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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報告2020總統大選維安整備:聚焦行政中立與境外干預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1-1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2020年總統大選維安整備工作進行報告與質詢,國安局長邱國正詳細說明特勤中心在候選人安全維護上的各項準備,強調「只有安維沒有情蒐」及行政中立原則。會議聚焦於應對假訊息、中共統戰滲透、境外資金及潛在攻擊等威脅,並討論特勤人員編組、與候選人護衛隊的協調、以及資安防護等議題。多位委員針對維安細節、中國介選影響及新形態威脅提出質疑與建議,國安局承諾將持續強化偵防與應處。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無誤,予以確定。

討論事項二

2020年總統大選維安整備工作報告及質詢案

核心議題

  • 國安局針對2020年總統大選維安工作進行報告,內容涵蓋特勤中心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特種勤務條例》所規劃的候選人安全維護任務,包括人員編成、訓練、情資部署、勤務管制、兵推演練、安全防護能量提升及多元溝通策略。
  • 質詢焦點主要集中於如何確保維安工作的行政中立、「只有安維沒有情蒐」原則的落實、防範境外勢力(特別是中國)對選舉的干預、假訊息的應處、以及應對新型態安全威脅(如無人機、孤狼式攻擊)的具體策略與能力。

相關爭議

  • 「只有安維、沒有情蒐」的保證與實踐:多位委員質疑國安局如何確保維安人員在近身保護候選人時,不會洩漏其動向或進行情蒐,尤其考量不同政黨立場及過往洩密疑慮。
  • 候選人自備護衛隊與官方特勤的分工:對於候選人自備護衛隊是否能與官方特勤人員混雜執勤、以及如何協調避免衝突,國安局堅持內衛區由特勤人員負責,民間護衛隊不得混入。
  • 候選人拒絕維安或要求隱私的處理:委員關切若候選人以「怕被情蒐」為由拒絕近身保護或要求秘密行程不讓特勤跟隨,國安局將如何因應,局長強調依法特勤人員必須全程貼身跟隨,不得拒絕。
  • 中國對臺「惠臺措施」與「居住證」的國安影響:委員詢問「惠臺26項」及臺灣民眾領取中國居住證對國安的具體衝擊,國安局認為主要影響在於鬆懈國人警覺及心理層面,並掌握相關數據與趨勢。
  • 假訊息與境外勢力干預的應處:委員關切假訊息對選舉的嚴重影響,以及中國透過交流團、網路資訊戰、金流等方式介選的防範措施,國安局表示已掌握特定群組散布假訊息,並與相關部會合作處理。
  • 新型態威脅的SOP與防護:針對孤狼式攻擊(如潑灑有毒物質)、無人機攻擊等威脅,委員質疑現有維安SOP是否足夠,國安局表示已納入演練並持續強化偵測與反制能力。
  • 國安法修法後對發展組織罪的執行:委員要求國安局針對新修訂的國安法中「為敵對勢力發展組織」的案件,應積極偵辦以達殺雞儆猴之效,國安局表示持續蒐證,但強調需有具體事證才能依法辦理。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安局保證維安工作「只有安維、沒有情蒐」,並確保候選人動向不被洩漏,否則將對國家民主造成傷害。
  • 質疑國安局如何掌握新型態威脅情報,如無人機攻擊,以及是否有團隊專責研判潛在危害方式。
  • 詢問中國「惠臺26項」措施的實際影響,認為其主要目的在於鬆懈國人警覺與心防。
  • 關切臺灣人民領取中國居住證的數量及對國安造成的影響,國安局應密切注意其長期影響。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關注中國透過宗教、學生、青年、企業、農漁民及地方里長等各種交流團體進行統戰及心理滲透,詢問國安局掌握及追查機制。
  • 質疑假消息在週末大量散播,且多為同一版本,要求國安局應積極控管並處理相關基地台或群組。
  • 關切中國「一帶一路」基礎建設(包含數位)對合作國家及臺灣資訊安全的影響,建議國安局應有更積極的反制措施。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山大學Open WebMail系統遭不明人士利用漏洞監看學者電郵事件,要求國安局會同資安處及教育部深入了解並防堵資安漏洞。
  • 質疑美國報告提及中國駭客團體ATP 41透過電信商伺服器攔截簡訊,可能涉及臺灣,要求國安局確保國安體系傳輸已加密防堵。
  • 要求國安局評估中國「26條措施」對臺灣的長期性、漸進式侵蝕影響,包括言論自由及資訊安全,並將此納入會後報告。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特勤人員與候選人自備護衛隊的分工與協調,強調內圈保護應由國安特勤負責,並要求盡速與候選人溝通。
  • 提醒國安局應特別注意候選人可能將不公開行程洩露或被栽贓為「國家機器情蒐」,建議在溝通時明確釐清責任。
  • 呼籲候選人應尊重國安特勤人員的專業與犧牲奉獻,讓政治爭鬥歸政治人物處理,保護國家象徵。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明確指出依特勤條例,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無權拒絕維安特勤保護,且自備護衛隊不得混雜在內衛區。
  • 關切候選人自備護衛隊人員背景,要求特勤中心應進行基本了解,以防潛在風險。
  • 詢問國安局對境外勢力(中共)干涉大選(資金、人員、黑槍、網路假消息)的掌握及偵辦進度,要求說明有無具體案件調查中。
  • 要求國安局說明有無針對候選人的人身安全不利情資,以及新修訂國安法中「發展組織」罪的適用案件進度,呼籲積極執法。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詢問若候選人堅持不讓近身侍衛跟隨私人行程,國安局將如何應對,並要求保證不會跟丟或被刻意支開,責任由局長承擔。
  • 確認維安保護對象僅限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及其配偶,其他家人不列入保護範圍,但仍應注意其安全。
  • 詢問若最終候選人組數少於原規劃的5加1組,多餘維安人力如何調配,避免閒置,並要求對外說明以解國人疑慮。
  • 關切國安局長提及「有心人士破壞社會氣氛」的情報來源,詢問是否有特定團體或組織性的威脅情資。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惠臺31條」及「26條」的成效,詢問其是否因成效不彰而擴大利誘,或因成效良好而擴大滲透。
  • 關切中國挖角臺灣高科技人才及技術(如生物科技幹細胞研究),詢問國安局的防範措施及與相關部會的協調。
  • 關注中國全面滲透臺灣(宮廟、學校、甚至小學生、原民團體)的狀況,以及國內相關單位在偵辦上遇到的困難,呼籲加強事證掌握以利起訴。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詢問總統候選人大型造勢活動維安SOP,特別是針對孤狼式攻擊(如潑灑有毒物質)的防護措施,並要求私下提供SOP資料。
  • 確認每組候選人配置55名特勤人員,且配偶也受保護,但成年子女不在保護範圍內。
  • 再次要求國安局保證維安行政中立,絕不進行情蒐工作,並解釋為何候選人自備維安小組不能與官方特勤混編。
  • 強調國安局作為最高國安首長,應對所有候選人進行嚴密保護並恪守行政中立,在國會殿堂做出具體承諾。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私菸案的司法處理結果(大官無罪、小官重懲)不公,詢問國安局對涉案國安人員的後續懲處。
  • 要求國安局從過去洩密教訓中汲取經驗,防止總統候選人保密行程資訊外洩,並強調特勤人員的操守與考核。
  • 詢問330名維安特勤人員是否近期有接受尿液檢驗以檢測毒品反應,強調維安人員操守的重要性。
  • 關切蒙面抗議人士在總統候選人活動現場的處理方式,要求國安局與警方協調掌握,並維持行政中立。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每組55名特勤人員保護4位對象(總統、副總統及其配偶)人數是否過少,建議增加第一線特勤人員數量。
  • 詢問現場執行指揮官的層級,以及國安局如何統整「外賭假賄」(境外勢力、賭盤、假訊息、賄選)的情勢分析與因應作為。
  • 認為假訊息是目前最嚴重的維安情勢,要求國安局提出更積極的因應作為,杜絕其對總統大選的影響。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局長對本次總統大選高風險熱點區的評估,並質疑「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提供臺胞團購機票優惠是否涉及中共介選及違反選罷法。
  • 關切中共透過金流、細膩操作等方式介入臺灣選舉,要求國安局加強防範,特別是針對「孤狼式刺客」及跨國金流追查的困難。
  • 強調選舉如同作戰,要求國安局將所有候選人維安工作視為戰爭來打,確保憲政發展不受影響。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詢問私菸案後特勤人員的士氣狀況,要求局長保證特勤人員不會因候選人批評而影響保護工作的最高標準。
  • 確認候選人不能拒絕國安局特勤保護,且其自備護衛隊只能在外圍,不能混入內衛區,要求國安局明確溝通此原則。
  • 關切境外勢力介選情資偵防進度,詢問有無重大案例,並提醒空拍機可能攜帶武器,對維安部署造成挑戰,要求特別注意。
  • 詢問若最終候選人組數減少,多餘安全人員將如何調配,是否會歸建或作為預備單位,並強調特勤人員休息的重要性。

相關人員回應

邱國正 國家安全局局長

  • 保證維安工作「只有安維、沒有情蒐」,並對任何洩密事件負全責,強調特勤人員口風緊密且與工作緊密結合。
  • 說明國安局能整合所有情治單位(憲、警、調等)以獲得最新情資,並持續研擬、研判及蒐集潛在危害方式。
  • 認為中國「惠臺26項」的最大影響是鬆懈國人對其警覺,並表示約有4分之1在陸臺人(約10萬人)領有居住證,正密切注意其對國安的心理層面影響。
  • 表示已掌握中國透過交流團體對臺灣各界(學生、青年、農漁民、里長、原民)進行心理統戰,並將情資交給相關部會防處。
  • 說明國安局已掌握中山大學電郵漏洞事件,並提供資訊給調查局處理;對於中國駭客攻擊電信商,表示會持續注意並將通資安全列為工作重點。
  • 強調特勤中心將與候選人陣營協調,明確劃分公部門法定任務與個人護衛隊職責,堅持內衛區由特勤人員負責,不得混雜。
  • 重申依《特勤條例》候選人不能拒絕維安特勤保護,特勤人員必須全程貼身跟隨,即使候選人要求隱私,維安人員也不會離開。
  • 表示目前未發現針對候選人有組織性的暴力攻擊情資,但會持續掌握網路上的個人不滿情緒宣洩。
  • 說明國安局針對總統府私菸案已就局內部分進行處理與懲處;強調特勤人員經過思想、品德考核,並進行尿液檢驗,確保無毒品反應。
  • 針對「外賭假賄」情勢,國安局能透過情治單位緊密結合掌握資訊,認為假訊息是目前最嚴重威脅,已清查比對並告知相關部會處理。
  • 承諾將恪守行政中立,一切以安全為原則,並積極應對中國介選、金流追查及新型態威脅,確保大選順利進行。

胡木源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 承認過去曾發生臺胞返鄉投票機票優惠情況,並表示因涉及境外蒐證困難,主要透過事前宣導堅守自由民主選舉。

柯承亨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 評估臺商對臺灣大選影響力越來越少,但承認全國台企聯與國臺辦關係密切,有可能利用其資源介入臺灣選舉。
  • 說明中共介入臺灣選舉並非新聞,但金流介入追查因涉及跨國且操作細膩,偵辦上存在相當難度。

周廣齊 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副指揮官

  • 說明特勤中心依據經驗,透過情勢分析、兵棋推演、實兵演練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並編成330名安維人員,進行精實訓練。
  • 指出目前韓市長身邊的近身警衛區由警政署負責,且管制良好,其護衛隊不能靠近近身警衛區。
  • 強調候選人不能要求換成自己的名車,也不能以秘密行程為由要求特勤人員不跟隨,維安特勤是全時間24小時跟隨,不可能落單或消失。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
  • 委員馬文君、呂玉玲、羅致政、蔡適應、林靜儀及吳焜裕等6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陳曼麗、羅致政、馬文君、呂玉玲及陳明文等提出書面質詢,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答覆。

原始資料

公報
1089401
卷/期/冊
108/94/1
發布日期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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