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務基金與多項教育、經濟議題質詢報告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5-27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照案通過,另「銀行法」修正草案擇期審查。本次會議核心為審計部、主計總處及教育部就「國立大學校務基金執行狀況與績效評比」進行專題報告及備詢。委員們就校務基金的財務短絀、自籌能力、稽核監督、學雜費調整、採購爭議、境外生政策,以及地方財政、美中經貿、振興券、失業率等廣泛議題提出質詢,多項建議交付部會研議或要求書面答復,並通過三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主任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說明行政院提案內容並回應委員提案。
相關後續
- 審查結果: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五條,均照案通過。
- 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莊召集委員瑞雄補充說明。
- 委員鄭正鈐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或請補充資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的「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併委員蔡易餘等4人所提「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修正動議,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國立大學校務基金之執行狀況與績效評比專題報告 (含委員質詢)
核心議題
- 審計部、主計總處及教育部針對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的執行狀況、財務收支、自籌收入能力、資產負債概況、營運計畫實施、資本支出進度及其績效評比進行報告。
- 委員質詢涵蓋校務基金的財務短絀問題、自籌能力不足、稽核監督機制、學雜費調整、大學合併、境外生招生與防疫、採購爭議,以及廣泛的經濟民生議題(地方財政、美中經貿、振興券、失業率、勞保)和教育政策(師資結構老化、學校停辦、原住民升學、特教學校爭議、課後社團教材)。
相關爭議
- 校務基金會計原則爭議: 主計總處堅持所有資產皆應提列折舊以符合會計原理原則,但教育部及多數大學校長認為學校非營利事業,其資本門主要用於教學研究,不應完全比照一般企業提列折舊,導致財務報表呈現短絀,影響國際合作。
- 大學自治與立院監督界線: 立委蔡壁如質疑將全國大學校長請至立院備詢是否違反大學自治精神;主席賴士葆則強調所有接受國家補助的單位皆應受立院監督。
- 苗栗縣財政問題與超額約聘僱: 吳秉叡委員質疑苗栗縣政府減債數據的真實性及其財政控管解除的合理性,並指出苗栗縣政府仍有約600名超額約聘僱人員,主計總處雖稱不編列預算但無法有效杜絕此現象。
- 振興券政策與財源: 賴士葆委員質疑政府將酷碰券改為「振興券」需民眾自付1,000元換3,000元,是抄襲馬政府消費券且縮水,並質疑其460億元的財源來自2,100億元特別預算中的「移緩濟急」說法。
- 校務基金稽核獨立性: 多位委員關切校務基金稽核人員隸屬於校長,缺乏獨立性,導致校務基金使用爭議頻傳,呼籲應強化稽核單位的獨立性或恢復經費稽核委員會。
- 學雜費凍漲與政府補助: 郭國文委員質疑教育部在疫情期間仍發函允許學費調整,並呼籲應直接凍漲學費並增加政府補助;多位校長則表示未討論漲學費,但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經費或彈性。
- 大學土地都更與圖利疑慮: 陳椒華委員質疑臺大將管理的7坪土地撥給民間進行都更,有圖利私人之嫌,並要求教育部調查其妥適性;臺大校長表示不清楚細節,教育部則推稱涉及國有財產局規定。
- 師大教師遴聘與校務基金使用爭議: 陳椒華委員質疑師大擅改教師遴聘流程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以及校務基金購買高價校長座車、美術館工程延宕等問題,質疑其合法性與社會觀感。
- 境外生解禁政策: 多位校長及吳思瑤委員呼籲政府應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解禁境外生來臺就讀,以維護學生受教權、學校正常營運及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並指出各大學已做好檢疫準備。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苗栗縣政府減債數據真實性及財政控管解除合理性,並指出苗栗縣仍有約600名超額約聘僱人員。
- 要求主計總處提供對超額編列預算扣減補助款的資料,並要求審計部瞭解超額約聘僱人員職責並匡正。
- 認為苗栗縣政府財政問題與超額約聘僱及過多公共工程有關。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將全國大學校長請至立院備詢,是否為「教育部大學」現象,並呼籲尊重大學自治。
- 關切師範大學近期校務基金相關爭議,要求教育部儘速釐清事實並公開透明。
- 主張未來非必要時,應避免讓大學校長來立法院備詢,以尊重大學學術自由及預算籌措。
- 建議教育部應與立法單位討論,減少政治力介入大學預算籌措事宜。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強調立法院監督所有獲得國家經費的單位是天經地義。
- 關切美國對中國宣言對台灣經貿的負面影響,特別是台積電與華為禁令對台灣產業鏈的衝擊。
- 質疑台灣在美中關係中應避免一面倒向,應學習菲律賓總統杜特蒂保持中立以獲取最大利益。
- 質疑政府振興券政策規劃混亂、缺乏效率,且不排富發放方式增加預算,認為應直接發現金。
- 對4月失業率創7年新高表示擔憂,質疑主計總處對景氣復甦緩慢及勞保財務破產風險的評估。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將「酷碰券」改為「振興券」且需民眾自費1,000元換3,000元,是抄襲馬政府消費券且縮水,質疑其460億元財源來自2,100億元特別預算中的「移緩濟急」說法。
- 質疑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提列折舊的會計制度不公,導致財務報表呈現短絀,應尊重大學實質盈餘,並認為教育部與主計總處在此問題上不同調。
- 關切臺師大校務基金爭議,包括購買高價電動車、美術館工程延宕、校長宿舍及教師聘任方法等問題,認為雖可能合法但觀感不佳,要求教育部儘速處理並對社會有所交代。
- 主張應賦予學校校務基金更大彈性,以吸引優秀人才,而非齊頭式待遇,並建議將基金用於提升教授薪資及聘用特殊人才。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堅持校務基金資產提列折舊與「國立大學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排除預算法規定的精神相悖,認為應有討論空間。
- 對前瞻基礎建設可能造成地方財政崩壞表示擔憂,建議審計部應每年專案查核並對造成崩壞的相關首長追究責任。
- 建議主計總處應調整GDP成長率預測發布頻率,從4次提高至6次,以更即時掌握經濟趨勢。
- 要求教育部超前部署,針對少子化導致公立大學未來招生困難問題,研擬更強的整併措施或配套,並保障教職員權益。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提供的校務基金餘絀表將折舊加回,有混淆視聽之嫌,建議應採用標準會計表格並與審計部溝通。
- 支持強化校務基金稽核機制的功能性而非委員會的代表性,主張依現有制度,不需恢復監督委員會。
- 關切大學校務基金自籌收入不足,特別是學雜費佔比過高,呼籲教育部在疫情期間應凍漲學費並增加政府補助。
- 質疑台灣大學管校長關於郭台銘捐贈50億元的說明,認為捐贈用途與金額可能與最初承諾不符,要求提供詳細資料。
- 提醒教育部應審慎評估財團捐贈對大學政策可能產生的主導性影響,並要求超前部署港版國安法通過後對港澳生來台就學的衝擊及因應措施。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關切港版國安法通過後,預計將有大量香港學生來台就學,要求教育部提出更多作為、擴大宣傳並協助港生來台,以解決各校財務困難。
- 呼籲教育部應與勞動部密切協調,針對後疫情時代畢業生可能面臨的就業困境,擬定輔導或建教合作方案。
- 質疑國立大學校務基金仍高度依賴政府補助,自籌能力不足,建議教育部鬆綁限制,鼓勵校友捐款及多元資金挹注,並請各大學校長反思校友回饋比例低的原因。
- 呼籲教育部與各大學校長共同努力,扭轉社會風氣,增加對學校的捐款,減少對政府補助的依賴。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屏東高工將民眾捐贈土地劃入校地並訴訟要求拆屋還地,要求教育部介入處理。
- 質疑台灣大學將管理的7坪土地撥給民間進行都更,有圖利私人之嫌,要求教育部調查其妥適性。
- 質疑師範大學擅自修改教師遴聘流程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以及校務基金購買視聽設備、撞球桌、美術館工程延宕等問題,認為其管理不當且大學自主缺乏監督。
- 主張校務基金的治理及監督應獨立,不應由校長球員兼裁判,要求教育部修法強化稽核人員獨立性。
- 要求教育部就屏東高工、台大紹興社區及師大爭議提供書面報告及業務主管說明。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關切48所國立大學中超過六成校務基金赤字的問題,認為不應單純以赤字判斷學校經營好壞,但需思考如何改善財務狀況。
- 質疑台灣大學管校長投資校務基金的成效及目標,並詢問其投資委員會的組成。
- 呼籲各大學校長應積極向教育部爭取更多經費而非僅是彈性,以因應學校財務困境。
- 關切教育部允許各大學調整學雜費的政策,詢問是否有學校申請調漲,並質疑教育部審查的嚴格性。
- 要求教育部思考如何增加政府對大學的資源挹注,並希望未來校務基金赤字比例能下降,以避免大學破產問題。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詢台灣大學管校長關於打造亞洲旗艦大學、2028創校百年藍圖及國際名校設立分校等承諾的進度,認為口號響亮但具體成績尚未顯現。
- 肯定台灣大學在校務基金對高污染產業撤資的承諾,並要求今年底前完成,期望成為亞洲首例,並建議各大學跟進。
- 關切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逐年負債且高度依賴政府補助,質疑校長兼任基金管理與稽核委員導致的爭議,要求教育部強化監督並引入第三方公正單位或學生參與稽核。
- 關切學雜費調整問題,肯定中山大學率先調降學雜費,並呼籲台灣大學作為龍頭應起示範作用,考慮減免或提供獎助學金減輕學生負擔。
- 建議台灣大學應擴大產學合作交流,特別是文學院等非電資學院,以促進人才培育。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認同校務基金餘絀表編製角度不同但無衝突,反映學校經營困難,呼籲教育部鬆綁法規、增加預算以協助學校。
- 肯定政治大學郭校長在校務基金經營上的撙節支出成效,並對中山大學鄭校長在人事支出與產學合作上的努力表示欽佩。
- 建議教育部應大膽鬆綁法規,特別是在老師研發成果分享方面,以增加學校收入而非僅從學雜費著手。
- 反映教育部在防疫期間提供給各校的防疫預算太少,導致學校需動用校務基金或系所經費購買防疫設備。
- 關切臺師大購車、美術館工程延宕、校長宿舍及教師聘任方式等爭議,認為不管是否違法,社會觀感很重要,要求教育部查明並彌補。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關切我國高等教育師資結構老化問題,指出專任助理教授比例長期未提升,兼任助理教授大幅增加,質疑人事總處控管員額導致此現象,並批評大學為省錢而犧牲教學品質。
- 要求教育部針對兼任教師的年齡層分布、與專任教師的工作量差異進行分析,並提出具體改善對策,以提升教師待遇。
- 關切學校停辦後學生權益保障問題,特別是轉學生在繁星推薦入學資格上的影響,要求教育部專案處理,確保學生權益。
- 質詢台灣大學紹興社區公辦都更計畫的進度與挑戰,特別是招標不順利導致租金補貼可能斷炊問題,要求管校長積極掌握並與台北市政府溝通解決。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採購電動車案件存在綁標嫌疑,指出多個機關在Nissan Leaf下架後轉購Tesla,且招標過程常出現僅1家廠商投標、第一次流標後第二次決標,以及投標金額與底價極為接近的異常現象。
- 質詢臺師大吳校長為何選擇購買Tesla作為公務車,並質疑其公開招標卻僅有1家廠商投標的合理性。
- 要求審計部針對採購計畫清單中直接註明特定廠牌型號(如Tesla)的綁標行為進行深入調查,並追查廠商如何精準得知底價的問題。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強調審計長在憲法制度設計上應超然獨立於行政院外行使職權。
- 回顧大學校務基金制度設立初衷是為促進大學財務自主,但104年廢止經費稽核委員會並將稽核人員隸屬校長,打破權力分立,造成監督問題。
- 要求審計部與教育部合作,比較104年改制前後校務基金運用效率及績效,以評估制度變革的影響。
- 支持修正「國立大學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7條,刪除稽核人員隸屬於校長的規定,並由校務會議決定稽核單位設置,但對恢復設立經費稽核委員會持保留態度。
- 要求教育部修改「校務基金管理監督辦法」,讓學生可參與涉及學生事務的經費管理,並讓稽核計畫不必然經過校長同意,以強化稽核獨立性。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詢109學年度原住民升學保障比例的協調結果,並要求教育部提供相關類科資料。
- 關切媒體報導招生考量考生戶籍地與家長職業的問題,要求教育部查明並強調此作法絕對不宜,第一個受害的會是原住民。
- 對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校長被指控言語霸凌師生、濫用特教生製作防疫手工皂送長官等爭議表示不滿,要求教育部加速調查並將該校長調離職務,以維護特教生權益。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詢教育部對畢業典禮及畢業旅行的規劃,要求統一規範,避免各縣市各自為政,並強調只要符合實名制規範,不應限制家長出席或禁止畢業旅行。
- 關切陸生來台人數逐年降低對大學財務的影響,要求教育部透過政策工具協助大專院校開拓其他生源,並加強防治新南向學生淪為非法黑工的弊端。
- 要求教育部國教署與各縣市教育局再次確認畢業典禮及畢業旅行的統一規範,確保全國一致性,並提供新南向產學專班弊端處置措施報告。
范雲 立法委員
- 強調校務基金規劃與運用應納入學生代表,並支持教育部提出相關修正草案。
- 關切臺北市國小課後社團使用簡體字教材,且教材內容將臺灣納入中國,涉及國家認同問題,質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監督失職且迴避問題。
- 要求教育部嚴肅面對力翰科學社團教材爭議,加速辦理調查,並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預防措施,同時修改相關規範,將違反者列入中央補助地方教育經費參考。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詢教育部紓困1.0及2.0的經費分配與執行狀況,指出大學紓困經費不足,並要求教育部在紓困3.0中提早規劃下學年度的方案。
- 關切港版國安法通過後對港澳生來台就學的影響,要求教育部比照反送中時期,重新開放大學獨招名額,並延長在港台灣學生返台期限,給予全力支持。
- 要求教育部高教司說明紓困2.0的2億元經費包含哪些項目及申請時程,並呼籲各大學積極反映需求。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效率不佳、短絀學校過半的問題,要求教育部提出改善方案,並支持鬆綁校務基金法規,以增加學校開源彈性。
- 質詢高雄科技大學合併後校務基金運作狀況,詢問是否因合併而有更好的運用彈性及財務表現。
- 督促教育部加速推動中山大學與高雄大學合併案,指出兩校已達成合併共識,僅剩校名問題,呼籲教育部協助解決,以促進南北教學資源發展。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詢主計總處振興券的實施時程、適用範圍、行動支付可行性等細節,並強調各行各業對振興措施的急迫需求。
- 關切國內經濟成長率下修、失業率創新高(達48萬1,000人)的問題,要求主計總處提出具體振興方案與就業機會改善措施,並對經濟前景做出預測。
- 建議教育部應與時俱進,調整教育制度以因應經濟模式改變及年輕人畢業即失業的困境,協助學生找到人生目標及適合工作。
- 質詢教育部遠距教學的準備狀況,呼籲應有滾動式檢討,做好因應未來疫情常態化的萬全準備,並探討遠距教學與實體教學結合的混成模式。
- 關切大學校務基金的捐贈情況及抵稅機制,並要求教育部提供台灣大學校友累計捐款金額資料,以期基金充裕能推動教學及禮聘人才。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在紓困1.0及2.0對大學端及學生端的協助,特別是學生助學計畫的加深加廣加碼,並表示紓困3.0將視疫情發展啟動。
- 強調境外生對解決少子化問題及大學財務穩健的重要性,指出學位生及非學位生大量無法來台就讀,影響學生受教權及學校營運。
- 肯定各大學在境外生招生上的努力,特別是港澳生及新南向學生人數成長,認為是防疫成績、國家形象提升及香港事件的效應。
- 主張政府應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解禁或分流解禁境外生來台就讀,以維護學生受教權、高教正常化及提升頂大研究能量。
- 確認各大學已做好檢疫隔離宿舍等準備,呼籲教育部勇敢向指揮中心倡議,將教育端優先納入國境解封考量,利用暑假作為檢疫黃金時段。
相關人員回應
陳瑞敏 審計長 審計部
- 指出苗栗縣和宜蘭縣因舉債過度需列管輔導,苗栗縣債務由行政院管控,宜蘭縣短期帳務超限。
- 表示苗栗縣政府管控後債務有減少,但對開徵地方稅不清楚。
- 同意世界各國及公務機關皆應提列折舊,認為校務基金作為作業基金也應提列折舊。
- 對前瞻基礎建設可能造成地方財政崩壞表示擔憂,承諾將關心並每年查核,若有崩壞現象將移送監察院追究相關首長責任。
- 說明政府採購法規定3家以上廠商投標是為確保公平,避免綁標;對於僅1家廠商投標且價格相近的異常情況會加強查核。
- 解釋Nissan Leaf從共同供應契約下架是因充電器問題,但對其他電動車採購中僅1家投標且與底價極為接近的現象表示會了解。
- 強調審計單位應超然獨立行使職權,內部審核與外部監督應搭配運作。
- 同意與教育部合作,比較104年改制前後校務基金運用效率及績效。
朱澤民 主計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
- 表示苗栗縣政府未特別開徵地方稅,減債是因管控支出,每年約減少100億元,但5月聲稱減債53.83億元可能為帳務處理,理論上不太可能。
- 指出苗栗縣政府最大的問題是現金調度困難,主計總處已派員管控,但超額約聘僱人員仍有約600人,每年薪資約2億元,對此不編列預算並扣減補助款。
- 表示台積電赴美投資為民營公司決定,尊重其決定;華為禁令影響台積電及其上下游公司,但近期訂單仍在增加。
- 認為美中之間任何爭議對台灣都會有影響,國安高層已在討論因應措施。
- 說明振興券排除發現金是考量民眾可能不消費,消費券有期限可刺激消費。
- 表示振興券預計增加300億元預算,將從2,100億元特別預算中移緩濟急支應。
- 預估4月失業率4.03%應不會再惡化,因勞動參與率未下降,顯示民眾仍努力找工作;第二季經濟成長可能是今年最低點,但已往好的方向發展。
- 指出勞保條例規定政府負最後責任,目前行政院正討論改革方案,強調依法該領的最終都可以領到。
- 堅持會計原理原則,任何固定資產都應提列折舊,這是成本分攤,不應違反預算法、會計法。
- 說明主計總處與教育部的餘絀表皆正確,只是包含或不包含折舊的顯示方式不同。
- 指出地方政府一年以上未自償債務約1,400億元,舉債空間約1,500億元,且隨GDP上升可增加,地方政府會自行衡量財力決定公共工程。
- 表示明天下午將公布GDP成長預測,目前經濟走勢往好發展,預計不會低於1%,但實際情況需經評審委員會確認。
- 說明GDP成長率每年預測4次,可在國民所得評審委員會討論是否調整為6次。
- 表示振興券發放涉及2,300萬人,印製與防偽工程浩大,需詳細規劃發放方式,經濟部將在適當時機公布。
- 指出目前失業人口約48萬1,000人,雖較3月增加,但勞動力參與率未下降,顯示勞工仍有就業意願,勞動部已針對大學畢業生推出「安穩青年就業計畫」。
劉孟奇 次長 教育部
- 已收到師大相關檢舉信函並進行實地查核,初步釐清事實,將協助師大對外說明。
- 表示大學自主受憲法及大學法保障,教育部行政作業依此進行,尊重立法院邀請大學校長備詢。
- 說明校務基金短絀學校逾六成,已函請教育部研謀改善措施,並督促各校妥擬開源節流計畫。
- 表示各校自籌收入微幅增加但佔總收入比率下降,因政府補助款增加幅度更大,已督導各校積極籌劃對策。
- 指出多數學校資本支出決算數已達八成,但仍有12校落後,教育部將加強督導考核。
- 說明校務基金組織運作設有管理委員會與稽核人員,經費支用分為政府補助(受預算法規限制)與自籌收入(不受限制,但受教育部監督)。
- 表示校務基金外部監督機制包括教育部查核、財務資訊公開;實質餘絀計算會加回國庫撥款購置資產所提列的折舊攤銷,以避免影響經營實質餘絀。
- 表示108年度國立大學整體業務總收入1,310億0,281萬元,業務總支出1,333億7,483萬元,整體短絀23億7,202萬元,但加回折舊攤銷後為實質賸餘60億3,672萬元。
- 說明108年度政府補助收入601億2,456萬元(佔46%),自籌收入708億7,825萬元(佔54%)。
- 承諾教育部將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9條強化對校務基金的監督,並持續強化學校自我課責。
- 回應師大爭議,指出美術館工程延宕需加速,校長宿舍面積合規但學員宿舍需整建,購車合乎採購法且經財政部同意,充電樁屬建築設備合規。
- 表示屏東高工土地爭議目前在司法程序,會後提供書面資料並請業務主管說明。
- 對台大紹興社區土地撥給民間都更問題,表示涉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規定,會後提供書面報告。
- 支持修正「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7條,刪除「隸屬於校長」五字,由校務會議決定稽核人員或組織設置,以強化稽核獨立性,但對恢復經費稽核委員會持保留態度。
- 表示大學教師遴聘應符合大學法第18條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師大未經校務會議通過擅改遴聘流程,將請其補正程序。
- 說明教育部每年依辦法公告學雜費調整,但今年會嚴格審查,目前無學校提出調漲,中山大學有調降意向。
- 承諾教育部將努力爭取學校所需資源,並鬆綁校務基金法規,給予學校更大彈性以利產學合作及募款,並與各大學共同努力提升校友捐款風氣。
- 表示已取消大學投資股票賣出需先扣1%的不合理規定。
- 指出高等教育師資結構老化問題嚴重,主因人事總處凍結專任員額,教育部每年持續爭取放寬,並透過深耕計畫及玉山學者鼓勵新聘專任教授。
- 承諾將依委員指示,分析兼任教師年齡層分布及與專任教師工作量差異,並提供書面報告。
- 說明學校停辦將優先保障學生與教師權利,對於退場學校學生權益(如繁星推薦銜接)將專案處理。
- 表示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港澳生來台就學政策將依「港澳條例」進行調整,並考慮比照反送中時期開闢專案招生管道,擴大宣傳協助港生來台。
- 說明已與勞動部密切協調,針對畢業生就業困難問題,鼓勵其在校為學位加值或轉向跨領域研究,並在研擬相關方案。
- 說明教育部對畢業典禮及畢業旅行已有明確規範,採實名制且不限人數,已發函各縣市,將請國教署再與各縣市確認執行狀況。
- 指出陸生短缺對高教影響預估每年約800人,教育部歡迎陸生來台,也支持學校開拓其他生源(如新南向),並已導正產學專班非法黑工弊端。
- 承諾將檢討「校務基金管理監督辦法」,讓學生可參與和學生事務有關的經費管理,並讓稽核計畫不必然經過校長同意,積極努力推動修法。
- 回應國小課後社團教材使用簡體字及國家認同問題,表示已請國教署發函要求學校落實審查機制,不能推責家長,學校對師資、教材、教師隨班有三層責任,將請國教署提出完整檢討報告。
- 說明紓困2.0針對學校承租校外宿舍及校園委外場租減免提供約2億元補助,已於5月22日發文,6月8日前受理申請;若有需要,將規劃紓困3.0。
- 表示港版國安法通過後,將檢討延長在港台灣學生返台期限,並支持大學開放獨招,讓更多港生來台就學。
- 同意將積極協助學校鬆綁校務基金法規,以因應南北資源不足及募款困難等問題。
- 表示遠距教學在疫情和緩後仍以實體教學為主,但會運用疫情期間各校演練經驗,盤整硬體、軟體、頻寬及教學模式,並協助學校加強,以因應未來疫情常態化,採取混成教學方式。
管中閔 校長 國立臺灣大學
- 已規劃與國際名校合作設立分校,首先推動臺大國際化,國際學院預計今年至明年提出申請;2028創校百年規劃包括啟動校內未來大學討論,以適應時代變遷。
- 校務基金對高污染產業撤資已從24%降至8%,目標在今年底前全部撤出,以不蒙受損失為前提。
- 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從170名進步到120名,主要原因為國際連結進步、生師比等統計數字改進。
- 表示校務基金投資平均每年可達6%至8%報酬率,設有投資委員會聘請民間人士參與,兼顧風險與收益。
- 說明學校未討論學費調漲或調降,但已增加多種獎學金,特別針對文化、經濟、社會弱勢學生提供協助。
- 表示紹興社區都更計畫有少數住戶仍在討論中,大多數已遷至市政府安排地點;對7坪土地撥給民間都更一事不清楚,但強調校地處分需經學校委員會同意。
- 同意在不影響台灣防疫前提下,贊成逐步解禁境外生來台,學校已規劃兩批學生檢疫,預計聯絡防疫旅館。
- 承諾將持續推動校務治理、大學社會責任、未來大學及國際連結等工作。
- 表示學校在學雜費減免或調整方案上未有規劃,但會將委員建議帶回考慮,並在校內增加多種獎學金協助弱勢生。
- 同意擴大產學合作交流,特別是在非電資學院領域,以促進人才培育。
賀陳弘 校長 國立清華大學
- 校務基金核定有8億元,實際投入約5.7億元,投資獲利情況與台灣大學相近。
- 支持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對台灣疫情有一定程度掌控的前提下,增加學生交流,因為學生來台學習是好事。
戴昌賢 校長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 學校自籌收入主要來自產學合作,並無投資校務基金。
- 認同教育部應給予學校更多自主性以發展財源,因政府經費有限。
- 表示學校醬油已技轉,商標獲利微薄。
曾耀銘 校長 國立臺東大學
- 學校校務基金約7億多元,去年通過準備拿1億5,000萬元進行投資。
吳正己 校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說明購買Tesla作為校長座車是公務用車,考量其空間較寬敞,並依照程序規定處理,參考了其他單位的採購前例。
- 表示師大教師遴聘流程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但此機制已行之有年,為諮詢程序。
郭明政 校長 國立政治大學
- 說明政大去年校務基金賸餘8,000萬元,主要透過撙節支出,目前沒有新蓋校舍計畫。
鄭英耀 校長 國立中山大學
- 說明學校財務短絀扣除折舊後仍維持相對良好狀態,因應建築設備更新及老師世代交替有相關人事支出,但產學合作收入已從4億多元增至6億多元,財務在預期管控下配合校務發展。
- 表示學校未討論調漲學雜費,並基於對疫情衝擊產業的考量,率先提出學雜費減免3%為期1年,預計短收1,600萬元,但不影響學校運作。
- 說明中山大學與高雄大學合併案已認真思考,認為可提升學生受教品質、科研能量及對城市發展產業升級貢獻,目前僅剩校名問題待解決。
- 支持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對台灣疫情有一定程度掌控的前提下,逐步解禁境外生來台,學校已準備好騰出宿舍因應。
黃文祥 副校長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說明3校合併後校務基金統一運作,應有較好的運用方式,且經過折舊攤提後運作良好,預計108年度決算數字會比107年度好看,合併有助於基金運用彈性及校務發展。
王學亮 校長 國立高雄大學
- 說明高雄大學與中山大學長期為策略夥伴,合作密切,不反對合併。
- 表示兩校已舉辦多場公聽會,意見需要融合,合併案因校名問題需時間解決。
廖慶榮 校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 表示學校境外生新生招募情況為成長。
- 支持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對台灣疫情有一定程度掌控的前提下,逐步解禁境外生來台,學校已聯絡外部檢疫旅館,希望能增加學生交流。
朱俊彰 司長 教育部高教司
- 說明第二波紓困對象針對國立大學減收校園內委外或BOT廠商場租,提供最高6個月、20%至50%減免補貼;以及補助學校租用校外民間宿舍因境外生或國內生產生的收支差額。
- 表示紓困2.0經費預估2億元,實際支用看學校申請狀況,已於5月22日發文,6月8日前受理申請,7月上旬核覆。
- 說明上次盤點結果,並非所有大學皆設置隸屬於校長之下的專任稽核人員。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在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如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余天及鄭正鈐所提書面質詢及委員劉世芳所提補充書面資料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 臨時提案1案修正通過:建請大學校務基金的投資參考CSR(企業社會責任)、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及PRI(責任投資)等原則,不再投資高汙染、高碳排放與石化燃料產業,並儘速盤點已投資相關產業的校務基金予以撤資。
- 臨時提案2案修正通過:要求教育部應依據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之規定落實執行,以有助於校務基金的合理使用。
- 臨時提案3案修正通過:要求教育部應於6個月內,邀集學者專家與大學校長共同研討,現行會計制度之不足,以績效導向為目標,修正既有之會計制度與會計報告表達方式。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5001
- 卷/期/冊
- 109/50/1
- 發布日期
- 2020-06-1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