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修正案審查:聚焦臺英經貿關係與國際參與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0-12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經濟、交通委員會聯席審查「修正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附錄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承諾開放清單』附件七」案。本次修正係因應英國脫歐,將原對歐盟開放的政府採購項目平移適用於英國,以維持雙邊經貿關係延續性。會議中委員們除關切修訂案對臺灣的實質效益外,亦廣泛討論臺美、臺歐盟貿易協定進展、我國國際組織參與名稱、政府採購本土化及對外拓點等議題。最終修正案經審查通過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修正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附錄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承諾開放清單』附件七」案
核心議題
- 因應英國脫歐後將成為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獨立會員,我國需修正GPA承諾開放清單,將原開放給歐盟的鐵道與電力設施等項目,平移並新增開放給英國,以確保臺英經貿關係的延續性及穩定性。
- 會議中亦延伸討論我國參與國際經貿組織的策略、政府採購案對國內產業的效益、以及臺美、臺歐盟等雙邊貿易協定(BTA/BIA)的進展。
相關爭議
- 官員請假程序不完備:主席對外交部多位司長及執行長未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即缺席會議表達強烈不滿,要求外交部轉告部長重視國會監督態度。
- GPA修正案對臺灣的實質效益:委員質疑本次修正案主要為應英方要求,而臺灣是否獲得對等或新增的經貿利益,如關稅減免或新的貿易協定,政府部門未能提出具體說明。
- 我國廠商參與國際政府採購案的成效追蹤:委員質疑經濟部及工程會無法有效掌握我國廠商在海外政府採購案的實際得標金額與效益,難以評估GPA對我國產業的具體助益。
- 國際組織參與名稱:委員質疑我國在國際組織中名稱多變,並倡議應優先以「臺灣」名義參與國際事務,以符民意並區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 臺美BTA與美豬進口議題:委員關切美國未鬆口簽署臺美BTA,而我國卻單方面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質疑此舉是否造成臺灣在談判中失去籌碼,並對國人健康及養豬產業造成衝擊。
- 臺歐盟BIA進度緩慢:歐洲議會已通過決議要求歐盟執委會盡速與臺灣啟動投資談判作業,但外交部與經濟部表示目前僅初步接觸,尚未有具體進展或明確時間表。
- 對外經貿戰略與國際布局:委員質疑政府對於英國脫歐後的積極外交與經貿戰略布局不足,且對全球供應鏈重組、CPTPP加入等議題缺乏具體行動方案與跨部會整合。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認為英國脫歐後急於與各國重談經貿關係,臺灣應把握機會與英國談判新的經貿協議,而非僅延續舊有清單。
- 指出英國對與其有協議的國家給予螺絲等金屬製品免關稅,但對臺灣仍維持 3.7%關稅,應爭取對等降稅。
- 建議可將威士忌及汽車等產品納入臺英經貿談判議題,以加強雙邊經貿關係。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支持將對英方權利義務自歐盟平移,但要求外交部提供英國脫歐後,我國與歐盟簽訂的所有協定及協議中,與英國關係是否會產生改變的清單。
- 期待臺灣與英國在脫歐後能有新的關係進展,包括政府高層互訪的可能性。
- 詢問我國駐關島辦事處恢復成立的脈絡,以及駐挪威代表處裁撤後業務執行狀況及國人權益保障有無減損。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質疑我國在WTO GPA中使用的「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名稱,主張應優先以「臺灣」名義參與國際組織,以建立共識並減少外交壓力。
- 關切WHA復會我國參與的困難,並要求外交部將友邦致函與發言等支持我國的資訊一併公布於網站,而非僅限於提案。
- 指出外交部網站部分功能失效,要求具體更新,並建議外交工作應更加重視「臺灣」名稱的使用,以符合國際對我國的稱呼。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關切歐洲議會決議請歐盟儘速與臺灣啟動投資談判(BIA)及範疇界定作業(scoping exercise)的進度,要求外交部與經濟部加速推動。
- 質疑我國加入GPA後,政府協助國內業者爭取外國政府標案的成效,要求工程會與相關部會提出具體KPI及進度報告。
- 要求工程會兌現承諾,在本會期內全面性調整政府採購法規,以確保優先採購「臺灣製造」產品來保障本國就業機會。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對 5 月份實名制口罩品質問題(無熔噴不織布)處理不力,要求經濟部儘速查明原因並向民眾交代,確保國人安心。
- 針對台電武界壩閘門異常開啟導致死傷事件及中油臺中港漏油未依法通報事件,要求經濟部徹查原因、檢討改善,並對人民生命財產負責。
- 批評經濟部對重大工安事件的回應態度輕忽,要求國營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並負起責任。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外交部就立法院通過臺美復交及協防臺灣決議,提出具體規劃與進程,並積極與美國官方對話,不應因部長發言而消極。
- 提醒外交部在美國總統大選期間應保持中立,避免押寶,並在選後積極運作,爭取與美國高層的交流。
- 質疑國慶期間雙橡園國徽消失、駐德代表處名稱爭議、以及中國駐印大使館周圍出現中華民國國慶海報等事件,要求外交部重視國格與對印度的合作契機。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詢問我國與英國進行貿易談判時,是否秉持平等互惠原則,爭取我國產品在英國市場的關稅優惠。
- 關切香港現狀變化對我國與香港貿易關係的影響,詢問經濟部是否會依據未來局勢調整處理方式。
- 詢問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與國務院在臺美BTA態度上的衝突,要求經濟部密切觀察並化解溝通障礙。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關切美國總統大選在即,中國是否會趁機挖我邦交國,並詢問外交部有無掌握斷交風險較高的國家。
- 建議外交部把握臺美關係友好氛圍,積極與拉丁美洲前邦交國(如多明尼加、哥斯大黎加等)及其他斷交國家洽談復交可能性。
- 詢問臺灣與歐盟簽署雙邊投資協定(BIA)的進展,以及如何深化與美國及拉丁美洲國家的經貿合作,特別是結合當地臺商網絡。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關切與帛琉「旅遊泡泡」的進度與開放時程,並建議外交部加速推動,同時詢問是否有其他低風險國家納入討論。
- 詢問英國脫歐進程,評估其與歐盟達成協議的可能性,並確認英國正式要求我國修正GPA承諾清單的時間點。
- 質疑我國在同意英國GPA要求時,有無提出對等要求或新的貿易協定談判,並關切臺英雙邊FTA的進展。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建議外交部考量與索馬利蘭建立醫療合作關係,比照索羅門群島模式派遣醫療團隊進駐,並詢問具體規劃時程。
- 建議政府在推動「旅遊泡泡」時,除帛琉外,應將東南亞新南向國家(特別是越南)一併納入考量,加速研議,以提振整體觀光產業。
- 要求經濟部克服統計困難,提供我國廠商參與國際政府採購案的具體效益數據,以檢驗政府輔導成效。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與工程會無法掌握我國廠商因加入GPA而在海外公共工程標案中增加的競爭力與實際獲利,要求政府提供整體績效評估而非僅個案。
- 建議政府應利用各國因疫情推出的經濟刺激方案,積極帶領我國廠商爭取參與他國公共工程標案,並要求國貿局提出具體計畫。
- 詢問臺英GPA修正案通過後,我國通報WTO及生效的具體程序,並再次強調政府應提供我國簽訂GPA後的整體效益報告。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美關係升溫後,我國在經濟上未獲得具體利益,反而付出高額軍購預算,並以美豬進口為例,認為我國持續釋出利益。
- 提醒政府應審慎因應英國脫歐後,其與歐盟可能產生的衝突,避免我國在臺英經貿關係中處於不利地位。
- 批評政府大內宣臺美關係友好,卻未能提出具體國家利益,要求政府在面對各國「打臺灣牌」時,應維護國家尊嚴和利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對於英國脫歐後缺乏積極主動的外交與經貿政策作為,未能掌握英國脫歐帶來的雙邊合作機會,要求提出具體戰略布局。
- 關切美國川普政府對WTO的負面態度及其上訴機構的杯葛,詢問經濟部對WTO未來走向及我國因應策略的看法。
- 要求經濟部就蔡總統提出的「全方位投入供應鏈重組」策略,釐清其以「臺灣為中心」的供應鏈重組具體意涵與可行性,並提供書面說明。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詢問本次GPA修正案通過後,我國如何在此基礎上強化臺英雙邊產業合作,甚至推動自由貿易協定,並了解目前已談及的具體合作項目。
- 關切我國離岸風電產業的發展,質疑國內廠商在國際間參與重大標案或金融服務業在全球風力發展計畫中是否占有領導地位,認為經濟部應更積極協助業者走向國際。
- 指出目前國內產業投資與發展僅止於設定目標,缺乏實際作為讓產業及金融服務業走出臺灣,進入國際市場,要求經濟部與外交部應有具體行動。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臺英貿易額及主要進出口產品,並關切英國廠商在臺灣風力發電領域的參與情況。
- 關切大觀水力發電廠武界壩事件的後續處理,並詢問經濟部對水庫清淤及水利署業務的因應措施。
- 詢問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合作專章的推展進度,特別是在疫情影響下,國貿局與原民會如何繼續推動雙方原住民交流與合作。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質疑日商要求我國在反核食公投期限後開放核食進口,並以加入CPTPP作為誘因是否合理,強調政府應以國人健康為優先,不應犧牲健康換取經貿利益。
- 關切政府在開放萊豬進口後,是否會再次在未經充分談判下開放核食,並支持若人民有意願,可再次就核食議題進行公投。
- 批評政府在開放萊豬議題上未與他國談判條件,形同「無條件開放」,要求經濟部與農委會應有談判機制,為國家和人民把關。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詢問英國廠商在 GPA 及一般採購案中得標我國政府標案的具體數據,特別關心運輸項目。
- 強調在符合GPA規定的前提下,應積極扶植我國軌道產業本土化,並詢問工程會如何透過採購策略協助國內廠商取得技術。
- 建議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加強橫向聯繫,輔導我國強項產業(如智慧型交通、都會捷運)向新南向國家發展,掌握後疫情時代產業鏈重組的機會。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詢問我國在GPA修正案中,是否爭取到對臺灣有利的選項,並確認對英國的開放是基於對等原則。
- 關切我國廠商在海外參與GPA案件的統計數據不足,要求經濟部研究統計方法,給國人一份成績單,並協助各產業走向國際市場。
- 質疑我國對新南向國家給予免簽國多於對方給予我國免簽國的「13:4」不對等情況,要求外交部應加強努力爭取對等簽證待遇。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詢問經濟部未來一年在臺灣整體經貿戰略上的重點,特別是如何強化與美日關係,並全面推動加入CPTPP。
- 建議應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推動CPTPP加入,並要求經濟部與外交部對此提出具體戰略、目標、資源與人力規劃。
- 詢問經濟部與外交部在對歐盟經貿關係上,是將其視為整體還是個別國家,以及在東歐(包括巴爾幹半島)地區的代表處布局與經貿連結計畫。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詢問世界各國對蔡英文總統雙十國慶演說的評價,並確認臺美關係是否為斷交以來最好狀態。
- 肯定總統國慶談話中勾勒的經濟戰略,特別是臺美高層經濟對話、基礎建設融資合作架構的成立,並詢問臺美BTA的進展機會。
- 期許行政部門把握臺美關係升溫的機會,加快BTA簽署進度,為臺灣爭取更大的國家利益。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確認本次GPA修正是應英國要求,將清單中「歐盟」修正為「歐盟、英國」,並詢問其他GPA會員國是否已完成修正,以及我國是否為最後一個。
- 詢問英國過去參與我國公共工程的狀況,並關切我國廠商未來是否有能力參與英國甚至歐盟國家的公共工程建設,強調技術留存的重要性。
- 肯定臺灣在疫情中展現的能力,期許我國工程承作能力能參與世界市場,並將技術留存於國內。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詢問美國未來或現階段加入CPTPP的可能性,並質疑經濟部長將開放美豬與加入CPTPP掛鉤的說法,認為兩者並非必然關係。
- 肯定臺英雙邊經貿關係良好,貿易順差持續成長,建議政府應更加積極主動與英國展開雙邊貿易談判,推動FTA或BIT。
- 關切我國部分產業(如石化、紡織、機械)出口負成長,提醒政府不能因整體出口成長而自滿,應協助弱勢產業發展,不應報喜不報憂。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詢問外交部與經濟部對英國脫歐(硬脫歐或協議脫歐)對我國與英國、歐盟經貿及外交關係影響的分析與部署。
- 建議外交部應向民眾提供更全面、深入的英國脫歐分析,而非僅透過片面新聞報導。
- 關切英國脫歐後蘇格蘭獨立聲音再起對我國外交與經貿關係的潛在影響,詢問外交部有無超前部署或分析。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詢問外交部與經濟部,在英國貿易部副部長釋出加強與臺灣關係的善意後,有無立即且積極的行動,並要求加快雙方高層對話進程。
- 關切工程會無法精確掌握我國廠商在海外參與GPA案件的數據,質疑拓點計畫在歐洲等非新南向地區的具體成果為零,要求政府應努力協助業者走向國際。
- 強調中國市場將縮小,我國應趁機拓展世界市場,外交部、經濟部及工程會應從此角度思考,並期待未來能看到具體成果。
相關人員回應
曾厚仁 外交部政務次長
- 說明英國脫歐後將成為WTO GPA獨立會員,英方請求我國將原對歐盟開放的項目平移適用於英國,以維持權利義務對等。
- 表示外交部會蒐集並報告英國脫歐後,我國與歐盟簽訂的協定及協議中,與英國關係是否產生改變的官方文件。
- 指出英國是歐洲第一個對臺灣開放邊境的國家,臺英間次長級經貿對話即將以視訊方式召開,將繼續追求臺英關係升級。
- 回應關於駐關島辦事處恢復成立的脈絡,表示會後提供相關資訊;並承諾會提供駐挪威代表處裁撤後業務執行狀況及國人權益保障報告。
- 表示外交事務涉及我國名稱呈現時,非我方主觀決定,需考量國際現實;對於友邦致函與發言等支持我國的資訊,可公開部分會放上網站。
- 說明臺美關係近期進展快速且強勁,是長期努力的環節,會繼續推動,美國在臺協會會主動將我國國會決議報回華府。
- 表示外交事務有許多不便檯面化討論,但會持續努力增進臺美關係;對於美國總統大選,我國不會押寶,會與兩黨保持一致接觸。
- 表示醫療外交是我國強項,會積極考量與索馬利蘭建立醫療合作關係,現正規劃派遣評估團,高醫系統有高度意願協助。
- 說明與帛琉「旅遊泡泡」正在與防疫指揮中心密切溝通,但尚未有具決定性會議或確切開放時間,目前僅帛琉納入議程。
- 表示英國脫歐後,無協議脫歐的可能性較大,但仍可能延長談判;外交部希望英國因脫離多邊架構,能與我國進行更多雙邊談判,加深關係。
- 說明我國在蘇格蘭設有辦事處,會蒐集當地民情,但蘇格蘭獨立屬英國內政,我國不便預測。
- 表示我國是最後一個完成GPA修正案的會員國,因需經立法院審議;認為其他會員國應不會有異議,預計明年 1 月 1 日生效。
陳正祺 經濟部次長
- 說明英國脫歐後,原我國承諾開放歐盟的政府採購項目將不再適用英國,英方請求我國將其修正為開放給「歐盟、英國」,以維持現有緊密經貿關係。
- 表示英國脫歐對其經濟衝擊大,我國應把握機會強化雙邊經貿關係,爭取臺英貿易協定簽訂,經濟部一直在努力。
- 回應臺英貿易現況,我國對英有 23 億美元出超,英國在臺投資逾 100 億美元,並積極參與我國新能源開發案。
- 說明英國在脫歐後成為WTO個別會員,其關稅對各國一視同仁,但對簽署FTA夥伴可給予優惠,我國需與英國談判爭取關稅優惠。
- 指出美國政府內部關於臺美BTA的態度屬內部事務不便評論,但美國國內朝野支持聲量正面,我方樂觀其成,並與USTR保持密切往來。
- 說明口罩實名制問題正在調查中,已找到可能生產工廠,但因時間久遠需追溯配送路徑,會儘速給答案。
- 回應武界壩及中油漏油事件,表示已進入司法偵查不便評論個案,但經濟部已要求台電加強安全防護,並對中油進行內部檢討,要求全面系統性改善。
- 表示我國與歐盟主要建立實質合作關係,透過投資促進與推廣,並樂見歐洲議會正面發聲支持臺歐盟BIA,將努力促成歐盟內部共識。
- 說明英國脫歐後,我國首要目標是確保英國維持在歐盟期間給予我國的市場進入待遇,並利用此時機強化雙邊合作與對話,最終目標是簽署貿易協定。
- 表示經濟部在推動與英國雙邊貿易協定方面,除最終目標FTA外,也推動可信任廠商機制等便捷貿易措施,並提高部長級對話層次。
- 說明我國在統計廠商海外GPA得標效益方面有困難,因多為分包、下包,但已掌握小個案有 4 億多美元,將研究改善統計方法。
- 回應日本要求開放核食議題,表示會尊重公投法規定,即使期限屆滿,也會依照國際標準和科學證據進行風險評估,確保國人健康。
- 說明我國與日本在經貿上已有多項協定合作,並持續促請日本進行FTA研討,但CPTPP需共識決,不能因加入而犧牲國人健康。
- 表示臺美關係在層級、層面與合作成分上都已大幅提升,實質效益巨大,跨國企業將臺灣列為供應鏈重組首選之一,並樂觀看待BTA進展。
- 說明蔡總統提出的「全方位投入供應鏈重組」是以臺灣為中心,希望將高階製造移回臺灣,掌握世界變動時的商機。
- 表示我國與英國一年貿易額約 60 億美元,我國對英主要出口機電產品、積體電路等,進口烈酒、小客車等,英國有 18 家廠商來臺投資風力發電。
- 說明經濟部在國際經濟戰略上,重點是強化與美日關係,並全面推動加入CPTPP;與歐盟國家則強化與荷蘭、英國、法國、德國等西歐國家及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中東歐國家關係。
- 說明我國出口負成長主要來自石化產品(因油價低迷),另有紡織、機械等產業衰退,經濟部會協助弱勢產業發展,確保國人健康為優先。
顏久榮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GPA是會員國相互開放政府採購市場的協定,我國於 2009 年加入,英國脫歐後將成為 GPA 個別會員,我國僅為因應形式修正,不涉實質改變。
- 表示 2019 年英國廠商在臺共得標 44 件適用 GPA 採購案,金額約 22.97 億元,一般採購案得標 921 件,金額達 75.62 億元。
- 說明工程會向來協助我國工程產業進軍國際,重點在新南向國家,將配合外交部、經濟部協助國內業者爭取外國政府標案,並承諾 2 週內提供相關數字。
- 表示工程會主委已召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臺灣製造」微笑標章政策,將督促各部會盤點配套法案,預計本會期處理。
- 說明為協助國內軌道產業本土化,工程會提供採購策略,採用「全生命週期」考量,促使外國得標廠商與國內廠商結盟,以轉移技術。
- 表示新南向拓點計畫受疫情影響,將加強廠商訓練,疫情結束後會協助爭取國外標案;目前歐洲地區尚無補助案例,但會持續努力協助業者走向國際。
江文若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
- 說明我國主要出口到英國的產品包括螺絲、螺帽、積體電路等,進口則以烈酒、小客車為主。
- 表示國貿局有整理各國經濟刺激方案,將研擬具體計畫帶領廠商搶標公共工程,尤其在疫情期間,線上洽談會及個人防護用品採購案已有廠商得標。
- 說明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合作專章,因疫情影響實體論壇舉辦有困難,但會積極與紐方討論,並與原民會共同努力。
蔡允中 外交部國際經濟合作司司長
- 說明英國約於去年下半年向我國提出修正GPA承諾清單的要求,本次修正純粹為行政作業,不涉及實質改變。
徐佑典 外交部北美事務司司長
- 說明我國對美國兩黨選舉保持關注,不會押寶,對兩黨接觸按部就班進行,以確保選後雙邊關係如常穩固。
- 表示駐美大使蕭美琴及駐美代表團隊在推動臺美關係上非常努力。
王啟文 外交部亞非司總領事
- 說明索馬利蘭已正式向我國提出醫療服務需求,亞非司規劃將派遣評估團前往,先確認適合合作項目,並考量由高醫系統協助。
梁光中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
- 說明本次WTO GPA修正案對我國不產生實質影響,因臺英雙方在WTO架構下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僅為形式上的修正。
相關後續
- 「修正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附錄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承諾開放清單』附件七」案經審查無異議,照案通過,提報院會。
- 本案進行二讀前不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將推派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王定宇召集委員做補充說明。
- 委員書面質詢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相關單位需於 2 週內以書面答復聯席會各委員並副知聯席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資料者,相關單位需於 2 週內以書面提供。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6301
- 卷/期/冊
- 109/63/1
- 發布日期
- 2020-11-0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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