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法草案聯席審查:聚焦保險範圍、補助與基金設立
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3-30
LawTrace 法律歷程:農業保險法
立法院經濟與財政兩委員會聯席審查行政院及多位委員所提「農業保險法草案」。會議核心討論包括擴大保險範圍至天然災害以外事故、建立保險公司與農漁會雙軌制、完善危險分散機制及提高保費補助以提升農民投保意願。同時,委員們對農業保險基金的設立時機與規模、農損認定標準、與現行現金救助的雙軌並行機制,以及因應疫情下的肥料供應與動物疫病等議題表達關切。會議最終通過法案名稱並修正第一條、通過第二條,其餘條文將擇期繼續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農業保險法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六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農業保險法草案」,核心議題涵蓋擴大農業保險範圍至天然災害以外的事故(如病蟲害、市場波動)、建立保險公司與農漁會雙軌制、完善危險分散機制,以及透過提高保費補助以提升農民投保意願。
- 會議亦針對農業保險基金的設立時機與規模、保費補助比例、農損認定標準、與現行現金救助的雙軌並行機制,以及因應疫情對農業的影響(如肥料供應、動物疫病)進行了廣泛討論。
相關爭議
- 保費過高與投保意願低落:多位立法委員指出保費對弱勢農民負擔過重,導致投保率低,建議政府應提供更高比例的保費補助以吸引小農。
- 保費補助比例:行政院版本建議非強制投保補助上限為 50%,多位委員主張應提高至 60%或 75%以上,甚至初期可達 85%以鼓勵投保。
- 農業保險基金設立時機與門檻:委員質疑行政院版規定需達「一定規模」才成立基金,呼籲應立即成立或明確降低門檻(如投保金額 20 億元、保費 1 億元、覆蓋率 10%)以加速運作。
- 「其他事故」定義模糊:委員建議應明確定義「其他事故」範圍,納入動植物疫災、非可歸責農漁民事由、市場波動甚至毒化災等,以擴大保障。
- 保險與現金救助的關係:法案中「逐步取代現金救助方式」的文字引發農民恐慌,委員要求澄清為雙軌並行,保障農民權益不受影響。
- 肥料供應問題:多位委員反映近期肥料短缺、配送不均,導致農民恐慌囤積,影響施肥,質疑農委會資訊掌握與調配能力。
- 農損認定標準:委員擔憂保險公司與農委會/地方政府對天然災害的認定標準不一,恐產生爭議,要求保單審核與認定標準需明確化。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全力支持農業保險立法,以確保農民權益及農業永續經營。
- 建議擴大農業保險範圍,涵蓋病蟲害,不限天然災害,並讓農漁會可辦理保險。
- 主張提高非強制投保的保費補助比例至 60%以上。
- 建議將農業保險基金規模進一步提高,以應對極端氣候風險。
- 建議將第一條立法意旨的目的性文字拉到最前面,使條文更清晰。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指出近年氣候極端變化導致農業損失嚴重,現金救助不足,農民需承擔大部分損失。
- 提案版本除擴大保障範圍、設立農業保險基金外,重點在於提高保費補助比例。
- 建議法案施行 5 年內補助 60%,之後降至 50%,並每年邀請專家學者檢討費率。
- 提案第一條文字修正為「為建立農業保險制度…」以強調立法目的。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強調農業經營易受天然氣候影響,造成嚴重損失,農業保險法有訂定專法之必要。
- 質疑試辦期間覆蓋率低的原因,並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方法提升覆蓋率。
- 建議農委會應與金管會協商,開放農會信用部更多商品,以提升農會承作保險能力。
- 強調農損認定標準應明確,避免同一國家出現多種標準,影響農民權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過去農民收入受天候與市場價格雙重影響,現行災害救助僅協助復耕,無法保障豐收價跌損失。
- 強調農業保險能補足農民損失,應優先針對風險高作物推動,並在初期大量補助保費。
- 建議農業保險應擴展至農機具、設備等產業保險,不限於作物保險。
- 指出農委會應構思整個產業需要的產業保險,超越現行產物保險概念。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建議將草案第三條「其他事故」明確調整為「動植物疫災」,認為更為妥當。
- 質疑草案第十六條「免徵印花稅」條文的必要性,因行政院長已表示將廢除印花稅並由中央補足地方財源。
- 關切當前水情狀況,要求農委會超前部署,避免農業用水受限。
- 要求農委會與交通部、內政部、財政部共同解決違法露營場亂象,確保水土保持與民眾安全。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保費過高對弱勢農民造成負擔,導致有錢農民才能加保,小農無法受惠。
- 主張政府補助比例應提高至至少 75%,並考慮分級補助以吸引不同規模農民。
- 強調政策推廣需面面俱到,照顧大、中、小農及偏鄉農民,尤其建議原民會全額補助原住民農民保費。
- 建議農委會應舉辦政策說明會,尤其在偏鄉地區使用母語說明,確保農民充分了解。
- 主張應讓農民免費參加保險,或至少將農民負擔降至 25%,以提高參與意願。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感謝朝野委員支持農業保險法,強調其推動為朝野共識。
- 質疑農委會預計一年內達 20%覆蓋率的目標,要求說明如何達成,特別是面對農民不願自掏腰包的情況。
- 關切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的「一定規模」門檻定義,主張應直接明定基金規模。
- 建議從國家糧食安全角度,政府應針對稻米、雜糧等作物負擔更高比例保費,甚至採強制投保。
- 強調農業保險法應早日通過,真正幫助農民和農業,並加強糧食安全。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擔憂農業保險法重蹈農民職災保險投保率低的困境,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提高投保率的措施。
- 詢問強制投保與自願投保的取捨標準,建議農委會針對不同農作物項目進行定義。
- 主張農損認定範圍應盡量寬鬆,並請農委會多下鄉勸說專業農戶投保。
- 質疑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一定規模」定義模糊,要求明確說明 50 億元判斷標準。
- 建議基金應盡早成立,不應限定 50 億元門檻,並要求農委會提供明確時程或條件。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質疑主委對覆蓋率目標的說法不一,最終確認目標為一年內達到 10%。
- 指出過去試辦覆蓋率低的原因在於自負額過高及保費昂貴,要求農委會解決此問題。
- 建議天然災害現金補助與農業保險採雙軌制,並逐步調整現金補助,誘使農民轉向保險。
- 建議將草案第三條「其他事故」修正為「天然災害和其他非歸責於農漁民的事由」,以擴大保險範圍。
- 關切肥料供應問題,要求農委會查明配送落差原因,解決農民買不到肥料的困境。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質疑試辦農業保險法源依據的空白授權問題。
- 建議在法條中明定監察農漁會辦理農業保險時,應有保護個資的條例。
- 指出農委會補助各縣市 50%保費,對財政困難的農業縣市不公平,建議提高中央補助比例。
- 反映彰化縣肥料嚴重缺貨問題,質疑農糧署配送量不足農民需求,造成農民恐慌囤積。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主委對肥料配送承諾未兌現,要求加強監督。
- 擔憂農業保險法對原住民農民的普及性與照顧不足,因其難以負擔保費。
- 關切農漁會擔任保險人是否會衝擊其財務,要求農委會提供足夠行政管理費用。
- 建議針對偏遠地區、原住民地區的農民貸款利率可再調降,並提供利息減免。
- 要求農委會盤點原住民地區新興農產品(如紅藜)納入農業保險的可能性。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指出農業保險試辦 3 至 4 年成效不如預期,主要問題在於保費偏高及農民接受度低。
- 建議養殖保險應採區域劃分而非大範圍,並以鄉為單位,以更貼近實際受災情況。
- 主張農業保險基金應立即成立,不應等待達到特定規模,並表示立委可協助爭取。
- 建議農委會比照其他部會推出農業紓困 2.0 方案,簡化手續,確保農民看得到、吃得到。
- 要求農委會延長農漁民本金償還期限,減輕貸款負擔。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外貓狗感染武漢肺炎案例,詢問台灣畜牧動物會否感染及農委會應變措施,強調人傳畜的風險。
- 指出 2016 年天然災害造成近 400 億元災損,現金救助僅 98 億元,凸顯農業保險的必要性。
- 建議應有明確標準選定保險標的,如依種植面積、總產值或價格波動程度,而非僅憑基層反映。
- 為提高覆蓋率,建議初期(第一至四年)政府應拉高保費補助比例(如從 85%開始逐年遞減 5%)。
- 主張強制保險的品項應提高保費補助,以鼓勵農民投保並平均分擔風險。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詢問農業保險試辦成效,認為僅勉強及格,仍有努力空間。
- 要求明確農業保險基金的預期目標與成立時程,如每年保險金額達 20 億元、覆蓋率達 10%即可成立。
- 質疑全面強制投保的困難性,但強調全面納保才能提升農業風險控管能力,避免農民只依賴政府補助。
- 建議農委會應與農民團體加強溝通,說明農業保險政策,特別是針對老農不願納保的心態。
- 支持農業保險法,並希望農委會積極正面推廣。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明確區分強制保險與非強制保險的標準,並考量台灣小農制度的特性。
- 確認農民參加農業保險後,仍可領取天然災害救助金,採雙軌制。
- 批評保費補助 50%對農業縣市不公平,建議提高非六都農業縣市的補助比例至 80%。
- 強調天然災害保險的認定標準需明確,保單需經農委會與金管會嚴格審核,避免保險公司與農民產生爭議。
- 擔憂全面推動農業保險後,紛爭會增多,要求保單定義需明確,避免過於樂觀。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強調農民長期弱勢,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照顧,並確保農業保險內容實質照顧農民。
- 質疑農業保險立法目的究竟是照顧保險公司還是農民,要求嚴格審查保單,站在農民福祉考量。
- 反映肥料價格不穩,農民在需要時漲價,不需要時打折,要求農委會維持生產成本穩定。
- 要求農委會確保農民參加保險後能賺錢,若賠錢將究責。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指出許多老農對農業保險不了解,需加強宣傳。
- 反映稻農和蔬菜農民因獲益不高,認為參加保險不經濟實惠。
- 關切對地直接補助中佃農與地主的問題,建議放寬申請條件讓實際耕作者能領取。
- 建議農委會應克服農民繳交保費的負擔,提供足夠誘因,並考慮提高保費補助比例。
- 強調農業保險作為新政策,需多加宣導並隨時檢討改進細節。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指出 823 水災救助中對補件案不給予補助,引發民怨,要求農委會檢討。
- 強調需加強宣導農業保險與天然災害救助雙軌制,避免農民誤解保險會取代補助。
- 建議提高保費補助比例(高於 50%或 60%),由中央負擔更多,避免縣市財政差異影響普及率。
- 建議加強水稻保險,並要求農委會提供全國各地水稻理賠比率數據。
- 主張在道德考量下,應加重保險中個人考核的部分,使保險更為周延。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指出禽流感疫情嚴重,今年案例較往年增加,特別是臺南短時間內爆發多起,顯示病毒串連。
- 質疑養雞場、畜牧場管理、消毒不足,以及雞販進出不同場所導致病毒傳播,要求農委會改進。
- 建議推動家禽統進統出,並鼓勵產地屠宰,以利疫情控制。
- 指出鵪鶉未納入家禽管理範圍是防疫破口,要求盡快納入並給予蛋品標章。
- 要求農委會針對花卉出口慘況,考慮用貨機專機運輸協助,並提供書面回應。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認同農業保險可減輕政府風險負擔,但質疑現金救助支出能否減少。
- 建議將蒜頭、土豆(花生)、蕃薯等內需型作物納入政策性收入保險,以保障其價格穩定。
- 肯定農漁會納入保險人角色,並建議農會專業度應足以承作收入型保險,並納入評核。
- 建議修法時可考慮新增對不適任保險業務者停止一部或全部農業保險業務的處分條款。
- 要求農委會應開始訓練農漁會專業人員,以提升其作為保險人的能力。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確認農業保險與現金救助採雙軌並行,短期內現金救助不會取消或調整。
- 詢問農業保險的政策目標,希望保障比例能達 80%,覆蓋率目標為一年內 10%、最終 20%。
- 要求農委會估算若農業保險順利達標,政府每年保費補助的預算支出。
- 建議將強制投保的標準(如特定溫網室、配合政策者)直接明列於法條或說明欄。
- 要求農委會強力澄清網路斷糧謠言,強調資材供應無虞,並關注水果、活魚、活植物的短期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肯定農業保險法立法,因應天然災害多、農損嚴重,現金救助不足的現況。
- 要求農委會明確說明「其他事故」的定義,應於母法說明欄或施行細則中詳列。
- 要求農委會根據試辦經驗,試算農業保險能將農民損失補足到何種平衡點,目標保障 80%收入。
- 強調過去第九屆曾討論拿掉「天然災害」四字,應將毒化災等問題納入農業保險範圍。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中長期抗疫階段,農漁產品或原料仰賴進口比例高的項目,是否會斷料或影響生產。
- 肯定農委會已盤點種子、肥料、飼料等資材供應無虞至年底,並有最壞狀況的配套方案。
- 強調農業保險法的重要性,並詢問第八條強制投保與自願投保的標準。
- 確認農業保險與現行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為雙軌並行,非替代關係,且現金救助不會取消或降低。
- 詢問農業保險基金「一定規模」的認定標準,並確認初期規模預估為 50 億元。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詢問農業保險試辦過程中是否有瑕疵或問題。
- 確認農漁會可擔任保險人,並詢問保險人規模及理賠金發放方式。
- 詢問因搶種造成的農損是否能投保,以及假農民投保獲賠的可能性。
- 關切農漁會內部違法情事,擔憂未來農業保險可能導致會員投保薪資溢領年金問題。
- 建議農委會應加強農漁會經營管理,並感謝其在第一線解決問題。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肯定農業保險法對農民保障的重要性,尤其在全球氣候變遷加劇下。
- 質疑現金救助、保證收購與農業保險同時並行是否會產生衝突,並認為政府補助比例 50%過低。
- 對農委會報告中預估 15 年後農業保險加現金救助支出高達 729.89 億元,但基金仍有餘額的精算結果表示質疑。
- 要求農委會提供完整的精算數據,包括估算的投保人數、費率與投保金額,以確保農民能真正獲得保障。
- 擔憂缺乏完整數據恐導致未來基金運作問題,類似其他年金改革的困境。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感謝主委推行溫度參數虱目魚養殖水產保險,肯定農業保險方向正確。
- 指出草案第 10 條「逐步取代現金救助方式」的文字易造成農民恐慌,要求文字上再斟酌,明確為雙軌並行。
- 指出政府推行實名制反而加劇農民恐慌,導致北部農民囤積肥料,影響當前需要施肥的農民。
- 呼籲農委會應強力呼籲農民不要囤積肥料,因原油價格下跌可能導致肥料價格下調。
- 代表嘉義與雲林農民拜託主委解決 73 號肥料短缺問題,確保需要施肥的農民能取得肥料。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詢問農民因居家隔離或檢疫導致農損是否能納入農業保險範圍。
- 指出若保險範圍僅限於「整區」受損才能理賠,則與天然災害救助無異,無法保障個人或小範圍損失。
- 建議農業保險應納入毒化災及森林大火等非天然災害,以擴大保障範圍。
- 呼籲農委會主委儘快解決雲林縣肥料短缺問題,並公開檢討配送機制,讓外界了解實際情況。
- 強調過去已有肥料短缺經驗,不應 4 年後再次發生,要求主委應變並公開說明。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主任委員 農委會
- 指出過去 10 年農業損失高達 123 億元,現金補貼僅 25%,農民看天吃飯極不公平,需引進先進國家保險制度。
- 說明行政院版本擴大保險範圍至病蟲害、雙軌制保險機構、建立危險分散機制、提高保費補助(強制無上限,非強制最高 50%)及快速勘災理賠。
- 表示農業保險法通過後,一年內覆蓋率有信心達到 20%(後修正為 10%目標),並將從專業農民優先推動。
- 說明農業保險與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採雙軌並行,農民可同時獲得保障,保險將逐步替代現金救助,但短期內不會取消。
- 表示農業保險基金預估規模為 50 億元,且經財務精算可維持 15 年運作,並歡迎民間捐贈。
- 承諾會將「其他事故」定義在母法說明欄或第三條中明確化,納入疫病、蟲害及市場波動等風險。
- 解釋肥料供應總量充足,但因農民恐慌囤積及分配問題導致部分地區缺貨,承諾會解決配送問題並公開資訊。
- 澄清香港與比利時寵物感染武漢肺炎為人傳寵物,目前無證據顯示寵物傳寵物或寵物傳人。
- 針對疫情對農業影響,已盤點種子、肥料、飼料等資材供應至年底無虞,並有最壞狀況下的生產調整配套方案。
- 表示禽流感疫情加劇,已要求將鵪鶉納入家禽管理,並鼓勵家禽統進統出及產地屠宰,以利防疫。
吳蓮英 副署長 財政部賦稅署
- 說明因目前印花稅尚未廢除,農業保險比照其他保險,免徵營業稅及印花稅。
張經緯 處長 農委會畜牧處
- 說明香港狗隻感染武漢肺炎是因與飼主親密接觸,為人單向傳染給狗,目前無科學證據顯示動物間會彼此傳染或再傳染給人。
陳俊言 處長 農委會輔導處
- 說明休閒農場露營區設置範圍將修法調整為 10%、2,000 平方公尺,並在休閒農場內的農地朝容許方向調整。
王麗蕙 副局長 金管會保險局
- 說明檢查時若有其他法律明確規範個資,法規不會另行明定,檢查人員會遵守法規。
- 表示目前鼓勵保險公司積極參與農業保險,國內有 20 家產險公司,其中 10 家已參與。
李聰勇 局長 農委會農金局
- 說明目前有 10 家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包括富邦、新光、明台等大型公司。
張學文 執行秘書 農委會法規會
- 說明「其他事故」應指保險契約約定的事故,如收入減少或一定的氣候條件,並將在說明中加強闡述。
相關後續
- 法案名稱經協商後,所有版本均定為「農業保險法」,照此通過。
- 第一條條文經修正為「為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安定農民收入,提高農業經營保障,特制定本法。」後通過。
- 第二條條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維持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討論事項所列議案第三條及以下條文,將訂於 4 月 1 日星期三繼續進行討論。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1901
- 卷/期/冊
- 109/19/1
- 發布日期
- 2020-04-2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