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與內政部業務及預算審查:聚焦客語傳承、文化發展及內政政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0-07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客家委員會與內政部109年度預算及業務概況。客委會多項預算遭凍結,包括行政、文化產業、客語推廣及客發中心營運等,要求提交詳細報告。內政部報告毒品防制、警消權益、社會住宅、都更等業務,並處理所屬法人預算解凍案。會議針對預算浮編、執行成效、政策落實及警消安全等議題進行深入質詢,最終部分解凍案獲同意動支。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客家委員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主要關切行政維持費、資訊服務、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客家文化館舍營運、客庄創生、火車頭園區建置、客語推廣與傳承,以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的運作。
相關爭議
- 預算浮編爭議:委員質疑客委會多項預算(如「一般行政」、「綜合規劃發展」)增幅過大,計畫內容卻雷同或說明不清,要求詳述增列原因及績效。
- 客家文化館舍營運不彰:多個客家文化館舍參訪人次呈現負成長,委員要求客委會提出提升營運效能的具體措施。
- 客庄創生計畫透明度不足:委員認為「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內容、實施細節及具體作為資訊不透明,不利監督與地方發展。
- 火車頭園區建置進度與協調:高達9億元的「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涉及多單位協調,委員擔憂執行延宕,要求客委會提出進度規劃與監督機制。
- 客語傳承成效不佳:客語薪傳師人數減少、認證集中主流腔調、少數腔調流失、友善客語生活學校申請數下滑,委員要求客委會精進語言保存與推廣。
- 公務人員客語認證比例偏低:「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公務人員客語認證比例普遍低於3成,增幅預算高達15倍,委員要求客委會提出改善計畫。
- 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自籌能力:基金會預算完全仰賴客委會捐贈,委員要求提升自籌能力,拓展財源,並加速設立登記與業務移交。
立法委員發言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一般行政」及「綜合規劃發展」預算增幅過大,計畫內容雷同,要求詳述增列原因及績效。
- 指出多個客家文化館舍參訪人次負成長,要求提出提升營運效能的應對措施。
- 關切客語少數腔調使用偏低,要求研擬保存與推廣計畫。
- 質疑客家文化發展中心館藏品審議進度嚴重落後,要求儘速完成並精進保存維護。
- 質疑客語為通行語相關配套措施預算增幅達15倍,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客委會積極掌握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工程進度與監督管考機制。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一般行政」項下資訊服務費大幅增加,要求檢討預算編列是否重複。
- 指出「客家語言深植計畫」應檢討改善前五年計畫缺失,特別是客語薪傳師人數減少及認證集中主流腔調問題。
- 關切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分區座談會參與人數偏低且缺少臺東縣,要求精進計畫。
- 質疑「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期程長、涉及單位多,要求客委會確實規劃進度並積極協調。
- 指出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營收短絀、入園人次成長有限,要求提出提升入園人數及增進收入的策略。
- 質疑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預算收入完全仰賴客委會,要求督促提升自籌能力。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一般行政」項下推動客家行政事務資訊化業務費未提及具體業務內容,要求提出報告。
- 關切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座談會參與人數偏低及意見蒐集不足,要求精進計畫。
- 質疑「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資訊不透明,要求提出具體內容報告。
- 指出友善客語生活學校計畫申請學校數下滑,要求加強推動及深植客家語言。
- 指出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典藏品衍生性商品開發數量為零,要求提出推廣客家文化服務及文化加值報告。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與過去計畫差異不明,內容說明不詳細。
- 指出客語能力認證中級及中高級通過人數下降,要求細察原因。
- 提案要求客委會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盤點北海岸地區客家聚落歷史文化,並研擬納入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 要求客委會優化官網,設立「客語學習專區」整合學習資源,便利民眾查詢。
- 質疑客委會「客家20歲至40歲青年」客語學習資源缺乏,要求檢討並提出規劃。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指出客家文化館舍參訪人次負成長,要求客委會提出改善營運效能報告。
- 質疑「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中「國外旅費」與客家文化連結性低,要求提出考察計畫書面報告。
- 指出客語沉浸式教學推動試辦專案部分學校未能依原計畫執行,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質疑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務人員客語認證比例偏低,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客委會於活動完成後1個月內,針對「369浪漫客庄秋冬遊」電子旅遊券促銷方案提出執行成效、產值及優劣分析報告。
余天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客家文化產業發展」項下「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涉及多單位協調,擔憂執行延誤,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審計部決算報告中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部分學校未能依原計畫執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通過率未及7成,顯示客語精通人才流失,要求提出改善及精進計畫。
- 指出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歷年營收短絀,入園人次成長有限,要求檢討改進營運效能及調整經營策略。
- 質疑客委會「客家─文化傳薪.接軌國際亮點計畫」中,監察院糾正南北園區「生活博物館」規劃不足,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質疑客委會出國計畫編列未臻周延,年年有變更計畫情形,要求強化管控機制並提出詳細工作內容及改善方案。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指出客家文化館舍參訪人次偏低,要求客委會提出精進作為報告。
- 質疑客家文化發展中心館藏品審議進度嚴重落後,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指出全國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有高達37區學校未申請客語沉浸式教學或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質疑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務人員客語認證比例偏低,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建議客委會於年底前提出強化客語少數腔調保存與推廣方案,保障語言文化多元性。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一般行政」及「綜合規劃發展」預算增幅過大,計畫內容雷同,要求詳述增列原因及績效。
- 指出客家文化館舍參訪人次負成長,要求提出提升營運效能的應對措施。
- 關切客語少數腔調使用偏低,要求研擬相關保存與推廣計畫。
- 質疑客家文化發展中心館藏品審議進度嚴重落後,要求儘速完成並精進保存維護。
- 質疑客語為通行語相關配套措施預算增幅達15倍,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客委會儘速公告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名單,並提出研究調查、檢討報告及詳細規劃期程。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與過去計畫差異不明,內容說明不詳細。
- 指出客語能力認證中級及中高級通過人數下降,要求細察原因。
- 提案要求客委會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盤點北海岸地區客家聚落歷史文化,並研擬納入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 提案要求客委會優化其官方網站,設立「客語學習專區」整合所有網路學習資源及各地客語課程學習資源。
- 提案要求客委會針對「客家20歲至40歲青年」之客語開辦課程相關補助計畫進行檢討,並針對如何提升客語能力提出規劃。
- 提案要求客委會就「浪漫客平台與行動App」廠商未來一年營運規劃、客庄友善商家及客家文化套裝行程占比、實際績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客委會針對最新推出的節目「開客READY GO!」之內容及網路傳播成效,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關切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通過率未及7成,顯示客語精通人才流失,要求提出109年度改善及精進計畫。
- 提案質疑客委會出國計畫編列未臻周延,年年有變更計畫情形,要求強化管控機制並提出詳細工作內容及改善方案。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中「國外旅費」考察旅展及觀光市場與客家文化連結性過低,要求提出考察計畫書面報告。
- 質疑客委會「客家文化產業發展」項下「火車頭園區建置計畫」中「國外旅費」編列考察馬來西亞秋季旅展暨印尼觀光市場計畫,與客家文化連結性過低。
- 質疑客委會「客家語言深植計畫」之「國外旅費」編列出席「國際語言委員會協會」年會並考察比利時、盧森堡雙語區制度,認為地點尚未確定且亞洲亦有多語言文化國家可考察,恐有浪費之疑慮。
- 指出客語能力認證中級及中高級通過人數下降,要求細察原因。
- 提案要求客委會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盤點北海岸地區客家聚落歷史文化,並研擬納入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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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客委會針對「客家20歲至40歲青年」之客語開辦課程相關補助計畫進行檢討,並針對如何提升客語能力提出規劃。
- 提案要求客委會優化其官方網站,設立「客語學習專區」整合所有網路學習資源及各地客語課程學習資源。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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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長鎮 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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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佐銘 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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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育珮 客家委員會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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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雪景 客家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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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于卿 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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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清松 客家委員會產業經濟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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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玲 客家委員會傳播行銷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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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樑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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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琼琪 客家委員會秘書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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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月對 客家委員會主計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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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敏龍 客家委員會政風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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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美 客家委員會人事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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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643萬3千元,凍結364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5,879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8億1,619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文化教育推展」編列6億7,245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3億8,797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客家委員會另以書面答復。
-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內政部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內容涵蓋社會安定(毒品、詐欺、酒駕防制、查賄制暴)、執法效能(警力配置、警勤裝備)、災害防救(體制完備、公共安全、不實訊息)、住宅政策(社會住宅、租屋補貼、租賃制度)、居住安全(危老都更、建物結構安全)、國土發展(國土規劃、產業經濟)、民主人權(公民參政、政黨發展、便民服務、身分證換發、外人留臺、新住民權益)等三大面向。
- 會議也處理內政部函送之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以及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8年度預算凍結案解凍報告,並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 消防員裝備與安全:多位委員質疑消防員裝備(如消防衣、空氣瓶、個人救命器)不足、老舊、未達一人一套,且清洗維護不當,要求內政部盤點並加強補助與督導。同時,針對臺中大雅工廠火災導致消防員殉職事件,委員強烈質疑指揮官決策、現場資訊缺乏、SOP問題,要求檢討並賦予消防員退避權、成立獨立調查機關、引進科技救災裝備。
- 集會遊行法蒙面規範:委員質疑現行集遊法第14條禁止蒙面條款的模糊性與執法標準,尤其在香港「禁蒙面法」背景下,要求內政部明確立場並推動修法,避免基層員警困擾及政治操作。
- 違章工廠消防安檢與拆除:委員揭露違章工廠違反消防安全設備僅能處以低額罰鍰,地方政府執行拆除不力,導致消防員屢次冒險進入「消防員墳場」,要求內政部發函督促地方政府嚴正執法,並檢討工輔法配套機制。
- 危老建築重建進度緩慢:委員指出全國410萬戶30年以上老舊住宅,危老重建條例核准案件僅273案,進度嚴重落後,要求內政部加速推動,並主動評估危險區域。
- 警政執法人權與個資保護:委員揭露警員將查緝到的逾期居留外籍人士資訊及照片發布至社群網路,涉及侵犯隱私與揶揄,要求內政部加強在職訓練,並對人臉辨識系統的個資保護提出明確規範。
- 警用無線電與制服汰換:委員指出警用無線電機件老化、通訊品質不良、不具保密性且跨區通訊困難,要求儘速提出汰換數位無線電計畫。另有委員反映新制服悶熱、易留汗漬,要求改善。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爭議:委員關切警察三等特考筆試合格者訓練安排及職務任用資格問題,要求內政部依大法官解釋補正,保障權益。
- 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延宕:委員質疑警械使用條例草案在行政院與司法院間協調遲緩,要求內政部積極推動,確保本會期內三讀通過。
立法委員發言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指出近5年消防員及義消因公傷亡人數高,質疑消防裝備(消防衣帽鞋、空氣呼吸器、個人救命器、手電筒)未達一人一套,且部分裝備使用年限過長。
- 要求內政部提供消防員及義消裝備清單,並清查老舊劣化裝備。
- 質疑消防設備採購分成不同公司得標,未能維護維修,要求消防署盤點。
- 提案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提出改善新制警察服制悶熱、易留汗漬問題的方案。
- 提案要求內政部警政署儘速提出警用無線電汰換計畫,並編列預算及汰換期程。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建議消防衣應由特殊機器清洗,並制定更換時間,而非超過年限仍使用。
- 質疑臺中大雅工廠火災中,火場已無人受困,指揮官為何仍派消防員進入,要求檢討SOP並賦予消防人員退避權。
- 指出違章鐵皮屋工廠管理問題,要求內政部檢討違建裁罰及工廠臨登制度。
- 要求消防法儘速修法,包含退避權、獨立調查機關等條款。
- 提案要求內政部警政署儘速提出警用無線電汰換計畫,並編列預算及汰換期程。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公開說明臺灣集會遊行法中關於蒙面的規定,並強調執法應秉持民主自由精神。
- 質疑現行法律下消防車出勤僅有優先路權而非絕對路權,導致消防員需承擔交通事故責任,建議修法賦予其絕對路權。
- 指出新北市消防衣一人兩套比例偏低,要求消防署協調地方政府加強配備。
- 建議消防署應派員抽查各縣市採購的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規定,而非任由各縣市各自為政。
- 提案要求內政部針對新制警察服制問題提出改善方案。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集會遊行法第14條蒙面規定模糊,若未修正恐被政治操作,要求部長明確立場並推動修法。
- 批評內政部在南方澳斷橋及臺中消防員殉職事件中,提供錯誤訊息或說法不一,要求部長對假訊息問題負責。
- 指出消防員裝備不足、訓練缺乏問題已檢討多年,政府應正面正視,做基層消防員的大家長而非僅聽好聽話。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對集會遊行法中蒙面規定的態度前後不一,並要求明確界定「重大暴力」行為。
- 批評民進黨政府在立法院阻擋集會遊行法第14條及禁制區的修法,導致人民無法遵循。
- 指出臺北市警察局長對集遊法蒙面規定的說法也未釐清,凸顯執法單位無所適從。
- 要求行政院針對集遊法修法拿出態度,不應讓警政單位辛苦執法卻無明確法律依據。
鄭秀玲 立法委員
- 呼籲立法院儘速修正消防法,確立救災現場退避權、成立消防員傷亡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提供消防員更詳細的火場資訊。
- 指出危老建築重建進度嚴重落後,全國410萬戶老舊住宅僅核准273案,要求內政部加速推動,並主動評估最危險地區。
- 建議內政部借鑒日本密集市街地防災整備促進法,推動地區性防災整備。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要求消防署儘速引進消防機器人等科技救災設備,提升火災探測及滅火能力,不應再延宕。
- 質疑臺中大雅工廠火災中,火場已無人受困,為何仍派消防員進入,要求調查報告說明指揮官決策依據。
- 建議消防署應採購防高溫攝影機,以利火場調查與經驗學習。
- 要求內政部督促地方政府加速都更,解決釘子戶問題,避免老舊屋舍安全隱患。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消防法修法(包含資訊取得、罰則、退避權入法、公共安全事故調查會)已初審通過,但因政治因素遭延宕,要求立法院儘速處理。
- 釐清臺中大雅火災工廠為未取得工廠許可登記的違章工廠,不適用工廠輔導管理法,應由臺中市政府負責管理。
- 強調火災不分藍綠,解決救火風險、保障消防人員安全是中央與地方共同責任。
- 補充說明過去國民黨曾阻擋集會遊行法初審通過,批評其「打假球」。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強調消防員若知火場無人可退避,但違章工廠資訊不足導致救災困難,要求檢討。
- 指出違章工廠分為工輔法輔導對象與完全違法應拆除兩類,要求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面對拆除問題。
- 建議針對工輔法輔導期間的違章工廠,應要求其提供物品安檢及陳列平面資訊,並做好資訊揭露及年度安檢。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海岸管理法第七條第八款應保護原住民族部落,而非成為限制,要求營建署說明部落聚會所興建不應涉及冗長審查程序。
- 關切花蓮縣光復鄉都市計畫變更案,要求營建署簡化程序,同意機關用地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並接受縣政府切結書而非協議書。
- 呼籲內政部部長向立法院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協調,儘速通過原住民族優先實施不在籍投票的修法案。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強調應全國性落實工廠安檢,尤其違章工廠應掌握內部配置圖、危險物品資訊,以利火災應變。
- 建議更新消防裝備,採購耐高溫設備,並要求各縣市補足雲梯車等裝備,以應對鐵皮屋火災。
- 質疑消防法修法停滯不前,指出是因在野黨取消協商所致,要求儘速通過。
- 關切汐止警員殉職事件中安全帽安全性問題,要求警政署普查汰換,並採購更高標準材質。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揭露警政署及移民署警員將查緝到的逾期居留外籍人士照片及隱私資訊發布至社群網路,並對其上手銬腳鐐,質疑侵犯人權與個資,要求內政部加強在職訓練並嚴禁此類行為。
- 關切警政署規劃建置5,000萬張人臉辨識資料庫,質疑在個資保護觀念不足下,資料使用、管理權限及人員訓練等問題,要求內政部審慎研議。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署要求清查違章工廠消防安全設備後,若查到違規,地方政府卻不執法,僅能處以低額罰鍰,導致業者形同繳納保護費,要求內政部發函督促地方政府確實執法。
- 批評總統承諾全面檢討消防裝備後,消防署今年預算僅比去年增加100多萬元,質疑中央承諾不實,要求提供詳細預算數據。
- 指出消防裝備不足問題已質詢一年多,消防署卻持續以「研議中」拖延,要求中央兌現承諾,編列足夠預算補助消防弟兄裝備。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對警消權益的重視,包括保留5%社會住宅供警消承租,但建議提高比例或放寬林口社會住宅空屋承租資格,讓更多警消受惠。
- 關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問題,要求內政部依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補正警察三等特考筆試合格者訓練及職務任用資格,保障權益。
- 指出消防衣汰換年限雖為3年,但部分消防員因出勤頻繁導致裝備磨損嚴重,地方政府卻以年限未到為由不予更換,要求部長督促提早更換破損裝備。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及消防署盤點全國各分隊消防設備使用情況,承諾一個月內全盤了解,並在地方政府經費不足時,中央應協助。
- 抗議警政署及移民署因推動「自首專案」導致通譯人員遭積欠通譯費,要求做好配套措施,保障新住民通譯權益,並提交10月份執行狀況報告。
- 質疑警械使用條例草案延宕,要求內政部積極推動,釐清是哪個部會或院阻擋,並承諾在本會期內三讀通過。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表示消防員穿戴完整裝備約重26.5公斤,空氣瓶一般可使用30分鐘,但實際可能僅15分鐘。
- 承諾提供義消相關配備清單,並調查地方消防衣8年未換等問題。
- 表示警察制服已達三套,消防衣53%達兩套,會督導地方政府補足。
- 強調救災安全第一,火場若無人受困,原則上不應進入,會要求指揮官說明臺中事件原因,檢討精進而非懲罰。
- 認同消防車出勤應有絕對路權,將與委員共同努力修法明確化。
- 表示集會遊行法中蒙面規定雖存在,但臺灣基於民主自由原則從未限制,贊成修法明確化,並已召開內部會議討論。
- 澄清南方澳斷橋事件第一時間訊息混亂,向總統報告是為調動海軍救災,非越級報告或傳遞錯誤訊息。
- 表示會加強消防訓練,並規劃引進AI機器人等科技救災設備。
- 指出危老都更12項子法已於6月底修訂完成並公布,審核流程已簡便,將加速推動。
- 承諾立即通令警政署與移民署,嚴禁警員將查緝到的外籍人士隱私資訊發布至社群網路,並加強人權與個資訓練。
- 表示會與警政署研議人臉辨識系統的個資保護規範、使用權限及管理人員訓練。
- 承諾要求消防署發函各消防局,並在公共安全會報提出嚴正執法,該拆的違章就要拆。
- 承諾會提供消防署去年及今年的消防裝備預算細項資料。
- 表示會分批調訓警察三等特考合格者,依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保障其權益。
- 承諾會儘量督促地方政府提早更換破損的消防衣,不應只看年限。
- 表示會盤點全國消防設備使用情況,並在公共安全會報提出嚴正執法。
- 表示警械使用條例草案已送行政院,但因涉及司法院等跨部會協商,會再積極協調。
- 表示會與柯建銘總召研議不在籍投票議題。
陳文龍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 表示消防衣氣瓶一般使用30分鐘,但實際可能因耗氧量而縮短。
- 指出消防車出勤有優先通行權,但仍需注意路況避開危險。
- 表示各縣市消防衣清洗方式不一,部分有專門機器。
- 表示消防衣使用期限已制定3年。
- 指出臺中大雅工廠火災目前仍在鑑定報告中,初步了解該工廠無工廠資料、列管及檢查。
- 表示消防法修法版本包含救災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
- 表示消防法修法版本包含成立公共安全事故調查委員會,邀請專家學者、團體代表。
- 表示109年至112年中央與地方將編列8億元預算用於消防機器人等科技救災器材。
- 表示會加強指揮官訓練,並要求地方消防機關加強掌握違章工廠地形、地物。
- 表示警用無線電汰換計畫已在規劃中,將從類比轉換為數位。
吳欣修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表示臺中大雅火災工廠若無取得臨登,則非工輔法輔導對象,屬違章建築,由地方政府管理。
- 表示部落聚會所興建若涉及一、二級海岸地區,會先做查核確認層級,而非直接否決,會儘快處理避免冗長程序。
- 表示花蓮光復鄉都市計畫變更案已完成都計組和綜合組辦理,今天會送到署長這邊,可附條件同意變更,避免送兩次。
陳家欽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表示對於集會遊行,警政署尊重人民權利,會依情資及危害公共安全與利益個案審查,丟雞蛋不屬於重大暴力。
- 表示針對新制警察服制悶熱問題,已找專家研究透氣性更好的布料,準備明年更換。
- 表示已通令全國警察機關調查安全帽,舊的汰換,未來採購ABS材質,提升安全標準。
- 表示通譯人員欠費問題已解決,從10月1日起錢已撥到各分局,90%以上單位可當場發放,剩餘困難單位將持續溝通處理。
- 表示警械使用條例草案仍在行政院協調中,主要涉及補償、賠償部分。
曹晴輝 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組長
- 說明通譯人員欠費問題,經了解33個警察單位,90%以上單位已能當場發放,剩餘有困難的單位將持續處理,待經費下放至派出所即可解決。
黃明昭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 表示警械使用條例草案目前仍在行政院協調中,主要涉及補償、賠償部分。
相關後續
- 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108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皆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8年度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內政部警政署應儘速提出警用無線電汰換計畫,並編列預算及汰換期程,以提升員警執勤效率,照案通過。
- 內政部應於3個月內調查並提出改善新制警察服制易悶熱、留汗漬問題的方案,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7301
- 卷/期/冊
- 108/73/1
- 發布日期
- 2019-10-2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