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109年度公共工程、高鐵基金、鐵道局及臺鐵局預算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0-2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聚焦於公共工程的中小企業承攬比例、原物料波動影響、高鐵周邊建設與營運成本、以及臺鐵營運虧損與重大建設執行率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刪減,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方案,部分決議修正後通過。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重點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主要討論如何提升中小企業承攬政府採購比例、優化電子化採購作業,以及因應原物料價格波動對公共工程推動的影響。
- 會議亦關注最有利標制度的實施成效,以及偏遠地區中小型工程流標、廢標率過高的問題。
相關爭議
- 中小企業承攬比例下降:委員質疑107年中小企業承攬政府採購比例降至近年新低,恐增加公共工程風險;工程會解釋因大型巡防艦及國防採購案金額龐大,導致比例失衡。
- 最有利標實施困境:委員反映最有利標制度實施後,政府官員仍常壓低議價,導致廠商無利可圖,未能有效提升工程品質,甚至造成管理困難。
- 中小型工程流標率高:委員指出中小型工程流標、廢標率高達七成,特別是偏遠地區,主因大型工程吸走資源及原物料上漲,影響地方建設。
- 電子化採購成效:委員質疑電子化採購業務採購金額過高,且地方機關配合度偏低,恐遭院會統刪;工程會則說明推動電子化投標的逐年提升成果,並將加強地方宣導。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建議對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凍結20%,待書面報告後解凍,以檢討政策目標達成情況。
- 質疑政府採購海外招標政策績效不彰,5年僅13家且有重複。
- 批評最有利標制度實施後,公務員仍常壓低議價,導致未能達成政策目標,影響工程品質。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小企業承包比例大幅下降,認為在經濟起飛時太集中大型工程,對公共工程反而是風險,並指出原物料上漲三成導致地方工程標不出去。
- 質疑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化業務採購金額過高,擔心在院會被統刪。
- 強調偏遠地區小型工程流標、廢標率高達七成,嚴重影響地方建設,要求工程會提出解決辦法。
相關人員回應
陳尤佳 處長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說明107年中小企業承包比例偏低是因海洋委員會及國防部大型採購案金額高達數百億元,扣除特殊案件比例可提升。
- 表示政府採購電子化推動鼓勵廠商電子投標,達成率逐年提升,將加強地方宣導並精進作業程序。
吳澤成 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同意將提升中小企業承包比例納入努力方向,並將與各部會協調。
- 同意鄭委員寶清凍結20%預算的建議。
- 承諾將注意並督促各機關處理大小工程的合理價格、工期及招標制度問題,並將提出解決辦法。
何育興 處長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建議將橋梁盤點維護決議文字修正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督導交通部盡速盤點現有橋梁及強化橋梁維護管理機制」,後經主席修正為「督導各相關負責單位」。
相關後續
- 公共工程委員會第2目預算凍結20%,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共工程委員會第3目林俊憲委員提案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共工程委員會第4目第12案至第19案預算凍結20%,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作成主決議,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發文提醒各機關務實考量近期原物料價格波動對公共工程推動的影響,以利執行。
- 第24案關於橋梁盤點與維護管理機制決議,修正為「督導各相關負責單位盡速盤點現有橋梁,強化橋梁維護管理機制」後通過。
- 其餘未特別提及的決議案第20、21、22、23、25、26、27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 (討論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9年度預算,主要關注業務收入、服務費用、出租資產成本、業務成本費用以及無形資產與電腦軟體採購的效率與管理問題。
- 會議亦特別討論高速鐵路為改善地層下陷問題,補助農委會推動黃金廊道轉作計畫的執行成效及量化標準。
相關爭議
- 業務收入凍結爭議:委員提案凍結業務收入一成,但主席認為收入不宜凍結,建議改為主決議。
- 高鐵地層下陷補助成效:委員質疑高鐵基金補助農委會推動黃金廊道計畫,以改善雲嘉南地層下陷的執行成效與量化標準,要求提供具體數據,而非僅由農委會執行而無從過問。
- 電腦軟體系統整合:委員指出無形資產及電腦軟體預算項目籠統,包含多個鐵路單位,導致系統無法整合,權責歸屬不清,影響經費控管。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支持主席對高速鐵路基金預算凍結20%的提議,認為這表示主席的睿智決定。
- 針對無形資產及電腦軟體預算,質疑多個鐵路系統無法整合,建議凍結四分之一,要求相關單位明確劃分績效及權責歸屬,並提出書面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收入凍結案改為主決議,因收入不宜凍結。
- 質疑高鐵基金補助農委會改善地層下陷的黃金廊道計畫,要求農委會應有量化標準,例如封井或轉作補助數據,以利預算審查。
- 認為電腦軟體更新對作業非常重要,不應過度刪減,但要求行政部門認真檢討並向委員詳細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胡湘麟 局長 交通部鐵道局
- 同意業務收入凍結提案改為主決議,並修正文字。
- 同意服務費用凍結提案,並將報告方式改為書面報告。
- 解釋高鐵基金補助農委會推動黃金廊道計畫,是為補助農民轉作,以減少地下水抽取,並表示會定期檢討執行成果。
- 同意無形資產及電腦軟體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王國材 次長 交通部
- 說明高鐵沿線主要因抽取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補助農委會旨在推動旱作,減少地下水使用,並表示會請農委會提供書面資料說明量化成果。
張信一 處長 交通部
- 說明第5案文字修正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相關後續
- 第1案業務收入部分,考量收入不宜凍結,改為主決議,提案內容修正後列入紀錄。
- 第2案至第3案服務費用,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案出租資產成本,照案通過。
- 第5案業務成本費用,修正為「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6案業務成本費用,凍結20%,修正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7案至第8案管理總務費用,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9案至第12案補助農委會推動黃金廊道計畫,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未來需有量化數據。
- 第13案至第15案無形資產及電腦軟體,併案處理,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6案文字修正為「並提出精進因應之書面報告」後通過。
- 第17、18、19、20案照案通過。
- 第21案文字修正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通過。
- 第22案文字修正為「二個月內提出財務績效改善書面報告」後通過。
- 第23案主決議,將陳明文委員第1案凍結5億元改為主決議,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109年度預算,主要討論一般行政費用撙節、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費用效益,以及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計畫的執行、流標與號誌系統整合問題。
- 會議亦關注鐵道局在鐵路地下化、橋梁盤點等重大工程中的角色與責任歸屬。
相關爭議
- 一般行政費用刪減:委員提案刪減或凍結「一般事務費」預算,認為有撙節空間;鐵道局則強調其必要性,並指出人事費佔預算大宗,已比去年減少。
- 國家鐵道建設經費:委員質疑高鐵已建成並交由公司營運,為何鐵道局仍有高額「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經費,要求說明具體建設項目。
- 機電工程流標與號誌系統整合:委員質疑機電工程多次流標及號誌系統建置成本過高(1公里2億元),並擔憂不同號誌系統相容性問題會導致未來持續受制於廠商,永遠被開高價。
- 預算刪減額度:委員與行政部門就預算刪減額度存在分歧,委員強調委員會應有刪減權,以避免院會統刪時委員會被視為怠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針對鐵道局「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3,342萬元,認為預算有浮編嫌疑,建議刪減2,000萬元。
- 提案凍結「鐵道業務」預算2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針對鐵道局「一般行政」預算,考量兩岸官方交流暫停,認為該筆預算無繼續編列必要,提案全數凍結,待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建議將鐵道局「一般行政」預算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調委員會應有預算刪減權,以避免院會統刪時委員會被視為怠惰,並舉例去年鐵道局被院會大刪5億元。
- 質疑鐵道局「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高達2億8,000萬元,要求說明高鐵建成後仍需何種建設。
- 質疑機電工程多次流標,並擔憂號誌系統整合問題導致未來持續受制於廠商,永遠被開高價。
- 要求鐵道局提供「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計畫的決標金額,否則保留該預算項目。
- 支持劉世芳委員提案,要求交通部運研所提出鐵路地下化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運研所研議鐵路地下化與公路縫合後續處理的可行性評估,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將提案文字修正為「提出包含可行性分析的書面報告」。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認為委員會監督預算當然要刪減,但反對過度刪減導致機關無法做事,並指出營業預算與公務預算不同,不會有院會統刪問題。
- 支持鐵道局第4目預算刪減1億元。
相關人員回應
胡湘麟 局長 交通部鐵道局
- 建議將「一般行政」預算刪減改為凍結。
- 說明鐵道局在「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方面仍有高鐵沿線管道建設及5個特定區管道維護等工作。
- 解釋機電工程流標原因為原廠商報價過高,後找到可整合不同系統的德國西門子系統,但為相容會增加成本。
- 最初無法提供「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計畫的決標金額,後同意刪減1億元,並凍結第4目第2節預算十分之一。
王國材 次長 交通部
- 說明機場捷運後續計畫多採用延伸合約,避免廠商壟斷,並解釋此次找到可整合前段系統的方案。
- 承諾會請同仁了解「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計畫的標案金額。
- 同意劉世芳委員提案,將於一個月內提出鐵路地下化可行性分析的書面報告。
張信一 處長 交通部
- 說明鐵道局第1目預算中人事費佔11億元,僅剩2億元可供使用。
- 說明公務預算才會有黨團協商通刪狀況,營業或基金預算則按實際情況編列。
- 指出公務預算已刪減8億元,撥到臺鐵執行,因此鐵道局此處不應重複刪減。
陳文瑞 司長 交通部
- 說明鐵路地下化現在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並同意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鐵道局第1案收入部分照案通過。
- 鐵道局第2案至第8案「一般行政」預算,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鐵道局第9案至第12案「鐵道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鐵道局第13案至第14案「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鐵道局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預算,刪減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其中第2節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7、18、19、20、21、22、23、24案決議照案通過。
- 第26案劉世芳委員提案,修正為「提出包含可行性分析的書面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通委員會」後通過。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度營業預算,主要關注營運服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用、災害損失與責任保險費用的合理性,以及重大建設事業的執行率。
- 會議特別討論臺鐵票務系統整合、新購車輛國產化政策、員工訓練成效,以及勞資協商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服務費用預算浮編:委員質疑臺鐵109年度站務費用大幅增加,特別是車站清潔外包費用高達4億多元,有浮編嫌疑,建議刪減;臺鐵則解釋因車站增加及網路訂票佣金所致。
- 後勤支援管理系統終止契約:委員質疑臺鐵MMIS系統經費高達4億多元,卻因廠商無法履約導致契約終止,未能驗收上線。
- 災害損失與責任保險:委員指出臺鐵行車事故頻繁,災害損失與責任保險費用雖有編列,但更應重視行車安全管理,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並提出改善辦法。
- 重大建設執行率低:委員質疑臺鐵重大建設事業執行率(如軌道中心、車輛國產化)過低,甚至低於1%,認為預算根本用不到,提案刪減。
- 員工訓練成效:委員質疑臺鐵員工訓練費用高達8,178萬元,但事故仍頻傳,且新進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要求加強訓練並提出具體成果。
- 勞資協商對象:委員提案要求臺鐵與「臺鐵企業工會」及「產業工會」進行勞資協商,但臺鐵局認為法定協商代表僅限「企業工會」,引發協商對象的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針對臺鐵109年度站務費用中車站清潔外包費用大幅增加,認為有浮編嫌疑,建議刪減2,000萬元。
- 質疑臺鐵票務系統整合執行率過低,關乎旅客權益,要求局長說明。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針對臺鐵「災害損失」及「責任保險費」,指出行車事故頻繁,應重視安全管理,建議凍結四分之一,待提出改善辦法後始得動支。
- 針對臺鐵重大建設事業執行率過低(如105年僅0.05%),認為應凍結相關預算,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用。
- 主張員工訓練費用不應刪減,應支持臺鐵提高員工素質。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調委員會應有預算刪減權,以避免院會統刪時委員會被視為怠惰。
- 質疑臺鐵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經費高達4億多元,卻因廠商無法履約導致契約終止,未能驗收上線。
- 質疑臺鐵軌道中心及車輛國產化政策執行率過低(108年僅0.97%),認為預算用不到,提案刪減8億元。
- 關切臺鐵員工訓練費用高,但事故仍頻傳,且新進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要求加強訓練並拿出成果。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認為營業預算與公務預算不同,不會有院會統刪問題,且營業收入增加時營業支出也應相對增加,不應一味刪減導致無法做事。
- 建議臺鐵應檢討用品消耗庫存,避免堆積不合時宜的物品,並注意不要過度採購新產品。
- 支持臺鐵服務費用刪減1,0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張政源 局長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說明109年度營業收入編列300億元,較前年度增加,且3年來人力大幅增加2,800位,導致用人費用及相關配件增加。
- 同意服務費用通案刪減1,000萬元,後應主席要求增加至2,000萬元。
- 解釋MMIS系統因廠商無法履約已解約並進入訴訟階段,該科目今年並未編列費用。
- 建議材料及用品費用刪減500萬元,後經協商同意刪減1,000萬元,並承諾檢討零件管理。
- 說明「災害損失」預算主要因應天災事變救災費用,同意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說明票務系統目前正在驗收階段,預計年底前可達9成以上執行率並付款。
- 解釋新購520輛及600輛列車正在設計階段,年底前將支付50多億元;60輛支線列車為配合國產化政策需修改規範,進度較慢。
- 建議重大建設事業預算不要刪減,改為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進度檢討改善報告,後同意刪減2億元。
- 強調新進人員及在職訓練費用不能省,3年來已進用2,800多人,將加強訓練內容。
- 說明法定勞資協商代表僅為「臺鐵企業工會」,建議將決議文字修正為與「工會」協商。
黃振照 處長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建議員工訓練費用不要凍結,改為主決議,因利息需馬上支付。
張信一 處長 交通部
- 說明公務預算那邊已刪減8億元,撥到臺鐵來執行,因此臺鐵此處不應重複刪減。
- 解釋營業預算與基金預算不會有通刪狀況,是按照實際情況編列。
馮輝昇 副局長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說明60輛支線列車預算編列17.17億元,預計明年預付10%,年底設計完成再10%,總計11.6億元,以8成執行率計算約9.28億元,與已編列預算相減約8億元。
- 建議因公務預算已刪8億元,臺鐵此處改為凍結,並提出進度檢討改善報告。
曹棟鈞 主任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建議第46案文字修正為「建請臺鐵局及鐵道局」。
- 建議第50案將「納入」改為「研議」。
- 建議第51案將「並向本院報告」改為「送交交通委員會」,並將4個月報告期限改為2個月。
- 建議第57案將「爰要求」改為「建請臺鐵局與工會進行勞資協商」,並刪除「產業工會」。
相關後續
- 臺鐵局第1案、第2案收入部分,改為主決議,提案內容修正後列入紀錄。
- 臺鐵局第3案至第9案服務費用,刪減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臺鐵局第10案至第16案材料及用品費用,刪減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臺鐵局第17案至第20案災害損失及責任保險費用,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臺鐵局第21案員工訓練費用不予處理。
- 臺鐵局第22案不予處理。
- 臺鐵局第23案至第39案重大建設事業預算,刪減2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40案至第45案決議照案通過。
- 第46案決議修正為「建請臺鐵局及鐵道局」後通過。
- 第47案至第49案決議照案通過。
- 第50案決議修正為將「納入」改為「研議」後通過。
- 第51案決議修正為「於2個月內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後通過。
- 第52案及第53案決議修正為「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通過。
- 第54案至第56案決議照案通過。
- 第57案決議修正為「建請臺鐵局與工會進行勞資協商,就車長危險津貼是否有通盤調整之必要達成共識」後通過。
- 第58案決議照案通過。
- 第59案及第60案收入部分,改為主決議,修正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8402
- 卷/期/冊
- 108/84/2
- 發布日期
- 2019-11-1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