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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及主決議協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19-11-20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審查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並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所提之2項主決議進行討論。協商焦點在於新式戰機採購案的工業合作比例、跨部會協調機制及相關專案報告繳交單位。經與會委員與官員充分討論後,預算案照案通過,2項主決議經文字修正後亦順利通過。

討論事項一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及相關主決議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
  • 討論如何提升新式戰機採購之工業合作比例及跨部會協調機制。

相關爭議

工合比例與跨部會協調:鄭秀玲主張臺灣採購金額高但工業合作比例偏低,要求強化跨部會協調與國發會或政委角色;國發會與經濟部則說明現行已有政委督導及經濟部與國防部執行之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鄭秀玲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向美國購買新式戰機金額最高,但工業合作比例卻是全球倒數第二名,要求改善並加強供應鏈合作。
  • 認為國防部與經濟部各做各的,應有更高層級如政務委員或跨部會單位來加強協調,以確保好幾百億元工合帶動產業發展的成效。
  • 要求相關執行進度與成果應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讓百姓知道採購進度。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工業合作事務是否為國發會的權責,認為這應是經濟部的權責而非國發會主要管轄範圍。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認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的主責單位應為國防部,國防自主涉及國防部與經濟部,應確認相關報告應向經濟委員會或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

相關人員回應

房茂宏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表示委員對於國防工業合作與航太產業的關心,其現行執行是由經濟部工業局工合小組主導。
  • 建議主決議文字酌予修正,將國防部前方增列經濟部並改為經濟部會同國防部,專案報告可改為書面報告或依委員意見處理。

楊志清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

  • 說明過去工業合作主要由國防部及經濟部扮演主要角色,經濟部對於屬於自身的工作都會確實執行。

陳瓊華 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副處長

  • 說明國防產業發展方案已由行政院核定,由經濟部、國防部及科技部等部會推動,並由吳政忠政委整體督導。
  • 表示執行率與比率提高屬於執行面業務,並非國發會負責督導的業務。

相關後續

  •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照審查通過。
  • 第1案主決議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會同國防部辦理相關事項並提出書面報告。
  • 第2案主決議經修正後通過,明定經濟部工業合作推動小組配合國發會產業政策規劃協助國內廠商,並每年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涉及機密部分得以機密方式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89602
卷/期/冊
108/96/2
發布日期
2019-12-1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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