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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專機免稅菸案調查與究責:交通委員會聚焦華航、華膳與國安局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9-25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總統專機免稅菸案」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交通部林佳龍部長率相關單位及華航、華膳空廚代表列席。會議主要討論案件調查進度、懲處措施、後續改善作為及釐清責任歸屬,並針對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及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未出席表達強烈不滿。委員們對懲處範圍、案件定性(超買或走私)、歷史共業與華航公司治理等提出諸多質疑,並要求澈查到底,避免類似弊案再發生。

討論事項一

總統專機免稅菸案調查、懲處及後續改善作為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總統專機免稅菸案的調查結果、相關人員的懲處情況,以及為避免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所提出的改善措施進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聚焦於釐清案件的起始點、涉案人員責任、華航與華膳空廚在事件中的角色,以及政府部門對此案的處理態度與未來改革方向。

相關爭議

  • 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及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未出席委員會備詢,引發多位委員強烈不滿,認為是藐視國會、迴避責任。
  • 對於案件的定性存在爭議,部分委員認為是「走私」,而總統府及部分官員曾稱之為「超買」,部長林佳龍則稱「涉嫌走私」。
  • 委員們普遍認為華航及華膳空廚的懲處層級與力道不足,僅調離職務或懲處基層人員,未能真正追究高層管理責任,質疑為「高舉輕放」。
  • 華航董事長謝世謙對部分關鍵問題(如「超買」是否違法、41條菸購買者名單)採取迴避態度,稱需司法認定,被委員質疑缺乏基本法律常識與誠實面對問題。
  • 案件調查深度與資訊透明度不足,委員質疑仍有未被查扣的違法菸品流向不明,且華航提供的報告與財政委員會的報告內容一致,未回應委員提出的新問題。
  • 對於國安特勤人員吳宗憲因職務關係協助購菸卻被檢調求處重刑,有委員質疑其公平性與合理性。
  • 華航作為官股過半的上市公司,其人事任命受政府影響,導致公司配合不法行為,委員主張應推動華航民營化以回歸專業經營。

立法委員發言

童惠珍 立法委員

  • 強烈譴責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及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未出席委員會,認為是藐視國會,並表示不排除安排專案考察華航與華膳。
  • 質疑華航與各單位報告未能清楚交代 10,009 條菸的流向與購買者,要求法務部說明查扣數量與未扣押菸品的去向。
  • 對華航目前的懲處名單表示不滿,認為僅調離原職不足以平息民怨,並擔心事件平息後,被調職人員可能回任甚至升職。
  • 質疑華膳空廚對華航指示的配合程度,為何單一主管的指令能讓華膳完全配合不法行為。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特勤中心方執行長追查是否有政務官或機要人員涉案,並強調對違法行為應追查到底,不論現任或卸任。
  • 指出本案存在通關禮遇、海關檢驗權責及特勤指揮系統 3 個疏漏,認為特勤指揮系統是核心問題,導致下屬不敢不從。
  • 質疑華航機邊交貨自 2016 年「久安專案」開始的說法,認為可能存在更早的未被發現案例。
  • 建議交通部應全力支持有需要的交通建設,並關切鐵道局施工安全問題,特別是屏東茄冬車站號誌異常事件。
  • 肯定交通部推動多元化計程車預告車資措施,認為能保障消費者,並呼籲加速計程車轉型研究。
  • 呼籲政府持續努力爭取臺灣加入國際民航組織(ICAO),儘管面臨中國打壓,仍應團結對抗並爭取國際支持。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強調總統專機私菸案是歷史共業,應從法律、行政、政治 3 層面澈底追究責任,並要求交通部加強行政責任釐清。
  • 認為前國安局長彭勝竹未涉案卻下台已承擔政治責任,政治責任應到此為止,避免淪為選舉操作。
  • 要求交通部啟動國道 5 號銜接蘇花改的可行性評估,並協助地方加速國道 5 號冬山交流道增設。
  • 重申交通部支持宜蘭鐵路高架化的政策不變,並肯定林部長對軌道系統的整體規劃願景,期望加速推動。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為何總統專機私菸問題主要發生在華航而非長榮,指出華航因政府持股過半、人事任命受政府指派,導致公司配合政府要求,失去專業自主性。
  • 指出華航長期不賺錢卻淪為政黨酬庸工具,累積諸多弊病,主張應趁此機會讓華航徹底民營化,回歸專業經營,而非被政府把持。
  • 提及長榮航空執行總統專機任務時也有少量菸品超量情況,但未達華航機邊交貨的嚴重程度,強調華航問題在於菸品未出國而直接走私。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國安局政風處未能及早發現「行之有年」的私菸陋習,認為政風單位尸位素餐,要求徹查真相並追究責任。
  • 質疑華航董事長謝世謙對私菸案不知情的說法,認為身為董事長應了解公司運作,並稱華航應整頓。
  • 強調國安局特勤中心作為主管機關,應對總統府侍衛室的違法事件負起責任,避免推諉卸責。
  • 呼籲政府應調整遊說策略,以臺灣在各領域的卓越表現為基礎,強硬要求參與國際組織(如 ICAO),而非卑躬屈膝,讓世界知道臺灣的重要性。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心花蓮機場活化進度,特別是與華航討論的花蓮直飛日本宮古島及石垣島包機計畫,期望能盡快成行並常態化。
  • 嚴正指出台鐵訂票系統在國慶連假期間大當機問題,要求交通部與中華電信儘速改善系統容量與程式設定,並要求台鐵加開班次疏運旅客。
  • 肯定林部長對東部快鐵的願景與魄力,呼籲交通部將東部鐵路提速與提升容量(如標準軌道、自由席)納入整體規劃,建設環島高速鐵路網。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將私菸案定調為「超買」而非「走私」,並要求華航董事長謝世謙明確表態,不應迴避問題。
  • 譴責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連續兩次缺席委員會備詢,認為其規避立法院監督,並質疑華航董事長謝世謙對子公司的管理權限。
  • 要求華航董事長謝世謙回應企業工會聲明中提及「空降趨炎附勢之輩」的指控,並說明華航如何處理被查扣的菸品。
  • 要求交通部應將私菸案的追溯期往前推,澈查從 1996 年以來所有相關弊端,不應只查特定時期或人員。
  • 質疑華航副總經理等高層人員的懲處過輕,認為僅調職不足以擔負責任,且檢察官偵辦層級不應只到副總以下。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委員會再次排案審查私菸案是濫用職權、將法律事件政治化,並將其比喻為「宇昌案第二」,認為是為選舉炒作。
  • 指出總統專機購菸是從陳水扁、馬英九到蔡英文歷任總統任內都存在的「歷史共業」,涉案人員多為軍方,認為他們僅是「貪小便宜」而非有貪污意圖,對其前途受損表示惋惜。
  • 支持總統果斷處理,國安局長與侍衛長已下台負責,認為不需無限上綱,並建議未來總統專機隨行人員購菸應比照一般旅客「一人一條」。
  • 關切 5G 釋照進度與企業專用頻譜規劃,擔憂免費提供企業專用頻譜會對重金競標的電信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呼籲政府考量頻譜作為公共財的公平性。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肯定交通部林部長在私菸案發生後積極要求華航進行調查與整頓,促使華航從保守態度轉為積極追查,並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 關切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特別是大型車內輪差及視野盲區造成的事故,指出補助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後,營業大貨車肇事率及死亡率未明顯下降,要求交通部檢討現有政策。
  • 建議交通部應透過科技提升(如毫米波雷達、車聯網、聲音警示)來強化行車輔助系統,降低駕駛人壓力,並呼籲行政院與立法院支持道安預算,重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工程改善。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對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未出席委員會備詢表示譴責,認為是對立法院的不尊重,並質疑華航對子公司的指揮能力。
  • 質疑華膳空廚因私菸案被裁罰 15 萬元(後追加 60 萬元),認為罰款過低,與一般走私案件相較顯然「輕罰」,要求財政部關務署說明裁罰依據。
  • 要求林部長對私菸案應鍥而不捨,公布真相,不應有所隱瞞,否則可能影響其政治生命與人格。
  • 關切走私菸品是從國外運進還是國內配合,以及機邊交貨是否與菸品數量過大有關。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對私菸案反映政府機構長期「因循苟且、行之多年」的違法陋習感到沉痛,認為這超越時空、黨派與制度變遷,是政府法治素養不足的體現。
  • 指出根據《菸酒管理法》,免稅菸品僅限 1 條,超過即違法,且《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並未排除法律責任,強調禮遇不代表可豁免違法。
  • 強調《貪污治罪條例》第 15 條規定包庇長官有責,第 13 條規定以公用運輸工具運輸屬 10 年以上徒刑重罪,認為此案已涉及貪污而非單純行政裁罰。
  • 要求法務部通令所有政府機關與首長,全面檢視行政作為中可能涉及「因循舊制而實質違法」的事項,進行通盤檢討,使私菸案成為「歷史共業」的最後一件。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追問交通部桃園鐵路地下化延伸至楊梅的評估進度,指出行政院長已承諾辦理,但 5 個月過去仍未有進展,要求部長立即交辦。
  • 關切平鎮車站北移 665 公尺的爭議,認為新址腹地不足 1 公頃,無法解決交通瓶頸,也阻礙地方發展,要求交通部重視民意,重新評估車站南移至有 30 公頃腹地的原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林部長「究責無上限」的承諾,因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連續兩次缺席委員會備詢,認為其有特權且迴避責任,部長與華航皆無法有效督導。
  • 譴責葉菊蘭董事長藐視立法院,認為其在私菸案中責任重大卻完全迴避,是對不起職務的行為,並擔心其政治地位過高導致無人敢處理。
  • 指出林部長對華航調查報告不滿意,要求說明還有哪些地方需改善,並追問交通部何時能掌握完整的調查報告,以及為何連主管機關都無法得知所有資訊。
  • 強調社會對私菸案的調查結果普遍不滿,認為真相未完全釐清,特別是 10,009 條菸的購買者與流向,要求林部長秉持精神繼續追查。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肯定林部長交代華航調查機邊交貨起始點與涉案人員,並要求華航秉持毋枉毋縱原則配合司法調查。
  • 要求華航確實遵循並落實已提出的 6 大改善措施,包括未來專機菸品不開放預購、落實機上交貨、加強督導華膳空廚、追究主管行政責任及加強員工法治教育。
  • 關心台鐵員工福利,特別是子女教育補助及婚喪生育補助是否能比照公務員,要求交通部加速與人事總處、銓敘部、主計總處協調,並希望回溯至集團結婚新人起始日。
  • 肯定交通部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建議檢討將車齡限制從 10 年降至 7 年,並研議提高補助輛數,以提升服務品質與照顧計程車司機。

相關人員回應

林佳龍 交通部部長

  • 報告交通部對總統專機免稅菸案的督導作為,包括要求華航立即檢討、公開透明釐清事實、配合檢調偵辦,並追溯自 2005 年以來 30 次專機任務資料。
  • 說明華航內部調查顯示機邊交貨始於 2016 年 3 月「久安專案」,已將資料移送檢調並處分相關主管人員。
  • 強調交通部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嚴格督促華航查明責任並落實改善措施,重拾國人信心。
  • 針對華膳空廚董事長葉菊蘭未出席備詢,表示應盡可能排除萬難出席委員會,並會請華膳內部反映,華航督導。
  • 解釋華航私菸案的樣態複雜,部分涉及《貪污治罪條例》而非單純走私,並承諾將全力追溯,不論現任或卸任人員。
  • 支持桃園鐵路地下化延伸評估,並承諾啟動國道 5 號銜接蘇花改可行性評估,全力協助冬山交流道增設。
  • 重申交通部支持宜蘭鐵路高架化政策,將其納入整體規劃,並以預審制協助地方政府推動鐵路立體化建設。
  • 說明 5G 釋照進度與企業專用頻譜規劃,表示預留頻段給企業專網,但取得方式會考量公平性,避免不公平競爭。
  • 回應台鐵訂票系統問題,指出瞬間流量過大導致反應遲緩,已要求台鐵與中華電信儘速改善,並會要求台鐵加開國慶連假班次疏運旅客。
  • 闡述東部快鐵構想,目標是全島雙線電氣化、東部提速至 160 公里,並將提升容量納入整體規劃,以百年建設願景推動環島高速鐵路網。
  • 說明交通部對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的重視,包括強制安裝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加強道安教育與執法,並研議透過車聯網、毫米波雷達等科技提升安全,呼籲行政院與立法院支持道安預算。
  • 承諾會積極交辦桃園鐵路地下化延伸與平鎮車站設站問題,並會指示次長督導,必要時陪同委員實地考察。
  • 承諾將努力協調台鐵員工子女教育補助及婚喪生育補助比照公務員,並支持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將車齡標準滾動式檢討,並研議先發 7 成補助,其餘 3 成視服務品質發放。

葉協隆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

  • 報告交通部在媒體報導後,立即要求華航提出行政檢討報告並究責無上限,但華航初期報告內容不完整,經督促後才於 8 月 2 日提出內部調查報告。
  • 說明華航內部調查報告部分內容因涉及司法調查而遮蔽,但有助於司法調查,並已回溯自 2005 年至 2019 年共 30 次專機任務銷售菸品資料。
  • 指出菸品機邊交貨違反海關規定始於 2016 年 3 月「久安專案」,華航已約談時任副總經理及經理並移送檢調。

謝世謙 華航公司董事長

  • 證實機邊交貨最早始於 2016 年 3 月的「久安專案」,原因可能是菸品數量較大,上飛機不便。
  • 表示華航已對羅雅美資深副總經理、邱彰信副總經理等 5 位主管人員處以降調非主管職等處分,並將視檢調調查結果進一步檢討。
  • 稱對私菸案發生前的情況不知情,因公司採分層負責制度,且免稅品銷售金額佔公司營收比例不大。
  • 說明華航已提出 6 大檢討改善措施,包括未來專機菸品不開放預購、管制裝載數量、落實機上交貨、加強督導華膳空廚、追究機邊交貨主管責任及加強員工法治教育,並已在執行中。
  • 對「超買」或「走私」的定性不表達意見,稱由司法單位認定。
  • 表示華膳空廚為華航子公司,華航會進行督導,但董事長無權准假其出席立法院。
  • 澄清查扣的私菸現已由海關查扣,不在華膳空廚。
  • 表示華航在飛機上販售 179 條菸,其中 41 條為網路訂購,但因未涉走私,不便洩漏購買人名單。
  • 說明機邊交貨的指令可能來自現場承辦人員,因長期以來被視為慣例,華航已修正規定,嚴禁違反機場管制區規定。

安隆祺 華膳空廚公司總經理

  • 說明華膳空廚自 2016 年 11 月起配合華航執行機上免稅商品裝載作業,迄今執行 5 次專機任務。
  • 坦承華膳內部調查發現,在接到貨主通知菸品將於回程取貨時,同仁僅調整現場作業而未同步更正清表,是循歷年專機作業的權宜措施,確有疏失。
  • 報告華膳空廚已因違反《關稅法》、《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及《海關緝私條例》被裁罰 15 萬元,並追加前 4 次專機任務罰鍰 60 萬元,總計 75 萬元。
  • 報告隨機副主廚因受託購買 200 條菸品,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稅捐稽徵法》緩起訴 1 年,並需向公庫支付 15 萬元、完成法治教育 6 小時。
  • 說明華膳已懲處 3 名業務主管,包括記過 2 次及調離現職,並將強化保稅區作業員工法治教育與即時通報異常情形。
  • 表示華膳董事長葉菊蘭因另有公務未能出席,由其代表出席備詢。
  • 表示之前不知道有私運貨品被載到民宅,經查後才得知。

方正 國家特勤中心執行長

  • 報告經清查,目前未發現有政務官、機要人員或經上級長官指示參與購菸案。
  • 坦承本案凸顯特勤指揮管制力度不足,事發後已策頒規定,每月由副局長率相關編組到侍衛室進行任務督輔導,重點放在內部管理、軍風紀督考等。
  • 表示國安局特勤中心身為特勤主管機關,應對此事件負起責任。
  • 針對行政官吳宗憲被求處重刑,表示行政官在國外勤務非常辛苦,吳宗憲僅是義務幫忙登記,司法判決非其可置喙,但肯定同仁辛勞並持續關懷輔導。

嚴鼎昇 國安局特勤中心政風處副處長

  • 表示政風處先前不知情私菸案的陋習,但已將清查結果對外說明,並將相關資料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彭英偉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

  • 說明依《菸酒管理法》規定,每人攜帶超過 1 條菸即屬違法,無需檢調認定。
  • 說明華膳空廚的行政處罰分為兩部分:保稅倉庫管理疏失依《海關緝私條例》及《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處罰 15 萬元;運輸私菸部分已移送桃園市政府財政局,依《菸酒管理法》處罰 600 萬元。
  • 證實華航或交通部從未告知關務署有非法運進來的私菸。
  • 證實走私菸品是從華膳空廚倉庫領出,經華航修護廠管制區的後門運出,該後門由華航自主管理,此行為已構成走私且不允許。

林玲蘭 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

  • 說明調查局於 7 月 22 日查扣 196 箱菸品,當時置放於臺北關倉庫,目前仍在該處,未被任何人領走,總計 9,797 條。
  • 推斷與 10,009 條菸品的差距可能來自專機上販售的菸品,這些菸可能已被購買者領走。
  • 表示調查局不清楚被領走的菸品購買者名單,因案件由地檢署調查。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及相關部會需針對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儘速以書面答復。
  • 交通委員會決議,由童惠珍委員等提案要求交通部長林佳龍督促華航於 2 週內重新提出究責懲處名單一案,因贊成 3 人、反對 7 人,未獲通過。
  • 針對桃園鐵路地下化延伸至楊梅及平鎮車站設站問題,交通部林部長承諾將列入評估,並指派次長督導,必要時陪同委員考察。
  • 交通部林部長承諾將努力協調台鐵員工福利比照公務員,並持續推動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
  • 法務部被要求通令所有機關與政府首長,檢視行政作為中可能涉及「因循舊制而實質違法」的事項,進行通盤檢討。

原始資料

公報
1086901
卷/期/冊
108/69/1
發布日期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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