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審查:教育自主與實踐挑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5-21
LawTrace 法律歷程:原住民族學校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聯席審查「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會議聚焦於原住民族教育自主、文化傳承、師資培育、課程規劃及學制銜接等核心議題。多位立法委員提出各自版本,並就主管機關權責、師資養成與學生發展等面向與行政部門進行深入質詢。行政院原民會及教育部回應了法案的創新性及實施挑戰,並承諾將持續研議並提出院版草案,最終決議將辦理全國分區座談會並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案主要審查由高金素梅、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鍾佳濱等立法委員提出的「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旨在建立獨立於主流教育體系、以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為核心的教育機構,以實現原住民族教育自主權與文化傳承。
- 討論內容涵蓋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立目的、主管機關歸屬、師資培育與資格、課程與課綱設計、學制銜接與學生未來發展、以及相關行政組織與資源配置等實務挑戰。
相關爭議
- 主管機關歸屬爭議:教育部與原民會對誰應擔任主管機關意見分歧,教育部傾向原民會主責以彰顯自主,原民會則坦言缺乏學校管理經驗與人力編制,並希望與教育部協調分工。
- 師資培育與資格:對於原住民族學校教師的族語能力要求(高級認證以上)、是否限定原住民身分、以及如何確保師資數量與品質,各方意見不一,且現有師資培育量能不足。
- 課程與課綱設計:如何建構以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為核心的課綱,同時兼顧國民基本學力,避免與主流教育脫鉤,以及如何編纂16族多語言版本的教材,是極大挑戰。
- 學制與轉銜問題:委員提案有12年制與15年制差異,且學生在不同教育體系(原住民族學校與一般學校)間的轉銜、升學與職涯發展,缺乏明確配套規劃。
- 學校設立與地理限制:原住民族地區原漢混居、都市原住民散居特性,導致學校選址與整合不易,且人口數較少族群的學校設立門檻難以達到。
- 組織與人力配置:原民會教文處人力有限,若擔任主管機關需進行組織調整與擴編,但受限於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新增三級機關空間不足。
- 法律位階適用:不同委員版本對「原住民族學校法」與其他教育法規的優先適用順序有不同主張,影響未來法律實施的指導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族學校法是原住民自治的第一步基石,無法寄生於主流教育體系。
- 引用聯合國宣言,主張原住民族有權建立和掌管自己的教育體系,培訓師資、編寫教材、制定課綱。
- 提出民族主體性、差異需求、返本開新、理想務實等4項原則作為學校設立依據。
- 認為原住民教育是刻不容緩的心靈工程,呼籲行政部門承擔責任,整合資源,儘速推動立法。
- 要求原民會主委勇敢承擔主管機關責任,並請教育部協助課程設計與師資培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主張原住民族學校以語言為核心,旨在延續文化語言存廢,不同於一般學校或實驗學校。
- 建議學校教職員應具備一定族語能力,師資來源應多元化,納入耆老與技藝人才。
- 強調建構原住民族知識系統的重要性,並提議設立「原住民族學校發展中心」負責此任務。
- 認為原住民族學校是國民教育的一環,但內涵獨特,應透過此法讓學校成為「正常」的學校。
- 呼籲教育部與原民會共同規劃座談,廣納意見,儘速提出院版草案。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5條已明定原住民族學校設立事項另以法律定之,為本法立法依據。
- 區分國民學校與民族學校,主張民族學校學生以原住民為限,以族語為主要教學語言,傳承原住民族知識體系。
- 建議主管機關為教育部,主辦機關為原民會,並應設立「原住民族學校發展中心」作為行政法人。
- 強調學生與教職員在一般學校和原住民族學校之間應能自由轉銜,年資資格應併計。
- 要求兩部會就學校轉換、教職員轉銜及專責機構設立模式提出書面報告。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詢問教育部若原民會為主管機關,教育部能提供哪些協助。
- 關切原民會對擔任主管機關的態度,因其報告提及缺乏經驗。
- 關注不同委員版本提出的12年制與15年制學制差異,要求教育部務實規劃。
- 詢問原民會對現有實驗學校的規劃,是改制、新設或轉型退場。
- 關切偏鄉學生學力落差問題,尤其英文C級比例偏高,要求教育部改善。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搶救原住民族瀕危語言計畫」預算執行率低,要求說明改善方式。
- 指出教育部與原民會報告中對主管機關歸屬的回覆存在矛盾,質疑兩部會互推皮球。
- 期望主管機關權責釐清,以利爭取資源、人力及地方政府溝通推動。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肯定原住民族學校法為「全球首創」法案,應積極推動。
- 詢問國家教育研究院主任,從專業角度看主管機關應由原民會或教育部承接較合適。
- 呼籲原民會應挑起重擔,積極向行政院爭取資源,調整組織架構以做好學校管理。
- 詢問教育部對規劃學校數量的看法,以及伍麗華委員版本中5,000人以上族群設校的客觀條件是否切合實際。
- 建議應慎重考慮適度放寬校長與師資聘任條件,以解決人才不足問題。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原住民族學校要培育何種人才為國家所用,應先想清楚其目的性。
- 關切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置地點(原鄉或都會區)及教材編撰難度,因16族有多種語言版本。
- 擔憂學生轉銜到一般學校、升學及職涯規劃問題,要求行政部門應做好整體設計與配套。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分析各委員版本及原民會版本在法律適用位階上的差異,要求行政部門審慎評估。
- 再次詢問主管機關歸屬,指出教育部建議原民會主責,但原民會報告卻提及缺乏經驗。
- 建議若由原民會主管,應調整內部業務人力,集中力量加速推動,以跟上立法腳步。
- 詢問原住民學校課綱如何援用12年國教基本課綱,並建議加速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認為主管機關歸屬與非原住民師資聘用是主要爭議點。
- 以軍事學校為例,主張若原住民族學校完全獨立於現行教育體系,應由原民會主管;若僅融入文化教育,則由教育部主管。
- 強調原住民族學校除了文化傳承,也應考量學生未來工作機會與就業。
- 認為師資不應排除非原住民身份但具專業能量者,以邵語救星簡史朗為例。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歸納主管機關、師資、教育主旨、升學職涯銜接及民族特色等為主要癥結點。
- 認為原民會能量不足以主管整個原住民族學校教育,現行實驗教育仍由國教署主管。
- 質疑原民會研議中的草案對民族成分的範圍不明確,是全母語或部分母語教學。
- 強調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建構是民族大事,應重新建立自主觀點的教育體系,而非僅是實驗教育的提升。
- 提醒師資培育應超前部署,並擔憂學生未來競爭力與高等教育銜接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需4年才完成,詢問原住民族學校法是否應繼續審查。
- 指出原民會自2018年委託規劃草案至今,主管機關仍未搞定,且報告顯示原民會缺乏自信。
- 強調由原民會擔任主管機關是回應原住民族主體性精神,可作為民族自治的開始。
- 建議可透過修法突破《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對三級機關設置的限制,並爭取成立三級機關。
- 呼籲原民會應更積極向蔡總統報告,爭取資源以成立三級機關並具體落實學校法。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擔憂若主管機關分工不明,將導致草案規劃不周全。
- 關注師資培訓、學生升學與職場銜接等問題,要求行政部門提出具體方案。
- 呼籲原民會主導原住民族文化、語言、知識體系保存與發展,教育部全面支持。
- 詢問教育部對大學學費調漲的態度,鑒於疫情衝擊,要求教育部宣示今年學費不調漲。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認為主管機關應考量實際執行效益,回顧現有原住民族教育推動困境。
- 指出幼兒沉浸式族語教學銜接國小後,族語教育時數不足,師資缺乏。
- 建議行政部門應盤點可行學校、設置地點及部落意願,並呈現部落能動性。
- 強調立法容易,但實際推動困難,應做好前置作業,確保家長認同與學生未來發展。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指正偏鄉英文學習成果M型化,偏鄉學生C級比例高,原因在於師資、資源缺乏及家庭教育不足。
- 要求教育部提出改善偏鄉英文教學政策,並探討如何提升偏鄉校園及弱勢家庭網路基礎建設。
- 要求教育部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充實偏鄉學校遠距教學軟硬體設備。
- 關切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導致多數學校不合格,要求教育部爭取經費專款專用,協助修繕。
- 建議檢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中久任獎金8年才給一次的規定,以留住偏鄉教師。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以自身經驗為例,強調原住民族學校法牽涉原住民學生的未來、價值與前途,不應由少數人決定。
- 質疑原住民族學校的目標是培養本土化或國際化人才,強調家長意見的重要性。
- 擔憂學生畢業後能否融入大社會及因應就業市場競爭。
- 建議應全國辦公聽會,與原住民社會、家長、學生充分討論。
- 表示若教育部願意承擔主管機關責任,他將支持此法,因其牽涉學制、師資培育及教師轉換等問題,非原民會能處理。
范雲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教育面臨師資困難,每100名原住民學生僅分到2名老師,遠低於全國平均。
- 要求教育部提前部署,整合教學資源,培育更多原住民族語師資。
- 希望行政院版法案釐清主管機關後再進入逐條討論。
- 譴責教育部未依承諾提供校園志工管理規範及彩虹愛家協會教材檢視報告,且回應不積極。
- 關切地方政府性平會委員不具性平意識問題,要求教育部瞭解並處理。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遺憾總統就職演說未充分提及教育與文化,擔心政策重硬體、輕軟體,導致軟實力弱化。
- 關切教育部高層女性比例不足,詢問范巽綠次長離職後,原住民族教育業務由誰接手。
- 要求教育部賡續推動美感教育、美感教科書、校園美學改造、共讀站及新校園運動5.0等軟實力政策。
- 提醒人會離開,但制度要留下來,政策應永續推動,繼任者責無旁貸。
- 強調原住民族學校法建構過程是國家軟實力的構築,應加強督導。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建議師資培育應先行,有更多原住民各族老師加入,不只教族語,還能進行教學。
- 詢問教育部是否會發布一致性的學校冷氣使用規範,因應延後放暑假及防疫需求。
- 要求教育部協調經濟部,確保因防疫需求增加的學校電費不轉嫁給家長。
- 建議教育部移緩濟急,編列第二波高教紓困金,協助大學減輕境外生減少、租賃費用等負擔。
- 確認大學學費調漲與疫情紓困無關,並要求教育部嚴格審查學費調整。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認為原住民族學校法主管機關應是原民會,因其屬專業專科教育。
- 關切原住民人口數少,能否培養足夠師資傳授族語,以及學校課程如何兼顧學生未來立足社會。
- 詢問原民會是否調查未來原住民族學校適當的年齡層、人數,以及都會區16族語課程安排。
- 擔憂若地方民眾反對,可能導致立法後政府無法執行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立。
- 建議可運用將合併的學校來發展原住民族學校,並委託評估原住民族大學可行性。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關切平埔族群身分認定、資源分配及法制保障不足問題,要求原民會思考調整方案。
- 詢問原民會現行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及語言復振計畫是否足夠,建議採師徒制搶救瀕危母語。
- 強調平埔族文化語言幾乎消失殆盡,耆老凋零,時間是最大敵人,應爭取更多預算擴大照顧。
- 肯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久任獎金,但建議檢討8年才給一次獎金的規定。
- 指出偏鄉教育師資流動性高、載具不足、網路建設落差等問題,要求教育部提出因應計畫。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質疑「楚才盃」作文比賽由中國共產黨機關報主辦,有文化統戰意圖,要求教育部釐清。
- 要求教育部調查比賽獲獎學生由學校率隊赴武漢,是否有對價關係。
- 指出原住民族重點學校教師缺額達810名,達成率僅50%,要求教育部提出精進計畫。
- 詢問精進計畫中降低錄取標準、外加名額等措施,是否包含代理代課教師,並要求提供協助。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詢問6月6日高雄市選舉,老師返鄉投票是否應給予公假。
- 建議教師節應納入國定假日,以符合教師期待。
- 肯定原住民實驗小學學生成績優異,但地方政府支持不足,詢問未來原住民學校是否由中央審查。
- 建議教育部、文化部、原民會跨部會合作推出原住民文化為主軸的流行影音作品。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潘部長與學生對談,希望未來能持續發揮對話及教育功能。
- 關切幼兒園超收屢罰不怕問題,建議修法提高裁罰金額,並清楚公布違法資訊。
- 指出特教學生助理員服務有限、反饋申訴機制不一、待遇條件不佳等問題,影響特教生受助。
- 肯定特教預算增加,但要求教育部確保身心障礙學生獲得個別化與適性化幫助。
- 建議教育部督促各地方政府改善特教助理員聘僱困境及服務區分問題。
陳瑩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族教育難以清楚切割權責,不應將所有冠名「原住民」事務皆推給原民會。
- 強調教育部在原住民族學校法推動上責無旁貸,應有合作概念。
- 要求原民會研議參考桃園市族語認證獎勵制度,鼓勵族語學習。
- 要求原民會研議提供更多彈性與便利的交通補助,鼓勵族人返鄉參加歲時祭儀。
相關人員回應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表示原住民族學校法是全球首創法案,無前例可循,需審慎周延。
- 坦言原民會過往無設立及管理學校經驗,且面臨已無空間增設3級機關的困境,需與教育部密切協調分工。
- 指出委員版本中另訂師培制度可能衍生教師轉銜疑義,需與教育部研商。
- 認為監督管理委員會可能與校長、校務會議權責競合,且民族議會尚未法人化,執行有窒礙。
- 強調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尚待建置,是學校課程發展與師資培育基礎,已啟動中長程計畫。
- 說明原漢混居學校整合不易、都市原住民散居學校整併不易,以及學生就讀意願與轉銜問題。
- 承諾將參採各委員所提法案內容重新研擬院版草案,並持續徵詢各方意見。
- 表示原民會負責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擬,但主管機關歸屬與分工仍需與教育部持續討論。
- 同意將學生與家長意願、生涯與職涯規劃納入草案評估研擬。
- 同意研議參考桃園市族語認證獎勵制度及返鄉歲時祭儀交通補助,並於1個月內回覆。
潘文忠 部長 教育部
- 認同原住民族文化需透過教育傳承,原住民族學校法是重要基石。
- 指出我國原住民族權利發展依循聯合國宣言、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脈絡提升。
- 說明實驗教育三法已激發32校辦理原住民族實驗教育,是學校法研議前的實踐基礎。
- 強調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的建構是核心,需思考課程內容與師資目標。
- 表示教育部與原民會在原住民族教育法制面分工,教育部主責《原住民族教育法》,原民會主責《原住民族學校法》。
- 同意教育部將與原民會共同合作,針對師資培育、民族知識體系、課程教學推動等議題進行整體搭配。
- 說明偏鄉教育已透過《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條例》增列25億元協助,並將強化遠距教學體系。
- 表示學費調整有既定機制,教育部將嚴謹審查,並積極協助學校紓困,體恤學生困難,不希望漲學費。
- 承諾教育部將全力協助縣市解決兒童遊戲場不合格問題,積極向院裡爭取經費專案處理。
- 表示將會同原民會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學校轉換、教職員轉銜及專責機構設立模式之優劣比較。
蔡志偉 主任 國家教育研究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
- 認為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立應優先考量原住民族知識、文化的主體性,教育行政支持為次要。
- 從專業研究角度看,由原民會擔任主管機關較為適合。
- 提到教育部系統支持相對完整,若回歸原民會系統,恐需有魄力的組織調整。
相關後續
- 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將共同研議,並擬具相關工作期程規劃,辦理全國分區座談會。
- 座談會辦理完畢後,行政機關將出具專業意見,彙整各委員版本意見,儘速將成果報告提供給本委員會、內政委員會、原住民籍委員及提案委員參考。
- 教育部將持續移緩濟急,作為第二波高等教育紓困之用,協助學校減輕外租宿舍經費、委外餐廳權利金短收等負擔。
- 教育部應盤點類似的學習平台(如因材網及學習拍)加以整併,方便師生使用並減少平台維護成本。
- 教育部與原民會、人事總處、主計總處及銓敘部將共商學校之間轉換、教職員轉銜機制及專責單位設立模式之優劣比較,並於2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原住民族學校永續發展之關鍵與作法」書面報告。
- 原住民族學校法相關草案將另外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4801
- 卷/期/冊
- 109/48/1
- 發布日期
- 2020-06-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