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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會審查109年度預算凍結報告與非營業基金預算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3-23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中,財政部主管的預算凍結報告,並繼續審查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及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的非營業附屬單位預算。會議針對預算解凍案無異議通過,並就債務基金的「舉新還舊」操作及民營化基金的退場時程進行了質詢與討論,最終多項提案經協商後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就其業務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同時審議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人口及住宅普查可能衝擊的臨時提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考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人口及住宅普查」的衝擊,並於109年6月底前提出因應方案。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考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人口及住宅普查」的衝擊,並於109年6月底前提出因應方案。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考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人口及住宅普查」的衝擊,並於109年6月底前提出因應方案。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考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人口及住宅普查」的衝擊,並於109年6月底前提出因應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主計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

  • 就業務提出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陳瑞敏 審計長 審計部

  • 就業務提出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余天、謝衣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1案,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9年6月底前提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人口及住宅普查」衝擊的方案。

討論事項二

處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40案 (報告事項第二、三案)

核心議題

審查財政部及其所屬單位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共39項預算凍結案的書面報告,以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中「財政部關務署資料中心設置整體計畫」預算凍結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所有預算解凍案的書面報告均無異議通過,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債務基金及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與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的109年度非營業附屬單位預算,包含業務計畫、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等,並針對債務管理績效及民營化基金的退場計畫進行討論。
  • 討論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因累積短絀達629億元,行政院國發會雖同意退場,但財政部因涉及債務移轉及各部會預算編列問題,退場時程仍待協調。

相關爭議

  • 債務基金「舉新還舊」操作:賴士葆委員質疑財政部未積極利用低利率環境擴大「舉新還舊」規模,以節省利息支出,指出有 556 億元額度未執行;財政部則回應需考量當年度稅收狀況及舊債券難以提前買回的實務問題。
  • 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時程:賴士葆及曾銘宗委員質疑基金退場計畫延宕,行政院國發會已同意退場,但財政部表示因涉及 629 億元債務將轉列普通預算及各部會預算編列,需與主計總處協調,目前無法提出明確時程表,引發委員對行政部門決議執行力的質疑。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建議財政部及相關單位,對於沒有意見的提案應直接通過,以加速審查程序。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未因應央行降息,擴大債務基金「舉新還舊」規模,以節省利息支出,並詢問可運用額度及預計節省金額。
  • 關切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時程,指出行政院國發會已同意退場,但財政部說法似有不同,並強調退場將使 629 億元債務轉為國家負債。
  • 認為財政部對民營化基金退場的說法,形同雖口頭同意退場但實際做不到。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詢問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的具體時程,指出基金已累積短絀 629 億元,且行政院已決定退場,關切其延遲原因。
  • 強調退場將導致 629 億元債務實現並回歸政府普通預算,要求財政部提供明確時程。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詢問行政院是否有公文指示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於 111 年裁撤。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針對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問題,表示理解財政部需要時間處理,認為部長並非不同意退場,而是需找出具體方法和時間點。
  • 建議其提案就照案通過,給予財政部時間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回應債務基金提案,表示除了第2案文字修正外,其餘均可照案辦理。
  • 說明 107、108 年因財政狀況良好,曾實質還債而未「舉新還舊」,未來操作將視情況,如利率低可在預算範圍內進行,但舊債券多已鎖定難以買回。
  • 指出目前一年期以上債務累計餘額約 5.33 兆元,占 GDP 比率約 29.7%。
  • 表示今年預計有 556 億元可供「舉新還舊」,但需視實際稅收情況決定是否執行,若稅收不好則可能執行。
  • 回應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問題,表示行政院國發會曾召開會議研議退場,但若退場,原由基金支付的退休人員支出將分散到各部會公務預算,且 629 億元短絀將反映在普通債務上,故需與主計總處協調,時程上需要時間。
  • 澄清財政部並非與行政院意見不同,而是反映時程上涉及預算編列及債務呈現問題,需要時間協調。

蕭家旗 署長 國庫署

  • 補充說明有些債務到期必須「舉新還舊」,若要提早還利率較高的舊債,因多被鎖定,市場上難以買回。
  • 表示每年償債計畫會公告,定期、定額、定量還本。
  • 估計一年「舉新還舊」約可節省利息 193 億元。

相關後續

  • 債務基金的第1、3、4、5案照案通過。
  • 債務基金第2案修正通過,修正為:「故請財政部提出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債務管理績效評估書面報告」。
  •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除第3案修正通過外,其餘均照案通過。
  •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第3案修正為:「應考量並研議其保留之必要性,辦理釋股預算保留數之註銷」。
  • 債務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業務計畫均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原始資料

公報
1091601
卷/期/冊
109/16/1
發布日期
2020-04-2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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