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及檔案局109年度預算審查:聚焦行政、產業發展與人才策略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0-21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檔案管理局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討論議題涵蓋國發會一般行政、國家發展計畫、經濟政策研擬、社會發展、產業發展、人力資源、國土規劃、管制考核及資通訊應用等預算項目,並處理檔案管理局預算。會議針對預算編列合理性、政策執行成效、人才外流與地方創生等議題進行質詢與協商,最終多項預算經減列、凍結或照列,並要求行政單位提交多份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歲入預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部分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其所屬檔案管理局109年度預算,涵蓋一般行政、國家發展計畫、經濟政策、社會發展、產業發展、人力資源、國土規劃、管制考核及資訊管理等各項業務經費。
- 討論聚焦於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執行效率、各項政策(如產業創新、人才留攬、地方創生、公共政策平台)的實際成效及國發會的角色定位。
相關爭議
- 一般行政預算編列爭議:徐永明委員質疑國發會一般行政預算相較107年決算有多編列,要求減列。
- 海外進修訓練效益與報告:賴瑞隆委員及郭國文委員關切國發會選送人員赴國外進修訓練的效益,要求提出報告。
- KPI公布與影片成效:徐永明委員質疑國發會KPI成果不易查詢,且宣導影片多年未更新卻編列高額預算,質疑其價值。
- 國發會政策研擬角色:徐永明委員批評國發會政策研擬能力下降,在重要議題(如食物外送員)上扮演被動背書角色,缺乏前瞻性。
- 產業發展委辦成效:陳亭妃委員質疑國發會優化新創事業與亞洲.矽谷政策的委辦費用高,但績效不明顯且在地新創難以接觸。
- 南北失衡與資源分配:賴瑞隆委員多次強調南北經濟發展失衡問題,呼籲國發會應更積極引導資源至南部地區。
- 人才外流與留才政策:孔文吉委員與徐永明委員關切臺灣世界人才報告排名下滑,質疑國發會攬才重於留才,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並凍結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一般行政預算多編,要求減列。
- 批評國發會宣導影片畫面多年未變卻編列高預算,應減列。
- 關切公共政策參與平台選前限制提案的必要性,建議縮短限制時間。
- 認為國發會在經濟政策研擬上應更具前導性,而非僅做行政院的幕僚或背書,並關切新創成效。
- 呼籲國發會應更積極處理中國資通產品安全列管名單問題。
- 質疑勞動部責任制門檻與國發會建議差距過大,認為國發會應扮演更平衡的角色。
- 支持凍結中興新村維運預算,要求國發會說明其未來定位與活化方向。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國發會對徐永明委員預算減列提案的回應。
- 強調國發會應加強對重大計畫的管制考核,例如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進度停滯。
- 建議中興新村維運業務應交由內政部營建署等更適合單位主管,並指出其維護管理的重要性。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連署賴瑞隆委員提案,要求國發會就選送人員赴國外進修訓練提出報告。
- 建議國發會應在政策上整合與引導人力資源發展,而非僅依賴委外研究。
- 對地方創生業務寄予高度期待,強調應兼顧案源多元性與品質,並關注區域平衡發展。
- 關切國土規劃在地方上的雜音,建議國發會應彙整意見並用國會高度進行政策說明。
- 質疑國發會對食物外送平台爭議處理過於被動,僅作為窗口,應更主動積極形成政策。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支持國發會製作好的宣導影片,但應修得更好。
- 持續關切臺灣南北發展失衡問題,要求國發會更努力引導資源至南部。
- 呼籲國發會應整體思考中興新村的未來發展方向,確保預算投入效益。
- 建議國發會就人力資源發展提出具國家高度的整體報告,包含各部會建議與處理方式。
- 呼籲國發會關注高雄旗津地區的交通、地方創生與經濟發展,提供更多具體協助。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將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等重大政策評估委託外部單位。
- 關切2018年世界人才報告臺灣排名下降4名,要求國發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原因及留才策略。
- 關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執行率偏低問題,要求說明後續執行方式。
- 強調地方創生應優先推動離島、偏鄉及原住民鄉鎮,並關注媒合成功後續推動事務。
- 詢問檔案管理局「深化國家記憶計畫」的推動項目與內容。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優化新創事業及亞洲.矽谷政策委辦研究費用高,但績效不明且在地產業難以進入。
- 關切國土規劃對城鄉發展的影響,建議應加強與地方需求連結。
- 肯定地方創生元年,期許國發會加緊腳步推動,並解決土地問題。
- 質疑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預算減少的合理性,認為人才培育與留用是重要指標。
- 要求國發會應提出各部會執行攬才政策的管考成效。
相關人員回應
陳美伶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一般行政預算與決算落差因人事進用時間差,並強調基本行政工作重要性。
- 承諾檢討宣導影片製作,並說明其依總統任期四年一次編列預算,後續會酌減與更新。
- 解釋國發會主要負責人力資源政策研擬,實際執行與經費多在其他部會,預算減少因去年有攬才專法宣導,今年轉為例行業務。
- 表示國發會致力於推動包容性成長,不只追求GDP,並會彙整各部會人才執行狀況。
- 說明公共政策參與平台選前60天停止提案是參照英國做法,為避免惡意提案影響選舉公正性,但其他功能仍開放。
- 回應食物外送員平台議題,表示已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將提交行政院跨部會會議討論,後續將研究平台經濟制度建立。
- 說明中興新村活化改由國發會承接,旨在恢復其行政機能,吸引中部辦公室進駐,已與南投縣政府溝通並編列預算進行修繕。
林建璋 人事主任
- 解釋預算與決算落差因教育訓練費用包含國外進修,但高普考分發報到情況不確定導致費用有落差。
張惠娟 處長
- 說明KPI設置已調整,納入國發計畫,區分跨機關與機關別指標,並已整理公布歷年執行成果。
- 表示108年度KPI編擬會更具前瞻性與激勵性。
- 解釋KPI成果曾因放置位置不佳導致外界不易尋獲,現已改善。
吳明蕙 經濟發展處處長
- 報告今年超額儲蓄率將下降、投資率將上升的目標可達成。
- 說明本會管考處會參與經濟部聯審會議,管考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執行狀況。
- 表示會協助行政院審查各部會擴大內需方案效益,作為政策參考。
- 強調處內每年進行約15個自行研究案,但仍需外部智庫協助新計量方法與大數據分析研究。
詹方冠 處長
- 說明促進產業發展預算主要用於推動創新創業與亞洲.矽谷政策,強調國際鏈結與投資人媒合。
- 指出兩年來已輔導超過160家新創團隊,協助募資逾11億元。
- 承諾加強在地新創鏈結與地方宣導,多舉辦說明會與座談會。
- 說明高雄亞洲.矽谷政策除亞灣區產業,亦透過智慧城鄉計畫推動偏鄉智慧化,並將導入新科技如5G、區塊鏈。
林處長至美 處長
- 說明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預算已較去年減少約2成,強調國發會積極協調部會研擬攬才留才策略並定期追蹤。
彭處長紹博 處長
- 報告截至10月16日,地方政府已提報68件地方創生計畫,涵蓋84處鄉鎮區,已媒合完成17件。
-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經費執行率已達92.35%,相關部會全力管控推動。
- 強調地方創生會持續全力衝刺,並將原住民山區和偏鄉列為重點推動地區。
李處長奇 處長
- 說明國發基金1,000億元創業轉型基金的監督作用屬於國發基金自主管理,但承諾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表示施政計畫KPI的公布與挑戰性部分,若涉及管考處業務將配合處理。
潘處長國才 處長
- 說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將於11月11日停止民眾提案,但其他功能(如監督、法規預告)仍持續開放。
- 解釋選前限制提案是為避免惡意提案影響平台公正性,並參照英國做法。
- 說明T-Road網路資安建置是為政府機關資料提供安全傳輸管道,將納入資通安全管理考量,並在各部會建立安全通道控制匝道。
林主任志憲 主任
- 說明勞基法第84條責任制門檻制問題,國發會當初是針對公司高階主管提出建議,並彙整商會及工商團體意見,最終尊重勞動部審議機制。
吳主任文貴 主任
- 說明中興新村維運預算增加主因是今年1月1日承接中科業務,並增加宿舍修繕費用以吸引公務人員進駐,以及檔案庫房修繕。
- 說明臺灣省政府大樓結構補強是依耐震評估結果,列入內政部重大公共工程,目前由國發會中興辦公室使用。
林秋燕 檔案管理局局長
- 說明檔案局水電費、清潔委外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增加,是因接管省政資料館與省政府檔案中心,且國家檔案庫房空調保固期滿。
- 說明「深化國家記憶計畫」第二期是四年計畫,經費主要用於國家檔案的徵集、修護、整理、數位化、公開運用、展覽及推廣。
- 解釋「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林口國家檔案館興建進度,因委託營建署代辦,部分經費雖已撥付但依新規定須做保留,實際執行率受建築師基本設計檢討影響,承諾年底前儘速執行並提供時程報告。
相關後續
- 國發會第1目預算中,第10案保留送政黨協商,第2案至第9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國發會需於1週內提供選送人員赴國外進修訓練的書面報告。
- 國發會第2目預算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國發會第3目預算凍結5%,待提出國家未來規劃與展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發會第4目預算照原列數通過。
- 國發會第5目預算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要求提出預計成效書面報告。
- 國發會第6目、第7目、第8目、第10目、第11目、第12目、第14目預算照原列數通過。
- 國發會第8目預算照列,但行政單位需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國發會第9目預算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檔案管理局第1目、第8目、第9目預算照原列數通過。
- 檔案管理局需針對國家檔案館興建計畫提出報告及時程計畫給委員會。
- 多項主決議經討論後修正通過或照案通過,部分要求行政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或檢討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8302
- 卷/期/冊
- 108/83/2
- 發布日期
- 2019-11-1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