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委員提名審查:聚焦選務公正性與選舉制度改革
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0-14
立法院內政及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審查行政院函送之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會議期間,委員們就提名人選的政治中立性、選務資料提供時程、選區劃分公平性、不在籍投票、公投法修正(脫鉤大選、舉辦頻率、公告期)、選務疏失改善、以及特定公投提案適格性等議題進行了廣泛質詢與討論。最終,該提名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送院會公決,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中選會於選舉日召開臨時委員會因應突發事件。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同意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行政院提名黃秀端、邱昌嶽、陳月端、林超琦及蒙志成等5人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的同意案,核心議題涵蓋被提名人的資格、專業背景、政治中立性,以及對多項重要選務與選舉制度改革議題的立場與看法。
- 討論重點聚焦於如何確保中選會的獨立公正性,提升選務效率與品質,避免重蹈過往選舉亂象,並檢討現行公投法、選區劃分、不在籍投票及電子連署等制度的妥適性與未來發展。
相關爭議
- 提名資料提供時程爭議:部分委員質疑行政院及立法院提供被提名人詳細資料的時間過晚,影響委員審查權益。
- 中選會政治中立性質疑:多位委員擔憂本次提名人選被外界標籤為「綠營色彩濃厚」,影響中選會的獨立公正性,特別是針對前主委李進勇的任命適格性。
- 公投法修正爭議:針對公投與大選脫鉤、公投舉辦頻率(2年1次)、公告期間延長、戶政機關查對時間延長等修法內容,委員們意見分歧,有委員認為是為避免政治操作,有委員則質疑是「沒收公投」或「惡法」。
- 不在籍投票實施爭議:委員普遍支持不在籍投票為國際趨勢,但對其實施範圍(境內、境外、公投或大選)、方式(通訊、異地)及技術挑戰(資安、信任度、秘密投票)存在疑慮,認為台灣社會尚未準備好。
- 選區劃分公平性爭議:多位委員質疑現行選區劃分未能及時反映人口變遷,導致「票票不等值」的現象,要求中選會主動檢討並調整。
- 選務效率與品質爭議:委員對2018年九合一選舉發生的排隊過長、邊投邊開等亂象表達高度不滿,質疑中選會的應變能力與改進措施,特別是選務人員招募訓練及投票所設置(如樓層安排)問題。
- 特殊公投提案適格性爭議:針對限制人工流產週數的公投提案,委員質疑其是否符合公投法可提事項範疇(法律複決、政策創制),以及是否涉及人權議題不宜公投,中選會應如何把關。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被提名人資料提供時間過晚,影響審查。
- 批評中選會人選「綠油油」,質疑其公正性,並詢問被提名人對前主委李進勇適任性的看法。
- 表達對公投與大選分開、公告時間延長、舉辦頻率限制等公投法修法的反對意見。
- 支持大選應使用不在籍投票,並關切國安機制啟動時可能影響的投票人數。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附和黃委員對資料提供延遲的說法,批評本次中選會人選「綠得出汁」。
- 指控民進黨以「多數暴力」強行通過人事案,呼籲服從多數但應尊重少數。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選區劃分不公,以桃園、南投、屏東為例,指出「票票不等值」問題。
- 認為選區劃分十年檢討一次無法即時反映人口變化,要求中選會應更具彈性地調整。
- 關切假民調問題,認為應列管鍵盤民調,並重視假新聞對選舉的影響。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澄清中選會資料已於8月1日送達,呼籲國民黨委員勿杯葛人事審查。
- 質疑國民黨因選情下滑陷入「藍色憂鬱」,強調中選會人事案應儘快通過以利2020大選選務。
- 關切桃園市人口增加但選區未檢討的問題,要求行政院與中選會主動檢討。
- 詢問被提名人對中國介入台灣選舉的觀點與防制能力。
- 詢問被提名人黃秀端對2020大選選務準備的信心,避免重蹈2018年覆轍。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2020大選選務準備進度,特別是選監人員招募、訓練及現場演練不足。
- 強烈要求中選會應儘量避免將投票所設於樓上,即便有電梯,排隊動線仍會造成行動不便者困難。
- 批評中選會對委員質詢未發文追蹤改善,且對問題發生時的責任歸屬無法明確答覆。
鄭秀玲 立法委員
- 要求被提名人填寫時代力量黨團問卷,並詢問其對「帶職參選應視同辭職並繳回補助款」的看法。
- 關切被提名人財產申報與未來中立性,以及公投連署造假應駁回。
- 建議公投提案應採記名投票並公開結果,並要求中選會確保公投題目清晰易懂,加強選前溝通。
- 提醒中選會應記取去年教訓,在選舉日及前後隨時待命,下達政策指令,避免選務真空。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請邱昌嶽說明選政與選務分立的定義與處理權責。
- 詢問被提名人對不在籍投票的看法,並強調其需經修法。
- 嚴肅關切中選會委員的出席率與對重大選務爭議的決策承諾,要求委員應以公務為最優先,並提出缺席3次應自動請辭的建議。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要求被提名人同意中選會委員應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 提議修法新增「前三年不得出任黨職、公職或政府有給職務」規定,並以此質疑前主委李進勇的適任性。
- 詢問被提名人對「2年舉辦1次公投」的看法,並質疑邱昌嶽的立場與其碩士論文觀點是否矛盾。
- 詢問陳月端對「邊開票邊投票」是否違法的看法,並要求中選會改善此現象。
- 要求黃秀端與陳月端公開聲明不會因過去資歷或人情而有行政偏頗,確保中立性。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詢問黃秀端對新住民投票困難的認知,以及中選會現有及未來可提供的協助措施。
- 指出黃秀端對新住民議題不夠熟悉,強調新移民權益保障的重要性。
- 要求林超琦與陳月端提出除現有措施外,更多精進協助新移民參與選舉的作法。
- 特別關切陸配參與選務工作10年限制的合理性,建議將年限調降,並詢問可行性與合適年限。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詢問黃秀端關於其「選區服務,立法委員心中連任之基礎」及「國會改革」著作內容,並請其說明公民監督國會對立委行為的影響。
- 詢問林超琦關於其「選舉制度、提名策略與台日韓女性參政比較之初探」研究,並探討女性參政與性別保障名額的議題。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選務處長關於2020大選模擬演練的內容及突發狀況應變措施,特別是「邊開票邊投票」的預防。
- 強調應檢討現行法規,未來應另訂統一開票時間,避免邊投邊開亂象,並要求中選會思考選票保管等配套措施。
- 詢問黃秀端對2018年選務過失的改善措施,並要求其未來擔任委員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加強媒體溝通。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與三位政治學者被提名人對話,探討台灣未開放不在籍投票的原因(年輕民主、社會分歧、政治信任度低、選舉透明度)。
- 警告當代選舉面臨社群媒體數據分析、假新聞操作的挑戰,強調中選會應發展新的選舉研究與防堵機制。
- 堅定捍衛公投與大選脫鉤並隔年舉辦的修法,認為這是避免選舉綁架、數據魔術操作的必要措施,以鞏固民主。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確認提名程序符合法規,並澄清被提名人「親綠」標籤與其無黨籍身份的矛盾。
- 詢問被提名人對電子連署、電子投票、不在籍投票(境內總統選舉先行)、選政選務合一、無障礙投票所等議題的看法。
- 提出賄選判刑確定但超過追訴期者仍可參選的實際案例,指出選罷法規定的不足,建議未來修法。
- 拜託被提名人若通過審查,務必特別盯緊中選會及各縣市選委會的選務演練,杜絕投票亂象。
- 強調民主選舉應選賢與能,擔憂選舉技術或操作導致無法真正選賢與能,是民主的悲哀。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詢問邱昌嶽如何遏止2018年九合一選舉的缺失,確保2020年大選不會再發生「邊開票邊投票」等問題。
- 詢問黃秀端對外界質疑其擔任公督盟理事長後擔任中選會委員可能不公正的看法,並請其說明公督盟評鑑的公正性。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批評民進黨在野時支持公投綁大選,執政後卻修法脫鉤,質疑被提名人立場與民進黨一致。
- 引用美國加州大選同時舉辦17項公投的例子,反駁公投綁大選導致選務複雜的說法,認為是「做不好、無能」的藉口。
- 主張選政選務合一應由獨立機關中選會主管,以提升專業性並避免執政黨政治干預。
- 詢問黃秀端對獨立機關委員與政務官不同的理解,並質疑其辭去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委員的時間點,要求其遵守「不得參與政黨活動」的規定。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針對限制人工流產週數的公投提案,詢問被提名人其是否屬於公投法可提事項(法律複決、立法原則創制、重大政策創制/複決)。
- 指出該提案涉及婦女自主權、胎兒生命權、人權議題及醫學專業考量,質疑其適格性與合理性。
- 強調公投應為代議民主的補充而非取代,呼籲中選會委員應嚴格把關公投議題,並在聽證會中邀請醫界、婦女團體及政府單位表達意見。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能力,相信其能公正公開透明地扮演中選會委員角色。
- 支持公投與大選分開,認為兩者層次不同,分開處理可避免模糊公投議題焦點,促進充分討論。
- 詢問被提名人對電子投票的看法,關切資安問題、境外勢力干擾及全民信任度,建議採漸進式推動(先電子連署)。
相關人員回應
李孟諺 行政院秘書長
- 報告本次中選會委員提名依據法令、遞補遺缺及任期,並說明提名原則為具備法政專業學識經驗之公正人士且符合政黨比例限制。
- 回應年金改革問題,表示若調整7月1日以後退休者待遇將有財政負擔及試算困難。
- 說明選區劃分由地方政府提報調整並送中選會核定,選罷法規定十年檢討一次,若要縮短需修法;承認桃園人口增加後有檢討必要。
- 解釋選政主要為選舉制度規劃與政策訂定,選務則為具體執行,兩者分立原則下需協調。
莊國祥 中選會主任秘書
- 報告2020大選選務工作依進度進行,預計設置17000多個投票所,選務人員招募已達九成多,預計10月底完成。
- 說明主任管理員已辦理訓儲,一般選監人員訓練將配合教材、手冊及動畫進行,時間來得及。
- 坦承因人數眾多,一般選監人員訓練無現場演練;承認有認真與不認真的受訓人員。
- 表示已行文要求投票所儘量安排在一樓,若設於二樓則必須有無障礙設施及電梯,但要全部設於一樓有困難。
- 未直接回答若選務再出問題誰負責,但表示會重視委員意見並進行書面統計報告。
謝美玲 中選會選務處處長
- 說明2020大選模擬演練共模擬14項突發狀況,包括亮票、投票時間截止後排隊人潮處理、大量人潮湧入等。
- 表示每個投票所都會配置警衛人員,若無警力支援,主任管理員可指派其他工作人員協助。
- 說明為預防邊開票邊投票,中選會將採分流方式,包括調降投票所人數、增設投票所及設置兩處領票處。
- 解釋現行選罷法規定投票時間結束後投票所即改為開票所,若要統一開票時間需修法,且涉及選票保管疑慮。
黃秀端 被提名人
- 認為李進勇主委適任與否主要看其表現是否符合中立原則,過去主委多為無黨籍,但現在已退出政黨。
- 支持公投與大選分開,認為兩者應充分審議,且門檻降低後投票率不會因分開而過低,可參考瑞士經驗。
- 支持不在籍投票,但認為應從電子連署開始,慢慢建立信任,再推動電子投票,並重視資安問題。
- 回應關於選區劃分不公問題,表示與憲法規定有關,若從「一人一票、票票等值」觀念看確實不太公平,但非中選會單獨可決定。
- 支持選政選務合一,認為中選會負責執行工作應最清楚問題。
- 承諾若擔任委員,會將中選會職務視為最重要事項處理,排除各種狀況儘量出席會議,並同意若缺席達3次以上可自動請辭。
- 說明中選會已採多項改善措施避免2018年選務亂象,包括設立應變中心、增加投開票所、增加遮屏、公投與大選分開等。
- 提出若發生邊投邊開,可考慮與媒體商量延遲公布結果,避免影響選民判斷。
- 回應對新住民投票困難的提問,承認語言及對選舉制度不了解是困難點,建議透過模擬演練、講習、翻譯等方式協助,並可先針對新住民多的地區推動。
- 說明獨立機關委員有任期限制、任期交錯等設計以確保公正性,並表示已辭去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委員職務。
- 表示對限制人工流產週數的公投提案,若要分類應屬政策,但議題複雜牽涉婦女自主權與胎兒生命權。
- 解釋公督盟評鑑公平公正,有明確指標與小組評鑑,非理事長一人可改變,認為第9屆立委比第8屆更認真。
邱昌嶽 被提名人
- 說明被提名擔任中選會委員,是考量內政部作為選罷法主管機關,可作為選政與選務協調平台,並協助地方民政、戶政、警政單位支援選務工作。
- 表示會盡全力在中選會規定下,超出黨派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 回應李進勇主委適任性問題,認為若為行政院長會避免提名有爭議者,但重點在於未來行使職權能否超出黨派。
- 支持電子連署與電子投票在技術上可行,但關鍵在於全民信任度與共識,應採漸進式推動。
- 支持選政選務合一,但身為內政部常務次長,認為選政與選務分立問題長期存在。
- 說明2018年選務亂象與公投有很大關係,中選會已採適當規模投開票所設置、增設投票所、分流、設置中央應變中心等措施,應可降低風險。
- 認為公投法修法為2年1次是可接受的,因台灣公投仍在起步階段,需要更多思辨與討論時間,不認為違背過去理想。
陳月端 被提名人
- 說明其在大學任教及借調高雄、台南市政府法制單位期間,均秉持法律專業超越黨派提供法律協助。
- 承諾若擔任委員,會依中選會組織法規定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 回應李進勇主委適任性問題,認為已通過立法院議決,應予尊重。
- 對不在籍投票,認為有助參政權但因選區劃分及選舉種類多,應採循序漸進方式實施,並需透過修法。
- 支持選政選務合一。
- 回應限制人工流產週數的公投提案,認為涉及政策與人權爭議,應循聽證程序處理。
- 回應新住民參與選務問題,認為現行法律已允許,但陸配10年限制涉及公權力行使,有放寬必要,可由中選會與陸委會討論,5年是可考量方向。
- 承諾不會因過去擔任高雄、台南市政府法制局/處長等政務官經歷而有行政偏頗,會秉持法律專業獨立行使職權。
林超琦 被提名人
- 說明其專長為比較制度分析、東亞政治經濟研究,研究興趣偏向選舉制度、政黨競爭與提名。
- 回應李進勇主委適任性問題,認為是行政院長職權,予以尊重,但中選會作為中立機關應儘量避免此類情況。
- 支持公投與大選分開,並支持「2年舉辦1次公投」的修法方向,但未特別表態年數。
- 支持不在籍投票,但認為應考量開放範圍。
- 支持選政選務合一。
- 回應新住民投票協助問題,建議透過母語宣傳、投票演練,並將歸化新移民納入選務人員。
- 說明台日韓女性參政比較研究,指出台灣女性議員比例較高原因包括比例代表制性別平衡及婦女保障名額累積。
- 承諾若擔任委員,原則上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則會儘量出席會議,並同意若缺席達3次以上可自動請辭。
- 回應限制人工流產週數的公投提案,認為有爭議性,需經聽證會決定。
蒙志成 被提名人
- 說明其研究興趣在選舉與民意調查,對台灣民主發展有深切體認,願以學者愛惜羽毛、面對歷史的態度出任中選會委員。
- 回應李進勇主委適任性問題,認為於法可行,實務經驗或許能降低亂象,但若為行政院長不會提名。
- 支持公投與大選脫鉤,目的為避免政治人物選舉干擾公投純粹性,但對「2年」年數無特別態度,認為若遇重大爭端仍應公投。
- 原則上支持電子投票,但認為全民信任度與共識是重要前提。
- 支持選政選務合一,認為一般民眾印象中所有規則都回歸中選會,但現況非如此。
- 回應對中國干預台灣選舉的觀點,認為中共一定會影響選舉,台灣應儘量防堵外國勢力干預,中選會應在制度上鞏固民主。
- 承諾若擔任委員,一定會儘量出席會議,但家庭狀況難免,並同意若缺席達3次以上可自動請辭。
- 支持許毓仁委員提出的「前三年不得出任黨職、公職或政府有給職務」修法建議,希望能推動中選會委員完全獨立中立。
- 回應限制人工流產週數的公投提案,認為此類議題未來會增多,牽扯意識形態,應先開公聽會確定是否屬公投事項,並慎重考慮多方意見。
相關後續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於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李俊俋補充說明。
-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總統暨立法委員選舉日(中華民國109年1月11日)召開中央選舉委員會臨時委員會議,以資因應。
- 中選會應整理目前確定之17000多個投票所中,設於樓上及有無障礙空間的數量,並於2週內送內政委員會書面統計報告。
- 委員余天及段宜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及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7601
- 卷/期/冊
- 108/76/1
- 發布日期
- 2019-11-0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