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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臺諾刑事司法互助條約,聚焦司法合作與國際外交挑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5-27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審查「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會議討論條約簽署背景、主要內容與效益,並針對條約未含引渡條款、司法互助實效、邊境解封與防疫、以及台灣國際參與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最終條約案審查完竣,並要求相關部會就司法互助統計等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內容涵蓋雙方在刑事調查、追訴、法院程序、犯罪防制等領域的相互協助,旨在強化台諾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合作網絡並鞏固邦誼。
  • 討論焦點包括條約的簽署背景、主要條文內容、預期效益,以及對台灣國際司法合作實務的影響,特別是針對條約是否應包含引渡條款的爭議。

相關爭議

  • 條約批准進度延宕:立法委員質疑條約於去年8月簽署,卻延至今年4月才送立法院審議,且諾魯尚未批准,質疑政府推動急迫性。
  • 缺乏引渡條款:多位立法委員關切條約中未包含引渡條款,認為引渡才是解決跨國犯罪問題的實質關鍵,並質疑其效用。
  • 司法互助實效性:立法委員質疑現有司法互助協定在處理如詐騙案等國人被遣送至中國大陸的情況下,未能有效保障國人權益,對司法互助協定的幫助程度提出疑問。
  • 雙重可罰原則認知差異:立法委員關切在雙重可罰原則下,若台諾雙方對特定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認知不同,可能影響條約執行。
  • 刑事與民事互助範圍:立法委員質疑為何僅簽署刑事互助條約,而未一併涵蓋民事互助,認為民事案件量大且對國人權益影響深遠。
  • 選擇諾魯作為首個邦交國簽署對象:立法委員質疑選擇諾魯這樣的小國作為首個邦交國簽署司法互助條約的理由,及其對打擊跨國犯罪的實際效益。
  • 護照生物特徵資料庫隱私保護:立法委員提出護照晶片所載生物特徵資料的使用範圍、保護措施及介接機關限制缺乏明確規範,可能侵害國人隱私。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簽署後,諾魯與我國皆未批准,要求釐清延宕原因及實質效益。
  • 關切目前無具體急迫案例需與諾魯進行司法互助,並指出條約未包含引渡內容。
  • 質疑現有司法互助協定未能有效阻止國人因詐騙案被遣送至中國大陸,要求外交部積極努力推動更多實質司法互助協議。
  • 強調司法互助協議是國家主權的延伸,外交部應爭取更多簽署成果。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要求政府列舉目前正在努力爭取司法互助協議的優先國家,並批評官方不願公開資訊缺乏透明度。
  • 質疑蔡政府上任以來僅簽署2個司法互助條約,進度緩慢。
  • 關切美國總統大選對台海兩岸政策的影響,並建議外交部應掌握拜登陣營對台態度。
  • 詢問美方是否對台灣在制裁北韓作為上有所不滿。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大陸強制通過港版國安法對香港及國際社會的影響,建議外交部盤點各國因應措施及台灣的援助機制。
  • 提出賴芳徵案,質疑檢察官怠忽職守、濫訴,要求法務部檢討並究責相關人員,同時調查涉嫌偽證誣告的警察。
  • 要求法務部於1個月內提供賴芳徵案究責報告、偽證誣告調查報告及過去10年依檢察官守則究責檢察官的報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針對護照生物特徵資料的使用與隱私保護提出質詢,指出台灣在生物特徵個資保護方面法律規範不足。
  • 建議外交部參考德國護照法,明確規範護照晶片所載生物特徵的使用範圍、保護措施及介接機關限制,以維護國人隱私。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護照條例中如何加強晶片生物特徵保護提出書面報告。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關切印度疫情及台印防疫合作,指出印度媒體及知識圈對台灣的支持。
  • 建議外交部善用印度籍新任世衛主席的影響力,為台灣爭取加入WHO。
  • 建議外交部協調各部會成立台印互動窗口,推動新南向政策的團體戰略,而非各部會各自為政。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質疑為何選擇諾魯這個小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以及是否有具體犯罪集團或洗錢案件促使簽約。
  • 關切條約中雙重可罰原則的適用,特別是台灣與諾魯在洗錢等犯罪行為認定上是否一致。
  • 詢問犯罪所得追繳與沒收在諾魯是否有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犯罪所得分享的決定權歸屬問題。
  • 強調法務部在司法互助上的權責,並提醒外交部不應干涉。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新南向政策與美國印太戰略的合作進度,批評目前合作計畫不明確。
  • 建議司法互助條約應同時包含民事互助,指出民事案件量可能遠超刑事,對國人實質幫助更大。
  • 關切台灣與日本尚未簽署任何司法互助協定,要求外交部積極爭取。
  • 呼籲政府加速推動與帛琉建立「旅遊泡泡」,以幫助友邦經濟並展現及時雨的效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詢問總統府郵電門洩密案的偵辦進度,要求警政署儘速查明真相向國人釋疑。
  • 要求外交部與相關部會主動協調,規劃並公布邊境逐步解禁的標準、制度與方式,讓國人有所準備。
  • 要求外交部持續努力爭取更多邦交國在WHA秋季復會時支持台灣參與,並鞏固邦誼。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國境解封與「旅遊泡泡」的規劃進度,要求外交部提出優先國家順序、具體路線圖及時程表。
  • 關切政府是否考慮使用「免疫護照」等措施,並質疑台灣目前普篩不足的情況。
  • 強調國境開放關係到國家經濟競爭力,要求外交部超前部署,儘早公布相關SOP,避免經濟窒息。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與邦交國簽署司法互助條約的必要性,並關切條約中未包含引渡規範。
  • 肯定外交部對中國大陸無理言論的嚴正回應,強調外交部應捍衛國家主權。
  • 建議外交部應將台灣對中國大陸的回應翻譯成多國語言,並通知友善國家,強化國際宣傳。
  • 要求外交部持續努力,爭取台灣參與ICAO、INTERPOL等其他國際組織,避免被中國大陸矮化。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關切港版國安法對香港經濟地位及港人移民的影響,詢問外交部是否已接到相關行政規劃需求。
  • 詢問教廷在WHA會議中是否聲援台灣,並建議外交部可依友邦實際需求調整防疫物資捐贈數量。
  • 關切海地等拉丁美洲邦交國可能轉向中國大陸,要求外交部了解情況並加強鞏固邦誼。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詢問在國際政治力凌駕公衛人命的情況下,台灣在WHA延長賽中還能做什麼,以及具體的外交突破為何。
  • 質疑台灣參與WHO的決議機制及信心,要求外交部將私下支持轉化為公開表態。
  • 建議外交部整合政府與民間力量,建立協力的平台機制,而非各自為政,以強化國際宣傳效益。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關切台印尼雙邊關係及新南向政策對印尼和東協10國的經濟效益,指出台灣對印尼及東協出口佔比不升反降。
  • 質疑台印尼經濟合作瞭解備忘錄未能擴大至自由貿易協定,主因是我國籌碼不足。
  • 再次質疑諾魯司法互助條約未含引渡條款可能造成國際犯罪破口,要求法務部後續加強爭取。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對在香港求學、工作、旅行的台灣人可能造成的影響,要求法務部研議對策。
  • 詢問美英等國可能對中國大陸提出的制裁措施,以及對台灣可能帶來的衝擊,要求外交部積極研議因應。
  • 肯定警政署在高雄市長罷免投票期間,維護投票公平性及治安的作為,確保市民行使公民權利不受暴力威脅。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詢問外籍人士簽證延期政策,建議政府提早公布以利規劃。
  • 要求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及調查局統計涉外案件中,需求司法互助最多的國家,作為未來簽署協定的參考。
  • 指出實務上中國大陸、越南、美國、泰國、菲律賓、印尼等國是司法互助需求大宗,但台灣未全面簽訂相關協定。
  • 質疑其他邦交國為何尚未簽署司法互助協定,並指出諾魯雖無具體案件,但司法資料庫顯示涉諾魯案件不少。
  • 關切中國大陸在台灣邦交國設立辦事機構的情況,提醒外交部特別注意可能被列為重點工作的國家。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關切總統府郵電門洩密案的偵辦進度與透明度,質疑警政署與法務部偵查不公開的雙重標準。
  • 強調總統府洩密案是國安問題,應儘速查明真相,而非僅是資安問題。
  • 呼籲政府應積極爭取台灣加入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或至少加入其全球警察通訊系統,以防範國際犯罪與反恐漏洞。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詢問外交部如何因應COVID-19引發的全球排華效應,要求提供急難救助SOP書面資料。
  • 要求外交部提出WHA秋季復會後,台灣參與相關提案的創新努力方式。
  • 質疑台灣與菲律賓簽訂司法互助協定後,仍有國籍嫌犯被遣送至中國大陸,要求外交部加強宣導並積極簽署司法互助協定以保障國人司法權益。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採購的防彈衣未通過測試,且得標廠商曾被列為不良廠商。
  • 批評警政署防彈背心抗彈標準採用美國司法協會2001年第4版,已是20年前的舊標準,遠落後於國際現行版本,危害員警安全。
  • 建議警政署應考量防彈衣的重量、大小及增加防割砍功能,以提升基層員警執勤安全。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諾魯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的主要目的,確認其不包含引渡犯人,僅限於證言供述、證據提供、文書送達、搜索、扣押及凍結罰金等。
  • 關切港版國安法對香港一國兩制的破壞,以及對香港居民申請政治庇護的因應措施。
  • 詢問是否有香港居民已獲台灣政治庇護,並釐清相關業務由陸委會處理而非外交部。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肯定台灣在APG國際洗錢防制評鑑的成果,但質疑銀行法中「犯罪所得」定義在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時可能存在的解釋問題。
  • 建議外交部加速推動台灣加入紐澳等國的「旅遊泡泡」安全區,以促進經濟復甦,尤其台灣在防疫表現上具備優勢。

相關人員回應

徐斯儉 外交部次長

  • 報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簽署背景、主要內容與效益,強調其有助於打擊跨國犯罪及鞏固邦誼。
  • 表示提高扣除額上限會造成稅損,稽徵程序簡化已在研議,離島稅賦優惠可再檢討。
  • 回應司法互助協定對鞏固邦交有益,並表示已通令各外館加強與邦交國及無邦交國洽簽司法互助協議。
  • 就美國大選表示外交部會透過智庫等管道保持聯絡,認為兩黨對台灣政策差異不大,但會持續研判拜登當選後的影響。
  • 說明美國對華戰略方針報告,指出美中為戰略競爭關係,美國將持續保護其利益並維護台海和平穩定。
  • 澄清台灣在制裁北韓方面持續與美方合作,美方並無不滿。
  • 說明港版國安法通過後,美國可能取消香港關稅區地位,英國可能給予香港居民公民身分,歐盟評論溫和。
  • 表示外交部會蒐集國際輿情及各國政策,評估港版國安法對台灣的影響,並加強國際宣傳。
  • 同意護照條例中應加強規範晶片生物特徵的使用範圍及安全措施,以維護國人隱私。
  • 說明新南向政策仍為重要工作,將強化與印度經貿、教育文化交流,並協調各部會成立台印互動窗口。
  • 表示對「旅遊泡泡」持開放態度,但需指揮中心跨部會專案小組通盤考量,並與疫情較好、往來密切的國家協調。
  • 強調外交部對中國大陸侵犯主權的言論,必須嚴正捍衛我國主權立場,並透過外館翻譯當地語言向媒體說明。
  • 表示外交部已透過外館詢問澳紐旅遊泡泡,但尚未真正形成,台灣也在嘗試協調建立自己的旅遊泡泡。

張斗輝 法務部次長

  • 報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的特別意義,指出其為我國與邦交國簽署的首件司法互助條約,具開創性。
  • 說明條約涵蓋刑事調查、追訴、法院審理、犯罪防制等協助項目,包括取得證言、提供證據、執行搜索扣押等,並可透過視訊訊問提升效率。
  • 表示條約生效後,雙方主管機關可不經外交途徑直接聯繫,大幅增進司法合作效率。
  • 指出諾魯地理位置與紐澳密接,條約生效將使我國與大洋洲國家司法合作更全面,並期能拓展與各邦交國在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引渡等領域的合作關係。
  • 回應諾魯尚未批准條約可能與疫情及屆期不連續有關,但強調只要我方批准,諾方很快會啟動程序。
  • 承認目前沒有具體急迫案例需要與諾魯進行司法互助,但希望與所有國家簽署相關協定。
  • 澄清條約中不含引渡規定,引渡通常需另簽條約或協定,未來會朝此方向努力。
  • 說明雙重可罰原則,強調涉及強制處分時須嚴格遵循,但洗錢等國際公認犯罪行為應不成問題。
  • 解釋犯罪所得通常由請求方請求返還後發給被害人或入國庫,被請求方可請求分享,雙方再協商。
  • 表示總統府郵電門洩密案因偵查不公開,不便回答,但檢察官會詳加偵辦。

梁光中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

  • 說明行政院已將條約送立法院審議,並表示諾魯批准程序與我國不同,待我國批准後諾方會啟動程序。
  • 指出目前台灣正式簽署司法互助條約的國家有6個,並已通令各外館加強與邦交國及無邦交國洽簽。
  • 說明蔡政府上任後簽署的司法互助條約為諾魯與波蘭。
  • 解釋與越南簽署民事司法互助協定,是因越南在台移工人數眾多,越方堅持以民事為主,但未來希望加入刑事部分。
  • 表示外交部會協助法務部將越南、菲律賓、印尼等國列為司法互助談判重點項目。
  • 確認外交部條約協定資料庫已更新納入諾魯與波蘭的司法互助條約。
  • 表示與日本政府正積極交涉司法互助,但因日方考量仍在進行中。

蔡秋明 法務部國兩司司長

  • 說明引渡是特殊且困難的程序,通常需另簽訂引渡條約,故先從實用性較高的司法互助條約著手。
  • 解釋雙重可罰原則適用於大部分司法互助協定,涉及強制處分時須嚴格遵循。
  • 說明犯罪所得的返還與分享,由法務部作為中央機關與諾魯司法部協商,外交部駐館協助。
  • 回應涉外刑事案件中,中國大陸、越南(民事)、美國為司法互助請求大宗。
  • 表示港版國安法正式條文未出爐前不便具體評論,但預計將對集會、言論自由產生深遠衝擊,法務部將預作準備。
  • 說明詐騙犯被遣送大陸,部分原因是台灣這邊沒有立案,無法提出司法互助請求。

葉非比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護照晶片上主要記載照片,自動通關時進行臉部辨識,但當時考量隱私權問題未強制納入指紋及虹膜。
  • 確認台灣目前的護照條例未有類似德國針對生物特徵資料使用範圍、保護措施及介接機關限制的明確規定。
  • 表示外籍人士入境鬆綁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一研議協調,領務局已請外館蒐報各國疫情及邊境措施,並與相關機關密切協調。
  • 說明目前國人的外籍配偶已可入境,但仍須依指揮中心規定隔離。
  • 表示簽證延期政策為滾動式調整,將於6月上旬作通盤考量並儘早公布。

陳龍錦 外交部國組司司長

  • 說明外交部已注意Dr. Harsh Vardhan當選世衛主席,將透過各種可行管道聯繫,爭取其為台灣在WHO發聲。
  • 表示外交部已檢討WHA推案過程,並請駐外館處繼續加強推案,爭取更多國際支持。
  • 說明在WHA視訊會議中教廷未發言,但在會前友邦集體進洽時有派代表參與。
  • 表示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如ICAO、INTERPOL等皆遇到類似困難,因主事者多為中國籍,將加強力道確保台灣國際地位不被矮化。
  • 說明台灣參與WHA有幹事長裁量邀請及WHA通過決議兩種途徑,若採決議途徑需經表決,將持續努力爭取更多國家支持。

張均宇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說明諾魯的批准程序與我國稍有不同,我國批准後諾方會很快批准。
  • 說明印度疫情嚴峻,台灣已捐贈100萬個口罩表示關心。
  • 說明駐馬紹爾大使館正式編制有7位同仁,中國在馬紹爾有留守業務組3人。

蔡蒼柏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說明去年警政署採購的防彈衣有3批未通過驗收,廠商已被列為不良廠商,但緊急採購的產品廠商已自行送美測試,預計6月可順利驗收。
  • 回應防彈衣採購預算從6,000元增加到9,000元,但坦承抗彈標準仍使用美國司法協會2001年第4版,會檢討更新標準。
  • 表示警政署將持續努力爭取台灣加入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或至少加入全球警察通訊系統。
  • 表示警政署有信心完成高雄市長罷免投票維安工作,已成立專案小組並協請地檢署指揮協助,警力支援將滾動式檢討。

朱宗泰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 說明總統府郵電門洩密案因牽涉境外IP,仍在偵處中,無法全盤判定是否為外洩或資料變造。
  • 說明實務上涉外詐欺案件以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越南、印尼、菲律賓)最多。

邱調辦事法官筱涵 司法院刑事廳

  • 表示目前手邊沒有涉外案件中需要外國司法協定國家前三名的統計資料。

林玉珍 法務部調查局國際事務處處長

  • 說明調查局涉外案件主要為情資交換,涉及個案則以東南亞國家(越南、菲律賓、泰國)的毒品案件居多。

潘志成 內政部警政署後勤組科長

  • 說明警政署採購的防彈纖維皆為高端具安全性,會注意防彈衣的重量和大小問題,每年年底會召開防彈規格修正會議。
  • 說明防彈衣主要功能為抗彈,防割砍功能非其主要要求,但會列入討論。

陳詠韶 外交部歐洲司副司長

  • 說明台灣曾分兩波贈送教廷防疫口罩,其中20萬片全數給教廷,另有10萬片依教廷建議捐贈至非洲迦納地區。

丘高偉 外交部國會事務室執行長

  • 說明中國大陸在聖露西亞設有留守團,編制2人。

相關後續

  •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交院會。
  • 本案於院會進行二讀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蔡召集委員適應補充說明。
  • 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司法院需於2週內,就實務偵辦或審判案件中,最常遇到需要司法互助的國家,列出統計表並提供給聯席會委員及外交部參考。
  • 鍾佳濱委員等所提關於護照條例中生物特徵使用範圍、保護措施、介接機關限制的臨時提案,經相關部會同意,照案通過,並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95001
卷/期/冊
109/50/1
發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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