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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主計總處、審計部與財政部預算報告及質詢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0-21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及其所屬單位,以及財政部及其所屬單位之歲入歲出預算。會議邀請主計長與審計長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立法委員們就所得稅制、網路電商課稅、央行繳庫盈餘、囤房稅、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台灣Pay推廣及公股金融機構治理等多項財經議題進行深入質詢。最終,委員會對多項預算提案做出減列、凍結或要求書面報告的決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聚焦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與審計部的業務報告,內容涵蓋109年度預算案的編列與執行,並接受立法委員對其職責範圍內各項財政、經濟、審計及管理議題的質詢。
  • 核心議題包括政府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統計數據與民眾感受落差、資通系統推廣成效、特種基金營運短絀、審計報告揭露細節、內部控制與貪瀆弊端防範、身心障礙者優先採購查核,以及重大公共建設延宕等。

相關爭議

  • 政府施政效能與資源配置:委員質疑主計總處未能加強督考部分主管機關資源未合理配置及預算編列不實導致計畫落後的問題。
  • 統計數據與民眾感受落差:委員指出主計總處公布的薪資、物價等數據與民眾實際感受有落差。
  • 資訊系統整合與推廣: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建議主計總處應加速推動跨機關共用資訊系統,避免重複投入資源。
  • 特種基金營運績效:多項非營業特種基金(如營建建設、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等)連續多年營運短絀,委員要求主計總處加強輔導改善。
  • 審計報告詳實性:委員質疑審計部中央及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僅擇列重要意見,未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
  • 身心障礙優先採購查核:媒體揭露廠商冒用庇護工場名義,委員要求審計部查核衛福部、勞動部對優先採購業務的查核績效。
  • 內部稽核與貪瀆防制:委員指出各機關內部稽核意見項數減少,且公務員貪瀆情形仍嚴重,要求審計部強化查核工作與防弊措施。

立法委員發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認為主計總處應加強督考政府資源配置與預算執行,避免浪費。
  • 要求主計總處就部分機關預算規劃不周或執行不佳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主計總處就公務統計運用與薪資、物價數據落差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審計部應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強化查核工作。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要求主計總處就特種基金營運績效不佳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審計部查核農委會文旦產銷調節措施執行情形。
  • 要求審計部查核空軍F-16戰機改良延宕問題。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要求主計總處就政府資源配置與預算編列執行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主計總處就公務統計運用與薪資、物價數據落差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審計部應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強化查核工作。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要求主計總處就政府資源配置與預算編列執行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主計總處就公務統計運用與薪資、物價數據落差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審計部應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強化查核工作。
  • 要求審計部就空軍F-16戰機改良延宕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要求審計部查核衛福部、勞動部辦理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相關業務績效,並於109年6月底前提書面報告。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要求主計總處就運用資訊科技提高普查業務成效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審計部就強化查核各單位內部稽核辦理情形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審計部就加強防止貪瀆弊端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要求主計總處加速推動「經費結報及薪資管理系統」之推廣運用,並於3個月內提執行及審核作業書面報告。
  • 要求主計總處就運用資訊科技提高普查業務成效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主計總處就加強輔導各基金改善營運短絀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審計部就強化查核工作及加強防止貪瀆弊端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就主計總處業務及預算案提出報告。
  • 針對委員質詢予以答復。

陳瑞敏 審計部審計長

  • 就審計部業務及預算案提出報告。
  • 針對委員質詢予以答復。

宋餘俠 行政院副秘書長

  • 就預算案提出報告。
  • 針對委員質詢予以答復。

阮清華 財政部常務次長

  • 就預算案提出報告。
  • 針對委員質詢予以答復。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相關部會應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郭正亮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暨審計部及所屬單位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及所屬各地方審計處的歲入歲出預算編列情況。

相關爭議

  • 主計總處歲出預算減列項目:預算案原列16億3,274萬9千元,經委員會決議減列「一般行政」、「會計及決算業務」、「綜合統計業務」、「國勢普查業務」、「主計訓練業務」、「主計資訊業務」等共770萬元,其餘照列。
  • 審計部歲出預算減列項目:預算案原列10億2,458萬2千元,經委員會決議減列50萬元,其餘照列。
  • 地方審計處審計報告詳實性:費鴻泰等委員提案,指出審計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審計處每年總決算審核報告僅擇列重要意見,未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就重大公共建設延宕及第二預備金使用未追蹤改善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各地方審計處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未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提出書面報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各地方審計處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未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提出書面報告。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各地方審計處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未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提出書面報告。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各地方審計處就總決算審核報告未詳列各機關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主計總處歲出預算減列770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8項決議要求主計總處就預算執行、統計業務、普查成效、資訊系統推廣及特種基金營運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審計部歲出預算減列50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8項決議要求審計部就審核報告詳實性、審計訓練、身心障礙優先採購查核、內部稽核、防止貪瀆、文旦產銷調節及F-16戰機改良延宕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審計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審計處歲出預算均照列,並分別通過1項決議要求各審計處就總決算審核報告詳實性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部分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以及第二預備金的編列情況。

相關爭議

第二預備金執行效率:曾銘宗等委員提案指出,107年度第二預備金執行賸餘比率偏高及未詳實估算而申請註銷等情形(如中選會公投經費賸餘20.35%、促轉會經費註銷21.47%),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謀改善措施並提出書面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謀改善第二預備金執行效率不佳的問題,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謀改善第二預備金執行效率不佳的問題,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謀改善第二預備金執行效率不佳的問題,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762億1,409萬5千元,照列。
  • 災害準備金20億元,照列。
  • 第二預備金74億元,照列。
  • 通過1項決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謀改善第二預備金執行情形,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四

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中央銀行上繳國庫的股息紅利,以及財政部及其所屬單位的歲入預算編列情況。主要涵蓋各項稅課收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關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營業稅)、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財產收入、規費及罰賠款與其他收入的預估與分析。
  • 委員們質詢的焦點包括央行繳庫盈餘的穩定性與推估基礎,以及財政部對稅基維護、新商業模式課稅、境外資金回臺專法成效、印花稅存廢、囤房稅政策及新市鎮開發減稅等議題的態度與作為。

相關爭議

  • 央行繳庫盈餘穩定性與貨幣政策影響:委員質疑央行連續10年上繳國庫1,800億元是否為極限,並關切此穩定數字對雙率政策可能造成的影響(如新台幣貶值、高房價)。
  • 境外資金回臺專法成效:委員對專法實施2個月僅81億元登記回臺的成效感到憂心,並質疑財政部預估的最低目標能否達成,以及臺商對追稅的擔憂。
  • 印花稅廢除與受益對象:委員質疑財政部在地方政府普遍反對下推動廢除印花稅,且未統計受益大戶類型,認為此舉主要圖利金融、保險、營建等財經產業。
  • 囤房稅與居住正義:委員批評財政部對囤房稅態度猶豫,以稽徵成本高、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為由,未能提出有效政策解決高房價與空屋閒置問題。
  • 新市鎮開發條例減稅:委員質疑新市鎮開發條例的減稅政策是選舉買票行為,圖利財團,並要求財政部說明稅損估計與送審機制。
  • 網路電商課稅:委員質疑財政部對Uber Eats、foodpanda等網路電商的營業稅與所得稅掌握能力,以及阿里巴巴、淘寶網等跨境電商的稅收徵收問題,呼籲加強金流掌握。
  • 財政紀律與預算平衡:委員質疑總統宣稱109年度預算是22年來首次歲入歲出平衡的預算為誇大之詞,並批評政府在選前開出大量支票(如高鐵南延)違反財政紀律。
  • 中國離岸債券市場風險:委員關切臺灣對中國離岸債券市場的投資金額,以及中國離岸債券違約潮對臺灣經濟的潛在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肯定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減輕年輕人稅負,建議未來可考慮長照特別扣除額等微調項目。
  • 質詢財政部如何掌握Uber Eats、foodpanda等網路外送平台的收入及課徵營業稅。
  • 呼籲財政部應加速掌握網路金流,以有效課徵跨境電商稅收,避免稅基流失並保護國內產業。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央行每年上繳國庫1,800億元的極限,認為應增加以因應政府開支。
  • 關切全球負利率趨勢對臺灣的影響,以及央行在外匯資產配置上的調整。
  • 批評財政部成為「減稅部長」且違反財政紀律,特別是針對高鐵南延政策未經評估就定案。
  • 要求財政部回應網路社群對高鐵南延政策的反對聲浪,並對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問題提出說明。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質疑央行連續十年上繳國庫1,800億元的推估基礎,及其對雙率政策的影響,認為央行應配合經濟脈動調整。
  • 關切境外資金回臺專法實施2個月僅81億元登記回臺的成效,憂心未能達到最低目標。
  • 要求財政部明確說明專法回臺資金不會被追稅,以消除臺商疑慮。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在地方政府普遍反對下推動廢除印花稅,且未統計受益大戶類型,認為此舉主要圖利金融、保險、營建等財經產業。
  • 引用財政部官員研究,指出新加坡運用印花稅抑制房地產炒作,質疑臺灣財政部在面對高房價問題上缺乏有效政策工具。
  • 對財政部處理囤房稅的態度表示不滿,認為其以稽徵成本高為由推託,並強調草案已考量地方因地制宜。
  • 追問第一銀行與土地銀行在慶富獵雷艦案及慶陽海科館案中追回欠款的進度,批評銀行追債不力且不拍賣抵押品。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經濟成長率是否真如主計總處所預測般樂觀,關切美中貿易戰對臺灣產業鏈重組的長期影響。
  • 關心股市表現與經濟成長的關聯性,詢問財政部對臺股是否被高估及潛在衝擊的看法。
  • 詢問財政部對四大黑天鵝及低利率灰犀牛的應對能力,以及ECFA若取消對經濟的影響。
  • 關切工具機產業受美中貿易戰影響,建議財政部協調銀行給予融資支持,並預防其他產業受衝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宣稱109年度預算是22年來首次歲入歲出平衡的說法,指出過去22年已有7個年度歲入大於歲出。
  • 要求財政部協助未加薪的公營事業在盈餘許可範圍內加薪,以帶動民間企業。
  • 建議財政部所屬金控或銀行未派任勞工董事者,應邀請工會理事長列席董事會,以強化公司治理。
  • 詢問財政部對法國數位服務稅的研議進度,強調跨境電商課稅對公平競爭的重要性。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比較央行與財政部所屬事業單位繳庫盈餘差異,質疑財政部所屬事業單位經營績效不如民營銀行。
  • 關切彰化銀行官民訴訟僵局,認為影響公司經營,建議尋求解決方案如公民共治。
  • 肯定公股銀行在社會公益的投入,但質疑其他公股行庫在行銷與社會公益推動上的不足。
  • 關切國債鐘數字未大幅下降,以及貧富差距擴大問題,並質疑明年稅收預估保守。
  • 質疑財政部對股市1萬1千點的看法與金管會主委不同調,並再次要求提供自由貿易區相關稅損資料。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不當,公立機構修繕費連年占用,不符「創新、實驗、整合及中長程服務計畫」原意。
  • 要求財政部修正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避免部會濫用。
  • 批評營所稅統計專冊中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的資料揭露不足,要求增列主管機關、股利盈餘收入及不動產持有情形,以提升透明度並查核資料正確性。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Pay市占率低且推廣成效不彰,關切財金公司在建立QR Code共通支付標準及跨機構共同平台上面臨的挑戰。
  • 批評財金資訊公司對系統異常的處理速度與SOP問題,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關切財政部推廣雲端發票的成效,指出民眾抱怨發票上傳延遲及退換貨不便等問題,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要求央行統計臺灣投資中國離岸債券市場的資金規模,並持續關注中國離岸債券違約潮對臺灣經濟的影響。
  • 質疑央行金檢處的職責與成效,指出台企銀遭罰為央行首次裁罰,要求央行金檢處揭露業務成果報告。
  • 質疑財金公司宣稱台灣Pay沒有「打掉重練」的說法,關切其推廣成效、虧損狀況及資金來源,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關切全國空屋及餘屋增加導致房價持續上漲的問題,要求財政部提出解決高房價的稅制對策。
  • 建議財政部可針對「不使用空屋」加重持有稅,以釋放閒置房屋,而非僅針對「囤房數量」課稅,並質疑稽徵成本高的說法。
  • 關切低底盤公車、復康巴士等免徵貨物稅政策到期,要求財政部說明延續政策的態度及溯及既往的處理方式,並批評財政部在此類政策上常處於被動地位。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109年稅收預估保守,認為部分稅目減少可能回歸正常狀態。
  • 回顧過去獎投、促參法對產業發展的貢獻與其公平性爭議。
  • 嚴厲批評新市鎮開發條例的減稅政策是「買票錢」,圖利財團,並質疑財政部放棄稅收主管權力,要求說明稅損及送審機制。
  • 批評財政部在印花稅廢除議題上未能堅持專業,屈從行政院長,認為此舉「禍國殃民」。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表示綜所稅優化方案已是完整規劃,未來會通盤考量整體稅制微調,例如長照特別扣除額。
  • 說明網路電商平台如foodpanda有稅籍登記,應繳營業稅及所得稅,並會開立服務費發票;跨境電商進口貨物由海關代徵關稅及營業稅,並已要求跨境電商設立稅籍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
  • 回應境外資金回臺專法實施2個月約81億元登記回臺,預估年底可達數百億元,並強調專法資金回臺無追稅問題。
  • 坦承地方政府普遍反對廢除印花稅,但強調印花稅為憑證稅,與新加坡交易稅性質不同,且廢除對一般民眾有益。
  • 說明對高房價問題政府有房地合一稅等措施,並強調囤房稅需考量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及稽徵成本,以及現行租賃三法鼓勵空屋出租。
  • 表示高鐵南延需考量財務面及區域均衡發展,非財政部主管。
  • 說明閒置設施活化可透過OT/ROT等方式減輕政府負擔。
  • 表示公益彩券回饋金為額外預算,不得取代原有公務預算,將與衛福部了解修繕費占用問題並研議修正要點。
  • 承諾營所稅統計專冊將儘量呈現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更詳細的數據。
  • 表示低底盤公車等貨物稅免徵政策延續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原則上會溯及既往。
  • 說明109年度預算平衡為事實,並強調政府遵守財政紀律原則。
  • 表示公股行庫加薪方案正在專案處理,鼓勵公股行庫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說明臺灣已要求跨境電商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並將參考OECD規範推動數位服務稅。
  • 說明財政部所屬事業單位盈餘繳庫與央行性質不同,前者為經營績效,後者為資產配置獲利。
  • 強調財政部在彰銀股權訴訟中將盡力維持公股權益。
  • 表示對股市持平穩看法,國安基金將密切注意,並強調臺灣經濟有國內投資彌補出口減少。
  • 說明對中國出口相對減少,將密切注意ECFA議題。
  • 表示公股行庫會本於授信原則提供工具機產業短期金融資源。
  • 否認新市鎮開發條例為買票錢,並說明該條例於98年已公布,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正由地方政府辦理中。
  • 強調財政部在產創條例等議題上仍堅持原則,並非完全屈從。

嚴宗大 中央銀行副總裁

  • 說明央行每年上繳國庫1,800億元是基於財務健全原則,並與主計總處協商,已是最大極限,未來因國際殖利率走低難再提高。
  • 表示臺灣經濟健全,目前不會面臨負利率困擾。
  • 說明央行已對英鎊、歐元資產進行調整,減少持有,以因應英國脫歐等國際衝擊。
  • 強調央行貨幣政策操作遵循央行法,以維持匯率、物價、金融穩定及協助經濟發展為目標,盈餘並非首要目標。
  • 表示央行對中國離岸債券市場無詳細統計資料,但已注意到中國大陸經濟成長減緩及人民幣貶值可能導致違約率增加,對臺灣經濟會有些影響。
  • 說明台企銀遭央行開罰100萬元是因辦理高價住宅貸款未給客戶寬限期,由金管會檢查局發現後轉報央行。
  • 表示央行過去對違規銀行多採告誡,此次為首次開罰,金檢處主要負責專案檢查,業務成果將評估是否公告於網站。

李慶華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foodpanda會另外開立外送服務費發票給消費者,餐廳開立餐費發票。
  • 表示國稅局正了解各外送平台營業狀況,已掌握主要電商。
  • 說明跨境電商已要求設立稅籍,繳納營業稅,未來也將繳營所稅,並已收到部分營所稅。
  • 表示財政部將參考OECD規範,待其公布整體規範後,再比照採行數位服務稅。
  • 說明目前跨境電商在臺累計已繳營業稅約82億元,營所稅約9億元。

廖燦昌 第一銀行董事長

  • 說明慶富獵雷艦弊案第一銀行損失約50億元,目前追回5萬2,000元,其餘仍在訴訟中,不動產拍賣進行中。

黃伯川 土地銀行董事長

  • 說明慶陽海科館案欠款4億9,731萬元,目前受償1萬1,136元。
  • 解釋慶陽案抵押品地上權因執行無實益暫緩拍賣,鑑價為7,800萬元。

林國良 財金資訊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灣Pay沒有「打掉重練」問題,強調其為普惠金融服務,旨在建立共通支付標準,補足市場不足。
  • 表示會積極邀請LINE Pay、街口支付等加入共通平台,認為可擴大市場效益。
  • 說明跨機構平台MOU無罰則,主要依賴市場運作。
  • 表示財金公司有雙網路備援機制,系統問題會立即切換備援中心。
  • 解釋10月17日ATM當機事件,系統問題發生於17時45分,18時20分恢復,19時查明原因為IBM工程師誤觸網路線。
  • 強調財金公司財務一向為正數,營運資金來自跨行業務,沒有動用國庫預算,審計長所稱虧損應為口誤。

陳泉錫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 說明截至9月底,雲端發票開立張數達12.3億張,使用率達22.3%,較去年成長30%,並有特別獎鼓勵。
  • 說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下載次數達131萬9,000人次,在Google Play及iOS系統中排名第三。
  • 承認雲端發票明細上傳確實可能延遲,但九成可在24小時內完成,四大超商可在12小時內完成。
  • 說明電子發票退換貨可列印出來處理,沒有明細不影響退換貨。

張玉燕 行政院主計總處綜合規劃處處長

  • 說明主計總處預算編列已配合勞動基準法及委外人力薪資,並無增加。

陳官保 財政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財政部搬遷新辦公大樓後,水電費及清潔工作外包費用因樓層、面積增加及基本工資調整而有所增加。
  • 說明財政部設備及投資預算增加係為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薪資管理系統導入共用性資訊系統。

李雅晶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

  • 說明財政部國外旅費預算包含租稅協定推動、自動資訊交換協議、出席國際組織會議等,且109年度預算已較108年度減少。

王秀時 財政部促參司司長

  • 說明促參獎補助金主要撥給地方政府及中央部會推動促參,金額已從8,000萬元降至2,500萬元,並非財政部自用。

蕭家旗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國庫署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減少係考量各事業單位盈餘能力,經綜合評估而來。
  • 說明國庫署通信費增加係因地方建設基金併入公務預算支應,且公款支付跨行通匯產生通訊費用。
  • 說明國庫署資訊系統相關保固經費係因主機系統保固期滿需編列,且承接地方建設基金業務,屬配合政策執行。
  • 說明國庫署委辦經費係為辦理酒品、茶葉等檢驗,以掌握衛生品質。

江士田 臺銀證券代董事長

  • 說明臺銀籃球隊有知名球員陳順詳,已在SBL從第一屆打到現在。

相關後續

  • 行政院歲入預算中,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羅明才委員提案要求加熱菸課稅,因衛福部未核准進口,該案撤案。
  • 財政部及所屬歲入預算中,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增列5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 財政部歲出預算中,部分一般行政費用、國外旅費、促參業務費用分別被刪減5萬元至50萬元不等。
  • 財政部歲出預算中,部分設備及投資預算被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財政部預算提案第21案修正為「該金控或銀行召開涉及勞工權益董事會時」,其餘照案通過。
  • 財政部預算提案第25案修正為「提出是否適任之書面評估報告」,其餘照案通過。
  • 財政部預算提案第26案修正為「爰要求財政部於3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刪除「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財政部預算提案第29案修正為「財政部研提臺灣金控、臺灣銀行、臺銀人壽及臺銀證券、臺銀保經員工薪資一體化或合理化方案,並於三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財政部預算提案第32案將答復期限改為3個月內,並提書面報告。
  • 國庫署歲出預算中,部分通訊費、一般事務費、委辦費分別被刪減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
  • 國庫署歲出預算中,部分資訊相關預算被凍結十分之一或1,179萬9,000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中,部分工作計畫、設備及投資預算分別被刪減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科目自行調整。
  • 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中,部分預算被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所有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的委員質詢,相關部會應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限期者從其所定。
  • 委員蔡易餘、郭正亮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所有審查結果均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88201
卷/期/冊
108/82/1
發布日期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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