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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警械條例與中選會報告高雄市長罷免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5-18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與請願案,並邀請中選會就中央與地方選務權責分工及高雄市長罷免案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會議聚焦於罷免案的經費、投開票所設置、選務人員招募、防疫措施、假訊息防制及行政中立等議題。多位立委質疑市府干預選務、呼籲不投票的合法性與影響,中選會則強調依法行政與維護選務公正。最終,警械條例相關議案擇期續審,請願案不成為議案,並通過數項臨時提案以確保選務順利與行政中立。

討論事項一

審查「警械使用條例」增訂及修正草案 (含請願文書1案)

核心議題

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9人、葉毓蘭等16人擬具的「警械使用條例」增訂及修正草案,並處理普賢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修正警銬使用時機的請願文書。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陳宗彥 內政部政務次長

  • 針對提案進行報告與即席答復說明。

顧正德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

  • 針對提案進行報告與即席答復說明。

張春暉 法務部參事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警械使用條例」等2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條文尚未宣讀)。
  • 請願文書1案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主管機關全面盤點並檢討警察人員使用警械相關學科、術科訓練內容及時數,相關資料送內政委員會各委員參閱。

討論事項二

中央選舉委員會專題報告:「中央與地方選務權責分工之法制與實務問題」與「高雄市第三屆市長罷免案辦理情形」

核心議題

  • 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告中央與地方在選務權責分工的法制與實務問題,並詳細說明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的辦理進度,包括經費編列、投開票所設置、工作人員招募、防疫措施及假訊息防制等。
  • 會議重點關注高雄市長罷免案中,地方政府與選務機關的行政中立問題、投票所變動影響、選務經費來源、以及防範投票干擾與假訊息的策略。

相關爭議

  • 韓國瑜市長呼籲支持者不要投票,及高雄市民政局長曹桓榮要求「監票」以給投票者壓力,是否構成妨害投票罪及破壞秘密投票原則。
  • 高雄市罷免案的經費來源與動支問題,特別是動用第二預備金的合法性與透明度,以及中央與地方的經費分攤爭議。
  • 高雄市投開票所異動比例高達18%(或213所),是否因地方政府不配合導致,以及可能對選民投票意願造成的影響。
  •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頭剁給你」的發言是否失當,有損中選會的公正性與獨立性。
  • 罷韓團體在韓國瑜就職未滿1年即開始連署,是否違反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的規定。
  • 地方選委會主委由政務官擔任,在罷免案中可能面臨角色衝突,影響行政中立。
  • 對假訊息、黑道干擾投票的防制措施是否足夠,以及中選會澄清機制是否被動消極。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疑韓國瑜市長聲請停止罷免執行及呼籲不投票的合法性與道德瑕疵。
  • 質疑高雄市投開票所異動數量過大,是否為市府干預選務以降低投票意願。
  • 關切竹聯幫與統促黨聚會是否涉及干擾罷韓活動,要求警政署說明情資與部署。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高雄市民政局長呼籲「不投票但要監票」的言論,認為其破壞民主秘密投票原則,並對公務人員造成威脅。
  • 當場告發高雄市民政局長曹桓榮涉嫌妨害投票罪,要求檢警單位在選前偵辦。
  • 呼籲中選會與檢警單位密切聯繫,預防投票現場可能出現的聚眾干擾行為。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罷免案超過2億元的經費,中央如何妥善因應,以及高雄市政府動支第二預備金的合理性。
  • 關切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頭剁給你」的發言是否妥當,以及韓國瑜呼籲不投票是否違法。
  • 指出罷免門檻過低可能導致政治惡鬥,建議修法檢討。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強調公民有投票與不投票的自由,不投票不違法。
  • 質疑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直接介入高雄選務(如「頭剁給你」言論)的法源依據與公正性,認為有恫嚇公務人員之嫌。
  • 告發媒體報導陳雨凡接受民進黨協調退出立委選舉後擔任促轉會委員,涉嫌期約賄選,要求檢警調查。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播放影片揭露高雄市民政局長呼籲「監票」以給投票者壓力,質疑其違反選罷法及行政中立。
  • 指出高雄市政府動用「國瑜機器」威脅中低收入戶、公務人員、身心障礙者等,若投票將取消補助,涉嫌妨害投票。
  • 要求中選會主委公開呼籲並介入選務座談,確保選務人員行政中立,保障秘密投票權利。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指出地方選務仰賴行政機關配合,若行政機關消極不配合將導致選務困難。
  • 質疑高雄市長所派任的區長、教育局長、民政局長等,在罷免案中可能無法行政中立。
  • 提醒中選會需防範選務人員消極不配合或選票印製、分發可能出現的人為疏失。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的解釋,認為應為「不得提出罷免」,而非僅指罷免投票。
  • 質疑罷韓團體在韓國瑜就職未滿一年時即成立並公開宣稱連署書已達30萬份,認為此為「超前部署」且有違法之虞。
  • 呼籲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應更嚴謹解釋法律,避免因選罷法文字不明確導致政治對立。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譴責韓國瑜市長不認真施政導致罷免,並質疑其呼籲不投票的行為。
  • 關切投開票所異動及黑道干擾投票的問題,要求檢調單位加強維安與防範「奧步」。
  • 指出有假訊息稱中低收入戶投票會被取消資格,要求中選會與相關單位澄清。
  • 建議修法,明定民選代表若判刑定讞,即使未褫奪公權也應解除職務,以提升問政品質。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關切學校因防疫不願出借投開票所場地的問題,詢問中選會的因應措施。
  • 肯定中選會目前選務順暢,但質疑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頭剁給你」的發言是否妥當,有失客觀中立。
  • 認為韓國瑜呼籲支持者不投票是言論自由,不構成妨害投票罪,中選會應超然獨立,不應擴大解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指出反罷韓陣營的三大「奧步」:破壞秘密投票、製造投票障礙、暴力威脅。
  • 質疑高雄市民政局長在通訊軟體呼籲「監票」以給投票者壓力的行為不恰當,可能影響投票意願,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關切韓粉號召「監看投票人」的行為,若在30公尺內抄寫或喧嘩,是否違反法律。
  • 要求警政署保證投票順利,防範幫派鬧場。
  • 建議中選會在選前進行防疫與突發狀況的演練,讓民眾更安心。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呼籲中選會與警政署在投開票所部署警力,避免衝突,確保選務順利。
  • 指出中選會新住民專區缺乏罷免相關訊息,要求加強新住民對罷免制度與投票權利的宣導,並提供多國語言文宣。
  • 關切投開票所異動可能影響新住民投票意願,要求加強宣導。
  • 要求中選會澄清假訊息(如選票印製兩倍、中低收入戶資格取消),並加強臉書宣傳與民眾互動。
  • 建議中央政府(如衛福部)出面澄清中低收入戶補助不會因投票而取消的假訊息。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希望中選會保持公正中立,主委應避免回應與選務無關的爭議。
  • 關切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延遲上線的問題,要求說明資安認證進度。
  • 建議未來電子連署系統可納入數位身分證或健保卡認證,以方便民眾使用。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與地方選委會確認對各種意外狀況的掌握與沙盤推演,以安定民心。
  • 強調高雄市民政局長與部分立委的「監票」言論可能構成心理強制,若導致大量選民不敢投票,可能構成妨害選舉。
  • 呼籲警政機關確保投票秩序,不允許現場蒐證威嚇投票者;選務機關需保證選舉人名冊與選票會立即封存,不會事後勾稽報復。
  • 指出若選務人員記錄投票行為可能觸法,應在講習中特別提醒。
  • 強調政府補助資格為法定條件,不會因投票而取消,要求相關單位澄清假訊息。
  • 建議修訂《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及《行政中立法》,以解決公務員面對違法命令時的困境。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高雄市投開票所超過1成異動,可能降低民眾投票意願,要求中選會確保地方選委會落實宣導。
  • 詢問選務人員與防疫人員招募狀況,並擔憂社交距離拉長可能影響投票意願。
  • 呼籲中選會與警政署確保選務順暢,降低衝突,維護維安秩序。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在總統大選後對選務的盤整,使其順利進行。
  • 關切地方選委會主委或民政局長的不當言論對選務的影響,詢問中選會是否派員長駐高雄,確保命令貫徹。
  • 詢問警政署是否有掌握賭盤或幫派干擾投票的情資,以及應變措施。
  • 指出假新聞問題嚴重,要求中選會有效遏止不實訊息。
  • 要求中選會針對異動的投開票所加強宣導,並改善字體大小以方便民眾查詢。
  • 再次質疑民政局長「監票」行為對行政中立的破壞,要求中選會發公文請其確守行政中立。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立委判刑確定未被褫奪公權仍保有資格的合理性,並比較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雙重國籍等資格註銷機制。
  • 詢問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註銷不分區立委資格的法理邏輯。
  • 建議修訂《立法委員行為法》,將判刑確定納入由立法院免除其職的條件,以避免中選會的困擾。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選會網站更新效率,但批評爭議訊息澄清專區對高雄罷免案的假訊息處理不夠積極。
  • 要求中選會於投票結束後提交假訊息處理報告。
  • 質疑地方選委會主委由政務官擔任,在罷免案中存在利益衝突,影響選務中立性,要求檢討制度設計。
  • 指出高雄市政府在罷免案中出現的干擾行為(如人事調動、拆除看板、高壓水槍等),要求中選會積極捍衛選務公正。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確認中選會是選務主管機關,需對選務異常情況負責。
  • 詢問中選會是否預演過各種「奧步」,如排隊刻意咳嗽、長時間排隊、投票所外錄影威嚇等。
  • 質疑選務人員招募與部署是否足夠應對1,800個投票所的突發狀況。
  • 詢問中選會是否應鼓勵民眾行使罷免權利出來投票,不論支持或反對,但中選會主委認為選務機關不宜作此呼籲。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列舉高雄市政府多個局處(教育局、民政局、工務局、環保局、交通局、警察局)在罷免案中涉嫌違反行政中立的作為。
  • 質疑被罷免人所屬的行政機關主導選務的法規是否需修正,以避免行政不中立。
  • 指出高雄市民政局長身兼選務總幹事與紓困業務,進度緩慢,要求中選會強力監督高雄市選委會。
  • 擔憂投票結果不滿可能引發暴力行動,要求中選會與警察機關做好準備,並確保警察執法中立。

相關人員回應

李進勇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屬地方政府自治事項,地方政府為共同協力機關。
  • 解釋中央與地方選務權責分工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以選舉種類區分。
  • 報告高雄市長罷免案重要期程、經費編列(高雄市選委會需求1億1,152萬元,市府已動支2次第二預備金近9,000萬元;防疫經費1,275萬6,000元由中央特別預算支應)。
  • 說明投開票所設置如期完成1,823所,其中88.32%沿用舊址;工作人員招募12.5人/所,講習已啟動。
  • 強調已加強罷免票印製分發保管之安全維護,成立選務緊急應變中心,並擬定高雄罷免案專屬防疫計畫。
  • 回應韓國瑜市長呼籲支持者不投票,認為是被罷免人辯護權利,但身為地方首長應注意言行,避免干擾選務。
  • 澄清「頭剁給你」是家鄉俚語,用以表達對中央配合選務的信心,而非恫嚇地方。
  • 說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應解釋為「不得提出罷免」,並強調連署書審查符合規定。
  • 表示中選會作為選務執行機關,尊重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並會與檢警單位保持密切聯繫,防制假訊息及維持治安。
  • 回應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延遲上線,主因是資安檢測與國際化要求,未來將配合數位身分證實施。

袁德明 中央選舉委員會高雄市選委會總幹事

  • 說明投開票所異動主因是COVID-19疫情影響,學校、機關、廟宇等場所不願出借。
  • 強調高雄市選委會依選罷法及中選會規定辦理選務,與市政府官員發言無關。
  • 承諾選務中立,盡全力配合中央選委會,確保選務順利進行。
  • 保證選舉人名冊、領票資料與選票會立即封存,不會事後調查或報復。
  • 表示檢、監、警聯繫會報將於下週召開,以應對罷免案的治安問題。
  • 承諾在選務講習中會特別提醒選務人員,記錄領票或投票行為可能觸法。

黃明昭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 表示有掌握竹聯幫虎堂聚會情資,並已提供給高雄市警察局參考,但現場回報未提及干擾罷免活動。
  • 承諾若有人告發妨害投票行為,警政署會立案偵查,並會強力取締黑衣人干擾行為。
  • 說明高雄市警察局與南打已針對統促黨在高雄地區者進行查訪,目前未發現情資,但會嚴辦投票所附近暴力行為,並成立機動暴力蒐證及防處小組。
  • 表示會追查假訊息,並承諾警察機關會確保投票秩序,絕不允許現場蒐證威嚇投票者。

張春暉 法務部參事

  • 說明法務部為行政單位,不能直接接受告發,但會轉給相關檢察署處理。
  • 表示選舉期間檢察機關會成立任務小組,但罷免案是否成立,需回去確認。

高美莉 中央選舉委員會綜規處處長

  • 承諾會以最快方式,在官網及新住民專區增加罷免相關訊息,並協助高雄市選委會與新住民團體合作宣導。
  • 說明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的第三方資安認證已完成,並經行政院資安處高規格檢測,目前正進行最後階段的資安系統與環境改善。
  • 解釋目前健保卡不具憑證效果,電子連署仍限自然人憑證,但未來會配合數位身分證納入規劃。
  • 回應投開票所查詢系統已上線,可透過路名查詢,並可配合Google地圖。

謝美玲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處長

  • 說明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由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註銷,是選罷法修法後明文化程序。
  • 表示中選會負責候選人資格處理,就職後身分處理非中選會權責。

賴錦珖 中央選舉委員會處長

  • 說明行政機關不能以行政指導方式決定刑事案件構成要件,無法針對妨害投票行為訂定指引。
  • 表示選、監、檢、警聯繫會報隨時可召開,並會提出書面報告(含防疫基本措施)。

林國清 內政部警政署組長

  • 說明縣市警察局除警衛人員外,各分局會編成機動處理小組及刑事單位查察暴力犯罪小組,署裡也會支援機動保安警力,確保有狀況時能立即投入處理。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中選會評估高雄市長罷免案投開票所變動對民眾投票意願的影響,並改善查詢系統的便利性與加強宣導。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中選會、內政部及法務部等相關機關提供法規資料,供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納入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參考,以維護行政中立。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中央選委會督促高雄市選委會及相關單位,確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施行細則執行,並就妨害投票行為的處理程序及因應作為(含防疫基本措施)進行沙盤推演,於10日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94501
卷/期/冊
109/45/1
發布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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