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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瘦肉精美豬、國美館爭議、國際影音平台及文化政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0-12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內容包含瘦肉精美豬進口後校園膳食管理專題報告及故宮業務報告。接著,文化部李部長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委員們就國美館館務爭議、國際藝文人士檢疫縮短、金曲獎獎項分類、空總計畫定位、國際影音平台運作模式與預算、文化部勞務承攬人員權益、國家文學獎推動、文化資產保存、以及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置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會議最終通過6項臨時提案,要求文化部研議金曲獎語言分類、網路節目納入金鐘獎、提供國際影音平台計畫說明、規劃高齡文創貸款、檢討委外人員人力運用及研議成立國家藝術購藏基金。

討論事項一

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後校園膳食食材溯源管理專題報告 (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後,跨部會如何落實校園供應膳食之食材溯源管理、查驗機制及相關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 委員們主要關注校園午餐豬肉來源安全、食材登錄透明化、國產豬牛肉使用規範以及相關稽查與罰則的建立。

相關爭議

  • 校園食材來源:有委員要求校園膳食一律使用國產豬肉或其加工製品,以消除家長疑慮。
  • 溯源管理責任:委員要求部會提出切實可行方案,落實溯源管理,不應將檢查責任推給學校教職人員。
  • 適用範圍:委員質疑現行規定未包含學校委外經營餐廳及豬牛肉加工再製品,恐成防疫漏洞。
  • 罰則與強制性:有委員認為現行規定缺乏罰則與強制性,建議修訂學校衛生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納入瘦肉精「零檢出」規範及罰則。
  • 邊境查驗:有委員建議比照過往美牛進口模式,對含萊克多巴胺豬肉及內臟實施赴原產地查驗與邊境逐批逐箱查驗。

立法委員發言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教育部提出方案,校園膳食一律使用國產豬肉或加工食品,落實溯源管理,並將具體方案提供立法院。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連署要求校園膳食一律使用國產豬肉或加工食品,落實溯源管理。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教育部將豬牛肉製品原產地列為校園食材登錄必填項目,督導學校幼兒園標示產地,鼓勵使用營養食材,修訂採購契約範本及訂定罰則,並明確驗收責任。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大專校院供學生使用之餐廳、盒餐、便當全面使用國產在地豬牛肉生鮮食材,加工再製品亦須為國內在地生產。
  • 提案要求教育部將豬牛肉加工及再製品納入規範,規定學校團膳使用之肉品來源須為國內在地生產。
  • 提案要求教育部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商店不得販售含乙型受體素肉品所製商品。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就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就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陳駿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就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5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落實校園使用國產豬肉、強化食材登錄與標示、擴大國產肉品使用範圍至大專院校及加工品、並禁止校園販售含萊克多巴胺肉品製品。
  • 另有4案臨時提案經表決未通過,內容涉及修訂學校衛生法增設罰則、新增肉品溯源管理資訊、校園膳食禁用含瘦肉精美豬及加工品並訂定零檢出規範與罰則、以及比照美牛管源頭與逐批查驗。

討論事項二

國立故宮博物院業務概況報告 (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密察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 就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文化部部長就現階段施政理念、重要成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防疫紓困振興作為及成果,以及未來施政重點進行報告。
  • 委員們主要關注國美館館務爭議、國際藝文人士檢疫縮短、金曲獎獎項分類與評選、空總計畫定位、國際影音平台建置與預算使用、文化部委外人力勞動權益、國家文學獎推動、文化資產保存與補助,以及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立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國美館館務爭議:黃國書委員質疑國美館大廳漏水、展覽被迫關閉,以及館長夫人涉嫌干涉館務(維修、採購、策展、介入標案)導致館內士氣低迷;文化部已啟動政風調查,但國美館副館長第一時間聲明「絕無此事」引發爭議。
  • 國際藝文人士檢疫縮短:黃國書、陳秀寳、賴品妤、楊瓊瓔、高嘉瑜委員質疑俄國鋼琴家來台演出未隔離14天,文化部比照商務人士專案審查的標準、公平性、必要性、透明度及風險控管,要求文化部公開說明。
  • 金曲獎獎項分類:高虹安、張廖萬堅、賴品妤、鍾佳濱委員質疑金曲獎以語言分類獎項(特別是國語與華語),未因應多元語言創作趨勢及國家語言發展法精神,並建議參考葛萊美獎以音樂風格分類,或取消性別區分。
  • 空總計畫定位與預算:林奕華、范雲委員質疑空總計畫預算歸零、土地權利取得喬不攏、中央與地方主導權之爭,擔憂計畫生變或失去原「當代文化實驗場」的中心思想。
  • 國際影音平台建置:林奕華、萬美玲、鄭正鈐、張廖萬堅委員質疑文化部終止與公視合作後,直接委託中央社辦理前導計畫的決策過程不透明、預算動用第二預備金的急迫性,以及中央社影音專業性不足和可能淪為政府「大外宣」的疑慮。
  • 文化部委外人力勞動權益:范雲、林宜瑾委員質疑國美館長期聘用常態性人力卻以警衛勤務勞務採購,形成「假承攬、真僱傭」,批評文化部變相規避派遣歸零政策,且對工會勞工不續約,侵害勞工權益。
  • 國家文學獎與國際行銷:邱志偉委員質疑臺灣缺乏具代表性的國家級文學獎項,且獎金誘因不足,建議整合獎項並加強國際行銷翻譯。
  • 文化資產保存:陳秀寳、陳椒華委員質疑公有文化資產登錄增加,但文化部補助預算未等比例增加,導致空間閒置破敗,並點出地方政府同時為審查與開發單位的利益衝突問題。
  • 國家語言發展中心:呂玉玲、陳柏惟委員質疑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籌劃多年仍未成立,且文化部人文司僅5人負責專責單位,人力不足,擔憂語言傳承危機。
  • 國美館沙發採購:楊瓊瓔委員質疑國美館以120萬元採購沙發的比例原則及採購程序是否合適。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美館大廳漏水、版畫展被迫提前關展,並指出館長夫人涉嫌干涉館務,導致館內士氣低迷,要求文化部啟動政風調查。
  • 質疑俄國鋼琴家來台演出縮短檢疫期,不符中低風險國家名單,要求文化部公布藝文人士專案來台作業準則,確保公平性。
  • 要求文化部在2天內將藝文人士專案來台作業準則公告於網站,並通知地方政府相關配套措施。

范雲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部長實地考察精神,但關切空總計畫因土地權利取得及中央地方主導權之爭面臨危機,要求文化部承諾繼續主導推動。
  • 質疑國美館「假承攬、真僱傭」問題,批評文化部變相規避派遣歸零政策,要求深入了解個案並整體檢討勞務採購合理性,優先自僱常態人力。
  • 建議文化部應遵循過去臺北機廠租用模式或土地改良利用契約,解決空總土地取得問題;並可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4項,在地方政府未辦理時,由中央啟動都市計畫逕為變更,繼續主導空總計畫。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質疑金曲獎最佳國語專輯獎項定義模糊,導致王若琳獲獎引發爭議,建議文化部研議語種定義及獎項調整,以因應多元語言混用創作趨勢。
  • 建議金曲獎可參考葛萊美獎以歌曲音樂風格分類,排除語言問題。
  • 肯定金鐘獎開放網路戲劇節目參賽,但質疑為何網路綜藝節目未開放,建議文化部研議納入網路節目參賽項目或設置專門獎項。
  • 關切國美館楊三郎畫作修復毀損事件,質疑標案資格規定及館長未出席委員會備詢,要求文化部追究行政責任並處理爭議。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空總計畫生變,文化部將責任推給臺北市都市計畫變更,擔憂計畫內容縮減或改變,要求部長堅定做為「當代文化實驗場」的立場。
  • 質疑文化部口頭報告漏提公共電視法修法,認為是因公視董事會不配合國際影音平台計畫,文化部欲降低董事門檻以利控制。
  • 批評國際影音平台計畫交由中央社,動用第二預備金3,877萬元,計畫書內容粗糙、抄襲且預算編列不實,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書面報告並安排專題報告。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2週內提出國際影音串流平台建置及營運計畫完整書面說明,並配合本會安排進行專題報告。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臺北時裝週成效誇大不實,認為投入5千多萬元預算僅達成4.9億元台幣成交額仍有待加強。
  • 關切藝人歐陽娜娜參與中國國慶活動,詢問文化部與陸委會對開罰的權責、法源依據及進度。
  • 質疑文化部業務報告中「歷史感」的定義,並指出國立臺灣博物館鐵道部園區將長谷川稱為「臺灣鐵道之父」與劉銘傳開創鐵道史實不符。
  • 要求文化部政風處就國美館爭議事件的調查報告應於2週內出爐,並說明報告公開性及後續處理方式。
  • 質疑齊東詩舍轉化為臺灣文學基地延期開幕原因,並對其委外經營廠商玉山社出版公司招標過程的公平性提出質疑。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際影音串流平台計畫終止與公視合作後,直接委託中央社的原因,擔憂平台淪為政府「大外宣」工具,失去客觀性。
  • 質疑國際影音平台前導計畫動用第二預備金3,877萬元的急迫性,認為此舉規避監督,並建議未來10億元經費應採招標方式。
  • 關切文化部紓困振興預算較鄭麗君部長時期減少5億元,希望部長未來能編列足夠預算支持藝文團體發展。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金曲獎「歌王」、「歌后」稱謂僅限國語歌手,對臺語、客語、原住民語歌手不公,建議檢討獎項名稱及分類,鼓勵多元並進,或增設不分語言的綜合性獎項。
  • 關切紙風車劇團等藝文團體倉庫火災頻傳,肯定文化部推動文化倉儲物流園區,建議應全面調查需求,並將中南部納入考量,同時研議補助藝文團體保險。
  • 建議國際影音平台應由公共媒體執行,以確保公信力與多元性,並透過文化內容輸出,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而非僅限於政府立場宣傳。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關切國美館楊三郎畫作修復案遭損害的進度與未來修復方案,並質疑標案評選機制瑕疵,導致未具碩士學歷者得標。
  • 質疑國美館勞工工作權問題,批評其勞務承攬模式導致勞工權益薄弱,特別是工會勞工被不續約,要求國美館積極處理,保障勞工就業機會與年資累計。
  • 關切文化部明年預算減少,但強調危機是轉機,應積極新增計畫帶動藝術產業轉型,爭取更多預算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紓困振興措施,但質疑國際藝文人士縮短檢疫期專案的必要性與透明度,要求文化部在售票前告知民眾,並公開說明嚴謹的防疫標準。
  • 質疑文化部文資補助預算未隨登錄文資增加而等比例增加,導致許多文化資產閒置破敗,要求文化部檢討制度,特別是針對彰化鹿港等文化古都的困境。
  • 要求文化部公開說明國際藝文人士縮短檢疫期專案的標準,讓民眾安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質疑原住民族博物館文物來源,包括國內外館藏移撥、海外拍賣品購回、工藝師再製等途徑,要求原民會積極主動規劃。
  • 肯定文化部文物修復師培育計畫,建議應協助原民會發展原住民文物修復師人才。
  • 質疑原民會原博館籌備處及文物徵集諮詢委員會進度緩慢,呼籲儘速成立籌備處並先行軟體規劃,避免硬體蓋好不符使用。
  • 建議可成立國家級基金收購文物,以解決公務預算編列額度不高且無法跨年執行的問題。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關切俄羅斯鋼琴家來台演出縮短檢疫期,要求文化部承諾未來專案申請皆須符合防疫中心規範,並通知相關縣市政府、衛生局、場館等,確保資訊公開透明與配套措施到位。
  • 質疑金曲獎以語言分類獎項的設置已不符時宜,建議檢討獎項分類與審核機制,以因應多元族群融合及新住民語言的出現。
  • 建議金曲獎頒獎順序應檢討,避免造成獎項大小之分,並重新討論金曲獎與金音獎的競合關係,讓更多好作品被看見。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終止與公視合作國際影音平台後,將任務交給中央社,擔憂中央社過去曾被指控攻擊特定政黨,恐影響其公正性,淪為政府「大外宣」工具。
  • 要求文化部提供中央社國際影音平台前導計畫書面資料、後續期程與方向。
  • 關切臺灣影視和流行音樂發展,建議文化部應把握機會,讓臺灣文化在全球流行文化中扮演主導力量,並放眼國際市場,而非僅限於中國大陸市場。
  • 關切文策院「強強聯合」路線,建議應考量中小型文創業者合作機會,並要求文化部提供文創青創貸款中45歲以上創業者的貸款支持計畫資料。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規劃協助45歲以上從事文化創意產業業者取得貸款計畫。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打造臺灣文化國家隊」品牌策略,並提出擴大文化跨域整合、建構國際影音平台及國家購藏基金三大要務。
  • 關切文化會報自蘇貞昌院長上任以來未召開,要求文化部儘速召開,以推動跨部會整合。
  • 肯定臺北時裝週成果,但質疑文化部預期明年疫情嚴重而擬將一年兩季大秀砍半,要求文化部不應自我棄守,應持續與國際接軌。
  • 關切東京奧運「臺灣文化國家隊」計畫進度,要求文化部持續推動。
  • 呼籲文化部應加速公共媒體法或公共電視法修法,賦予公廣集團國際傳播責任,並籌措文化發展基金,提供穩定經費。
  • 要求文化部半年內完成國家級購藏基金制度研議,並與各館舍及跨部會對話,整合博物館資源。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感謝文化部支持國家漫畫博物館落腳臺中,肯定漫畫輔導金政策,但要求文化部統計政府機關採用原創漫畫作品數量並加強推廣。
  • 質疑國際藝文人士「藝文泡泡」專案的數量、標準與防疫措施,要求文化部向觀眾預告並說明清楚,消除民眾疑慮。
  • 質疑國美館以120萬元採購沙發的合理性,要求文化部儘速調查並公布結果。
  • 關切金馬獎防疫配套,要求文化部超前部署,確保活動順利舉辦。
  • 建議文化部應考量南北文化均衡,將三金獎項之一移至高雄舉辦,帶動地方藝文發展。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澄清歐陽娜娜事件,強調文化部從未表示要開罰50萬元,並說明目前仍處於事證蒐集及跨部會討論階段。
  • 關切魏德聖導演「豐盛之城─臺灣三部曲」計畫,肯定文化部過去協助其核定為重大建設,免除回饋金與減免地價稅,呼籲文化部應持續協助申請國發基金,推動此百億元重大文化建設。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對國美館館長林志明長期管理疏失的放縱態度,包括漏水問題、抓吹哨者、採購爭議等,要求文化部檢討任用制度、標案流程及懲處機制。
  • 質疑俄羅斯鋼琴家縮短檢疫期專案的合理性,認為其不符合短期商務人士標準,且文化部未公開專案作業原則,造成防疫破口與民眾恐慌,要求文化部負擔責任並公開資訊。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關切臺南善化牛墟文化保存,認為其為具200年歷史的無形文化資產,但地方政府因無特定儀式而排除,要求文化部發函釋協助地方政府將其納入,並積極協助解決其土地問題。
  • 質疑文化部對善化糖廠等「活的博物館」缺乏輔導與重視,要求文化部正視其文化資產價值,並協助活化運作。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以諾貝爾獎、柏林影展取消性別區分獎項為例,質疑金曲獎、金鐘獎、金馬獎為何仍有最佳男/女歌手、男/女主角等性別區分獎項,認為藝術成就與性別無顯著相關,建議文化部全面檢討獎項設置,避免性別隔離。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在疫情下仍維持文化交流預算,但建議應趁勢追擊,更務實地推動影視作品國際版權交易,而非僅限於參展交流,並將版權交易列為關鍵績效指標(KPI)。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缺乏具國際代表性的國家級文學獎項,獎金誘因不足,建議文化部整合獎項,並編列更多預算,將臺灣優秀文學作品翻譯成多國語言,推向國際舞臺。
  • 建議文化部應考量南北文化均衡,將三金獎項中至少一金移至高雄舉辦,以帶動地方藝文發展。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文化基本法中「多元文化」精神,要求文化部不應因客委會、原民會成立而忽略對多元族群的文化協助。
  • 質疑文化基本法規定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但進度緩慢,要求文化部儘速設置並訂定收支保管運用辦法,確保穩定預算來源。
  • 要求文化部增加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預算,並大方、慷慨地核定原住民族及客家相關補助計畫。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客語流失嚴重,特別是年輕世代會說比例低,質疑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籌劃多年仍未成立,要求文化部明確成立期程,以保存客語資料庫並推動傳承。
  • 強調語言保存應生活化,讓民眾自然使用母語,但認為語言中心成立對於保存資料庫及後續發展仍不可或缺。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對原住民電影產業扶植不足,認為資源多給知名導演,評審委員存在利益迴避問題,要求文化部扶植弱勢文化工作者。
  • 關切「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在原住民地區的推動,特別是霧社事件相關場域,質疑文化部與南投縣政府溝通問題,要求文化部深入瞭解並輔導地方政府提出規劃。
  • 要求文化部提供與原民會業務合作平台的成果報告。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關切警政署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模擬槍管制,擔憂影響臺灣與國際影視合作,建議應管制而非限制。
  • 質疑國家語言發展法專責單位文化部人文司僅有5人,人力嚴重不足,且各語言權責不清,要求文化部釐清並整合,或成立行政法人語發中心。
  • 關切臺語專業用語標準化問題,認為應由教育部負責建立行車調度等專業系統,並要求文化部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其主張。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肯定鄭前部長對地方文資保存的熱情與行動,期許李部長延續,並要求文化部協助臺南南鐵東移地下化開發案及南山公墓案的文資保存,避免地方政府作為審查與開發單位導致草率處置。
  • 關切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中公益訴訟的條件,特別是行政聽證部分,要求文化部提出更讓民間接受的版本,明確規定舉辦聽證會。
  • 質疑魏德聖導演「熱蘭遮城」計畫可能在臺南市以外的屏東興建,要求文化部注意在地連結的適切性。
  • 呼籲文化部應積極提升國人閱讀風氣,推動購書券等措施,縮小與歐美閱讀量差距。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近年來國慶大典、廣播金鐘及金鐘獎報導中,屢次出現對原住民族的歧視言論與輕蔑態度,質疑政府「尊重多元、理解分享」政策僅為口號,要求文化部一週內提出改善報告與修正機制。
  • 書面質詢要求文化部與原民會推動「大館帶小館」計畫應以「原住民族主體性」為核心,並提供執行狀況、跨部會合作分工報告及預算。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針對國美館爭議,已第一時間啟動政風調查,秉持客觀中立原則,將根據調查結果處分,並已同意林館長借調期滿歸建,要求其配合調查。
  • 承認藝文人士專案來台申請準則未公告是疏忽,將在2天內公告於網站,並通知地方政府與場館,確保資訊透明與公平性。
  • 說明藝文人士縮短檢疫期是比照商務人士專案審查,由CDC依高規格防疫計畫決定,文化部願承擔監督與維護防疫計畫執行的責任。
  • 同意金曲獎語言分類有必要保留以鼓勵母語創作,但語言名稱可討論,並將研議增強音樂專業元素,選出不分語言的年度最佳歌手或專輯。
  • 承諾文化部將繼續主導推動空總計畫,並開放公眾論壇討論未來定位,同時解決都市計畫變更等法制問題。
  • 說明國際影音平台計畫由中央社辦理是因其組織設置條例明定有國際傳播任務,且可與國內媒體及年輕創意人才結合,政府絕不干預專業,將加強資訊公開。
  • 針對文化部委外人力問題,將與人事總處協調爭取更多人事,並就國美館個案協助勞工與廠商溝通協調。
  • 承諾將研議成立國家藝術購藏基金制度,整合各單位購藏預算,強化典藏實力。
  • 認同臺灣文學應推向國際,文化部將持續支持文學作品外譯與國際行銷。
  • 認同文化資產保存面臨預算與活化問題,將深入思考並改進。
  • 同意善化牛墟等傳統生活方式可協助處理,並將函釋地方政府,積極協助其土地與保存問題。
  • 認為金曲獎獎項以語言分類有其必要性,但頒獎順序與獎項設計可再討論,以鼓勵多元創作與專業成就。
  • 承諾文化倉儲物流園區將進行全面性需求調查,年底前提出方案,並將中南部納入考量,同時研究補助藝文團體保險。
  • 承諾文化部將持續努力爭取增加文化預算,包括公共媒體、藝術文化發展及藝術品購置等。
  • 說明魏德聖導演「臺灣三部曲」計畫已積極協助其申請國發基金,並進行專業分析評估。
  • 說明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目前優先推廣傳承,研究與調查可委託學術機構,中心成立期程尚無定案但推廣有期程。
  • 承諾會深入瞭解原住民地區「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並輔導地方政府提出規劃。
  • 將研究評估警政署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模擬槍管制對影視產業的影響。
  • 承諾會與各相關單位統合、聯繫國家語言發展法相關工作,釐清權責,並認為文化部人文司的5位官員主要負責組織、統合、溝通。
  • 承諾將積極協助南山公墓等文資保存案,並會同文資局進行行政指導。
  • 說明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草案中已納入重大公益、重大爭議事項舉行聽證會的條文。
  • 將瞭解魏德聖導演「熱蘭遮城」計畫地點爭議,並注意在地連結。
  • 將持續鼓勵國人閱讀風氣,透過藝FUN券及購書券等方式推廣。

梁晋誌 國立臺灣美術館副館長

  • 國美館發出聲明,表示館長夫人並無干涉館務,但黃國書委員質疑其真實性。
  • 說明楊三郎畫作修復案因修復師清除畫作背面記號而暫停,目前已請專家學者評估,並將與楊三郎美術館討論修復方案。
  • 說明國美館已與前廠商解除契約,並將新廠商招募訊息轉知前員工,但僅1位錄取,承諾未來將持續協助他們取得工作機會。
  • 說明國美館勞務承攬為一年一聘,每年更換廠商,負責展場安全與民眾引導等保全工作,否認有針對參加工會員工不錄用之行為。

徐宜君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長

  • 說明金曲獎報名須知規定「以演唱國語流行歌曲為主」,王若琳專輯經資格審查符合規定。
  • 表示金曲獎已參考葛萊美獎設金音創作獎以音樂風格分類,未來將徵詢音樂界意見,研議金曲與金音獎項調整。
  • 說明金鐘獎於2017年已開放網路戲劇節目參賽,未來將與評審討論是否開放綜藝類等其他網路節目參賽。
  • 說明電影劇本開發和輔導金分為不同環節,鼓勵新人創作,金穗獎和劇本創作獎是重要扶植管道。

陳昭孔 文化部政風處處長

  • 說明國美館館長及夫人聲譽案件將深審慎查察,預計2週內提出查察結果,但報告內容可能不宜公開。

蘇碩斌 國立臺灣文學館館長

  • 說明齊東詩舍轉化為臺灣文學基地延期開幕是因發現褐根病,需重新設計木棧板地板並送臺北市政府審查。
  • 說明臺灣文學基地委外經營是因文學館缺乏5個專任人力編制,經公開評選委託玉山社出版公司經營,董事會成員未參與報告,由專業團隊負責。

施國隆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

  • 說明文資局預算逐年增加,歷史四期計畫編列70多億元,但明年度預算減少是因公建計畫結構調整。
  • 說明文資數量增加不一定每棟都要修,但會持續關注並協助地方政府處理閒置文資。
  • 說明無形文化資產自105年修法後新增兩項,將協助地方政府申報善化牛墟等傳統生活方式。
  • 說明「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在原住民地區有牡丹社事件和花蓮拉庫拉庫溪流域,將協助南投縣政府申請霧社事件相關計畫。
  • 說明對於有爭議的文資案,文資局會做行政指導,要求地方政府先做完整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 說明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版本中,已將重大公益、重大爭議事項舉行聽證會納入條文。

邱文隆 原民會教育文化處專門委員

  • 說明原住民族博物館文物徵集管道主要為海外博物館藏品、拍賣市場、國內博物館移撥、民間藏品及復刻品。
  • 說明原民會將在綜合規劃中訂定文物移撥或採購準則,並探討海外文物取得方式。
  • 說明原博館籌備處相關人事編制及業務設置要點草案已初步完成,待與各部會討論。
  • 說明原民會與文化部業務合作平台每半年召開一次,已召開13次會議,分5個小組處理個案。

林宏義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 說明文化基本法中設置文化發展基金的規定,行政院版原已有此條款。

陳瑩芳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司長

  • 說明文化部人文司語言科目前有5位人員,負責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專責工作,並強調需各級政府共同努力。
  • 說明標準化的書寫系統目前由教育部負責,包括專業用語和新詞的蒐集與討論。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登載公報。
  • 對於委員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要求文化部研議金曲獎依語言設置之獎項語言分類與規則,如何更完整含括臺灣音樂與創作人,同時保留鼓勵不同語言的初衷。
  • 通過臨時提案2:要求文化部研擬如何將「網路節目」納入金鐘獎參賽項目,甚至為新技術下之節目類型設置專門獎項。
  • 通過臨時提案3:要求文化部於2週內提出「國際影音串流平台建置及營運計畫」完整、詳實之書面說明,並配合本會安排進行專題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4: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規劃協助45歲以上從事文化創意產業業者取得貸款計畫。
  • 通過臨時提案5:要求文化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討所屬場館勞務承攬及勞動派遣等人員之人資運用,以及廠商違反勞動法令或違約時相關機制。
  • 通過臨時提案6:要求文化部於半年內完成「國家藝術購藏基金制度」研議作業,整合各單位購藏預算,強化典藏預算使用彈性,建立資源整合及分享機制。

原始資料

公報
1096701
卷/期/冊
109/67/1
發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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