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預算解凍與原能會業務報告:聚焦核廢、核安及科普推廣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5-25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9年度4項預算解凍案,其中「新故宮計畫」部分預算繼續凍結並要求檢討報告。會議亦聽取文化部、故宮及國史館關於「國家文化記憶庫」執行報告,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納入影視音記憶。隨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原子能科學普及化進行專題報告及3項預算解凍案審查,核心討論聚焦於低階核廢料選址困境、中期貯存爭議、蘆洲輻射異常物事件、核電廠反恐演習及原能會組織改造等議題。最終,原能會3項預算解凍案均獲准動支。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4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多項預算解凍案,主要涉及「文物研究、展覽與推廣」的社教推廣經費、「南院教育推廣與數位服務」預算,以及「新故宮計畫」的執行與預算凍結。
- 委員關切「新故宮計畫」的進度延宕及愛台灣博物館卡發行成效,並對北部院區南側藝文服務中心室裝統包工程的招標程序提出疑慮。
相關爭議
- 新故宮計畫進度延宕,導致預算執行率難以預期,且愛台灣博物館卡發行量遠低於預期 (僅3,760張,目標5萬張) 且使用範圍不足,降低民眾購買意願。
- 故宮北部院區南側藝文服務中心室裝統包工程案,預算金額9,982萬9,806元,得標廠商過去承作工程金額與經驗較低,卻能承包大型工程,引發招標、決標程序是否涉及違法或疏失的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指出「新故宮計畫」子計畫修正導致期程延宕,嚴重影響整體預算執行率。
- 批評愛台灣博物館卡發行量遠低於預期,且使用範圍不足,降低民眾購買意願,建議檢討卡片美感設計與行銷規劃。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北部院區南側藝文服務中心室裝統包工程得標廠商的承作實績與工程金額不符,招標、決標程序可能涉及違法或疏失。
相關人員回應
吳密察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未提供具體內容。
相關後續
-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預算解凍案4案,均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 除第四案「新故宮計畫」繼續凍結2,000萬元外,其餘均准予動支。
- 針對第四案,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故宮自行調整凍結項目,並於1週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
- 針對故宮北部院區南側藝文服務中心室裝統包工程案,要求故宮就招標、決標程序是否涉及違法或疏失提出書面說明。
討論事項二
文化部、國立故宮博物院及國史館首長列席就「前瞻計畫─國家文化記憶庫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文化部、國立故宮博物院及國史館就前瞻計畫「國家文化記憶庫」的執行狀況進行專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
- 主要討論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在文化資源開放利用、促進民眾參與,以及收存資料內容的深廣度與完整性等面向。
相關爭議
國家文化記憶庫目前收存資料量不足,尤其台灣影視音產業作為重要庶民記憶,未被充分納入,影響計畫的深廣度與完整性。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重新檢視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並於109年度滾動修正,將影視音之庶民記憶建構納入計畫內,重視影視音產業歷史重建,以提升計畫之深廣度與完整性。
相關人員回應
李連權 文化部常務次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未提供具體內容。
黃永泰 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未提供具體內容。
陳儀深 國史館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未提供具體內容。
相關後續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文化部重新檢視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並於109年度滾動修正,將影視音之庶民記憶建構納入本計畫內,重視影視音產業歷史重建,以提升本計畫之深廣度與完整性。
討論事項三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推動原子能科學普及化之作為」專題報告及109年度預算解凍案3案
核心議題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原子能科學普及化工作進行專題報告,包含與其他單位合作、自辦科普展及未來規劃,並審查游離輻射安全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核能科技研發計畫等3項預算解凍案。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低放射性廢棄物中期貯存選址、蘆洲輻射異常物事件、原能會組織改造、核電廠反恐演習、輻射安全管制及科普推廣策略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低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的選址與公投爭議:台電報告指中期貯存需50至100年,委員質疑其「暫時性」,並關切選址地點(可能為核一廠)及新北市居民的知情權與同意權。
- 蘆洲鬧區發現疑似燃料棒事件:民眾檢測與原能會檢測結果差異高達1,000倍,引發對回收場檢測設備校正、人員訓練及輻射物來源管制的疑慮。
- 原能會組織改造降編爭議:原能會將從二級機關降為三級獨立機關,委員擔憂其監督台電公司的獨立性與有效性將受影響,主委雖曾不贊同,但表示已同意此既成事實。
- 核電廠反恐演習規格不足:委員指出對岸軍事威脅嚴峻,核電廠恐成攻擊目標,但原能會歷年防恐演習僅請駐衛警,未提升至警察機關或國軍部隊協防層級。
- 低放處置計畫延宕與罰款效力:台電公司未能如期選定低放處置場址,原能會雖依規定裁罰,但因行政訴訟敗訴導致罰款未實際徵收,委員質疑罰款金額過低且法律效力不足,難以促使台電積極選址。
- 原子能科普展內容與地點:委員建議科普展應聚焦核電除役、核廢處理及輻射安全,並擴大至雙北以外地區,特別是核電廠周邊地區,且應加強與設計研究院合作提升策展品質。
- 原能會對台電核燃料採購弊案的監督:台電燃料處組長因採購弊案被羈押,委員質疑原能會作為監督機關卻未能防患未然,且對涉案廠商的後續管制資訊掌握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低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的「中期」定義 (50-100年) 實為最終處置,且該設施選址可能落於核一廠,新北市政府及民眾卻不知情。
- 要求原能會1週內就核一廠作為低階核廢料中期暫存場的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關切蘆洲疑似燃料棒事件,要求原能會查明廢棄物來源,並協助清潔單位提升第一線處理能力。
- 建議核能研究所應比照蘭嶼核廢場,對周遭居民提供回饋與補償措施,並由原能會主動負責監督與推動。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擔憂原能會組改降編為三級獨立機關後,將影響其監督台電公司處理核廢問題的效力,要求主委與行政院充分溝通。
- 肯定原能會科普推廣活動走出臺北,建議持續走出研究室與生冷政策,透過教育形式讓社會大眾了解原子能與生活相關的多元應用,並加強App推廣。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詢日本核電廠因恐攻應變設施未達標被勒令停機案例,要求原能會提升台灣核電廠防恐演習規格,納入警察機關及國軍部隊協助,並於1週內提出報告。
- 質疑原能會將核電廠列為異地辦公地點的考量不合適,要求澄清。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質疑低放處置場選址延宕,原能會除罰款外,應提出替代方案並運用專業協助地方溝通,而非將問題推給地方民眾。
- 要求原能會提供更積極的協助台電、經濟部推動選址的方案報告。
- 建議原能會科普展能到彰化縣舉辦,推廣光電與風電知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建議原能會未來科普展主軸應聚焦核電除役、核廢處理及輻射安全,避免與綠能混淆,並擴大至南部地區舉辦,特別是屏東核三廠周邊,並提供學校交通優惠措施。
- 關切蘆洲輻射異常物事件,要求原能會針對末端回收業者及中間把關機制提出改善報告,並說明核三廠2號機首次無國外技師來台維修的安全性。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關切核一廠除役進度因乾貯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未核發而延宕,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年底前提出具體結果,並預警核二廠除役可能面臨同樣問題。
- 要求原能會比照其他部會,公開輻安違法裁罰單位的名稱,並檢討裁罰金額是否過低。
- 呼籲原能會應在科普展中翻轉原子能、核能被污名化的印象,強調其在醫療及其他方面的助益。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蘆洲輻射事件後,要求原能會說明進口廢鋼鐵輻射污染的標準SOP,並提供近年國內外查獲案例數據。
- 建議原能會與清華大學合作,在新竹市推廣原子能相關科普活動,特別是核能醫療應用方面。
- 要求原能會提供游離輻射安全防護中,勞工取得劑量資料的法律保障書面資料,並提供新竹市輻射屋後續處理及居民健檢資料。
范雲 立法委員
- 肯定原能會科普推廣在考量新住民語言需求及鼓勵女性參與科學方面的努力。
- 質疑蘆洲回收場檢測器檢測錯誤嚴重,要求原能會加強對回收業者的教育訓練及檢測器定期校正,並提供改善作法報告。
- 要求原能會檢討《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中對台電罰款過低且易敗訴的問題,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再次質詢原能會組改降編問題,擔憂對人力編制、預算、員額升遷及整體戰力的影響,要求主委思考克服方案。
- 要求原能會儘速查明蘆洲疑似核燃料鐵管的來源,並普查是否有其他類似管件,儘快公開報告以安定民心。
- 要求原能會督導台電解決新北市政府對核一廠乾式貯存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未核發的擔憂,以推進除役計畫。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積極偵辦蘆洲放射性物質流落社區事件,依《游離輻射防護法》及《刑法》從重裁罰,以立執法典範。
- 肯定原能會科普推廣接地氣,建議與故宮合作的「當輻射遇上文物」展覽應續辦並強化連結,爭取原能會成為展覽主角。
- 建議原能會可與台灣設計研究院合作,運用設計導入方式策展,以更專業有效率地向人民進行輻射與核安對話。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確認核二廠除役計畫說明會及安全審查報告延期,不會影響核二廠1號、2號機停止運轉期限,要求原能會持續盯緊進度。
- 肯定原能會擁有利用同位素技術檢測地下水污染的能力,建議規劃該技術的推廣與應用,以提升自來水普及率較低地區的水質安全。
- 建議原能會未來科普推廣大使應加深與原子能業務活動的連結,以有效向社會大眾介紹原能會多元業務。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是否已翻轉「台電底下的原能會」形象,並就台電核二、核三廠核子燃料進口採購弊案,質問原能會作為監督機關為何未能防患未然,且事後資訊掌握不足。
- 要求原能會積極監督台電,防止涉案廠商再次得標,並確保台電依《政府採購法》將不良廠商列入公報。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原能會對蘆洲輻射異常物事件的「超標一點點」說法是錯誤教育,強調6微西弗是天然背景值0.2微西弗的30倍,應藉機進行社會教育。
- 質疑原能會對蘆洲發現的「陶瓷管材」來源及用途調查進度緩慢,要求查明該管材為何種工業或民生產品的觸媒零件,並確認是否為單一個案。
- 要求原能會1週內提出觸媒來源的詳細書面報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蘭嶼核廢料遷場問題,指出陳水扁總統及蔡英文總統均曾承諾遷場,但至今仍無進展,質疑中期貯存計畫8年啟用時程過長。
- 要求原能會加速中期貯存場的選址規劃,不應再延宕。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輻射屋問題,指出原能會輻射屋查詢系統資訊不全且新版輻射偵測證明移除關鍵資訊,要求將舊有輻射屋資訊重新放回網路,並維持正面表列,以保障民眾租屋買屋安全。
- 質疑天然放射性物質(如台鹽低納高鉀鹽的氯化鉀)是否無危險,以及市面上是否允許流通高於1個毫西弗標準的產品。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支持原能會未來走向獨立機關,強調專業應甚於政治,以提升獨立性。
- 關切蘭嶼核廢料遷場及新北核電廠乾式貯存問題,認為若選址溝通持續無解,將面臨究責,並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加速溝通進度。
- 提醒原能會應超前部署,研究乾式貯存可能存在的風險,並持續盯緊核三廠除役計畫,以達成非核家園理想。
相關人員回應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已輔導全台廢棄物回收場設置簡易輻射偵檢器,並推動科普教育,建置臉書粉絲頁及舉辦巡迴科普園遊會與科普展。
- 說明蘆洲輻射異常物事件中,初步判斷非燃料棒,材質為耐高溫陶瓷,表面劑量為6微西弗/時,雖異常但短時間內對人體無害,來源仍在與警方調查中。
- 坦承原能會組改降編為三級機關為既成事實,雖曾有疑慮,但會利用適當時機向行政院表達意見,並強調將盡力克服降編可能帶來的人力與預算挑戰。
- 針對低放處置選址困境,表示已對台電裁罰但行政訴訟敗訴,目前採中期暫時貯存方案,目標114年完成興建,強調溝通是解決問題關鍵。
- 承諾將提升核電廠反恐演習規格,納入軍方協助,並於1週內提出相關報告。
- 澄清原能會異地辦公地點主要在核能研究所,新聞稿提及核電廠是措辭問題,並非實際辦公地點。
- 同意公開輻安違法裁罰單位的名稱,並承諾檢討《游離輻射防護法》中罰則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同意與故宮續辦輻射與文物展覽,並爭取原能會成為展覽主角,也樂意將科普展擴展至彰化、新竹、屏東等地區。
- 承諾將規劃同位素技術在飲用水檢測上的推廣與應用,並加強科普推廣大使與業務的連結性。
- 表示將更積極監督台電,防止涉案廠商再次得標,並防止類似核燃料採購弊案再次發生。
- 承諾將對蘆洲輻射異常物事件的觸媒來源進行詳細調查,並於1週內提交書面報告給林淑芬委員。
劉文熙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處處長
- 說明台灣有400多家機構產生低放廢棄物,都有回收機制,垃圾焚化廠設有偵檢系統。
- 指出蘆洲事件中,回收場檢測器可能因校正不足或人員不熟悉單位轉換導致數據誇大,承諾加強對回收業者的教育訓練與檢測器校正,並檢討改進作法。
- 表示進口鋼鐵在熔煉前需經偵檢器檢測,一旦異常多採退運,去年查獲40多件輻射異常廢鋼鐵。
- 說明雇主應提供勞工劑量資料,原能會也會保留並提供資料給有需求的員工。
- 解釋裁罰並非都採最低罰,會視情節輕重,蓄意或累犯會加重處分。
- 承諾將考慮把舊有輻射屋資訊放回網路上,並檢視輻射偵測證明版本,以保障買方權益。
陳鴻斌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
- 表示核能研究所目前貯放約1萬多桶放射性廢棄物,三個倉庫仍有空間。
- 說明蘭嶼核廢料遷場規劃為遷入中期貯存場,目標114年啟用,目前重點在於溝通選址。
- 解釋對台電的罰款是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因其未依承諾時程提交低放處置計畫。
- 指出乾式貯存是國際上推薦的技術,已有133個案例。
李美惠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主任
- 說明原能會組改為三級機關後,主任委員職等比照簡任第14職等,但其他職員職務列等會有所調降。
廖家群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處處長
- 說明台灣核電廠已依美國法規及福島事故後經驗,針對航空器衝撞等恐攻威脅進行安全防護體制體檢及部署,包括遙控停機坪、大範圍火災系統及軍警協定。
- 表示核電廠與海巡、軍方有協力訓練,但實際廠內演習未曾邀請軍方參與。
陳長盈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所長
- 說明核能研究所每年都有編列敦親睦鄰經費,補助地方文物展、活動及居民健康檢查,但非採取回饋金方式。
王重德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合計畫處處長
- 說明原能會與學術單位合作利用同位素技術檢測地下水,並表示科普活動有推廣App,下載量每次活動約增加40%。
- 說明原能會桌曆上的推廣大使有部分參與科普展直播活動,合作多年。
- 表示109年與清華大學合作計畫少於10件,因未來施政重點轉為除役與核廢,合作對象擴及土、機、電、化等科系。
- 說明與故宮合辦的輻射與文物展原規劃8月,因疫情延期,原能會負責其中6個展項。
相關後續
- 原能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針對低放處置選址問題,要求原能會於1週內提出書面報告給本委員會。
- 針對蘆洲輻射異常物事件,要求原能會1週內提出觸媒來源的詳細書面報告給林淑芬委員,並對回收業者檢測器校正及輻射物外流管制提出改善報告。
- 針對核電廠反恐演習規格,要求原能會於1週內提出提升規格的相關報告。
- 針對原能會組織改造及《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罰則問題,要求原能會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針對輻射安全管制方面,要求原能會公開違法裁罰單位名稱,並提供勞工劑量資料取得保障及新竹輻射屋相關資料。
- 針對輻射屋資訊,要求原能會將以前是輻射屋的資訊放在網路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4901
- 卷/期/冊
- 109/49/1
- 發布日期
- 2020-06-1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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