醫學專業指出白血病發生率低,一間公司多人罹病具「聚落效應」,科學上明確與職業相關,不應懷疑。
  • 點出原能會組織限制,缺乏進場查核合法性且人力編制不足,稽查人員僅看紀錄簿而非實際作業,導致稽查成效不彰。
  • 建議原能會開設訓練班,落實稽查,並與勞動部職安署全力配合,共同解決人力與資源不足的問題。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肯定核一廠如期除役且台灣未缺電,但質疑民間人士以他國地震頻率低為由主張核電廠延役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 建議原能會應以加州等地震頻繁地區為例進行客觀類比,並隨時掌握台灣地震變化,啟動監督機制,公開應變資訊。
  • 呼籲原能會應回應國際社會對非核亞洲論壇等議題的關切,加強與國際的溝通與交流。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詢問原能會主委對總統候選人重啟核四政見的態度,強調「安全無虞、全民同意」的前提。
  • 質疑核四現階段不符安全需求,並詢問若未來政府要求重啟核四,主委是否會辭職或提供補強建議。
  • 期待原能會作為核安最高指導單位,應預作準備,提供未來執政者關於核四重啟的方案與專業評估。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蘭嶼 10 萬桶低階核廢料遷移及補償金的處理進度。
  • 書面質詢原能會對台電公司罰鍰遭撤銷的訴訟進度,以及台電公司蘭嶼核廢料桶重裝作業的推動進度。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原能會對放射線照相檢驗業者不預警稽查流於形式,未能有效遏阻不肖業者。
  • 書面質詢原能會對核電廠承攬商游離輻射從業人員健康追蹤管理不足,呼籲與勞動部全面橫向勾稽原始資料。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恆春核安演習抗議事件,指出原能會與民眾對核災疏散應變方式認知差異,建議加強防災訊息宣導。
  • 書面建議原能會將地震、海嘯等複合型災害納入核安演習劇本,演練道路毀損、警消能量受損時的民眾因應方式。

相關人員回應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原能會施政主軸為「核安守護」及「核廢處理」,未來將加強嚴格監督輻安與核安、強化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推動科技研發與創新及擴大公眾參與溝通。
  • 說明核一廠已核發除役許可,核二、核三廠安全監督持續進行,並擴大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範圍。
  • 坦承核一廠乾式貯存槽因新北市政府不核發水保證明而卡關,但強調乾貯設施已核發許可證,且台電認為變更設計更安全。
  • 回應核四重啟議題時,表示現階段核四狀況不符合安全需求及標準,但學理上低功率重啟是可能的,並重申原能會職責在於核安管制。
  • 承認台灣核廢料處理場址難尋,且 2035 年核能佔 30% 的能源配比「非常不容易」甚至「不可能」達成。
  • 針對輻射檢驗師罹癌事件,承諾將加強現場不預警稽查、降低輻射源強度,並與勞動部職安署密切合作,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說明原能會透過科普展進行原子能科技教育,未來將擴大辦理,以提升民眾對核能的正確認知。
  • 表示日本福島核廢水排海是目前唯一出路,但需達安全年限,並承諾與日方合作獲取第一手透明資訊。
  • 強調原能會人力不足,且職安署對輻射防護不熟悉,將開設訓練班培育相關人員,並與職安署加強配合。
  • 表示若未來政府要求重啟核四,基於核安考量,自己可能會辭職。

張欣 核管處處長

  • 說明若有重啟核四議題,台電公司需全面盤點檢視,解決設備老舊、原廠團隊解散等困難。
  • 強調原能會的核安標準一致,必須所有測試符合安全要求,才能核發運轉執照。

相關後續

  • 原能會主任委員謝曉星承諾,針對輻射檢驗公司員工罹癌病逝事件,將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與因應的專案報告。
  • 主席高金素梅要求原能會就核一廠、核二廠及核三廠的除役問題,以及原能會在行政院會中針對非核家園推動小組的立場與建議,提出書面報告,並將於審查預算時檢視。
  • 主席建議原能會與勞動部召開聯席會議,共同討論輻射工作人員安全議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相關資訊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之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盡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86901
卷/期/冊
108/69/1
發布日期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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