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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110年度預算:聚焦警政、消防、移民、役政及空勤業務與中選會選務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0-19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警政署、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及空中勤務總隊等單位,多項預算因人員訓練、裝備採購、政策執行及疫情影響等問題遭凍結或減列,並要求提交報告。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委員質詢重點包括公投案聽證會必要性、數位身分證對選務影響、假訊息防制及不在籍投票等。會議亦通過警消防疫津貼、警大校舍補強及新住民基金管理會組成等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針對內政部所屬警政署、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及空中勤務總隊等六大單位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進行全面審查。
  • 討論聚焦於各單位預算編列的合理性、政策執行成效、人員訓練與福利、裝備採購、資安應用及因應疫情的調整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警政署多項預算因員警缺額擴大、法治教育及執法品質不足、醫療照護方案適用對象不公、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修法配套、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不足、查辦假訊息定罪率低、性別政策推動不力、社區治安資源分配不均、性別案件處理知能不足、員警執勤保險保障過低、勤務編排不當致健康受損、防彈裝備採購品質不佳、警用無人機規劃及資安科技研發重複等問題被凍結。
  • 中央警察大學預算凍結爭議集中於校舍老舊、耐震能力不足、預算執行效率不佳、以及疫情期間仍編列國外旅費等問題。
  • 消防署預算凍結爭議包括消防訓練中心長期消防安全違規、高樓火災應變圖資缺乏、山域搜救專業單位不足、住宅火災警報器普及率低、消防產品認證程序、濫用救護車資源、以及救災雲計畫與科技整合不明等問題。
  • 役政署預算凍結爭議因性別政策推動不足、赴大陸地區宣導旅費編列必要性、徵兵體檢獎補助費賸餘偏高、役男犯罪與違紀發生率上升、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成效不彰、以及替代役男福利與管理等問題。
  • 移民署預算凍結爭議包括政府資訊公開不足、移民政策缺乏整體規劃、自動查驗通關系統使用率低、行政罰鍰債權追討不力、逾期停留人口攀升、新住民數位應用資訊計畫成效不彰、以及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組成爭議等問題。
  • 空中勤務總隊預算凍結爭議因飛行員訓練不足、機隊妥善率下降、老舊定翼機汰換計畫不明、空中救護人力編制缺乏、以及棚廠廳舍興建進度等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提議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檢討警察消防人員醫療照護方案適用對象及內容,並提出改進措施。
  • 要求警政署針對員警法治教育加強訓練,並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警政署預算員額未足額進用問題,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告。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訂定符合原住民族需求之自製獵槍管理辦法。
  • 要求警政署針對「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適用對象及內容提出改進措施。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預算員額未足額進用」提出改進措施報告。
  • 質疑警方查辦假訊息案件定罪率低,要求警政署提出提升定罪率改進措施報告。
  • 關切防彈背心採購爭議,要求警政署提出改進措施報告。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提升員警人權教育素養,避免濫權執法。
  • 提案凍結移民署預算,要求提出「新住民數位應用資訊計畫」改進措施報告。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檢討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工作。
  • 質疑警政署性別政策推動不足,要求公開性別申訴案件統計及強化性別教育。
  • 關切消防訓練中心長期消防安全違規問題,要求提出全面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檢討山域搜救單位成立可行性。
  • 提案凍結役政署預算,要求檢討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工作。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加強防範員警酒駕措施。
  • 關切陳抗活動中保安警察勤務不當,要求警政署提出改進措施報告。
  • 提案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消防署提出消防訓練中心消防安全問題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役政署預算,要求役政署檢討赴大陸地區宣導旅費編列必要性。
  • 提案凍結移民署預算,指出行政罰鍰債權無從追討,要求檢討業務流程。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針對未來警力進用及勤務分配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警政署國外旅費編列,建議適量減少交流考察,改以線上方式進行。
  • 提案凍結國道警察預算,要求規劃緩撞車購置與建置長期計畫。
  • 質疑移民署辦公廳舍清潔費與保全費預算編列不合理,要求提出增加經費理由報告。
  • 提案凍結役政署預算,要求研擬擴大研發及產業訓儲役男訪查規模之策進作為。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警政署訂定符合原住民族需求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子法。
  • 質疑警政署未執行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理工作績優獎金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提出有效預防降低住宅火災所致人命傷亡的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移民署預算,指出逾期居留、停留及失聯移工人數大幅增加,要求改善管理查處成效。
  • 提案凍結役政署預算,要求針對加強替代役男服役期間行為管理提出書面報告。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針對加強員警法治教育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警政署性別意識與教育不足,要求公開性別申訴案件統計與處置情形。
  • 關切社區治安工作評鑑地域分配不均,要求警政署提出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強化警察機關內部之性別教育。
  • 要求警政署檢討酒駕肇事交通事故增加問題,並提出110年度具體改善計畫。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檢討刑事警察人員升遷制度,以避免外行領導專業。
  • 關切員警酒駕事故不斷,要求警政署就加強防範酒駕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消防署提出改善計畫,以遏止民眾濫用救護資源。
  • 提案凍結役政署預算,要求役政署針對降低替代役男相關犯罪及違犯紀律提出精進計畫。
  • 提案凍結中央警察大學預算,要求加速辦理老舊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作。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規劃相關訓練課程以強化警察對新興犯罪的掌握與辦案績效。
  • 關切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尿液檢體銷毀違失,要求檢討標準作業程序。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修訂安珀警報系統改善計畫,納入略誘罪要件案件。
  • 質疑消防署未掌握高樓位置及3D圖資,要求偕同營建署普查及評估建立資料庫。
  • 提案凍結役政署預算,要求役政署邀集衛福部及勞動部研議替代役男接受照顧服務員課程。
  • 提案凍結移民署預算,要求移民署提出提升「四證合一就業金卡」申辦服務的積極作為。
  • 提案凍結空中勤務總隊預算,要求研擬配置執行空中救護人力之規則。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質疑「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與「警政科技躍升計畫」有資源配置重複之虞,要求釐清差異及必要性。
  • 關切警政署採購通訊衛星偵蒐設備的合宜性與合法性,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消防署預算,質疑赴馬來西亞考察效益,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移民署預算,質疑「新住民數位資訊e網」網站主題、課程規劃及宣傳成效不佳,要求重新檢討。
  • 提案凍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質疑役男入營訓練「其他用品消耗」項目預算浮編。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警政署強化與地方警察機關定期會商,研擬不同健檢補助項目,並強化宣導。
  • 質疑消防訓練中心消防安全檢查長期違規,要求消防署全面改善並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消防署預算,要求消防署針對消防人員訓練時受傷情況提出因應預防措施。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質疑基金補助政府機關大於民間團體,不利公私協力。
  • 提案凍結替代役備役役男召訓預算,指出召訓成效不彰,要求強化與相關機關聯繫並妥善規劃召集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就各單位預算編列、政策執行、人員訓練與福利、裝備採購、資安應用及因應疫情的調整等議題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警政署及所屬歲出預算減列「派員出國計畫」15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27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警政署就員警福利、訓練、裝備、法規配套、政策執行等議題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中央警察大學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5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中央警察大學就校舍補強、預算執行、疫情期間國外旅費及科技執法與人權保障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消防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21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消防署就替代役男召訓、消防訓練中心安全、高樓火災圖資、山域搜救、住宅火災警報器推廣、救護資源濫用及救災雲計畫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役政署歲出預算減列「辦理替代役工作-業務費-國外旅費」5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12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役政署就性別政策、赴大陸宣導、徵兵體檢獎補助費、役男訓練、軍人公墓維護、兵役宣導、替代役管理、毒品防制、照顧服務員課程及國民年金保費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移民署歲出預算減列「辦理海外事務及人流管理工作-業務費」4萬元及「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業務費-陸客自由行政策之協處人力等經費」100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20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移民署就資訊公開、移民政策、自動通關、行政罰鍰、海外事務、數位應用、就業金卡、人口販運防制、新住民基金管理會組成、逾期停留人口及非本國籍無依新生兒照護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空中勤務總隊歲出預算減列「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3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14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空中勤務總隊就飛行員訓練、環保能源、機艦組合作業、老舊定翼機汰換、空中救護人力、飛機妥善率、棚廠興建及飛航記錄器增裝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主管之特別收入基金,包括新住民發展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以及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的110年度預算收支情況。
  • 討論內容涵蓋各基金的運作效率、預算執行、收益來源、人員管理與福利保障等面向。

相關爭議

  • 新住民發展基金存在多項補助案未結案、補助政府機關比例過高、基金收益運用不佳及管理會新住民代表席次可能減少等爭議。
  •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面臨國外旅費編列、郵電費及印刷裝訂費執行率偏低、訓練課程成效不明、役男訪查規模不足及廠商申請意願降低等問題。
  •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則因執行勤務死亡及受傷人員增加,遺族照護與受傷人員醫療保障計畫不足而受關注。

立法委員發言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指出補助案結案效率不佳,要求檢討原因並加速清理。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指出「辦理家庭服務中心計畫」執行率低,要求提升計畫控管與補助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指出基金補助政府機關比例過高,要求擴大民間參與新移民事務。
  • 提案凍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質疑國外旅費編列必要性及郵電費、印刷裝訂費執行率偏低。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指出基金仰賴國庫補助且利息收入低,要求提出提高運用收益規劃。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質疑移民署申請補助款佔比過高,要求檢討補助審核標準。
  • 提案凍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指出役男訪查規模不足,要求研擬擴大訪查規模策進作為。
  • 提案凍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指出廠商申請員額意願降低,要求研擬擴大合作廠商數量及領域策進作為。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指出基金仰賴國庫補助且利息收入低,要求提出提高運用收益規劃。
  • 提案凍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指出廠商申請員額意願降低,要求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加強人員訓練,減少傷亡,並規劃完整生活照顧與醫療照護計畫。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指出基金補助政府機關大於民間團體,要求擴大民間參與基金比例。
  • 提案凍結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關切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委員組成修正草案可能壓縮新住民代表席次,要求確保新住民發聲管道。
  • 提案凍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指出役男訪查作業多以電話為主,實地訪查不足,要求提高實地查訪次數。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指出役男入營訓練「其他用品消耗」項目預算浮編,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新住民發展基金:基金來源、用途及本期賸餘照列;通過8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移民署就補助案結案、計畫執行成效、民間參與、基金收益及管理會組成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基金來源、用途及本期賸餘照列;通過6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役政署就國外旅費、預算執行率、訓練課程成效、役男訪查規模及廠商申請意願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基金來源、用途及本期短絀照列;通過1項決議,要求內政部加強人員訓練、減少傷亡,並規劃完整執行勤務死亡遺族生活照顧及受傷人員醫療照護計畫。

討論事項三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主管之四項信託基金,包括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及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的110年度收支預算。
  • 主要關注各獎學基金的財務狀況,特別是其收入與支出之間的平衡,因所有基金均呈現短絀。

相關爭議

所有信託基金均呈現本期短絀,反映其財務運作可能面臨挑戰,需要檢討基金運用計畫以確保永續性。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及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的總收入、總支出及本期短絀均照列,基金運用計畫隨同調整。

討論事項四

審查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函送的兩個財團法人,即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與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的110年度預算書案。
  • 重點在於檢視兩基金會的收入、支出及財務平衡,兩者皆呈現本期短絀。

相關爭議

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的預算均呈現本期短絀,顯示其財務可能存在入不敷出的狀況。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的收入總額、支出總額及本期短絀均照列,工作計畫隨同調整。

討論事項五

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告其業務概況,包括高雄市長罷免案、地方民代罷免案、補選、公投案審理進度、選務防疫措施、假訊息澄清、政黨連坐裁罰及選務爭訟處理等。
  • 委員質詢聚焦於公投案的審查程序、聽證會的必要性與時程、數位身分證對選務的影響、電子連署系統進度、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及選務資料透明度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公投案聽證會必要性與時程:委員質疑中選會對「反萊豬」及「公投綁大選」兩公投案舉行聽證會是為拖延或阻擋,認為議題明確無需聽證;中選會則堅稱依法須舉行聽證以釐清爭點,並承諾於本週內公布聽證會時間。
  • 「反萊豬」公投案政策認定:爭議點在於政府開放萊豬進口的行政命令是否已屬「重大政策」而可進行複決,因行政命令尚在立法院審查,其最終狀態未定。
  • 「公投綁大選」公投案適法性:提案內容被質疑是否涵蓋修憲與法律層次公投,恐違反「一案一事項」原則,中選會認為需釐清。
  • 數位身分證對選務衝擊:委員關切新式數位身分證換發後,在缺乏讀卡機設備下,選務人員如何有效辨識選民身分,以及潛在的偽造風險,擔憂影響投票公正性與效率。
  • 假訊息防制與法規漏洞:委員關切假訊息在選舉期間的氾濫,指出因《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限制,難以追查網路假訊息發布者,且社群平台處理不力,導致違法行為難以制裁。
  • 公投脫鉤大選後的投票率:委員擔憂公投與大選脫鉤後,投票率將大幅下降,造成資源浪費,並呼籲中選會應積極規劃提升公民參與的策略。
  • 立委解職規範漏洞:委員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立法委員「其他事由出缺」的解職規定不明確,相較地方民代有明顯漏洞,導致立委可「帶職入監」等不合理現象。

立法委員發言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反萊豬公投」辦理聽證會的必要性,認為食安公投非首次,不應技術性杯葛。
  • 關切「反萊豬」政策是否已確定,認為行政命令已送立法院審查,不應以此作為聽證理由。
  • 要求中選會秉持行政中立,不要因特定立場利用聽證會阻擋公投案。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支持中選會辦理公聽會以釐清「公投綁大選」及「反萊豬」公投案的爭點,強調中選會的公正客觀性。
  • 指出2018年公投綁大選造成選務混亂是「惡夢」,支持公投與大選脫鉤。
  • 關切假訊息傳播問題,要求中選會加強防堵及宣導,避免混淆視聽。
  • 呼籲中選會嚴謹面對選務推動,充足訓練選務人員,並防範假消息影響公投結果。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認同中選會對「反萊豬」公投案舉行聽證會的必要性,因相關行政命令在立法院審議中,政策尚未完全確定。
  • 指出公投法第9條第3項已修正,不能再以舊法規比附援引,支持中選會依法辦事。
  • 關切數位身分證換發對選務的衝擊,特別是身分證查驗問題,要求中選會提出更完善的因應方案。
  • 強調電子投票與不在籍投票的重要性,呼籲中選會加速推動相關制度,並爭取預算。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澄清公投案聽證會的目的是釐清爭點,非否決公投案,並強調中選會依法行政。
  • 指出因《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限制,導致部分違法發布民調及假訊息案件無法追查行為人,形成法規漏洞。
  • 呼籲中選會檢討法制體系不足所造成的困境,並研議比照法國設立緊急審查制度,以有效打擊假訊息。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要求主委說明駁回制憲公投案的理由,以展現中選會的公正性。
  • 關切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及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的進度,要求加速改善資安問題並上線。
  • 建議中選會改善網站資料呈現方式,提供更清晰、圖像化的選舉資料與統計分析,提升資訊透明度。
  • 認為諮詢性公投在現行公投法中缺乏法律依據,無法推動。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反萊豬公投」辦理聽證會是「多慮」,認為蔡總統已宣布政策,且民意普遍反對萊豬進口。
  • 呼籲中選會儘快釐清爭點,不要拖延公投進度,以維護中選會的公正形象。
  • 關切數位身分證換發對選務的影響,要求中選會超前部署,預作因應。
  • 指出過去擔任雲林縣長時曾立法禁止瘦肉精豬肉進入校園,強調食安重要性。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建議中選會改善網站資料呈現方式,讓年齡、性別及新住民投票統計資料更簡便、親民,並以Excel檔提供。
  • 建議中選會應每年進行年齡投票分析,以瞭解民意並推動公共政策。
  • 指出中選會網站缺乏新住民選舉人數資料,建議加強新住民相關資訊的製作與宣導,並利用臉書等平台。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對數位身分證換發後選務的因應提出質疑,擔憂在缺乏讀卡機下,選務人員恐難辨識真偽,增加選舉舞弊風險。
  • 強調電子領票的必要性,要求中選會加速規劃全面性的電子領票系統,並向行政院爭取預算。
  • 預警若不加速因應,未來選舉可能因數位身分證問題而發生嚴重混亂,甚至遭外部勢力破壞。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引用法院判決與中選會過去公告,主張「反萊豬」公投案屬於「進行中之重大政策」的複決,應符合公投法規定。
  • 批評中選會對公投案的審查過於嚴謹、嚴格,認為已從「鳥籠公投」變成「鐵籠公投」,應回歸形式審查。
  • 提醒中選會應堅定依法行政,尊重過去的白紙黑字公告,避免因政治立場而影響公投案的審議。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強調2018年公投綁大選是「非常錯誤的政策」,支持公投與大選脫鉤,並要求中選會堅持立法院通過的法案。
  • 關切新舊身分證並存對選務造成的混亂,要求中選會加強選務人員訓練及辨識速度。
  • 呼籲中選會積極應對網路上的抹黑、造謠和不實言論,提供正確資訊,維護公投公正性。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支持電子連署系統的推動,建議中選會多做演練示範,以減少民眾疑慮。
  • 關切不在籍投票制度的實施,特別是選務工作人員跨縣市投票的便利性,以及未來公職人員選舉不在籍投票的規劃。
  • 指出《選罷法》第74條第2項關於地方民代遞補規定的矛盾,要求中選會檢討修法,限縮遞補條件。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反萊豬」及「公投綁大選」兩公投案辦理聽證會的裁量權與法律依據。
  • 要求中選會儘速通知提案人補正事項,並安排公聽會時程,避免拖延。
  • 強調「反萊豬」公投案顯然是「重大政策」,且「進行中」的政策依中選會過去公告亦可公投,呼籲依法行政。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族人不在籍投票的推動進度,特別是單獨設置投票所或集中投票的溝通成果。
  • 建議中選會研議制定原住民單獨設置投票所的判斷標準與作業規範,提供各縣市選委會依循。
  • 詢問若修憲成功刪除原住民「平地、山地」分類,中選會如何應對選區劃分問題,要求及早啟動規劃。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擔憂公投與大選脫鉤後投票率將下降,建議中選會思考如何增進公民參與,特別是年輕選民的投票意願。
  • 呼籲中選會加速推動不在籍投票與電子投票等制度,並結合數位身分證,超前部署選務科技化。
  • 關切公投案補正前聽證會的時程不明確,建議將相關規範寫得更明確,避免造成延宕疑慮。
  • 肯定中選會參與國際選舉組織活動,要求持續維繫國際發聲機會。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主委在擔任雲林縣長時曾立法禁止瘦肉精豬肉進入校園,現在卻無法對中央政策表態,有「換了位子換了腦袋」之嫌。
  • 認為中選會對公投案辦理聽證會是「好意的安排」,但實質上可能拖延或阻擋公投,要求承諾最快速度辦理聽證會。
  • 要求中選會主委承諾於本週五前確定聽證會時間,並強調全民都在看中選會是否「看顏色辦事」。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認為「反萊豬」公投是政治問題而非科學或食安問題,引用國民黨過去開放含瘦肉精牛肉的案例反駁。
  • 支持中選會為公投案辦理聽證會,認為有助於釐清議題,並指出過去未辦聽證會曾遭監察院糾正。
  • 關切公投法修正後,若同次公投出現同類型題目是否應合併處理,以及電子投票系統推動面臨的社會信任度問題。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公投耗費大量預算,強調執政黨應提供足夠預告時間讓國人瞭解政策,而非倉促通過行政命令。
  • 質疑《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立法委員「其他事由出缺」的定義不明確,導致立委「帶職入監」不合理,要求中選會協助推動修法彌補漏洞。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反萊豬」及「公投綁大選」公投案辦理聽證會的必要性,認為議題清晰,不應重回「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實質審查模式。
  • 批評中選會對「反萊豬」政策狀態的解讀,認為行政命令已生效,不應以立法院審查為由拖延公投。
  • 要求中選會公開審查會議紀錄,以昭公信,並強調中選會應僅進行形式審查,而非對內容爭辯。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批評公投法修正後脫鉤大選,導致公投投票率恐低且浪費資源,質疑此修法違背蔡同榮委員推動公投的初衷。
  • 質疑中選會對「反萊豬」及「公投綁大選」公投案辦理聽證會的合理性與中立性,認為是「多此一舉」的政治操作。
  • 強調政府開放萊豬進口是違反人民意志的政策,呼籲中選會應回歸公投原意,讓人民意志決定政策。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辦理公投案聽證會的次數、成員組成及是否具決策權,以釐清聽證會在審查流程中的實際作用。
  • 關切公投案從提案到真正投票所需的時間,特別是聽證會環節對整體時程的影響,要求提供具體案例時程參考。
  • 強調公投法修正後,中選會應確保每個程序都能有效率地進行,避免不必要的延宕。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反萊豬」公投案辦理聽證會的理由,認為「政策討論中」不應成為阻擋公投的藉口,強調公投位階高於行政命令。
  • 批評行政部門在開放美豬政策上連一場公聽會都未開,卻對人民行使公投權利設置聽證會,認為是「打著民主反民主」。
  • 要求中選會儘速召開聽證會並完成所有程序,以明年公投能順利進行為目標,避免拖延或杯葛。

相關人員回應

李進勇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中選會依法辦理公投案審查,若有爭議點需釐清,則依《公投法》第10條第3項及第5項規定辦理聽證會,旨在協助提案人,而非阻擋。
  • 針對「反萊豬」公投案,解釋因相關行政命令尚在立法院審查,政策最終狀態未定,故需透過聽證會釐清是否屬「已成立或即將成立的重大政策」。
  • 針對「公投綁大選」公投案,說明需釐清提案是否涵蓋修憲與法律層次公投,以避免違反「一案一事項」原則。
  • 強調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秉持行政中立,所有選務過程透明,可受社會檢驗。
  • 承諾將於本週內決定並公布兩公投案聽證會的舉辦時間,並呼籲提案人配合法定程序。
  • 承認2018年公投綁大選因案量龐大造成選務混亂是「夢魘」,支持公投與大選脫鉤的修法方向。
  • 針對數位身分證對選務的影響,表示將與內政部協調,提供輔助性查核名冊並加強選務人員防偽辨識訓練,未來規劃走向電子領票。
  • 說明電子連署系統已建置完成,但因資安要求嚴謹,仍在測試中,將於資安問題克服後儘速上線。
  • 表示《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移轉投票)已送行政院審查,期盼能穩健踏出不在籍投票的第一步。
  • 同意將參考其他部會及外國政府作法,檢討並改善中選會網站資料的呈現方式,提升資訊透明度及易讀性。

高美莉 綜規處處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

  • 說明公投電子連署系統與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架構相同,資安檢查亦同步進行,目前正全力改善行政院提出的25項應改善事項。
  • 表示網站的性別統計資料會放在更明顯的區塊,但不會直接放入選舉資料庫,因其定位不同。

謝美玲 選務處處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

  • 說明年齡統計資料目前採委外辦理,並以抽樣方式進行,未來將在大選後逐次辦理。
  • 表示現行法規未特別區分新住民選民身分,故無法單獨統計新住民投票人數。
  • 說明不在籍投票草案已納入工作人員跨縣市投票規定,公職人員選舉的不在籍投票則由內政部研議規劃。
  • 說明《選罷法》關於遞補的修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將限縮因刑案褫奪公權的遞補範圍至與賄選相關,並處理訴訟中案件的補選時機。

賴錦珖 法政處處長 中央選舉委員會

  • 說明公投聽證會的學者專家組成,其中2名由中選會邀請,2名由提案人推薦,目前兩公投案無鑑定人。
  • 表示中選會過去曾建議公投案採正反兩方皆具約束力,但未獲委員會採納。

相關後續

  • 中選會承諾將於本週內決定並公布「反萊豬」及「公投綁大選」兩公投案聽證會的舉辦時間。
  • 中選會將檢討並改善網站資料呈現方式,提供更清晰、圖像化的選舉資料與統計分析。
  • 中選會將加速改善電子連署系統的資安問題,並儘速上線運作。
  • 中選會將持續推動《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並配合內政部研議公職人員選舉的不在籍投票。
  • 通過張其祿委員所提臨時提案,要求中選會衡酌公投案性質,探討不同公投議題之縣市別、年齡別投票情形,強化年齡別投票統計分析,並研議建立公開之資料庫。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於3個月內協調衛生福利部,就全部協助防疫業務之警察、消防、移民人員是否發放防疫從業人員津貼,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中央警察大學與營建署)清查盤點校園建築屋況條件與對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及防災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決定重建或補強。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暫緩發布「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檢討增訂第5條第2項「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比例不得少於非公部門代表總數二分之一」,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97001
卷/期/冊
109/70/1
發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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