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軍風紀與269旅自傷案檢討:聚焦霸凌、性騷與自殘防治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5-06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邀請國防部部長報告國軍軍風紀案件處置、反霸凌、性騷擾與自殘防治作法,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陸軍269旅近期發生的多起自傷案件,委員們就行政調查時效、申訴管道有效性、軍中管理文化及自費購料等問題提出嚴厲質疑。國防部回應將持續檢討精進,並配合司法調查,但多項關鍵資訊仍待釐清,部分委員要求更高層級介入調查。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防部部長報告「國軍軍風紀案件之處置、反霸凌、性騷擾與自殘防治等相關作法」,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國軍在維護軍紀、處理霸凌、性騷擾及自殘案件方面的現行作法與精進措施,特別針對陸軍269旅在7個月內發生的3起自傷案件進行深入檢討。
- 核心議題包括軍中文化、內部管理、申訴管道有效性、行政調查的時效與透明度,以及如何確保官兵身心健康與權益。
相關爭議
- 行政調查啟動時機與透明度:委員質疑269旅謝姓中士與黃姓中尉自傷案的行政調查啟動過慢,且在社會關注後才提升調查層級,質疑其積極性與透明度。
- 內部問卷調查的有效性:針對黃中尉案的問卷調查,委員認為要求填寫詳細資料導致不記名承諾失效,影響官兵真實回應意願,質疑調查結果的代表性與可信度。
- 官兵自費購買公務料件問題:多位委員指出軍中存在官兵自費購買工具與料件的潛規則,質疑國防部雖嚴禁但未能有效杜絕,黃中尉案中發現短缺30餘件物料可能與此相關。
- 申訴管道的有效性與暢通性:委員測試「1985」心輔專線發現部分地區無人接聽,且霸凌申訴案件數與實際發生數落差大,質疑申訴機制失靈或官兵不敢使用。
- 軍中霸凌與自傷統計定義:委員批評國防部對「自殘已遂」與「霸凌」的定義不科學,未能涵蓋職務霸凌、性霸凌等多元樣態,導致統計數據無法真實反映問題,有粉飾太平之嫌。
- 軍紀敗壞與領導責任:委員指出蔡總統任內涉毒、酒駕、性騷擾案件數顯著增加,軍紀問題層出不窮,質疑國防部長與三軍統帥未有效承擔責任,未能嚴格整頓軍紀。
- 軍審法廢除對軍紀影響:有委員認為軍審法停止運作導致基層幹部不敢管教,是軍紀事件頻發的關鍵因素,呼籲國防部檢討修正空間。
立法委員發言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關切269旅案件行政調查遲緩,尤其謝姓中士案在發生後數月才提升調查層級。
- 要求國防部在2週內提供過去4年來自殺未遂案件說明及依「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啟動行政調查的時間與懲處資料。
- 指出軍紀精進作為成效不彰,性騷擾與自傷案件數字波動,未見顯著改善。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269旅黃中尉自縊案行政調查啟動過慢,且問卷調查設計不當,第一題即要求填寫個人資料,形同記名。
- 詢問國防部長是否知悉官兵自費購買工具與料件的現象,並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措施,例如吹哨者條款。
- 關切謝姓中士案件檢察官相驗結果為「不詳」的原因,並質疑國防部行政調查的時效性。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軍紀檢討流於形式,每年報告內容相似,未見具體改善,自殘案件數仍高。
- 認為國軍管理應具彈性,需考量戰備任務提升時官兵壓力排解,並引進外部紓壓方法。
- 指出269旅連續發生自傷案顯示部隊管理有異狀,行政調查應提高層級,不應等到社會關注才介入。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質疑269旅黃中尉案中,報告稱工時、休假、量表施測均正常,與實際情況可能存在落差,要求深究肇因。
- 關切黃中尉專長轉換(特戰轉保養軍官)的適應問題,並建議軍方應適才適所,事前評估官兵意願。
- 詢問基層官兵自購料件情況是否普遍,並要求國防部針對黃中尉可能因工作壓力、自購料件、專長轉換等問題進行細緻調查。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防部建立外部投訴機制,處理霸凌、性騷擾、自殘等案件,以確保公正性並保護當事人。
- 測試國軍心輔專線,發現東部與澎湖地區專線無人接聽,要求國防部查明原因並確保暢通。
- 詢問美軍B-1B轟炸機及電子偵察機在臺海周邊頻繁活動的戰術與戰略意義,以及國軍應對措施。
- 關切近期臺灣石油、醫療、公衛、金融體系遭駭客攻擊事件,詢問國防部對網路攻擊威脅的判斷及防護措施。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指出國軍自殺死亡率雖低於全國平均,但仍需努力避免每一起案件,並要求檢討現行SOP。
- 質疑269旅謝姓中士被火焚傷案行政調查的啟動時機與層級,並指出該案家屬在1月初即提出凌虐疑點,但軍方至4月底才拉高層級調查。
- 關切「1985」申訴專線霸凌申訴量節節下降,要求國防部統計各申訴管道的暢通性與使用率。
- 要求國防部提供心輔專線每年接聽電話的統計數據,以評估其有效性。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報告對269旅兩死一傷案件輕描淡寫,未詳細交代,質疑對國會的態度。
- 質疑黃中尉兼任旅部二級廠廠長是否加重工作壓力,並建議將廠長職務分開,由士官長兼任。
- 指出「1985」專線被官兵戲稱「無法救你」,且委員辦公室實測亦難打通,要求國防部檢討申訴機制。
- 質疑國防部軍紀案件統計數據不實,並關切性騷擾案件對女性募兵的潛在負面影響。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批評蔡總統擔任三軍統帥以來,軍中自裁案件高達40至50件,涉毒、酒駕、性騷擾案件大幅增加,軍紀敗壞。
- 質疑國防部長與三軍統帥對軍紀問題的責任歸屬,並指出蔡總統未曾嚴斥軍紀或懲處高層。
- 要求部長若留任,應找回過去嚴管軍紀的態度,整頓國軍軍紀與軍風。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督察長室在處理營內死亡案件時未發揮功能,行政調查啟動過慢,且未依規定於1個月內完成初步查復。
- 指出謝姓中士與黃姓中尉案件的行政調查層級混亂,旅級未啟動調查,直接由軍團或司令部介入,質疑程序正當性。
- 要求國防部提供108年21個營內死亡案件的行政調查報告,並建議行政調查應加入外部委員以確保客觀性。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以問卷調查霸凌事件的適當性,認為母體太小且可能影響真實性,並指出黃中尉案可能涉及複雜人際關係。
- 根據黃中尉的刷卡紀錄,發現其自2月起工作勤務密集,連續多天無法外出,且在評鑑前物料短缺30餘件,推論其工作壓力與自購料件壓力。
- 要求國防部高層介入269旅案件調查,評估是否提升至副部長層級督導,以提高調查公信力,避免監督能力受限於司法偵查不公開原則。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軍紀檢討會無效,軍紀案件頻發且趨於嚴重,報告卻美化數據,質疑國防部未找出根本原因。
- 指出近3年46起自殺死亡案件中,感情、經濟、負向價值為主要原因,質疑心輔系統功能不彰,並要求追究經濟問題背後的老兵欺負新兵、集體簽賭等問題。
- 揭露國防部眷地遭承辦人私下出租3年獲利2,000多萬元,質疑內部管理嚴重失職,且懲處不力導致涉案人潛逃出境,要求澈底檢視制度面問題。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在269旅黃中尉自殺案的行政調查中,納入家屬代表,並可簽署保密協定,以提升調查公信力。
- 詢問美方機艦繞臺頻繁的原因與國防部評論,以及我國未來與美國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可能性。
- 關切中國大陸機艦繞臺頻率升高對我國的威脅,詢問國防部如何應對潛在衝突,並強調國軍已做好隨時因應意外的準備。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認為軍審法停止運作導致基層幹部不敢管教,是軍紀事件不斷發生的關鍵因素,要求國防部檢討修正空間。
- 指出基層連長、輔導長等年輕幹部承受巨大壓力,抗壓力可能不足,呼籲國防部關心其身心負荷,而非僅下達命令。
- 強調過去知官識兵、互助組等制度有助官兵互動與瞭解,質疑其現今弱化,建議恢復或強化這些制度。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269旅半年內發生3起自傷案,除1起個人債務外,另2起可能與軍中霸凌有關,認為事有蹊蹺,要求深究問題點。
- 關切「1985」申訴專線的實際成效,指出霸凌成案數與電話進線數可能存在落差,要求國防部提供相關數據並關注報喜不報憂問題。
- 強調軍紀是軍隊命脈,詢問國防部長對國軍軍紀現況的看法,並呼籲部長捍衛國軍尊嚴與任務。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提供霸凌案件移送法辦後的判決結果,並建議將犯法後果告知官兵,以強化法紀教育。
- 指出國軍自殘案件中,軍官比例相對最高,強調應加強對軍官的協助與輔導,因軍官是國軍骨幹。
- 質疑心理輔導平均每人1小時的成效,認為輔導時數不足以產生實質效果。
- 建議國防部組研究小組,檢討軍審法移交司法後,如何強化幹部領導威信與軍風紀維護,爭取將部分權力拉回軍方。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洪仲丘案後7年,軍中霸凌文化仍未改變,批評國防部內部問卷調查避重就輕,報告對霸凌隻字未提。
- 指出國軍自殺率高,質疑軍中文化(誠實需要勇氣、下情不能上達、形式主義)是問題根源,要求部長帶頭改革。
- 批評國防部軍紀案件頻繁上新聞,認為部長任內軍紀敗壞變本加厲,要求提出具體對策。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269旅內部士官長期把持,軍官需聽從其指揮,形成「蛇鼠一窩」的組織文化,要求立即撤換相關人員並進行大規模輪調。
- 批評國防部對軍紀問題的回應總是「再查、再瞭解、再改善」,缺乏實質行動,認為這是包庇行為。
- 關切疫情下國軍軍力投射真空問題,詢問國軍如何因應美軍在太平洋地區軍力調整,以及中共軍機頻繁活動的威脅,要求具體說明因應措施。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報告對269旅黃中尉死亡案件交代過於簡略且內容錯誤,並指出部長未親自探望家屬,對案情掌握不足。
- 揭露黃中尉受訓代墊費用延至死亡後才處理、腳踏車遭竊與破壞、以及被迫自費購買公務用品等情事,質疑軍中管理問題。
- 質疑國防部行政調查問卷設計不當,有帶風向之嫌,且對黃中尉手掌上關鍵證據的解讀與家屬說法不符,批評國防部片面解讀證據。
- 要求國防部徹查國軍因公務用品短缺需自費購買的狀況,並對269旅的狀況提出具體對策。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媒體報導國軍「極樂軍中」、「荒淫史堆滿天」等負面新聞,嚴重損害國軍形象,並質疑國防部對此類個人品德問題的處置。
- 批評國防部報告中的精進措施流於作文比賽,未對症下藥,且高階長官未參與性騷擾研習,顯示問題未受重視。
- 建議國防部應借鑒警察機關的問題解決導向警政模式(SARA Model),針對269旅及性騷擾案件找出問題本質並有效解決。
范雲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對「自殘已遂」與「霸凌」的定義不科學,與醫學、行為科學定義不符,質疑其目的在於粉飾太平。
- 指出國防部將自殺歸因於個人因素,忽視霸凌影響,且軍中文化威權、不民主,導致無法面對問題。
- 要求國防部重新提出科學定義霸凌的檢討報告,並從管理階層開始進行多元性別平等教育。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269旅問卷調查代表性不足,要求成立高層級專案調查小組,並比照敦睦艦隊事件親自督導。
- 指出軍中高裝檢壓力大,官兵常因遺損自掏腰包賠償或造假,導致下情無法上達,形成積習與壓力,要求國防部注意並避免。
- 關切磐石艦通報及健保卡認證問題,要求國防部妥善處理疫情期間的防疫工作。
相關人員回應
嚴德發 國防部部長
- 維護部隊紀律與提升官兵榮譽是國防部重點工作,軍風紀案件雖逐年減少,但仍有霸凌、性騷擾及自殘情事。
- 面對違失,國防部秉持「勇於面對、虛心檢討、認真改進」態度,從八大面向落實執行精進作為。
- 269旅兩起自傷案疑點仍在調查,已將相關關係人調離現職,並配合司法偵查。
- 軍中自傷案件發生率低於全國平均,但仍將持續努力避免,並已訂定預防、處理、善後SOP。
- 承認過去基層會有工具遺失現象,但嚴禁自購料件,單位應宣導並透過公務預算籌補。
- 強調「1985」專線暢通且24小時服務,是服務官兵的重要管道,會加強測試並確保其功能發揮。
- 對於軍紀敗壞的指控,認為絕大多數官兵奉公守法,但承認少數違失需檢討,並承諾將全力以赴整頓軍紀。
- 回應駭客攻擊,國軍網路環境目前無虞,但研判越接近520情勢越嚴峻,已加強防護。
- 回應美軍機艦活動是動態兵力運作模式,有戰術與戰略意義,國軍對此皆有掌握及因應。
- 承諾將軍審法移交司法後,如何強化幹部領導威信與軍風紀維護的研究小組持續進行。
黃國明 國防部總督察長室總督察長
- 國軍軍紀案件肇案常數自107年0.375%減至108年0.292%,整體肇案率降低,但仍有違法犯紀及自傷案件。
- 霸凌案件處理原則為主動查察、嚴懲、迅速查處、隔離保護當事人,並依「刑懲併行」原則適懲。
- 性騷擾案件接獲申訴後24小時內移人事部門,7日內組申訴會調查,成立者依法究辦。
- 自傷案件由單位主官管制現場,通知憲警處理,並由聯兵旅以上副主官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 國軍救濟管道包括「1985諮詢服務專線」、各級「0800免付費申訴專線」及「官兵權益保障會」。
- 霸凌案件多屬士兵間「資深欺侮新進、壞兵欺侮好兵」,或新進軍士官領導信心不足導致。
- 性騷擾案件主因為「未遵國軍人際關係行為規範」、「法紀觀念不足」及「未落實性別平權」。
- 自傷案件以感情因素最多,其次為經濟問題;階級以士兵較多;地點以營外較多。
- 269旅黃中尉案的問卷調查僅為參考,非最終結果,旨在重新調整約詢對象與調查方向。
- 承認過去曾發生基層自購料件,但國軍現有公務預算「大賣場基金」可供連隊籌補非管制性軍品,無需自費。
- 督察長室負責營內傷亡案件,承諾每案發生第一時間即啟動調查,但若檢調介入,行政調查報告可能較慢。
陳忠文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謝姓中士案第一時間軍團已初步查證,後因檢調調查配合偵查不公開,現陸軍司令部已接手行政調查。
- 黃中尉案發生後,陸軍司令部於4月28日與桃園地檢署協調,在不影響偵查不公開下進行行政調查。
- 黃中尉擔任保養排排長即為二級廠廠長,並非兼任,且受過相關專業訓練。
- 黃中尉進出刷卡紀錄異常可能為電磁感應問題,密集工作可能因單位接受評鑑而準備,為其壓力來源。
- 269旅黃中尉負責的二級廠經清查確實有30餘件物料短缺現象,正擴大清查是否涉及調借或自購。
- 269旅謝姓中士與黃姓中尉兩案,第一時間皆由軍團成立行政調查小組,非旅級,後因家屬疑慮與案件增加,提升至司令部層級統一調查。
楊安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政戰室主任
- 269旅黃中尉案問卷調查僅為案情參考,後續會逐一訪談個別官兵以釐清家屬質疑。
- 黃中尉案家屬在1月初委任律師,針對內部3名人員疑涉凌虐部屬提出,陸軍司令部於4月28日才拉高層級調查。
- 黃中尉的刷卡紀錄異常與密集工作,目前查證結果為單位接受軍團及司令部二級廠評鑑,黃中尉為爭取佳績而準備,可能是其壓力來源。
沈世偉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
- 檢察官對謝中士案死亡方式寫「不詳」是基於權責,目前仍在偵查中。
- 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有重疊部分,若納入家屬代表可能影響檢方偵查不公開原則,但陸軍司令部與家屬保持密切溝通。
- 國防部對霸凌的定義是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相關條文,與教育部校園霸凌防治準則的定義不同。
- 承認不知道黃中尉案的開庭時間,因檢方未通知軍方。
白捷隆 國防部資規司司長
- 國防部配合行政院政策指導,推動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性別主流化及CEDAW,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及工作小組,定期傳達政策指導。
鄭榮豐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 美軍機艦活動是動態兵力運作模式,具有戰略意義,空軍皆有掌握。
- 美軍電子偵察機在西南角頻繁飛行可能與南海行動或水下目標有關,國軍已派巡邏兵力在重要空域。
- 國軍會因應敵情加強戰備工作,有增加兵力部署,但具體數字涉及機敏性不便公開。
曹進平 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
- 國軍所有網路環境安全目前無虞,未受攻擊。
- 對近期駭客攻擊外部公司事件有所掌握,但資訊有限,國防部在網路犯罪偵查中為成員但不參與實際偵查。
- 研判越接近520網路攻擊情勢越嚴峻,國軍已分析惡意程式,加強移動式儲存設備與社群攻擊的防護。
簡士偉 國防部政戰局局長
- 近3年國軍自傷案件共50件。
- 國軍眷地管理不善,有承辦人私下出租土地獲利2,000多萬元的離譜案件,已移送法辦並啟動訴訟追償。
李定中 國防部人次室次長
- 目前女性在國軍編現約2萬多人,佔總編現12.8%,每年以0.4%比率增長,招募狀況穩定。
- 性騷擾和性霸凌定義不同,性霸凌是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方式,對他人性別特徵、性別特質及性傾向貶抑,造成身心傷害。
蔣正國 國防部後次室次長
- 國軍軍品來自公務預算,有責任善盡保管;軍品遺損分人為疏失與無人為疏失,有明確管理規定。
- 若無人為疏失(如作戰、演訓),則循程序處理,不會讓官兵扛責。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高嘉瑜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國防部承諾將針對黃中尉案與司法單位協調,評估是否提升調查層級至副部長,並將家屬意見列為調查重點。
- 國防部承諾將黃中尉案中發現的物料短缺現象進行徹查,並確保官兵無需自費購買公務用品。
- 國防部承諾將針對霸凌的科學定義、軍中如何預防性霸凌以及多元性別平等教育執行情況提出檢討報告,並從管理階層開始進行多元性別平等教育。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4101
- 卷/期/冊
- 109/41/1
- 發布日期
- 2020-06-0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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