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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業務與5G發展報告:聚焦天價標金、資費、數位落差及假訊息治理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3-05

交通委員會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業務概況及5G辦理情況。會議核心討論5G頻譜競標天價對消費者資費與業者建設的影響、如何縮短城鄉數位落差、廣電頻道爭議處理、以及網路假訊息治理策略。多位立法委員就高額標金運用、偏鄉覆蓋、基地台建設挑戰、媒體換照附款執行及防疫假訊息等議題提出質詢,NCC則針對各項疑慮提出政策方向與承諾。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NCC爭取延長投資抵減年限、減免頻率使用費、研議回饋消費者方案,並將消費者權益列為優先考量。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5G辦理情況」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報告其在寬頻基礎建設、廣電產業、偏鄉數位、通訊秩序及匯流法制等五大面向的施政成果,並針對5G首波釋照規劃、競價結果及未來展望進行專題報告。
  • 委員質詢內容主要圍繞5G天價標金對消費者資費的影響、5G基礎建設與城鄉數位落差、網路假訊息治理、廣電頻道爭議處理及媒體換照附款執行等議題。

相關爭議

  • 5G標金過高與消費者負擔:5G首波釋照總標金達1,421.91億元,遠超預期,委員普遍擔憂業者會將高成本轉嫁至消費者,導致資費過高影響普及率。
  • NCC對網路假訊息治理能力:委員質疑NCC在網路假訊息(特別是疫情相關)氾濫時,缺乏明確法律依據與有效管制手段,僅能仰賴平台業者自律與跨部會協調,成效不彰。
  • 廣電頻道爭議處理機制:有線電視業者間的頻道爭議頻傳,委員批評NCC現行調處機制缺乏強制力,未能有效保障消費者收視權益。
  • 偏鄉數位落差與基地台建設:委員關切5G建設可能加劇城鄉數位落差,特別是偏鄉地區通訊品質仍有不足;同時,5G需更多基地台,但民眾對電磁波疑慮導致設置困難。
  • 媒體換照附款執行不力:NCC被質疑對特定媒體(中天)換照時所附條件(如獨立審查人機制)追蹤與執行不力,導致附款長期未完成審查,影響監理公信力。
  • 5G標金運用方向不明:行政院對高額5G標金的統籌運用方案尚未定案,引發業界與立委對其是否能有效回饋產業發展、縮短數位落差及創新應用的疑慮。
  • 企業專網與商業頻譜公平性:行政院規劃推動實驗性質的免費企業專網,引發委員對其是否會對付出高額標金的商業電信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的擔憂。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擔憂5G天價標金會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呼籲NCC與業者溝通,確保資費合理。
  • 要求NCC督促業者如期於2020年第三季開台5G服務。
  • 批評NCC在有線電視頻道爭議中行政介入不夠強硬,應加速引進仲裁制度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 指出龜山島等偏鄉地區通訊品質仍有落差,要求NCC深入了解並協調相關單位解決電力與通訊問題。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肯定5G發展,但對標金遠超預期表示憂喜參半,擔心消費者成為「待宰羔羊」。
  • 建議NCC應思考政策配合與行銷,鼓勵民眾從4G順利移轉至5G,提升普及率。
  • 關切5G基地台數量將大幅增加可能引發的民眾抗爭,建議NCC加強宣導電磁波安全資訊。
  • 質疑NCC編列的防疫手機預算不足以應對居家檢疫/隔離人數,並對手機定位監控的合憲性表示擔憂。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5G標金為世界第二或第三高,質疑其背後隱憂,擔心消費者最終買單。
  • 建議NCC與經濟部研商縮短投資抵減期間、提高抵減額度,並減免頻率使用費,以降低業者成本回饋消費者。
  • 強調偏鄉建設的重要性,要求NCC確保電信業者在偏鄉地區的通訊品質。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批評NCC對中天換照所附「獨立審查人」負擔的追蹤與執行嚴重怠惰,長達數年未排審,損害行政機關公信力。
  • 要求NCC儘快排審中天獨立審查人報告,並提供所有行政處分附款案件的統計資料及追蹤機制說明。
  • 質疑NCC在授益性行政處分中,對於未履行負擔者,是否曾依行政程序法廢止其處分。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切新冠肺炎假消息氾濫,質疑NCC在網路假消息治理上的角色與成效,要求NCC提出具體督促與規範。
  • 詢問NCC將與網路平台業者座談的具體時間、邀請對象及後續是否有罰則或約束力。
  • 質疑NCC對電視台直播或call in節目中出現假消息的處理標準,呼籲應給予業者即時更正的機會,並維持一致性標準。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對5G標金高達1,421.91億元表示訝異,指出台灣標金在國際間偏高,且4G/5G並行長達10年,擔憂消費者權益受損。
  • 建議將超出預期的5G標金用於健全產業生態、鼓勵新創青創無息或低利貸款,並加強偏鄉數位基礎建設及公益、學術應用。
  • 提醒NCC應扮演消費者守護者角色,對電信業者從消費者身上獲取利潤的行為應特別注意並規範。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在面對網路假消息氾濫時,未能有效導正社會風氣,且缺乏專責單位與修法作為。
  • 呼籲NCC主動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法修正草案,以法律規範打擊惡意假消息,保障言論自由。
  • 建議將超收的5G標金回饋全體消費者,並要求電信業者保障偏遠地區通訊品質,若收訊不佳應有罰則。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呼籲NCC重新檢視並修正《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以應對網路假訊息氾濫對國安與民心造成的危害。
  • 要求NCC與網路平台業者進行有效且有具體成果的溝通,擬訂策略運用政策工具遏止假訊息傳播。
  • 建議NCC將5G標金用於加強偏鄉災防通訊能量、推動公益性質應用服務(青創、醫療)及基地台共頻、共網、共建,並加強社區溝通。
  • 提醒NCC應預防5G資費競爭可能導致的消費爭議,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因天價標金而受損。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詢5G標金高達1,400多億元的原因,並擔憂成本轉嫁消費者,要求NCC研擬政策手段協助業者建設。
  • 建議NCC參考業者及學者方案,將5G標金用於免收頻率使用費、延長投資抵減年限、補助偏鄉基地台、獎勵長照娛樂應用等。
  • 關切行政院推動實驗性質免費企業專網,是否會對付出高標金的電信業者造成不公平,以及是否牴觸預算法規定。
  • 詢問NCC導入AI智慧搜尋假訊息的進度,強調有效政策遏止假訊息傳播的重要性。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建議NCC將超出預期的5G標金用於減輕業者頻率使用費、基礎建設費及資安網路建設的負擔,以回饋消費者。
  • 要求NCC提出具體政策,確保5G服務「質優價廉」,避免成為消費權益的終點。
  • 肯定NCC要求華為等中國品牌手機簽署切結書,確保台灣主權不被矮化,並要求將此納入法規。
  • 建議NCC擴大管轄範圍,主導OTT TV的監管與稅務問題,以創造國內影視產業更好的競爭環境。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對5G標金創新高表示憂慮,要求NCC站在消費者立場,承諾未來5G資費不會比現在更貴或選擇性變少。
  • 強調NCC應善用行政手段,將區域均衡發展和偏遠地區通訊品質改善視為業者普及服務的義務,而非被動請求。
  • 要求NCC督促業者於2020年底前完成南迴鐵路(枋寮至中央隧道、大武至金崙、金崙至知本)等路段的行動通訊改善。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感謝NCC協助金門、馬祖電視數位化,並詢問5G開台審查進度與時程。
  • 建議NCC比照美國設立5G基金,將部分標金提撥給電信業者用於基地台建設,而非僅以補助方式處理。
  • 強調5G基地台數量大增將面臨民眾抗爭,要求NCC加強與民眾及地方政府溝通,並關注離島偏鄉的5G建設,避免被業者摒除在外。
  • 建議政府研擬給予投入離島偏鄉5G建設的業者租稅或投資抵減優惠。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有線廣播電視法中30%特種基金提撥給公共電視的合理性,認為應將更多經費應用於偏鄉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並加速原住民廣播第二期建設計畫。
  • 指出花蓮中南區有線電視費用較貴及原住民廣播站點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呼籲NCC加速處理並提供經費協助。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詢問網路散播不實言論是否涉及毀謗,並關切NCC對此類假訊息的監管。
  • 關切國內電磁波安全標準(特別是室內)的訂定,並提及七股氣象雷達附近居民健康受損案例。
  • 要求NCC依《環境基本法》對未來5G產業進行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並重視電磁波對國民健康的潛在影響。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儘速明確公布5G標金的具體運用規劃與時間表,避免業界產生疑慮。
  • 呼籲政府在5G標金運用上,應首重發展5G應用服務,並加速偏鄉5G涵蓋,確保補助比例偏鄉優先。
  • 要求NCC加速辦理企業專網的申請與公告,以滿足工業互聯網、智能製造等產業需求。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 報告NCC五大業務面向施政成果及5G釋照規劃、結果與展望,強調5G將驅動數位經濟發展。
  • 回應5G標金雖超出預期,但政府將透過行政院平台統籌運用,主要用於5G基礎建設、縮短偏鄉數位落差、推廣數位公益服務,以回饋全民。
  • 表示5G資費目標是延續4G「質優價廉」精神,透過市場充分競爭與政策工具督促業者提供優惠方案,預計2020年第三季開台。
  • 說明NCC將積極推動《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引入仲裁制度以有效解決頻道上下架爭議。
  • 承諾將深入了解龜山島等偏鄉通訊問題,並協調相關部會解決基地台電力、油料及微型電網等議題。
  • 解釋NCC在網路假訊息方面,目前依CDC指揮中心指示處理防疫假消息,並將於3月12日與網路平台業者座談,推動自律與溝通,並將持續推動《數位通訊傳播法》立法。
  • 澄清中天獨立審查人機制已建立,但其運作功能與成效仍在審議中,承諾將儘快排審,並會將其列為下次換照考量因素。
  • 表示將要求所有手機品牌(特別是中國品牌)簽署切結書,尊重台灣國家尊嚴,並將在2個月內修訂相關子法納入規範。
  • 說明OTT TV監管部分,NCC目前負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並已參與行政院跨部會會議討論數位稅及愛奇藝等議題,將主導網路治理工作。
  • 指出5G基地台數量將增加4-5倍,但多為小型微型基地台,將鼓勵共頻、共建、共網,並加強電磁波宣導與社區溝通。
  • 解釋企業專網目前已可透過POC/POB機制申請實驗性使用,正式企業專網申請預計2021-2022年公告施行,且專網需繳納頻率使用費,不會完全免費。
  • 承諾將持續要求電信業者改善偏鄉通訊,並將5G標金預算用於補助偏鄉基地台建設、醫療、教育及災防等公共服務,以落實區域均衡發展。

黃處長金益 通傳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說明NCC將於3月12日邀請臉書、LINE、Google、Yahoo等大型社群平台業者、相關協會、學者專家及第三方查核機制代表座談,溝通網路治理與假消息問題。
  • 回應有關電視台政論節目假消息的申訴,表示NCC已接獲民眾申訴2件,疫情指揮中心則已主動向檢調單位提報。
  • 說明原住民廣播第二期建設計畫將從27個站變更為41個站,總時間為9年,預計2025年11月完成。

牛代理處長信仁 通傳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說明NCC將在2個月內完成修法,將要求所有手機品牌簽署尊重國家尊嚴的切結書納入法規。
  • 說明5G企業專網部分,POC與POB已可隨時申請,正式企業專網申請預計2021-2022年公告施行。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案照案通過,要求政府在收取競標金後,挹注資源促進5G發展,並積極爭取延長投資抵減年限、提高抵減稅額。
  • 臨時提案2案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政府在收取極高競標金後,應減收電信業者4G及免除5G之頻率使用費,以維消費者權益。
  • 臨時提案3案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政府在收取極高競標金後,應研議直接回饋消費者,並於3個月內研議降低費率等相關優惠方式。
  • 臨時提案4案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NCC在規劃5G發展上,務必協助5G建設發展、維護業者公平競爭環境,並將消費者權益作為第一優先考量。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提供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90501
卷/期/冊
109/5/1
發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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