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採購、工程品質、進度與防疫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3-11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政府採購制度健全、公共工程品質提升、進度督導及安全強化等面向。委員們針對桃園機場T3航廈延宕、淡江大橋設計年限、採購空窗期弊端、工程缺工與外勞引進、閒置設施活化,以及防疫期間的物料供應與採購策略等議題提出質詢。最終通過兩項臨時提案,要求釐清技師查核業務的公正性及研議區塊鏈技術應用於工程管理。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業務概況進行報告與質詢,涵蓋健全政府採購制度、提升公共工程品質、督導公共工程進度與安全,以及因應疫情、活化閒置設施、穩定砂石供應等多項施政重點。
- 委員們重點關注重大工程延宕、採購法規執行漏洞、工程缺工與外籍勞工政策、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成效及防疫期間物資與工程管理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淡江大橋設計年限與工程會職責:洪孟楷委員質疑淡江大橋120年設計年限的合理性及工程會作為督導機關,如何確保施工品質能達到此高標準,認為應有第三方專業認證。吳主委則強調工程會負責督促依規範執行,設計規範由主辦機關訂定。
- 公共工程採購空窗期問題:邱顯智委員揭露警政署防彈背心採購案中,廠商在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前的「空窗期」內仍能得標,且警政署及移民署在廠商被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後仍讓其得標,質疑工程會防堵機制不足。吳主委承認不應發生,承諾會後了解並提出防堵方案。
- 桃園機場T3航廈工程延宕與決策:多位委員質疑T3航廈工程多次流標、預算增加、工期延宕的問題,批評原始設計與價格不相當、決策反覆(土建機電分合),並擔憂淪為國際笑話。吳主委承認設計與價格不相當,並表示已積極介入協助解決。
- 最有利標與最低標的適用性及流標原因:趙正宇委員質疑重大工程即使採最有利標仍多次流標,吳主委解釋原因多為設計與價格不符、施工艱難或工作條件困難。許智傑委員則建議擴大最有利標適用範圍至地方政府小型工程,並建立全國性追蹤系統。
- 公共工程缺工與外勞引進門檻:何欣純委員關切營建業缺工問題,質詢外籍移工引進門檻降低的進度與防疫措施。吳主委表示已協調勞動部同意降低門檻至1億元工程,預計6月完成程序,並會加強工地防疫查核,但強調優先僱用本勞。
- 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成效與認定標準:林俊憲委員質疑台南黃金海岸船屋解除列管是透過「變更歸屬類別」而非實際活化,質疑活化數據真實性。邱志偉委員也質疑高雄岡山綠環境館閒置多年卻無作為,批評工程會列管為假。吳主委承諾會進一步了解並親自勘查。
- 技師查核業務公正性:陳歐珀委員指出技師法中專業機構團體定義不清,導致技師查核技師有「球員兼裁判」疑慮,要求工程會明文規定由公正第三方執行。吳主委表示目前由工程會自行查核,對提案無意見。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府列管的重大公共建設,特別是未來4至5年內預計完成的項目。
- 質疑淡江大橋120年設計年限的推估依據,及工程會作為督導機關如何確認其施工品質能達到此年限。
- 要求工程會確實掌握重大公共工程的品質、規範與施工進度。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COVID-19疫情對砂石供應鏈及公共工程進度的影響,並詢問工程會的應對措施。
- 詢問「加速公共建設推動策略」及「109年度加速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成效措施」的具體內容,特別是獎勵機制。
- 建議工程會定期檢討「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與「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書範本」,避免發包困難與工程糾紛。
- 提出技師查核業務應由公正第三方辦理,避免「球員兼裁判」的爭議。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詢警政署防彈背心採購案中,廠商在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前的「空窗期」內,仍能不斷得標的問題。
- 質疑警政署及移民署在廠商已被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後仍讓其得標,要求工程會提出防堵機制。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建議工程會就肺炎疫情導致的缺工問題,通知各機關與廠商採取特殊因應方式。
- 關切採購法第11條之1規定的「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成立狀況,建議將2億元以上工程採最有利標的建議擴及地方政府,並追蹤其落實情況。
- 強調採購審查小組納入政風、主計人員的重要性,並建議建立全國性網路系統追蹤其成立與審查。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詢問最有利標與最低標的優劣,並指出最低標易造成低價搶標及工程延宕。
- 質疑即使採最有利標,重大工程(如T3、淡江大橋)仍多次流標的原因。
- 關切桃園機場T3航廈工程延宕問題,建議採取國際標並加速外勞引進修法。
- 關切南方澳斷橋重建因橋位問題卡關,要求工程會積極協調。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詢採購法第17條第4項涉及國家安全採購的限制條件,要求工程會提供相關案件資料,並檢討增訂罰則及檢舉機制以防堵不符資格廠商。
- 關切桃園機場T3航廈工程延宕問題,強調工程會應擔起責任,協助解決流標困境。
- 質疑台南黃金海岸船屋解除閒置列管是透過變更歸屬類別而非實際活化,要求工程會推動地方政府解決問題。
- 指出機關延遲付款問題普遍,建議工程會要求地方政府主動通報延遲付款案件,並透過系統查核而非僅依賴廠商舉報。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改造進度及手邊工作落實情況。
- 指出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對離島地區(如蘭嶼、綠島、小琉球)未充分考量交通不便導致的成本差異,要求納入偏遠地區的特殊考量。
- 建議工程會加強宣導並督促各機關人員參與e化學習課程,提升採購專業知識。
- 要求工程會提出生命週期採購策略的具體案例與成果說明。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關切新冠肺炎疫情對臺灣產業衝擊,強調公共工程作為內需動能的重要性,並指出公務人員動輒得咎導致工程延宕。
- 呼籲工程會勇敢推動最有利標,並詢問其推展進度。
- 質詢全面性原物料(不只砂石)短缺問題,要求工程會儘快做好超前準備,並支持國內自給自足產業。
- 要求工程會提供國內離岸風電標案一度電5.8元與國際標2.2元之間的價差原因及決標內容,並質疑得標廠商股權百分之百轉賣的合法性及國家是否批准。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強調公共工程在疫情衝擊下穩定經濟、擴大內需的重要性,要求工程會積極掌握進度並超前部署。
- 關切營建業缺工問題,詢問外籍移工引進門檻降低的進度,並要求加快行政程序。
- 要求工程會針對外籍移工引進增加,提出具體的工地防疫措施SOP與查核頻率調整,確保防疫到位。
- 關切原物料供應與價格穩定,要求工程會掌握來源並注意囤積哄抬現象。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詢問工程會因應疫情,在抗疫防疫物資採購上的措施。
- 建議工程會活化閒置公共設施作為疫情防治所需的隔離所或其他因應場所。
- 關切加速公共建設推動與國發會目標達成率的問題,以及原物料需求與價格上漲的因應措施。
- 提出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再利用比例偏低的問題,要求工程會提出強制性措施鼓勵廠商再利用,以解決環保與成本壓力。
- 建議工程會參考民間區塊鏈技術應用於公共工程管理,以避免爭議與工程延宕。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政府採購法增訂第70條之1旨在保障勞工安全,但近年重大職災案件數與死亡人數未下降,要求工程會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 質疑公共工程查核件數未達8%目標且提升緩慢,要求工程會提高查核比率,並提出今年達到10%的目標。
- 關切工程會報告中未見因應武漢肺炎的具體防疫措施及物資盤點,要求提出詳細方案並列入查核。
- 質疑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成效,要求工程會提供已活化案件中再次閒置的具體數量與清點檢討報告。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關切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因橋址爭議而延宕,要求工程會積極督促與協調,加快進度。
- 質詢桃園機場T3航廈工程嚴重延宕,從2020年延至2024年,要求主委積極介入,展現魄力,確保5月前提出發包案。
- 指出「全民監督公共工程」滿意度下滑、有效案件比率低及APP下載量不足的問題,要求工程會檢討並提出1個月內的調整報告,以提升功能性與宣傳。
- 建議工程會將延遲付款列為公共工程品質查核項目。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機場T3航廈工程進度,指出從設計源頭就存在競圖成果與價格不相當的問題,以及機場公司運籌帷幄的缺失。
- 質疑T3預算不斷增加,主體工程與總預算增加金額不符,要求釐清。
- 批評公共工程中「超錢規劃」的普遍現象,即設計師理想與實際預算脫節,導致流標與追加預算,要求工程會提出防制措施。
- 質疑T3工程決策反覆,土建機電分合不定,要求吳主委基於專業立場,具體建議分開招標,加速工程落成。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對國內工程業界是否造成紓困、資金困難或倒閉情況,要求工程會多加注意。
- 肯定工程會處理採購申訴與調解案件的效率,並建議將延遲付款列為公共工程品質查核項目。
- 要求工程會提供國內離岸風電標案一度電5.8元與國際標2.2元價差的相關資料。
- 關切馬祖外海砂石船盜採問題,要求工程會了解臺灣沿海砂石開採技術並關注國土安全。
- 質疑桃園航空城T3工程延宕問題,並建議工程會針對有利標的部分,對地方政府做技術上的處理,避免鄉鎮層級的弊端。
- 詢問警政署防彈衣採購案中,不合格防彈衣的後續處理與廠商是否仍可繼續得標,要求工程會積極作為。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宜蘭縣大同鄉英樂大橋新闢工程進度,要求工程會協助協調中央與地方推動。
- 關切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往慕谷慕魚道路復建工程拖延近6年,要求工程會明確說明進度並加速推動,希望今年發包、後年完成。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雄市岡山綠環境館閒置多年卻無作為,批評工程會列管為假,要求主委親自勘查並提出再造報告。
- 建議將綠環境館轉型為綠能展示所或岡山區行政中心,並要求工程會與台電、高雄市政府協調活化方案。
- 質疑工程會工程管理處處長對此閒置案件不熟悉且未積極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吳澤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要任務為健全政府採購制度、提升公共工程品質、督導進度與安全。
- 淡江大橋120年設計年限由主辦機關訂定,工程會負責督促依規範執行。
- 針對採購空窗期問題,承認警政署及移民署不應在廠商問題期間仍讓其得標,承諾會後了解並提出防堵機制。
- 桃園機場T3航廈工程延宕主因是原始競圖與價格不相當,已奉院長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協助解決,目標是2024年完成。
- 最有利標與最低標各有優缺,重大工程流標原因多樣,如設計與價格不符、施工艱難等;支持最有利標比例提高,108年決標件數達70%,金額達86%。
- 已協調勞動部同意降低外籍移工引進門檻,預計將適用工程金額門檻降至1億元,且已在程序中,目標3月底至6月完成公告實施,但強調優先僱用本勞。
- 已通函各機關,要求工地依照防疫指揮中心要求做好防疫工作,並將防疫措施列入查核範圍。
- 針對砂石供應問題,已協調水利署增加國內疏濬量補足大陸進口缺口,並規劃東砂北運以海運優先,公路為最後手段。
- 承諾將偏遠地區(如臺東、屏東離島)納入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的特殊考量,今年年中6月完成更新。
- 認同區塊鏈技術應用於公共工程管理具有參考價值,將進一步研議。
- 承認近年公共工程重大職災件數與死亡人數未下降,將加強宣導並要求各機關落實執行,並承諾今年查核比率朝10%努力。
- 對於閒置公共設施,將強化主動清查與活化,並對已活化解除列管案件持續查核,發現若干再閒置案件,承諾親自了解高雄岡山綠環境館問題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已出面協調南方澳跨港大橋橋位問題,目標最短時間內確定,並確保金門大橋工程進度順利。
- 公共工程委員會會積極協調宜蘭縣英樂大橋新闢工程與花蓮秀林鄉銅門村道路復建工程的推動,並列管追蹤。
何育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處長
- 高雄市岡山綠環境館有列管在閒置公共設施的22件持續列管案件中。
- 過去曾與環保署開會討論綠環境館的活化,環保署也要求高雄市政府積極處理。
相關後續
- 交通委員會通過陳歐珀委員等提出的第1案臨時提案,要求工程會於1週內通知各類技師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釐清技師法第23條中「專業機構、團體」所指性質,確保技師查核業務由公正第三單位執行。
- 交通委員會通過陳素月委員等提出的第2案臨時提案,建議公共工程委員會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公共工程管理,培養相關人才,並於3個月後提出書面報告送至交通委員會。
- 工程會將針對採購空窗期問題,會後了解並提出防堵機制。
- 工程會將於1個月內針對「全民監督公共工程」通報系統的調整提出簡短報告。
- 工程會將於1個月內針對高雄岡山綠環境館提出再造報告,並由吳澤成主委親自前往勘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1001
- 卷/期/冊
- 109/10/1
- 發布日期
- 2020-04-1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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