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109年度預算審查:聚焦5G、假新聞與通訊監理挑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1-04
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109年度單位預算及兩項附屬基金預算。會議核心討論5G頻譜釋照、企業專網規劃、假新聞與媒體偏頗報導之監理效率、有線電視斷訊爭議及分組付費政策、偏鄉通訊建設,以及國家通訊暨網際安全中心 (NCCSC) 之資安防護。多位立法委員對NCC的監理效能、預算編列與政策執行提出質疑,要求NCC加強作為並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109年度的各項預算案,並探討其在5G行動通訊發展、媒體內容監理、通訊基礎設施建置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施政重點與挑戰。
- 討論聚焦於NCC面對數位匯流時代的監理策略、預算編列的合理性,以及如何確保通訊傳播市場的公平競爭與公共利益。
相關爭議
- 假新聞與媒體監理效率:立法委員質疑NCC處理假新聞及偏頗報導的速度過慢,裁罰金額過低,導致媒體亂象持續,影響台灣民主。
- 5G企業專網政策:委員對5G企業專網採審議制而非拍賣制表示反對,擔心浪費國家頻譜資源並圖利特定廠商,且質疑其資安與監理可行性。
- 有線電視斷訊與費率爭議:委員關切有線電視收視戶逐年下降、頻道代理商與系統商紛爭不斷導致斷訊,以及分組付費政策實施延宕,影響消費者權益。
- 5G頻譜釋照收入預估:NCC與行政院對5G釋照收入預估存在差異,委員要求NCC提出更精確的估計,並擔憂高額成本轉嫁消費者或造成市場壟斷。
- 偏鄉通訊建設與山林解禁:儘管NCC承諾改善偏鄉通訊,但委員質疑進度緩慢,尤其山林解禁後山區緊急通訊仍有死角,要求加速盤點與改善。
- 通訊設備洗產地問題:委員擔憂通訊設備廠商可能透過更換產地(如從中國轉至台灣)卻未重新送審驗證碼,形成資安漏洞或規避管制。
- NCC對媒體內容的過度干預與自律:有委員批評NCC在媒體監理上過於偏頗,成為執政黨的工具,而也有委員認為NCC對媒體亂象又過於消極,缺乏魄力。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NCC處理中天新聞偷拍韓國瑜等假新聞案件的行政效率低落,平均裁罰時間超過半年,與主委承諾的2至3個月不符。
- 批評NCC對假新聞裁罰金額過低(20萬至200萬元),未能有效遏止假消息流竄,應負最大責任。
- 要求NCC加速處理「尚青餐廳免費海鮮」假新聞案,並於2020年1月4日前給予答覆。
- 關切5G開放中,美國對中國電信設備的規範,詢問NCC如何防範華為等中國廠牌設備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 質疑NCC對5G釋照收入預估不精確,且擔憂5G市場可能因業者數量減少而造成壟斷。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全國偏鄉及山區的4G通訊品質仍低落,要求NCC加強督促業者改善,並提出具體時程。
- 指出山林解禁政策下,全國山區仍有63處無法撥打緊急電話,要求NCC加速盤點並承諾在2027年前完成改善。
- 要求NCCSC加強網路運作平台、資安監控分析通報平台及異地備援系統的建設,特別是海纜登陸站、固網、行網及DNS的防護。
- 要求NCCSC與中選會加強合作,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確保2020年大選期間網路資安防護滴水不漏,防範網路攻擊與竄改選務資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烈反對5G企業專網採審議制而非公開拍賣,認為此舉違反預算法,可能造成國家資源浪費或圖利特定企業。
- 質疑4.8-4.9GHz頻段若釋出給企業專網,可能與警消現有使用產生干擾,影響救災,且監理困難。
- 擔憂資安問題的關鍵在於設備而非頻道,提醒NCC勿讓業者利用資安名義規避頻譜費用。
- 要求NCC作為獨立機關,應堅定立場,勿因行政院決策而輕易犧牲國家利益,應在電信管理法子法中明確規範MOD管理,避免出現管理真空。
童惠珍 立法委員
- 關切通訊設備廠商更換產地(如從中國轉至台灣)後,審驗號碼卻未改變,質疑可能存在「貼牌」洗產地問題,恐影響資安並讓台灣產業蒙受風險。
- 詢問5G企業專網的開放時程與成本效益,擔憂若企業需付出與電信業者接近的成本,申請意願將降低。
- 關注有線電視市場低價搶攻導致的斷訊爭議,要求NCC提出有效解套方案,保障民眾收視權益,並建立SOP處理類似情況。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有線電視收視戶逐年下降,頻道商與代理商紛爭加劇,NCC調處案件數從2016年7件增至2019年39件,要求NCC扮演更強勢的仲裁角色。
- 關切OTT平台(如愛奇藝)未落地卻能收費的問題,要求NCC加速擬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統一管理規範,並關注OTT內容的文化影響。
- 建議NCC應擴大媒體內容審查的專家學者庫,並增加開會頻率,以應對假新聞快速傳播的挑戰。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建議放寬花東地區計程車專用無線電台設置門檻,因地制宜考量偏鄉人口與幅員特性。
- 提出山林解禁後,應引進衛星通訊或鬆綁業餘無線電使用規範,以因應山域救難通訊需求。
- 質疑NCC處理假新聞的速度與時程仍無法因應時代變化,建議擴大專家學者庫並提高會議頻率,以守護台灣民主。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批評中天新聞屢次違法,將NCC裁罰視為空氣,質疑NCC缺乏魄力,未能有效監理媒體,捍衛新聞自由。
- 指出旺旺集團接受中國政府巨額補助,擔憂其媒體(中視、中天)報導內容受中國勢力影響,缺乏公正性且偏頗傾中。
- 批評新聞台政論節目比例過高,影響新聞報導的本質,要求NCC規範新聞頻道播報新聞的時間。
- 呼籲NCC重視台灣母語的傳承,建議電視台適度增加台語播出時段,以促進本土認同。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要求NCC說明平衡報導與公平報導的定義,以及違反規定後的行政與非行政罰則。
- 質疑NCC在處理媒體偏頗報導(如2018年縣市長選舉對特定候選人報導比例過高)的力道不足,未能有效遏止亂象。
- 要求NCC提供2018年縣市長選舉後裁罰紀錄,以及2019年10月25日與電視台業者溝通會議的紀錄。
柯呈枋 立法委員
- 關切有線電視收視戶持續下降,家戶普及率降低,要求NCC研議協助業者提升競爭力,並在激烈競爭中保障收視戶權益。
- 指出5G特性為低延滯、低耗能、大容量、大連結、超高速,但質疑消費者是否願意支付更高費用或購買昂貴手機,要求NCC全面研議市場定位與費率問題。
- 質疑NCC在5G釋照預算編列上過於樂觀,底價300億元卻預估收入400億元,要求更精確的估計。
- 強調5G基地台建設面臨民眾對電磁波疑慮的反彈,要求NCC積極協助業者共構共站,並爭取公有場域設置,兼顧產業發展與消費者權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強調地方創生與城鄉均衡發展的重要性,要求NCC在4G與5G釋照中,透過招標須知、合約及行政審核,課予業者在偏鄉建設通訊基礎設施的義務。
- 要求NCC定期追蹤台東東海岸線、南迴線、縱貫線等偏遠地區的通訊改善進度,以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品質及青年返鄉創業機會。
- 建議NCC加強綠島無線數位轉播站等硬體設施的防雷擊能力,以避免豪雨閃電導致收視中斷。
- 要求NCC配合東線鐵路電氣化工程,在2020年底前完成南迴鐵路沿線隧道的通訊改善。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代理主任委員 通傳會
- 表示NCC對民眾檢舉案件有標準作業程序,已請中天說明,但承認處理速度慢,將檢討改進,目標是將處理時程縮短至3個月內。
- 說明5G企業專網目前行政院尚未定案,初步規劃採審議制而非拍賣制,供企業專用網路做實驗或研發,不可連結公眾電信網路。
- 指出5G釋照底價為300億元,行政院目標為400億元,預估最終收入約500億元,並強調不會造成壟斷,因有第二波釋照規劃。
- 承諾配合行政院山林解禁政策,積極提升偏鄉通訊品質,已完成玉山北峰基地台建置,並將在2020年至2027年陸續完成林務局建議的112處山區地點及國家公園定點的訊號優化。
- 表示NCCSC已將六大領域(固網、行網、衛星、海纜、DNS、有線電視)納入網路運作平台,2020年將擴增至八大領域,並強化南區備援中心及資安監控分析通報平台。
- 說明針對有線電視斷訊爭議,NCC旨在確保產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不樂見低價搶攻市場,並已在草案中研議引進強制仲裁機制來解決紛爭。
- 指出NCC已開始著手擬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 TV法)草案,預計2019年底前提出供各界討論,以因應OTT平台的監理挑戰。
- 表示電信管理法子法多達50幾項,將分批進行,優先部分預計2019年底提出,其餘在2020年管理法施行前全部到位。
- 回應關於通訊設備貼牌疑慮,表示若有舉報會審視產品內容結構,若原廠為大陸且有貼牌行為,原則上也會管制。
- 強調保障寬頻人權是NCC政策目標,將要求電信業者在事業計畫書中簡化偏鄉建設服務,並對偏鄉建設給予頻率使用費打折。
吳娟 副處長 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說明處理新聞申訴案件的程序包括民眾申訴、調帶審視、初步判斷、送倫理委員會陳述意見、再送諮詢會議討論,因涉及事實查證與不公不實的法律要件,程序務必審慎。
- 表示過去專家審查會議約2至2.5個月召開一次,現已提升至每月一次,未來將努力達成每月兩次,以加快處理速度。
羅金賢 處長 通傳會基礎設施事務處
- 說明通訊傳播領域的關鍵基礎設施,電信業者相關設備建設需經NCC審核,若設備有變更需報備,但非大陸製或同廠商產地變更不一定需重新審驗。
- 澄清若為大陸廠牌製造,利用貼牌方式在台灣生產,若有人舉報且經審視內容結構判斷為貼牌,亦將納入管制。
陳崇樹 處長 通傳會射頻資源管理處
- 說明若通訊設備的製造廠商改變,則必須重新送審,且審驗號碼會隨之改變。
- 表示針對花東計程車無線電台設置門檻過高的問題,交通部已帶回研議,NCC也已擬好相關條文,將盡快與交通部討論調整門檻。
- 指出針對山區救難通訊需求,除政府單位可申請專用電信頻率外,NCC已開放PLB (個人定位信標) 使用,並適度降低業餘無線電考照門檻。
劉豐章 處長 通傳會南區監理處
- 報告已與5家業者勘查南橫地區,預計2019年底從梅山到天池路段將布建5至6個基地台,改善通訊品質。
王德威 處長 通傳會平臺事業管理處
- 說明在偏遠或山地地區,除了基地台建設,可利用衛星行動通訊業務,包括中華電信及代理國外衛星服務(如Thuraya)來提供通訊服務,作為替代管道。
相關後續
- 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將於本週四進行處理。
- 委員許淑華、顏寬恒、李鴻鈞、陳素月及洪宗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記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以及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及提供資料。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9101
- 卷/期/冊
- 108/91/1
- 發布日期
- 2019-11-2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