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菸品防制、社工回捐及流感疫苗政策爭議報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0-22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及「兒童青少年菸害防制與菸品健康捐成效」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電子煙與加熱菸的危害、管理與修法進度,並討論社工回捐、醫材差額負擔、流感疫苗供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等議題。多項提案要求勞動部、衛福部、內政部及原民會提出補充報告或建立協商機制,顯示跨部會合作及法規修訂的急迫性。
討論事項一
因應行蹤不明外籍勞工人數持續攀升,可能造成就業及社會治安問題,邀請勞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首長率移民署及警政署就「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及如何降低逃逸誘因」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增加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市場的衝擊與社會治安問題。
- 研議如何有效降低外籍勞工逃逸的誘因及強化跨部會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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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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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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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興華 原住民族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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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昌嶽 內政部常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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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族委員會需於1週內提出與會議主題相符的補充報告。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相關機關應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研擬職災墊償基金以援助職災勞工 (臨時提案一)
核心議題
- 外籍移工職災失能率顯著高於本國勞工,且雇主常拖欠薪資、醫藥費或惡意脫產,導致職災勞工生活困境甚至悲劇。
- 應研擬職災墊償基金機制,以協助勞工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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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王婉諭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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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競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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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婉汝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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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應研擬職災墊償基金相關法制作業程序,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三
建立跨部會協商機制解決外籍勞工逃逸問題 (臨時提案二)
核心議題
- 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對原住民就業市場造成衝擊,尤其拉低營造業原住民勞工時薪。
- 降低外籍勞工逃逸人數需跨部會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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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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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競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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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泰源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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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會同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建立定期跨部會協商機制,研擬解決營造業原住民就業衝擊及降低外籍勞工逃逸人數。
- 協商結果應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提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參考。
討論事項四
為保護兒童青少年免於菸害,如何建立兒童及青少年正確觀念以避免新興菸品誘導及目前菸品健康捐執行成效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電子煙與加熱菸對兒童青少年健康的危害,青少年吸食率上升的趨勢及新興菸品的誘惑性。
- 評估政府現行菸害防制措施、菸品健康捐執行成效,並研議加強法規管理與宣導策略。
相關爭議
- 電子煙與加熱菸的定義與管理:衛福部傾向將電子煙列為類菸品全面禁止,加熱菸則依WHO定義納為菸品管理,但財政部及部分委員質疑其定義與管理邏輯。
- 新興菸品查緝與法源依據:目前電子煙販售氾濫,但因缺乏明確法源,查緝困難,導致地方政府各自為政,中央修法進度緩慢。
- 加熱菸查扣爭議:海關查扣大量加熱菸,但因法源未明,恐引發國賠問題,財政部呼籲修法納入追溯條款,衛福部則強調待修法通過後依程序處理。
- 菸害防制教育成效與範圍:教育部將新興菸品納入校規管理,但委員質疑小學菸害防制未列必選、教師對新興菸品認知不足,且名人代言效果有待檢討。
- 菸捐用途與財務缺口:菸品健康捐部分用途與菸害防制無直接因果關係,且疫苗基金面臨財務缺口,委員要求衛福部重新盤點並開發穩定財源。
- 流感疫苗供應與公平性:因應疫情導致流感疫苗需求暴增,50至64歲族群暫緩施打引發民怨,衛福部稱603萬劑足夠,但委員質疑其規劃疏失與加購可行性。
- 二手菸暴露問題: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不降反升,委員建議衛福部應積極廣設吸菸區,並統一規範連鎖超商等場所的禁菸標準。
立法委員發言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關切社工回捐問題,指出晚晴婦女協會案例,要求衛福部針對補助要點修正,明確回捐認定並訂定退場機制。
- 質疑醫材「極端值」新制匆促上路,登錄不完整且對小型醫院影響未評估,民眾知的權利未獲保障。
- 要求衛福部召開說明會,公開檢討社工回捐認定方式及未來補助辦法,並於1週內提供明確時間點。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查獲走私菸品數量增加,詢問是否包含電子煙及加熱菸,並關切海關查扣加熱菸的處理方式。
- 建議教育部將國小菸害防制列為必選議題,並詢問學生吸菸率數據以利政策目標設定。
- 關切世界衛生組織將電玩失調症納入ICD-11,詢問衛福部是否考慮跟進。
- 呼籲政府儘快決定新興菸品(電子煙、加熱菸)的管理政策,避免持續拖延。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追蹤衛福部承諾提供障礙者防疫衝擊報告進度,要求2週內提交。
- 肯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朝社會權利模式發展,但質疑衛福部對CRPD「合理調整」概念理解不足。
- 要求衛福部在身權法修訂過程中強化障礙者參與,多舉辦公聽會與座談,並將合理調整視為積極義務納入修法。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2019年青少年吸紙菸人口達8.1萬,電子煙使用率大幅攀升,顯示菸害防制問題的嚴重性。
- 質疑政府現行對電子煙及加熱菸管理的法源不足,強調菸害防制法修法定義菸品的急迫性。
- 支持衛福部將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納管的修法方向,但要求加快修法速度並提供明確時程。
- 建議國健署應加強國內對電子煙、加熱菸轉換率及成人使用狀況的調查,以作為修法論證基礎。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財政部及教育部明確定義電子煙為「類菸品」與加熱菸為「菸品」的立場。
- 指出新興菸品無法可管導致查緝成效不彰,且大量加熱菸被海關查扣卻無明確法源處理。
- 質疑衛福部禁止電子煙卻開放加熱菸的政策邏輯,認為兩種皆有害,應從源頭禁止以避免黑市流竄。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關切流感疫苗施打後50至64歲族群暫緩施打問題,詢問衛福部應變措施、加購劑量及時程。
- 質疑衛福部在疫情下未超前部署增加疫苗採購量,且疫苗地圖資訊公開不足。
- 指出疫苗基金面臨財務缺口,要求衛福部積極開發財源,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詢問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機制如何通過及所需時程,強調上市前評估的重要性。
- 質疑衛福部與財政部對海關查扣加熱菸的法源依據及空窗期處理意見不一,恐引發國賠問題。
- 呼籲兩部會儘速協商達成共識,加速菸害防制法修法,以有效管制新興菸品並兼顧菸商權益。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對兒童青少年菸害防制的努力,但指出青少年使用新興菸品比例仍高,菸害教育不足。
- 建議檢討戒菸門診成效與經費,鼓勵醫療人員參與,並宣導電子煙/加熱菸無助戒菸。
- 強調應根據醫療專業與科學證據,理性因應新興菸品挑戰,並關注菸捐在癌症防治、衛生保健等領域的運用成效。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詢問禁止電子煙的最主要目的,強調其對青少年吸菸誘惑力大、易導致轉吸傳統菸,且成分複雜難以管理。
- 質疑政府對新興菸品管理慢半拍,應超前部署,將未來新型態菸品皆歸類為「類菸品」禁止。
- 對電子煙載具(霧化器)的禁止提出質疑,認為若其具備其他功能,恐造成法律漏洞。
- 要求衛福部盤點菸捐用途與菸害防制政策的相關性,質疑部分項目與菸害無直接因果關係,應調整。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明確加熱菸是否為現行菸害防制法中的菸品,並質疑衛福部態度搖擺導致民眾健康受損。
- 指出國健署對加熱菸危害數據欠缺追蹤,且新興菸品對青少年吸引力大,呼籲加強宣導與管理。
- 強調尼古丁危害與二手菸對兒童的巨大影響,質疑校園內仍有二手菸暴露,要求衛福部與教育部擴大禁菸範圍並努力達成無菸校園。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指出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不降反升,建議衛福部應檢討原因並考慮設置吸菸區以有效規範。
- 關切地方自治條例納管新興菸品與中央法規牴觸問題,要求中央修法後統一規範。
- 質疑電子煙販售氾濫但稽查困難,要求衛福部檢討稽查成效,並考慮規範新興菸品專賣店與學校距離。
- 要求教育部督導學校將新興菸品納入校規禁止,並加強稽查執法。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開放加熱菸、禁止電子煙的本質差異與管理邏輯,詢問禁止電子煙的科學依據。
- 關切海關查扣加熱菸的法源依據,認為目前法律空白侵犯人民財產權,呼籲加速立法。
- 對衛福部以「霧化器」定義禁止電子煙提出質疑,認為未來新型態產品可能難以界定。
- 關切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大幅上升,但兒少吸菸開罰案件數不高,要求衛福部加強稽查與調查。
- 呼籲衛福部檢討菸捐運用,考慮將人工生殖補助納入,解決少子化問題。
范委員雲 立法委員
- 關切「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兒童權利公約精神。
- 指出辦法中「兒童準用」條文的爭議,要求教育部與衛福部提出專案報告並暫緩該辦法。
- 強調兒童觸犯刑罰法律應回歸教育與社福體系,而非司法警政,並要求各部會提出書面報告。
陳瑩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深入瞭解青少年電子煙使用人數迅速增加的原因,特別是網路社群影響。
- 詢問水菸的分類與管理,提醒其對青少年的潛在危害可能被忽略,要求教育部加強宣導。
- 質疑衛福部對新興菸品危害研究有限,要求提供國內專責實驗室分析數據及國外研究報告。
- 關切海關查扣加熱菸的法源爭議與國賠風險,要求財政部與衛福部儘速協商解決方案,並考慮將加熱菸暫時納管於菸酒管理法。
- 呼籲衛福部加速菸害防制法修法,並提醒加熱菸在室內仍會產生有害物質。
楊曜 立法委員
- 指出青少年傳統紙菸及電子煙吸食量成長,要求國健署檢討菸害防制政策,並思考警語面積與名人代言效果。
- 要求國健署落實未成年吸菸者及其監護人的戒菸教育追蹤與管考。
- 詢問電子煙與加熱菸的管制現況與修法進度,強調應加速立法以有效管理。
- 關切公費醫師服務年限從6年延長至10年,恐影響醫師招募意願,要求衛福部提供配套措施並檢討全國醫師總額管控。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追蹤原住民族健康法送行政院進度,指出衛福部與原民會溝通不足導致法案延宕。
- 彙整原住民團體意見,強調應設專責機關或強化照護師業務、設立健康發展基金、重視都市原住民健康及國衛院研究等。
- 要求衛福部與行政院政務委員再次協調,整合民間意見,加速原住民族健康法審查。
- 關心身心障礙機構眼科檢查進度,肯定已編列預算,要求國健署加速規劃並擴大服務範圍。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肯定衛福部修正菸害防制法納入電子煙、加熱菸,但強調修法進度緩慢導致青少年誤解新興菸品非菸。
- 建議在中央法規未修訂前,教育部應在學校衛生法中強制禁止所有新興菸品進入校園,並加強宣導。
- 指出電子煙在網路與實體店面氾濫,且青少年吸食率快速成長,要求衛福部加速立法並加強執法與宣導。
- 要求衛福部儘速公布50至64歲流感疫苗恢復施打時程。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流感疫苗規劃失誤導致暫緩施打及民眾搶打,要求衛福部檢討並說明加購可能性與數量。
- 批評衛福部在疫苗供應不足時仍宣導不需恐慌,且疫苗地圖上線過晚恐加劇搶打亂象。
- 指出超商門口二手菸問題普遍,建議衛福部應廣設吸菸區並統一規範,以保護婦孺學童免受菸害。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萊克多巴胺缺乏足夠研究,無法提供國人放心前提,要求應編列預算進行研究。
- 指出衛福部應針對敏感族群進行萊克多巴胺研究,並考慮在食品上標示,以便民眾選擇。
- 關切HACCP講師資格排除退休教師問題,要求衛福部瞭解並檢討。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衛福部對青少年電子煙吸食人數統計不清且態度不夠嚴肅,指出青少年吸菸率首次上升,電子煙增幅高達60%。
- 揭露電子煙在飲料店、網路隨手可買,口味多元,且導致校園霸凌與青少年誤認其無害。
- 質疑衛福部聲稱「深惡痛絕」卻無有效管理工具,連老師都難以辨識與管制新興菸品。
- 要求衛福部加速菸害防制法修法,並進行本土研究,掌握青少年吸食新興菸品的動機、危害與市場變化,以便對症下藥。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詢問青少年吸紙菸、電子煙上升而加熱菸下降的原因。
- 對衛福部「禁止電子煙、開放加熱菸」的邏輯提出質疑,認為其矛盾,並呼籲衛福部思考如何有效防範有害產品,避免無法可管導致氾濫。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網路販賣香菸違法,但電子煙與加熱菸卻在各大購物平台氾濫,質疑衛福部無法可管且業者不配合。
- 批評中央修法速度慢於地方政府,導致地方各自為政的諷刺現況。
- 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約談三大網路賣場負責人,加強業者自主管理,並承諾本會期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法。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詢問精油、芳香劑、強力膠吸入對呼吸道的危害,以及電子煙載具是否可能成為吸毒工具。
- 指出國健署缺乏國內新興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僅依賴國外報告,要求應進行本土研究。
- 詢問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的爭議點,並建議將電子煙納入有效管理而非一味禁止。
相關人員回應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次長
- 電子煙排放物有害,對兒童青少年危險,會增加心臟病、肺部疾病風險,並提高吸紙菸機會;加熱菸亦對人體有害。
- 108年青少年紙菸吸菸率略升,電子煙使用率大幅上升,加熱菸使用率下降。
- 衛福部透過菸害防制館官網、入口網站宣導、與教育部合作校園徵件、邀請偶像代言及英語學習雜誌合作等方式,建立青少年正確觀念。
- 食品藥物管理署持續網路監控電子煙廣告,並函請網路購物平台建置篩選機制禁售電子煙。
- 衛福部已研擬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新增「類菸品」定義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則以菸品管理,但需通過健康風險評估,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
- 承諾衛福部將於正式發布新的社工補助要點前召開說明會,並於2週內提供障礙者防疫衝擊報告。
- 解釋流感疫苗採購目的為保護高風險者,603萬劑足以應付,並會探詢加購存貨,將仿口罩預購App建置疫苗地圖。
- 強調電子煙因危害更大、對青少年誘惑力高、管理困難,故採全面禁止;加熱菸則因含菸草且WHO認定為菸品,故納管但嚴格管制。
- 承諾衛福部將努力促使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於本會期結束前送到立法院審查,並研究室外公共空間禁菸規範。
阮清華 財政部次長
- 財政部配合衛福部研擬菸酒稅法修正草案,將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期程送行政院審查,以加強管制菸品及類菸品。
- 財政部持續加強查緝私劣菸品,105年10月至109年9月查獲違法菸品逾7,724萬包,109年查獲量較108年同期增加18.98%。
- 目前海關查扣加熱菸約6萬條、1,300件,因尚未開放進口且無明確定位而暫扣,並非沒收。
- 財政部希望菸害防制法修法能納入追溯條款,以解決空窗期查扣菸品的處理問題,保障業者權益。
蔡清華 教育部次長
- 教育部將菸(含新興菸品)納入校規管理,108學年度高中職以下學校近95%已納入規範。
- 要求各縣市學校發現學生攜帶、吸食或販售菸品應函送衛生局追查來源,含毒品或尼古丁者轉介輔導。
- 將菸害防制納入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國中以上為必選議題,並提供菸害防制教材與師資增能。
- 承諾將研議把國小菸害防制列為必選議題,並與衛福部專業認定一致,將電子煙視為類菸品禁止,加熱菸視為菸品管理。
- 表示已針對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輔導策略與各部會討論,並將與委員當面報告目前完整措施。
- 承諾將持續推廣無菸校園,並加強緊鄰校園人行道禁菸,督導剩餘約5%學校將新興菸品納入校規。
王英偉 衛福部國健署署長
- 國健署推動門診戒菸服務,並針對新興菸品危害及無助戒菸進行宣導與教育訓練。
- 表示青少年吸菸率長期下降,但電子煙使用率在高中職明顯增加,主要原因是好奇與同儕影響。
- 強調所有形式菸品皆有害健康,電子煙與加熱菸無助戒菸,不應以戒菸理由開放。
- 承諾將提供國內對新興菸品危害的相關報告,並持續檢視名人代言與警語效果,擬定更具體有效的政策方向。
- 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將加熱菸歸類為菸品但加強管制,電子煙為類菸品絕對禁止,已送行政院審查。
- 承認電子煙煙油成分多樣,部分含有毒品,且電子煙載具可能成為吸毒工具,將提供相關統計資料。
- 解釋目前因電子煙與加熱菸非合法使用,難以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但可重新設計調查方式。
戴淑芬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
- 表示多數學校已將新興菸品納入校規管理,剩餘約200所國中小將逐一聯絡納入。
- 承認部分老師對新興菸品辨識及危害認知不足,將提供教材並加強師資培訓。
相關後續
- 衛福部承諾將於正式發布新的社會福利補助要點之前,召開公開說明會,針對社工回捐認定方式及未來作法進行說明。
- 衛福部承諾將於2週內提供障礙者在防疫措施下的衝擊影響與應對報告。
- 衛福部承諾將在行政院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時,再次檢視合理調整原則的落實狀況,並強化障礙者參與政策制定。
- 衛福部、財政部與教育部將持續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目標於本會期結束前送至立法院審查,以明確界定並管制電子煙與加熱菸。
- 財政部已將菸酒稅法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將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同步實施。
- 衛福部、財政部、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需針對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
- 衛福部承諾將與財政部研商查扣加熱菸品的處理方案,以保障業者權益。
- 衛福部承諾將研究便利商店等戶外公共場所二手菸問題,並提供檢討與改善作為。
- 教育部、衛福部及警政署將於1個月內向委員提供關於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的書面報告。
- 衛福部國健署承諾將提供委員關於電子煙煙油成分、毒品含量統計資料,以及青少年吸菸行為年度明細。
- 衛福部承諾將提供公費醫師第二期服務年限延長至10年的計畫書給委員參考。
- 衛福部國健署將向委員辦公室詳細報告身心障礙機構眼科檢查預算編列及規劃細節。
- 衛福部將在1個月內與網路賣場業者溝通,加強電子煙與煙油的自主管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7101
- 卷/期/冊
- 109/71/1
- 發布日期
- 2020-11-1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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