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預算審查與高鐵南延屏東財源規劃報告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0-07
本次財政委員會議聚焦於審查中央銀行109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並邀請相關部會就高鐵南延屏東案的評估、財源及財務規劃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針對央行預算盈餘目標、外匯資產委外經營法源、金融科技發展等提出多項決議,同時就高鐵南延的路線選擇、財務效益、資金來源及對區域發展的影響進行激烈辯論,最終多數議題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或持續研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率所屬單位主管暨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中央銀行及其附屬單位(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109年度的業務報告與預算案進行審查。討論內容涵蓋央行預算盈餘目標設定、外匯資產委外經營的法源依據、金融科技與數位貨幣發展、行動支付推廣,以及中央造幣廠與中央印製廠的營運績效與挑戰。
- 委員們關切的重點包括央行外匯資產管理、金融穩定風險因應、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建置、數位身分識別證印製相關經費,以及如何提升附屬單位的營收與降低成本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預算盈餘目標保守:委員質疑中央銀行所訂預算盈餘目標過於保守,與審計部審定決算盈餘有顯著差距,不利營運績效提升。
- 外匯資產委外經營法源不足:部分委員指出中央銀行將部分外匯資產委外經營,欠缺明確法源依據,且相關資訊不公開,限縮外部監督權利。
- 委外投資績效不彰:中央銀行近5年度委外投資績效明顯低於自營績效,引發對委外機構選任機制的討論。
- 行動支付推廣困境:我國行動支付面臨國際業者品牌優勢、商家平台未整合導致導入成本高等問題,亟需中央銀行提出有效提升方案。
- 中央造幣廠與印製廠營運挑戰:造幣廠面臨電子支付普及化對鑄幣需求影響及紀念幣存貨過多問題;印製廠則有銷售收入下降、用人費用比率超標等獲利能力待提升的挑戰。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詢中央銀行與財金公司在金融科技發展、行動支付普及及區塊鏈應用等方面的研究與推動進度。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銀行預算盈餘目標過於保守,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關切中央銀行外匯資產委外經營欠缺法源依據,要求法制化辦理。
- 要求中央銀行提出健全資金回流與導引有效投資的書面報告。
- 要求中央銀行持續評估創新金融產品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 要求中央印製廠積極檢討營運計畫以提升獲利能力。
- 要求中央印製廠加強數位身分識別證印製作業的履約控管並撙節辦理。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央銀行外匯資產委外經營的法源依據與績效問題。
- 要求中央銀行提出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及提升行動支付成效的報告。
- 要求中央銀行提出數位貨幣影響與政策因應的報告。
- 要求中央印製廠積極檢討營運計畫以提升獲利能力。
- 要求中央印製廠加強數位身分識別證印製作業的履約控管並撙節辦理。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央銀行預算盈餘目標過於保守的問題。
- 質疑中央銀行外匯資產委外經營缺乏法源依據。
- 要求中央銀行提出健全資金回流與導引有效投資的書面報告。
- 要求中央銀行持續評估金融科技發展對監控資金移動的影響。
- 要求中央印製廠積極檢討營運計畫以提升獲利能力。
- 要求中央印製廠加強數位身分識別證印製作業的履約控管並撙節辦理。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要求中央銀行檢討預算盈餘目標設定偏低問題。
- 質疑中央銀行外匯資產委外經營欠缺法源依據,要求法制化。
- 要求中央銀行評估金融科技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 要求中央銀行提出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計畫。
- 要求中央銀行提出數位貨幣之影響與政策因應報告。
- 質疑中央銀行委外投資績效低於自營績效,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關切我國行動支付推動面臨的國際業者品牌優勢及平台未整合困境。
- 建議中央銀行提出「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計畫」與「如何有效提升我國行動支付成效」報告。
- 強調數位經濟時代數位貨幣研究的重要性,建議中央銀行提出「數位貨幣之影響與政策因應」報告。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閒置資金龐大,包括銀行爛頭寸、保險資金投資海外,建議國發會應統籌規劃,思考成立主權基金或國家投資公司,創造國內投資標的。
- 指出國發會前身經建會曾委外研究建議成立主權基金,認為此為不分黨派應共同努力的方向。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銀行委外投資績效明顯低於自營績效,要求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銀行預算盈餘目標偏低,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關切中央銀行外匯資產委外經營欠缺法源依據,要求法制化辦理。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要求中央銀行提出區塊鏈金融服務設施研究進度報告。
- 要求中央銀行督促財金資訊公司協助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報告。
- 要求中央銀行督促財金資訊公司協助各公立醫療機構導入「醫指付」報告。
- 要求中央造幣廠提出電子支付普及化之營運衝擊因應報告。
- 要求中央造幣廠提出訂立壞幣率標準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中央造幣廠提出加強產品規劃設計及銷售能力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中央印製廠提出提升營業收入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中央印製廠提出強化人力運用、降低用人成本負擔書面檢討報告。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要求中央銀行提出區塊鏈金融服務設施研究進度報告。
- 要求中央銀行督促財金資訊公司協助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報告。
- 要求中央銀行督促財金資訊公司協助各公立醫療機構導入「醫指付」報告。
- 要求中央造幣廠提出電子支付普及化之營運衝擊因應報告。
- 要求中央造幣廠提出訂立壞幣率標準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中央造幣廠提出加強產品規劃設計及銷售能力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中央印製廠提出提升營業收入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中央印製廠提出強化人力運用、降低用人成本負擔書面檢討報告。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南延屏東案的政治動機與時機,認為是選舉考量。
- 關切高鐵南延的資金來源與效益分配,質疑政府花錢給上市公司賺錢的模式。
- 主張政府應優先解決教育、偏鄉自來水等民生問題,而非僅推動大型交通建設。
相關人員回應
楊金龍 中央銀行 總裁
- 說明外匯資產委外經營適用中央銀行法規,並列為不公開資訊。
- 表示將持續評估創新金融產品服務及經營模式對央行監控資金移動、信用管制及貨幣政策的影響。
- 回應關於數位貨幣發行相關議題的研究與人才培養。
- 說明中央銀行外匯資產委外操作目的包括評比自營與委外績效、增加運用彈性及取得金融資訊與技術。
- 解釋中央銀行預算盈餘目標設定考量,並同意檢討以核實編列預算。
黃秀容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 列席會議,未有具體發言內容。
鄧延達 中央印製廠 總經理
- 列席會議,未有具體發言內容。
周盛商 中央造幣廠 廠長
- 列席會議,未有具體發言內容。
林國良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列席會議,未有具體發言內容。
相關後續
- 中央銀行「營業總支出」減列40萬元營業成本及330萬元營業費用,共計減列390萬元,其餘照列。
- 中央銀行「稅前淨利」增列390萬元。
- 通過19項決議,要求中央銀行、中央造幣廠及中央印製廠就預算盈餘目標、外匯資產委外經營法源、金融科技影響、行動支付推廣、數位貨幣、營運績效、產品規劃、用人成本等議題,於1個月至6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或計畫。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財政部蘇部長建榮、國家發展委員會陳主任委員美伶及交通部林部長佳龍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董事長耀宗就「高鐵南延相關評估、財源及財務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與質詢主要針對高鐵延伸屏東計畫的各方面進行深入探討,包括其可行性評估進度、路線方案選擇(左營方案、燕巢案、高雄案、小港潮州案)、所需工程經費、財務自償率與經濟效益評估,以及中央政府的財源籌措規劃(歲計賸餘、舉債空間)。
- 會議同時關注高鐵南延對區域發展、城鄉均衡、觀光產業的潛在影響,以及營運模式(OT模式)的選擇,並將其置於「西部高鐵、東部快鐵,打造環島高快速鐵路網」的國家交通政策大框架下進行討論。
相關爭議
- 路線選擇爭議:交通部建議採左營方案,但有委員質疑高雄市政府傾向高雄市區方案,儘管後者經費高昂且施工困難。
- 經濟效益與財務自償率:交通部報告左營方案財務自償率為負2.1%,但強調其整體經濟效益足夠,引發部分委員質疑其虧損風險及OT模式的必要性。
- 財源透明度與運用:主計總處提出歲計賸餘與舉債空間作為財源,但有委員質疑歲計賸餘被「一魚多吃」,且政府財政紀律與舉債上限的討論。
- 政策買票質疑:部分委員認為高鐵南延案在選舉前夕定案,時間點敏感,質疑其為政策買票,而非基於長期嚴謹評估。
- 營運模式與政府補貼:OT模式下由政府出資興建、委託高鐵公司營運,引發高鐵是否會虧損、政府是否需要補貼營運成本的質疑。
- 站址選定與地方需求:高鐵六塊厝站選址離屏東市區5公里,引發部分屏東市居民反對,質疑其便利性與土地炒作可能性。
- 南北交通平權與東部建設:花東地區立委質疑政府在評估高鐵南延時強調國家發展與區域均衡,卻長期以經濟效益理由拒絕花東重大交通建設,要求政府一視同仁。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支持高鐵南延,認為是國家基礎建設的重要投資。
- 肯定交通部選擇左營方案,避免高雄市區方案的高成本與施工衝擊。
- 認為554億元經費在財政可承擔範圍,並能產生乘數效應提升稅收。
- 要求交通部加速辦理,縮短工期,並行作業。
- 強調高鐵南延對屏東的交通時間成本減少、深度旅遊、觀光吸引、人口回流及交通紓緩等多重效益。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南延案的經濟效益不足,自償率為負,認為是虧損工程。
- 質疑為何採OT模式而非BOT,認為民間不願投資是因為不賺錢。
- 批評政府為選舉硬推政策,不顧人民血汗錢,且未經正式可行性評估即定案。
- 質疑高鐵南延路線短且無降速,對營運效益表示懷疑。
- 提及高雄捷運虧損案例,強調公共建設應有足夠經濟效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詢高鐵南延後左營到屏東的行車時間縮短幅度及每年預估補助金額。
- 質疑交通部及高鐵公司對營運模式、車輛折舊、票價及運量預估的不確定性。
- 要求交通部及高鐵公司承諾高鐵南延營運不會虧損,且政府不補貼任何一毛錢。
- 揚言若承諾成立,將在審查交通部預算時做成主決議,要求政府不得補貼高鐵南延營運成本。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報告中歲計賸餘的運用,認為是「一魚多吃」、「畫虎爛」。
- 質疑交通部次長關於高鐵OT模式不計算折舊的說法,強調高鐵為上市公司應考量折舊。
- 批評政府創造「經濟效益」概念來推動財務效益不佳的建設,質疑為何不環島高鐵化。
- 質疑高鐵南延案尚未完成綜合規劃,批評為「政策買票」。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詢南方澳大橋倒塌事件,要求交通部徹查橋梁檢測報告虛偽不實責任歸屬。
- 揭露橋梁檢測標案存在學生掛名、照片造假、無資格者開帳號等亂象。
- 要求交通部徹查運研所的橋梁資訊管理系統(TBMS)問題及評鑑制度失靈。
- 要求交通部提供南方澳大橋105年後台系統資料,並承諾1週內提出相關徹查報告。
- 強調攸關人命的橋梁檢測不容胡搞瞎搞,政府應負起責任。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澄清高鐵自2007年營運以來,政府從未補貼其營運成本,強調「補貼」是假議題。
- 批評國民黨委員炒作補貼議題是「踐踏屏東人的人權」。
- 指出高鐵南延目前僅完成交通部可行性評估,後續行政程序尚未走完,質疑財委會討論時機。
- 要求交通部解釋高鐵南延與改善台鐵的CP值差異,強調高鐵南延可提升台鐵營運彈性。
- 要求國發會說明屏東產業定位,以因應高鐵南延可能帶來的磁吸效應,並強調地方創生。
- 建議國發會提出電商政策發展策略報告。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多數公共運輸本業難以獲利,強調軌道建設應從外部效益、帶動整體發展角度衡量。
- 認同高鐵南延效益不應僅看搭乘時間縮短,而應考量對開發、人口、就業、觀光等綜合影響。
- 主張國家建設應具前瞻性,預先安排交通建設以帶動區域發展,而非等到需求已高才規劃。
- 以高鐵新增苗栗、雲林、彰化三站為例,證明不能單純以運量百分比判斷建設效益。
- 質詢高鐵南延554億元支出對國家財政及國債負擔的影響,認為在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應可支應。
- 強調財務規劃應包含歲計賸餘與舉債,不應妨礙國家與南部發展。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BOT與OT模式並存的財務拆帳與權責劃分複雜性,擔心影響民間股東信心。
- 關切高鐵六塊厝站選址目的,質疑其離屏東市區遠且居民附議反對,是否有土地炒作疑慮。
- 批評政府財政狀況不佳卻仍推動投資報酬率為負的建設,質疑其決策考量。
- 認為高鐵南延案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有超過5,000人附議反對,政府應正視民意。
- 呼籲政府官員做決策應對得起良心,不應為選舉而犧牲專業判斷。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回顧高鐵興建歷史,強調國民黨曾反對高鐵,但高鐵最終轉虧為盈,證明建設的必要性。
- 指出台灣政府舉債比例相對其他先進國家低,且舉債多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符合財政原則。
- 強調高鐵南延屏東是貫徹台灣西部一日生活圈概念,政府有義務做好公共建設。
- 質疑馬政府執政期間(98-103年)高額舉債卻未留下重大公共建設,反觀現今政府加碼投資且控制負債比重。
- 主張高鐵營運表現良好,新設站能帶來便利性,應從長遠經濟產值而非僅貨幣效益看待。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閒置資金龐大,包括銀行爛頭寸、保險資金投資海外,建議國發會應統籌規劃,思考成立主權基金或國家投資公司,創造國內投資標的。
- 指出國發會前身經建會曾委外研究建議成立主權基金,認為此為不分黨派應共同努力的方向。
- 質疑國發會組織改造後缺乏統籌所有資金的財務單位,導致跨部會資金運用問題無專責處理。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南方澳大橋倒塌事件,質疑橋梁資訊管理系統(TBMS)無法有效預警危險橋梁,且運研所缺乏土木結構專業人員。
- 強調建構台灣國際友善旅遊環境的急迫性,包括第三航廈興建、環島高鐵及台鐵標準軌化。
- 主張高鐵南延應以永續交通為目標,借鑒日本新幹線經驗,將周邊商業開發納入考量,提升自償率。
- 呼籲政府以國土空間革命的宏觀視野規劃環島高快速鐵路網,縮短旅行時間,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 強調高速鐵路建設除經濟考量外,亦有國防、教育、救災等多方面效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未來對花東交通建設不應再以經濟效益和營運成本為由拒絕,應比照高鐵南延案一視同仁。
- 要求交通部加速蘇花改第2期計畫的核定與執行。
- 關切南迴鐵路電氣化完工期程。
- 強調花東快速公路的重要性,要求交通部推動,不再以經濟效益為藉口。
- 主張環島高速鐵路在現今科技下可行,且更能兼顧環保,要求政府積極規劃。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強調政府對國家整體規劃的責任與義務,應促進南北均衡發展。
- 指出屏東與其他地區民眾繳稅、服役義務相同,卻長期缺乏重大交通建設。
- 引用日本新幹線成功經驗,強調交通建設對國土規劃、觀光商業、產業發展的戰略重要性。
- 批評外界對高鐵南延的「10分鐘論」是謬論,應從整體區域串連效益看待。
- 指出屏東交通長期「重北輕南」問題,高鐵南延是改善不公、翻轉地方的機會。
- 要求財政部與高鐵公司對外界說明財務規劃,但政府責無旁貸應推動建設。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表達屏東鄉親對高鐵南延案的熱切期盼與支持,認為是政府重視屏東的象徵。
- 質疑屏東長期在交通建設上受到的不公平待遇,高速公路、鐵路電氣化皆延宕。
- 強調高鐵南延不應僅考量經濟效益,更應從國土安全、區域平衡、縮短城鄉差距等宏觀角度看待。
- 引用日本新幹線案例,主張國家建設應有遠見,而非狹隘評估。
- 期盼未來高鐵能延伸至台東,並推動環島高快速鐵路網,實現東西部均衡發展。
- 感謝政府重視南部,並期待未來政府能更妥善規劃百年大計。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回顧高鐵建設歷史,指出政府財政困難時改為BOT,並強調高鐵後來因政府財改才能穩定營運。
- 解釋高鐵設站未進都會核心區(除北板南),是因南北鐵路地下化與捷運建設時程差異造成。
- 主張國家建設應先評估成本效益,再衡量財政能力,並設定財務目標。
- 強調高鐵是台灣不可或缺的建設,政府曾為其修改合約、增資,證明其重要性。
- 比較北捷(OT)與高捷(BOT)的營運差異,認為OT模式能減輕營運者財務負擔,獲利能力更佳。
- 建議高鐵南延應採OT模式,並善用國家基金投資未來建設,創造養老收益,實現「建設留子孫」目標。
- 強調國家建設應看長遠,綜合考量財政能力、未來需求與世代養老。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強調高鐵南延屏東是國家重大交通建設與人民的需要,並獲高鐵公司認同支持。
- 指出屏東長期在交通建設上遭受不公平待遇,高速公路、鐵路電氣化皆延宕。
- 批評部分委員對高鐵南延的「糟蹋」言論,強調屏東是人口第二多的縣市,不應被忽略。
- 支持蘇貞昌院長有魄力與遠見推動高鐵南延,並指出高雄市區方案因拆遷與經費問題不可行。
- 引用日本九州新幹線持續延伸案例,主張台灣也應有建設遠見,不應只看財務效益。
- 強調高鐵南延屏東的財政負擔在政府總預算中佔比小,可透過10年平均分攤解決。
- 主張高鐵南延屏東是縮短城鄉差距的重要一步,未來應規劃更多車站以滿足屏東縣民需求。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揭露臺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涉嫌重複申請海關宿舍,要求財政部清查各機關宿舍申請狀況。
- 質疑黃國珍行為涉及偽造文書、詐欺及藐視法律,要求政風室與檢調立案調查並調整其職務。
- 關切高鐵南延554億元財源籌措方式,質疑高鐵基金的用途。
- 強調高鐵南延不應以經濟為唯一考量,應以整體國土規劃與城鄉發展為評估。
- 主張高鐵通車後應同步規劃周邊區域建設,以創造跨區域共榮的加乘效益。
- 建議交通部運用高鐵建設期間強化台鐵優化與各鄉鎮交通連接,提升轉乘便利性。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強調高鐵南延屏東是為了國家區域均衡發展及拉近城鄉差距,應具備長遠眼光。
- 指出屏東因交通不便、醫療資源不足導致人口外移與吸管效應,高鐵南延是翻轉地方的機會。
- 以高鐵苗栗、彰化、雲林站為例,證明不能單純以外溢效益不佳或營運成本無法回收來否定建設。
- 支持高鐵南延是擴大一日生活圈、帶動投資觀光、翻轉地方的重要一步。
- 要求高鐵、交通部及國發會對六塊厝高鐵特區的定位規劃要清楚,並納入地方創生。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 說明高鐵南延屏東案所需經費約554億元,若分9至10年,每年約50億元,佔歲出總額0.25%,在財政可承擔範圍內。
- 指出中央政府財源包括累計歲計賸餘及現有舉債空間,並非百分之百舉債。
- 解釋公共建設不只看財務利益,更要考慮對GDP的長期貢獻、社會利益及乘數效果。
- 表示台灣政府舉債比例相對其他國家低,且舉債用於固定資產建設符合世代公平原則。
- 回應2020年GDP預測值上調,主要考量台商回台投資落實及基礎建設運轉。
- 解釋主計總處對經濟預測的態度是穩健保守,並會持續追蹤香港情勢對貿易的影響。
- 說明高鐵南延的OT模式下,政府興建、委託營運,雙方將透過契約協商營運條件。
蘇建榮 財政部 部長
- 說明高鐵南延計畫將由中央政府全額出資興建,後續循程序提報行政院審查。
- 表示財政部將就財務面向提供意見,並依核定計畫循預算程序辦理。
- 回應高鐵南延的財源籌措方式可能來自總預算公共建設預算或列入特別預算(如前瞻計畫),並可能透過舉債融資。
- 澄清高鐵相關建設基金主要用於站體周邊開發,不會用於高鐵南延建設。
- 承認左營方案財務自償率為負,但強調交通建設計畫需考量國土規劃與區域均衡發展。
- 承諾清查國內各機關宿舍申請執行狀況,避免政府補助被重複申請。
- 表示會考量將香港優勢轉移至台灣的方案,但涉及稅制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政策。
陳美伶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任委員
- 說明高鐵南延屏東已納入民國99年「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基於區域均衡考量。
- 表示前瞻基礎建設已編列預算辦理高鐵延伸屏東規劃作業。
- 強調高鐵南延是重大交通建設,需綜合評估運輸需求、工程可行性、財務計畫、經濟效益等。
- 指出屏東過去因交通不便、醫療資源不足導致人口流失,高鐵南延有助於帶動區域均衡發展與地方創生。
- 認同國家建設規劃應具前瞻性,看到20、30年後的台灣。
- 解釋國發會職掌受限,缺乏統籌所有政府資金的財務處,但認同成立主權基金的研議方向。
黃玉霖 交通部 次長
- 說明高鐵南延左營方案是經專業審查委員會建議的優先方案,交通部不會再改變。
- 解釋高雄市區方案因經費高昂、施工期長、拆遷困難等因素未被採納。
- 表示高鐵南延屏東財務效益雖略有不足,但經濟效益足夠,且是環島高快速鐵路網的必要連結。
- 承諾一旦行政院核定,將加速辦理綜合規劃、環評,並採取平行作業縮短工期。
- 強調高鐵南延對屏東交通時間成本、深度旅遊、觀光、人口回流及交通紓緩等多重效益。
- 澄清高鐵南延並無降速,且OT模式下營運收入將大於營運成本,高鐵公司不會虧本。
- 承諾將建立全國性規範,督促地方政府徹查橋梁檢測亂象,並全面檢討評鑑制度。
- 表示將積極趕辦第三航廈興建,並重新定位桃園、台中、高雄機場功能。
- 說明環島鐵路網規劃以西部高鐵、東部快鐵串連,目標大幅縮短旅行時間,促進國土空間革命。
- 指出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已完成可行性評估,將報行政院核定;南迴鐵路電氣化今年可通車。
- 表示花東快速及景觀大道已在設計,且規劃宜花東快鐵,將提升台鐵營運彈性與效率。
江耀宗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說明高鐵南延路線延伸或變更屬國家重大交通政策,高鐵公司將提供營運經驗參考。
- 表示高鐵南延將由政府負責興建,未來若委由高鐵公司營運,需另議定新約,並經公司治理程序評估。
- 澄清高鐵南延後左營到屏東票價約60元出頭,並預估營運收入將多於營運成本,不會虧損。
- 說明高鐵現有營運範圍為南港至左營,BOT合約是民間出資,政府零出資並收取回饋金。
- 解釋高鐵透過財務改善計畫(特許期延長、減資、增資、平穩機制)後,營運已穩定成長並有盈餘。
- 指出高鐵新增苗栗、雲林、彰化三站運量雖小,但票箱收入高於直接營運成本,對區域發展有綜效。
謝鈴媛 財政部關務署 署長
- 說明臺北關副關務長黃國珍申請宿舍時為單身合法,後因配偶有貸款事實,臺北關已要求其3個月內搬出宿舍。
- 表示媒體報導黃國珍要求承辦人假裝沒看到之情事,政風室已在了解中。
- 澄清目前並非高階職務異動時間,對報導內容感到奇怪。
王國材 交通部 次長
- 說明高鐵南延考量國家重大交通建設與人民需要。
- 解釋高鐵設站未進都會核心區是為發展核心區以外地方。
- 承認高雄捷運第一案為BOT,後續為政府投資OT,存在兩種模式。
- 同意高鐵汐止基地未做,但若有新增需求,仍需修改合約。
- 說明高鐵南延屏東是從區域發展觀點看待,觀光效益可加強。
- 同意高鐵南延是擴大一日生活圈、帶動投資觀光、翻轉地方的機會。
- 強調高鐵南延是跨越高屏溪的重要一步,對屏東市民很重要。
- 說明日本新幹線建設具遠見,台灣亦應借鑒,將其視為必要建設。
- 指出高雄鐵路地下化完工後,若高鐵再進入市區將破壞已縫合的城市,且耗費高額預算。
- 同意將來高鐵南延的擴充與營運,應綜合考量財政能力、未來需求與下一代建設。
郭翡玉 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 說明高鐵南延屏東早在經建會時代即納入國家整體發展規劃,有其需求。
- 解釋OT模式是因為其效益目前可能還無法完全展現。
- 承認國發會組織改造後缺乏統籌所有資金的財務單位,但會將委員意見帶回研究。
- 說明國發會對人才培育非主管部會,主要協調各部會,並將委員意見帶回討論如何落實規劃方向。
鄭光遠 台灣高鐵公司 總經理
- 說明高鐵南延屏東將採OT方式,會以過去營運模式,讓其更方便。
- 預估高鐵南延後營運收入將多於營運成本,不會虧損。
- 說明高鐵新增苗栗、彰化、雲林三站的運量及營收情況,票收優於直接營運成本。
- 澄清高鐵營運絕非「賠錢貨」或「破銅爛鐵」,已轉虧為盈。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相關部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委員陳賴素美所提書面補充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7401
- 卷/期/冊
- 108/74/1
- 發布日期
- 2019-10-3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