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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109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時程、新任閣揆質詢及修憲委員會規劃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0-05-11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研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審查時程與提案截止時間,並討論520後新任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報告之質詢席次分配。經朝野討論,達成預算案於5月22日院會處理、5月29日邀新閣揆報告之共識。此外,針對國會預算審查法制化及下會期修憲委員會之組成與時程,亦列入朝野協商結論研議。

討論事項一

研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相關事宜

核心議題

  • 營業及非營業預算審查時程與提案截止時間
  • 預算審查之朝野協商與院會處理進度

相關爭議

提案截止時間與協商時程安排:各黨團對於提案收件截止時間(星期三至星期五不等)及後續雙向溝通、密集協商天數存有歧見,最終折衷敲定於5月14日中午12時前截止收案。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認為原定時間太緊迫,應給予官員與個別提案委員更多時間溝通以提升效率。
  • 建議收案截止至星期三下午5點,並於5月底前處理完畢總預算案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主張小黨人數有限,需要時間撰寫提案以實質幫助預算審查。
  • 建議收案時間訂在星期四,並保留時間進行雙向溝通與討論。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指出時代力量為新加入黨團,且 5 月仍在審查當年度預算屬歷年陋習,應給予同仁時間了解與調整提案方式。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強調本會期務必將國營事業預算審完,避免重蹈往年拖到年底變決算或不審的狀況。
  • 建議折衷將收案截止時間訂於星期四中午12時,並於5月20日至21日密集協商,5月22日院會三讀通過。
  • 說明各部會去溝通僅代表減少歧異,不代表行政部門同意或黨團就須照案全收,國會為自主機關。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針對總質詢質詢席次分配,提出 7、5、3、3 的比例與10分鐘發言時間之訴求。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各黨團於5月14日中午12時前,將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提案送財政委員會彙整。
  • 財政委員會收案後於5月15日上午9時前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
  • 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於5月20日及21日進行協商,並於5月22日院會進行處理。

討論事項二

邀請新任行政院院長進行施政方針報告及質詢事宜

核心議題

520後新任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報告之日期與質詢輪流順序及時間分配

相關爭議

質詢政黨分配比例與發言時間:兩大黨與小黨對於質詢席次分配(如 6、5、2、2 或 6、5、3、3)及發言時間長短爭執不下,小黨爭取更多發言名額與彈性。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新任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定於5月29日舉行,並以一天時間照政黨比例分配質詢。
  • 主張質詢名額分配應符合比例原則,反對過度傾斜。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爭取依 7、5、3、3 比例分配質詢名額或縮短為每人10分鐘發言以增加彈性。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各黨團同意於109年5月29日邀請新任行政院院長進行施政方針報告。
  • 報告完畢後由民進黨6人、國民黨4人、民眾黨2人、時代力量2人輪流交叉質詢,每人發言15分鐘,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

討論事項三

預算審查時程法制化及修憲委員會組建之研議

核心議題

  • 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時程之法制化研議
  • 下會期修憲委員會之時程、程序與組成規劃

相關爭議

修憲時程與委員會組成:賴香伶提案希望在協商結論中列入修憲委員會成立與規劃,經柯建銘與鍾佳濱等人討論,確認修憲若要讓 18 歲公民權過關須併2022年大選,並同意於下會期由院長邀集朝野協商研議修憲時程與委員會組成。

立法委員發言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建議將修憲委員會之組成與規劃等相關時程列入協商結論第7點。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認為修憲重點在於18歲公民權必須併入2022年大選才有可能通過,並須嚴格計算公告與複議期。
  • 同意下會期針對修憲程序、委員會組成及時程安排進行朝野協商與溝通。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各黨團同意由立法院法制局、預算中心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議時程加速法制化進行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朝野協商會議研究(各黨團參考辦理)。
  • 建請院長於下會期邀集朝野協商,就修憲時程、委員會組成及相關課題進行研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93702
卷/期/冊
109/37/2
發布日期
2020-05-2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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