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法案審查與人事行政總處業務及防疫措施報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3-1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公務員懲戒法」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將懲戒制度改為一級二審制,部分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會議同時聽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業務報告,內容涵蓋COVID-19防疫措施、公務員零派遣計畫、社工人力、待遇福利、公務員培訓與考核、原住民族就業保障及國旅卡制度改革等多元議題。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人事總處就業務轉型及考核方式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正旨在將公務員懲戒制度從現行的一級一審制改為一級二審制,並對相關條文進行逐條審查。
- 會議討論了新制實施後可能導致的審結時間拉長問題,並對辦案期限規則提出具體要求。
相關爭議
李貴敏委員對第六十六條第三項第五款中加入「足以影響判決之結果」這一用語表示不同意,認為其為其他訴訟法條文所無,可能損害判決公正性。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對「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第六十六條第三項第五款中「足以影響判決之結果」的用語表示異議,認為此用語在其他訴訟法中並不存在,恐造成誤導或損害判決。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大體討論完畢,並進行逐條審查。
- 多數條文(名稱、章名、第1-4條、6-8條、9-17條、21-22條、23-26條、28-30條、32-43條、45-63條、64-77條、79-82條、83-84條、85-95條、96-98條、99條、100條、102條及103條)照司法院提案通過(李貴敏委員對第66條第3項第5款聲明不同意)。
- 部分條文(第5條、18-20條、27條、31條、44條、78條及101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附帶決議1項,保留,送院會處理:司法院應配合修正公務員懲戒之辦案期限規則,要求逾6個月未終結案件應促請注意,逾7個月者應陳報司法院。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審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涉及機關名稱、組織架構及法官助理聘用制度等相關規定。
- 討論法官助理聘用制度的適當性,以及其勞動權益與留才機制問題。
相關爭議
法官助理聘用制度:賴香伶委員質疑法官助理依聘用人員相關法令聘用可能導致聘期保障不足、待遇缺乏彈性,不利延聘與留任專業人員,要求司法院通盤檢討並研議改採勞動基準法或其他留才制度的可能性。
立法委員發言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司法院通盤檢討法官助理聘用制度的利弊,並研議改適用勞動基準法或採其他有效留才制度,以維護其勞動權益。
- 認為法官助理從事輔助法官核心業務屬繼續性工作,現行聘用制度欠缺保障。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修正完成後,司法院與行政院應就涉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或「委員長」或「委員」之法律,一併提出修正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逕行逐條審查。
- 多數條文(名稱、第1-6條、13-20條、22-23條、25-29條)照司法院提案通過。
- 現行條文第5條,照司法院提案刪除。
- 部分條文(第7-12條、21條、24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附帶決議2項:1. 司法院應於3個月內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檢討法官助理聘用制度並研議改採其他有效維護勞動權益及留才制度之可能。2. 司法院與行政院應就相關法律中涉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或委員長等文字,一併提出修正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含109年度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
核心議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報告其業務概況、立法計畫,及因應COVID-19疫情的各項人事防疫措施,並就109年度預算凍結案提出書面報告。
- 討論公務員職組職系整併對社工人力流動的影響、地方社工人力編制落差、社會安全網人力支持、公務員防疫差勤管理與出國管制、零派遣計畫執行成效、公務員待遇福利、村里幹事人力不足、公務員培訓與考核機制、原住民族就業保障及國民旅遊卡制度改革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公職社工師職系流動與專業性:吳玉琴委員擔憂公職社工師職系整併後易調動,恐浪費人力且影響家暴、兒保等專業服務品質;人事長表示將與銓敘部討論並分析流動數據。
- 公務員出國管制與懲處:劉世芳委員質疑地方政府已宣布管制公務員出國,但仍有公務員請假出國,詢問人事總處對此類行為的懲處依據與鐵腕措施;人事長強調將依疫情指揮中心決策強化差假管理,並可能對可歸責者進行行政議處。
- 公務員婚喪生育補助制度:鄭運鵬委員批評現行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以月俸為倍數,導致職等越高補助越多,建議改採定額補助以實現厚生薄葬、公平對待基層公務員;人事長表示理解並同意朝定額或齊一標準方向研議。
- 公務員考核制度:鍾佳濱委員建議人事總處應參考國內外案例,評估將360度考核方式納入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的可行性,以提升考核客觀性與效能;人事長表示政府部門較保守,但願意評估漸進式導入。
- 村里幹事人力不足:鄭麗文委員指出六都升格後村里幹事長期嚴重缺額,尤其防疫期間工作量加重,要求人事總處應提出明確時間表以要求地方政府補足人力;人事長表示將提醒地方人事處長及縣市首長重視。
- 公務員培訓與因應新時代:鄭麗文委員認為人事總處應從被動配合轉型為具前瞻性的策略型人資部門,主動規劃公務員因應新科技與新經濟的培訓,避免與時代脫節;人事長表示認同並已推動由上而下的課程設計,將繼續努力。
- 承攬人力問題:賴香伶委員質疑零派遣政策可能忽略基金聘用人員等「假承攬真僱用」情況,要求清查並研議將承攬人員轉為自僱或訂定落日計畫,以保障勞動條件;人事長表示將努力查核基本數字並通盤考慮。
- 土木技師人才流動:蔡易餘委員指出地方政府土木技師嚴重不足,流動率高,建議人事總處應思考從待遇面調整,例如針對重大建設案件給予承辦技師額外獎金,以激勵留才;人事長表示現有工程獎金制度可再優化。
- 原住民族公務員任用與權益:伍麗華委員關切中央部會原住民族特考缺額減少,建議人事總處應積極協調各部會釋出更多職缺,並研議提供原住民公務員在都會區工作的津貼誘因;人事長表示將努力盤點並評估制度可能性。
- 公務員新進人員3年內不得調動:陳椒華委員建議考量有育兒等特殊困難的家庭,法規上應適度修正新進公務人員3年內不得調動的限制;人事長表示茲事體大,將傳遞訊息給考選部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關切公職社工師職組職系整併後,可能導致社工師流動性高,影響兒保、家暴等專業服務品質。
- 指出新竹縣、彰化縣在社工人力納編進度嚴重落後,要求人事總處協助提醒地方政府重視。
- 肯定人事總處對社會安全網人力的支持,並期許未來能持續支持並研議留才措施,如調高職務列等及專業加給。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詢人事總處異地辦公規劃進度,要求確保各級政府完成部署並測試,特別關注立法院及司法院的執行狀況。
- 關切公務員出國管制,建議人事總處應對明知故犯出國者採取鐵腕懲處,如考績列為丙等或剝奪部分權利,並提供相關通函資料。
- 要求人事總處應根據疫情指揮中心決策,研議中央發布公務人員管制或禁止出國的程序與時機。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肯定零派遣計畫成效,詢問是否能如期於2020年底達成,並確保派遣人力轉為政府自僱而非勞務承攬。
- 讚揚防疫期間給予防疫人員專案加班費,建議政府應作為企業表率,改善公務人員超時工作問題,並確保請年假不影響考績。
- 關切派駐海外公務人員的防疫保護措施,要求人事總處向外交部了解並提供相關資訊。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指出村里幹事長期人力不足,尤其六都升格後缺額嚴重,防疫期間工作量加倍,要求人事總處提出時間表要求縣市補足。
- 建議人事總處應轉型為具前瞻性的策略型人資部門,主動規劃公務員因應新時代知識與科技的培訓,提升國家競爭力。
- 將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人事總處就業務轉型及未來規劃提出書面報告,並支持委員會專門討論此議題。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要求人事總處澄清其人力資源管理定位,並詢問政府部門經過考試的公務員佔總員額比例。
- 肯定零派遣目標達成率,但質疑中央基金聘用人員等「假承攬真僱用」問題,要求清查並研議承攬制度的落日計畫,以保障勞動條件。
- 關切勞工被雇主禁止出國的法源問題,建議人事總處應研議勞基法適用人員的防疫出國規範,並通令地方政府公告。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建議防疫人員保險應以固定保費公開招標,爭取更高保額,而非設定保額上限,以提供更優保障。
- 批評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以月俸為倍數導致厚葬薄生、高薪者領更多,建議改採定額補助以實現公平,並要求人事總處提出初步方案。
- 建議將公務人員陪產假請假期限內的例假日扣除,以工作日計算,增加請假彈性,並請人事總處向銓敘部建議。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釐清政府目前對公務員出國的限制方式,確認是透過機關首長准駁假權限而非沒收護照或緊急命令。
- 指出考試院組織法修正後,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仍規定受考試院監督,造成扞格,建議配合修正。
- 建議人事總處參考國內外案例,評估將360度考核方式納入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的可行性,並提出書面報告。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肯定人事總處「人資超人智能客服」的創舉,但指出其在疫情相關問題回答準確性有待加強,建議隨時更新並提供連結。
- 關切防疫期間除醫事人員外,其他投入防疫工作的公務人員津貼補助規劃,要求人事總處提供細項說明,並將相關資訊納入智能客服系統。
- 建議人事總處應將遠距辦公納入考量,並準備相關設備,以因應疫情升溫可能帶來的需求。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詢問零派遣計畫進度,確認剩餘派遣人力是否能在今年底歸零,以及因應疫情升溫,人事行政總處在人力支援、加班費及差勤管理上還有哪些增強措施。
- 指出地方政府土木技師嚴重不足且流動率高,建議人事總處應研議針對重大公共工程承辦技師設計額外獎金制度,以激勵留才並推動經濟發展。
- 要求人事總處提供現行工程獎金辦法,以利後續優化方案討論。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規劃警佐班第四類受訓人員晉升巡官,未事先與人事總處協商缺額問題,導致近5,000名警佐班人員高資低就,扼殺基層激勵因素。
- 要求人事總處積極協助開發職缺,改善警佐班第四類人員的派任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蔡總統原住民族就業政策應落實「依法之外更多更好」,要求人事總處主動協調各部會增加原住民族行政特考名額,並比照過往積極提報。
- 指出原住民公務員晉升簡任訓機會不足問題,建議專案協調以突破現有體制限制。
- 要求人事總處積極協助地方政府檢討地域加給制度,確保花蓮、屏東滿州等偏遠地區公務員能獲得合理津貼。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防疫危險津貼編列標準,認為醫檢師等接觸病毒的高危險工作人員津貼不足且工作疲倦,要求行政院檢討。
- 建議考量有孩子或育兒等特殊困難的家庭,未來在法規上適度修正新進公務人員3年內不得調動的限制。
- 指出山林開放後巡山人員工作量及危險性增加,但待遇偏低,要求人事總處增加其待遇,並為偏遠、高海拔地區公務員發給合理津貼。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強調應推動族群主流化,鼓勵原住民特考公務人員進入各部會服務,以提升政策文化敏感度,並指出中央部會開出原住民行政特考缺額不增反減。
- 質疑現行初任公務員6小時族群融合課程及在職訓練的成效,認為不足以快速培養文化敏感度。
- 建議人事總處應從中央部會帶頭釋出更多原住民職缺,並研議提供原住民公務員在都會區工作的津貼誘因,以解決物價與房租負擔問題。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詢問人事總處防疫期間的分流、分離辦公及視訊辦公等超前部署規劃與執行狀況,要求嚴加督導。
- 強調人事總處應掌握高階公務人員及政務人員的隔離與確診狀況,以因應疫情大爆發,並確保超前部署的計畫務實可行。
- 要求人事總處提供零派遣改制後的書面評估報告,包含產生的效應、經費預算變化及工作效率評比等,以了解是否達到預期。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關切國旅卡制度過於複雜且限制多,導致公務員無法安心休假,甚至不慎觸法,建議應切割國旅卡與休假連結,並單純化為鼓勵公務人員的優惠福利。
- 肯定國旅卡制度的改革,如平日可用、放寬消費項目,但建議可將未用餘額延至隔年使用或轉存點數,並檢討不合格交易比例過高的問題。
- 要求人事總處應擬定振興補助事項,將國旅卡作為疫情舒緩後刺激消費的工具,並給予公務員完整的願景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施能傑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 回應公職社工師職系流動問題,表示將與銓敘部討論並分析數據,地方政府派遣時會以專業性為主。
- 說明社工人力擴充與社會安全網支持,表示將持續支持並研議留才措施,如提升專業加給。
- 表示人事總處已於2月27日發文要求各級政府規劃異地辦公,並已完成準備工作,部分機關已執行或測試。
- 說明公務員出國管制措施,要求所有公務員出國皆須申請並告知目的地,機關首長有權決定是否准假,前往第三級警告國家絕不准。
- 回應公務員因疫情出國懲處問題,表示若可歸責於個人,將不准假,並可能受到行政議處。
- 表示零派遣計畫確定在2020年底完成,行政院所屬機關派遣人力將歸零,其中約7成轉為政府自僱。
- 說明公務人員待遇整體優於勞基法,但聘僱人員部分仍努力強化,確保勞動條件優於勞基法。
- 回應村里幹事人力不足問題,表示為地方政府權責,但將提醒地方人事處長及縣市首長重視。
- 同意公務員培訓需具前瞻性,已推動由上而下的課程設計,並將人力培育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 表示人事總處定位為人力資源管理及服務部門,不設定人力精簡5%目標,而追求合理管控與運用。
- 說明中央政府約聘僱人員約1萬多人,聘用相當高考,約僱相當普考,均視為公法關係。
- 回應承攬人力問題,表示將努力查核基金聘用人員等假承攬情況,並通盤考慮部分承攬轉自僱或確保承攬勞動條件不低於一定標準。
- 說明人事總處發出的公函已包含適用勞基法的臨時人員,要求強化差假管理。
- 同意研究防疫人員保險以固定保費爭取更高保額的建議。
- 同意鄭運鵬委員關於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改採定額或齊一標準的建議,將內部討論並與公務同仁溝通。
- 同意與銓敘部討論將公務人員陪產假請假期限內的例假日扣除的建議。
- 回應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與人事總處組織法扞格問題,表示兩個確實有衝突,若有修正需求歡迎提出。
- 表示對360度考核方式將評估漸進式導入的可能性,並於下個會期結束前提出書面報告。
- 說明「人資超人智能客服」於去年9月上線,將努力充實防疫相關資訊以提升服務品質。
- 說明衛福部規定防疫人員津貼為每日1,500元,人事總處將問題反映給衛福部參考。
- 表示2月27日發布通函已要求各機關盤點遠距上班準備工作,將視疫情狀況啟動執行。
- 說明因應疫情升溫,人力支援、加班費及差勤管理將持續滾動檢討,並已增加臨時防疫人員。
- 回應土木技師人才流動問題,表示已提高薪資待遇,將了解工程獎金優化方式,並提供相關辦法。
- 說明人事總處在警察人事參與較少,但理解警佐班第四類人數過多問題,將在員額總量下努力滿足需求。
- 說明已努力告知機關非原民會也可開原住民特考缺,將更積極盤點,並表示屏東地域加給已在最後階段,花蓮將多加了解。
- 回應巡山員待遇問題,表示去年已大幅調整山地巡護作業費,基本薪資與林務局談判中,高山地域加給將適時啟動討論。
- 說明新進公務人員3年內不得調動為考選部業務,將傳遞委員訊息給考選部討論。
- 說明族群主流化目的在於鼓勵公務員對族群敏感度,將努力盤點並評估提供原住民公務員都會區津貼的可能性。
- 表示目前未接獲任何公務人員確診報告,但有檢疫隔離者,將掌握高階公務人員狀況以利部署。
- 說明零派遣方案仍在執行中,今年底結束時將進行評估,並可隨時提供委員書面資料。
- 說明國旅卡制度已於今年大變革,不綁休假,平日可用,8,000元指定觀光旅遊,其餘不限制,上限仍為16,000元,並將持續滾動式檢討。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通過臨時提案1:人事行政總處應於3個月內提出業務轉型現有作法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2:人事行政總處應蒐集國外公務人員考核方式,評估於平時考核納入360度考核之可行性,並於今年10月底前提出書面報告。
- 賴香伶委員提案要求司法院會同法務部、司法警察機關研擬制訂通用「收受犯嫌或被告之防疫檢查表單」附卷註記,照案通過。
- 李貴敏委員提案要求司法院就減輕法官工作量、提升判決品質及法官助理進用保障等,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 劉世芳委員等提案要求司法院研議增加外文譯本相關法案判決,以因應國際化案件,照案通過。
- 李貴敏委員提案要求司法院就懲戒法院改制預算、員額規劃合理性及組織整併必要性,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1501
- 卷/期/冊
- 109/15/1
- 發布日期
- 2020-04-1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