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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環委員會審查公衛師法與紓困亂象專案報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5-07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會議,首先審查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隨後,併案審查「公共衛生師法草案」,就應考資格、執業方式及業務範圍等關鍵條文進行修正並通過。會議重點聚焦於衛福部「無勞保者之紓困方案」專題報告,多位委員就方案的溝通不足、申請流程繁瑣、標準不公及各部會協調問題提出強烈質詢,行政部門則回應將持續檢討改進,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提出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國民年金法第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7人提出的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審查完竣,照案通過,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劉召集委員建國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審查「公共衛生師法草案」案 (含行政院及各黨團、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多個版本的公共衛生師法草案,旨在確立公共衛生師的應考資格、執業方式、業務範圍、專業倫理規範及相關罰則。
  • 討論重點在於如何適度放寬應考資格以納入醫事及相關學系背景人才,明確執業場所及事務所設立條件,並劃清與醫療行為的界線。

相關爭議

  • 應考資格爭議:部分委員提案建議放寬應考資格,納入醫事或公共衛生相關學系畢業且修習一定學分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以銜接教考訓用並鼓勵專業人才投入,這顯示對公衛師人才來源的多元性有不同看法。
  • 業務範圍與醫療行為界線:明確公共衛生師的業務範疇,並強調不得涉及醫療行為,但兼具醫事人員資格者不在此限,此點需釐清以避免權責衝突。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建議將「限制殘障及復健」修正為「限制失能及復健」,以符合現代用語。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說明民眾黨黨團對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的提案旨趣。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說明時代力量黨團對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的提案旨趣。
  • 提出第四條修正動議。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說明對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的提案旨趣。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說明對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的提案旨趣。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說明對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的提案旨趣。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說明對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的提案旨趣。
  • 提出第四條、第八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三條修正動議。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說明對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的提案旨趣。
  • 提出第四條及第十八條修正動議。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說明對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的提案旨趣。
  • 提出第四條修正動議。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提出第四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動議。

相關人員回應

薛瑞元 常務次長 衛生福利部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曾新元 專門委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廖崑富 副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建議將「限制殘障」調整為「限制失能」。

相關後續

  • 本案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劉召集委員建國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 第四條、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經修正後通過,其餘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不予採納委員徐志榮、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蘇巧慧、委員劉建國、民眾黨黨團、委員吳玉琴、委員張育美、委員林奕華、委員楊瓊瓔、委員莊競程等提案中未被採納的條文。

討論事項三

衛生福利部「無勞保者之紓困方案、範圍及實施方式」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衛福部報告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實施計畫,針對原有工作但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且生計受疫情影響者提供補助,並說明對象資格、核發金額及簡化實施方式。
  • 多位委員質詢方案推動的溝通斷鏈、申請流程複雜、認定標準不一及各部會橫向協調不足等問題,要求政府務實檢討並加速撥款,以有效照顧受疫情衝擊的弱勢民眾。

相關爭議

  • 政策資訊傳達混亂:行政院長宣布擴大紓困後,衛福部公文卻遲至深夜才發,且公文內容與記者會資訊不一致,導致第一線公所人員與民眾無所適從,引發廣大民怨。
  • 申請流程與審核標準繁瑣:紓困方案沿用急難救助機制,要求提供多項文件並進行家戶所得及存款審查,讓急需幫助的民眾感到程序複雜、門檻嚴苛,與「從寬、從簡、從速」原則相悖。
  • 各部會紓困標準不一:勞動部、農委會、文化部等單位對各自業管的無保勞工有不同紓困方案,補助金額、認定方式及審核速度差異大,造成民眾對政府紓困措施公平性的質疑。
  • 排富門檻與法律責任:方案設定排富條件,但對申請人切結不實的法律責任說明不清,引發民眾恐懼;同時,對於部分有存款但有負債的民眾,存款限制可能導致其無法獲得補助。
  • 對弱勢族群的涵蓋不足:方案預估受益人數與實際無保工作者數量落差大,且對高齡打零工者、未成年勞工、隱性單親家庭及遊民等特殊弱勢族群的照顧及申請便利性有待加強。
  • 經費預估與支應:最初預算編列7,800萬元,後因擴大方案需求暴增至29億元,經費來源與預算精準度遭受質疑。
  • 公所基層人員壓力:大量湧入的申請案件、民眾不滿情緒及中央指令不明確,使第一線公所人員工作量暴增且承受巨大壓力。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批評衛福部將紓困與急難救助混淆,導致方案複雜難行且不公,並非衛福部所能獨力承擔。
  • 指出衛福部設定許多不合理條件,且預算一再追加,要求各部會應針對業管的無勞保工作者提出具體紓困方式。
  • 質疑衛福部對急難救助的認定標準比其他部會嚴苛,且對國保身分者的申請資格說明不一。
  • 強調紓困應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應全部由衛福部概括承受,並要求各部會盤點無勞保勞工並研議處理方式。
  • 呼籲衛福部應跳脫公務預算思維,將此次紓困視為特別預算下的新成立計畫,簡化流程,避免擾民。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在擴大紓困方案公布後,公文遲至深夜才發,且未充分告知第一線工作人員放寬標準,導致民眾與公所混亂。
  • 指出衛福部在防疫上表現傑出,但在社福紓困方面因程序斷鏈,讓美事變壞事,錢發不出去。
  • 舉例65歲以上打零工老人申請遭拒個案,凸顯第一線人員對政策理解不足。
  • 要求衛福部應加強溝通,明確政策資訊,並解決程序問題,避免民眾白跑。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批評中央政府各部會橫向協調不足,縱向指揮鏈溝通不良,導致「萬元之亂」。
  • 質疑政府逼迫人民證明自己窮困的初心,紓困完全沒有超前部署。
  • 指出衛福部官員對切結不實法律責任的說法不一,要求政府應一次講清楚,避免嚇唬基層民眾。
  • 建議勞動部應考慮比照衛福部放寬級距,讓更多勞工受惠,而非僅以2萬4,000元一刀切。
  • 要求文化部加速紓困金發放,統計實際入帳金額,避免民眾「看得到、吃不到」。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認為衛福部一開始低估弱勢就業者紓困方案的規模與重要性,預算從7,800萬元增至29億元,證明初始判斷失誤。
  • 指出將疫情紓困方案塞入既有社會救助計畫,導致資訊混淆,是嚴重的誤判。
  • 建議衛福部應明確告知民眾,簽切結書除負法律責任外,政府也會依比例進行稽核,以嚇阻不符資格者申請。
  • 呼籲政府應協助地方政府快速找到需要的人,提供資料勾稽、完整資訊,並承擔基層人員責任。
  • 建議地方政府加派人手,並向社會大眾宣導將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楊曜 立法委員

  • 指出急難紓困方案對民眾及基層行政單位而言過於複雜且業務量大,要求衛福部提供協助地方政府紓困的方案。
  • 質疑澎湖縣受理案件過少,要求衛福部了解原因,確保有需求的民眾能領到紓困金。
  • 提醒衛福部加強宣導,避免低收入戶因申請紓困金而影響其長期資格認定。
  • 比較交通部對載客小船與農委會對娛樂漁船的補助差異,認為相同事務應做相同處理,避免民怨。
  • 質疑機車租賃業、水上平台經營業等觀光產業未被交通部納入紓困,要求政府應避免遺漏部分行業。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強調疫情衝擊下,醫療院所維繫量能的重要性,特別是診所在第一線防疫的貢獻。
  • 呼籲衛福部關心弱勢社區型醫院及診所的困難,並修正紓困辦法中要求投保勞保的規定,避免排除部分診所。
  • 提醒衛福部健保總額不足,且主要用於病人生命健康維繫,不應因此認為醫療院所不會受損,需多加關心其收入影響。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在行政院宣布擴大紓困方案前已知情,卻未在與地方政府會議中討論第二期作法,造成執行困難。
  • 關切急難紓困經費與原有急難救助是否會互相排擠,以及未來經費不足時的支應來源。
  • 要求衛福部明確追討切結不實款項的SOP及稽核機制,以確保資源用於真正需要者。
  • 建議衛福部透過勾稽系統主動篩選符合條件的民眾,並澄清家戶定義與聯徵資料勾稽的衝突。
  • 詢問已領取一般急難救助者是否仍可申請本次紓困,以及受疫情影響停業產業的紓困適用方式。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指出衛福部將紓困與急難救助混為一談,導致申請資格複雜,民眾難以理解。
  • 強調紓困應從寬、從速,但急難救助有其規定,兩者混淆造成困擾。
  • 澄清本次紓困不會計算虛擬收入,與低收入戶審核不同,但計算公式仍複雜。
  • 質疑衛福部在院長公布政策後才發公文,且未明確申請起始日期,造成基層人員巨大壓力。
  • 要求勞動部檢討對勞工保險中斷者的紓困補救措施,避免因政策界定導致部分勞工無法領取補助。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申請文件、審核流程及法律責任的說明反覆,導致民眾及基層公務員無所適從。
  • 批評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方案未完備前即宣布,造成基層人員人仰馬翻,要求蘇院長道歉。
  • 質疑衛福部對無勞保工作者18萬人的預估人數與預算編列方式,認為政府應廣發現金並排富。
  • 建議比照農委會主動發放紓困金給農民,而非讓無保弱勢排隊申請。
  • 指出國民年金保險的330萬弱勢人口多數未被涵蓋在本次紓困方案中,要求衛福部研議納入。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認為衛福部次長承擔紓困亂象很冤枉,主因是行政院長為宣布新方案而倉促行事。
  • 指出政府應改變觀念,除了產業紓困,更應照顧基層民眾,對每個家戶提供紓困。
  • 比較漁民、農民及勞保投保者補助金額差異,質疑補助不公,特別是國保繳不起保費的弱勢未被妥善照顧。
  • 批評政府紓困方案繁複且不公平,導致民眾不滿,建議排富後直接對家戶發放現金。
  • 呼籲政府應考量基層聲音,簡化申請程序,避免造成民怨,並關注勞退基金及國民年金基金虧損問題。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在擴大紓困方案前未充分聽取地方意見,導致鄉鎮市公所混亂。
  • 指出報告中「準備金」用詞不精準,應為特別預算統籌分配款。
  • 舉例說明現行存款限制可能導致有負債者無法領取補助,建議將銀行負債納入考量。
  • 認為單人戶與多口戶領取相同1萬元補助不合理,建議採加權指數計算。
  • 要求衛福部澄清紓困經費撥付狀況,避免地方政府誤以為額度有限,造成民眾恐慌性申請。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失業率與無薪假人數創新高,但民眾對紓困方案不清楚且不知如何申請。
  • 質疑勞動部對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設定2萬4,000元投保薪資門檻過低,應以排富條款為主,讓更多人受惠。
  • 要求勞動部延長自營作業者紓困申請期限至6月底,並檢討紓困貸款利率高於一般企業貸款的問題。
  • 批評勞動部對勞工紓困貸款利率計算方式的官方說法,要求實質降低勞工負擔。
  • 肯定勞動部對視障按摩業及庇護工場的補助,呼籲加強宣導支持庇護工場產品及服務。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政府紓困本意良善卻演變成「紓困之亂」,批評行政院長蘇貞昌好大喜功,倉促宣布政策。
  • 質疑衛福部在行政院記者會上未即時反映政策資訊不一致的問題。
  • 要求衛福部既然已放寬為身分證加切結書即可辦理,則後續查核不實的追討責任絕不能加諸於基層公務人員。
  • 呼籲政府應避免將防疫成功與紓困失敗歸咎於不同單位,應負起整體責任。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街頭藝人與賣玉蘭花、舉牌工的紓困補助金額與認定標準差異過大,造成民眾對公平性的質疑。
  • 批評政府紓困方案缺乏統一標準,導致民眾無所適從,並將責任推給衛福部。
  • 指出衛福部對紓困經費預估嚴重失準,從7,800萬元暴增至30億元,顯示思慮不周。
  • 認為疫情爆發已久,紓困方案卻見風轉舵、做一步改一步,離人民太遙遠。
  • 要求政府應一次性解除所有疑慮,放寬勞工紓困標準,並透過e化方式直接撥款,減少民眾排隊困擾。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舉例多重打零工的選民,質疑衛福部紓困方案對無勞保、無雇主證明者的適用性,批評其不食人間煙火。
  • 指出衛福部公文遲發、政策一改再改,且申請文件繁瑣,讓民眾與公所人員承受巨大壓力。
  • 批評政府對1萬元小額補助斤斤計較,層層設限,卻未考慮民眾實際困境,是擾民政策。
  • 要求衛福部應多溝通、多聯絡,方便人民申請,並從寬審核,快速撥款。
  • 建議政府直接發現金,避免複雜流程,並下去了解地方實際執行狀況。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紓困政策導致基層罵翻,批評其在「共同實際生活」定義、財稅資料查核時點及法律責任歸屬上存在諸多問題。
  • 指出政府宣稱可透過財稅資料查核,但財資中心僅有過往年度資料,無法反映疫情期間的即時所得,且查閱銀行帳戶涉及銀行法保密規定。
  • 批評切結書中要求民眾承擔民刑事責任,但政府卻未能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與豁免機制。
  • 指出各地方政府執行標準不一,造成「一國兩制」亂象,要求衛福部檢討。
  • 質疑衛福部宣稱3至5天可領到紓困金,但證件不齊者可能需更長時間,且基層公務員恐無法負荷大量查核工作。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申請與領取津貼時程過長,不符紓困緊急需求。
  • 批評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將月薪4萬5,800元以上勞工排除在外,且薪資補貼後仍大幅減少,難稱「安心就業」。
  • 指出勞動部「安心立即上工計畫」職缺多為行政事務性工作,但行政成本與管理需求仍需考量。
  • 總結勞動部紓困計畫缺乏效率、效能且行政成本高,民眾對各方案差異不清楚。
  • 建議勞動部重新檢討職訓時間、紓困涵蓋範圍,並簡化方案,避免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指出衛福部急難紓困預算從7,800萬元追加至20億元,顯示初期預估嚴重不足。
  • 質疑勞動部對無一定雇主勞工的紓困方案(如舉牌工)為何與勞動部無關,而轉由衛福部承擔。
  • 要求衛福部確認現行簡化申請流程(身分證加切結書)是否為最終版本,並確保能有效查核。
  • 批評勞動部對自營作業者紓困設定2萬4,000元投保薪資天花板不合理,應以排富為前提,放寬對象。
  • 指出勞動部選擇性增加視障按摩等行業紓困,質疑其標準,要求對象設定應更慎重、公平。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衛福部將急難救助與紓困混為一談,造成「四不像」方案,導致基層公務員與民眾混亂。
  • 指出有工作、無加保者應屬勞動部業務,勞動部卻將困難丟給衛福部,對衛福部不公平。
  • 質疑衛福部對紓困目標人數、預算估計與社會實況有嚴重落差,未涵蓋青少年勞工、退休打工者等弱勢。
  • 批評衛福部對申請人「共同生活事實」的認定模糊,且將打工學生與家庭綁定,不符其獨立生活現況。
  • 強調紓困應回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而非由衛福部概括承受,並要求衛福部不要再與社會救助法綁定。

相關人員回應

蘇麗瓊 次長 衛生福利部

  • 承認擴大紓困方案作業急促,資訊傳布不足,造成地方公所與民眾困擾,表示歉意。
  • 說明急難紓困對象資格條件,包含原有工作、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未領其他紓困、收入未達當地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
  • 表示核發金額原則為家戶平均月生活費未達1.5倍者1至3萬元(主要生計負擔者2萬元,特定對象加計5千元),達1.5至2倍者1萬元。
  • 說明實施方式簡化為書面審核,備齊文件或授權查調即可,並將提供切結書範本。
  • 指出經費編列原7,800萬元,擴大後預估受益人18萬人,總經費29億元,已獲行政院同意增加20億元,不足會再申請統籌預算。
  • 解釋65歲以上退休者若生活困頓可申請一般急難救助,但不在本次擴大紓困估算範圍。
  • 回應財稅查詢系統已與財稅中心嫁接,可協助查核,並承諾若切結不實將追討,中央會協助基層承擔責任。
  • 表示會加強資訊宣傳,並要求各地社福中心主動協助脆弱個案,但強調速度、效率與誠信之間有兩難。
  • 澄清紓困金不會列入所得,不會影響低收入戶審定,但會納入家戶總收入計算。
  • 說明國民年金保險者只要符合其他條件即可申請本次急難紓困,並非排除對象。
  • 表示急難紓困是社會救助性質,名稱行之有年,與一般急難救助機制並行,但因疫情有特別放寬規定。
  • 承諾會持續天天評估並滾動式檢討政策,並會後了解個別案例狀況。

林明裕 次長 勞動部

  • 說明勞動部對第一波受衝擊勞工(無一定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的紓困方案,以投保級距2萬4,000元以下為主要對象。
  • 表示放寬級距將稀釋有限資源,故鎖定低薪勞工優先照顧。
  • 指出自營作業者紓困申請至目前已達110萬人,核發約100萬人,接近9成,預估本週可申辦完畢。
  • 澄清勞工紓困貸款利率1.845%,政府補貼第1年利息後,平均年息約1.2%,比一般信用貸款低。
  • 說明勞保紓困貸款與勞工紓困貸款性質不同,前者為勞保基金,後者為銀行資金,故利率有差異。
  • 承諾未來會朝向利率更低的方案努力,讓勞工受惠。
  • 說明減班休息通報家數964家、人數1萬8,700人,會由地方勞動機關查核協議完成狀況。
  • 指出公司未通報減班休息無罰則,但恣意減薪或扣薪最高可罰100萬元。
  • 回應勞動部紓困方案會併同財稅資料進行功課,以投保薪資作為判斷標準有其涵蓋率考量。
  • 說明庇護工場及視障按摩工作者已獲得相關生活補貼、營運租金補貼及防疫物資,並呼籲支持庇護工場產品。

陳俊亨 次長 文化部

  • 說明文化部紓困1.0已核定約6,500多件,核撥超過2億元,預計本週發放完畢。
  • 表示街頭藝人等自然人可提出申請,紓困金額最高6萬元,不需有街頭藝人證照,可敘明演出事實。
  • 承諾會儘快將統計數據送到委員辦公室,並檢討如何實質、儘速、從簡照顧藝文界朋友。

陳進生 主任秘書 交通部

  • 說明交通部對載客小船駕駛及助手補助每月2萬元,連續3個月,已處理約1,000人。
  • 指出機車租賃業、水上平台經營業等非特許行業不在交通部紓困範圍內,因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表示交通部紓困主要針對觀光局核發證照或執照的特許行業,行政院將召開會議研討其他業別。

陳駿季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說明甲類漁民補助部分為1萬元或3萬元,以人為單位,漁船主則按噸數補助2萬元或3萬元。
  • 指出農保補助為每人1萬元,以人為單位,平均一戶約2.8人投保。
  • 解釋娛樂漁船與載客小船樣態不同,故補助方式有差異,但會再研究比較。
  • 說明農委會積極透過行銷活動及與加工業者合作,促進農產品內銷,以因應外銷受阻情況。
  • 承諾會更努力探訪疫情對農產品內外銷的影響,並協助農民。

蔡孟良 副署長 勞動部勞發署

  • 說明「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截至5月6日有2,478人申請,已核定2,465人,訓練計畫約1週內審定,但津貼需完訓後核算。
  • 表示「安心就業計畫」截至5月6日有2,488人申請,已核發1,170人,金額約500萬元。
  • 說明「安心立即上工計畫」職缺多為行政事務性工作,用人單位會安排行政指導人員,行政成本在可負荷範圍。
  • 回應月薪超過4萬5,800元的勞工仍可符合部分紓困計畫,但補助標準有上限規定。
  • 承認部分資料需會後統計提供,並承諾會檢討時程,但強調訓練計畫需要一定時間。

廖崑富 副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說明目前醫院探病尚未開放,但若有重病等特殊原因,經醫院同意可例外進入。
  • 承諾會與疫情指揮中心研議,考慮適度有條件開放醫院探病。
  • 表示藥局讀卡機費用問題會後會了解執行程度,並回報委員辦公室。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通過:要求各部會於1週內,針對業管之無勞保工作者,提出明確的紓困方案。
  • 臨時提案2修正後通過:要求衛福部於2週內提出檢討報告,並盡速與各地方公所再度確認急難紓困的辦法方式。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94101
卷/期/冊
109/41/1
發布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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