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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NCC業務概況、5G釋照與媒體監理報告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9-23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會議,主要聽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業務概況及台灣第五代行動通訊(5G)推動及釋照情況。會議聚焦於5G頻譜釋照規劃、企業專網爭議、媒體假新聞處理及偏鄉數位落差等議題。委員們對5G釋照時程、底價合理性、子法完備性、華為設備疑慮、以及媒體公平性與監督力道提出質疑與建議。最終,委員會同意備查NCC的預算解凍報告,並通過兩項臨時提案,要求NCC加速完成5G相關配套子法並送立法院備查,同時確保垂直產業頻率使用之公平性。

討論事項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務概況及台灣第五代行動通訊(5G)推動及釋照情況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涵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寬頻基礎環境建構、廣電產業健全、偏鄉離島關照、通訊傳播秩序維護及匯流法制建構等五大面向的施政成果;並針對台灣5G行動通訊的推動進度、頻譜釋照規劃、配套子法修正與垂直應用場域策略進行專題說明。
  • 核心問題聚焦於5G釋照的時程、底價合理性、對電信產業及消費者的影響、企業專網的規劃與公平性、以及如何確保資訊安全、媒體公平性及偏鄉通訊平權。

相關爭議

  • 5G專網專頻議題:行政院科技會報、經濟部工業局與NCC對於是否開放企業專網專頻、其必要性及頻譜來源(免費或競標)存在不同看法,NCC擔憂對既有頻譜使用者造成干擾,並建議實驗先行。
  • 5G頻譜釋照底價爭議:NCC將5G頻譜底價從最初的150億元提高至300億元,外界質疑是否為平衡國家預算,並擔憂高昂標金恐轉嫁至消費者,儘管NCC解釋是參考國際評估及執照使用年限延長。
  • 5G相關子法完備性:立委質疑在數十項《電信管理法》相關子法尚未完備前,倉促進行5G釋照,可能導致業者權利義務不明確及市場混亂。
  • 華為設備與國安疑慮:立委關切台灣5G設備中是否存在華為或中國系統,以及如何有效禁止,NCC雖表示會嚴格管控,但立委質疑其執行成效及潛在的國安風險。
  • 假新聞處理與媒體監理:立委批評NCC對假新聞裁處時程過長,缺乏明確時間限制,且處分結果被質疑針對特定媒體,要求NCC強化媒體自律、事實查證與公平原則,並制定更明確的裁處與更正比例原則。
  • 偏鄉5G網路建設:立委擔憂電信業者可能優先投資人口密集區,導致偏鄉數位落差加劇,要求NCC確保5G服務普及至偏鄉,並在招標文件中納入相關建設義務與配套措施。
  • 有線電視分級付費延宕:立委不滿有線電視分級付費政策一再延宕,從2020年延至2021年,要求NCC信守承諾,加速配套措施完成。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於5G專網專頻的立場,認為NCC報告不贊成但政府單位卻支持。
  • 關切NCC針對新聞頻道報導公平性的統計報告,認為部分媒體對特定政治人物報導比例懸殊,要求NCC加速完成事實查證與公平原則處理要點。
  • 擔憂5G釋照底價300億元過高,恐轉嫁消費者,造成壟斷。
  • 提醒NCC應密切關注6G發展,避免台灣在5G投入大量資源後,卻因國際技術跳躍而落後。
  • 強調NCC應避免少數業者得標造成壟斷,損害消費者權益。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NCC確保臺鐵北迴線及蘇花改路段的行動訊號在年底前完全落實,避免數位落差。
  • 提醒NCC在5G釋照中應提供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並應對基地台設置抗爭問題及早宣導。
  • 強調NCC應確保5G寬頻服務落實於偏鄉,並要求廠商得標後在合約中訂定普及率目標。
  • 關切中國OTT平台大舉登台問題,要求NCC積極納管,並建議提升至行政院層級統籌協調。
  • 不滿有線電視分級付費政策一再延宕,要求NCC不要再失信於民。
  • 批評NCC對假新聞處理缺乏魄力,是「沒有牙齒的老虎」,要求NCC積極執行監督職責。
  • 關切新聞頻道商業糾紛導致斷訊問題,要求NCC確保不再發生。
  • 要求NCC加速推動黨政軍條款修正案,並清查無線電視台主管兼任有線電視台主管的壟斷情形。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加快5G釋照及商轉腳步,並加速完成《電信管理法》相關子法及行政作業。
  • 質疑業者4G資金未回收,對5G投資意願可能低落,但NCC應確保廠商積極投標。
  • 關切5G共頻共網對消費者權益的影響,要求NCC明確規範,保障消費者權益。
  • 提醒NCC應謹慎處理企業專網議題,因頻譜屬稀有資源,若無償使用須有公益性目的。
  • 建議NCC若開放專網應考慮向高頻段發展,並要求業者先進行實驗評估可行性。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關切3.7GHz至3.8GHz頻段是否開放為5G專網頻譜,提醒恐影響衛星頻道收視戶權益。
  • 強調頻譜是國家資源,NCC應善用並為人民把關,反對以「實驗」之名行「圖利」之實,要求實驗應具公益性、短期且有期限。
  • 指出全球5G分為中國與歐美兩大系統,要求NCC盤點現有頻譜設備,確保台灣站在歐美民主國家這邊,禁用華為系統,避免未來無法與國際接軌。
  • 質疑NCC對社區大樓垂直網路中使用華為系統的監管能力,擔憂資安漏洞。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要求NCC應將華為技術或專利納入禁用範圍,以維護國家安全,並將此納入系統建設計畫審查考量。
  • 批評NCC處理假新聞反應時間過長,裁處時程沒有限制,要求NCC自行訂定裁處時限。
  • 建議修法要求假新聞更正應符合比例原則,並授權NCC訂定具體標準。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建築物電信設備審驗時間過長,造成民眾困擾,要求NCC簡化流程、縮短等待時間。
  • 肯定NCC改善東部鐵路行動訊號的努力,但要求持續改善,達到比照西部高鐵的品質。
  • 關切偏鄉數位落差問題,要求NCC透過國家級資源分配和前瞻基礎建設改善偏鄉網路,並加強與地方溝通基地台設置疑慮。
  • 建議NCC擴大媒體識讀教育活動,特別針對銀髮族群,並運用多元媒體管道加強宣導,提升公民辨識假新聞的能力。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NCC代理主委的任命是否規避立法程序,並關切其能否抵抗上級壓力,維持獨立機關職權。
  • 擔憂推動5G可能導致4G通話品質和網路連線變差,要求NCC公布數據並督促電信公司改善,保障用戶權益。
  • 要求NCC協處亞太電信取消與台灣大哥大共網服務後,用戶通話品質受影響且解約困難的問題。
  • 質疑NCC對電視新聞「假新聞」的處罰對象集中於特定媒體(中天),擔憂其公平性與行政中立性,認為有針對性開刀之嫌。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質疑5G頻譜底價從150億元提高至300億元,是否會將成本轉嫁消費者,並要求NCC提供國際評估報告。
  • 質疑行政院長是否干預NCC定價決策。
  • 詢問NCC針對5G新創產業的配套措施,要求提供完整報告。
  • 要求NCC證明提高標金後,成本不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5G頻譜底價300億元恐導致決標金額過高,業者為獲利將成本轉嫁消費者,要求NCC說明因應措施。
  • 擔憂5G商業模式集中於人口密集區,加劇偏鄉數位落差,要求NCC在招標文件中納入全國通訊平權的規範與要求,並於1週內提供書面資料。
  • 強調政府透過釋照收入應落實通信平權,彌補城鄉差距,鼓勵年輕人返鄉。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詢問台灣5G釋照是否將同時釋出中頻與高頻頻率,並關切iPhone 11未支援5G是否影響5G推動期程。
  • 擔憂5G基地台建設密度高,可能遭遇地方阻力,導致期程不樂觀,要求NCC說明因應措施。
  • 強調應嚴格把關5G資訊安全,防範中國在5G技術上的野心,避免國家資安受損。
  • 關切政府考慮開放3.7GHz至3.8GHz頻寬作為5G專網頻譜的訊息,並質疑NCC與經濟部立場不同調,要求審慎評估,兼顧5G電信市場公平性與資安。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加速5G釋照的理由與前主委說法完全不同,要求說明加速原因。
  • 關切業者是否已準備好迎接5G,並質疑5G釋照的覆蓋率及基地台數量門檻過低,恐導致民眾初期使用體驗不佳。
  • 建議NCC應將5G基地台門檻拉高,避免重蹈4G覆蓋率不足的覆轍,保障使用者權益。
  • 要求NCC說明如何將5G與經濟部推動的AI、車聯網、物聯網等垂直產業進行整合,避免重蹈WiMAX失敗經驗。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質疑NCC代理主委任命的合法性與時限,認為有規避立法程序之嫌。
  • 批評台灣媒體亂象,過度報導負面新聞,缺乏事實查證,導致社會混亂,要求NCC加強監理。
  • 質疑NCC對媒體的處罰是否針對特定媒體,強調應行政中立,不受政治力干預。
  • 批評電視台重複播放舊電影及廣告過長問題,要求NCC關注新播率及節目品質。

童惠珍 立法委員

  • 質疑5G釋照時程縮短,遠比4G案倉促,且在近50個子法尚未完備下急於釋照,擔憂影響系統穩定性、業者配合度及釋照目的性。
  • 質疑5G頻譜底價從150億元提高至400億元(最終300億元),認為在共頻共建下,業者成本應下降,質疑是否為平衡預算而強迫業者買單。
  • 擔憂企業專網規劃不明確,恐影響電信業者競標意願及服務,要求行政院跨部會應有共識再處理。

鄭秀玲 立法委員

  • 要求NCC提供4G釋照收入的使用報告,並建議5G釋照收入應多分配給研發單位而非法人單位,以提升技術。
  • 關切5G應用於智慧醫療、智慧家庭等領域的資安問題,要求NCC說明資安準備工作,包括人才與防護機制。
  • 質疑NCC對頻譜標金收入的運用沒有建議權,要求NCC多爭取將部分標金用於電信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代理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表示5G專網專頻議題仍在行政院協調中,NCC立場為需需求明確且經實驗後再考量,並建議高頻段。
  • 說明NCC對新聞頻道報導公平性有持續監管,並已制定事實查證與公平原則處理要點草案,將加速行政程序。
  • 解釋5G釋照底價300億元是委託國際團隊評估,參考國際標竿,並考量執照使用年限延長至20年,認為是合理價格。
  • 表示5G釋照預計在12月底或明年1月初完成競標,並認為不會產生流標。
  • 指出《電信管理法》已放寬共網共頻,未來業者可透過合作避免壟斷。
  • 說明5G發展迅速,全球已有多國釋照商用,台灣加速是因應國際趨勢,並非行政院命令。
  • 澄清5G初期應用以企業對企業(B2B)為主,終端消費者相對較少,與4G商業模式不同。
  • 回應5G基地台建設,初期可利用4G基礎,未來會較密集,公共設施釋出空間是關鍵。
  • 強調NCC作為獨立合議制機關,所有決定均依合議制,不受上級壓力干預。
  • 承諾會全面清查無線電視台主管兼任有線電視台主管的問題,並要求頻道業者注意新播率。

蔡志宏 執行秘書 行政院科技會報

  • 說明推動5G專網是既定計畫,但頻譜需求待釐清,部分需求可能需要專網專頻。
  • 表示3.7GHz、3.8GHz頻譜的跨部會討論重點是了解對既有衛星使用者的干擾及防護可能性,目前正進行技術和量測實驗。
  • 說明5G行動計畫中新創部分委請國發會主責,並將協同各部會彙整報告提供委員。
  • 解釋公部門專網因具公益性質,不會採用競標方式提供。

楊志清 副局長 經濟部工業局

  • 認為國外實證中,專網專頻對產業界有幫助,應予考慮。

吳娟 副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內容事務處

  • 說明事實查證與公平原則處理要點草案已通過委員會議,將進入行政程序,預計下個月完成。
  • 解釋無線電視台主管兼任有線電視台主管目前法律未明文禁止,但會要求頻道專業自主獨立,並進行行政指導。
  • 說明NCC對重播率無明文規定,但在評鑑換照時會要求新播率,並針對指定時段本國節目有一定比例要求。
  • 說明媒體識讀教育針對銀髮族有補助社區廣播業者辦理宣導,並規劃10場事實查證及假新聞專業訓練。

蔡國棟 副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臺事業處

  • 說明5G釋照申請已開始,業者會購買標書並於10月正式投件,押標金為10億元。
  • 回應亞太電信共網問題,表示已督促業者增設基地台,並將持續協處消費者保護問題。
  • 說明偏鄉數位落差改善透過前瞻計畫經費補助,並有頻率使用費減免等誘因,預計108至109年約有4億補助。

黃文哲 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處

  • 說明5G共網已在研議中,原則上允許共網,將來會在管理辦法中做限制。
  • 表示共頻部分目前仍在政策考量中,將在符合競爭與消費者保護前提下陸續公布。
  • 說明5G釋照依《電信法》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進行,已將《電信管理法》精神納入,確保業者權利義務明確。
  • 指出《電信管理法》有49項法規命令,其中約16項為實質法規命令,需送立法院備查。

陳崇樹 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資源處

  • 說明實驗性PoC可持續進行,商業性PoB目前期限為半年,必要時可延長1次至1年。

羅金賢 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處

  • 說明4G目前禁止使用大陸廠牌設備,5G將延續此政策,並在系統建置申請時嚴格審查。
  • 回應立委對華為設備的疑慮,表示在審查業者建設時會嚴格控管,公務機關也嚴禁使用大陸手機。
  • 說明建築物電信設備審驗流程,文件齊備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14個工作天內完成審驗,會嚴格要求委外機構配合時程。
  • 回應5G基地台建設,表示最低涵蓋率及數量僅為開台門檻,業者實際建設數量會遠超此數。
  • 說明5G釋照要求業者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並在系統審驗時特別要求資安達到NCC標準。
  • 表示本會電信技術中心有人力可提供資安技術支援。

溫俊瑜 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北區處

  • 說明NCC已委託民視製作電磁波安全宣導節目,並將在原民台播出,以加強與民眾溝通基地台設置疑慮。
  • 說明桃園市政府已表示路燈燈桿可作為5G基地台載體,並將訂定規範與收費標準,鼓勵業者附掛。

蔡炳煌 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 說明4G釋照底價為359億元,決標1186.5億元;5G底價為300億元。
  • 表示5G頻譜底價是委託國際單位Plum研究評估,期中報告已出爐,會提供給委員。
  • 說明5G釋照要求的高速基地台必須符合5G技術規範。

陳勁欣 主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計室

  • 說明5G頻譜底價從150億元提高到400億元(最終300億元)是參考國際價格及經討論後的結果。

陳瓊華 副處長 國家發展委員會產業發展處

  • 說明國發會透過亞洲矽谷平台協調各部會,推動5G應用實驗場域與示範服務。

羅達生 處長 經濟部技術處

  • 說明經濟部在5G發展自主技術,利用場域驗證技術與產品可行性,例如北流、智慧工廠等已有規劃試運行。

相關後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的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報告案(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七案)均同意備查,並提報院會。
  • 通過臨時提案1號,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12月底前,儘速完成5G相關配套子法修正並送立法院備查,始得完成釋照程序。
  • 通過臨時提案2號,要求交通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垂直產業之頻率使用需求,採取與電信業者相同競標之方式與標準釋出,不得有差別之處理原則,並應優先鼓勵並媒合透過產業跨業合作方式滿足產業發展需求。

原始資料

公報
1086901
卷/期/冊
108/69/1
發布日期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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