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預算:聚焦觀光、民航、公路安全與運輸政策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0-1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交通部觀光局、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機場、中華郵政、公路總局及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會議重點討論外送員權益、電動巴士推動、國道壅塞、橋梁安全檢測、燃料費徵收方式、中橫公路復建、高快速公路擴建及偏鄉運輸等議題,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與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與觀光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主要討論國人國內旅遊人數大幅下降、國旅補助方案成效不彰,以及台灣好行計畫使用率偏低等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指出國人國內旅遊人數及支出大幅下降,顯示觀光局能量不足。
- 認為觀光局國旅補助方案缺乏內外環境分析、利害關係人討論、可行性分析等作業規範。
- 表示台灣好行計畫服務搭乘量相較於國人國內旅遊總旅次比率偏低,未能實質大幅提升公共運輸使用次數。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國人國內旅遊人數及支出大幅下降,顯示觀光局能量不足。
- 認為觀光局國旅補助方案缺乏內外環境分析、利害關係人討論、可行性分析等作業規範。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指出國人國內旅遊人數及支出大幅下降,顯示觀光局能量不足。
- 認為觀光局國旅補助方案缺乏內外環境分析、利害關係人討論、可行性分析等作業規範。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好行計畫服務搭乘量相較於國人國內旅遊總旅次比率偏低。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好行計畫服務搭乘量相較於國人國內旅遊總旅次比率偏低。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交通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周永暉 觀光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9年度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及觀光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委員提案,另擇期進行處理。
- 交通部觀光局需針對國人國內旅遊人數大幅下降問題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於3個月內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交通部觀光局應建立國旅補助措施標準作業程序,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交通部觀光局應邀集相關單位檢討「台灣好行」服務,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於3個月內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主要討論桃園機場公司拖車事故與中華郵政新購車輛閒置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指出桃勤公司近期發生兩次拖車拉送飛機碰撞事故,事故主因皆為人為因素,顯示員工訓練嚴重不足。
- 指出中華郵政公司107年新購490輛車閒置超過50天,花費5,167萬5千元,最長閒置632天,產生315萬1千元折舊費用。
- 提及審計部連續2年對中華郵政車輛採購提出審核意見,包括採購審查欠嚴謹、新購車輛長期閒置、未評估屆使用年限車輛效益、新型電動車配發決策未考量投遞段性質等問題。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指出桃勤公司近期發生兩次拖車拉送飛機碰撞事故,事故主因皆為人為因素,顯示員工訓練嚴重不足。
- 指出中華郵政公司107年新購490輛車閒置超過50天,花費5,167萬5千元,最長閒置632天,產生315萬1千元折舊費用。
- 提及審計部連續2年對中華郵政車輛採購提出審核意見,包括採購審查欠嚴謹、新購車輛長期閒置、未評估屆使用年限車輛效益、新型電動車配發決策未考量投遞段性質等問題。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指出桃勤公司近期發生兩次拖車拉送飛機碰撞事故,事故主因皆為人為因素,顯示員工訓練嚴重不足。
- 指出中華郵政公司107年新購490輛車閒置超過50天,花費5,167萬5千元,最長閒置632天,產生315萬1千元折舊費用。
- 提及審計部連續2年對中華郵政車輛採購提出審核意見,包括採購審查欠嚴謹、新購車輛長期閒置、未評估屆使用年限車輛效益、新型電動車配發決策未考量投遞段性質等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林佳龍 交通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國顯 民用航空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明德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宏謀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9年度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非營業預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委員提案,另擇期進行處理。
- 桃勤公司需對兩次拖車碰撞事故提出說明與檢討,並於1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需對107年新購置閒置車輛與審計部審核意見提出說明與檢討,並於1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與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與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9年度預算,聚焦於公路建設、監理服務、公共運輸提升、交通安全強化,以及國道行車安全與智慧化運輸管理。
- 會議深入討論外送員權益、電動巴士推動、橋梁安全檢測與管理、中橫公路復建、國道1號中部路段擴建、交通違規檢舉制度、燃料費徵收方式、連假交通壅塞、偏鄉運輸服務及淡江大橋周邊配套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外送員權益與法令保障:外送平台將外送員視為個人承攬而非僱傭,導致勞動權益與安全保障不足,交通部與勞動部權責釐清與管理方式引發討論。
- 電動巴士全面電動化目標:交通部推動2030年巴士全面電動化,但委員質疑目標達成難度,因電動車成本高、電池衰退快、零件不穩定且補助誘因不足,缺乏汽柴油車落日時間表。
- 後向式安全座椅規範:交通部研議將後向式安全座椅使用年齡放寬至2歲以下,但委員擔憂兒童腳部不適及看不到父母哭鬧等問題,需充分考量。
- 交通部基層人力負荷:觀光局國旅組組長過勞逝世,引發委員對交通部所屬單位基層人員人力不足、工作負荷過重問題的關切,要求檢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合理規定。
- 中橫公路復建進度:中橫公路上下線復建進度緩慢,委員要求交通部保證時程不變,並質疑其對中橫復建的積極性,與「人定勝天」的觀念產生分歧。
- 國道1號中部路段擴建:委員質疑交通部對國道1號中部后里至彰化路段高架分流規劃的消極態度,認為存在「重北輕南」偏見,未能充分考量中部地區交通需求。
- 交通違規檢舉制度:民眾檢舉案件數量龐大,造成警力負荷過重(警察因看照片導致黃斑部病變),且部分檢舉非立即危險,影響隱私權,與公權力執法標準不一,要求檢討微罪不舉及設定檢舉上限。
- 公設監控系統執法效能:委員質疑交通部花費近億元建置的國道超載監控系統,卻因警政署解釋「必須當場製單」而無法有效開罰,導致科技執法失效,與檢舉達人拍照即可舉發形成強烈對比。
- 燃料費徵收方式:委員主張燃料費應從「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或「隨里程徵收」,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並質疑現行「汽燃費」名稱與電動車輛徵收的公平性問題。
- 連假交通壅塞與公共運輸連結:連假國道塞車問題持續重演,委員認為交通部輸運措施成效有限,並指出東西向公共運輸連結不足,導致民眾偏好自行開車,應加強大眾運輸誘因及轉乘接駁。
- 橋梁檢測與管理:南方澳大橋斷裂後,全國橋梁安全引發高度關注。委員質疑地方政府橋梁資料更新、檢測不實、中央與地方檢測標準不一、港務公司等單位納管不足及臺鐵自行目測橋梁安全的問題,要求交通部澈底檢測與整合管理。
- 遊覽車靠行與安全管理:遊覽車業供過於求,靠行現象導致車行剝削、惡性競爭、超時駕駛及安全配備刪減,肇事率較高。業者提出「合作社」模式,但公路總局認為遊覽車載客量大,應從公司治理角度強化管理,而非個體戶模式。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關切外送員車禍頻傳,質疑外送平台個人承攬模式導致法令保障不足,要求交通部與勞動部協調解決外送員權益與安全保障問題。
- 質疑交通部2030年巴士全面電動化目標難以達成,因電動車成本高、電池衰退快、零件不穩定,且缺乏汽柴油車落日時間表,要求加速獎勵計畫申請。
- 關切後向式安全座椅改為2歲以下使用,擔憂兒童腳部不適及哭鬧問題,要求政策規劃需充分思考。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感謝交通部對南方澳大橋崩塌事件的救災與善後處理,並期待橋梁能在2年內完成改建。
- 關切交通部基層人力不足,尤其觀光局國旅組組長過勞逝世事件,要求部長向行政院反映,爭取士級人員和約僱人員補足人力。
- 要求重啟台2線福隆到大里段截彎取直可行性評估,認為經濟效益不足的結論有問題,應考慮國5壅塞導致的分流需求。
- 要求高公局加強宣導蘇花改蘇澳休息站功能與實用性,避免通車後蘇澳成為大停車場。
- 要求交通部盤點蘇花改全線通車前各項工程安全,確保2020年1月5日通車安全無虞。
- 建議交通部研擬對國道5號通勤族搭乘客運的優惠誘因,鼓勵民眾多使用大眾運輸,減少小客車車流及塞車。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極端氣候下公共運輸災防預警與修復工作,要求交通部增設相關監測儀器,並督促鐵道局對捷運災防預警與修復負政策督導責任。
- 肯定高公局在橋梁檢測系統的用心,但提醒公路總局應協助地方政府解決老舊或受損橋梁的修復與經費問題,並督促地方更新橋梁管理系統資料。
- 要求公路總局與高公局評估增設橋梁即時監測系統,並加強對易沖刷、鹽害及需耐震補強橋梁的處理,以保障國人交通安全。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中橫公路下線維生道路的坍方與經費需求,並要求確認中橫上線復建可行性評估研究時程不變,表達對中橫復建的積極推動立場。
- 質疑交通部對國道1號中部后里至彰化高架分流擴建案的消極態度,認為存在「重北輕南」偏見,要求部長展現魄力加速規劃與評估,以解決中部地區交通壅塞問題。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不認同「人定勝天」的觀念,認為中橫公路應給予大地休養生息時間,要求部長考慮大自然負荷,而非僅考慮台中選票。
- 質疑交通部對交通違規檢舉制度的管理,指出檢舉案件量過高導致警力負荷過重、影響隱私權,且部分檢舉非立即危險,要求檢討微罪不舉及設定檢舉上限。
- 質疑交通部花費近億元設置的國道超載監控系統,卻因警政署解釋「必須當場製單」而無法開罰,與檢舉達人拍照即可舉發形成對比,要求解決此矛盾。
- 建議交通部研究美國左轉燈先走、臺灣直行車先走的差異,以科學數字評估何者更能疏導交通。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蘇花改仁水隧道消防設施,並期待蘇花改能如期於2020年1月5日全線通車,要求公路總局確保工程安全與品質。
- 指出東澳到南澳、大清水至崇德等路段仍待改善,尤其花蓮貨運聯外交通問題,要求交通部在大規模改善前,先做局部改善並研議管理模式,提高貨運順暢度。
- 關切連假花蓮觀光爆滿導致大塞車問題,要求交通部提出短中長期方案,並建議長期應以軌道建設解決城際塞車,同時積極輔導花蓮公車轉運站規劃,提升在地交通接駁便利性。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修改燃料費徵收辦法,由「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或「隨里程徵收」,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並釐清電動車輛的道路養護費用徵收問題。
- 指出電動車數量增加將侵蝕現有燃料費稅源,影響各縣市道路養護經費,要求交通部積極面對並制定新辦法,而非原地踏步。
- 建議將「汽燃費」名稱改為「道路養護費用」,以更明確反映其用途,並強調徵收的公平性。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國慶連假高速公路輸運措施的滿意度,指出國道塞車問題仍嚴重,行車時間增加3至5倍。
- 認為民眾不搭乘公共運輸是因東西向連結系統不足、公車班次少,導致自行開車方便,要求交通部思考如何建構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特別是東西向連結。
- 關切南方澳大橋斷裂後,交通部對全國橋梁的總體檢,質疑是否淪為書面資料彙整,要求實地澈底檢測,並補足港務公司等權管單位的橋梁納管漏洞,確保檢測確實落實,讓民眾安心行車。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南下彰化路段連假塞車問題,要求交通部研擬興建高架橋或拓寬車道以紓解車流,並儘快提出明確改善方案時程。
- 質疑連假塞車問題重演,要求交通部思考如何解決,並提出更好的大眾運輸獎勵措施,提升利用率。
- 認同高鐵橋下空間利用的重要性,建議交通部儘快規劃評估彰化縣路段的利用方案。
- 引用前縣長魏明谷觀點,質疑高速公路塞車時,通行費是否仍應計程收費,要求高公局加快車禍事故處理速度。
- 肯定智慧交通及甲地借乙地還租賃方案,建議交通部鼓勵租賃業者採用,並持續檢討大眾運輸優惠方案效果及利用率。
- 肯定DRTS(幸福巴士)對偏鄉交通的重要性,但要求交通部檢討試辦路線成效,適時增減路線,使其真正成為連結偏鄉的最後一哩路。
柯呈枋 立法委員
- 關切南方澳斷橋事件後,全國橋梁檢測機制不一,臺鐵橋梁仍採自行目測,要求交通部建立統一且一致的檢測與維護管理規範,特別針對易受天候影響或特殊橋梁提高檢查頻率。
- 關切中彰大橋的裂痕、腐鏽與土石剝落問題,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立即檢測,並考慮載重管理、地層下陷監測、鹽分侵蝕及火力發電廠硫化物影響,提高檢測頻率。
- 要求公路總局儘快規劃中彰大橋機車專用道或旋臂附掛方式,解決汽機車爭道導致的死亡事故,確保騎乘安全。
- 關切和美大橋興建進度,要求公路總局提供專業協助,確保規劃設計及後續補助資金到位,並考慮汽機車分道及自行車安全。
- 要求高公局加強國道1號彰化段改善評估,並儘快提出改善方案。
- 要求公路總局加快審查彰濱工業區鹿安橋增設匝道案,並研議由公路總局統籌辦理匝道與平面道工程,提高效率與品質。
- 關切彰化縣低底盤公車數量嚴重不足,遠低於臺北市,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提出全國無障礙運輸檢討與改善方向,協助長者使用低底盤公車。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大園地區「天空斷橋」(國2甲線)工程延宕8年問題,質疑2020年通車為錯誤資訊,要求部長協調民航局加速用地徵收,並考慮先租用土地,儘快完成工程。
- 要求公路總局加速重新鋪設台61、台66線快速道路路面,指出其顛簸嚴重,被戲稱為「避震器終結者」,要求年底前完成檢測與重鋪。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徹查公路總局105年橋梁委外安全檢測報告中涉嫌虛偽不實的問題,特別指出陳明正團隊的檢測報告,質疑驗收程序及檢測人員資格。
- 質疑公路總局驗收報告僅交第一代系統資料,未提供第二代系統登錄成果,要求撈取所有後台資料並上網公開。
- 指出利澤簡橋檢測報告中吊材檢測空白,質疑該檢測是否確實執行。
- 揭露橋梁檢測報告中工作人員包含父母、妻子等無資格者,並有臨時工僅領低薪,質疑公路總局發包的橋梁檢測是否由專業人員執行,要求徹查。
童惠珍 立法委員
- 關切遊覽車業長期經營困境,指出過去12年6起重大事故造成傷亡,要求交通部在加強安全之餘,也應考慮業者生存空間,改善產業結構。
- 質疑遊覽車業者8月包圍交通部抗議,部長與次長未接見,顯示對此問題不重視。
- 關切遊覽車業者GPS爭議,指出業者擔憂被任意開罰,要求公路總局確保數據正確性及三級品管制度,避免false alarm。
- 要求交通部儘快將運輸業管理規則中與安全無直接相關的規定(如車身識別標示)修改並送立法院備查,以勸導、改善為主。
- 強調遊覽車靠行制度問題嚴重,肇事機率較高,支持業者提出的「合作社」方案,要求交通部研議開放遊覽車合作社的可行性,以健全經營管理機制。
- 指出遊覽車業者因陸客減少導致經營困難,許多公司裁撤車輛,要求交通部提出除了補助以外的健全行業發展方案。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感謝交通部對淡江大橋興建的支持,並關切淡江大橋未來通車後周邊聯外道路的配套措施,要求交通部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加速開闢或規劃道路,避免造成交通阻塞。
相關人員回應
林佳龍 交通部部長
- 表示知悉外送員車禍事件,交通部配合勞動部職安署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將加強落實,並與勞動部釐清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問題。
- 承認觀光局國旅組組長曾維德因公殉職,反映觀光局普遍性負擔過重問題,承諾檢討業務分工與人力編制,並加速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
- 同意中橫公路復建應積極推動,立場與委員一致。
- 指示高公局加速國道1號中部路段可行性評估,部分路段可優先進行。
- 承諾與內政部警政署研議交通違規檢舉制度,包括微罪不舉及檢舉上限,並溝通公設監控系統無法開罰的問題。
- 表示將要求同仁檢討燃料費徵收辦法,釐清油、汽、用路等不同燃料與道路公共建設的關係,並兼顧執法可行性與成本。
- 強調交通平權理念,大眾運輸承擔社會責任,承諾檢討對偏遠地區、弱勢團體的補助辦法,增加通勤族搭乘國道客運誘因。
- 表示會加速積極推動公共運輸災防預警與修復相關系統,確保儀器設備到位,並督促鐵道局對捷運災防預警負政策督導責任。
- 說明交通部已修訂橋梁管理規範,將加強對特殊橋梁的納管與檢測,並建立中央、地方分工合作機制,要求更新檢測後的資料,澈底檢測全國橋梁並補足漏洞。
- 表示國道塞車問題除道路負荷過重,也因部分道路建設設計不良,承諾全面檢視環島鐵公路、打通交通節點、精進管理手段,並利用智慧交通鼓勵民眾分流。
- 要求高公局20分鐘內排除國道事故,並部署搶救維修車輛,加速事故排除。
- 要求鐵道局、公路單位檢視高鐵橋下路廊,主動打通路廊,提供替代道路。
- 承諾與顏寬恒委員共同關心並促成和美大橋興建。
- 要求高公局對高速公路拖吊車危險行為從嚴裁罰,並追究公司責任。
- 承諾檢討全國無障礙運輸狀況,協助長者使用低底盤公車。
- 表示會繼續督促淡江大橋工程進度,確保如期如質完成,並注意周邊配套措施。
陳彥伯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說明外送平台中foodpanda和GOGOVan屬於汽車貨運業,Uber Eats為平台模式,與租賃業合作。承諾配合勞動部勞檢,並從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課以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業者提供安全教育訓練與服務。
- 說明電動大客車目前約470輛,距離2030年目標尚遠,將採示範、推廣、普及三階段,並透過「擂台賽」方式,對性能達標者額外補助1,000萬元獎勵,提升業者品質。
- 說明現行後向式安全座椅規範為1歲以下及10公斤以下,改為2歲以下是參考國外研究,將充分思考委員擔憂。
- 表示將檢討台2線福隆到大里段截彎取直可行性評估,因過去評估經濟效益不足。
- 說明蘇花改將於10月底完成土建工程,後續進行機電、交控演練測試,並已啟動專家安全諮詢及防救災演練,預計12月辦理三階段履勘,有信心如期通車。
- 表示大貨車通行蘇花改將在第二期工程完成後研議開放,目前正同步進行管理手段研究。
- 說明公路總局透過一年兩次檢測確保易沖刷橋梁安全,對沿海鹽害橋梁亦有重點監控,並正進行121座橋梁耐震補強。
- 承諾評估其他橋梁加入自動監測或即時監測系統。
- 承諾研究左轉燈號順序的科學數字與效益。
- 說明和美大橋由彰化縣政府與臺中市政府規劃設計,預計今年底招標,明年底完成設計,公路總局將全力支持後續工程補助。
- 說明中彰大橋為跨河橋梁,一年檢測兩次,將請二工處研議汽機車分道或附掛機車專用道方案,並留意地層下陷、鹽分侵蝕及火力發電廠硫化物影響,提高檢測頻率。
- 表示將與彰化縣政府討論鹿安橋增設匝道案,並評估由公路總局統籌辦理的可能性。
- 說明低底盤公車補助將滾動檢討,確保偏鄉交通服務,DRTS已改稱幸福巴士,將持續在39個鄉鎮推動,並檢討停駛路線的復駛與調整可能。
- 表示將了解黃國昌委員所提橋梁檢測不實問題,並提供相關資料及徹查。
- 說明遊覽車GPS系統用於輔導及分級管理,非任意開單,並有三級品管制度。運輸業管理規則中車身識別標示已納入QR Code,將儘快修正並送立法院備查,爭取2個月內完成。
- 解釋遊覽車靠行問題應從公司治理角度解決,不建議採合作社模式,因遊覽車載客量大,肇事責任與計程車不同,將提出完整報告檢討法律面、保險制度及承擔能力。
- 承諾配合蕭美琴委員,在蘇花改通車前邀請花蓮或宜蘭鄉親參訪。
趙興華 交通部高公局局長
- 說明高公局透過加收拖救費、啟用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系統、收取散落物處理費、增設1968 App單鍵報案功能等措施提升國道行車安全。
- 說明高公局推動智慧運輸系統發展,結合大數據分析、AI影像辨識及物聯網技術,建置全區交控中央電腦雲端化系統,並規劃5G網路應用於國道交控。
- 說明高公局運用大數據分析改善重現性壅塞路段,已完成多處改善並有效縮短壅塞時間、降低壅塞率,108年持續透過交通工程改善7處路段。
- 說明高公局透過1968網頁及App提供多元、個人化交通資訊服務,包括1公里道路績效、旅行時間預測、路況資訊擴增、LBS推播服務,並精進國道交通資料庫。
- 說明高公局透過民間機構規劃多元服務設施,提升服務區品質,並採ROT方式引進資源,增設楊梅休息站。
- 說明高公局建置國道設施全生命週期管理系統,強化橋梁、隧道、邊坡等設施的預防性維護,並依最新耐震規範辦理橋梁補強作業,預計2025年6月完成1,169座橋梁的耐震補強。
- 說明高公局推動「國道.綠廊道」復育計畫,減輕工程對環境干擾,加強棲地連結,並規劃國道生態保育作為。
- 說明高公局規劃或推動多項國道改善工程及交流道增設改善工程,以紓解交通瓶頸,提升交通服務水準。
- 說明109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編列情形,本期賸餘預算數144億5,751萬3千元。
- 說明國慶連假輸運狀況與預估接近,整體運輸狀態尚可,雖事故與交通量成長,但透過交通管理手段疏導,壅塞程度未惡化,運量為歷史天量。
- 表示將依照橋檢結果判斷是否增加橋梁CCTV監測,若U值非1,會考慮增加。
- 說明國道1號中部路段壅塞主因是彰化回堵及用路人習慣,彰化路段已是雙向4車道,將評估改善6座跨越橋,並期待西濱快通車分流。
- 說明國2甲線第2工區因民航局用地徵收而延宕,預計2023年完成,第1工區預計2021年完成,將加速租用土地。台15線至台61線段因濕地問題暫緩評估。
陳文瑞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燃料費徵收方式研究報告已結束,短期內維持現行隨車徵收,因隨油徵收對電動車、農業漁業機械等會產生問題。
- 說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授權民眾檢舉,但民眾檢舉案件需具名,且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的輕微案件可免予舉發,用勸導方式處理。
- 說明汽燃費法律上明定用於道路維護管理,所有使用道路者均應負擔,但名稱確實易引誤解。承認電動車增加會導致稅收減少。
- 說明公路總局施工說明書已將標線抗滑係數提升至50BPN,但僅限省道,將研議規範全國統一標線及人手孔蓋抗滑係數最低標準,並補助縣市政府提高標準。
李順成 交通部公路總局四工處處長
- 表示黃國昌委員所提健行科技大學陳明正團隊的橋梁檢測報告已完成驗收程序,承諾下午提供完整資料。
楊秉順 交通部公路總局養路組科長
- 說明第二代橋梁管理系統登錄在運研所橋管系統內,驗收時已確認登錄完成。
- 說明利澤簡橋檢測報告中吊材空白是因為汛期後檢測僅針對下構6項,汛期前檢測才包含吊材部分,承諾提供吊材檢測報告。
王國材 交通部政務次長
- 說明淡江大橋預計5年內完工,並預留輕軌路權,將與淡海輕軌連接,有助於八里與淡水之間的公共運輸。
- 承諾與新北市政府討論淡江大橋未來八里與淡水端周邊聯外道路的配套方案,並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
相關後續
- 公路總局需針對黃國昌委員所提橋梁檢測不實問題進行徹查,並將相關資料與報告提供給委員會。
- 交通部將與內政部警政署研議交通違規檢舉制度的改善方案,包括微罪不舉及設定檢舉上限。
- 交通部將與警政署溝通,解決公設監控系統無法開罰超載車輛的問題。
- 交通部承諾檢討燃料費徵收辦法,釐清電動車輛的道路養護費用徵收問題。
- 交通部公路總局需於2個月內修正運輸業管理規則中與安全無直接相關的規定,並送立法院備查。
- 交通部公路總局需研議開放遊覽車合作社的可行性,並提出完整報告,檢討法律面、保險制度及事故承擔能力。
- 交通部公路總局將檢討台2線福隆到大里段截彎取直可行性評估。
-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高公局將加速推動橋梁檢測與監測系統的整合與增設。
- 交通部高公局將加速國道1號后里至彰化路段的擴建規劃與評估。
- 交通部公路總局將加速中橫公路復建進度,並確保時程不變。
- 交通部將檢討全國無障礙運輸狀況,並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與改善方向書面報告。
- 交通部將加速協調國2甲線工程用地徵收,並推動後續工程。
- 交通部公路總局將加快台61、台66線快速道路路面重鋪與檢測。
- 公路總局將與彰化縣政府討論鹿安橋增設匝道案,並評估統籌辦理的可能性。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8101
- 卷/期/冊
- 108/81/1
- 發布日期
- 2019-11-1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