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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業務、高通案執行監督與109年度預算審查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0-1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美商高通公司行為承諾及產業方案執行情形,並就迴避立法院監督權責一事進行報告,同時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焦點集中於高通案和解的公平性、對台灣產業的實質影響、以及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不實廣告及民生物資價格波動的執法成效。立法委員質疑公平會主任委員出席高通動土典禮的適當性,並要求更透明、更均衡的產業方案執行。最終,多項議題要求公平會與經濟部提供詳細報告,並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與執法。

討論事項一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報告、高通案執行與監督爭議及109年度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聚焦於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業務概況、法規研修、國際交流及數位經濟議題的因應,並詳細報告美商高通公司訴訟和解案中行為承諾與產業方案的執行進度與監督情形。
  • 同時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9年度單位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預算,並討論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不實廣告、民生物資價格波動等議題的執法成效與消費者權益保障。

相關爭議

  • 高通案和解的公平性與透明度:立法委員質疑公平會與高通的和解案,特別是其與原處分內容的巨大差異,是否涉及行政機關退讓或不當,並對和解過程的錄音檔保密性提出質疑。
  • 公平會主委出席高通動土典禮的適當性:多位立法委員質疑公平會主委親自出席高通新建大樓動土典禮,可能製造不公平競爭的印象,認為獨立機關不應為個別廠商站台。
  • 高通產業方案對台灣產業的實質效益與區域均衡:立法委員質疑高通5年期產業方案的執行是否真正符合台灣產業需求,特別是5G測試中心完工時程與5G發展脫節,以及投資主要集中於竹科,未顧及南部區域均衡發展。
  • 高通5G晶片授權費用過高:台灣廠商反映高通5G晶片開發階段收取高額一次性軟體授權費用,且新版本需重複支付,阻礙台灣5G技術發展,與和解案聲稱的「善意」不符。
  • 多層次傳銷管理成效不彰:立法委員質疑傳銷業者誇大產品療效(如鹿胎盤素宣稱治癌),公平會與衛福部之間協調不足,導致違法業者持續銷售,且傳保會功能不彰。
  • 不實廣告查處效率與嚇阻力不足:立法委員指出有線電視廣告單誤導民眾自動續訂服務、建案廣告標示不實、免費App自動扣款等亂象,公平會查處進度緩慢且罰鍰金額過低,未能有效嚇阻違法行為。
  • 民生物資價格波動與政府干預:立法委員關切衛生紙、雞蛋等民生物資價格上漲後難以回跌,質疑公平會及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未能及時有效控制物價,僅在事後調查,民眾感受不佳。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主委出席高通動土典禮的適當性,認為此舉可能製造不公平競爭,有違獨立機關職責。
  • 批評公平會為高通開設專區並定期報告其執行狀況,形同為個別廠商宣傳,對其他台灣廠商不公。
  • 關切有線電視以「繳費單」形式誤導民眾自動升級高畫質套餐並加收費用,要求公平會加速查處。
  • 認為高通和解案一開始就走錯方向,導致公平會職能扭曲,監察院已提出糾正。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提醒公平會不應只積極處理高通案,應加強對其他案件罰鍰的執行密度與強度,避免案件懸而未決。
  • 質疑高通210億元投資方案的區域均衡性,要求公平會確保南部地區廠商也能獲得實質投資與合作機會。
  • 指出不動產廣告存在未標示建商、使用號碼、代銷公司等引人錯誤情事,要求公平會主動且積極查處。
  • 關切手機App試用期後自動續訂扣款問題,要求公平會與消保處合作處理,並調查應用程式商店可能存在的聯合壟斷行為。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多層次傳銷管理成效不彰,指出有業者販售鹿胎盤素等產品,宣稱能治療癌症等百病,但實質無效且涉嫌詐騙,年營業額高達67億元。
  • 批評公平會網站未能詳列傳銷公司違法內容,僅標示違反衛生法規次數,資訊不透明。
  • 建議公平會應加強與衛福部協調,針對傳銷產品誇大療效問題,強化法令規定與執法,避免民眾受騙。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傳銷產業銷售人數增加但總營業額下降的現象,要求公平會持續留意產業發展趨勢。
  • 建議公平會應嚴格查核傳銷商品的標示,特別是食品與化妝品,並研議變更傳銷事業報備後是否需經審核才能銷售,以保障民眾食安。
  • 質疑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傳保會)成立至今效果不彰,建議重新思考其定位並研議保證金制度以加速糾紛處理。
  • 質疑公平會對高雄旗山蕉農控訴盤商操縱價格案「查無不法」的結案結果,要求說明調查情況。
  • 關切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授權費談不攏導致頻道可能下架,質疑代理商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法或壟斷行為,要求公平會積極處理。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衛生紙、雞蛋等民生物資價格上漲後難以回跌的現象,質疑公平會未能有效控制物價,僅在事後調查,民眾感受不佳。
  • 指出國際紙漿價格下降,但衛生紙價格仍居高不下,顯示民生物資價格一旦上漲,政府難以使其回歸合理水平。
  • 提醒公平會應在第一時間控制物價漲幅,而非等到問題發生後才主動出擊,以穩定民眾生活。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與高通的和解案,認為與原行政處分存在巨大差異,顯示公平會可能承認原處分有不當之處,而非僅為取代原處分。
  • 指出監察院已對高通案提出糾正,認為公平會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凸顯和解案的爭議性。
  • 批評高通5G測試中心預計2021年完工,遠晚於台灣5G商用時程,質疑和解案的實質效益與時效性。
  • 對公平會主委親自出席高通動土典禮表示訝異,認為此舉不符獨立機關職責,可能引發外界疑慮。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控訴經濟部與公平會是高通在台灣最大利益的代言人,質疑政府為抱美國大腿而犧牲台灣科技產業發展。
  • 不滿高通案和解以投資取代裁罰,認為應將250億元罰款用於支持台灣IC設計產業發展,特別是聯發科在5G領域的成就。
  • 批評高通對台灣廠商收取高額5G晶片研發軟體授權費用,阻礙台灣5G技術發展,與和解案聲稱的「善意」不符。
  • 要求高通減免5G晶片研發軟體授權金、提供優惠、免費提供晶片樣本及技術諮詢,並明確指派產業方案負責人以確保執行成效。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詢問經濟部對高通案的整體態度與看法,以及和解方案對台灣產業與國家利益是否產生正面幫助。
  • 要求公平會與經濟部定期提供高通案行為承諾與產業方案的執行資料,確保其符合國家最大利益。
  • 關切高通產業方案投資主要集中於竹科,要求公平會與經濟部具體說明如何實現區域均衡發展,特別是中南部地區的投資與合作案例,並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詢問公平會主委對高通行為承諾與產業方案執行情況的滿意度,並要求確認高通是否百分之百執行承諾事項。
  • 質疑高通產業方案中「協助台灣廠商拓展全球市場及開發新興產品」的具體KPI、協助內容、產值及開發產品數量,要求公平會提供具體數據。
  • 擔心高通案5年期產業方案執行不力,恐讓公平會主委在歷史上留下罵名,要求公平會嚴謹監督與整合。

相關人員回應

黃美瑛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公平會已收辦1,497件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案件,其中52件裁處違法,罰鍰金額達7,280萬元。
  • 高通案和解內容之「行為承諾」與「產業方案」均訂有監督檢核機制,並已開設網站專區公開相關資訊。
  • 公平會為獨立機關,委員會議採合議制,高通案審議資料已依法提供立法院與監察院,但會議錄音檔屬核心領域應予保密。
  • 公平會持續推動公平交易法第28條、第39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增訂裁處權時效停止規定及違法結合罰鍰規定。
  • 強調公平會職責在於營造競爭環境,維持市場競爭,而非為個別廠商背書,出席高通動土典禮是為監督檢核其和解方案落實。
  • 對於多層次傳銷產品誇大療效問題,承諾將與衛福部食藥署進一步協調,詳列違法資訊並加強查處。
  • 說明目前多層次傳銷採報備制,重點在避免非法吸金,傳保會功能在於調處民事爭議,將逐步落實其功能。
  • 針對民生物資價格波動,表示公平會持續關注,特別是衛生紙價格,雖國際紙漿價格下降,但市場促銷策略影響價格,承諾會繼續關注。
  • 高通行為承諾部分已確認如期進行,產業方案第一年KPI皆有按照進度進行,有的甚至超前,第二年起將納入區域平衡考量。

林全能 經濟部次長

  • 經濟部與公平會、科技部已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監督高通公司產業方案的執行,並召開3次工作會議。
  • 高通公司是台灣資通訊及半導體產業重要夥伴,2018年下單台灣半導體與封測產業約791億元,帶動網通產業產值約4,513億元。
  • 經濟部已請高通公司積極與台北市電腦公會及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合作,並已申請加入會員,贊助InnoVEX論壇鼓勵創新。
  • 高通於108年6月27日在新竹科學園區新大樓動土,將有利於與台灣供應鏈就近合作。
  • 整體而言,高通的台灣產業方案可創造產業階段性價值,並邁向最終目標,目前執行進度符合KPI預期,並持續督導與國內產業合作。
  • 對於高通行為承諾部分,經濟部未參與後續檢視,但對投資台灣產業方案的落實有參與督導,將與公平會合作整理委員所需資料。

張恩生 公平會競爭處處長

  • 針對有線電視廣告單誤導自動續訂案,已立案調查,正深入了解製作方式、發放份數、訂購人數、退費狀況及當事者了解程度,發現有更嚴重問題需深入調查。
  • 說明多層次傳銷營業額下降主因是網路行銷興盛,消費者可直接在手機購買,傳銷公司也開展線上銷售管道,產業處於整合變動環境。
  • 針對旗山蕉農控訴盤商操縱價格案,經調查詢問18位盤商、農民及主管機關,查無聯合壓低價格或聯合定價跡證,且被檢舉公司收購量與市場價相比無市場力,故認定無聯合行為。

林慶堂 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

  • 針對免費App試用期後自動續訂扣款問題,表示關切,此涉及電子商務續約資訊揭露與透明化,屬消費爭議,行政院消保處已介入處理。
  • 針對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爭議,表示此為商業談判性質,若有差別待遇或共同下架的聯合行為,公平會已受理檢舉並積極查處中。

羅達生 經濟部技術處處長

  • 高通台灣產業方案已定案,經濟部協助公平會落實指標,目前來看,經過3次工作會議報告,皆符合當初KPI相關效益。

曾煥棟 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主計總處全力支持公平會依照法院裁示、決議辦理高通案。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經濟部需於1個月內,就高通公司產業方案在中南部地區的具體投資、合作案例及對當地產業的效應,彙整資料並提交經濟委員會。
  • 公平交易委員會將繼續關注有線電視廣告單誤導自動續訂案的調查進度。
  • 公平交易委員會將與衛福部協調,詳列多層次傳銷公司違反衛生法規的具體內容,並加強查處。
  • 公平交易委員會將研議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定位及保證金制度,並持續與公會溝通討論。
  • 公平交易委員會將加強針對聯合行為的推定,並將加強與檢討精進內容,於1個月內提交經濟委員會。
  • 委員蘇治芬、邱志偉、林岱樺及廖國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針對化妝品不實廣告,將以臨時提案要求公平會與衛福部共同檢討,並於1個月內(2019年10月30日)提出報告。
  • 經濟委員會所有委員針對預算如有修正動議或相關提案,請於10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點以前送至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以利彙整。

原始資料

公報
1087801
卷/期/冊
108/78/1
發布日期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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