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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案審查:聚焦國民年金、保險與戰時角色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09-30

LawTrace 法律歷程:替代役實施條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險費改由政府負擔、一般保險業務辦理效率化及請求權時效延長等。會議中,委員們亦就替代役男戰時角色、備役召訓率低落、研發替代役管理、以及因疫情導致的役男徵集塞車等議題提出質詢。內政部及相關部會對修法方向多表支持,並承諾檢討改進管理問題。最終,相關修正條文及附帶決議均獲通過,要求行政部門於 2 個月內提交配套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邀請客家委員會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內容涵蓋客語推廣、客庄觀光振興及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認定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客家廣播電台APP使用率低落: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建置的「講客廣播電台」APP耗資 35 萬 9,050 元,管理費每年 1 萬元,上線以來下載量僅 3,390 次,被質疑效益不彰,客委會與基金會需檢討改進。
  • 浪漫客庄遊電子旅遊券適用範圍限制:嘉義市雖有客家人口及客庄「鹿寮里」,但因客家人口未達三分之一而無法被認定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導致在地業者無法申請客庄券,有失公平性,建議客委會放寬限制。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客家廣播電台APP下載量低落,要求客委會與基金會檢討並提出解決方案以提升客語普及率。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嘉義市客家人口未達標而被排除在「浪漫客庄遊電子旅遊券」適用範圍外,建議客委會研擬放寬限制或提供協助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客家廣播電台APP相關臨時提案,修改部分文字後照案通過,要求客委會與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共同協力提出檢討與解決方案。
  • 浪漫客庄遊電子旅遊券相關臨時提案,修改部分文字後照案通過,要求客委會研擬相關措施給予協助或放寬限制,並將客庄券執行情形提送書面報告予內政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替代役實施條例,核心議題包含替代役男一般保險業務辦理方式、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延長,以及年滿 25 歲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險費應由政府全額負擔的公平性問題。
  • 同時,會議也廣泛討論替代役男的戰時動員角色、備役召訓成效不彰、研發替代役管理與役男徵集塞車等相關政策與執行問題。

相關爭議

  • 國民年金保險費負擔公平性:羅致政等委員主張替代役男薪資微薄,應比照義務役軍人由政府全額負擔國民年金保費,以維護公平性;衛福部雖樂見其成,但主計總處和國防部曾提出替代役男享國民年金保障可能優於義務役軍人的衡平性問題。
  • 替代役男戰時角色不明:多位委員質疑替代役男在兩岸情勢緊張下的戰時定位與動員能力,因備役召訓率極低,且國防部與內政部對其戰時任務規劃不清,恐影響國家戰力。
  • 替代役備役召訓率低落:羅美玲等委員指出,替代役備役役男列管人數達 31 萬 8,000 人,但 8 年來總召訓率僅 2.2%,警政署、消防署等多數需用機關召訓人數為 0,顯示制度面與執行面嚴重脫節。
  • 研發替代役管理鬆散:管碧玲委員揭露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資料老舊(停留在 103 年),且有役男被指派從事勞力性工作(如做冰塊、換輪胎),或成果發表無役男參與,質疑管理不善。
  • 替代役男徵集塞車問題:因疫情及訓練中心容量限制,導致役男入營延宕,影響其生涯規劃,各方要求內政部與國防部加速消化待役人數。
  • 未滿 25 歲替代役男福利不對等:張其祿委員指出,若僅 25 歲以上替代役男的國民年金由政府負擔,則 18 至 24 歲的役男將面臨「同工不同酬」的福利不對等情況,要求役政署提出配套措施。
  • 租屋市場黑市問題:邱顯智委員指出台灣租屋市場九成以上為黑市,房東未報稅,導致租金補貼成效不彰,且政府延宕訂定「可負擔租金基準」,要求內政部提出積極對策,而非僅引導正常化。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50 條,主張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險費應由政府全額負擔,基於合理性與公平性,避免役男每月薪資僅 6,000 餘元卻需自付 900 餘元保費。
  • 強調修法後應有相關配套措施,並要求行政部門加快調整,避免延宕修法美意。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41 條及第 47 條,建議第 41 條增列「得」字,讓主管機關可自行辦理一般保險業務以提高效率;第 47 條將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由 5 年延長至 10 年,以符合行政程序法一致性。
  • 關切國軍新兵訓練營能量是否足夠消化 4 個月軍事訓練役男,並呼籲國防部重新檢討後備部隊動員教召政策以因應臺海情勢。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詢研發替代役人才分配不均問題,認為台積電吸納過多人才,導致其他科技業難以受惠。
  • 關切替代役男在戰時的定位與動員部署,認為內政部與國防部缺乏超前部署與橫向溝通。
  • 質疑研發替代役轉換率高,要求役政署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役男工作壓力、同工不同酬等問題。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揭露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率極低,尤其防災救護組、治安維護組召訓人數幾乎為 0,質疑制度空有規定卻未執行,要求內政部全面檢討。
  • 擔憂在兩岸情勢緊張下,替代役男因缺乏訓練而無法有效動員或扮演應有角色。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支持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案,認為替代役男為國家服務應享有平等權益。
  • 質詢 25 歲以下替代役男因國民年金法規定無法適用政府代繳保費,恐產生福利不對等問題,要求役政署思考配套措施。
  • 關切替代役男一般保險改由役政署自行辦理後的規劃,並呼籲役政署盤點相關補助人數與經費概算。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對替代役制度的檢討不足,尤其在兩岸情勢緊張下,替代役男的戰時具體任務和部署規劃不清。
  • 關切國防部與役政署在戰時動員規劃上的橫向聯繫不足,會議召開頻率過低。
  • 反映金門軍人公墓設施破舊,要求役政署加強督察與修繕,確保對先烈的基本尊敬。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強調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應由政府負擔,認為每月 900 餘元保費對役男是沉重負擔,且不符公平原則,要求役政署積極處理。
  • 質疑替代役男可能淪為廉價勞工,要求役政署確保役男權益。
  • 建議內政部應對替代役男在非常時期或戰爭時期的具體角色與訓練有更明確的規劃,不應僅限於救災後勤。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批評研發替代役管理鬆散,資訊管理系統資料老舊,且有役男被指派從事勞力工作,要求內政部檢討管理方式。
  • 質疑替代役政策的意義,指出一般替代役最大宗是為內政部轄下警消補充人力,而非為社會或產業服務,建議國防部應從國家總體兵額部署角度重新檢討替代役的定位。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質疑全面推動替代役男取得 EMT-1 證照的政策效益,認為其有效期限與實際應用存在問題,且災害防救法中缺乏替代役男的角色定位。
  • 關切替代役男在戰時動員體系中的編組與運用,認為役政署與國防部缺乏從國安角度的共同規劃。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在兩岸局勢緊張下,對替代役實施條例中「在國防軍事無妨礙時」的前提是否有應變規劃,要求國防部提交書面報告。
  • 支持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由政府負擔,強調這是國家賦予義務,應由國家承擔。
  • 關切原住民部落替代役推動緩慢,實際徵集人數遠低於預期,要求役政署加強協助解決住宿等問題。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質詢外交替代役因疫情全面暫停派遣的問題,關切已招募的役男安置及未來計畫恢復時程。
  • 呼籲役政署在防疫期間應顧慮役男生涯規劃,加速消化因疫情造成的徵集延宕,避免影響役男就業或升學。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糾正內政部與國防部對替代役戰時角色的模糊回應,強調替代役是國家另類儲備戰力,戰時編入後勤體系,應對媒體不實報導進行澄清。
  • 要求內政部盤點替代役實施條例相關配套法規,並針對國民年金納入後可能產生的競合問題進行會商。
  • 關切替代役男徵集塞車問題,要求內政部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並呼籲國防部推廣寒暑假分批服役以擴大容訓量。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支持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由政府統籌支出,減輕年輕人負擔。
  • 強調解決役男入營塞車問題的迫切性,建議國防部將專長訓練移至離島,並開放消防署、警察訓練中心分擔新訓負荷,以超前部署因應未來畢業潮。
  • 關切社會住宅推動進度,特別是土城及三峽地區的規劃與戶數目標。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延宕訂定「可負擔租金計算基準」近 600 天,導致租金補貼成效不彰,要求盡速訂定。
  • 指出台灣租屋市場黑市問題嚴重,九成房東未報稅,要求內政部提出吹哨者條款、制定罰則或訂定落日條款等積極對策,而非僅引導正常化。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率過低,尤其治安維護與防災救護組召訓數為 0,要求內政部加強督導並克服預算問題。
  • 質詢國防部在臺海情勢緊張下,對於替代役男的後備戰力規劃,但國防部表示替代役男不歸軍方列管,國防部不予管理。

相關人員回應

花敬群 內政部次長

  • 回應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由政府負擔的修法立意良好,內政部將全額負擔。
  • 承認替代役備役召訓率低落是不妥的狀況,承諾將與役政署研議改善,加強督導用人單位編列預算並落實召訓。
  • 說明全面推動替代役男 EMT-1 訓練旨在厚實社會緊急動員量能,提升役男技能,未來將評估納入國家緊急動員系統。
  • 解釋替代役男徵集塞車係因疫情影響,已協調國防部擴大容訓量,預計明年 1 月消化完畢。
  • 表示內政部將在明年實施「可負擔租金計算基準」,並透過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引導方式健全租賃市場,同時持續提報涉嫌逃漏稅的租屋大戶給財政部追查。
  • 澄清替代役男絕無身體殘缺問題,戰時編入後勤體系支援任務,承認政府對替代役戰時角色的宣導不足。

龔昶仁 內政部役政署署長

  • 說明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約 2,400 萬元,若修法通過,役政署將支應。
  • 解釋研發替代役男轉換單位原因主要為用人單位組織變革或役男自身工作壓力、環境不適應等。
  • 承認替代役備役召訓經費由需用機關編列,導致召訓率低,承諾將檢討改善。
  • 表示替代役男在戰時可依專長投入救災救護、治安維護、社會服務及公共服務等後勤工作,並已納入全民防衛動員整備方案。
  • 說明因應疫情,已協調國防部增加徵集流路,縮短梯間,預計年底前替代役徵集可補足,義務役則至明年初。
  • 指出原住民部落替代役員額已增加,目前已徵集 52 人,年底預計達 253 人,將協助解決部落住宿問題。
  • 說明研發替代役績效良好,但因兵役制度變革曾限縮 83 年次役男申請,109 年已重新開放,預計人數將回升。
  • 承諾會努力與國防部協調,確保役男徵集順暢,並將建議國防部將專訓移至離島以擴大本島新訓中心容量。

盧胤雯 衛福部社保司副司長

  • 表示衛福部樂見替代役男納入國民年金保險,認為有助於累計未來退休年資,提供保障。

簡信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提醒若政府負擔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可能導致 25 歲以上替代役男的保險保障優於義務役男,建議考量衡平性。

陳嘉生 國防部資規司人力資源處處長

  • 表示國防部尊重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案,但建議衛福部修國民年金法,將軍事訓練役男也納入納保對象。
  • 說明國防部負責軍事動員,替代役男退役後由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列管,戰時任務由地方政府賦予,不歸軍方後備列管。
  • 回應國軍新兵訓練能量在疫情趨緩後已恢復並增加,目前可接收新兵。
  • 說明後備部隊動員教召主要以志願役士兵為主,4 個月軍事訓練役男的教召政策正在評估調整中。

卓煥新 內政部役政署徵集組組長

  • 補充說明因疫情導致的役男徵集塞車,申請延緩入營者將於明年 2 至 3 月徵集完畢,其他未申請者預計於明年 1 月底前徵集完畢,因 1 月份國防部流路會增加。

蘇進 內政部役政署甄選組組長

  • 回應替代役薪資結構比照常備兵,分發單位主要為警察、消防、社會役,考量回歸 4 個月訓練本質。
  • 說明研發替代役報名人數在 107 年後因兵役制度變革(限縮 83 年次役男)而減少,109 年行政院已開放 83 年次役男申請,報名人數已回升。

相關後續

  •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修正為「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由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託其他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辦理」通過。
  •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修正為將各款句末的「者」字刪除通過。
  •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條修正為「替代役役男之各類保險費、國民年金保險費,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通過,國民年金保費部分總統公布後即可實施。
  • 附帶決議:內政部應於 2 個月內就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與一般保險給付競合問題,完成與相關主管機關會商,檢討法制規範修正必要,並提供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國民年金保費的規劃與執行方案書面報告。
  • 附帶決議:內政部役政署應於條文三讀通過後 2 個月內,召集相關部會研擬修正作業程序,於役政署單位預算中編列經費支付國民年金保費,並將規劃作業時程及實施進度提交書面報告。
  • 全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沈召集委員發惠做補充說明。
  • 臨時提案 1 (研發替代役轉調率問題) 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役政署針對轉調案件妥適處理,保障雙方權益。
  • 臨時提案 2 (24 歲以下替代役男福利不對等問題) 照案通過,要求役政署提出說明供委員參考。
  • 臨時提案 3 (替代役男一般保險自行辦理規劃) 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役政署建立相關辦法,並盤點補助人數、經費概算及預計編列年度。
  • 臨時提案 4 (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比例過低問題) 照案通過,要求內政部役政署提出因應對策與檢討。

原始資料

公報
1095901
卷/期/冊
109/59/1
發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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