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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台電與台水預算:聚焦紓困、營運及重大建設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4-22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台灣電力公司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討論重點涵蓋紓困措施、無薪假協助、電子帳單推廣、原民地區供水普及率、燃煤用量爭議、電廠工安與重大建設等。會議決議多項預算減列或照列,部分議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或保留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邀請經濟部部長就「營業額衰退50%以上之艱困企業紓困之資格認定及他國發放現金與我國振興券兩者優缺點」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討論營業額衰退50%以上之艱困企業紓困資格認定標準,並比較他國發放現金與我國振興券兩者之優缺點。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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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國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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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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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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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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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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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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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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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衣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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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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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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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重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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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臣遠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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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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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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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婉汝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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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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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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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銘宗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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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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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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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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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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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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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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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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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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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士豪 勞動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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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經濟部部長、勞動部首長就「近期企業實施無薪假爆增政府之協助與紓困方案」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討論近期企業實施無薪假爆增之現象,以及政府提供的協助與紓困方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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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國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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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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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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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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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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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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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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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衣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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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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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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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重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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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臣遠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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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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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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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婉汝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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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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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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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銘宗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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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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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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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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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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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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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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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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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劉士豪 勞動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審查台灣自來水公司109年度預算,重點包括電子帳單推廣成效、郵電費、旅運費、印刷廣告費、新裝外包費、委託研究費、原料費、銷售成本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目。
  • 審查台灣電力公司109年度預算,重點包括環境監測、工安管理、旅運費、用人費用、燃料採購、核能發電費用、輸配電費用、研究發展及重大建設事業項目。

相關爭議

  • 自來水公司電子帳單普及率:委員質疑電子帳單推廣10年普及率仍低(8.12%),要求提升至12%並檢討推廣方式;台水公司解釋因主要繳費者年紀較大,推廣有瓶頸,但承諾會持續努力。
  • 離島與原民地區供水成本門檻:孔文吉及蘇震清委員指出屏東及原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極低(原民地區約35%),現行每戶60萬元成本門檻導致偏遠部落難以進行延管工程,要求放寬標準並加速改善;台水公司表示會與水利署研議。
  • 台電燃煤用量與空污問題:楊瓊瓔、陳椒華、賴瑞隆、邱志偉委員強烈要求台電減列燃煤採購預算18%,質疑台電未依公投結果減煤,並強調中南部空污嚴重;台電則表示會控制用煤量,承諾109年度用煤量將低於108年度,並優先降載燃煤機組,但希望以凍結取代刪減,並要求時間精算。
  • 台電高壓電塔架設與原住民族基本法:孔文吉委員指出台電在原住民地區架設電塔未充分溝通,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導致民眾抗爭,要求台電提出改善報告並加強事前溝通;台電承諾未來新設部分將依規定處理。
  • 台電大林電廠5號機組延役與空污:賴瑞隆委員要求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原定去年除役)停機作為備載,以改善南部空污;台電承諾在電力充裕下將其作為備用。
  • 台電通霄電廠電網地下化進度:陳超明委員關切通霄電廠345kV高壓電塔地下化進度緩慢,影響地方發展,要求台電加速推動並兌現承諾;台電承諾將親自列管並在今年下半年核定後配合施工。
  • 台電南部電廠空污防制設備改善:賴瑞隆委員指出南部各電廠空污防制設備需改善,特別是大林電廠燃氣機組氮氧化物排放量高於其他電廠,要求台電提出具體改善規劃與執行成果報告,並按月公布環境監測數據。

立法委員發言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水公司電子帳單推動成效不佳,建議減列郵電費預算,並要求提升電子帳單普及率。
  • 建議考量疫情影響,全數減列台水公司國外旅運費。
  • 考量疫情應變,建議全數減列台電公司國外旅運費。
  • 關切台電研究發展費用編列內容,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認為台水公司郵電費刪減1,000萬元合理,後同意減列600萬元,並要求電子帳單普及率達到12%。
  • 強烈要求台電燃煤採購預算刪減18%,強調公投決議與減煤趨勢,並指責台電不應欺騙老百姓。
  • 要求台電將減列的165億4,600萬元重大建設項目與金額詳實表列,並提出完整的年度重大投資計畫書,以利委員會審查與向大會報告。
  • 關切台電在台中港填海造地計畫(第64案)的預算細項與租金扣除方式,要求清楚說明。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水公司電子帳單普及率偏低(8.12%),主張凍結郵電費30%以促檢討提升。
  • 關切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僅約35%,且每戶60萬元成本門檻導致延管困難,要求台水公司與水利署研議放寬門檻並增加經費。
  • 主張凍結台電輸電費用5%,要求台電提出報告說明如何與原住民部落溝通高壓電塔架設問題,避免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評估並提出改善規劃,以降低電廠溫排水對海洋資源的影響。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建議台水公司郵電費刪減300萬元,並要求電子帳單普及率在今年度達到12%。
  • 要求台電針對大林電廠氮氧化物排放量高於其他燃氣電廠的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 要求台電加強工安管理,針對電廠施工過程中的工安意外提出改善專案報告。
  • 主張台電燃料採購預算應保留,待台電提供燃煤數據後再處理,並要求台電從區域均衡角度思考,不應犧牲南部以滿足全國供電。
  • 要求台電將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作為環保應變用備援機組,立即停機,非必要時不得運轉,以改善南部空污。
  • 質疑台電智慧電表在南部推動速度緩慢,要求台電加強推動。
  • 要求台電於1個月內將南部各電廠空污防制設備改善規劃及執行進度提出書面報告,並按月公布環境監測數據。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同意台水公司郵電費減列200萬元,後同意減列450萬元,並要求電子帳單普及率達到12%。
  • 建議台水公司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100萬元。
  • 同意台水公司銷售成本減列200萬元,但認為考量疫情影響,台水收入減少,應支持不減列。
  • 同意台電國外旅費刪減三分之一,大陸地區旅費全刪,並建議未來不區分國外與中國旅費,統一減列。
  • 要求台電針對工安事故加強管理,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台電燃料採購預算保留送院會協商,但要求台電精算燃煤用量,承諾今年用量不得超過去年,並提出可減少的百分比。
  • 建議台電與環保署一同進行專案報告,釐清燃煤用量數據爭議。
  • 建議台電重大建設事業部分減列3,000萬元,特別是考量員崠淨水場擴建等無法執行的項目。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肯定台水公司在屏東無自來水地區延管工程的努力,但要求加快普及率提升(屏東普及率低於60%),特別是麟洛鄉和內埔鄉不足5%的地區,要求今年核定處理。
  • 同意台電旅運費減列1,000萬元,讓台電自行調配運用。
  • 肯定台電在重大建設事業部分自願減列165億4,600萬元,但要求台電確保執行率與成果。
  • 支持減煤增氣政策,建議燃煤預算保留送朝野協商,並要求台電提供詳細數據。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水公司外購水比例飆高,特別是翡翠水庫水價偏高,要求台水公司與水利署、農委會協調降低水利會及翡翠水庫購水成本。
  • 主張凍結台水公司原料費5,000萬元,要求台水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 支持減煤增氣政策,認為不應爭論,直接送朝野協商。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建議台水公司郵電費預算刪減或凍結擇一,並同意減列450萬元。
  • 建議台水公司在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問題上,應與水利署討論並考慮分級處理每戶成本門檻,避免城鄉差距擴大。
  • 建議台電旅費減列金額照董事長所說通過,但無須指定科目,可自行流用。
  • 建議台電針對重大建設事業減列的165億4,600萬元,應列出主要項目並提出統籌性經費的彈性,以應對執行困難。
  • 同意台電核一廠主決議修正,將「停止運轉」改為「屆齡除役」。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同意台水公司新裝外包費照列,因涉及偏鄉和未延管地區的經費需求。
  • 支持台電燃煤預算應減列,但減列比例需經科學驗證,要求台電提出具體減煤量估算和成本推算,並承諾不超過108年度用煤量。
  • 要求台電針對興達電廠燃煤改燃氣計畫,承諾如期(112年底)除役新一、新二機組,不能延役。
  • 要求台電輸電費用減列2,000萬元、配電費用減列3,000萬元,以提升績效和工程品質。
  • 關切台電員崠淨水場擴建計畫嚴重落後,執行困難,建議將其納入固定資產減列範圍。
  • 要求台電公司應針對興達發電廠對周遭海域海洋資源的影響進行評估,並提出輔導措施協助漁業升級轉型。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主張台電燃煤採購預算應刪減18%,因環保署數據顯示用煤量無需那麼多,且公投結果與空污因素要求減量。
  • 強調南部空污嚴重,減煤是重要決策,有助於台電更認真開發燃煤以外發電方式。
  • 指出興達電廠因應空品惡化的降載做得不好,要求經濟部關心。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反對台電大陸地區旅費全部刪除,認為應保留彈性,且國外旅費金額過高,應檢討。
  • 強烈要求台電加速苗栗通霄鎮345kV高壓電塔地下化計畫,並將通霄電廠更新擴建預算刪除,以解決民眾抗爭問題。
  • 建議台電重大建設事業預算不刪減,將其用於無自來水地區的民生用水推廣。

相關人員回應

胡南澤 台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

  • 同意增列861萬7,000元收入。
  • 建議郵電費免予增列,因疫情影響租金減收,且郵電費主要用於繳費通知單、電子發票中獎通知單等,用戶數逐年增加。
  • 解釋電子帳單推廣困難,因主要繳費者多為年長者,目前普及率不到10%,但會持續努力推廣。
  • 同意郵電費減列200萬元,後同意減列450萬元。
  • 建議國外旅運費可減列33萬元,因疫情影響目前無員工出國,但後續仍有國際交流需求。
  • 建議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100萬元,因用戶數成長與政策配合,印製數量增加。
  • 建議新裝外包費不減列,因成本率已減少,且南部地區無自來水及原民地區延管工程需求迫切。
  • 建議委託調查研究費不凍結,因有8項重要研究計畫正在進行,涉及水質、節能減碳等技術研究。
  • 建議原料費不凍結,因板新二期計畫及湖山水庫原水取代地下水,購入清水量及原水費用持續增加。
  • 說明外購水比例高,翡翠水庫及水利會水價較水庫水高,承諾會努力與水利會、農委會及經濟部商談降低購水成本。
  • 說明銷售成本增加因板二、湖山水庫計畫完工折舊增加,原料費及動力費因購水量增加、電費優惠取消及電價調漲而增加,建議不減列。
  • 同意銷售成本減列200萬元。
  • 同意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減列3,000萬元。
  • 說明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約35%,延管工程經費龐大,每戶60萬元門檻限制多,會與水利署討論放寬標準或朝改善簡易自來水方向努力。
  • 承諾3個月內研議原鄉建設標準,降低門檻,並提出全國55個原鄉供水率狀況檢討報告。
  • 同意110年度民眾申辦電子帳單之比率應達12%之主決議修正。
  • 同意增加原民地區無自來供水改善經費,並放寬每戶供水成本門檻之主決議。

楊偉甫 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

  • 承諾台電電廠環境監測資訊會確實公開,包括蘭嶼地區,建議免予凍結預算。
  • 承諾會加強工安管理,針對工安意外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國外旅費減列三分之一,大陸地區旅費全刪,總計減列1,467萬6,000元,後同意旅運費減列1,000萬元,細目自行調整。
  • 解釋用人費用增加是為遵守勞基法規定,衍生超時工時費用。
  • 建議燃料採購預算不凍結,但會依照公投結果控制用煤量,承諾109年度用煤量會比108年度少,並保持安全存量。
  • 承諾會提供燃煤量數據,並以總量管制方式控制用煤,燃氣發電量會高於燃煤發電。
  • 建議核能發電費用減列1,000萬元。
  • 建議材料及用品費減列500萬元。
  • 建議輸電費用減列3,000萬元,配電費用減列3,000萬元。
  • 承諾研究發展費用將於1個半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建議免予凍結。
  • 同意利息費用減列5億元。
  • 同意重大建設事業部分統刪165億4,600萬元,並承諾將減列項目詳列並於會議結束前送交委員會,未來將列管並向委員會報告。
  • 承諾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在電力充裕下將停機作為備用。
  • 承諾通霄電廠電網下地方案正在進行,將配合水利計畫在今年下半年核定後施工,並親自列管。
  • 同意核一廠主決議修正,將「停止運轉」改為「屆齡除役」。
  • 同意修正南部各電廠空污防制設備改善規劃及執行進度報告,將「經濟部」改為「台電公司」。
  • 同意修正大林電廠燃氣機組空污改善規劃及執行成果報告,並按月公布環境監測數據。
  • 同意修正報告文字,將「專案改善」改為「書面報告」。
  • 同意修正主決議,將「發電機組冷卻用水導致沿近海資源枯竭」等文字刪除,將「熱污染」改為「溫排水」,並保留「減緩在地漁業衝擊」文字。

王振勇 台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

  • 建議修正核一廠相關主決議文字,從「鑑於核一廠已屆齡除役」開始敘述。
  • 建議修正南部各電廠空污防制設備改善規劃及執行進度報告文字,將「經濟部」改為「台電公司」並明確報告內容。
  • 建議修正大林電廠燃氣機組空污改善規劃及執行成果報告文字,明確報告內容並要求按月公布環境監測數據。
  • 建議修正報告文字,將「專案改善」改為「書面報告」。
  • 建議修正報告文字,刪除部分描述性文字,並將「熱污染」改為「溫排水」,強調符合法規標準。

鍾炳利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

  • 承諾興達電廠燃煤改燃氣計畫,新一、新二機組將如期於112年底除役,不會跳票。
  • 解釋和平電廠補償漁民問題屬於IPP電廠,台電無監督權,補償需透過公糾法。
  • 解釋電廠溫排水非污染,僅溫度高,仍合乎法規標準,建議修正主決議文字。

曾文生 經濟部次長

  • 說明經濟部要求台電優先降載燃煤機組,特別是興達與台中電廠,且大林5號機組很少上線。
  • 強調預算包含用煤量與煤價,用煤量有生煤燃燒許可量與預算核定量限制,實際用量會比限制低。
  • 承諾經濟部會嚴格管控台電用煤量,並將優先減幾個非超超臨界燃煤電廠的用煤量。
  • 說明將提供核准量、預算量和實際用煤量數據給委員會。
  • 強調經濟部幾乎每個禮拜,特別是假日,都會提醒台電降載,並有簡訊紀錄。

相關後續

  • 台灣自來水公司109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
  • 第117案:預算照案通過。
  • 第118案:預算照列,不予增列。
  • 第119案至第121案(服務費用水電費):預算照列。
  • 第122案至第125案(郵電費):減列4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要求該公司110年度民眾申辦電子帳單之比率應達12%。
  • 第126案(旅運費):減列33萬元。
  • 第127案至第131案(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100萬元。
  • 第132案至第134案(新裝外包費):預算照列。
  • 第135案至第136案(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照列。
  • 第137案至第138案(原料費):預算照列。
  • 第139案至第143案(銷售成本):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144案(服務費用):預算照列。
  • 第145案(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照列。
  • 第146案至第147案(利息費用):預算照列。
  • 第148案至第153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減列3,000萬元。
  • 第154案:預算照列。
  • 第155案:撤案。
  • 第156案至第186案:預算照案通過。
  • 第186-1案至第186-2案:預算照案通過。
  • 第186-3案:修正通過,要求該公司110年度民眾申辦電子帳單之比率應達12%。
  • 第186-4案至第186-5案:修正通過,要求台水公司與水利署研議匡列增加原民地區無自來供水改善經費,並放寬每戶供水成本門檻,以加速原民地區提升供水普及率。
  • 台灣電力公司109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
  • 第1案:改為主決議,要求台電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大林電廠具體改善方案。
  • 第2案至第3案(工安):預算照列,要求台電提出加強工安管理的書面報告。
  • 第4案至第5案(用人費用):預算照列。
  • 第6案至第9案(旅運費):減列1,000萬元,細目自行調整。
  • 第10案至第11案及第31案:減列400萬元。
  • 第12案至第14案(燃料費用):其中第13案(燃煤採購預算)保留送院會協商,台電需於3週內提出減煤量相關數據,並承諾109年度用煤量低於108年度。
  • 第15案(核能發電費用):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要求台電提出中繼貯存場書面報告。
  • 第16案至第17案(材料及用品費):減列500萬元。
  • 第18案至第21案:預算照列。
  • 第22案至第27案(輸電費用):減列3,000萬元。
  • 第27案至第30案(配電費用):減列3,000萬元。
  • 第32案(研究發展):改為主決議,要求台電加強南部智慧電表推動速度,並提出規劃報告。
  • 第33案(研究發展):預算照列,要求台電於1個半月內提出研究發展相關費用編列內容書面報告。
  • 第34案至第37案:減列5億元。
  • 第38案(大林電廠5號機組):改為主決議,要求台電應將燃氣第5號機組作為環保應變用之備援機組,立即停機,非必要時不得運轉。
  • 第39案至第72案(重大建設事業部分):減列165億4,6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台電需提出減列項目清單供委員會審查。
  • 第73案:照案通過。
  • 第74案至第75案:改為主決議,要求台電提出改善計畫,預算免予凍結。
  • 第76案至第79案:照案通過。
  • 第80案:照案通過。
  • 第81案:修正通過,從「鑑於核一廠已屆齡除役」開始敘述,並要求台電提出檢討報告。
  • 第82案至第106案:照案通過。
  • 第107案:修正通過,要求台電公司應於1個月內將南部各電廠空污防制設備改善規劃及執行進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108案:修正通過,要求台電公司於1個月內將大林電廠燃氣機組之空污改善規劃及執行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按月公布環境監測數據。
  • 第109案:照案通過。
  • 第110案:修正通過,刪除部分文字,將「書面改善」改為「書面報告」。
  • 第111案:修正通過,刪除「按季」二字。
  • 第112案至第115案:照案通過。
  • 第116案:照案通過。
  • 第116-1案至第116-2案:修正通過,將「專案改善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第116-3案:修正通過,刪除部分文字,將「熱污染」改為「溫排水」,並保留「減緩在地漁業衝擊」文字。
  • 第116-4案至第116-5案:修正通過,要求台電公司評估並提出改善規劃,以降低電廠溫排水對海洋資源的影響。

原始資料

公報
1093302
卷/期/冊
109/33/2
發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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