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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決議進度檢討:聚焦法案修正、人權保障與制度優化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4-1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聚焦檢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之落實進度。司法院與法務部就已施行、已修法及未來規劃的司法改革新制進行專題報告,涵蓋勞動事件法、大法庭制度、刑事訴訟法修正、法官法研修、商業法院設置、憲法訴訟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等。委員們質詢議題廣泛,包括環境公害舉證、公益揭弊者保護、通譯制度、檢察官轉任法官、監所防疫、毒品再犯、矯正職訓、沒收制度、通姦除罪化、妨害司法公正罪、犯罪被害人保護及法學教育改革等。會議決議多項議題續交相關機關研議並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宣讀並確認上次會議(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的議事錄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進度之檢討專題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討司法院與法務部在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方面的進度,包括已施行、已修法及未來規劃的各項司法新制,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
  • 討論司法改革的成效、挑戰,以及如何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並確保人權保障。

相關爭議

  • 環境公害案件舉證責任反轉:吳玉琴委員主張應在民法中明定公害糾紛侵權行為的舉證責任反轉,以保障弱勢被害人;法務部蔡部長認為現行民法第191條之3及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已足夠,但承認現行法對被害人不利,並表示需進一步協商。
  •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立法進度:吳玉琴委員關切法案修訂幅度與送審時程;法務部蔡部長表示已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並已送行政院審查,但條文修訂幅度不大。
  • 通譯人員利益衝突:吳玉琴委員質疑通譯名冊中若有仲介任職者可能導致偏頗,建議應告知移工身分並提供選擇權;法務部與司法院均表示會特別注意並願意配合。
  • 法官評鑑委員會執行秘書專職化:吳玉琴委員質疑司法院將執行秘書設為兼任而非專任,恐影響評鑑效能;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初期以專業人才兼任,實質上重心已在法評會,但承諾會再研究。
  • 司法改革成效與時程:吳怡玎委員關切司法院與法務部對於民間司改會所列未完成項目之預計完成時程;兩部會均表示持續積極推動,但未給出明確時程表,並強調跨部會協調的複雜性。
  • 網路仇恨言論與IP公布:吳怡玎委員要求法務部調查局公布特定粉專及PTT仇恨言論的IP來源,以澄清台灣清白並嚇阻假帳號;法務部蔡部長回應調查局依法追查,不分黨派或團體,但未承諾公布IP時程。
  • 檢察官偵查扣押與沒收制度:周春米委員關切偵查程序中長期扣押財產對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損害,以及沒收制度如何避免傷及無辜;法務部蔡部長承諾檢討制度面,並要求檢察長加強個案督導,但未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主張應在民法中明定公害糾紛侵權行為的舉證責任反轉,以保障弱勢被害人。
  • 關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案的修訂幅度與送審時程,並期待法務部加速推動。
  • 質疑通譯名冊中若有仲介任職者可能導致偏頗,建議應告知移工身分並提供選擇權。
  • 關切法官評鑑委員會執行秘書應為專任,而非兼任,以提升評鑑效能。
  • 提醒司法改革子法制定應加強與民間溝通,並擴大非法律人參與評鑑委員會。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針對民間司改會所列未完成項目,提供明確的預計完成時程書面報告。
  • 建議法務部調查局應公布特定粉專及PTT上仇恨言論的IP來源,以澄清台灣清白並嚇阻假帳號。
  • 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在跨部會議題合作上缺乏定期討論機制,影響改革效率。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呼籲法務部協助司法院爭取防疫口罩,因法院人員第一線面對民眾有需求。
  • 質疑28名檢察官僅19人通過法官遴選,關切檢察官素質與兩職務待遇、工作量差異。
  • 要求法務部提供近期因符合條件出獄的受刑人數量及其原犯行類別資料,以釋民眾對疫情期間寬鬆假釋的疑慮。
  • 建議擴充「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功能,使其成為單一窗口,結合政府力量處理被害人二次傷害問題,例如私密影像流傳。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民眾普遍不信任法官能獨立審判,質疑案件量過重可能導致審判品質不精緻。
  • 關切司法院新增的1,100名員額如何有效分配以減輕法官負荷,並詢問是否有增加司法研究人員。
  • 強調司法改革成果應有實證、量化研究支撐,並定期揭露讓民眾與學術界運用。
  • 建議研擬制定「司法研究法」,規範司法資料運用以保護隱私並促進研究,要求司法院加速評估。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指出外界對司法改革的期待與實際成果存在落差,修法雖多但民眾無感。
  • 確認「通姦除罪化」為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並建議若大法官解釋違憲,應改以「通姦賠償化」等詞彙避免誤解。
  • 主張即使大法官解釋通姦罪不違憲,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告訴不可分)仍應拿掉,以避免「仙人跳條款」及保障第三者權益。
  • 關切檢察官不起訴比例穩定,並詢問法務部「國民參與不起訴處分審查法」草案進度與運作方式。
  • 質疑法官評鑑制度未將判決品質納入評鑑內容,導致個案判決潦草草率卻無法有效檢討。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關切少年矯正學校師資及輔導人員比例嚴重不足,導致實質上仍偏向監獄而非學校,要求法務部加快改革幅度與速度。
  • 建議矯正學校技職課程不應有性別刻板印象,應提供更多元選擇,符合社會脈絡與少年興趣,以利其回歸社會。
  • 質疑法官法第91條第3項規定檢察總長、檢察長可直接變更檢察官會議決議,認為應交回會議復議以尊重集體意見。
  • 建議檢察官養成應將性平教育列為必修科目,特別是婦幼組檢察官。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務部在監所防疫措施上的努力,並要求持續從嚴執行以避免群聚感染。
  • 指出矯正署統計顯示毒品再犯比例高,質疑監獄內戒毒癮、戒酒癮成效不彰,要求法務部提供相關統計資料及檢討報告。
  • 批評矯正職訓班與社會脈絡脫節,技檢合格率低,部分課程流於形式,建議開班項目應多元化並提升師資質量,以利受刑人出獄後能找到工作。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質疑檢察官偵查扣押財產長期不結案,對利害關係人權益造成嚴重損害,且偵查不公開導致資訊不透明,要求法務部檢討制度面。
  • 建議法務部發函請檢察官審慎評估發還財產聲請,或由地檢署設小組審查,並以可接受理由說明,避免權利人求助無門。
  • 強調在偵查不公開與權利人權益之間應找到平衡點,避免利害關係人權益受損而無救濟途徑。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關切法務部「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系統」僅限重大案件且需聲請才能獲取資訊,建議應擴大適用範圍並簡化程序,確保被害人知的權利。
  • 建議平台應與後端被害人保護機制聯動研究,而非單點式思考,以提供更全面的協助。
  • 指出部分司法人員性侵案件訓練時數為0或過低,要求法務部調查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司法院新增的1,100名員額除法官助理外,是否包含法警等基層人力,要求確保新制度建置有配套人力支持。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強調對犯罪被害人的保護與協助是提升民眾司法信任度的重要一環,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檢討犯罪被害人保護基本法,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肯定刑事訴訟法已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但要求法務部及司法院檢討現行規定,並就執行狀況與改善空間提出書面報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政府長期忽視原住民族司法改革,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檢視原住民族專庭、專股、專責檢察官制度7年來的成效,並納入法官、檢察官原住民族文化訓練落實情況。
  • 舉例說明原住民族鄉親因不熟悉法律程序而權益受損的個案,強調法律扶助律師訓練的重要性,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落實相關訓練以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民眾普遍認為法院判決反覆不定,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最高法院判決違背經驗法則,導致民眾不信任司法。
  • 關切司法院國民法官制度的進度,並質疑若職業法官對死刑量刑已反覆,國民法官將如何應對。
  • 要求司法院針對法官自由發揮無上限、各審或檢審之間相互矛盾的情形,提出檢覈、審議制度的書面報告。
  • 質疑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的目標與國人8成反對廢死的民意不符,要求法務部依法行政,對死刑議題保持中立客觀立場。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執行署為追繳小額罰鍰而法拍透天厝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要求法務部清查個案並檢討未來執行程序,確保民眾權益。
  • 提醒法務部在防疫罰鍰案件增多下,行政執行署應依法、合情合理執行,保障民眾知的權利。
  • 關切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關於法律人養成、考選、專業訓練的決議,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落實與行政院、考試院聯合召開全國性改革法學教育會議。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環境犯罪調查存在問題,例如中油施工破壞藻礁、廢棄物不當處理等,且行政部門常將可依法處理的案件移送地檢署,造成檢察官負擔與業者脫罪。
  • 質疑台南市政府將農地廢棄物污染案移送地檢署而非依廢清法處置,以及高雄馬頭山環評案檢察官認定無罪,要求法務部部長了解並與行政部門溝通,共同解決環境犯罪問題。
  • 強調法務部應了解環境污染問題的嚴重性,並加強檢察官對環境犯罪的專業認知與訓練。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妨害司法公正罪章」立法進度遲緩,從2017年至今仍卡在行政院,要求法務部積極推動,確保法案能有效嚇阻不法。
  • 質疑法務部對「通姦罪除罪化」的民意掌握與立場,強調國人普遍支持通姦罪繼續存在,要求法務部對此議題應保持中立、客觀,依法行政。
  • 重申法務部對死刑議題亦應保持中立,依法行政,不應預設「逐步廢除死刑」的目標,因民調顯示8成國人反對廢死。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一路相伴」專案在實務上未有效啟動,導致被害家屬在偵查初期缺乏陪伴。
  • 指出犯罪被害人補償金過少,特別是精神撫慰金僅40萬元,且部分補償金會被其他保險扣除,導致填補不足,要求法務部努力提升補償範圍與金額。
  • 肯定司法院關注冤錯案,但質疑刑事訴訟法第426條再審管轄規定落後,導致案件長期在原事實審法院遭駁回,建議修改為可向其他同級法院聲請再審,或成立獨立審查委員會。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支持邱顯智委員的觀點,認為再審成功率低,且小法院再審易遇到原審法官,不利當事人權利保護,建議司法院引進巡迴法院制度或修改再審管轄規定。
  • 關切檢察官不起訴比例穩定,詢問法務部「國民參與不起訴處分審查法」草案進度、精神與操作方式,並質疑是否會取代現行交付審判制度。
  • 質疑司法院法官評鑑制度未將判決品質列入評鑑內容,導致個案判決內容潦草草率,損害當事人感受,建議應納入職務監督範圍。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司法改革滿意度長期低迷,人民對法官判決公正性不滿意,質疑法官有權無責,評鑑機制官官相護。
  • 舉例檢察官與法官性別意識欠缺,評鑑會卻護航的案例,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提出通盤計畫與執行,加強性別意識教育與敏感度訓練。
  • 質疑司法院對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分案不公案處理遲緩且報告迴避問題,認為司法院應以身作則,立即回應社會質疑,而非消極敷衍。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指出各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審議標準落差大,導致類似案件補償金差異大,要求法務部提供審議基準資料,並說明如何追蹤落實及公開審議機制。
  • 關切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審議案件逾期審查比例高達7成,遠超3個月法定時限,要求法務部積極處理,加速流程,並分析各地逾期理由是否正當。
  • 強調司法改革已逾3年,進度相對緩慢,許多作為與修法、經費無關,僅在於有無落實意願。

相關人員回應

林輝煌 司法院秘書長

  • 報告司法院在勞動事件法、大法庭制度、刑事訴訟法修正(被害人保護、再審、兩公約)、法官法研修、商業法院設置、憲法訴訟法、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等方面的司法改革進度。
  • 說明司法院持續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立法,並透過校園推廣活動加深社會熟悉度。
  • 表示司法院將重新研議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條文,並持續推動刑事及行政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建構。
  • 回應已研擬完成刑事訴訟法鑑定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將與行政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但認為現階段無訂定統一證據法專法之必要。
  • 說明已籌組「司法人員員額配置籌劃委員會」,規劃新增1,100名員額以減輕法官工作負荷,並推動法官助理增員計畫。
  • 表示已建立近10年有罪最終判無罪案件資料庫,委託學者分析研究,作為法官培訓題材。
  • 回應法官遴選委員會獨立運作,不便干預,檢察官與法官待遇基本無異但工作性質不同。
  • 承諾將委員關於公害案件舉證責任反轉、司法研究法制定、再審管轄制度改革等建議帶回研究,並持開放態度聽取各方意見。
  • 澄清法官評鑑委員會執行秘書雖為兼任,但實質上工作重心已在法評會,且初期聘用專職人力有困難。
  • 強調法官淘汰機制針對少數不適任法官,絕大多數法官兢兢業業,且有法庭經驗者對司法信任度較高。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報告法務部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中主責191項,已修正通過法律類19項、行政命令類21項、行政措施類84項,並已提出多項法律草案。
  • 說明法務部透過「司法改革進度追蹤資訊平臺」、定期記者會及媒體溝通,對外說明司改進度與新作為。
  • 報告法務部在「透明監督的人民參與」方面,擬定「國民參與不起訴處分審查法」草案,加強不適任檢察官評鑑淘汰,並成立監所外部監督機制。
  • 報告法務部在「溫暖友善的被害人保護」方面,結合社會安全網,建置「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並完善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
  • 報告法務部在「保障人權的被告處遇」方面,推動獄政革新(如幼兒日間送幼兒園、羈押法修正)、毒品多元處遇,並透過多語言宣導影片、通譯培訓等強化民眾司法近用權。
  • 回應「行政簽結法制化」已完成修法建議案送司法院參考;「通姦罪、妨害名譽罪除罪化」待大法官釋憲結果與持續研議;「妨害司法公正罪章立法」已送行政院審查;「防逃機制執行細節」將與司法院共同完善。
  • 回應監所防疫措施嚴密,至今防範得宜,並承諾針對毒品再犯率高問題,將要求矯正機關全力協助戒癮,並提供相關統計資料與檢討報告。
  • 回應矯正職訓班將檢討改善,瞭解外界工作需求,並肯定縫紉班在製造口罩套方面的社會參與價值。
  • 承諾檢討偵查扣押財產長期不結案問題,要求檢察長加強個案督導,並研究制度面彌補漏洞。
  • 表示「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系統」預計109年10月完成建置,初期限重大案件,未來可能擴大,並將提供「一路相伴」等陪伴協助。
  • 回應對於檢察官性侵案件訓練時數問題將瞭解並分析;對「國民參與不起訴處分審查法」草案已提出,正徵詢司法院意見,旨在增加人民參與不起訴處分審查的機會。
  • 回應行政執行署追繳罰鍰會兼顧比例原則與公益關懷,對基隆法拍透天厝案將要求行政執行署進一步處理並檢討程序。
  • 回應法務部對通姦罪除罪化持開放態度,尊重各方討論,認為現行通姦罪不違憲,但立法問題可再討論;對死刑議題則表示法務部為執法單位,依法行政,但「逐步廢除死刑」是政府目標。

彭幸鳴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 說明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已於上個會期完成立法,並已施行,被害人閱卷權已修法通過。
  • 回應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告訴不可分)應朝符合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廢除但書的方向處理,並將納入刑事訴訟研修會討論。
  • 回應再審制度剛修正通過,希望有一段時間觀察執行狀況,對於邱顯智委員提出的再審管轄權改革建議,司法院會將意見帶回研究。

許紋華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

  • 說明選考訓用的跨院、跨部會會議持續召開,已就司法官考試進用及學校學習時程訓練進行商討。

相關後續

  • 法務部需就環境公害案件舉證責任反轉議題,與環保署進一步協商。
  • 法務部應加速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案的立法程序,並將其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 法務部與司法院將特別注意通譯名冊中任職仲介人員的利益衝突問題,並確保移工有選擇通譯的權利。
  • 司法院將研究法官評鑑委員會執行秘書專職化的可行性。
  • 法務部需就司法改革未完成項目,提供明確的預計完成時程書面報告。
  • 法務部將要求調查局針對網路仇恨言論的IP來源進行追查並適時對外說明。
  • 法務部需提供近期因符合條件出獄的受刑人數量及其原犯行類別資料。
  • 法務部與司法院將擴充「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功能,使其成為單一窗口,處理被害人二次傷害問題。
  • 司法院將研究司法研究法制定及再審管轄制度改革的可行性。
  • 法務部將檢討偵查扣押財產長期不結案問題,並要求檢察長加強個案督導。
  • 法務部需提供監獄內戒毒癮、戒酒癮成效的統計資料與檢討報告,並改善矯正職訓班課程內容。
  • 法務部需就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審議標準、逾期審查問題等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具體改善措施。
  • 司法院與法務部將針對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的相關規定,檢討執行狀況與改善空間,並提出書面報告。
  • 法務部將清查基隆法拍透天厝個案,並檢討行政執行署未來執行程序,於1週或2週內回報。
  • 司法院與法務部將落實與行政院、考試院聯合召開全國性改革法學教育會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92701
卷/期/冊
109/27/1
發布日期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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