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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預算解凍審查與藝文紓困、公股電視條例修正案討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4-0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部109年度9項公務預算解凍案及「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修正草案。會議焦點集中於COVID-19疫情對藝文產業的衝擊與紓困措施,委員們普遍關切預算額度、申請門檻、租金補貼及未來振興方案。此外,臺中國家漫畫博物館建置進度與品質問題亦引發討論。最終,9項預算解凍案全數准予動支,電視事業公股條例修正案照案通過,多項紓困與文創園區轉型建議則要求文化部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9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文化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因委員會決議而凍結的9項公務預算解凍案,涵蓋文化發展、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文創產業推動、花蓮文創園區、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文策院營運、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文化資產業務及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等,文化部需報告說明以爭取預算解凍。
  • 委員們主要關切各凍結預算的執行進度、計畫細節,以及部分計畫(如空總)是否存在變更或調整,以確保預算使用的透明度與效益。

相關爭議

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林奕華委員質疑文化部未在解凍報告中提及計畫變更,要求退回書面報告,待變更計畫經行政院同意後再解凍。文化部則澄清計畫未變更,僅是預算分配的滾動修正與執行時程調整,並承諾提供更詳細的綱要計畫內容及安排專案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的解凍報告未提及計畫變更,認為與實際情況不符,要求退回報告並待行政院正式公布變更內容後再解凍。
  • 指出文化部曾答應在1月份為空總計畫召開民眾說明會但未兌現。
  • 認為書面報告應包含行政院核定的第二期綱要計畫內容,以利委員了解。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對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預算執行落後,且解凍報告未提供作業方案調整計畫表示不解,要求文化部說明。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全力支持解凍文化部9項預算案,包括文化資產業務的2,000萬元預算。
  • 關心草山文資群再造歷史現場計畫的推動,希望文化部協助地方政府積極辦理。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支持林奕華委員對空總計畫的疑慮,要求文化部進一步說明計畫變更情況。
  • 建議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因疫情影響難以執行,可考慮暫不解凍,將預算用於其他急迫需求。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關切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的「創業圓夢計畫」受理時程,認為創作者需要明確的獎補助時程。
  • 肯定文化發展評估與推動的「部部都是文化部」理念,強調跨部會合作與資源整合的重要性。
  • 提醒文化部預算凍結顯示事前溝通不足,應加強與委員會的溝通。
  • 關心花蓮文創園區轉型規劃進度,指出疫情可能導致公聽會、諮詢會等活動延宕。

賴委員品妤 立法委員

  • 關注文策院預算解凍,詢問其提升本業收入、減少政府依賴的預期達成時程。
  • 質疑文策院人力尚未到位,可能影響其業務達成能力,並指出目前案源多來自文化部,與民間融資接觸較少。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注文策院營運與發展,希望其能將國家品牌做國際輸出,並盤點臺灣大品牌協助其國際化。
  • 詢問文化部如何鼓勵製作臺灣兒少節目,指出國內兒少節目自製率低、內容與技術面臨困境。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報告9項凍結預算均為推動文化發展、博物館營運、文創產業、空總計畫、文策院發展、國際布局、文資保存及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所需,懇請委員支持解凍以利業務推動。
  • 解釋國立歷史博物館修復進度因文資及都市設計審議延宕,已調整作業計畫提升執行率,解凍預算涉及經常性運作。
  • 說明花蓮文創園區已於109年1月起由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進駐,並成立轉型規劃專案辦公室,預計第4季展開新營運模式,但疫情可能影響公聽會等進程。
  • 澄清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未變更,僅是預算分配的滾動修正與執行時程調整,行政院已同意續辦,並將提供相關綱要計畫內容。
  • 說明文策院已於去年11月掛牌,組織章程與薪資規章已訂定,並將進行績效評估,人力編制預算已給足,尊重董事會逐步進用人才的專業治理。
  • 強調文策院是承接文化部政策工具的公法人,旨在搭建平台、導入投融資、促進跨域合作,並非接案。
  • 表示文化部已針對兒少節目訂定補助要點,放寬補助比例,並與NCC合作提升國內節目自製率,公共媒體法草案亦強化兒少節目內容提供。
  • 說明文化部已與勞動部組成專案小組,研議提升藝文工作者勞動保障,包括承攬關係的保障,並將在修法草案完成後展開社會諮詢。

相關後續

  • 「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凍結100萬元案,准予動支。
  • 「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凍結500萬元案,照案通過,准予動支。
  • 「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凍結500萬元案,准予動支。
  • 「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凍結50萬元案,准予動支。
  • 「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凍結1,000萬元案,經討論後准予動支,委員會將擇期安排專案報告以進一步了解計畫相關作法。
  • 「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與發展」凍結200萬元案,准予動支。
  • 「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凍結2,000萬元案,准予動支。
  • 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業務」凍結2,000萬元案,准予動支。
  • 國家人權博物館「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凍結1,000萬元案,准予動支。
  • 9案解凍案全數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正草案旨在將條文中具歧視性意涵的「殘障」文字修正為「身心障礙者」,以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的規定,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權益。
  • 修正內容亦重申公視基金會應負責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播送多元、優質節目,兼顧身心障礙者等特定族群權益的目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說明本次修正是為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將法條中「殘障」修正為「身心障礙者」,為各部會法規修正案之一。
  • 強調公視基金會應負責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播送多元、優質節目,兼顧身心障礙者權益。

相關後續

  • 「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照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COVID-19疫情對藝文產業紓困與振興措施討論

核心議題

  • 委員們普遍關切COVID-19疫情對臺灣藝文產業的嚴重衝擊,包括票房銳減、停演、歇業風險,以及文化部所提出紓困方案的預算規模、申請門檻、審核標準及執行效率。
  • 討論內容涵蓋紓困預算是否足夠、租金補貼、大型事業貸款、自然人工作者保障、振興抵用券規劃,以及疫情期間藝文活動的因應(如線上展演、場館防疫措施)等。

相關爭議

  • 紓困預算額度不足:多位委員(黃國書、林奕華、張廖萬堅、吳思瑤、萬美玲、高虹安)質疑文化部目前15億元(特別預算8億元加移緩濟急7億元)的紓困預算遠遠不夠應對全臺藝文產業的巨大衝擊,並與國際相比顯得不足。部長則表示已向行政院爭取更高額度,並將提出2.0方案。
  • 紓困申請門檻與實務落差:周春米委員(書面)及萬美玲委員指出,自然人申請紓困需提供契約或類似契約,對口頭約定為主的展演者造成困難;獨立工作者以「營運項目」作為補助標的,不符實際需求。部長回應已放寬證明方式並解釋「營運」定義。
  • 公有場館租金減免:洪孟楷委員建議政府應帶頭調降公有場館租金以協助委外業者,而非僅提供補貼。部長表示已向財政部提出建議,可望有整體性減租措施。
  • 振興抵用券規劃:吳思瑤委員建議未來應有專屬藝文產業的振興抵用券,與經濟部方案脫鉤,以確保效益並擴大額度。部長則表示需整體考量預算規模與紓困先行原則。
  • 疫情期間藝文活動辦理:林楚茵委員質疑指揮中心提出的室內1.5公尺社交距離對電影院、音樂廳等室內藝文表演窒礙難行,建議政府考慮下令停業。部長強調防疫為重,但會加強紓困力道,以等同歇業狀態進行補助。
  • 線上直播營運模式:林宜瑾委員建議文化部應藉疫情建立線上收費直播平台,媒合藝文團體,培養民眾付費觀看習慣,以利產業永續發展。部長表示會與法人討論,但不支持免費觀看模式,強調產業永續營運的重要性。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迅速推出紓困方案,但質疑首波申請件數過少,呼籲檢討宣傳及申請簡便性,並建議透過地方政府協助推廣。
  • 憂心15億元紓困預算不足,要求文化部爭取更多預算,並關心金曲獎是否延期及博物館等場館的防疫措施(如入館登記制、社交距離部署)。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關心文化部在520內閣改組後的人事佈局,希望部長能留任以持續推動文化產業。
  • 指出電影院票房慘澹,多數業者同意停業,建議政府應提供租金補貼,並爭取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獲得相同待遇的紓困方案。
  • 強調紓困應持續性,並希望文化部能盡快公布更多好的方案。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在首次大規模紓困中積極作為,但指出疫情嚴峻,藝文產業衝擊極大,現行紓困預算規模不足。
  • 建議文化部利用機會向行政院爭取設立文化發展基金,並思考疫情過後如何透過消費券等方式刺激藝文產業回流。
  • 關切博物館、電影院等場館在社交距離規範下的因應措施,特別是演唱會的影響。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期待文化部能在未來1,000億元紓困預算中爭取到50億元用於藝文產業,並建議將藝文振興抵用券與經濟部方案脫鉤,設立專屬預算。
  • 肯定部長為爭取預算所做的努力,並表示教文委員會將成為最堅強的後盾。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紓困預算額度不足,擔心第一期15億元無法滿足所有申請需求,特別是受創嚴重、規模較大的藝文事業。
  • 關切自然人申請紓困的門檻,特別是口頭約定工作者如何提供契約證明,並強調應確保自然人工作權益。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關心文化部「移緩濟急」7億元預算是否已獲行政院核定,指出短期紓困的11億元仍顯不足。
  • 建議文化部對六大類藝文產業的紓困補助應考量不同產業受衝擊程度,確保公平性,並公開補助辦法、規則及結果,提升透明度。
  • 提醒文化部紓困應是負責任的超前部署,確保預算實際到位及執行速度。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應藉疫情期間建立線上收費直播平台,媒合藝文團體與OTT平台合作,培養民眾付費觀看藝文節目的習慣,並為疫情後的現場展演蓄積觀眾。
  • 強調藝文演出應有其價值,不應鼓勵免費觀看,可參考國外收費模式(如維也納愛樂數位音樂廳)。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指出指揮中心室內1.5公尺社交距離對電影院等藝文場所窒礙難行,許多電影院業者已要求政府下令停業。
  • 建議文化部應向指揮中心建言,考慮短期間讓電影院等業者歇業,並強調紓困應等同於歇業狀態進行,加強租金、水電費等補助力道。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心文化部附屬機關委外店家因疫情人流減少,建議文化部應主動調降租金,而非僅提供紓困補助,以發揮政府帶頭支持效果。
  • 詢問獨立書店等一人工作室申請紓困的適用性及藝文個人工作者證明「營運困難」的方式,並呼籲文化部加強宣傳與說明。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藝文工作者申請紓困多所窒礙,特別是展演者多以口頭約定契約,以契約作為紓困依據不符實務。
  • (書面質詢)建議文化部應參考法國經驗,允許受影響公司或自然人列舉佐證與粗估損失,不限於營運損失,以更貼近藝文工作者需求。

伍麗華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關注文台會擬轉型為國際交流專責機關,要求文化部應有嚴謹透明的業務推動管理監督及預算分配運用機制。
  • (書面質詢)質疑文台會109年度補助款爆增7,650萬元,且計畫經費僅佔補助款約24.05%,其餘經費流向不明,現有4名正式員工是否足以擔負1.02億預算執行。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說明文化部已迅速提出紓困方案,第一波申請受理至4月10日,預計申請量將大幅增加,並已分批審查撥款以解燃眉之急。
  • 坦承15億元紓困預算不足,已向行政院爭取更高額度,並將提出藝文產業紓困2.0方案,納入大型事業專案貸款、艱困事業專案請求,並盤點年度預算進行行政調控。
  • 表示金曲獎將依疫情指揮中心指引,由專業團隊評估後儘速對外說明,線上頒獎模式亦為考量方案之一。
  • 說明文化部已配合指揮中心指引,自3月5日起公布各場館因應原則與防疫措施,包括入館登記、社交距離、容留人數限制等,確保防疫落實。
  • 回應租金補貼問題,表示主計總處初期建議「補代減」,但已向行政院建議公有場館應減租,財政部已啟動研議,並允許公有文化場所內營業單位申請紓困補助。
  • 解釋藝文產業紓困方案涵蓋多元樣態,包括個人商號可適用「事業」,自然人承攬者可透過類似契約或邀請單位證明申請,並已放寬相關須知。
  • 支持藝文產業運用線上營運模式,但強調需有利於產業永續發展,不應鼓勵免費觀看,並已請相關法人討論如何催生此類平台。
  • 重申防疫為重、紓困並行、振興預作準備,將在法律與行政體制內創造可能性,全力爭取藝文產業所需資源。

徐宜君 文化部影視局局長

  • 說明金曲獎將依照疫情指揮中心的指引進行評估,考量評審團作業與典禮製作團隊,規劃方案出爐後會對外說明。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將在第一階段紓困撥款後一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藝文產業受疫情影響情形、特別預算使用概況及後續檢討措施。
  • 文化部將持續盤點並爭取藝文產業紓困預算,並預計在4月中提出藝文產業紓困2.0方案。
  • 文化部將持續與行政院溝通,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大型事業專案貸款及艱困事業專案紓困,並研議公有場館減租措施。

討論事項四

國家漫畫博物館建置進度與品質問題

核心議題

  • 討論臺中市國家漫畫博物館的建置進度,特別是文化部已承諾的4.45億元工程補助預算撥款問題,以及博物館設計是否符合國家級品質標準。
  • 主要關切點在於臺中市政府規劃的博物館空間(中臺灣電影中心合建)是否能確保獨立性、集中性及基本設施(如獨立出入口、水電表),避免與商場混用影響博物館功能。

相關爭議

博物館設計品質與撥款延宕:楊瓊瓔委員質疑文化部承諾的4.45億元預算遲未撥款,導致計畫延宕,並認為臺中市政府已承接原有計畫持續執行。部長則堅持臺中市政府的工程設計未達國家級博物館基本要求(空間集中、獨立進出、獨立水電),導致預算無法撥付,並強調文化部對品質把關的堅持。

立法委員發言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心國家漫畫博物館在臺中市的建置進度,指出文化部承諾的4.45億元工程補助預算遲未撥付,影響計畫推進。
  • 強調國家漫畫博物館是中部地區民眾的共同期望,不應因政黨輪替或行政程序延宕,呼籲文化部與臺中市政府加強溝通,共同完成。
  • 認為博物館設計的爭議(如空間集中、獨立出入口、水電表)是「小事」,應盡快解決以撥款。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說明4.45億元工程補助預算及7億元軟體預算已編列在國家漫畫博物館公共建設計畫中,但因臺中市政府的工程設計未能符合博物館基本原則(空間集中、獨立出入口、分設水電表),導致撥款延宕。
  • 強調文化部作為主管機關,必須把關國家級漫畫博物館的品質,不能讓其空間與商場混用,並已與臺中市政府協商二十多次未果。
  • 表示預算仍在計畫中,但撥款時間必須往後挪,呼籲臺中市政府提升工程設計,達到博物館基本要求。

相關後續

文化部將持續與臺中市政府溝通,要求工程設計符合國家級漫畫博物館的基本品質要求,以利後續預算撥付與計畫推動。

討論事項五

國內文創園區經營現況與未來轉型規劃發展檢討

核心議題

  • 討論國內文創園區(特別是文化部所屬及松山文創園區)的經營現況,委員們關切其是否過於商業化、租金過高,導致中小藝文團體難以進駐,與文創發展初衷有所偏離。
  • 探討文化部對文創園區的轉型規劃,如何平衡商業營運與文化政策功能,並引導地方政府所屬園區朝更符合藝文發展生態系的方向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指出松山文創園區租金高昂,充斥高級餐廳與商業展覽,與文創發展意旨不符,導致中小藝文團體難以進入。
  • 建議文化部應思考如何調整文創園區的經營模式,平衡市場經濟與藝文發展,並加強對臺北市政府主管的松菸文創園區的提醒與引導。
  • 提到松菸曾有的學校單位申請場地優惠(2折)在108年被刪除,顯示其商業化傾向。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認同文創園區過於商業化的問題,表示已持續推動轉型工作,因早年多採ROT委外經營,廠商以空間營運為主,政策功能較難發揮。
  • 說明文化部已組成檢討平台,將餐飲空間比例降低至15%以下,並對藝文創作者提供優惠租金,降低進駐門檻。
  • 指出文化部所屬文創園區已逐一轉型,如臺中文創園區轉型為文資園區,花蓮文創園區已終止契約並啟動轉型,將以文化政策平台、在地藝文支持基地及文化經濟服務設施三面向整合。
  • 表示將透過中央的轉型示範,引導地方政府文創園區更符合藝文發展生態系需求,並對華山文創園區有未來2.0的轉型方案規劃。
  • 澄清松山文創園區為臺北市政府主管,非文化部所屬,但會思考如何引導地方政府。

相關後續

文化部需在六個月內針對國內文創園區經營現況與未來轉型規劃發展等提出檢討報告,報告內容文字修正為「由文化部以促參法委外營運」及「傳出經營績效不佳,顯見文創園區應積極進行轉型規劃」。

討論事項六

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與兒少節目發展

核心議題

  • 討論臺灣藝文工作者普遍面臨的低收入、工時長、零保障等勞動困境,以及如何透過修法、社會保險協助等方式提升其工作權與智慧財產權保障。
  • 探討臺灣兒少節目自製率低、內容與技術發展困境,以及文化部如何提供資源鼓勵製作優質臺灣兒少節目,並提升從業人員對兒童的理解與技術交流。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為藝術、文化、建築及設計相關學系的畢業生請命,指出畢業聯展需龐大資金,建議文化部研擬措施幫助學生減輕負擔,培育未來人才。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指出藝文工作者普遍存在低收入、工時長、零保障問題,月薪不滿3萬元者佔五成,平均週工時超過52小時,且多為承攬關係缺乏勞保。
  • 呼籲文化部協助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並廣納民間藝術團體參與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修訂。
  • 指出臺灣兒少節目外購比例高達91.1%,國內自製僅7.6%,質疑文化部在鼓勵製作臺灣兒少節目上的作為,並指出內容製作與技術面臨困境。

范雲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推動文化平權,但關切公共電視節目中身心障礙者角色的呈現比例,希望公視能有相關統計並提升多元角色融入。
  • 肯定文化部107年度推動全人友善博物館默劇,但發現今年無相關預算,建議應持續推動身障兒童多元活動。
  • 建議文化部轄下各場館網頁應補齊活動資訊,並持續改善導覽服務,確保無障礙者能獲得一致且充分的資訊。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回應畢業生聯展問題,表示文化部已有相關計畫支持青年藝術文化,將與教育部討論系統性合作。
  • 說明文化部已與勞動部組成專案小組,研議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訂,旨在強化藝文工作者勞動保障,特別針對承攬關係者,草案已在最後修整階段。
  • 表示文化部已於2018年訂定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放寬補助比例,並與NCC合作提升國內節目自製率,公共媒體法草案亦強化公媒提供兒少內容的責任。
  • 說明文化部已成立文化平權推動委員會,檢視文化近用落差,國美館等場館每年會嘗試不同障別的友善作法,並將訂定指引,確保各場館落實文化平權。
  • 表示網站無障礙專區指網站近用,委員關切的活動參與、藝文近用無障礙,文化部訂有相關指標與計畫,將加強網路資訊呈現,並提供委員書面資料。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將提供文策院相關計畫、兒少節目發展及藝術工作者保障修法進度等書面資料給相關委員。
  • 文化部將與教育部討論系統性合作,協助畢業學生聯展。
  • 文化部將持續推動文化平權,加強轄下各場館網頁資訊呈現與導覽服務,確保無障礙者文化近用。

討論事項七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停止實施日期核定問題

核心議題

  • 討論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關於撥付公視30%金額的停止實施日期由行政院定之)遲未核定實施,導致偏遠地區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經費未能增加的問題。
  • 關切公視預算與原民會預算規模差異,以及偏鄉收視費用較高的問題,呼籲文化部與NCC溝通,盡快報請行政院核定停止實施日期。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自104年12月修正公布至今已逾4年,停止實施日期仍未由行政院定之,導致原本撥付公視的30%金額(約1億元)未能轉用於偏遠地區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
  • 強調偏鄉地區對此經費需求迫切,且公視年度統籌預算已達25億元,該30%對其意義不大,但對偏鄉很重要。
  • 呼籲文化部應與NCC溝通,盡快報請行政院核定停止實施日期,以率先依法行政。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說明現行公視法規定政府對公視預算捐贈逐年下降至9億元,其他二十幾億元為計畫預算,不利公共媒體中長期發展。
  • 表示已提出公共媒體法草案,目前在行政院審議,若能通過將重新安排公視預算,使其有充足獨立預算,屆時第四十五條的修改將較為可行。
  • 認同偏鄉基礎建設及數位機會權利的重要性,表示在5G標金收入運用下,NCC或政府將做整體安排,兩者目標(公媒發展與基礎建設)都重要,會共同努力。

相關後續

文化部將持續推動公共媒體法草案審議與文化發展基金成立,以期未來能重新安排公共媒體預算,並配合5G標金運用,共同解決偏鄉傳播基礎建設問題。

原始資料

公報
1092201
卷/期/冊
109/22/1
發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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