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網與疫情衝擊:精神衛生、社工薪資及防疫津貼議題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本次會議聚焦於社會安全網的檢討與資源布建,特別針對精神衛生、社工人力與薪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以及疫情期間醫護人員的防疫津貼與歧視問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勞動部、經濟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研議改進措施,並就防疫旅館SOP、醫事人員獎勵等議題進行跨部會協調與書面回覆。
討論事項一
面對疫情發展,政府補助平台業者及交通運輸業者時,應確保接觸民眾頻繁的外送員及交通運輸從業員工健康安全 (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本次專題報告旨在探討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政府於補助平台業者及交通運輸業者時,如何有效確保頻繁接觸民眾的外送員及交通運輸從業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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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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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范雲及江永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論事項二
臨時提案 1 (關於移工宿舍廠住合一安全與聘僱許可要件評估)
核心議題
鑑於移工宿舍與廠房合一屢傳火災致死案例,提案要求經濟部說明如何確保移工住宿安全,並請勞動部評估將符合建管、消防規範的移工宿舍作為核發聘僱許可要件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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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王婉諭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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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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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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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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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經濟部需就「廠住合一」如何確保移工住宿安全加以說明。
- 勞動部需評估以事業單位提供符合建管、消防規範標準之移工宿舍,作為核發聘僱許可要件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為之。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 2 (關於廠住合一移工宿舍安全評估與輔導計畫)
核心議題
有鑑於工廠火警造成居住於廠內之外籍移工喪命頻傳,要求勞動部針對廠住合一形式宿舍的勞工安全風險進行評估與檢討修正,並會同相關部會提出廠住分離的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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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洪申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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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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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競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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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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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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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勞動部應於3個月內,邀集相關移工權益團體就外籍移工之居住安全進行座談,並邀請學者專家針對輔導廠住分離的做法進行研究。
- 勞動部應會同相關部會提出廠住分離的輔導計畫,於6個月內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及提案委員。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 3 (關於勞動部放寬勞基法工時限制之行業別限縮與審核)
核心議題
針對勞動部放寬《勞動基準法》第40條及第32條第4項關於勞工延長工時及假日出勤之適用範圍過廣且期間過長,要求勞動部應限縮適用行業別、正面表列,並審核事業單位申請,且申請期間以3個月為限,以保障勞工權益。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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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王婉諭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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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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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育美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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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要求勞動部於振興重建期間,適用放寬《勞動基準法》第40條及第32條第4項之行業別應予以限縮範圍、正面表列行業,並審核事業單位之申請,其申請期間以3個月為限,以保障勞工之工作權益。
討論事項五
從社會事件檢討社會安全、精神衛生與復健資源之布建 (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旨在從近期社會事件檢討現行社會安全網、精神衛生服務及復健資源的布建狀況,探討如何強化前端預防、社區支持與跨部會合作,以維護社會安定及民眾心理健康。
- 討論範圍涵蓋精神疾病污名化、社工人力與薪資、身心障礙者鑑定與福利服務、毒癮戒治資源、以及疫情期間民眾心理健康與醫護人員歧視問題等。
相關爭議
- 防疫津貼發放範圍爭議:衛福部原規劃僅醫師及護理人員適用津貼,其他醫事及相關人員以績效獎金處理,但多位委員認為應擴大津貼適用對象,或至少明確說明獎勵範圍與標準,以確保公平性並肯定所有防疫人員的貢獻。
- 精神疾病污名化問題:蘇巧慧委員質疑法務部與內政部報告側重治安維護,恐加劇社會對精神病患的污名化,強調應區分精神病患與有精神疾病的犯罪者,衛福部次長亦認同應加強宣導。
- 社工新制實施成效與財源:王婉諭委員指出社工新制雖立意良善,但存在舊約社工無法適用、地方政府未來財源不足、部分職位為規避高薪而改聘非社工職稱等問題,導致新制落實困難。
- 精神病人社區關懷人力不足:多位委員(王婉諭、莊競程、蔣萬安、廖婉汝)指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人力嚴重不足,案量過重(1比405),影響訪視品質與頻率,衛福部雖有增補目標(1比80),但坦承達成不易。
- 身心障礙者鑑定與福利服務落實:吳斯懷委員與林淑芬委員引述監察院糾正,指出身心障礙鑑定流於形式,未充分納入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且公所端需求評估作業不實、社工人力不足,導致身障者權益受損、福利服務覆蓋率失真。
- 醫護人員遭受歧視:蔣萬安委員指出疫情期間醫護人員及其家屬遭受歧視、霸凌事件層出不窮,政府除口頭呼籲外缺乏具體作為,建議參考國外經驗,透過民間送暖或政策引導提供實質支持。
- 矯正機關精障受刑人銜接社區照護:楊曜委員關切監獄內未經診斷的精神障礙受刑人出獄後可能成為社會安全網黑數,建議加強獄政人員教育訓練與跨單位溝通,確保出獄後能有效銜接社區追蹤輔導。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僅將醫師、護理人員列為津貼對象,忽略醫檢師、呼吸治療師、清潔人員等高風險醫事及相關人員。
- 要求衛福部說明防疫津貼1萬元與實務300元落差,並追蹤調整。
- 要求衛福部澄清醫檢師人力是否不足,避免不實訊息影響防疫信心。
- 強調衛福部應制止污名化精神病患的言論,區分精神病患與有精神疾病的犯罪者,避免社會恐懼。
- 建議衛福部研議依照執行業務承受風險及辛勞程度之不同,將各醫療院所相關人員納入補助津貼或獎勵對象,並提出完整說明和報告。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質詢衛福部對監察院糾正未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回應,要求盡快將相關修法草案送行政院。
- 建議衛福部考量將妥瑞症患者經醫師專業評估後納入身心障礙手冊申請資格。
- 質疑衛福部報告中多為冰冷數據,民眾對社會安全網無感,並列舉兒虐死亡、兒少受虐、家暴、自殺死亡人數增長及失家兒自立宿舍不足等問題,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 呼籲衛福部善用民間資源照顧失家兒,並將答覆送至辦公室追蹤。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指出社工薪資新制雖立意良善,但實際執行面臨舊約社工無法適用、地方政府財源不足、部分機構為規避高薪而改聘非社工職稱等問題,導致社工被退場。
- 要求衛福部加強社工新制落實,確保社工人力穩定,並規劃長期穩定財務來源,研議依照財力分級補助地方政府經費。
- 關切社區精神照護資源分配不均及訪視人力不足(關訪員案量1比405)問題,建議降低案量比以深化社區關懷。
- 強調社會安全網應強化前端預防而非僅後端協助,呼籲衛福部在規劃社會安全網2.0時廣納第一線工作人員與專家學者意見,並加速規劃時程。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依照執行業務承受風險及辛勞程度之不同,將各醫療院所相關人員納入補助津貼或獎勵對象。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關心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人力不足、流動率高問題,建議研擬改進薪資與聘僱制度以降低流動率。
- 建議衛福部與內政部協調,讓訪視員家訪時有警察或治安人員陪同以確保安全。
- 質詢衛福部對監察院糾正身心障礙者認定標準的回應,特別以單耳障礙為例,要求研議將其納入身心障礙手冊申請評估範圍。
- 關切新店隨機殺人案犯罪過程影片外流問題,質疑警政單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要求預防類似事件再發生。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心理健康網絡如何落實到各縣市基層,特別是衛生所的功能發揮,並要求提供心理治療所等資源的縣市分布狀況。
- 指出全國僅99名社區關懷訪視員嚴重不足,呼籲衛福部應與社區村里鄰長結合,建構更完善的通報關懷系統,並跨部會合作。
- 擔憂疫情擴散可能導致失業率、自殺率、犯罪率升高,加劇社會問題,要求衛福部應超前部署,結合內政部等單位強化社會安全體系。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期間醫護人員遭受不當歧視與霸凌問題,質疑政府僅呼籲缺乏具體作為,建議參考國外經驗,透過民間送暖或政策引導提供實質支持。
- 指出精神病患高風險訪視個案與關懷訪視員比例嚴重失衡(1比405),導致家訪頻率過低,要求衛福部積極爭取人力改善此問題,並提供完整報告。
- 追蹤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修法進度,特別是不可逆身心障礙者無需5年換證一次的訴求,要求衛福部盡快將草案送行政院,並承諾今年完成立法。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期間精神科就診人數增加現象,並詢問國內精神病患列管人數及復健資源是否足夠。
- 質疑部分犯罪者假借精神病減輕罪責,強調應預防精神病患做出不可預期之事。
- 詢問長照2.0納入49歲以下失能及身心障礙者的照顧能量,特別是照服員對精神病患的專業培訓是否足夠。
- 建議衛福部在「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選擇試辦縣市時,應兼顧都會與偏鄉的均衡性。
- 詢問衛福部是否將網路遊戲成癮症列為精神疾病,並建議以虛擬代碼因應健保診斷碼更新前的過渡期。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指出民間團體承接政府社會福利服務標案時,常面臨經費未涵蓋不休假給付、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薪資、資遣費、機具設備、稅捐、保險費等問題,要求衛福部提出解決方案。
- 建議衛福部應與地方政府溝通,針對延續性服務採用2年或3年一標,避免一年一標造成社工流動及服務中斷,並建議考慮為社工設立資遣費專戶。
- 關心法務部推動「溫暖友善的被害人保護」政策,質詢如何落實短中長期目標,並要求加強志工專業訓練,避免被害人二度傷害,並探討被害人參與訴訟的可能性。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質詢《自殺防治法》通過9個月後的推動成效,要求衛福部確保其發揮功能。
- 關切疫情期間居家隔離導致家內衝突事件提升,以及民眾心理調適問題,建議衛福部加強「1925安心專線」宣導與功能發揮。
- 肯定社會安全網以家庭為中心、全人全家全社區照顧的模式,並關心社工人力困境改善進度。
- 呼籲衛福部應重視醫療院所和社區診所等第一線防疫貢獻,並在防疫津貼/獎勵研議中給予更寬廣的空間,支持其納入補助津貼或獎勵對象。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期間醫事人員遭受獵巫、霸凌的心理衝擊,要求衛福部提供法律協助,主動調查不當言論,並提早準備長期心理支持策略。
- 提醒疫情可能導致經濟衰退,增加失業率與自殺率,要求衛福部跨部會提供心理支持,並請地方社福單位掌握高危險群家庭提早介入關懷。
- 質疑現行社會安全網計畫對心理健康議題漠視,偏重「避免再犯」,忽略93%未涉及犯罪的精神病人所需預防性社會資源與照顧。
- 再次強調關懷輔導人力嚴重不足,要求衛福部補足關懷輔導員人力,並將精神疾病家庭照顧者納入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範疇。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與勞動部勾稽無薪假或裁員勞工資料,提供關懷並加強疫情衛教。
- 指出醫檢師人力吃緊、薪資偏低,且聘任標準以病床數計算不合理,主管多非醫檢師,要求衛福部檢討醫檢師薪資制度、人力聘任標準及主管職務問題。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期間民眾情緒浮動及集體焦慮問題,質疑衛福部衛教宣導偏重防疫而忽略情緒防疫,要求加強心理治療以緩解焦慮。
- 提醒衛福部應注意精神病患因疫情不願就醫導致病情加重,要求公衛護理師及訪視員多加注意提醒返診。
- 質疑社會安全網投入大量預算,但社會事件仍頻傳,要求檢討根本問題。
- 關心衛福部推動多元社區支持服務方案的成效,指出預算僅2,000萬元不足以幫助大量精神障礙者,要求提供計畫申請量及執行成果。
楊曜 立法委員
- 關切受刑人出獄後在社會安全網中的處遇,特別是未經鑑定的精神障礙受刑人可能成為黑數,要求衛福部與矯正單位深化溝通,加強獄政人員教育訓練。
- 質疑社會安全網計畫中,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進用率偏低(平均8成),特別是馬祖(33%)和臺北市(62%),要求衛福部了解地方困難並提供協助,改善社工工作困境。
- 強調社工薪資雖為重要因素,但非全部,建議衛福部從改善專業智能、工作環境、督導支持系統、團隊合作及跨單位協調機制等方面著手,讓社工工作更愉快。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期間民眾心理壓力,質疑衛福部「國民心理健康計畫」的精進方案不足,要求廣為宣傳「1925」專線,並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如何精進心理諮商服務。
- 質詢網路霸凌問題,要求衛福部提出更精進的協助方案。
- 指出社會安全網計畫中,臺中市社工人力核定數與實際到位人數不足,且共病個案數量龐大,要求衛福部提供22縣市社工人員數據,並協助改善社工安全與福利。
- 要求衛福部補足臺中市政府因財力級次調整所不足的1,300多萬元社工預算,並依照財政部規定依法辦理。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兒虐事件通報數逐年上升,但鄰居及社會人士通報比例極低,質疑社會安全網效果不彰,呼籲成立院級兒少保護辦公室整合跨部會資源。
- 批評托嬰中心虐嬰事件資訊不公開透明,違規紀錄未與名冊整合,且業者可透過改名規避責任,要求衛福部盡快整合托嬰中心違規紀錄與評鑑報告,並解決改名規避問題。
- 強調兒少保護問題不應僅由地方政府承擔,中央應提高層級帶頭整合資源,要求衛福部承諾改善時程。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對立委質詢及會議決議的態度,批評其藐視國會,並點名警政署高階警官推卸責任的惡質文化,要求警政署檢討。
- 提醒衛福部加強疫情期間民眾、醫護人員及第一線執勤人員的心理壓力關懷與舒壓措施。
- 關切安眠藥副作用問題,特別是Stilnox可能導致夢遊,質疑臺灣安眠藥開立現況與醫師處方行為,要求衛福部食藥署加強警語宣導與禁忌症規範,並提醒不宜服用藥物的特定行業人員。
- 再次強調社會安全網應避免將不當壓力加諸於負責盡職的人身上。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關切居家檢疫人數大幅增加導致的亂象,例如失蹤、填假資料等問題,質疑衛福部與內政部、移民署的協調機制,並詢問智慧手環的推行進度。
- 質詢衛福部防疫旅館中央SOP建立進度,指出指揮中心應明訂統一標準,避免地方各自為政,並要求衛福部盡快回覆。
- 建議在人力不足時多加善用科技化防疫方法,例如結合健保快易通與疾管署資料,透過App顯示相關資訊,並針對高風險年輕族群優先規劃管制措施,要求相關部會提出超前防疫報告。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關切住宿機構面對社區感染時的防疫應變能力,特別是人力、安置隔離空間及外部支援人力加給問題,要求衛福部社家署加速研議並落實。
- 詢問疫情期間停辦的獎勵與獎補助案,明年是否可沿用評鑑等級,以及公共安全改善申請延期或撥款問題。
- 提醒衛福部注意社區關懷據點停擺對老人的影響,要求與各縣市協調,加強電話問安與送餐服務。
- 擔憂未來社區疫情嚴重時,居家服務與日照服務可能停辦,要求衛福部盤點替代照顧者與後續服務。
- 關切身心障礙手冊屆滿展延問題,要求衛福部與法規處討論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的處理方式。
- 提案要求衛福部全面檢視疫情相關問題,超前部署。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社會安全網與毒品使用、心理衛生供需失調密切相關,質疑衛福部是否漏掉反毒策略對口,並詢問戒癮治療醫療院所數量、精神醫師及毒品人口掌握情況。
- 指出社安網與反毒策略涉及的約聘社工人力流動率高達7成,缺乏安定感,要求衛福部改進聘用制度。
- 澄清新店隨機殺人案嫌犯並非列管精神障礙者,避免污名化精障者。
- 指出健保給付規定對精神衛生治療造成障礙,導致資源配置不均,特別是花東地區缺乏,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提出社工與精神衛生資源改善報告。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關切慢性病患者感染肺炎後重症及死亡率較高,詢問長照2.0體系是否已掌握慢性病患者資訊,並提供更強化保護措施與衛教。
- 建議衛福部規劃長照據點成為社區防護體系的重要節點與樞紐,透過更完整的計畫、情境模擬與演練,將更多社區資源納入防疫工作。
- 要求衛福部加速或規劃更完整,讓社區重要場域能發揮更積極的防疫功能,並加強與村里辦公室、衛生所等整合。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詢問精神疾病成因與環境壓力關係,擔憂疫情導致經濟衝擊會增加精神疾病罹患率,要求衛福部超前部署、預防性介入。
- 批評衛福部精神衛生法修法僅聚焦強制住院與人權爭議,未有效納入「支持」概念,且社工訪視人力不足、單槍匹馬,要求增加多元專業合作與家屬病友同儕支持。
- 質疑衛福部業務報告中「強化社區精神病人追蹤保護策進作為」的具體內容,指出過去保護作為不足,資源雖有增加但仍不夠。
- 指出精神衛生法修法版本未送進立法院的原因,並質疑衛福部對「支持」的定義過於狹隘,對NGO團體補助不足導致社區支持方案推動困難。
- 質疑業務報告中社區關懷訪視服務面訪率低、電話訪視頻率不足,對有情緒問題的對象幫助有限。
- 指出精神機關團體獎勵計畫108年僅補助8個案子,未達預期目標。
- 質疑衛福部業務報告中「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未明確納入精神病患家庭照顧者,要求衛福部將其納入並提供相關服務數據。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心理健康促進經費與預算極低(每人23元),社工人力嚴重不足(1比400),質疑衛福部在社會問題嚴重下作為不足。
- 批評衛福部精神疾病訪查僅關注有無吃藥,卻缺乏社區支持與多元專業幫助,認為是緣木求魚。
- 引述監察院糾正報告,指出衛福部對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需求評估作業流於形式,鑑定結果與修法目的落差大,未有效納入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
- 批評衛福部對部分縣市鑑定品質欠缺督導機制,公所端需求評估流於形式,導致身障者權益喪失,福利服務需求失真。
- 質疑身障者福利服務覆蓋率低,服務量能稀少,且宣導不足,導致身障者對多項服務不了解或缺乏信心,要求衛福部正視並改進,強調國家與社會的責任。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建議衛福部應基於公平原則,重新檢視「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第二點所指之適用對象,並將其他需身處高風險環境之相關醫護人員,一併納入津貼適用範圍。
相關人員回應
蘇麗瓊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坦承防疫津貼的差別待遇是因承受風險及辛勞程度考量,但表示會再討論,並承諾提供相關說明。
- 回應醫檢師人力提前部署與實際需要間的落差會說明清楚,目前檢疫能量穩定。
- 認同應避免污名化精神病患,表示是宣導不足,將加強各部會觀念共識。
- 回應監察院對身心障礙者鑑定問題,表示內部正在評估如何將社會環境因素融入鑑定指標,並將修法草案於下週報行政院。
- 回應社工新制問題,表示中央補助的社工員無論新舊制均按新標準,地方政府未跟進部分會強力要求,並將持續追蹤與彌補。
- 回應社工新制第二年地方政府自籌預算問題,表示已與地方溝通,中央會設算社會福利預算並考量調配,重視社工人力對服務品質的重要性。
- 回應社工被退場或轉任教保員問題,表示會督察確保整體工作品質不下降,並持續改善與落實新制。
- 回應兒虐數字增加問題,解釋為社安網建立後將高風險個案納入統計所致。
- 回應自殺防治議題,表示108年自殺率已平穩,將加強中壯年族群防治。
- 回應失家兒自立宿舍預算不足問題,表示除宿舍外亦提供租金補助,經費主要來自地方,承諾將衛福部答案送至辦公室追蹤。
- 回應疫情期間醫護人員遭受歧視問題,表示除觀念宣導外,將在指揮中心討論檢視特別法有無可引用條文做更強力介入和防制,並參考國外做法系統性鼓勵民間送暖。
- 回應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頻率過低問題,坦承家訪次數確實不夠高,會以電訪輔佐,並努力爭取增加人力,目標是將訪視員與病患比例從1比405提升至1比80。
- 回應身心障礙朋友5年換證問題,承諾針對不可逆狀況將在立法時處理,身障法修法草案將於下週送行政院。
- 回應疫情期間精神科就診人數增加,表示關懷諮詢專線來電增加,並已布建精神醫療系統到社區處遇方案,但社區資源有區域分配不均問題。
- 回應長照2.0納入精神病患照顧問題,表示僅有失能狀況者納入,目前分級分流服務,承認所有服務工作都有品質提升空間。
- 回應民間團體承接政府社福標案問題,表示已加高業務費補助金額供統籌運用,並鼓勵延續性工作採2、3年一標,避免服務中斷與社工流動,將加強與地方溝通。
- 回應社工資遣費問題,認為應由用人單位斟酌,但會建立人才交流資料庫協助社工轉介服務。
- 回應疫情期間民眾情緒防疫宣導不足問題,表示已成立Call Center關懷中心與「1925安心專線」,並透過資訊透明降低焦慮。
- 回應醫檢師薪資、聘任標準及主管職務問題,承諾帶回請醫事司通盤檢討評估。
- 回應臨時提案關於防疫津貼發放範圍,表示津貼與獎勵兩種方式已討論折衷,津貼適用於工作明確的醫師與護理師,其他人員則以獎勵方式處理,獎勵對象已相當寬廣。
- 回應長照體系對慢性病老人的掌握與防護問題,表示衛教有在做,工作人員需先防護自己,並透過就醫資料警訊提醒防護,但尚未有明確專案計畫。
- 回應長照據點作為社區防護體系節點的建議,表示指揮中心運作方向一致,工作指引已規定布建與資源check list,將擴大演練,並加強現有機制檢視。
- 回應社工人力進用率偏低問題,解釋為偏遠地區住宿、臺北市工作機會多等因素,將逐步處理各縣市狀況,並考慮建立人才平台、改善工作環境與督導支持系統。
- 回應兒虐事件通報數上升,社會安全網效果不彰問題,表示現有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為跨部會單位,會再精進處理。
- 回應托嬰中心違規紀錄未公開透明、改名規避問題,承認違規公告在另一個欄位,將與地方討論如何連結與整合,並對負責人公告,但名稱部分仍有漏洞,會請社家署說明。
- 回應反毒策略與毒癮戒治資源問題,表示新世代反毒計畫是完整計畫,會再加強,並已布建戒治資源與教育訓練,但專業人員仍不足。
- 回應約聘社工人力不穩定的問題,坦承聘用穩定人力較好,但受限用人額度,雖一年一聘但係長期計畫。
- 回應身心障礙者鑑定與福利服務落實問題,表示照護司已逐案檢討鑑定品質,目標是達到一致性,並將精進宣傳素材,但承認機制有待落實,資源布建需漸進。
- 回應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表示是長照司業務,主要針對照顧者壓力,精神病患家屬雖為照顧者,但其主動尋求資源意願較低,會透過地方政府與家長團體協助,並提供相關資訊。
蔡孟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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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明斌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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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子廉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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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傳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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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厚偉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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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麗真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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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倩蒨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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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花 經濟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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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鎂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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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玲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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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戒峰 經濟部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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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國爵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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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霖 交通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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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舜清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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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博文 交通部航政司簡任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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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運貴 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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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微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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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明 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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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冠文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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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允晴 交通部航港局簡任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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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隆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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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垣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
- 報告法務部從犯罪預防角度,透過監護處分降低行為人危險性,確保社會安全。
- 說明矯正機關對精神障礙受刑人的照顧措施,包括心理篩選、評估診治、服藥控制、追蹤看診、戒送外醫等。
- 指出法務部設有精神病療養專區,以治療方式替代單純禁見,並與衛福部、警政系統銜接,通報出監者回社區追蹤保護。
- 說明觀護人對受保護管束人加強訪視密度,結合醫療專業與衛生機構,確保其獲得醫政協助。
- 表示更生保護系統在更生人出監前半年即介入就業媒合、家庭援助,並銜接衛政、社政、勞政資源,構築完善社會安全網絡。
- 說明法務部參與危險家庭成員監督輔導機制,並在反毒政策中結合醫療處遇,降低再犯風險,酒駕亦透過緩起訴處分、生命教育等方式協助復歸社會。
- 強調檢察官主動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正義,對於重大案件第一時間介入偵辦,並透過醫療系統穩定囚情。
- 說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主動結合衛政等專業機構,關懷因犯罪造成精神創傷的被害人。
- 回應犯保議題,表示目前有800多位志工,目標1,000位,志工除熱心外更需專業,將持續培訓法律、心理諮商等專業知識。
- 回應被害人訴訟參與問題,表示在刑事訴訟法修正後,特殊案件可讓被害人參與訴訟表達意見,並推動修復式司法。
朱宗泰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 報告近年故意殺人案發生數逐年下降,但近期無故隨機殺人案仍引社會矚目。
- 分析歷年8件隨機殺人命案,歸納犯嫌特徵多為男性、無業居多、逾半數無前科、多涉精神疾病、長期失業情緒低落、人際關係淡薄。
- 說明針對隨機殺人案件的應處作為,包括現場刑案處理、被害人傷亡處置與關懷慰問。
- 說明發揮「社會安全網」效能,透過強化勤務提高見警率,加強巡邏防護,遏止不法。
- 說明強化衛生、社政、警政通報聯繫機制,針對具暴力傾向的精神異常人士加強醫療、訪查、治安工作,並協助護送就醫。
- 說明落實治安人口查訪及高風險家庭幼童通報機制,期機先預防。
- 說明發現高危險精神病患依《精神衛生法》協助送醫並通知主管機關。
- 承諾未來將持續結合各相關部會,強化社會安全網,以犯罪被害人為中心,落實被害關懷救助,並加強宣導民眾對高風險家庭的認知與通報觀念。
諶立中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
- 說明衛福部推動心理健康促進及精神衛生工作,包括建立心理健康初級預防網絡、提供多元心理健康服務方案、設置24小時免費心理諮詢專線「安心專線1925」、普及精神醫療照護服務資源、布建精神障礙者社區服務資源及辦理精神病人社區追蹤訪視等。
- 報告108年共補助各縣市衛生局聘任心理衛生社工142名、關懷訪視員99名,協助全國2,742名公衛護士,提供約13萬名精神病人及1萬多名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個案之社區追蹤訪視服務。
- 說明衛福部推動多元精神病人社區服務,包括醫療機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照護品質提升計畫、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計畫、心智障礙者精神醫療服務品質改善計畫及精神病友社區生活多元支持服務方案。
- 說明《自殺防治法》已公布施行,正草擬施行細則,並已禁用巴拉刈等致死性方法,對推動自殺防治有決定性地位。
- 說明精神疾病發生主要有遺傳因素、環境壓力及成長過程影響。
- 回應精神病人社區關懷人力不足問題,表示目前心衛社工人力相對穩定,關懷員為連續聘任,未來努力爭取提高薪資,並透過編安全手冊、資訊串聯、共案共訪等方式確保訪視人員安全。
- 回應身心障礙者認定問題,表示不會因病症名稱等同身障資格,需看實際狀況評估,可提請專家委員會諮詢討論。
- 回應網路遊戲成癮症問題,表示已要求精神醫療核心醫院及心理治療所開設治療門診,並去函健保署希望增加診斷碼以了解問題嚴重程度。
- 回應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表示犯保協會成立20年來不斷成長,希望成為地檢署與被害人溝通平台,結合各系統架構溫馨社會。
- 回應疫情期間民眾情緒浮動問題,表示衛福部於初期即成立Call Center關懷中心、指派心理師支援隔離場所輔導,並加強宣傳「1925」心理諮詢專線,認為資訊透明可降低焦慮。
- 回應精神病患因疫情不願就醫問題,承諾後續將針對此部分加強公衛護理師及訪視員的注意與提醒。
- 回應社會安全網投入大量預算但社會事件仍頻傳問題,解釋社會安全網從社會福利到家庭暴力、親子關係等均有著手,策略三亦針對精神病人關懷,並指出社會事件發生原因多元,難以完全控制。
- 回應多元社區支持服務方案預算不足問題,表示2,000萬元僅是開始,NGO團體數量不足導致無法大規模開展。
- 回應受刑人出獄後精神障礙追蹤問題,表示經診斷者依規定通報衛生局納入管理,未經診斷者則需加強監所管理人員教育訓練,提升敏感度以轉介診斷。
- 回應精神衛生法修法進度,表示已提報行政院協商,主要爭議在於與司法院分工認定,將持續溝通。
- 說明精神衛生法修法將「支持」納入,重點在加強社區服務,保護精神病人人權,強制住院透過法官裁決,認為是很大進步。
- 回應精神病人社區服務人力增加但服務對象未減問題,表示3年內心衛社工增加近300人,總列管人數約13萬至14萬人,承認訪視頻率不足但會逐步改進,過去主要關懷有無看醫生吃藥,未來將擴展至工作與資源取得。
- 回應精神機關團體獎勵計畫108年僅補助8個案子,表示每案約1,000萬元,因NGO組織申請數目少,未達預期目標。
- 回應毒癮戒治資源問題,表示新世代反毒計畫首次投入較多經費布建資源與教育訓練,目前全台167家醫院參與,技術夠好的約10家,將成立6至8個醫療服務轉介中心。
- 回應新店隨機殺人案嫌犯是否列管,表示該嫌並非列管精神障礙者,亦非精神病,僅可能有壓力、焦慮,曾就醫但無明顯精神病診斷,認為其言論污名化精障者。
黃簡任技正 食藥署
- 回應安眠藥副作用問題,表示衛福部自2007年起已要求業者在仿單加註警語,說明可能產生夢遊等副作用。
- 表示目前要求業者更嚴格,對於曾有不良狀況者禁止使用,並加重警語及禁忌症說明,且在藥袋上提醒使用者。
- 承諾將加強宣導安眠藥使用警語與禁忌,特別針對不宜服藥的特定行業人員。
劉柏良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回應新店隨機殺人案犯罪影片外流問題,表示已看到影片,新北市已朝洩密罪偵辦,警政署內部已做訓練要求,未來會持續強化內部監控,預防類似事件再發生。
- 回應委員對警政署出席委員會態度的質疑,表示今天主題非其業管,但立法院要求即刻前來,並否認有藐視委員或推卸責任情事,強調警政署長官不會找替死鬼。
簡慧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 回應住宿機構護理人員確診案例,表示當時為第一例,中央快速協助處理,包括採檢與安置到新的檢疫場所。
- 說明各縣市已在盤點空床位,並將針對每一家機構處理,但承認人力與安置空間仍是挑戰。
- 回應外部支援人力加給問題,表示照服員有加給,預算仍在研議中,會加速確定。
- 回應獎勵與獎補助案因疫情停辦後,明年可沿用上次評鑑等級,並確認公共安全設施改善申請核准後會陸續撥款。
- 回應機構評鑑項目與活動因防疫停辦,明年評鑑時可再檢討是否不予扣分。
- 回應社區關懷據點停擺問題,表示僅5個縣市全部停辦,會與各縣市協調,加強電話問安與送餐服務。
- 回應居家服務與日照服務可能停辦的衝擊,表示長照司正在討論,並已請地方盤點身心障礙者等替代照顧者。
- 回應身心障礙手冊屆滿展延問題,表示已在簽辦討論,將與法規處討論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的方式。
- 回應托嬰中心違規紀錄未整合與改名規避問題,表示對於負責人或相關工作人員如有違規事實會公告,但整合與改名規避問題會與地方討論改善方法。
尤詒君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福利組組長
- 回應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問題,表示未來會加強區公所第一線服務,並透過社工電話訪問確認身障者需求。
- 說明目前有256位專為身障者進行多元評估的社工員,一年服務約37萬人,因是電話服務,服務量較多。
- 回應身障福利資源布建牛步、服務量能稀少問題,承認整體覆蓋率不足,但每年有目標值成長,目前約13%,將繼續努力。
- 回應身障者生活補助金占比下降問題,解釋為表達性需求每年有差異,但實際發放人數穩定增加,每年約35萬人獲得補助,花費約212億元。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 1 (關於防疫期間醫護人員津貼與獎勵對象)
核心議題
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除醫師及護理師外,其他醫事及相關工作人員亦承受高感染風險及辛勞,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擴大補助津貼或獎勵對象,並考量各醫療院所相關人員。
相關爭議
津貼發放範圍爭議:衛福部原規劃津貼僅限醫師與護理師,其他人員以團體績效獎勵處理,次長表示此為經討論的折衷方案,因各職稱與風險多元難以明確列舉。然而,多位委員(蘇巧慧、邱泰源、陳柏惟、賴香伶)認為此舉排除了其他高風險醫事人員,導致其心理不被重視,要求衛福部應研議擴大津貼或獎勵對象,並明確說明範圍與給付方式,以確保公平性。
立法委員發言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感謝提案委員關懷所有防疫同仁,支持依照風險給予獎勵。
- 建議提案應讓衛福部研議如何更全面化,並納入各醫療院所,特別是那200家以外的300家醫院及2萬多家診所的貢獻。
- 認為衛福部應保留寬廣空間研議,不必有太大壓力,但需重視基層醫療院所的貢獻。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支持將獎勵範圍擴大,應先概括所有參與防疫的工作人員,避免有人覺得被排除在外。
- 認為政府補助各行各業,更應留住第一線醫護人員。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衛福部現行要點津貼僅醫師、護理人員,其他放獎勵,但津貼直接到個人,獎勵先到機構,兩者不同。
- 要求衛福部研議依照執行業務承受風險及辛勞程度之不同,將各醫療院所相關人員納入補償及津貼對象,並提出完整說明和報告。
- 批評衛福部不願研議,指責其說法是打擊醫療士氣,並要求立即提供獎勵對象的明列資料。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反映第一線醫事人員對要點只列醫生、護理師感到被排除、不受重視,要求直接明列對象(如呼吸治療師、醫檢師)。
- 認為衛福部不應以開會研議為由拒絕,應啟動第二階段擴大津貼補償對象,並承諾滾動式修正。
- 強調應修訂要點,增列更多對象,不能接受衛福部僅將所有人員直接放到獎勵的處理方式。
相關人員回應
蘇麗瓊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改為「建請衛生福利部視疫情發展,適時納入團體績效獎勵的評核,將所有參與防疫的工作人員納入獎勵對象」,因津貼部分限第一線醫師護理人員,其他人員用獎勵方式處理。
- 解釋醫師和護理師採取津貼方式是因為工作明確,其他人員因參與人數或職稱不同,將權力放給機構採取獎勵方式,獎勵對象已相當寬廣。
- 表示在獎勵對象中已包括檢驗站、專責病房、防疫工作等醫療機構,以及社工等醫事相關人員,承諾請醫事司確認並提供定義範圍。
- 坦承「建請研議」對同仁而言增加開會討論負擔,且此案已討論很久,但若委員強力要求,將會進一步研議。
- 最終同意將提案修正為「將各醫療院所相關工作人員予以納入,補助津貼或獎勵對象」,以回應委員訴求。
相關後續
- 第1案、第2案、第12案合併為一案,並經提案委員與行政機關協商後,修正文字為:「顯不合理,建請衛生福利部研議依照執行業務承受風險及辛勞程度之不同,將各醫療院所相關工作人員予以納入,補助津貼或獎勵對象。」
- 本案照修正文字通過,所有提案委員均列為共同提案人。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 3 (關於防疫期間社福機構評鑑展延期限)
核心議題
因應疫情影響,要求衛福部針對社福機構評鑑給予適當展延期限,以減輕機構負擔。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美美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
- 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正為「視疫情發展,予以防疫相應之展延期限」,將「一年」拿掉,並增加「視疫情發展」。
相關後續
本案照行政機關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 4 (關於醫療院所防疫應變計畫提報期限)
核心議題
要求衛福部督導各醫療院所於期限內提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變作戰計畫。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斯懷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黃琴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技正
- 表示對第4案沒有意見。
相關後續
本案經修正提報期限為「三週」後照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 5 (關於社工薪資新制加強落實方向)
核心議題
要求衛福部協調地方政府及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社工薪資新制進行加強,以解決社工普遍反映的疑慮。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楊錦青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司長
- 建議提案文字修正為「協調地方政府及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社工薪資新制就下列方向進行加強……」,並表示已獲提案委員同意。
相關後續
本案照行政機關提出之修正文字通過。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 6 (關於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立)
核心議題
要求衛福部加速設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以強化社區精神照護服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美美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
- 表示對第6案沒有意見。
相關後續
本案照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11
臨時提案 7 (關於社區關懷訪視人力與業務規劃)
核心議題
指出全台社區關懷訪視人力不足,案量過重,要求衛福部合理規劃關懷訪視與自殺通報業務,並定期檢視修正人力分派,以提升社區心理衛生服務品質。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諶立中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
- 建議修正提案文字,將訪視人數修正為「140,162人」,並將「區隔」改為「規劃關懷訪視業務與自殺通報關懷訪視業務」,後續加上「並定期檢視予以修正人力分派,以提升社區……」。
相關後續
本案照行政機關建議之文字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12
臨時提案 8 (關於醫療機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照護品質提升計畫)
核心議題
要求衛福部擴大「醫療機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照護品質提升計畫」,以強化社區精神病人的照護與危機處理。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黃琴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技正
- 表示對第8案沒有意見。
相關後續
本案照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13
臨時提案 9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
核心議題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提出《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版本,以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劉柏良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正為「提出《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版本。」並刪除「並預告」3個字。
相關後續
本案照警政署提供之文字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14
臨時提案 10 (關於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
核心議題
要求衛福部檢討「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之執行成效與推動進度,確保計畫能有效布建資源並照顧精神病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諶立中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
- 建議將提案中「於一個月內」修正為「於兩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
相關後續
本案照行政機關建議之文字通過。
討論事項15
臨時提案 11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與福利服務)
核心議題
要求衛福部針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進度與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的落實問題,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諶立中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
- 表示對第11案敬表同意。
相關後續
本案照提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1901
- 卷/期/冊
- 109/19/1
- 發布日期
- 2020-04-2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