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海委會及所屬預算:聚焦海域執法、國艦國造與海洋保育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1-07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討論事項涵蓋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等機關的歲入歲出預算。會議聚焦於強化海域執法、國艦國造進度、中國抽砂船入侵、海洋生態保育(如藻礁議題)、機關廳舍興建、與各項業務預算編列及執行成效。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書面報告以說明改進措施。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內政部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及空中勤務總隊的109年度預算,並針對各單位多項業務的執行成效、經費運用、人員編制及法規適用等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
- 討論重點包含消防救災業務的效能提升、替代役男權益與管理、外來人口管理、國境通關系統優化,以及空中勤務總隊飛安與人員訓練等核心問題。
相關爭議
- 消防署預算編列與效益評估爭議:委員質疑「2020亞洲消防首長年會」及「建構安全化學環境四年計畫」等新增預算項目缺乏詳細計畫說明與效益指標。
- 緊急救護資源濫用:多位委員關切民眾濫用救護車導致出勤件數逐年攀升,影響救災功效,且收費件數比例偏低未能有效遏止。
- 消防員生命安全與權益:委員要求重新檢視火場救災SOP,並將「生命三權」納入宣導與訓練;同時指出消防員基本裝備(如消防衣、雙節梯)顯有不足。
- 替代役男權益與管理問題:役政署在替代役男因公受傷就養機制修法進度緩慢,且役男服役期間違規違法情事層出不窮,重創替代役形象。
- 移民署新住民服務與通關系統成效:新住民數位應用計畫參與度低、e-Gate通關系統使用率未達預期,且多代系統並存恐造成管理隱憂。
- 逾期停居留與失聯移工問題:逾期停居留及失聯移工人數逐年增加,對社會安全與治安構成隱憂,委員要求移民署加強查處與研擬對策。
- 空中勤務總隊訓練與飛安:飛行員常年訓練未達要求比例高,且部分航空器機齡老舊,組織法規對適航與使用壽命條件未明訂,影響飛安。
立法委員發言
鄭秀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署「2020亞洲消防首長年會」與「建構安全化學環境四年計畫」預算缺乏詳細計畫說明與效益指標。
- 凍結役政署反毒相關預算,認為其編製未覈實。
- 凍結移民署「新住民數位應用資訊計畫」預算,指出原計畫上課人數下降,課程不符需求。
余天 立法委員
- 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檢討部分縣市119報案平均秒數增加問題。
- 凍結移民署預算,指出外來人口出境快速查驗閘門使用率過低,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檢討民眾濫用救護車問題,提出具體改善策略。
- 凍結消防署預算,指出「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未建立績效評估基準、指標及目標值。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提出有效防止濫用救護資源方案。
- 凍結移民署預算,指出e-Gate系統軟硬體未同步升級,恐造成使用混淆與管理隱憂。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提出改善民眾濫用救護資源的計畫。
- 凍結消防署預算,質疑赴越南訪問旅費對消防訓練無實質效益。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消防署重新檢視火場救災SOP,並研擬配套措施。
- 凍結役政署預算,要求加速完成替代役男因公受傷就養機制相關辦法修正。
- 凍結移民署預算,要求研擬更完備宣導措施以保障新移民權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消防署說明消防法修正後「生命三權」於宣導及教育訓練的納入計畫與成效。
- 提案要求消防署針對消防法第21條之1規定,調整「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計畫並修訂行政指導綱領。
- 凍結移民署預算,要求說明外來人口訪視之績效指標、作業概況及達成率。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消防署就消防安全設備列管對象、檢查方式、懲處效果提出分析報告。
- 提案要求消防署就森林火災與林務局配合動員救災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消防署研議降低義勇消防人員年齡,解決老化現象。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消防署針對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權益經費支用情形與預劃支用核定工作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消防署針對消防月刊發行量減少、電子報點閱率低提出精進作為。
- 提案要求檢討各直轄市山僻地區消防人員危險加給加成支給方式或研議其他獎勵措施。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消防署檢討各直轄市山僻地區消防人員危險加給加成支給方式。
- 凍結移民署預算,要求提出提升e-Gate通關系統使用率的改善之道。
- 凍結移民署預算,要求加強查處逾期停留之外來人口,特別是失聯移工。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檢討新竹縣消防車輛匱乏與汰換不均問題。
- 凍結役政署委辦計畫預算,指出賸餘比率偏高,要求檢討。
- 凍結移民署e-Gate預算,指出系統運作與管理隱憂,要求提出整合作為與配套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林順裕 會計處處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陳文龍 消防署署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黃博村 特種搜救隊副隊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莫懷祖 災害搶救組組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龔昶仁 役政署署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邱豐光 移民署署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井延淵 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詹媖珺 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視察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消防署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編列6億1,261萬元,凍結5%,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共17項決議。
- 役政署109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役政業務」編列18億0,763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共6項決議。
- 移民署109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1億8,491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共13項決議。
- 空中勤務總隊109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編列23億7,154萬元,凍結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共7項決議。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9年度總預算,重點關注其施政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情況,特別是新成立機關的運作挑戰。
- 核心議題包括海域執法、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產業發展、海洋科研提升、國際交流深化,以及委員對中國抽砂船、離岸風電資料機敏性、海洋基本法實質意義、國家海洋日規劃、海巡機關定位、國艦國造進度、廳舍興建與人員裝備等提出的具體質詢。
相關爭議
- 中國抽砂船入侵與執法效力:委員關切中國抽砂船大舉入侵我國海域,質疑海巡署的嚇阻作用與對岸溝通成效,以及對海洋生態與國安的潛在威脅。
- 離岸風電探勘資料國安疑慮:委員擔憂外商進行離岸風電地下探勘所蒐集的海域機敏資料,政府缺乏有效管控與規範,可能影響國家安全。
- 海洋基本法實質意義與國家海洋日規劃:委員認為海洋基本法宣告意義大於實質,且國家海洋日預算編列過低,未能有效宣傳海洋重要性。
- 海巡機關人員定位與國艦國造艦艇操作:委員質疑海巡署軍警文職比例不均,以及警察人員操作近似軍艦的巡防艦是否適當。
- 海巡與警方搶績效爭議:媒體報導海巡與警方之間存在搶績效問題,委員要求澄清。
- 海委會廳舍租賃與新建:委員質疑海委會長期租賃辦公室,耗費大量租金,要求加速新建廳舍計畫。
- 藻礁生態保育與開發衝突:委員強烈質疑海委會對桃園藻礁保育的漠視與不作為,尤其在觀塘天然氣接收站施作已造成破壞的情況下,未積極劃定保護區。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要求海巡署提供近兩年中國抽砂船查獲及裁處統計。
- 質疑海巡署將海砂排回海中對生態的影響,要求海洋委員會討論。
- 指出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對經濟海域犯罪適用刑法之漏洞,建議修法。
- 擔憂離岸風電地下探勘機敏資料的國安問題,要求海委會積極研議法規與SOP進行有效管控。
- 要求海委會盤點海洋資源,並加速研議相關法規與SOP。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詢問海洋基本法的實質意義,認為其作為上位法源對作用法推動至關重要。
- 質疑國家海洋日預算編列過低,未能有效宣傳海洋重要性。
- 關切海巡機關軍警文人員定位不明,以及國艦國造艦艇由警察操作的適當性。
- 詢問海巡與警方是否存在搶績效問題,要求說明。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詢問海巡署是否將導入人臉辨識系統於海上緝私,關切隱私問題。
- 質疑海委會對中國抽砂船入侵的嚇阻作用與對岸溝通成效,要求具體積極作為。
- 擔憂中國抽砂可能造成臺灣淺堆變成軍事通道,影響國安,要求海委會加強監控與因應。
- 強調保護海域、維護國安不應壓縮臺灣防衛空間。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海委會長期租賃辦公廳舍,建議加速新建,並指出其對業務運作的不便。
- 質疑國家海洋研究院委外經費比例過高,要求提升自我研究能量並減少委外。
- 要求海巡署加速籌建海洋巡防艦發展計畫中執行率偏低的子計畫。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詢問國艦國造造艦計畫執行進度,特別是平戰轉換功能與國際人道救援能量。
- 關切4,000噸巡防艦的醫療設施與國際人道救援任務的執行計畫,要求建立國際救援機制與合作協議。
- 要求海委會提供與鄰近國家簽訂人道救援MOU的資料,並積極推動與中國的搜救合作協議。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委會預算大幅增加,但護漁不力,尤其在釣魚台海域面對日本艦艇時。
- 要求海委會保證國艦國造計畫能有效保護漁民海上作業安全,不怕外國軍艦。
- 關切蘭嶼海巡工作強化、飛魚祭保護與老舊廳舍改建進度。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指出大陸抽砂船違法出海顯示兩岸共打聯繫需加強,要求海委會持續溝通。
- 強調查扣抽砂船案件的指標性,應積極辦理以達嚇阻效果。
- 要求海巡署為機車巡防人員配備拋出式電擊槍,以提升執法安全與效能,並建議年底前完成採購。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強烈抨擊海委會對桃園藻礁保育的漠視與不作為,指出中油施作已造成破壞。
- 要求海委會依文資法指定藻礁為暫定自然地景,並提出具體處理時間表。
- 要求海委會主委親自到桃園藻礁現場勘查,並提出後續處理步驟報告。
- 建議海委會透過科技參與國際海洋外交,盤點可加入的國際組織。
- 建議海委會成立專案辦公室,與科技部合作提出解決海上垃圾的做法。
- 要求海委會提供離岸風電開發對生態環境干擾的法律建議及諮詢規範。
- 要求海委會負擔國家海洋教育重責,提出相關預算運用與報告。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關切馬祖海巡廳舍改建進度,要求加快處理,並將其列為專案。
- 要求加強離島海巡弟兄的裝備,特別是保暖與執勤用品。
- 建議修法或編列預算,提供查獲抽砂船的海巡弟兄獎金。
- 要求加派大型海巡艦艇與快速小艇至馬祖海域,以嚇阻並取締越界抽砂船。
鄭秀玲 立法委員
- 關切離岸風電外商蒐集海底地質與水文資料的國安問題,質疑當時契約缺乏管控規範,要求海委會提供相關契約內容。
- 建議海委會應加速整合各部會分散的海洋資料庫,並將經費用於解決緊急問題,而非僅長期規劃。
- 指出海委會應調整心態,積極協調各部會解決海洋相關問題,而非推卸責任。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詢問海洋政策白皮書的準備進度與內容方向,強調其與14年前的差異。
- 關切臺灣漁村、部落的產業與文化保存,建議海委會結合地方創生與觀光發展,幫助漁民賺錢。
- 要求海委會對中國抽砂船採取更鐵腕作法,與漁民合作,在第一時間驅離越界船隻。
相關人員回應
李仲威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海巡署依職權查扣中國抽砂船,並強調同仁執法安全。
- 承諾提供近兩年中國抽砂船查獲及裁處統計。
- 指出抽砂對國土安全與海洋生態有影響,將與相關單位討論海砂處理SOP。
- 說明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在處理抽砂案件的適用性,並指出未來修法方向。
- 表示海域探測資料的管控是海委會重要職責,將與主管機關協調建立資料庫並加強保密。
- 肯定海洋基本法作為上位法源的實質意義,並規劃國家海洋日活動與預算。
- 解釋海巡署軍警文職的歷史結構性問題,並強調新造艦艇可進行平戰轉換,且海巡艦艇有配備火砲。
- 否認海巡與警方搶績效,強調情資共享並由檢察官指揮偵辦。
- 回應中國抽砂船問題,表示已與對岸保持聯繫,並透過強勢查扣產生嚇阻效果,將持續加強海域監控。
- 對學者擔憂抽砂影響國安表示有顧慮,但認為臺灣灘水深與礁質特性可能使軍事通道說法過度解釋。
- 說明海委會正積極尋找國產署土地,並已向行政院報送廳舍新建計畫,預計編入110年預算。
- 承諾國艦國造計畫艦艇將如期完工,並具備國際人道救援能量,已與5個國家簽訂MOU,將持續努力。
- 強調海委會重視蘭嶼,並依照臺東縣政府公告的飛魚祭管制規定執法。
- 承諾持續向對岸傳達禁止抽砂訊息,並積極辦理抽砂船查扣案件。
- 說明海巡署已積極研議配備拋射式電擊槍,並規劃年底前試辦採購。
- 回應藻礁保育議題,表示海委會一直關心,但需依法行政,並承諾將親自現場勘查並與委員討論後續處理。
- 說明海委會已著手編撰海洋政策白皮書,將根據時空環境調整內容。
- 贊同委員結合漁村文化與觀光發展的建議,將朝此方向努力。
- 說明海委會已採取行動,要求主管機關加強風電探勘資料管理,並將把相關資料轉給海委會建立資料庫。
- 承諾海委會將積極整合各部會海洋資料,並將持續爭取充足預算與人力,以解決海洋相關問題。
陳國恩 海巡署署長
- 證實中國抽砂船大舉入侵我國海域,並說明查扣艘數與因應狀況。
- 強調海巡同仁海上執勤危險,執法SOP以驅離為主,保障同仁安全。
- 說明海巡署與警方情資共享,偵辦案件經檢察官指揮,無搶績效問題。
- 說明籌建海巡艦艇方案中,1,000噸巡防艦執行率已達100%,100噸艇達76.79%,沿岸多功能艇進度超前。
- 說明馬祖海巡廳舍改建計畫總經費2億7,300萬元,分5年辦理,目前規劃設計已修正並報行政院。
- 承諾檢討離島海巡弟兄的保暖與執勤裝備。
- 說明因馬祖港口設備不足,無法常駐大型艦艇,但會優先派遣快速巡防艇支援。
- 說明拋射式電擊槍目前由民間捐贈試用,年底前會積極完成39個巡邏組的配備,並進行測試。
- 說明近年並無多起索賄案件,委員所指為舊案判決,海巡署持續加強法治教育宣導。
邱永芳 國家海洋研究院代理院長
- 說明國家海洋研究院委外經費比例高,因成立初期缺乏實驗設備、儀器與研究船,需靠外界資源支援,未來將逐步降低委辦經費,增加自辦計畫。
- 說明國家海洋研究院成立初期,交通費佔預算比例較高,因需整合各單位資料及至各地進行實驗,未來預算變大後比例會相對縮小。
姚洲典 海域安全處處長
- 說明抽砂會影響國土安全與海洋生態。
- 說明海委會已召開跨部會協調會,律定港區開放釣魚相關處理機制,包括勸導與強制實施規劃。
黃振德 海洋資源處處長
- 初步回應將海砂排回海中對海洋生態影響輕微,但表示可再仔細研究。
黃世偉 科技文教處處長
- 說明離岸風電地下探勘業務由科技文教處負責,目前與經濟部有通報機制,但探勘資料尚未直接送交海委會。
蔡清標 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海域探勘資料管控問題,表示已要求外商盡量委託國內廠商進行探勘,並將樣本送回國內,正研商辦法取得資料。
李佩璘 海巡署東部分署分署長
- 說明蘭嶼海巡署倉庫後來未撥給海巡署使用。
王益群 海洋委員會主任
- 說明海委會成立後因人員增加、會議多、檔案量大,辦公空間不足,已增多部分空間調節。
- 說明特別費主要用於犒賞內部同仁及感謝外部協助推動業務的有功人員。
徐守國 處長
- 說明特別費編列符合行政院標準,有助於業務推動與嘉勉辛勞人員。
謝亞杰 處長
- 說明海委會109年度國外旅費編列1,120萬元,共38案,因新機關積極拓展國際合作與配合外交任務,導致計畫變動較大。
沈建中 處長
- 說明海洋業務綜合規劃處預算凍結問題。
柯勇全 專門委員
- 說明海洋保育署預算中對行政機關的內部宣導與海洋環境、污染訓練對象不同,並非重複編列。
李筱霞 專門委員
- 說明海洋水質監測招標作業延遲原因為業務移撥後預算不足,導致發包困難,109年已提高預算並分區發包,應能改善。
相關後續
- 海洋委員會歲入預算照案通過。
- 海洋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第2目「海洋業務」凍結5%,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第4案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主決議第16案、第17案、第18案、第19案照案通過;第20案不予處理。
- 海巡署歲入預算:第1案「罰金、罰鍰及怠金」增列350萬元,修正通過。
- 海巡署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5%,並修正提案文字為「我國海巡人員曾經發生不法索賄事件」,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海巡署歲出預算:第2目「海巡業務」第7案與第9案合併凍結2,000萬元,第8案凍結1,000萬元,皆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海巡署主決議第15案、第16案、第18案、第19案照案通過;第17案、第20案、第21案修正文字後通過。
- 海洋保育署歲入預算照案通過。
- 海洋保育署歲出預算:第2目「海洋保育業務」第3案、第12案提出書面報告,第5案與第7案合併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海洋保育署主決議第13案、第14案修正文字後通過。
- 國家海洋研究院歲入預算照案通過。
- 國家海洋研究院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第1案提出書面報告;第2目「海洋研究業務」第3案提出書面報告,第6案與第7案合併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部分,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覆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9202
- 卷/期/冊
- 108/92/2
- 發布日期
- 2019-12-0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