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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正義探討:死刑存廢、修復式正義與防疫隱私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3-2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司法正義─死不死刑,保護了誰?」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我國死刑制度存廢、量刑實務改革、修復式正義法制化、18歲公民權相關法規不對等,以及疫情期間手機監控對隱私權的影響。會議中,委員與行政部門就多項議題展開辯論,並通過數個臨時提案,要求法務部與相關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或研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檢送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討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業務概況與立法計畫,並審查其關於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人事行政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凍結50萬元之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施能傑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通過鄭麗文委員等人提案,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3個月內提出業務轉型現有作法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
  • 通過鍾佳濱委員等人提案,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0月底前提出國外公務人員考核方式及平時考核納入360度考核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司法正義─死不死刑,保護了誰?」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會議聚焦於我國死刑制度的立法目的、審判實務運作、相關刑事政策態度,以及司法院在量刑實務上的策進作為,並探討廢除死刑的國際趨勢與國內配套措施。
  • 討論修復式正義的法制化與實施、18歲公民權相關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不對等問題,以及疫情期間政府防疫措施對民眾隱私權的影響與法律爭議。

相關爭議

  • 死刑存廢與民意衝突:法務部政策目標為逐步廢除死刑,但國內民意調查顯示約八成民眾反對廢除,形成政策與民意之間的顯著落差。
  • 教化可能性與量刑:委員質疑重大犯罪者(如性侵殺人焚屍案)的教化可能性,以及法官在短時間內認定教化可能作為不判死刑理由的合理性。
  • 無期徒刑假釋問題:無期徒刑犯假釋出獄後再犯風險及社會融入問題引發擔憂,委員建議增設「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選項,但法務部擔憂此舉影響監所教化。
  • 司法正義落實與冤獄:委員質疑台灣司法正義是否真正落實,並以大量冤獄賠償案例(扣除白色恐怖後仍有1,263人)質疑司法判死刑的資格與人命賠償問題。
  • 法官判死刑裁量權差異:法律仍有死刑規定,但法官因個人理念(如廢死主張)判決結果不一,導致同等罪行可能獲不同刑度,造成司法不公。
  • 防疫措施與隱私權:疫情期間政府利用手機監控居家隔離/檢疫者行蹤,引發民眾隱私權受侵害的疑慮,對其法律依據、管理單位及程序缺乏明確資訊。
  • 幽靈人口與選舉公平:候選人虛偽遷徙戶籍參選合法,但選民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虛偽遷徙戶籍投票卻違法,此不對等現象引發對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性侵殺人焚屍案加害人教化可能性,並詢問監所對無法教化者的處理方式。
  • 關切死刑執行時限,指出法官不願判死刑、法務部不願執行的現況。
  • 擔憂無期徒刑犯假釋出獄後再犯率,建議司法院研議增設「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刑責選項。
  • 要求法務部提供殺人罪再犯率及無期徒刑犯假釋比例資料。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司法正義是否落實,認為存在形式正義與事實正義相違背的現象。
  • 批評判決常以「教化可能」或「精神耗弱」為由,質疑短期內判斷教化可能性的依據及社會教育功能。
  • 要求法務部及司法院檢討教化問題、精神耗弱案件數量及處理方式,以提升國民對司法信賴度。
  • 提案要求法務部會同相關單位提出防疫監控系統對民眾隱私權影響的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法務部、司法院針對以色列提供手機監控技術給台灣執行防疫措施一事,提出專案報告並釐清法律爭議及隱私疑慮。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修復式正義入法,但擔憂法官對調解與修復式司法差異的認識及相關訓練不足,恐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
  • 建議司法院應研擬相關訓練課程,並與法務部共同確保修復式司法品質。
  • 關切修復式司法是否影響被告量刑,並建議充實專責人力與預算。
  • 建議少年事件處理法中修復式正義應擴及親子修復。
  • 質疑修復式司法入法後,從過去檢察官可主動轉介改為須由被告及被害人「申請」,恐限縮適用,建議法務部與司法院協助雙方有意願者進行修復。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指出廢除死刑是台灣社會「最有爭議但最有共識」的議題,民意普遍支持死刑,但又不相信司法。
  • 說明死刑及無期徒刑判決人數下降趨勢,並質疑台灣司法體系判死刑的資格,引用冤獄賠償數據佐證。
  • 建議增設「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刑責選項,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 建議政府發動廢死公投,每10或20年一次,透過公投決定死刑存廢,並進行人權與法治教育。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法律中,18至20歲公民在權利與義務上的不對等現象,例如刑事責任與投票權、購買彩券、擔任保全等規定。
  • 指出民法規定20歲成年,但多項法律對未滿20歲者仍有工作權、參政權等限制,對弱勢少年造成壓迫。
  • 建議法務部與司法院全面檢視現行法規中18歲至20歲的年齡差別規定,尋求適合當今社會的規範,改善義務起於18歲但權利終於20歲的差距。
  • 要求法務部提供與年齡相關的240個法條清單。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及湯英伸案(最年輕死刑犯),質疑我國死刑審判程序自1987年至今是否有法律上的實質改變。
  • 肯定國民參審制有助於消除死刑爭議,提升判決透明度,並減少因社經階層差異造成的判斷失準。
  • 關切國民法官篩選的區域限制、性別比例及原住民/外籍身分代表性問題,認為應考量多元背景以實現「接地氣」目標。
  • 要求法務部提供執行死刑的性別比例、原住民族群及外籍人士相關資料。
  • 建議法務部會同疫情指揮中心等相關單位,就防疫特別條例賦予的定位管理專用手機及移動軌跡追蹤等措施,是否侵犯隱私權提出書面報告,並引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相關意見。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關切矯正機關防疫物資配置,特別是替代役男、清潔工及基層工作人員口罩發放不足問題,要求法務部積極爭取提高配發量。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釐清國家對死刑的終極目標,並確認政府逐步廢除死刑的政策方向。
  • 肯定法務部在廢死議題上進行社會溝通與生命關懷教育,並提及民眾對有替代方案下廢死支持度略有提升。
  • 質疑司法院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未涵蓋死刑或無期徒刑案件,要求提供針對死刑案件的「質性」研究資料,以供法官量刑參酌。
  • 提案要求法務部於1個月內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修訂「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捐助及組織章程」及董事會遴選規範,並參酌設立被害人或家屬保障名額、納入實務工作者、董事會組成符合三分之一原則及性別友善比例等原則,提出書面報告。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質詢法務部關於疫情期間民生物資搶購潮,是否單純由網路假消息引起,或不排除廠商囤積哄抬、境外敵對勢力網軍擾亂的可能性,要求法務部毋枉毋縱偵辦但應避免寒蟬效應。
  • 質詢法務部關於疫情期間對居家隔離/檢疫者進行手機監控的法律依據、管理單位及程序,擔憂侵犯隱私權,要求釐清法務部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如法律意見提供、行政執行)。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質詢法務部對於近期大法官釋字第790、777、775號解釋認定相關法令違反罪刑相當原則的看法,批評法務部未能超前部署檢討違憲法規,而需等到大法官指責。
  • 認為法務部在解釋政府法律規範上應更積極,不應僅限於刑事法律,並應充分參與疫情指揮中心的法律規範準備。
  • 強調死刑議題的討論應更深層次,探討犯罪成因(教育、家庭等),而非僅由司法院與法務部承擔責任。
  • 建議法務部就臨時提案第1案(犯保協會組織章程修訂)於1個月內提出研究書面報告,並將提案中四項原則納入考量。
  • 針對臨時提案第2案(防疫監控系統隱私疑慮),建議法務部應就法源依據提出說明,並會同疫情指揮中心等行政部門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不認同將司法院納入會同單位。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會組成比例,認為企業董事長過多,未能貼近被害人需求,建議應設立被害人或家屬保障名額、納入實務工作者。
  • 批評犯保協會董事會出席率過低,導致政策討論不足,要求法務部檢討並參考「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的建議進行改革。
  • 提案要求法務部於1個月內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修訂「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捐助及組織章程」及董事會遴選規範,並參酌設立被害人或家屬保障名額、納入實務工作者、董事會組成符合三分之一原則及性別友善比例等原則,提出書面報告。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報告中「廢除死刑是我國長期努力的方向」與民意(八成反對廢死)及總統、行政院長立場相違背。
  • 指出目前有39位死刑犯待執行,最長者已達26年,批評法務部「既然判處死刑就會執行」的說法與事實矛盾。
  • 要求法務部應以國內民意為依歸,而非國外學者意見,並呼籲法務部不應背道而馳,應與執政黨及民眾立場一致。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法律仍有死刑規定,但法官因個人廢死主張而判決不一,造成司法不公,認為這是人民不相信司法的重大原因。
  • 認同廢死理由包括人權考量及冤獄無法挽回,並關切廢死聯盟對死刑冤案的訴求。
  • 擔憂不贊成廢死者對再犯、縱放及缺乏教示效果的疑慮。
  • 關切精神障礙疾病鑑定標準不一,導致常以精神疾病為由減刑,要求司法院提出改善措施或計畫,針對犯罪加害人精神狀態鑑定建立可信賴的標準,並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關於「幽靈人口」的規定不公,指出候選人虛偽遷徙戶籍合法,但選民為投票而虛偽遷徙卻違法,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檢討該條文存廢。
  • 強調憲法保障秘密投票權,但檢察官常詢問選民投票對象,此舉應檢討。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質疑矯正機關對受刑人「加入幫派註記」在實質上會影響其獄中待遇(如無法進入熱門作業工廠),要求矯正署提供相關數據並將管理規範明文化。
  • 關切保安處分(刑後強制工作)與刑罰的差異,以及去年修法後過渡期間的認定標準,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釐清強制工作的定義與目的,避免其淪為懲罰。
  • 針對大法官釋字第790號解釋對種植大麻應層次化處理的意見,詢問法務部是否會對毒品防制條例的刑度進行檢討。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社會對死刑議題缺乏共識,法務部長在執行死刑上面臨巨大政治壓力,擔憂執行時機受民意或政治干預。
  • 肯定國家朝廢死方向發展,但強調廢死制度需有完善配套措施,如終身監禁及其他量刑方式,以避免偏頗。
  • 建議法務部應建立更清晰的廢死準則,並加強與社會溝通,避免民眾誤解為犯法不用負責。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建議司法院應加強法官對兩公約及人權理念的「標竿學習」機制,而非僅限於課程研討。
  • 批評司法院人權專區網站中引用兩公約判決案例的連結存在大量無效或錯誤資訊,形同虛應故事,要求司法院立即檢討改進,以發揮教育法官及公開資訊的功能。

相關人員回應

林輝煌 司法院秘書長

  • 說明大法官歷來解釋均認死刑規定不違憲,其立法目的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
  • 強調法官依憲法獨立審判,量刑依刑法第57條斟酌一切情狀。
  • 表示司法院對死刑存廢秉持尊重國家刑事政策(法務部職掌)的一貫立場。
  • 說明司法院為提升量刑透明、妥適、公平及可預測性,已建置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系統、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並函頒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
  • 說明已委託辦理「重大矚目案件之審前調查評估手冊」研究案,並研議設置刑事案件量刑委員會,以精進量刑改革。
  • 回應修復式正義入法,認為法條規定清晰,法官理解無礙,並承諾研擬相關訓練課程。
  • 認同修復式司法調解成立通常會作為犯罪後態度的一個量刑因子來考量。
  • 承諾規劃少年事件處理法中關於親子修復的部分。
  • 回應18歲公民權議題,表示願意與法務部一起檢討相關規定。
  • 回應國民參審制有助於提升公民對判決結果的接受度及法治教育。
  • 對於國民法官篩選的性別比例及原住民/外籍身分代表性問題,表示技術上有困難,目前草案無此規劃。
  • 回應精神疾病鑑定標準問題,說明現行個案鑑定有綿密標準,並已委託台大辦理「重大矚目案件審前調查評估手冊」以求更細緻。
  • 回應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幽靈人口)問題,表示願意與法務部一起檢討。
  • 回應保安處分性質,希望強化保護及輔導因素的考量。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說明我國死刑政策為「逐步廢止死刑」,現階段是「減少使用死刑」、「審慎執行死刑」,並強調這是從國民黨執政時期延續下來的一貫政策,與國際廢死趨勢接軌。
  • 指出我國民意多數(約八成)仍反對廢除死刑,但若有替代方案(如終身監禁)則反對比例略降。
  • 說明「減少使用死刑」措施包括廢除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提高有期徒刑上限及無期徒刑假釋門檻。
  • 說明「審慎執行死刑」措施包括設立「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審查會」及修正「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確保窮盡所有救濟程序。
  • 說明已重啟「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研擬配套機制並凝聚民意共識。
  • 強調我國為法治國家,在法律仍有死刑規定且無停止執行事由時,仍須依法執行。
  • 說明法務部對死刑執行至為慎重,審核程序嚴謹,目前待執行死刑犯共有39人,執行人數近年大幅減少。
  • 回應委員對重大犯罪者教化可能性的質疑,表示監所會盡力教化,但最終結果因個案而異,並承認少數個案確實無法教化。
  • 回應無期徒刑犯假釋出獄問題,表示會觀察再犯之虞及在監表現,並與觀護人、更生保護會密切聯繫,但擔憂「不得假釋」可能影響監所教化。
  • 承諾就「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議題進行深入探討,並提供殺人罪再犯率及無期徒刑犯假釋比例資料。
  • 非常同意個案處理具有教育功能,要求檢察官處理個案應符合社會期待、瞭解社會要求,並兼顧被害人感受。
  • 說明法務部自99年推動修復式正義,已執行2,137件,並承諾將持續施行好的制度。
  • 回應18歲公民權議題,表示已著手檢討與年齡相關的約240個法條,並願意共同努力改善權利義務不對等問題。
  • 回應湯英伸案,表示對審核死刑案件執行訂有實施要點,法律本身需再查證。
  • 回應國民參審制有助於國民體會法官判決過程,對法治教育及死刑存廢思考有幫助。
  • 回應矯正機關防疫物資問題,承諾會比外面防疫措施更嚴格,並積極向中央爭取提高口罩配發量。
  • 回應網路假消息引發民生物資搶購潮,表示原因多元,檢警調已在了解是否有廠商囤積、哄抬或境外敵對勢力擾亂,呼籲民眾勿傳播不明訊息。
  • 說明法務部在疫情監控上主要協助提供法律意見及強制執行裁罰,而非直接參與行蹤監控,強調通訊監察須經法官允許。
  • 回應大法官釋字第790號解釋,表示尊重解釋,將檢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但強調毒品問題應嚴懲。
  • 回應犯保協會董事會組成問題,肯定民間企業熱心公益及資金支持,表示將按照改革方向努力,並可立即調整犯罪被害人及家屬的保障名額。
  • 回應幽靈人口問題,表示將研究檢討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但需慎重考慮是否影響選舉公平性。

彭幸鳴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 說明司法院正布建修復式司法相關措施,包括建立促進者名冊並聯繫相關資源,並期待借重法務部經驗。
  • 承諾法官為了解當事人意願,會使用適當言詞,並委由專業第三方進行修復程序。
  • 說明司法院量刑趨勢建議系統因死刑或無期徒刑案件量不多,無法進行量化研究,僅就個案進行質性研究。
  • 說明司法院已委託台灣大學進行「民眾與法官對於涉及死刑案件量刑的差異研究」,並持續進行。
  • 說明量刑工具有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立系統、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及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刑期參考要點,法官將運用這些工具向國民法官說明解釋。
  • 說明司法院人權專區網站臚列近年引用兩公約案例,供審理案件參考。
  • 回應臨時提案第2案(防疫監控系統隱私疑慮),表示若有行政爭訟進入法院,法官將獨立審判,司法院不宜預先提供指導性法律意見。

黃俊棠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說明矯正機關內部規定,進入戒護區一律配戴口罩,並每天配發,但外科口罩為每週1片搭配口罩套。
  • 坦承目前口罩需求量(每週13萬片)不足,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僅配發6,000片,已行文法務部爭取每週18萬片。
  • 說明受刑人加入幫派註記僅在調服服務員(雜役)時有限制,其他處遇不受影響,一年表現良好可註銷註記。
  • 承諾提供近5年有幫派註記及取消註記的人數數據。

相關後續

  • 通過賴香伶委員等人提案,修正為「擬請法務部於1個月內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揭示之行動目標,修訂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捐助及組織章程及董事會遴選相關規定,並參酌下列原則,修訂後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李貴敏委員等人提案,修正為「請法務部會同防疫指揮中心、內政部、交通部、NCC等相關單位在1個月內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關於防疫監控系統隱私疑慮)
  • 通過李貴敏委員等人提案,修正為「請法務部於1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關於以色列提供手機監控技術給台灣執行防疫措施)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單位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委員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91601
卷/期/冊
109/16/1
發布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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