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失聯問題與原住民就業影響:跨部會報告及政策討論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0-21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內容涵蓋中醫照護、虐童防範專題報告及環保署預算審查,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本次會議核心為勞動部、內政部、原民會就「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及如何降低逃逸誘因」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聚焦於移工失聯原因、對原住民就業的實質影響、勞動條件改善、仲介費用、查緝策略及防疫措施等,並通過兩項臨時提案,要求建立跨部會協商機制及研擬職災墊償基金。
討論事項一
上次會議議事錄報告 (含中醫照護、虐童防範專題報告及環保署預算審查)
核心議題
- 本次議事錄報告涵蓋多項重要議題,包括衛生福利部關於中醫照護及中藥產業參與長期照顧服務的具體規劃與執行狀況,以及與教育部共同就防範托嬰與幼兒園虐童事件、超收稽查成效進行專題報告。
- 此外,會議亦審查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的業務概況與相關預算詢答。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針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違法托育機構資訊公開規範的差異,建議衛福部修正相關條文以達成資訊公開目的。
- 要求衛福部積極改善違法人員及機構資訊公告措施,以保障家長權益。
- 建議教育部規劃改善全國教保資訊網裁罰紀錄查詢系統,補足資訊、簡述事實、提供跨域搜尋及開放下載功能。
- 要求教育部建立幼兒園疑似虐待案件處理原則及流程,包含告知家長調查結果義務、當事人陳述權及園所責任調查規範。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規範公私立托嬰中心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避免使用含萊克多巴胺食材,並訂定督導管理規範。
- 提案要求衛福部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7條、第108條,以落實違法托育機構資訊公開。
- 提案要求衛福部改善違法人員及機構資訊公告措施,確保民眾掌握資訊。
- 提案要求教育部改善全國教保資訊網裁罰紀錄查詢系統,補足教保人員違法紀錄、參考違法資訊平台簡述事實、以單一名稱跨域搜尋及開放下載表單功能。
- 提案要求教育部建立幼兒園疑似虐待案件處理原則及流程,包含告知家長義務、陳述權及園所責任調查規範。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規範公私立托嬰中心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避免使用含萊克多巴胺食材,並訂定督導管理規範。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中藥販賣業藥商換照權益,維護合夥經營者權益。
- 提案要求衛福部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7條、第108條,以落實違法托育機構資訊公開。
- 提案要求衛福部改善違法人員及機構資訊公告措施,確保民眾掌握資訊。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於3週內加速發放口罩實名制藥局獎勵金,以體恤藥師辛勞。
- 提案要求衛福部於2週內提出具體措施或修法計畫,禁止含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入0到2歲嬰幼兒托育場所,以保護嬰幼兒健康。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中藥販賣業藥商換照權益,維護合夥經營者權益。
- 提案要求衛福部規範公私立托嬰中心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避免使用含萊克多巴胺食材,並訂定督導管理規範。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規範公私立托嬰中心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避免使用含萊克多巴胺食材,並訂定督導管理規範。
- 提案要求教育部改善全國教保資訊網裁罰紀錄查詢系統。
- 提案要求教育部建立幼兒園疑似虐待案件處理原則及流程。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規範公私立托嬰中心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避免使用含萊克多巴胺食材,並訂定督導管理規範。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規範公私立托嬰中心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避免使用含萊克多巴胺食材,並訂定督導管理規範。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中藥販賣業藥商換照權益,維護合夥經營者權益。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規範公私立托嬰中心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避免使用含萊克多巴胺食材,並訂定督導管理規範。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中藥販賣業藥商換照權益,維護合夥經營者權益。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規範公私立托嬰中心應採用優質國產豬、牛肉,避免使用含萊克多巴胺食材,並訂定督導管理規範。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於3週內加速發放口罩實名制藥局獎勵金,以體恤藥師辛勞。
- 提案要求衛福部於2週內提出具體措施或修法計畫,禁止含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入0到2歲嬰幼兒托育場所。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於3週內加速發放口罩實名制藥局獎勵金,以體恤藥師辛勞。
- 提案要求衛福部於2週內提出具體措施或修法計畫,禁止含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入0到2歲嬰幼兒托育場所。
相關人員回應
石崇良 常務次長 衛生福利部
- 針對中醫照護及中藥產業參與長期照顧服務之具體規畫及執行狀況進行專題報告。
- 針對如何有效防範家外照顧之托嬰與幼兒園虐童事件發生,及超收稽查成效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
彭富源 署長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針對如何有效防範家外照顧之托嬰與幼兒園虐童事件發生,及超收稽查成效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
張子敬 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報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務概況。
- 就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案進行說明及詢答。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通過臨時提案7項,內容涵蓋托嬰中心食材安全、口罩實名制獎勵金發放、中藥販賣業換照權益、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違法人員及機構資訊公告改善、全國教保資訊網裁罰紀錄查詢改善、幼兒園虐待案件處理原則及流程建立。
- 未通過臨時提案1項,內容為禁止含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入0到2歲嬰幼兒托育場所。
- 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因應行蹤不明外籍勞工人數持續攀升,可能造成就業及社會治安問題,邀請勞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首長率移民署及警政署就「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及如何降低逃逸誘因」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旨在探討行蹤不明外籍勞工人數持續攀升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及社會治安的影響,並研擬降低逃逸誘因的具體策略。
- 討論聚焦於移工失聯的結構性原因(如仲介費、勞動條件)、對原住民就業市場的衝擊、跨部會協調機制、查緝與預防措施,以及防疫期間移工管理所面臨的挑戰。
相關爭議
- 原民會報告內容與主題不符:蘇巧慧委員及劉建國委員質疑原民會的報告未能針對「行蹤不明外籍移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提供實質資料與分析,認為報告文不對題。
- 勞動部對失聯移工影響原住民就業數據掌握不足:蘇巧慧委員指出勞動部雖有研究,但缺乏後續追蹤與具體數據支持失聯移工對原住民就業的實質影響。
- 移工自由轉換雇主政策爭議:內政部建議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以降低逃逸誘因,但勞動部許部長則認為需審慎考量聘僱安定性及雇主權益。
- 移工報逃機制漏洞:洪申翰委員指出勞動部函釋要求地方主管機關應通知失聯移工報到說明,但實際執行上存在高比例未通知的情況,可能導致移工權益受損甚至遭惡意利用。
- 集中檢疫床位不足與遞補空窗期:多位委員關切疫情期間移工集中檢疫床位嚴重不足,以及家庭看護工失聯後3個月遞補空窗期過長,對家庭造成巨大衝擊,勞動部雖表示積極爭取,但政策調整仍需跨部會協商。
- 仲介費過高與直聘中心成效不彰:高嘉瑜委員及林俊憲委員質疑高額仲介費是移工逃跑主因,直聘中心成效不彰,要求勞動部拿出魄力改革,甚至取代黑心仲介。
- 「容留」解釋與罰則爭議:賴香伶委員(書面)質疑勞動部對「容留」的解釋過廣,恐誤罰無辜國人,且《就業服務法》對非法容留的罰則重於《職安法》對職災的處罰,不符比例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報告文不對題,未能針對失聯移工對原住民就業影響提出具體分析與對策,要求重提報告。
- 指出勞動部對失聯移工影響原住民就業缺乏後續調查數據,導致討論缺乏基礎。
- 支持內政部從源頭改善勞動條件、薪資待遇及工作環境以降低移工失聯率。
- 質疑勞動部對移工在契約期間內自由轉換雇主的審慎態度,與內政部建議有所衝突。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批評原民會報告內容矛盾且未回應專案主題,要求重新提交報告。
- 質疑勞動部對各國移工逃逸原因缺乏深入且即時的調查分析,導致源頭管理成效不彰。
- 指出近年移工失聯人數回升,顯示現行防範措施有問題。
- 強調湯英伸案的歷史教訓,要求原民會應超前部署,保障原住民就業權益。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指出部會間缺乏橫向整合,報告僅找出問題但未見解決方案。
- 關切家庭看護工失聯影響2.8萬多個家庭,要求勞動部縮短3個月遞補管制期,並考量個案彈性處理。
- 要求勞動部積極向指揮中心爭取更多集中檢疫床位,優先解決社福移工入境困難。
- 建議勞動部改善檢疫床位登記制度,避免不法仲介壟斷,確保真正需求者能登記。
- 呼籲勞動部主動與勞工團體溝通勞保議題,並重視中高齡就業問題。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建議勞動部與衛福部協商,將境外生空置的檢疫床位轉供社福外勞使用,或考慮自行成立檢疫床位。
- 建議勞動部與農委會、移民署擴大農業外展制度範圍,以解決農業缺工問題。
- 建議引進外勞時應設定基本的國語能力標準,以減少溝通不良導致的逃逸情形。
- 建議雇主應有同理心善待移工,仲介應多關心所引進的外勞,以降低逃逸誘因。
- 重提去年質詢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議題,建議對國中、國小學生酌予補助500元或1,000元,減輕失業勞工負擔。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揭露仲介虛報移工名額並通報失聯,再轉至黑市非法就業的人口販運手法,要求勞動部避免此類狀況再發生。
- 質疑勞動部報逃機制未確實執行函釋中「書面通知移工報到說明」的規定,導致移工權益受損且無法申訴。
- 要求勞動部在2週內提出解決方案,2個月內解決報逃機制漏洞問題,並承諾支援地方政府訪查人力。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質疑仲介利用雇主配額多申請移工再通報失聯的漏洞,要求勞動部思考管控方法。
- 指出失聯移工數字高,可能是結構性問題,且越南與印尼移工失聯比例偏高,要求勞動部深入調查原因。
- 關切失聯移工主要去向(營造業、餐飲服務、看護工),並質疑地方政府訪視員人力不足以負荷龐大移工數量。
- 指出農業常態性缺工嚴重,農業移工引進條件嚴苛導致農民無感,要求勞動部與農委會檢討。
- 關切移工合意轉換雇主期間若逃跑,責任歸屬及雇主3個月空窗期問題,要求勞動部研議縮短遞補期限。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無國籍兒少(多為失聯移工所生)的就醫、就養、就學及國籍問題,要求衛福部統籌協調。
- 肯定移民署擴大自行到案專案的立意,但質疑誘因是否足夠,且應思考疫情後是否持續舉辦。
- 關切收容所防疫設備是否周全,以及5萬多名行蹤不明移工的防疫漏洞問題。
- 提醒查緝人員執勤時應注意自身防疫安全。
- 呼籲相關單位持續研究移工失聯原因,並共同解決問題。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疑移工失聯原因,要求勞動部加強對移工的訪視量能,並提供明確申訴管道給小型企業的移工。
- 關切失聯移工從事營造業及農務工作對原住民就業的排擠效應,要求勞動部進行調查。
- 指出外籍勞工職災失能率為本勞2倍多,要求勞動部加強教育訓練,並提供母國語言的職安衛資訊,以減少職災發生。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揭露高雄晚晴婦女協會長期要求社工回捐薪資並惡意逼退,認為已違反勞基法,要求勞動部加強稽查並協助社工。
- 肯定勞動部調整天災事變函釋適用範圍,但建議應更完整評估產業限制與適用時間,避免個案發生。
- 質疑重大公共建設僱用跨國移工數調整的評估報告遲遲未見,要求勞動部提供完整報告。
- 要求勞動部提供社工回捐案的調查結果、後續處置方式及勞檢結果。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製造業、營造業、農漁牧業失聯移工的具體數字掌握不足。
- 建議勞動部研擬預防移工逃跑的方法,例如建立帳戶提撥制度,讓移工在期滿後領回。
- 要求內政部及移民署落實查察非法移工,指出基層警力對非法移工去向有所掌握。
- 關切持觀光簽證來臺從事色情行業的非法人口問題,認為是嚴重的社會治安破口,要求內政部加強查緝與管制。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關切集中檢疫床位嚴重不足,勞動部每天約不足2,000床,要求勞動部積極爭取更多床位,並規劃備用方案補足人力缺口。
- 指出照服員培訓預算增加但就業率未見改善,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協商改善薪資與勞動條件。
- 關切臺灣人口老化及勞工長期照顧安排假需求,要求勞動部儘快提出具體修法方案,保障勞工權益避免被迫離職。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報告檢討勞動部,卻未檢討警政署、移民署在處理移工問題上的人權爭議,例如阮國飛案及黃文團案。
- 指出失聯移工並非罪犯,警政單位不應以過當方式執法,要求內政部檢討查處移工的執法界線。
- 質疑勞動部對移工自由轉換雇主的保守態度,以及仲介費用過高問題,建議評估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的可行性,並積極介入仲介市場。
- 指出韓國政府直接聘僱模式可降低仲介費用,勞動部應借鑒並積極介入。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動部加速與內政部、衛福部協商,縮短外籍看護工失聯後3個月的遞補空窗期。
- 質疑臺灣家庭幫傭人數過低(僅1,688人)不符社會需求,認為勞動部政策造成民眾造假,應參考他國做法檢討。
- 要求勞動部主動積極與印尼協商,解決印尼片面要求雇主負擔移工來臺費用問題,維護雇主權益。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黑心仲介剝削是移工逃逸及合法雇主聘僱非法外勞的惡性循環根源,要求勞動部拿出魄力解決。
- 批評勞動部直聘中心成效不彰,要求設定目標、期程與方法,加強直聘中心功能,逐步取代仲介,杜絕剝削。
- 強調移工問題是國安議題,影響長照、少子化及國家形象,要求勞動部正視並積極解決。
- 指出移工職災死亡率高於日本,勞動部應保障移工人權及待遇。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移工逃跑原因中的「金錢因素」解釋不清,並指出「買工費」問題長期存在,勞動部卻裝作不知。
- 批評直聘中心成效不彰,一年花費2,000萬至3,000萬元卻僅有1%的媒合率,要求勞動部檢討。
- 指出移工刑案頻繁發生,對社會治安造成衝擊,要求勞動部正視問題。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詢移民署自行到案專案成效,關切疫情對專案的影響,並建議研究韓國經驗,避免因預期心理導致成效逐年遞減。
- 關切移工集中檢疫床位不足問題,要求勞動部積極爭取更多床位,並指出產業移工無補貼導致不願入住防疫旅館。
- 質疑家庭看護工失聯後遞補空窗期縮短的討論焦點,認為勞動部將移工逃逸責任歸咎於雇主不合理,要求儘速訂出政策。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106年研究報告稱外籍移工有助原住民就業且薪資具正面效應,與原民會報告及實際狀況(營造業薪資下降44.24%)嚴重抵觸。
- 指出營造業及農業現場大量非法移工取代原住民工作機會,導致薪資降低,要求勞動部從源頭管理,而非僅靠查緝。
- 要求勞動部政策小組對外勞政策規劃與執行負起責任,並檢討就服法52條修正後逃逸人數仍維持高檔的問題。
- 要求勞動部針對印尼及越南籍女性看護工、男性產業勞工兩大逃逸族群提出解決方案。
- 要求勞動部務必在1個月內提出降低外籍勞工逃逸誘因的對策,讓他們不想逃、逃不了且無就業機會。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說明「移工」稱謂的緣由及兩公約國內法化的概念。
- 質疑勞動部對《就業服務法》中「工作」定義的函釋過於廣泛,導致移工基於社交禮儀或互助行為亦被認定為非法工作而遭廢止聘僱許可。
- 指出法院判例已多次撤銷勞動部裁處,認為函釋扭曲立法目的,未將移工視為具有社交需求的「人」,要求勞動部修正函釋,回歸母法精神,以指揮監督關係及報酬為認定標準。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接獲防疫專車司機陳情,指出租賃小客車司機超時工作、工資計算不合理、公司未提供勞健保且扣留合約等問題,要求勞動部釐清聘僱關係並進行勞檢。
- 要求職安署針對5個機場的防疫專車業者進行勞檢,並於1個月內提出稽查報告,確保司機權益。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切印尼片面要求雇主負擔移工來臺費用問題,認為勞動部應堅持立場,與印尼協商,並在1個月內提交初步結果報告。
- 提醒勞動部應以新加坡為鑑,預為因應移工防疫挑戰及群聚感染問題,特別是移工宿舍管理。
- 強調長照政策對印尼移工的高度依賴,以及產業外勞引進困難導致看護工轉移的問題,要求勞動部預為因應。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失業率微幅上升,以及69.9萬移工是否影響原住民就業,要求勞動部明確答復。
- 舉例南投仁愛鄉採茶、種生薑多僱用非法外勞,反映原住民勞工欠缺,但強調仍需保障合法、取締非法。
- 指出部分非法外勞流落至當山老鼠,恐被毒品商控制,要求政府正視此社會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部長 勞動部
- 移工失聯主因是金錢、雇主因素及工作量大,勞動部已從預防、查察、裁罰面改善,如調升薪資、加強雇主聘前講習及訪視。
- 坦承對失聯移工影響原住民就業的精細研究不足,將檢討並加強後續調查。
- 同意從源頭改善移工勞動條件,但對契約期間內自由轉換雇主持審慎態度,需兼顧聘僱安定性及雇主權益。
- 承諾立即處理報逃機制漏洞,要求同仁落實函釋規範,並在2個月內解決問題,支援地方訪查人力。
- 說明集中檢疫床位不足,已從600床爭取至1,200床,並積極向指揮中心爭取更多床位(目標1,800床),同時尋找適當場所規劃。
- 表示3個月遞補期縮短問題正在跨部會討論,需審慎考量避免失聯人數增加及影響國人就業機會。
- 說明農業外展制度已擴充至2,400人,希望解決農業缺工問題,但條件設定尊重各部會。
- 承諾將調查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國中小部分所需經費及人數,並向委員報告。
- 回應社工回捐薪資屬違法行為,將請地方政府勞檢,並將社福機構專案檢查列為重點。
- 說明函釋闡明重大傳染病屬事變,但適用必須符合緊急、特殊條件,並遵守通報程序、給予加班費及補休。
- 承諾將檢討《就業服務法》中「工作」定義的函釋,實質就立法意旨進行修正,考量移工作為人的社交及互助需求。
- 承諾將針對防疫專車司機陳情案,立即請職安署針對5個機場業者進行勞檢,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說明印尼片面要求雇主負擔移工來臺費用違反雙邊共識,勞動部已發文並透過外交管道追蹤,將兼顧雇主權益與移工工作機會。
- 說明新加坡移工群聚感染與臺灣情況不同,但勞動部已訂定指引供雇主、仲介及移工遵循,嚴陣以待。
- 說明移工引進採補充性原則,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對原住民就業影響不大。
邱昌嶽 次長 內政部
- 報告行蹤不明外勞滯臺人數在105年達高峰後逐年下降,但109年因疫情影響微幅上升至5萬1,087人。
- 指出國安團隊查處人數雖多,但同期新增失聯人數亦高,導致整體滯臺人數難大幅降低。
- 分析移工失蹤誘因包括高額仲介費、勞動條件不如預期、非法工作薪水較高及法令懲治不足。
- 建議勞動部改善勞動條件、調整最低薪資並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以從源頭降低失聯誘因。
- 說明移民署刻正推動《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加重逾期停居留罰鍰及容留、藏匿者罰則。
- 強調內政部執法兼顧人權,鼓勵失聯移工自行到案,不希望以強制方式處理。
- 說明自行到案專案去年成效良好(1.7萬人),但今年因疫情影響較差,且連續舉辦可能產生預期心理。
- 說明疫情影響收容遣送量能,查獲移工不見得能遣送回國。
- 說明移工犯罪人口率雖略高於臺灣犯罪人口率,但失聯移工違反的是《就業服務法》而非刑法。
- 承認失聯移工從事非法工作受市場缺工影響,主要在營造業、製造業及看護工。
- 說明針對觀光名義來臺從事非法活動者,將從國際面加強口詢、查緝違法熱點及與外交部協調管制免簽。
鍾興華 副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坦承原民會非查處行蹤不明移工權責機關,本次報告主要就移工對原住民就業影響的策進作為提出。
- 報告原住民失業率逐年下降,與全體民眾差距縮小,從業結構從二級產業轉向三級服務業。
- 承認引進外籍移工仍會影響原住民就業機會,尤其營建工程業影響比率較高(44.24%),主要影響是「部分工作項目被取代」及「工資下降」。
- 說明原民會透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就業促進方案等措施協助原住民就業。
- 承諾將重新針對行蹤不明移工對原住民就業影響的主題,進行更詳細的調查並修正報告,再送委員會。
- 說明勞動部研究報告稱移工有助原住民就業與薪資具正面效應,與原民會報告及實際狀況有差距。
施貞仰 署長 勞動部發展署
- 說明移工逃逸原因主要為金錢、雇主及工作量因素,105年與107年調查結果相似。
- 說明移工總體失聯發生率從104年4.02%下降至108年2.5%,但承認109年因疫情查緝力道減弱,失聯人數微幅回升。
- 坦承目前手上沒有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接獲報逃後,書面通知移工報到說明的統計資料,將會後了解並報告。
- 說明直聘中心每年花費約2,000萬至3,000萬元,成效不如預期部分原因在於國外政府不配合提供資料。
- 說明1955專線已協助勞工追回1.5億元,並承諾提供詳細資料。
- 說明勞動部政策小組僅為諮詢平台,最終決策需共同討論,但與發展署相關業務負全責。
- 說明印尼及越南籍女性看護工、男性產業外勞是逃逸兩大族群,逃跑原因仍是金錢、工作量等問題。
- 說明將針對非法仲介及非法雇主修法嚴懲,並將評估輔導原住民團體承攬相關工作。
- 承諾將在1個月內提出降低外籍勞工逃逸誘因的對策。
鐘景琨 副署長 內政部移民署
- 說明去年上半年擴大自行到案專案查緝2.6萬人,其中1.7萬人自行到案,成效良好;今年因疫情影響,成效較差。
- 說明連續辦理自行到案專案可能使失聯移工產生預期心理,未來疫情緩解後將擴大專案查處。
- 說明疫情對自行到案專案的影響在於流動性減少,且國際邊境管制導致查獲者難以遣送。
- 說明自行到案者不收容、不管制、罰最低罰款2,000元,以提供誘因。
- 說明收容所防疫設備參照矯正機關標準,並訂有防疫作業程序。
- 說明對不明去向移工的防疫,目前委託NGO協助提供口罩及就醫資訊。
薛鑑忠 組長 勞動部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 說明印尼移工失聯率108年為2.78%,菲律賓0.31%,泰國0.42%,越南4.26%。
- 說明勞動部在105年有針對移工逃逸原因進行研究調查,107年針對原住民就業影響進行研究。
- 說明仲介公司是受雇主委任,勞動部許可雇主名額,但雇主需求變動,建立管控機制可能擾民。
- 說明勞動部已規劃調整集中檢疫床位登錄方式,將採持有簽證者才能登錄、一次性登錄及抽籤制,以解決排隊亂象。
張錦成 組長 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
- 報告去年移工涉刑案3,043件,今年1月至9月2,565件,以公共危險罪最多。
相關後續
- 勞動部、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建立定期跨部會協商機制,研擬解決營造業原住民就業衝擊及如何降低外籍勞工逃逸人數。
- 協商結果應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提供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參考。
- 勞動部應研擬職災墊償基金,協助勞工度過職災生活困境,並於1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7101
- 卷/期/冊
- 109/71/1
- 發布日期
- 2020-11-1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