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0年度預算審查:聚焦出國旅費、行政中立與重要政策進度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1-3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110年度單位預算及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會議核心議題包括凍結疫情期間的國外旅費、行政院人員行政中立問題、重要政策法案推動延宕、資安與食安爭議,以及獨立機關公信力等。多位立法委員就此提出質詢並提出預算凍結或書面報告要求,行政院則承諾配合檢討。最終,多項預算凍結案獲通過,並要求行政院提交書面報告,部分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9年度中央政府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5案
核心議題
處理行政院針對2020年度中央政府單位預算中,因各項業務預算(一般行政、施政及法制、災害防救、聯合服務、國土及資通安全)被凍結而提交的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以上5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單位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2021年度預算,重點關注其國外旅費編列、行政人員中立性、政府宿舍使用效益、政策宣導公正性、以及在科技發展、國土資安、災害防救、性別平等、消保食安等領域的施政進度與法規研議。
- 討論多項預算凍結提案,要求行政院就疫情期間公務出國計畫、行政院發言體系爭議、新住民事務、交通安全改善、都市更新、勞保財務、高齡社會對策、假訊息防制、工作犬隻預算等議題提出檢討報告。
相關爭議
- 國外旅費凍結:多位委員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質疑行政院各單位編列的國外旅費(總計443萬8千元)必要性,要求凍結50%並待疫情趨緩後提交書面報告,以保障公務員健康及撙節預算。
- 行政中立與特別費濫用:委員質疑行政院幕僚利用公務時間製作攻擊在野黨文宣圖卡,前發言人丁怡銘疑假公濟私以公帑購買受影響店家產品,嚴重違反行政中立,要求凍結相關預算並提出檢討報告。
- 政策宣導爭議:委員批評行政院發言體系失言及幕僚製作帶有政治攻擊性的圖卡,損害政府形象並有濫用國家資源之嫌,要求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並檢討發言體系定位與宣導原則。
- 重要法案推動延宕:委員指出行政院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族自治法、「實價登錄2.0」、海洋三法等重大法案推動上進度緩慢,未能兌現承諾,要求凍結預算並提交專案報告。
- 政府宿舍閒置與養護成本:多位委員指出行政院所管首長宿舍及單房間職務宿舍閒置比例偏高(分別為28.57%及43.48%),但養護費用卻逐年攀升,質疑預算編列不實及管理效能不彰,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食安與萊豬政策溝通:委員批評行政院在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牛進口前未與民眾充分溝通,且未召開食安會報,要求凍結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並提出檢討改善措施。
- 資安產品限制清單延宕:委員關切行政院遲未公布「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的廠商清單,導致地方機關仍採購中國品牌資通訊設備,要求加速制訂清單並研擬獎勵國產設備措施。
立法委員發言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外旅費,因疫情嚴峻應減少出國。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因行政院幕僚製作攻擊在野黨文宣,違反行政中立。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加速「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海洋三法」、「跟蹤騷擾行為防制法」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立法進度。
- 提案凍結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因科技會報召開延宕,且太空中心層級調整等規劃不明。
- 提案凍結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因政府對萊豬進口溝通不足,中央與地方不同調。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豢養小編群汙衊在野黨,公器私用。
- 提案要求行政院通令所屬,公家機關自製或委外製作之網路宣傳品皆須註明機關名稱。
- 提案凍結性別平等業務預算,因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性平案件,顯見政府官員性別平等教育有待加強。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外旅費,考量疫情嚴峻及公務人員健康,要求備妥防疫計畫。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導經濟部檢討修正少子女化對策相關法規。
- 提案凍結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導各機關落實資通安全維護及管理,保障民眾權益。
- 提案凍結災害防救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導各地方政府調整災害防救演習策略因應疫情。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前發言人引用錯誤資訊及幕僚製作具針對性圖文,要求檢討改善。
- 提案要求行政院重新規劃研議組織改造作業及推動期程,以因應國家發展需求。
- 質詢公投理由書內容正確性問題,認為中選會應介入審查以避免傳播錯誤訊息,並要求研議報告。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檢討幕僚製作攻擊在野黨文宣圖卡問題,並擬定改善措施。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協助解決警佐升遷管道受阻及醫療照護方案未納移民署人員等問題。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規劃跨部會協調,建立「精神病患危機處理小組」教育訓練計畫。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就行政院發言人特別費使用爭議提出書面報告並精進作為。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改善交通安全、檢討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衝突、解決特殊公務員健康權及超勤補償問題,並檢視警察協辦業務必要性。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改善人行道無障礙環境及高齡者交通安全設計。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勞工保險財務改善方案及改革時程,避免破產。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公辦都市更新具體實施措施,優先考量老舊辦公廳舍。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導交通部加速推動國家前瞻基礎建設軌道計畫。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具體政策規劃、監督與民眾檢舉措施,積極拆除違法違建廠房。
- 提案凍結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因科技會報延宕召開,不符設置要點。
- 提案凍結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因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延宕召開,不符設置要點。
- 提案要求行政院於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下設立超高齡社會對策工作小組,並積極研議設立「超高齡社會發展對策辦公室」。
- 提案要求行政院研議成立交通會報,整合交通教育、工程、執法,督促相關部會改善交通安全。
- 質詢公投法修法導致公投難以通過,是否愧對民進黨先進先賢追求直接民權的精神,並要求行政院提出改善方案。
- 質詢數位身分證資安漏洞對選舉舞弊的影響,以及疫情期間選務備案準備,要求行政院提出報告。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外旅費預算,因疫情期間國際往返耗時費力,建議以線上方式交流。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因首長宿舍及單房間職務宿舍閒置比例過多,修繕費用卻持續增加,要求提升空間管理效能。
- 提案凍結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因地方機關與學校仍使用中國品牌資通訊設備,造成資安疑慮,要求改善各機關採購國產資通訊設備。
- 提案凍結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就中央地方權責機關統合及加強食安應變管理機制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疫情期間國際往返耗時費力,建議以線上方式交流。
- 提案要求行政院提出公共保母及公托家園可行性評估,以解決少子化危機。
- 質詢中選會電子連署系統建置完成卻未能上路的原因及進度,認為速度過慢。
- 質詢新式數位身分證試辦與公投時程衝突,選務人員如何辨識真偽,以及選務人力不足問題。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外旅費預算,因疫情期間為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檢討幕僚製作攻擊在野黨文宣,並擬定具體改善措施。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協助解決警佐升遷管道受阻、移民署人員未納醫療照護方案等問題。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規劃跨部會協調,建立「精神病患危機處理小組」教育訓練計畫。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改善交通安全、檢討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衝突、解決特殊公務員健康權及超勤補償問題,並檢視警察協辦業務必要性。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改善人行道無障礙環境及高齡者交通安全設計。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勞工保險財務改善方案及改革時程,避免破產。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公辦都市更新具體實施措施,優先考量老舊辦公廳舍。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督導交通部加速推動國家前瞻基礎建設軌道計畫。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具體政策規劃、監督與民眾檢舉措施,積極拆除違法違建廠房。
- 提案凍結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因109年未召開食安會報且預算執行不力,要求提出改進措施。
- 提案凍結聯合服務業務預算,因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事務性行政勞務服務費編列較高且預算浮編,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詢中選會對萊豬公投案聽證會程序不公,未將所有爭點列入公告,導致提案人遭突襲要求補正。
- 質詢離島地區幽靈人口認定問題,以及烈嶼鄉選區變更研究進度。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外旅費預算,考量疫情嚴峻,要求備妥防疫計畫。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因首長及單房間職務宿舍閒置情形偏多,要求提升宿舍使用效能及效率。
- 提案凍結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因疫情嚴峻不宜出國考察,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因疫情期間不宜出國考察,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覈實編列經費需求,撙節預算。
- 提案凍結聯合服務業務預算,因金馬聯合服務業務新增籌建福建省政府數位省史館經費,要求加強資源整合與推廣使用效益。
- 提案要求行政院針對宿舍維護及管理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因老舊宿舍養護費逐年攀升。
- 提案要求行政院妥適推進危害資安產品廠商清單評估作業進度,以維護資通訊產品安全使用環境。
- 質詢中選會是否考慮仿效國外通信投票,以及現行電腦計票系統的資安防堵能力。
- 質詢公投電子連署系統上路時程、資安改善項目,以及自然人憑證普及率低恐影響連署參與度問題,建議修法納入健保卡等憑證。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外旅費預算,考量疫情嚴峻,要求備妥防疫計畫。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針對宿舍公共管理費及養護費之覈實編列進行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單位盡速擬定危害國家資安產品清單,並督促地方政府機關儘速汰除及更新相關資通訊設備。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前發言人誤指牛肉麵店家使用萊牛,要求檢討新聞傳播業務缺失及澄清原則。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針對幕僚製作政策文宣之提供對象、內容與模式建立公開公正程序。
- 提案要求行政院提出相關規劃與說明,以因應110年開放美豬美牛進口議題。
- 提案要求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針對近兩年所辦理活動之計畫、預算編列、執行情形等,提送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持續辦理防制假訊息措施,包括迅速即時的破假,並盤點相關法令規範與行政措施。
- 提案要求行政院積極加速推進危害資安產品廠商清單制訂作業,以維護臺灣資通訊產品安全使用環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督促海洋委員會加速辦理海洋研究船造船及工作港口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督促各部會執行事項,儘速建置山域各項完善服務機能,落實山林開放政策「便民服務」項目。
- 提案要求行政院針對未來數位發展相關部門規劃提出說明,以強化及持續發展數位相關產業。
- 提案要求行政院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議預算資料庫化與視覺化之作法,於112年度前進行試辦。
- 質詢中選會臨時證明書是否具備電子連署的法律效力,以及新式數位身分證辨識真偽的挑戰。
- 建議中選會網站應改進,增加分析功能,讓民眾更有興趣了解投票結果。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行政院就特別費使用提出書面報告,因行政院多次拒絕列席備詢。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預算,因行政院未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與總統承諾有違,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因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牛進口前未與民眾溝通,亦未提報食安會報討論,要求提出檢討改善措施。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前發言人誤指牛肉麵店家使用萊牛,與行政院打擊假消息方向背道而馳,要求提出檢討改善措施。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幕僚製作圖卡攻擊在野黨,有濫用政府發言公器之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幕僚製作圖卡僅提供執政黨立委,違反行政中立,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及完整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針對宿舍維護及管理,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因老舊宿舍修繕及養護成本提高。
- 質詢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議題,強調選區遍及全國,實施移轉投票對原住民投票權益的重要性。
- 質詢中選會對萊豬公投案要求補正的理由,認為文字解釋過於咬文嚼字,一般民眾難以理解,且可能限制人民超前部署的權利。
- 質詢中選會民調顯示民眾對其信任度低,認為中選會應保持中立,並應從工作經驗中調整。
- 質詢國家安全法修正案中山地管制區的存廢問題,主張應徵詢原住民族意願並檢討不合時宜的管制站,要求行政院研擬補償辦法。
- 質詢交通意外事故嚴重性,要求行政院研議成立交通會報,提高層級處理跨部會交通安全問題。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外旅費預算,因新冠病毒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出國計畫必要性應審慎評估。
- 提案凍結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加速「實價登錄2.0」修法作業,落實居住正義。
- 提案凍結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因科技會報召開延宕,不符設置要點。
- 提案凍結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因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連年召開日期時隔逾半年,不符設置要點。
- 提案凍結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因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召開間隔過長,不符設置要點。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發言體系屢屢失言及幕僚製作政治攻擊圖卡,要求盤整問題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前發言人誤指牛肉麵店家使用萊牛,損害人民權益,要求進行內部調查及檢討。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幕僚製作圖卡提供執政黨立委,有濫用國家資源及違反行政中立之虞,要求進行調查及檢討。
- 提案要求行政院督促海洋委員會加速辦理海洋研究船造船及工作港口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儘速完成海洋三法審議,送交立法院,並說明審議進度。
- 提案要求行政院針對公共場所發現可疑物品之SOP、遺留物風險評估、緊急應變通報等,加強國內公共運輸場所安全之一致性處理措施,並研擬「反恐怖行動法」。
- 提案要求行政院督促內政部評估防災士參與定期培訓課程或實務訓練之可行性,並研擬防災士、韌性社區之資源於我國災害防救體系之工作定位。
- 提案要求行政院就性別平等角度出發,針對「跨性別族群」之權益提升進行檢討,考量生活需求及困難,針對性別變更事項及是否得以免於承受強制手術一事進行可行性評估。
- 提案要求行政院研議將「托育人員」所需之相關技術檢定或教材之「保母」詞彙正名為「托育人員」,以確實完善「去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之目標。
- 提案要求行政院針對黑心「一頁式廣告網頁」販售中國大陸劣質農產品進行相關預防宣導,並規劃杜絕此類假廣告之相關方案及辦法。
- 質詢明年公投日僅核四一案成案,中選會如何提升民眾參與率,避免公投冷清。
- 質詢公投日是否為國定假日,以及未來修憲案複決與九合一選舉綁定問題,建議公投法修法加入「除另有規定外」文字。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因公務機關稽核報告未公告機關名稱及各項評分,顯失粗略,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行政院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因行政院前發言人在政策說明上引用錯誤資訊,以及所屬人員製作圖文內容過度具針對性,要求進行檢討與改善。
- 提案要求行政院加強督促各部會執行事項,儘速建置海域各項完善服務機能,以解決向海致敬政策下海上遊憩事故增加問題。
- 提案要求行政院加強督促各部會執行事項,儘速建置山域各項完善服務機能,以解決山林開放政策下山屋通訊及設施不足問題。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研議增加辦理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畫交流觀摩會場次與強化交流環節。
- 質詢新式數位身分證換發後選務辦理問題,包括投票現場不配置電子設備讀取資料、檢索對照名冊的法律效力,以及臨時證明書的法律依據。
- 於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協商時,主張山地管制區制度應保留,以因應國防需要及附加的生態保育價值,但可透過行政手段解除不合理管制。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檢討提高預算執行率,因109年度預算受疫情影響,截至7月底執行率大多不如預期。
- 提案要求行政院研擬加強利用宿舍措施,或檢討宿舍維護經費是否過高,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研擬強化說明食品安全管理方案,以有效降低國人對於食品安全疑慮,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研擬獎勵措施,鼓勵公務機關儘量使用國產資通設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質詢新式數位身分證試辦與公投時程衝突,恐增加選務人員負擔,建議中選會與戶政司討論因應。
- 質詢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進度,以及明年公投是否來不及實施新制的問題。
- 質詢中選會對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顯示民眾不信任度高的看法,並建議規劃問卷瞭解不信任原因。
- 質詢公職人員選舉是否應避免採用電子投票,以維持選務透明及公信力。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外旅費預算,因考量全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110年度影響仍不明,仍有相當風險。
- 質詢電子連署公投案及不在籍投票問題,關切自然人憑證普及率低與紙本連署並行恐增加選務負擔。
- 強調中選會應超前部署,因應明年數位身分證換發與首次單獨公投可能造成的選務混亂,並落實防疫措施。
- 要求中選會針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公布的25項缺失加以改善,確保資安滴水不漏。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詢地方基層公職人員罷免案成案門檻過低及罷免理由無限制的問題,建議修法調高地方罷免門檻。
- 質詢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進度,以及未來針對原住民部分有無修正與檢討。
- 質詢山地原住民立委選區幅員廣大,得票數低但選舉成本高,建議研議選票補助金調整空間。
- 於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協商時,主張原住民族地區的山地管制站應檢討,並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徵詢意願,建議行政院應研擬土地受限補償機制。
- 強調山地管制區名稱為戒嚴時期產物,應移除,並要求行政院務實檢討各山地管制站的存廢與合併。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抗議中選會對其領銜的公投案要求補正的理由似是而非,認為中選會藉此卡關,拖延公投案審查時程,導致第二階段連署時間不足。
- 質疑中選會協助公投案的誠意,並與罷韓案的積極態度形成對比,認為中選會行政裁量有政治考量。
- 批評中選會修法將公投從「鳥籠公投」變成「鐵籠公投」,限縮人民行使公投權利。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詢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顯示民眾對中選會信任度低的問題,並與中選會自評滿意度高形成對比。
- 質詢明年1月16日罷免投票的投票所數量是否能比照2018年總統大選規模,要求中選會主委展現魄力協調,並質疑其態度與罷韓案時的承諾不同。
- 質詢林為洲委員所提顧食安公投案被要求補正的理由,認為中選會對「乙型受體素」的解釋前後矛盾,限制人民超前部署的權利,並與主委擔任雲林縣長時禁止所有乙型受體素的政策不符。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詢中選會宣導作業中廣播電台選擇標準及新住民語言翻譯的優先順序,要求依新住民人數多寡排定優先順序。
- 質詢明年1月16日桃園罷免案投票所數量是否能比照去年總統大選規模,要求中選會提供相關數據並承諾會要求地方按此標準設置。
- 質詢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進度,認為明年公投應來不及適用,要求中選會提供草案內容。
- 質詢中選會訓練課程中「性別主流化」的定義,建議中選會應重新思考相關內容。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詢萊豬公投案題目中「乙型受體素」的用字,認為行政院已全面禁止,質疑中選會要求補正的理由。
- 質詢重啟核四公投案理由書中「核四更便宜、更快速、更乾淨、更安全」等說法與事實不符,以及活動斷層、核燃料試運轉等資訊的正確性,擔心誤導民眾,要求中選會修正。
- 質詢美國大選電子投票爭議,關切中選會計票系統的資安防護,以及未來數位身分證可能帶來的資安問題,要求中選會嚴謹看待並提出意見。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為中選會辯護,指出江啟臣委員對公投案連署時程的計算有誤,強調中選會程序透明且未卡關,其連署時間在歷史上相對較長。
- 質詢人權事項是否應納入公投禁止議題,引用美國加州同婚公投案例及歐盟指導方針,建議公投法修正案應明確禁止涉及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議題進行公投。
- 於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協商時,主張山地管制區制度應保留,但可透過「得」劃設與「得」限制的彈性原則,依實際需要縮小範圍,並透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逐步解編不必要的管制區,以避免以詞害義。
相關人員回應
李進勇 中選會主任委員
- 表示中選會是獨立機關,依法行使職權,選務電子化是重要方向,但需考量資安、個人隱私、選務公正性、社會接受度及數位落差等因素。
- 說明目前開票採人工方式,計票軟體由國內廠商開發且為封閉系統,與美國投票系統無關,認為目前方式最安全且獲國際肯定。
- 說明公投電子連署系統由中華電信開發,已完成資安檢測,將儘速上線,但目前僅自然人憑證具法律效力,普及率低,建議修法納入其他憑證。
- 說明公投不在籍投票目前規劃採移轉投票方式,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但明年公投應來不及實施新制。
- 回應萊豬公投案補正問題,解釋公投主文需精準,針對政府已禁止的乙型受體素不適用「複決」,僅萊克多巴胺屬政府「行將開放」政策,需補正釐清。
- 回應公投綁大選議題,說明公投法現行規定僅有創制與複決,無諮詢性公投,對於政府現行禁止事項,人民無法透過公投「超前部署」要求禁止。
- 回應公投案審查程序,強調中選會依法辦理聽證會,廣納各方意見,目的為協助提案人補正,並非卡關,所有程序公開透明。
- 回應民眾對中選會信任度民調結果,表示會參考並自我反省,但強調選務滿意度高達85%,認為社會氛圍影響信任度,不單是選務問題。
- 說明公投日若有公投舉行則為應放假日,勞動部對勞工放假有相關規定。
- 承諾會要求業務同仁處理新住民網頁設計問題,並依新住民人數多寡排定宣導語言優先順序。
- 說明明年試辦數位身分證與公投時程衝突問題,中選會已與內政部戶政司協調,將透過檢索對照名冊及選務人員講習因應。
- 說明桃園罷免案投票所設置將比照總統大選規模,承諾會協助地方選委會克服困難,並強調如有刻意杯葛將負法律責任。
- 說明公投案理由書的審查原則,若陳述為顯然不符事實者可要求補正,但評述則無法介入。
- 說明核四公投案已成案,將舉辦公聽或辯論會讓正反雙方充分對話。
- 說明中選會已蒐集美國大選資安資料,並將委託學者專家研究,強調我國計票系統為封閉系統。
- 說明地方基層公職人員罷免案成案門檻雖低,但最終仍取決於選民認定,法律上難以規範罷免理由。
- 說明原住民不在籍投票屬選罷法部分,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中選會配合內政部規劃。
- 回應山地原住民立委選票補助金議題,認為有討論空間。
高美莉 中選會綜規處處長
- 說明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因牽涉資料與個資安全,經行政院資安處5次檢測後,要求25項改善措施,目前正逐步執行中,待資安無虞後上線。
- 說明公投電子連署需自然人憑證,因法律規定連署須親自簽名蓋章,僅自然人憑證具法律效力,未來若eID普及可望改善。
- 說明總統與立委選舉宣導經費較高,公投宣導經費有限,將採多元媒體宣導,並運用行政院免費頻道。
- 說明新住民宣導語言選擇依移民署提供在臺人數最多國籍排序。
謝美玲 中選會選務處處長
- 說明不在籍投票目前中選會僅規劃公民投票部分,選舉部分待公投實施經驗後再考慮,原住民選舉不在籍投票可優先考量。
- 說明公投不在籍投票目前採移轉投票方式,需事先申請。
- 說明國民身分證臨時證明書可作為領票依據,依據國民身分證管理辦法及冒領選舉票辦法規範。
- 說明國民身分證查驗管理員在歷次選舉投票所均有設置,新式身分證將增加人員及檢索對照名冊輔助查驗。
- 說明地方基層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數為選舉人數1%,連署人數為10%,與市議員及市長相同,罷免理由無限定。
賴錦珖 中選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公投文字審查有辦法規範,但理由書言論表述部分,若為明顯重大、不需查證即知的事實且與事實不符,可要求補正,但評述則無法介入。
- 說明法院判決標準是公知之事實錯誤才介入,中選會將依此標準拿捏,並研議是否在聽證會充分討論,或將不同意見併存於公投理由書。
徐秋菊 中選會人事室主任
- 說明公投日若在星期六,本來就是放假日,若有舉行公投,則鐵定算為應放假日,將發公文公告,勞動部對勞工另有規定。
陳宗彥 內政部次長
- 於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協商時,建議國家安全法第七條第一項「無故」兩字應保留,以避免未經許可進入管制區者直接適用國安法,保留彈性空間。
- 說明內政部已調查原住民部落意見,絕大部分建議維持山地管制區,因考量部落治安及生活困擾,且原住民身分者、設籍管制區內者、依法使用土地者可自由進出。
- 說明現行管制區有64個,其中59個與派出所合設,警力不會因山地管制區解除而撤離,澄清民眾誤解。
何佩珊 行政院副秘書長
- 於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協商時,說明行政院整合各部會立場,傾向逐步解除山地管制區,不宜馬上刪除,以避免衝擊部落治安及生活,並支持管碧玲委員的修正動議版本。
- 補充說明內政部警政署已逐一詢問22個管制區意見,多數基於維護當地居民權益、自主發展、生態平衡等理由,決議維持現行管制措施,建議會後可做附帶決議,要求國防部、內政部及海委會朝逐步解編方向積極處理。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行政院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照列,罰款及規費收入無列數。
- 歲出部分:行政院主管預算13億0,575萬2千元照列,並通過42項決議。
- 110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國外旅費」編列443萬8千元,凍結50%,俟行政院待疫情舒緩後,就110年派員出國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110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9億4,423萬3千元,凍結74萬元,俟行政院就相關作為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110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9億4,423萬3千元,凍結26萬元,俟行政院就原住民族相關政策及法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110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2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行政院就相關改善規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110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編列3,979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就相關事宜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110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6目「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編列781萬9千元,凍結30萬元,俟行政院就相關改善方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110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353萬8千元,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就相關改善措施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110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編列4,858萬元,凍結200萬元,俟行政院就相關改善措施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委員湯蕙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另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行政院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審查行政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2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2019年第1季(修正後)、第2季及第3季政策宣導廣告的執行情形彙整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二,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2人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繼續審查國家安全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山地管制區的存廢與相關規定,以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的禁止、限制事項,以兼顧國安、地方發展及人民權益。
相關爭議
- 山地管制區存廢爭議:主席(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與孔文吉委員主張山地管制區為戒嚴時期產物,應刪除或檢討,因其立法意旨已不符時空環境,且造成原住民生活不便;內政部與管碧玲委員則主張應保留制度,透過「得」劃設與「得」限制的彈性原則,依實際需要縮小範圍,並認為其對部落治安及生態保育仍有附加價值。
- 行政院調查結果的務實性:主席質疑行政院調查部落意見的方式不務實,認為部落可能被誤導,以為解除管制區會撤除警力;行政院則強調調查已逐一進行,且多數部落希望維持管制,警力亦不會撤除。
- 補償機制納入法案:孔文吉委員主張若山地管制區限制原住民傳統領域使用,應給予補償,並回溯適用;行政院則對將補償機制納入國家安全法中持保留態度。
- 國防與人民權益平衡:委員們討論如何在維護國家安全和重要軍事設施的同時,兼顧地方發展和原住民的土地權益,特別是在劃設管制區和限制行為上的平衡點。
- 「無故」構成要件的刪除:內政部建議國家安全法第七條第一項「無故」兩字應保留,以避免未經許可進入管制區者直接適用國安法,保留彈性空間。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家安全法中「山地管制區」為戒嚴時期產物,其立法意旨已不符現今國防作戰型態,應予刪除。
- 質疑行政院調查部落意見的方式不務實,認為部落可能因誤解警力撤除而選擇維持管制。
- 主張山地管制區解除後警力仍應存在,且現有森林法、國家公園法等可處理生態保育問題,不應將其歸因於山地管制區。
- 建議在原住民族地區的山地管制站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徵詢原住民族意願,並進行滾動式檢討,廢除或合併不必要的管制站。
- 主張行政院應針對因管制區造成土地受限的原住民族地區研擬補償機制,以落實土地正義與轉型正義。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主張國家安全法第五條的山地管制區制度應保留,但透過「得」劃設及「得」限制的彈性文字,依實際需要以最小、最必要的原則進行劃設和管理。
- 認為山地管制區制度保留有助於生態保護等附加價值,並建議透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以最小範圍、最必要原則劃設及管理。
- 主張軍事管制區應保留國防優先原則,可免於諮商同意及賠償補償問題,因國防涉及全民安全。
- 回應孔文吉委員,強調若在此解除山地管制區,其他作用法(如生態保育)的配套措施尚不完整,且行政機關已進行實務查訪,多數部落希望維持管制。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認為山地管制區的管制強度已與當初原始目的不同,現行規定已允許原住民等特定人士自由進出。
- 指出山地管制區的原始意義(避免山地武裝基地)已不存在,但其產生了對生態保育、山林濫砍等問題的附加價值。
- 主張山地管制區制度應保留,以確保國防部在有需要時能引用法令進行管制,但管制內容與範圍可具體化、嚴謹化,不合理區域可透過行政手段解除。
- 認為即使不廢除山地管制區制度,仍可透過行政手段解除不合理的管制,或要求國防部與相關單位會商,以更嚴密、嚴謹地改善。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家安全法中的管制區設置,基於國安理由是必要的,但與原民部落、重要區位重疊,造成原民權益問題。
- 認為行政單位應有折衷想法,在國安管制與原民權益之間取得平衡,並提供保障原民土地、部落權益的方式。
- 建議行政單位應提供更清楚的方案,以解決國安管制與原民權益之間的衝突,避免做了一方、另外一方就抗議的問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主張山地管制區為動員戡亂時期產物,應刪除,但其版本並未完全廢除,僅要求原住民地區管制站應徵詢原住民族意願。
- 指出內政部與國防部上次報告皆同意解除山地管制,質疑行政院現在態度轉變。
- 強調山地管制站應全面檢討,將閒置或不必要的管制站合併或廢除,並徵詢民意,給予滾動式檢討的時程。
- 主張行政院應針對因管制區造成土地受限的原住民族地區研擬補償機制,基於土地正義與轉型正義。
- 建議若各版本討論不出共識,應送交黨團協商。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指出山地管制區在戒嚴時期劃設未經徵詢,現在欲解除應尊重當地部落意見。
- 認為雖然法律概念上不一定要修法,但行政機關已認真發文詢問,解除管制應尊重當地居民。
- 主張山地管制區不應承擔生態保育或地方經濟發展等功能,應回歸各作用法處理。
- 建議在沒有替代配套方案的情況下,不應直接刪除「山地管制區」字眼,應跨部會務實溝通,一個一個解編,待無此需求後再修法刪除。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建議討論應聚焦於放寬管制,而非拘泥於「山地管制區」稱呼,以利修法進展。
相關人員回應
陳宗彥 內政部次長
- 建議國家安全法第七條第一項「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未經申請許可無故入出管制區」中的「無故」兩字應保留,以提供彈性考量,避免未經許可者直接適用國安法。
- 說明內政部已請原鄉或原住民行政區的所轄分局到公所詢問,絕大部分建議維持目前措施,且有正式函文回覆。
- 澄清警力不會因山地管制區撤除而離開,因為現有64個管制區中,59個是派出所與檢查所合設。
何佩珊 行政院副秘書長
- 說明行政院整合各部會立場,傾向逐步解除山地管制區,而非立即刪除,以避免衝擊部落治安及生活。
- 支持管碧玲委員的修正動議版本,認為山地管制區的維持仍有國防意義上的必要性。
- 補充說明內政部警政署已逐一發函詢問22個管制區,例如花蓮銅門村及嘉義阿里山鄉,當地居民多數決議維持現行管制,原因包括維護居民生活權益、自主發展、產物,以及生態平衡等。
- 建議會後可做附帶決議,要求國防部、內政部及海委會朝逐步繼續解編的方向積極處理,以增加部會動能。
相關後續
條文保留送出委員會,委員提案與修正動議均送朝野協商,協商時由主席主持。
討論事項五
繼續審查委員廖國棟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繼續審查國家安全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山地管制區的存廢與相關規定,以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的禁止、限制事項,以兼顧國安、地方發展及人民權益。
相關爭議
- 山地管制區存廢爭議:主席(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與孔文吉委員主張山地管制區為戒嚴時期產物,應刪除或檢討,因其立法意旨已不符時空環境,且造成原住民生活不便;內政部與管碧玲委員則主張應保留制度,透過「得」劃設與「得」限制的彈性原則,依實際需要縮小範圍,並認為其對部落治安及生態保育仍有附加價值。
- 行政院調查結果的務實性:主席質疑行政院調查部落意見的方式不務實,認為部落可能因誤解警力撤除而選擇維持管制;行政院則強調調查已逐一進行,且多數部落希望維持管制,警力亦不會撤除。
- 補償機制納入法案:孔文吉委員主張若山地管制區限制原住民傳統領域使用,應給予補償,並回溯適用;行政院則對將補償機制納入國家安全法中持保留態度。
- 國防與人民權益平衡:委員們討論如何在維護國家安全和重要軍事設施的同時,兼顧地方發展和原住民的土地權益,特別是在劃設管制區和限制行為上的平衡點。
- 「無故」構成要件的刪除:內政部建議國家安全法第七條第一項「無故」兩字應保留,以提供彈性考量,避免未經許可進入管制區者直接適用國安法,保留彈性空間。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家安全法中「山地管制區」為戒嚴時期產物,其立法意旨已不符現今國防作戰型態,應予刪除。
- 質疑行政院調查部落意見的方式不務實,認為部落可能因誤解警力撤除而選擇維持管制。
- 主張山地管制區解除後警力仍應存在,且現有森林法、國家公園法等可處理生態保育問題,不應將其歸因於山地管制區。
- 建議在原住民族地區的山地管制站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徵詢原住民族意願,並進行滾動式檢討,廢除或合併不必要的管制站。
- 主張行政院應針對因管制區造成土地受限的原住民族地區研擬補償機制,以落實土地正義與轉型正義。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主張國家安全法第五條的山地管制區制度應保留,但透過「得」劃設及「得」限制的彈性文字,依實際需要以最小、最必要的原則進行劃設和管理。
- 認為山地管制區制度保留有助於生態保護等附加價值,並建議透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以最小範圍、最必要原則劃設及管理。
- 主張軍事管制區應保留國防優先原則,可免於諮商同意及賠償補償問題,因國防涉及全民安全。
- 回應孔文吉委員,強調若在此解除山地管制區,其他作用法(如生態保育)的配套措施尚不完整,且行政機關已進行實務查訪,多數部落希望維持管制。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認為山地管制區的管制強度已與當初原始目的不同,現行規定已允許原住民等特定人士自由進出。
- 指出山地管制區的原始意義(避免山地武裝基地)已不存在,但其產生了對生態保育、山林濫砍等問題的附加價值。
- 主張山地管制區制度應保留,以確保國防部在有需要時能引用法令進行管制,但管制內容與範圍可具體化、嚴謹化,不合理區域可透過行政手段解除。
- 認為即使不廢除山地管制區制度,仍可透過行政手段解除不合理的管制,或要求國防部與相關單位會商,以更嚴密、嚴謹地改善。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家安全法中的管制區設置,基於國安理由是必要的,但與原民部落、重要區位重疊,造成原民權益問題。
- 認為行政單位應有折衷想法,在國安管制與原民權益之間取得平衡,並提供保障原民土地、部落權益的方式。
- 建議行政單位應提供更清楚的方案,以解決國安管制與原民權益之間的衝突,避免做了一方、另外一方就抗議的問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主張山地管制區為動員戡亂時期產物,應刪除,但其版本並未完全廢除,僅要求原住民地區管制站應徵詢原住民族意願。
- 指出內政部與國防部上次報告皆同意解除山地管制,質疑行政院現在態度轉變。
- 強調山地管制站應全面檢討,將閒置或不必要的管制站合併或廢除,並徵詢民意,給予滾動式檢討的時程。
- 主張行政院應針對因管制區造成土地受限的原住民族地區研擬補償機制,基於土地正義與轉型正義。
- 建議若各版本討論不出共識,應送交黨團協商。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指出山地管制區在戒嚴時期劃設未經徵詢,現在欲解除應尊重當地部落意見。
- 認為雖然法律概念上不一定要修法,但行政機關已認真發文詢問,解除管制應尊重當地居民。
- 主張山地管制區不應承擔生態保育或地方經濟發展等功能,應回歸各作用法處理。
- 建議在沒有替代配套方案的情況下,不應直接刪除「山地管制區」字眼,應跨部會務實溝通,一個一個解編,待無此需求後再修法刪除。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建議討論應聚焦於放寬管制,而非拘泥於「山地管制區」稱呼,以利修法進展。
相關人員回應
陳宗彥 內政部次長
- 建議國家安全法第七條第一項「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未經申請許可無故入出管制區」中的「無故」兩字應保留,以提供彈性考量,避免未經許可者直接適用國安法。
- 說明內政部已請原鄉或原住民行政區的所轄分局到公所詢問,絕大部分建議維持目前措施,且有正式函文回覆。
- 澄清警力不會因山地管制區撤除而離開,因為現有64個管制區中,59個是派出所與檢查所合設。
何佩珊 行政院副秘書長
- 說明行政院整合各部會立場,傾向逐步解除山地管制區,而非立即刪除,以避免衝擊部落治安及生活。
- 支持管碧玲委員的修正動議版本,認為山地管制區的維持仍有國防意義上的必要性。
- 補充說明內政部警政署已逐一發函詢問22個管制區,例如花蓮銅門村及嘉義阿里山鄉,當地居民多數決議維持現行管制,原因包括維護居民生活權益、自主發展、產物,以及生態平衡等。
- 建議會後可做附帶決議,要求國防部、內政部及海委會朝逐步繼續解編的方向積極處理,以增加部會動能。
相關後續
條文保留送出委員會,委員提案與修正動議均送朝野協商,協商時由主席主持。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 討論跟蹤騷擾行為防制法制立法進度與民間意見蒐集。
- 研議設立超高齡社會對策工作小組或辦公室,以應對人口高齡化挑戰。
- 討論交通意外事故嚴重性,研議成立交通會報以提高層級處理跨部會交通安全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責請警政署,邀請各民間團體代表溝通並蒐集意見,以回應「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公聽會的承諾。
- 提案要求行政院於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下設立超高齡社會對策工作小組,並積極研議設立「超高齡社會發展對策辦公室」,以確保政府政策符合超高齡社會需求。
- 提案要求行政院研議成立交通會報及相關法規事宜,整合交通教育、工程、執法,督促相關機關提出必要改革措施,以維護國民生命安全。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連署葉毓蘭委員提案,要求內政部責請警政署,邀請各民間團體代表溝通並蒐集意見,以回應「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公聽會的承諾。
- 連署葉毓蘭委員提案,要求行政院於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下設立超高齡社會對策工作小組,並積極研議設立「超高齡社會發展對策辦公室」,以確保政府政策符合超高齡社會需求。
- 連署葉毓蘭委員提案,要求行政院研議成立交通會報及相關法規事宜,整合交通教育、工程、執法,督促相關機關提出必要改革措施,以維護國民生命安全。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連署葉毓蘭委員提案,要求內政部責請警政署,邀請各民間團體代表溝通並蒐集意見,以回應「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公聽會的承諾。
- 連署葉毓蘭委員提案,要求行政院於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下設立超高齡社會對策工作小組,並積極研議設立「超高齡社會發展對策辦公室」,以確保政府政策符合超高齡社會需求。
- 連署葉毓蘭委員提案,要求行政院研議成立交通會報及相關法規事宜,整合交通教育、工程、執法,督促相關機關提出必要改革措施,以維護國民生命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共3案,均已與部會做過溝通並獲通過。
- 內政部需於2週內就「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的辦理規劃與期程,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行政院應於110年度起,於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下設立超高齡社會對策工作小組,並積極研議設立「超高齡社會發展對策辦公室」。
- 行政院需於3個月內就交通會報及相關法規事宜的改善規劃,以書面報告回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10101
- 卷/期/冊
- 109/101/1
- 發布日期
- 2020-12-3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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