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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主管基金與財團法人109年度預算審查結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3-11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部主管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包括黃瑞景、胡原洲獎學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及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以及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與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會議聚焦於各基金的預算執行率、資金運用效率、新住民服務補助比例、以及研發替代役男出境流向等議題,多項提案經討論後通過修正或改列主決議,部分預算照列或凍結。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一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及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的109年度預算,包括其業務計畫、總收入、總支出及本期短絀情況。
  • 討論獎學基金的運作方式、捐贈條件差異及永續紀念的重要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茂春 基金主持人

  • 說明獎學基金為捐贈性質,胡原洲獎學基金每人4,000元,黃瑞景獎學基金每人3,000元,主要來自約100萬元的利息收入,可供3至4人領取。
  • 解釋兩基金不予整併的原因是捐贈人設定的條件不同,應尊重捐贈人意旨。

相關後續

  • 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及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預算均照案通過。
  • 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並推請管召集委員碧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一新住民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新住民發展基金的109年度預算,包括基金來源、用途、賸餘及相關業務計畫。
  • 討論新住民創新服務預算編列的必要性、全球新聞網的績效報告、對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補助比例的檢討,以及對懷孕新住民醫療費用的補助範圍。

相關爭議

  • 新住民創新服務預算是否重複:賴委員提案全數減列,認為與外交部業務重複;內政部則強調兩者對象與地點不同,無重複。
  • 新住民發展基金對民間團體補助比例逐年降低:羅委員美玲指出基金補助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比例逐年增高,民間團體補助卻逐年降低,要求重新思考補助比例;行政部門則建議刪除「重新思考補助比例」文字,並解釋中央政府辦理全國性大計畫致比重較高,承諾將加強協助民間團體申辦。
  • 基金餘額維持10億元水準的報告方式:委員要求維持基金規模並定期報告,但主席質疑10億元基金規模屬年度預算項目,難以每半年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詢內政部對賴委員提案減列新住民創新服務預算的看法。
  • 建議行政部門在文字修正上不需堅持,應尊重委員提案。
  • 要求全球新聞網實地訪查結果應告知內政委員會。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新住民發展基金對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補助比例逐年增高,對民間團體補助卻逐年降低,不符原先主旨。
  • 堅持不應刪除主決議中「重新思考補助比例並重問題」的文字。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建議內政部促成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轉型基金會、中央研究院國際人權博物館等共同研究報告相容。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建議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加強國中小課本中二二八事件的資料,以從小教育孩子,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解釋新住民創新服務計畫與外交部辦理的對象、地點不同,並無重複,懇請委員免予減列。
  • 表示文字修正不必堅持,應尊重委員意見。

張文秀 移民署組長

  • 補充說明移民秘書在海外工作的重要性,包含國境管制及武漢肺炎防治。
  • 指出移民輔導人員契約已簽署,若解除契約可能引發勞工糾紛並影響國家形象。
  • 強調重視人權與勞工權益保障的理念。

吳嘉宏 主任

  • 建議修正全球新聞網績效報告文字,先提供107年度報告,108年度報告待期中報告後再提供。

黃齡玉 組長

  • 建議刪除主決議中「重新思考補助比例並重問題」文字,解釋中央政府辦理全國性大計畫導致比重較高,承諾會後將加強協助民間團體提高申辦比例。
  • 建議將新住民懷孕婦女醫療費用補助範圍限縮為「因懷孕引發之疾病所需之」及「罹患與懷孕相關之疾病」。
  • 建議將第11案中「與相關單位」修正為「函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建議將第17案中「早日達到」修正為「維持」,並刪除「每半年」及「加強新住民照顧及輔導立(修)法計畫之」等文字,以使報告內容更全面。

相關後續

  • 基金來源、基金用途均照列。
  • 基金用途提案第1案至第5案均不予處理。
  • 主決議第6案修正為請移民署於2週內提供107年度兩項標案書面報告,另108年度兩項標案待期中報告後提供,並提供109年度同項計畫預計補助移民署執行之計畫、金額及預期達成目標。
  • 主決議第7案及第8案照案通過,第8案句末增列「並將實地訪查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書面報告」。
  • 主決議第9案修正為新住民懷孕婦女醫療費用補助範圍增列「因懷孕引發之疾病所需之」及「與懷孕相關之」等文字。
  • 主決議第10案照案通過。
  • 主決議第11案修正為提案第3段「建請內政部」後增列「函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等文字。
  • 主決議第12案、第14案、第15案及第16案均照案通過。
  • 主決議第17案修正為「使基金餘額維持10億元之基金水準」。
  • 主決議第18案及第19案均照案通過。
  • 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一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的109年度預算,包括基金來源、用途及相關業務計畫。
  • 討論基金在107年度、108年度執行率偏低(僅約8成)的原因及改善措施。
  • 關注役男諮詢申訴服務案件數量與實際訪查比例不符的問題。
  • 檢討研發替代役男出境考察、會議、展覽等活動過於偏重中國大陸,與新南向政策推動方向不符的問題。

相關爭議

  • 預算執行率偏低:賴惠員委員指出108年執行率僅8成,且役男諮詢申訴服務案件訪查比例過低,建議刪減預算;役政署則解釋因兵役制度改變限縮83年次後役男申請,導致人數減少,但預計今年開放後執行率將回升。
  • 研發替代役男出境高度偏重中國大陸:羅美玲委員指出108年役男出境考察、會議、展覽、學術交流等活動,有極高比例前往中國大陸,質疑是否與新南向政策相悖,且可能存在「行工作之實」情形;役政署回應役男出差屬用人單位派遣,但主席建議可研究配額制或加強宣導以引導流向。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在108年執行率僅8成,且役男諮詢申訴服務案件訪查比例太低。
  • 認為應刪減預算,並指出即使有限縮政策,也不應造成如此大的落差。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指出研發替代役執行不力,建議凍結10%預算,但同意若未來執行率能提升,則可動支。
  • 要求役政署提出書面報告解釋未來經費執行率提升的計畫。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認為因政策異動導致執行率低,且預期今年役男數將增加,不應減列預算。
  • 要求役政署落實執行,將執行率提升至90%以上,甚至100%。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指出替代役男執行率問題,建議凍結20%預算。
  • 提議若今年執行率未達80%,明年應予減列預算。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認為役政署已清楚解釋執行率低的原因,預期未來執行率可達100%,不需減列10%預算。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指出108年替代役男出境案件過於偏重中國大陸,與新南向政策推行方向不符,質疑是否存在「行工作之實」。
  • 要求檢討此問題,並堅持凍結50萬元預算,待書面報告後動支。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出應要求役政署針對疫情期間辦理新發基金相關活動及如何因應疫情等制度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蘇進炯 組長

  • 解釋108年執行率低是因委外招標議價省下經費,以及兵役制度改變限縮83年次後役男申請。
  • 說明6年229件訪查是對用人單位,而非所有諮詢申訴案件,每年會對役男和用人單位進行兩次全面訪查。
  • 指出107年、108年執行率不佳係因83年次後役男不能申請,而今年已開放,預計申請人數將增加。
  • 表示役男出國出差非役政署派遣,而是用人單位依其研發工作需求派遣,役政署僅審查出境日數是否符合規定。
  • 承諾將再檢討役男出境偏重中國大陸的問題。

龔昶仁 署長

  • 補充說明108年執行率低是因82年次役男數減少,但仍有8成以上。
  • 強調今年已開放83年次後役男參與研發替代役,預計員額2,000名,預算將較為緊繃。

相關後續

  • 基金來源照案通過。
  • 基金用途提案第1案、第2案、第3案及第4案改列為主決議,要求內政部役政署全面檢討執行率、諮詢服務及人員管理等問題,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提案第5案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預算照列。
  • 主決議第6案至第8案均照案通過,第8案句末增列「並將實地訪查結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書面報告」。
  • 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審查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及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的109年度預算書,包括工作計畫、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情況。
  • 討論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與其他轉型正義相關機構的合作,以及加強國中小教育內容的重要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建議內政部促成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轉型基金會、中央研究院國際人權博物館等共同研究報告相容。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建議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加強國中小課本中二二八事件的資料,以從小教育孩子,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相關人員回應

楊振隆 執行長

  • 同意委員關於基金會與其他機構共享研究報告的建議。

相關後續

  •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預算收入、支出部分均無提案,預算照案通過。
  • 主決議第1案照案通過。
  • 主決議第2案修正為「建議基金會適度得將前述活動方案納入工作項目」。
  • 主決議第3案照案通過。
  • 主決議第4案修正為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中央研究院、人權紀念館等單位共享相關研究調查報告,並辦理青年及國際推廣交流工作,與國內外人權團體建立網絡關係,共同推動人權理念。
  • 主決議第5案、第6案均照案通過。
  • 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收入、支出均無提案,預算照案通過。
  • 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主決議第1案照案通過。
  • 審查報告提報院會,並推請管召集委員碧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公報
1090801
卷/期/冊
109/8/1
發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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