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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與相關程序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0-03-02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針對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的審查時程、質詢人數分配、公聽會舉辦與否,以及經費稽核委員會、程序委員會和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之組成比例進行研商。各黨團達成共識,同意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報告並進行質詢,同時確立相關議案之審查與處理時程。

討論事項一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相關審查時程與質詢安排

核心議題

  • 研商特別預算案之交付審查、院長報告與質詢時程、質詢人數分配及預算三讀之期限。
  • 討論是否於委員會審查期間加開公聽會及提供更詳細的預算編列資料。

相關爭議

  • 預算審查時程與公聽會:國民黨團建議於5天的委員會審查期間舉辦1至2場公聽會,並要求提供各單位預算編列計算詳表;民進黨團則認為時間緊迫,且召委會議已排定時程,不宜再增開公聽會或拖延期程。
  • 協商結論是否明定期限:國民黨團擔憂在協商結論中直接明定於 3 月 13 日完成三讀,會侵犯委員會中心主義與法定審查職權;民進黨團與立法院長則認為此舉是為配合防疫急迫性、排除朝野協商冷凍期並安定民心。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同意明天院長來報告特別預算並備詢。
  • 建議在 5 天的委員會審查期間舉辦 1 至 2 場公聽會,聽取產業界與勞工團體意見,以確保紓困預算符合需求。
  • 質疑協商結論直接明定於 3 月 13 日完成三讀,會形同限期審查並侵犯委員會的法定職權。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對舉辦公聽會持不反對態度,但認為應注意地方與中央政府在執行上的溝通協調。
  • 關心補助對象、內容及公告期程等細則尚未明確,希望主責部會在委員會詢答時一併提出報告與資訊平台建置進度。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同意蘇院長來立法院備詢及柯總召提出的詢答審案流程。
  • 指出預算書內容太簡要,600億元預算結構不清,應要求相關機關提供更完整報告。
  • 認為在協商結論中明定期限並未實質影響法律效力,且防疫預算具急迫性,不需過度爭議。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心內政部主管預算相較衛福部偏低,指出第一線防疫人員與警消、移民、海巡等防疫物資不足的問題,認為應編足預算。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建議民進黨團惠賜民眾黨 1 名質詢名額,讓民眾黨委員能有機會進行質詢。
  • 希望除了行政院三長外,其他有編列預算的主事部會首長及勞動部也能列席並備詢。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希望小黨能有更多時間表達監督意見。
  • 建議各部會在明天下班前提供較細節的執行項目預算,避免委員重複質詢浪費時間。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希望行政院長來報告時,能有更多機會讓在野黨委員針對紓困大方向及錢用在刀口上進行詢問。
  • 建議除三長外,相關部會首長也應列席備詢,並希望在野黨在質詢人數上能多一些,讓各委員會都有代表發言。
  • 認同預算書過於簡要,希望在付委前或質詢時能先提供細部編列規劃。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提出預算審查時程規劃:3月3日與4日進行詢答,3月9日處理提案,3月13日院會進行二、三讀。
  • 說明質詢人數比例分配為民進黨團6人、國民黨團6人、民眾黨團2人、時代力量黨團2人。
  • 強調相關部會首長屆時皆會列席備詢,且特別預算案須排除朝野協商1個月冷凍期的限制,3月13日完成三讀是為符合防疫急迫性與國人期待。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部門在今天下班前提供各單位預算編列計算詳表給黨團作為參考。
  • 詢問是否能保留一天給各委員會開公聽會,再進行預算審查。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3月3日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 明定質詢人數:民進黨團推派6人、國民黨團推派6人、民眾黨團推派2人、時代力量黨團推派2人,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
  • 特別預算案於委員會審查完竣後,各黨團同意於3月13日院會進行處理完成三讀程序,當日不進行施政質詢及臨時提案。
  • 有關公聽會舉辦與否,尊重各委員會與召委職權處理。

討論事項二

各黨團推派代表組成經費稽核委員會、程序委員會及推薦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核心議題

依政黨比例分配並研商各委員會與基金委員之名單提出期限。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高百祥 議事處處長

  • 說明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共9人,依政黨比例為4、3、1、1。
  • 說明程序委員會委員共19人,依政黨比例為10、7、1、1。
  • 說明國安基金學者專家共6人,依政黨比例分配為2、2、1、1。

相關後續

  • 程序委員會名單請於3月5日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
  • 經費稽核委員會及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名單請於3月12日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

原始資料

公報
1090202
卷/期/冊
109/2/2
發布日期
2020-03-1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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