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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農田水利法草案、疫情紓困與產業振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5-04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農田水利法草案」,部分條文修正通過,部分則保留送院會協商,並通過6項附帶決議。會議亦邀請經濟部、農委會、勞動部及原民會就疫情下的原住民族地區產業及個人紓困情況,以及台灣產業振興復甦策略進行報告與質詢。各部會報告紓困措施進度與未來規劃,委員則聚焦酷碰券、紓困金發放標準、產業轉型及前瞻計畫等議題,並要求政府滾動式檢討與加強溝通。

討論事項一

審查「農田水利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農田水利法草案」,旨在確保糧食安全、促進農田水利事業發展、健全設施維護與管理,穩定灌溉用水供應,擴大灌溉服務,並妥善處理農田水利會改制事宜。
  • 討論內容涵蓋法案名稱、各條條文的修正與通過,特別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相關權益、灌溉排水管理、管理組織職責及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的子法制定與資產管理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部分條文意見分歧:如第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等條文,因委員有不同意見而保留,須送院會處理。
  • 原住民保留地補償爭議:孔文吉委員提出新建或改善農田水利設施涉及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時,應從優補償,因現行估價機制對原住民保留地估價偏低。
  • 原住民族地區水利小組成員組成:孔文吉委員建議農田水利事業區劃設或變更後,涉及原住民族地區者,其水利小組長及成員應有原住民擔任。
  • 屆齡退休技工、工友權益:陳亭妃、蘇治芬委員關切農田水利會改制後,未適用勞基法的技工、工友年滿60歲即命令退休,要求保障其工作權益。
  • 原住民族地區加壓灌溉收費標準:廖國棟委員建議主管機關針對原住民族地區加壓供應灌溉用水,其操作及設施維護費收費標準應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訂定。
  • 民地設施更新改善同意權:廖國棟、陳亭妃等委員提案,針對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照舊使用的民地,辦理設施更新改善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以租用、徵收方式辦理。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田水利法衍生子法及辦法制定過程,應邀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參與或提供意見,以有效維護農民用水權益、人事制度及資產管理。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田水利法衍生子法及辦法制定過程,應邀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參與或提供意見。
  • 提案針對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照舊使用之民地,於辦理設施更新改善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以租用、徵收方式辦理。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田水利法衍生子法及辦法制定過程,應邀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參與或提供意見。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新建或改善農田水利設施所需之工程用地,對於私有原住民保留地部分應從優補償。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農田水利地區之劃設或變更後,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農田水利事業區,其水利小組長及成員應有原住民擔任。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田水利法衍生子法及辦法制定過程,應邀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參與或提供意見。
  • 提案針對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照舊使用之民地,於辦理設施更新改善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以租用、徵收方式辦理。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田水利法衍生子法及辦法制定過程,應邀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參與或提供意見。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田水利法衍生子法及辦法制定過程,應邀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參與或提供意見。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農田水利地區之加壓供應灌溉用水,其操作及設施維護費之收費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 提案針對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照舊使用之民地,於辦理設施更新改善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以租用、徵收方式辦理。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田水利法衍生子法及辦法制定過程,應邀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參與或提供意見。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協調各農田水利會保障中華民國109年7月16日屆齡退休技工、工友之工作權益。
  • 提案針對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照舊使用之民地,於辦理設施更新改善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以租用、徵收方式辦理。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協調各農田水利會保障中華民國109年7月16日屆齡退休技工、工友之工作權益。
  • 提案針對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照舊使用之民地,於辦理設施更新改善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以租用、徵收方式辦理。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針對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照舊使用之民地,於辦理設施更新改善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以租用、徵收方式辦理。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提案針對現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照舊使用之民地,於辦理設施更新改善時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以租用、徵收方式辦理。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主任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法案名稱、第一章章名、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四章章名、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五章章名、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六章章名、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七章章名、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條文照案通過。
  • 第一條、第七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一項但書、第十條第四項、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九條第四項及第五項條文經修正後照案通過。
  •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十五條條文經增修後照案通過。
  • 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三章章名「灌溉管理」修正為「灌溉排水管理」。
  • 通過6項附帶決議,要求農田水利法子法制定邀請經委會委員參與、原住民保留地從優補償、原住民族地區水利小組成員應有原住民擔任、保障屆齡退休技工工友工作權益、原住民族地區加壓灌溉收費標準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以及設施更新改善應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租用徵收。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委員議瑩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二

邀請經濟部部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勞動部首長及原住民族委員會首長就「原住民及原住民族地區產業及個人紓困情況」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各部會就原住民及原住民族地區產業及個人紓困措施進行報告,並備受委員質詢,內容涵蓋薪資補貼、水電減免、融資協助、農業紓困貸款、漁業協助、畜牧產業調整、國有林地租金減免、電商網購強化、海外市場拓銷、休閒農場輔導、穩定就業措施、失業給付、企業補助、微型創業者協助、勞就保費緩繳及勞工紓困貸款等。
  • 探討政府如何超前部署,避免經濟陷入通縮困境,並討論酷碰券、振興抵用券等刺激消費方案的規劃與實施時機。

相關爭議

  • 酷碰券發放方式與時程:委員關切酷碰券規劃從行動支付轉為多元(含實體券),時程未定,以及是否能等同現金使用,對偏鄉和年長者是否公平,並質疑折扣方案的誘因。
  • 紓困貸款還款期限:廖國棟委員建議應拉長紓困貸款還款期限,以減輕艱困企業負擔。
  • 微型企業紓困門檻:廖國棟委員指出原鄉微型企業常無稅籍登記、勞健保,導致無法符合現行紓困申請條件,呼籲勞動部放寬資格。
  • 學生打工族紓困:謝衣鳯委員關切受疫情影響的學生打工族紓困方案不足,建議勞動部與教育部跨部會協商。
  • 農民現金紓困進度與公平性:謝衣鳯委員關切農民現金紓困進度,特別是花卉產業,並質疑肥料補助實名制的便利性。蘇震清、翁重鈞、陳超明、廖婉汝、劉建國委員則質疑農民紓困金(1萬元)與勞工紓困金(3萬元)之間的差距不公。
  • 產業紓困認定標準:邱委員志偉建議工具機、金屬扣件等特定艱困產業的紓困門檻應從50%調降至30%或40%,並統一交通部與經濟部的薪資補貼標準,將經濟部補貼比例提高至50%。
  • 紓困金遭法院扣押:蘇震清委員提出有勞工紓困金在政府公告後仍遭法院強制執行扣押的個案,質疑政府與司法機關溝通不足,要求勞動部協助討回。
  • 前瞻基礎建設二期預算:邱委員臣遠質疑在防疫與振興期間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二期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認為應先提出第一期檢討報告並審慎評估後再推動。

立法委員發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酷碰券的發放計畫內容、時程,並建議應提供實體券以方便偏鄉及年長者使用,且應等同現金。
  • 認為經濟部紓困措施多偏向大市場及大產業,對末端原住民區域不熟悉,方法應有差異。
  • 建議應拉長紓困貸款還款期限,因企業目前仍非常艱困。
  • 指出微型企業(無稅籍登記、無勞健保、營收小)難以符合現行勞動部紓困條件,要求再放寬。
  • 建議原民會應加強協助原鄉超前部署電子支付與電商平台建置,並將遊樂區或休閒產業升級為現代化產業。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關切勞動部對打工學生的紓困方案,建議與教育部跨部會協商,幫助因疫情影響工讀的學生。
  • 詢問農委會對農民的現金紓困進度,特別是餐飲業營收受影響對農產品消費的衝擊。
  • 質疑農委會對花卉產業的拉抬作為不足,並詢問肥料補助實名制對農民造成的困擾,認為應簡化申請流程。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肯定酷碰券規劃納入實體券、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多元方式,並提高折扣。
  • 強調酷碰券屬於振興階段,與發現金的紓困階段不同,應由指揮中心判斷實施時機。
  • 要求農委會向農漁會清楚說明農保納入紓困及無農漁保實際工作者可申請補助的最新政策。
  • 關切南化與曾文水庫聯通管工程變更施作地點至台三線,影響農民出入及交通黑暗期,要求水利署懸崖勒馬,改回溪畔施作。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振興券發放時程遙遙無期,並對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42億元額度是否足夠表示憂心,要求加強宣導並擴大額度。
  • 建議經濟部應專案思考針對工具機、手工具機等產業,利用產創條例推動產業升級為半自動化、自動化,並建立平台輸銷國際。
  • 再次強調發現金紓困比較實在,並要求農委會專案協助青農、中農、老農度過疫情難關。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酷碰券政策急轉彎,但肯定廣納雅言,要求儘速推動。
  • 關切弱勢原住民的紓困,詢問勞動部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對原住民地區的不限資格適用情況。
  • 要求農委會林務局檢討國有林班地承租給礦商的問題,以及疏浚需礦主同意的不合理情況。
  • 關切原住民地區口罩數量與發放方式,建議發放到文健站等部落據點。
  • 質疑原民會紓困措施未涵蓋微小型企業(如美容、美髮、自營餐廳、攤商),行動支付申請對原住民不便,並要求原民會應堅持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確保部落會議同意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醒經濟部應關心物流業這種遲發性效應的產業,因其業務受影響可能延後顯現。
  • 詢問酷碰券具體折扣方式,以及政府在折扣中的負擔角色。
  • 關切漁民紓困條件,特別是所得2萬4千元以下者,並釐清實際農民認定標準與排富條款的適用方式。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對艱困企業認定做彈性調整,特定產業如工具機、金屬扣件紓困門檻應降至30%或40%。
  • 建議統一交通部與經濟部薪資補貼標準,並將經濟部補貼比例提高至50%。
  • 質疑經濟部零售業上架電商服務補助額度不足,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推動計畫成效不彰,要求檢討宣導與核定率。
  • 關切紓困薪資補貼與營運金補貼3個月期限若疫情延長是否會繼續,認為3個月過於保守。
  • 建議經濟部應思考如何讓酷碰券的消費效果最大化,縮短城鄉差距。
  • 質疑經濟部對前瞻基礎建設二期預算推動的時機與合理性,認為應先提出一期檢討報告並審慎評估後再推動。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醒經濟部應警惕美國經濟復甦曲折對台灣外銷的衝擊,以及韓國出口大幅減少的借鑒。
  • 質疑經濟部在超前部署振興措施方面是否已有具體方案,並強調應掌握全球經濟機制變化。
  • 關切酷碰券從行動支付改為紙本的原因,質疑其發放金額縮水恐難發揮誘發消費效能。
  • 要求農委會提出救花農措施,特別是針對歐美市場停擺後如何開拓國內市場,並建議在大型賣場設立花卉專區。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肯定行政院從善如流對農漁民發現金紓困,但建議排富標準可更精緻分為3萬元、2萬元、1萬元等級距。
  • 質疑農委會肥料補助政策,認為剛開始推動時應提供更優惠誘因,而非20元補助,且實名制應簡化。
  • 建議農委會紓困及振興貸款應比照天然災害貸款方式,而非專業貸款,以避免限制65歲以上老農申請。
  • 強調農民需要政府協助產品銷售,但現金補助亦應做好讓民怨減少。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同公司背後有中資入侵疑慮,鄭文逸、王光祥等前十大股東資金來源與任國龍及中國國務院相關,是否違反台灣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規定。
  • 要求經濟部投審會應嚴查「假臺資、真中資」行為,並在6月30日股東會前防止中資行使股東權,避免國安危機。
  • 指出大同公司承作政府重要資訊標案(如國防部公文系統、移民署出入境資料),若中資取得經營權將造成資安疑慮。
  • 建議政府應考慮訂定類似美國FIRRMA法案,加強違法境外投資管制力度及密度。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疫情趨穩後,經濟市場應加快復甦腳步,質疑經濟部除了酷碰券外是否有其他刺激消費政策。
  • 關切酷碰券發放時程,認為經濟部不應拖延,並應尊重指揮中心專業判斷。
  • 指出酷碰券使用方式、折抵金額及綁定行動支付等問題,導致民眾意見不佳,建議經濟部應檢討並考慮直接發現金消費券。
  • 強調政府推出的刺激消費工具應有加乘效果,政策未推出就被罵翻難以成功,應傾聽民意做最好規劃。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工紓困3萬元與無軍公教勞農保者1萬元補助的差距,要求勞動部滾動式檢討,比照3萬元。
  • 關切有農保的農民為何不在1萬元紓困範圍內,要求農委會應將其納入並比照3萬元補助。
  • 建議勞動部應放寬勞工紓困條件,取消投保薪資2萬4千元以下限制,因已設排富條款。
  • 要求勞動部安心即時上工計畫不限資格的適用範圍應擴大至都會區的原住民,而非僅限原住民族地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關切原民會紓困方案應納入儲蓄互助社及微型經濟活動貸款戶,因其為更辛苦的貸款戶。
  • 質疑各部會紓困措施中,原住民地區的核准件數與受惠人數過少,要求簡化申請方法。
  • 肯定原民會金融輔導員主動訪視收件及部落景觀方案線上申請的超前部署,建議各部會發展好的查詢平台,方便民眾了解與申請。
  • 讚許原民會針對微笑貸戶可直接減免的便民措施,希望各部會比照辦理。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外送國家隊所選平台市占率低,成效不彰,認為政府應直接補助店家,而非扶植平台商。
  • 批評經濟部酷碰券遲遲未上路,且規劃金額與院長宣示不符,缺乏全局觀點,建議可考慮週間券等措施。
  • 要求經濟部檢討台糖對地方政府承租土地的降租問題,因現行僅對直接承租業者降租。
  • 關切大型企業如大億麗緻酒店倒閉問題,建議政府除貸款外,應考慮直接補助以避免社會層面影響擴大。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出「共享員工」機制,建議勞動部、經濟部邀集工商團體研究其可行性,以因應產業冷熱不同,解決人力需求與員工收入問題。
  • 舉例希爾頓將員工借給好市多、德國麥當勞員工到超市工作等模式,說明其優缺點及對勞工權益的影響。
  • 建議農委會思考農業產業是否可適用「共享員工」模式,並肯定雄師旅遊轉型銷售農產品的創新作為。
  • 強調政府紓困應有創新作為,鼓勵產業互助、自救,而非僅依賴納稅人稅金。

陳瑩 立法委員

  • 建議經濟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門檻(營業額衰退50%)應比照水電補助分級處理,從寬認定。
  • 要求經濟部儘快統計紓困方案中原住民企業及個人的受惠數據。
  • 批評農委會林務局對原住民不友善,刁難原住民增劃編保留地申請,要求林務局檢討懲處相關承辦人,並發文各公所停止刁難。
  • 指出林務局公文越權,不應以水利法作為增劃編意見,且對承租人印鑑證明要求不合理。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建議原民會應多補助原住民社區型生態旅遊環境人才培訓,促進山林傳統智慧傳承。
  • 質疑經濟部過去經濟發展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要求經濟部正視問題、提醒廠商守法。
  • 反對給予違反環保、勞動法規遭起訴或有裁罰紀錄的污染產業紓困,建議設定明確條件,並要求經濟部在政黨協商中支持此提案。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揭露民營行庫紓困貸款收取高額手續費,變相加息,質疑政府美意遭銀行發國難財,要求經濟部與金管會調查並公告不合理狀況。
  • 關切1988紓困專線未能有效解決民眾對眾多紓困方案的困惑,要求儘快推動「真人版1988」服務,加強教育訓練與廣宣。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肯定經濟部在防疫中守護經濟的表現,並建議下一步應超前部署成立快篩國家隊。
  • 要求經濟部與指揮中心溝通,加速快篩檢測方法通過,以高準確率、短時間的快篩試劑應用於邊境開放,恢復經濟活動。
  • 強調台灣有能量研究出世界最好的快篩試劑,經濟部應大力協助其發展。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紓困措施東湊西湊,缺乏整體性,導致民眾不滿,特別是針對國保民眾的紓困不足。
  • 質疑行政院新公布的排富後發放1萬元紓困金,受惠人數有限,無法解決292萬國保民眾的生活問題。
  • 建議政府應簡化紓困,直接每戶發放1萬元或2萬元消費券,讓民眾能過日子,而非計較是否會被存起來。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關切全球供應鏈重組下,台灣如何超前部署吸引台商回流,建議經濟部應加碼補助,提供更好的投資環境。
  • 強調吸引台商回流應著重對勞動、土地、環境、創新、研發的助益,而非僅提供現金。
  • 建議政府應將生物科技、口罩製造技術等公衛領域的優勢,列為未來重點發展產業,並利用特別條例協助其發展,以應對後武漢肺炎時代的國際市場變化。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關切經濟部對夜市、攤販、小店家紓困金的處理方式,特別是未加入勞保者被推給衛福部急難紓困,但衛福部條件嚴苛導致無法申請。
  • 要求經濟部應負起責任處理未加入勞保者的紓困問題,並於1週內提出答復。
  • 質疑農委會對未加入勞保漁民的補助認定方式,以及花卉、種苗業者僱用非勞保僱工可領2萬8千元,但其他合作社僱工卻只領1萬元的不公。
  • 要求農委會檢討紓困金差異問題,並於週五前答復如何處理未加入勞保的合作社僱工,避免將其推給衛福部。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部長 經濟部

  • 酷碰券規劃採取多元、方便性方式,包括行動支付、電子票證及實體券,讓民眾自由選擇,預計本週向行政院報告。
  • 回應偏鄉電子支付不便問題,將考慮實體券,方便年長者及偏鄉使用,但會配合折扣誘發消費。
  • 紓困貸款還款期限會將委員意見反映。
  • 表示經濟部紓困核心目標是「保企業、穩就業」,透過補貼、減免、貸款協助企業度過難關,原住民及原住民族地區企業均一體適用。
  • 指出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已受理3,893案,核准983案,水電費減免已減免1萬戶水費、預估7.21萬戶電費。
  • 融資協助包括舊貸展延、營運資金、振興資金及小規模營業人50萬元貸款,皆有利息補貼。
  • 未來產業振興將透過加碼研發固本、鼓勵在職充電、強化市場拓銷等措施照顧製造業;服務業則強化數位轉型、優化環境、人才培訓及多元行銷。
  • 酷碰券及振興抵用券將於疫情穩定後推動,確切時間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考慮實體券、餐費、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多元管道。
  • 強調紓困是救命錢,振興是誘發新消費,兩者目的不同。
  • 回應南化曾文水庫聯通管工程爭議,表示會請水利署檢討並向委員說明。
  • 同意前瞻基礎建設為內需一部分,可利用擴大內需來補國際銷售短少的量,並會加強宣導成果。
  • 認同產業升級轉型至自動化、數位化、智慧化,將提出計畫輔導業者,並承諾1個月內提出中部工具機產業升級平台方案。
  • 強調面對經濟情勢變化,紓困與振興方案會隨時調整,持續傾聽社會意見。
  • 指出疫情後各國經濟發展思維改變,可能走向去全球化,台灣需全球布局,高階產業回台,中低階至東南亞,並加強戰略物資儲存。

陳駿季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紓困,農業紓困貸款已核准1,907件,其中原住民地區99件,核貸金額2.8億元。
  • 農糧產業協助措施包括花卉、種苗業者員工薪資補貼,農民團體產銷資材補貼,批發市場花卉供應人管理費補貼。
  • 漁業產業協助措施包括漁會甲類會員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萬元,3個月),僱用外來船員補貼,娛樂漁船經營補貼,漁民生活補貼已受理40萬242人。
  • 畜牧產業協助措施包括輔導毛豬、肉鴨、蛋鴨等調整生產結構,補助屠宰、凍存、加工及推廣促銷。
  • 國有林地租金減免:緩收至109年12月底,免計違約金及遲延利息,並減收20%,研議全免。
  • 強化電商網購:啟動「臺灣農產嘉年華」網路購物活動,與48家電商合作,銷售額達2.57億元,並規劃「臺灣花卉嘉年華」。
  • 海外市場拓銷:提供農產品海外行銷獎勵,外銷花卉生產成本獎勵,華航「協議包艙」協助花卉、蘭苗輸銷日本。
  • 休閒農場輔導:原住民族地區休閒農場已核定18家,獎勵金額2,712萬元。
  • 回應農民紓困金爭議,表示1萬元是針對經濟受影響的農保對象普遍性支撐,排富條件為107年度綜合所得未達50萬元。
  • 說明肥料補助是降低農民生產成本的紓困措施,實名制是為平衡產需,未來將推農民卡建立系統化制度。
  • 澄清農委會貸款除青農外無年齡限制,現有18項貸款已滿足農民需求,申請件數遠超預期。
  • 回應花卉產業困境,表示已增加實體通路(超市)、代位消費(政府採購送藥局)及生產獎勵等措施。
  • 承諾將委員對農委會紓困金差異、肥料補助、老農貸款限制、林務局對原住民刁難、合作社僱工補助等問題帶回研議或轉告主委。

劉士豪 次長 勞動部

  • 勞動部穩定就業措施包括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每小時158元津貼,最高1萬8960元/月),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最高1萬1千元/月),安心即時上工計畫(每小時158元,最高1萬2640元/月,原住民地區不限資格)。
  • 保障失業勞工:提供失業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60%),增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提供企業補助:工作環境改善補助措施(最高250萬元),擴大補助企業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
  • 協助微型創業者:擴大創業鳳凰貸款對象,提供還款緩衝期。
  • 加碼紓困措施:提供勞、就保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提供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萬元,3個月),開辦勞工紓困貸款(最高10萬元,政府補貼第1年利息)。
  • 回應微型企業紓困門檻,表示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對55個原住民地區不限資格,紓困貸款放寬至12個月內有1個月投保紀錄即可申請。
  • 承諾會協助處理紓困金遭法院扣押個案,並與法務部、司法院溝通。
  • 回應學生打工族紓困,表示教育部有急難救助,勞動部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已放寬資格,學生有勞保或就保紀錄即可申請,並承諾與教育部共同討論。
  • 回應農民紓困金與勞工紓困金差異,表示勞動部3萬元補助針對有勞保且因疫情喪失工作者,目的為穩定就業。
  • 回應鄭天財委員對勞工紓困條件的建議,表示會考慮資源合理分配,並檢討投保薪資限制。
  • 回應鄭天財委員對安心即時上工計畫適用範圍,承諾檢討都會區原住民不限資格的適用性。
  • 對於「共享員工」機制,表示只要不違反勞基法,可研究其可行性,如飯店業兼具人力供應,經勞工同意可派往他處工作,公司保留職務。

鍾興華 副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原民會紓困方案包括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經濟事業貸款及青年創業貸款)利息全免、延長繳款期限3年及本金寬緩1年,回溯至109年1月15日實施,核定率達97%。
  • 設置原住民族紓困振興及金融服務免費專線0800-508-188,並透過全國原住民金融輔導員主動訪視協助申請。
  • 推動「部落景觀優化」紓困振興措施,補助部落美化環境及設施,每個部落最高補助40萬元,鼓勵僱工購料。
  • 疫情舒緩後啟動振興計畫:行動支付回饋(擴大認證店家至小規模商業、攤販等)及原住民族商品上架電商平台多元行銷。
  • 協助原住民個人安心上工:與勞動部協調放寬「安心即時上工計畫」適用對象,原住民族地區不受勞保或就保投保紀錄限制,已核定843個職缺。
  • 減免原住民保留地租金:全面減收109年度租金二成,並得申請緩繳,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 回應孔文吉委員對行動支付的質疑,表示已擴大認證店家範圍至小規模商業,並有金融輔導員協助申請。
  • 回應伍麗華委員,表示將評估把微笑貸及儲蓄互助社納入利息補貼紓困對象,並將各部會紓困資訊整合至原民會網站專區,簡化申請流程。
  • 回應陳瑩委員對林務局刁難原住民增劃編保留地申請,表示會照委員意見處理,並強調林務局與原住民互動性越來越好,會努力調整同仁改進空間。
  • 回應陳椒華委員,表示原民會直接補助部落社區型生態旅遊環境人才培訓。

林全能 次長 經濟部

  • 經濟部已將紓困規劃完成,一旦疫情穩定,將迅速銜接振興措施,並主動向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請益疫情發展狀況。
  • 經濟部手邊主要刺激內需市場的規劃為酷碰券(110億元)及振興抵用券(20億元)。
  • 酷碰券規劃原則為方便、多元(數位與實體整合)、高消費效益,目前仍在收集意見評估,尚未定案。
  • 回應外送國家隊問題,表示商業司積極與Uber Eats或foodpanda洽談,但因抽成重,需調降才可能合作。
  • 承諾將台糖對地方政府承租土地的降租問題帶回深入研究。
  • 認同「共享員工」機制,認為需要媒合平台,經濟部與勞動部可共同邀集相關工商團體研究其可行性,思考法令、保險、認定上如何確保勞工權益。
  • 回應委員對紓困門檻的彈性處理,表示會協助企業檢視比較月份,彈性認定營業額衰退50%的期間。
  • 承諾會同原民會儘快統計紓困方案中原住民企業及個人的受惠數據。
  • 表示經濟部在發展經濟過程中,對環境的兼顧責無旁貸,會持續努力並提醒廠商守法。
  • 回應污染產業紓困問題,表示會設定相關檢視門檻和條件,不能簡單二分法,需看企業發展狀況做適當處理,會將委員建議納入思考。
  • 回應紓困貸款手續費爭議,表示經濟部、金管會、財政部有協調平台,會持續告知銀行遵守規定,並調查檢視不合理狀況。
  • 回應「真人版1988」專線,表示已安排教育訓練會議,將各部會紓困方案內容教育給保險員,協助廣宣。
  • 回應快篩國家隊,表示經濟部與衛福部有各自團隊開發快篩試劑與設備,與指揮中心研發組連結,經濟部的分子快篩準確率高達9成以上,工研院團隊開發已近完成,正申請衛福部專案製造,預計6月試量產。
  • 回應台商回台投資,表示已推動三項促進投資方案,總申請金額9,800多億元,今年落實約3,000億元,並將持續落實環境改善,如開發台糖土地,以吸引台商回台。
  • 承諾將劉建國委員對夜市攤販、小店家未加入勞保者紓困問題帶回商業司處理,並於1週內答復。

李鎂 司長 經濟部商業司

  • 外送平台是4月份才開始,申請者已有2,000家,已拿到補助款者有100多家,強調會待平台服務到位後才撥款。
  • 說明外送平台推動會考慮區域平衡。
  • 回應蘇委員震清個案,表示薪資補貼方案以個別獨立公司認定,其他紓困專案若無營業額則需再了解情況。

何晉滄 處長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已與保險公會理事長聯繫,安排說明會場次,招募旗下公會會員,本週將辦理第一次教育訓練,以協助廣宣各部會紓困方案。

相關後續

  • 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委員對紓困貸款還款期限的意見反映。
  • 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委員對南化曾文水庫聯通管工程的意見轉達水利署檢討。
  • 勞動部劉次長承諾會協助處理紓困金遭法院扣押個案,並與法務部、司法院協商。
  • 勞動部劉次長承諾與教育部共同討論學生打工族紓困方案。
  • 農委會陳副主委承諾將委員對農民紓困金差異、肥料補助、老農貸款限制、林務局對原住民刁難、合作社僱工補助等問題帶回研議或轉告主委。
  • 經濟部沈部長承諾1個月內提出中部工具機產業升級平台方案。
  • 經濟部沈部長承諾2週內提出第二波紓困加碼具體評估計畫,並針對銀行紓困貸款壓力問題提出具體規劃報告。
  • 經濟部沈部長承諾會協助盤點高雄亞洲新灣區台電特貿三、台糖、港埠商業區、成功物流園區、中油土地等招商工作,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經濟部沈部長承諾今年度完成高雄新創園的建設。
  • 經濟部林次長承諾會將台糖對地方政府承租土地的降租問題帶回深入研究。
  • 經濟部林次長承諾將與勞動部共同邀集相關工商團體研究「共享員工」機制之可行性。
  • 經濟部林次長承諾會將委員對污染產業不予紓困的建議納入檢視規則思考。
  • 經濟部林次長承諾將與金管會攜手合作,調查並改善民營行庫紓困貸款收取高額手續費的問題,並公告相關報告。
  • 經濟部林次長承諾會將劉建國委員對夜市攤販、小店家未加入勞保者紓困問題帶回商業司處理,並於1週內答復。
  • 原民會鍾副主委承諾將評估把微笑貸及儲蓄互助社納入利息補貼紓困對象。
  • 經濟部林次長承諾將研究超前部署,增加預算以加速吸引台商回台,並發展生物科技等特定產業,提供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93801
卷/期/冊
109/38/1
發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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