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席會議審查萊劑豬肉公告:聚焦食安、產業與地方自治
經濟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0-28
立法院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聯席會議,持續審查農委會修正萊克多巴胺公告案。會議核心圍繞萊劑豬肉進口對食安的影響、對國內養豬產業的衝擊與百億基金運用、以及地方零檢出自治條例與中央政策的衝突。多位立法委員質疑行政程序合法性、風險評估完整性及標示溯源機制。行政部門則強調政策符合國際標準,並承諾加強邊境管理、標示與產業輔導。最終會議僅進行詢答,未作實質處理,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該會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請查照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公告,允許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的牛豬肉進口,但國內禁止使用,聚焦於其法規正當性、對國人健康的影響及對國內養豬產業的衝擊。
- 會議亦深入探討萊劑豬肉進口後的標示、溯源管理、邊境查驗、地方自治條例零檢出之爭議,以及政府為提升國內養豬產業競爭力所規劃的百億基金運用。
相關爭議
- 行政程序合法性:多位委員質疑7天的預告期過短,違反行政程序法規定,且衛福部未依法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進行風險評估,程序不完備。
- 食品安全疑慮:委員擔憂萊克多巴胺對孕婦、幼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敏感族群的健康危害,質疑政府的風險評估報告不夠完整且缺乏本土研究支持。
- 雙重標準爭議:政府政策禁止國內豬農使用萊克多巴胺,卻允許含萊劑的豬肉進口,被批為「一國兩制」和雙重標準,對國內產業和消費者不公。
- 地方自治權限: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檢討修正「零檢出」自治條例,引發地方自治權與中央法規權限的衝突,委員認為中央無權干涉地方制定更嚴格的食安標準。
- 標示與溯源管理不足:委員普遍認為僅標示產地來源國不足以保障消費者選擇權,要求應明確標示萊劑含量或增設不同部位的貨號,並質疑現行溯源管理與稽查人力不足。
- 產業衝擊與基金效益:委員質疑政府提出的130億元養豬產業基金是否足以彌補萊劑豬肉進口對國內養豬業造成的衝擊,並認為該基金的許多措施本就應推動,而非因開放萊劑豬肉才實施。
- 貿易利益不確定性:有委員質疑開放萊劑豬肉進口是否真能換取具體的台美貿易協定(BTA/FTA),認為政府在未獲明確承諾下即犧牲國人健康,籌碼盡失。
立法委員發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風險評估程序不合法規,未提交報告至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
- 主張應採事先預防原則禁止進口,並應儘速將風險評估報告提報諮議會討論。
- 擔憂萊克多巴胺代謝速度和體內累積問題,尤其對常吃內臟的國人健康影響。
- 要求明確標示含萊劑與不含萊劑的產品,而非僅標示來源國。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認為衛福部程序不完備,預告期過短,且未依法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
- 要求衛福部公開相關風險評估內容,確保資訊透明。
- 建議比照美牛增列豬肉各部位的CCC Code,以利邊境管理、統計分析及降低國人疑慮。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批評行政命令預告期僅7天,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規定,尤其在推翻立法院決議的情況下。
- 指出風險評估報告內容不足,甚至抄襲舊報告,反對開放萊豬進口。
- 主張應增列豬肉各部位的貨號,提升邊境管制,讓國人安心。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指控行政院處理萊豬開放過程違法,未依食安法第四條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
- 批評政府「黑箱闖關」和不尊重國會2012年「牛豬分離」的附帶決議。
- 強調地方政府有權依釋字第738號制定更嚴格的食安標準,中央無權要求修正地方自治條例。
- 質疑僅標示產地無法保障健康,因同產地可能有含萊劑與不含萊劑肉品。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要求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作為開放的風險基礎。
- 指出包括民進黨執政縣市在內的桃園市、臺南市都支持「零檢出」,要求蔡政府尊重地方民意。
- 質疑農委會主委過去反對萊豬,現今卻支持開放,言行不一。
- 批評農委會提出的評估報告內容過於簡略,缺乏專業性。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譴責中央政府未做風險評估即開放萊豬進口,強調健康無價。
- 主張「中央不管,地方接管」,地方政府應堅守「零檢出」立場。
- 質疑為何國內豬隻禁用萊劑,進口豬肉卻可含萊劑,政策邏輯矛盾。
- 要求衛福部應針對豬腦、豬肺、豬腸等內臟部位增設單一貨號,而非僅限豬腎和豬肝。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會議程序發言的限制不符法律規定,並指出行政命令若違反法律則無效。
- 強調萊克多巴胺在國內是禁藥,應為零檢出,質疑政府訂定安全容許量的合法性。
- 主張地方政府依大法官釋字第738號有權制定更嚴格標準,中央無權要求地方修正自治條例。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發文要求地方政府檢討零檢出自治條例,並預告明年1月1日將直接宣布牴觸母法而無效的作法。
- 擔憂此舉將引發中央與地方衝突,並使政府再次面臨批評。
- 要求衛福部確保源頭與邊境控管澈底,標示清楚,讓人民安心食用。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將萊克多巴胺列為禁藥,衛福部卻訂定殘留標準允許進口,政策矛盾。
- 指控農委會強勢壓迫衛福部訂定附表,允許含萊劑肉品進口。
- 認為地方政府的「零檢出」政策是馬政府「牛豬分離」的延續,有其合理性。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國內豬農和進口萊豬採取雙重標準,並質疑預告期僅7天的倉促決策。
- 主張中央應尊重地方政府對萊克多巴胺「零檢出」的堅持,不應強制地方接受。
- 擔憂加工食品會讓國人不知不覺吃到萊劑豬肉,強調健康無價。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播放NASA食安專家影片,強調食品安全應回歸劑量科學判斷。
- 批評國民黨委員質詢邏輯錯誤,混淆臺灣豬與進口豬萊劑問題。
- 支持政府推動「臺灣豬標章」區隔國產豬肉,並鼓勵官員多吃臺灣豬。
- 肯定政府投入130億元養豬基金,應重點推動屠宰場HACCP驗證與肉品冷鏈升級,輔導傳統市場攤商改善設備。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主張應針對萊劑豬肉增列CCC Code(貨號),特別是豬腎等不同部位,以利貿易管理與追蹤。
- 質疑衛福部與農委會不願增列貨號的理由,認為基改食品已有先例,萊豬也應比照辦理。
- 呼籲政府不應以國人健康交換經貿利益,應禁止含萊劑豬肉進口。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指出美牛已含萊劑進口8年,未增列CCC Code,認為為美豬增列貨號恐使系統崩潰,支持以產地標示作為選擇依據。
- 詢問經濟部與外交部關於台美經貿談判籌碼與美國官員訪台可能性,關切台灣國際地位與印太戰略。
- 認為民眾已對萊豬議題疲乏,更關心美國大選與台灣在國際局勢中的地位。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對萊豬開放與桃竹苗停灌問題缺乏超前部署、事前溝通與配套措施。
- 質疑農委會僅以補償金解決問題,而非從根本改善農民困境。
- 要求農委會應在明年1月前提早宣布旱情應變措施,避免無預警停灌。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預估萊豬進口量不增反減的說法與百億基金的必要性存在矛盾。
- 關切國內屠宰場HACCP認證現況,要求農委會說明百億基金投入後,明年能有多少屠宰場取得認證。
- 對農委會開放固殺草作為紅豆落葉劑的政策提出疑慮,認為其神經毒性與歐盟禁用標準值得關注,要求農委會詳細評估並與農民溝通。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主張農委會的公告應退回,認為國內法規規範國外用藥邏輯弔詭,且該公告是為開放所有國家萊豬進口開後門。
- 指出加拿大為台灣第一大豬肉進口國,亦允許萊劑使用,擔憂公告通過將為其開大門。
- 批評行政部門在CCC Code、源頭管理等建議上推託,未能回應民意對食安的擔憂。
- 要求農委會派員赴國外查廠,並主動推廣臺灣豬標章,而非被動配合。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歸納萊豬進口存在「四個沒有」:沒有清楚標示、沒有保障豬農權益、沒有食安風險評估、沒有美國承諾可加入BTA/FTA。
- 質疑萊劑豬肉價格低廉將衝擊國內豬農,並擔憂食安風險評估不足。
- 批評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零檢出」政策的態度,認為中央無法規範地方。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8月28日預告草案文字不嚴謹,導致社會誤解國內豬農可使用萊劑,引發社會波動。
- 要求農委會未來公告重要文件應嚴格把關,避免再次引發爭議。
- 釐清政府僅同意萊克多巴胺在CODEX容許量範圍內進口,其他乙型受體素一概不准。
- 建議農委會將嘉義納入農產品區域冷鏈體系中心,並統一棧板規格以降低成本。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關切流感疫苗不良反應通報數量,並詢問衛福部對知名人士透過直播散播不實資訊的看法。
- 詢問農委會關於國內豬肉消費量下降的原因,認為是消費行為改變及雞肉替代性增加。
- 建議農委會應推動養豬產業轉型,將豬皮等轉化為生醫醫材,提升附加價值,並建立技轉產業鏈。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130億元養豬基金中,77億元用於產業升級的預算不足,相較台糖公司30萬頭豬隻花費107億元。
- 要求農委會提供詳細的基金配置計畫,說明如何優先處理2,000頭以下的小農戶,並解決鄰避效應。
- 關切中南部水稻二期停灌及明年第一期供水問題,要求農委會與經濟部水利署提早盤算應變方案。
- 批評經濟部再生水資源中心進度緩慢,要求加快建設並提高工業節水率,不應犧牲農業用水。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澄清坊間關於動物禁藥與食品殘留標準的錯誤資訊,以及萊豬與清朝鴉片、美國壽命減少等不實連結。
- 要求農委會澄清關於開放萊豬後產業衝擊的不正確訊息,例如美豬市占率將大幅提升、農損嚴重等。
- 指出日本開放萊豬後進口量反而減少,且台灣宣布開放後豬肉進口量也下降,強調清楚標示對國產豬的正面影響。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承諾未來農保資格審定將「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改為「所任職業屬農業經營相關」。
- 反映屏東梅花鹿復育過度導致農損及生態破壞問題,要求農委會與內政部檢討復育計畫。
- 建議可參考澳洲人為控制袋鼠數量模式,或在滿州鄉劃設梅花鹿保留區,由墾管處負責管理飼養。
- 要求農委會委託學術機構研究梅花鹿族群擴張危害的因應辦法,並在3個月內提出可行性報告。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主委言行不一,過去反對萊豬,現今卻支持開放,認為其已非當年尊重的陳教授。
- 質疑農委會僅標示產地,卻不標示萊劑含量,且對加拿大等國豬肉是否含萊劑的說法前後矛盾。
- 認為政府為換取BTA/FTA而開放萊豬,卻無具體承諾,若未達成,無人負責。
- 強調中國大陸為保護國民健康禁止萊劑豬肉,台灣卻開放,批評政府矮化國格,犧牲國人健康。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縮短法規預告期至7天,是為配合美方壓力,犧牲民眾健康生計,做法倒退15年。
- 批評衛福部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站表示「國家整體政策已經確定」,是獨裁專制思維,打臉蔡總統「最會溝通」的形象。
- 呼籲政府應尊重民意,將民眾健康擺在第一位,不受美方壓力影響。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指出豬肉活體拍賣制度導致豬隻在運送與驅趕過程遭受不人道對待,影響肉品品質與防疫。
- 建議推動屠體議價與屠體評級制度,接軌國際標準,改善動物福利並提升產業競爭力。
- 關切百億基金在屠宰場現代化與肉品冷鏈升級方面,是否兼顧分切深加工、冷鏈及利於標示的包裝設備。
- 擔憂豬肉出口可能導致國內市場供給減少、價格上漲,影響消費者權益及糧食自給率,要求農委會做好控管。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批評中央政府各部會(教育部、體育署、警政署、國防部、退輔會)皆禁止校園、軍隊等食用萊豬,卻不准地方政府訂定更嚴格的自治條例,顯示中央不同調且雙重標準。
- 質疑衛福部否認榮總醫師提出的高齡者、孕婦、幼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為瘦肉精高危險群的說法,認為政府為政治命令犧牲良知。
- 強調地方政府有權因地制宜制定更嚴格標準,中央無權干涉,批評政府「惡質」且「獨裁」。
- 要求教育部、國防部等應以行政命令明確規範禁止萊豬,而非僅口頭呼籲。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質疑開放萊豬與全牛齡美牛進口是否能換取具體的BIA或FTA進展,要求農委會說明國家整體利益。
- 提醒農委會主委過去反對萊豬,現今卻支持開放,前後說法不一。
- 關切衛福部承諾的邊境逐批檢驗人力不足,質疑僅增加21人是否能應對100%查驗需求。
- 要求衛福部提供曾提及的3家食品加工廠名稱及內容,以確保資訊透明。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反對農委會開放萊克多巴胺公告,認為其導致衛福部需訂定萊劑標準,耗費全國成本。
- 質疑國內禁用萊劑而進口卻可含萊劑的雙重標準,擔憂開放後國內豬農可能偷用萊劑。
- 建議政府應參考日本差額關稅等保護措施,而非犧牲國人健康。
- 要求衛福部在廣告中提醒國人,進口自美加等國的豬內臟及雜碎可能含萊劑,應盡量避免食用。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確認關務署表示豬肉可依不同部位增列貨號,且目前進口牛器官貨號比豬肉更細緻。
- 質疑既然美牛可增列貨號,為何美豬不願比照辦理,以降低國人對食安的擔憂。
- 呼籲衛福部、農委會等部會應超前部署,增列豬肉各部位貨號,以利邊境管理、統計分析及溯源,降低國人疑慮。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與衛福部在11月大力推廣「臺灣豬標章」,讓所有使用臺灣豬的業者充分張貼,供消費者清楚辨別。
- 建議12月開始對標章使用進行抽檢,嚴查假冒行為,確保1月1日正式實施後無違規。
- 主張應要求外送平台(如Uber Eats、foodpanda)揭露商家是否使用臺灣豬肉。
- 建議除了豬腎外,其他豬肉部位(如豬肝、豬肺、豬舌)也可考慮增列貨號,以利管理並讓國人安心。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重申醫師公會秉持照顧國人健康優先,但亦需兼顧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應回歸科學與理性思考。
- 建議擴大國民健康檢查,利用大數據與AI偵測國民健康型態變化。
- 認為開放萊豬後,價格太高將導致進口量增加,價格穩定在合理水準對豬農最好。
- 關切邊境查驗人力是否足夠,支持政府爭取人力補充以確保周全。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日本在開放萊豬前已對標示不實處以刑責,而台灣食安法無刑責,罰鍰不足以遏止違規。
- 質疑日本開放萊豬後進口量逐年上升,認為僅標示產地並非有效競爭方法。
- 關切衛福部查場的法源依據與強度,認為萊克多巴胺尚未納入食安法第35條高風險管制,查場目的不明。
- 指出日韓學校午餐有完善的給食會制度,強調台灣學校午餐在食材把關、採購與管理上仍有許多配套不足之處。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主委在蔡總統宣布開放萊豬後才提百億基金,措施遲緩且為政治服務。
- 質疑軍人、學生、運動員等壯年體格者皆禁止食用萊豬,卻讓一般老百姓食用,政策雙重標準。
- 強調國人健康最重要,不應以健康換取經貿利益,批評政府不把關,將選擇權交給消費者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 指出全球101個國家可進口萊劑豬肉,但許多國家已改變不使用,台灣不應開倒車。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將乙型受體素列為國內禁藥,卻允許進口萊豬,認為其邏輯矛盾且無法說服民眾。
- 擔憂開放萊豬後,即使美國進口量不多,仍會增加國人食安疑慮,要求從源頭標示清楚。
- 批評農委會主委言行不一,過去反對萊劑,現在卻支持開放,強調公務人員應以國人健康為重。
- 質疑百億基金的必要性,認為扶持豬農出口本就是農委會職責,不應與萊豬開放掛鉤。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指出萊豬議題的核心在於產業和食安兩大塊,批評國民黨委員混淆討論。
- 認為市場機制下,消費者對含萊劑美豬的疑慮將使其消費量減少,反而有利於國產豬促銷。
- 推論即使開放,進口商也會傾向進口不含萊劑的豬肉,因此萊劑豬肉進口量不一定會增加。
- 肯定農委會藉萊豬議題爭取百億基金,提升國內養豬產業競爭力,將危機轉為轉機。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地方政府堅持「零檢出」自治條例與中央政策不同調,衛福部將如何處理執行困難問題。
- 詢問美國豬隻使用萊劑比例從2012年的60-80%降至2020年的22%的原因,並預期未來將持續下降。
- 認為即使開放,萊劑豬肉進口量預計不會增加,國產豬比例仍將維持90%以上。
- 強調「清楚標示」是讓人民選擇的關鍵,要求衛福部與農委會務必在未來2個月內將標示工作落實到位。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詢問「臺灣豬識別標章」後續查緝頻率、人力、標章更換及防弊措施的評估進度。
- 關切第一階段申請業者數量,並擔憂一般攤販等小商家在標章申請與稽核上的困難。
- 要求農委會與衛福部儘速提出詳細的稽核辦法及處理無法溯源豬肉的方案,並在12月31日前完成稽核,確保1月1日上路前民眾安心。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內武漢肺炎疫苗EUA緊急授權標準是否過於寬鬆,要求衛福部謹慎,並確保試驗者招募與備料充足。
- 質疑疫苗病毒株選擇、有效期限與有效性等關鍵問題,要求衛福部努力掌握。
- 主張政府應對所有進口豬肉品項全面檢驗,不應為他國設想而放鬆邊境管制,避免任何漏洞。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9月4日召開的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在農委會報告後即離席,程序不完備。
- 批評此重大議題未送至行政院食安會報討論,認為程序違法。
- 指出農委會9月7日公告多餘且無實質意義,因其無法管轄國外用藥,重點應在衛福部訂定的標準。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播放高雄市養豬協會理事長王忠禮的影片,質疑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的說法與豬農實際擔憂的差異。
- 肯定主委對臺豬禁止使用萊劑的良知,但質疑為何同時支持萊豬進口,認為是「人不如豬」。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質疑130億元養豬產業基金的效益,認為大量優質臺灣豬外銷,國內中低收入族群恐被迫食用萊劑美豬,導致健康受損。
- 批評政府開放萊劑美豬進口是「死豬不怕開水燙」,無理且無法保障絕大多數國人健康。
- 建議政府每年可花8億元購買萊豬並銷毀,既可對美國交代,又可保障國人健康,且更省錢、更有效率。
- 強調萊劑美豬有害人體健康,對嬰幼兒、孕婦及心血管疾病患者傷害大,呼籲政府勿犧牲國人健康換取經貿利益。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主委預期開放萊豬後,台灣養豬產業會提升且進口豬肉不增反減的說法,認為是將美國人、蔡總統當白癡。
- 批評政府以開放萊豬來推動產業改進是「笑話」,強調美國追求的是利益而非公平。
- 質疑開放萊豬後,其他國家含萊劑豬肉也將隨之進口,而非僅限美國。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肯定衛福部針對豬腎增列貨號的作法,並要求食藥署加強食品雲的監督,確保廠商輸入資料的正確性與稽查力度。
- 關切130億元養豬基金對提升豬農競爭力的效益,認為相較台糖的投入,預算仍顯不足。
- 要求農委會保證豬價穩定,避免因美豬進口導致崩盤,並承諾投入更多資源提升豬農競爭力及外銷能力。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主委稱「所有牛排店都要關掉」的說法,並澄清澳洲、紐西蘭牛肉不使用萊克多巴胺。
- 指出日本在開放萊豬時,除了產品差異化和產銷履歷,還有「差額關稅」保護國內產業,質疑台灣為何不採用。
- 擔憂台灣豬肉可能重蹈雞肉市場被進口肉品佔據的覆轍,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措施避免。
- 要求農委會提供傳統市場貢丸溯源查驗的詳細流程,確保標示真實性。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主委在萊豬議題上與豬農的溝通努力,並指出豬農主要關心收入穩定與環保問題解決。
- 指出台灣毛豬交易價格與進口豬肉價格差異不大,且預期萊豬進口量不會大幅增加,對台灣豬有利。
- 關切進口肉品的流向與溯源管理,要求農委會從上游到下游建立系統性管理。
- 詢問農委會如何提升台灣豬肉出口競爭力,包括屠宰場HACCP認證與冷鏈體系建立,以符合國際標準。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詢問教育部關於學校營養午餐一律採用國產豬牛肉的政策,包括「校園」定義及相關罰則。
- 質疑教育部對萊牛與萊豬的態度不一,認為應將大專院校納入規範範圍,並對校外餐飲場所提出更積極的處理方式。
- 要求教育部明確說明現行與未來修正後的契約範本中,對於使用國產肉品及禁藥的規範與罰則。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主委「零檢出不可能」的說法,認為與民進黨2012年主張瘦肉精零檢出立場矛盾。
- 指出衛福部過去4年進口豬肉抽驗有零檢出案例,反駁主委說法。
- 質疑主委對牛排店使用美國牛肉比例的根據,並指出連美國麥當勞都標明使用紐澳牛肉、零瘦肉精,顯示民眾對瘦肉精疑慮深。
- 擔憂開放萊豬進口將危害食品安全,因為未來進口豬肉可能普遍含瘦肉精。
范雲 立法委員
- 批評衛福部在記者會上公布的豬肺殘留標準與網站公告不符,造成資訊混亂,要求未來記者會前更仔細準備。
- 質疑衛福部對萊劑檢測精確度僅達10 ppb(0.01 ppm),遠低於民間與美國加工廠可達1 ppb(0.001 ppm)的精確度,要求提升檢測準確度。
- 要求衛福部公開澄清「上下游」媒體關於檢測精確度的報導,並提供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強調9月7日公告明確禁止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但國外進口比照日本等先進國家模式,允許在安全容許量下進口。
- 說明2012年食安法修正後,中央主管機關可會商訂定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本次公告符合法律依據。
- 承諾在開放日期前(明年1月1日)加強與食安團體、地方政府溝通說明,釐清疑慮。
- 回應國內禁用萊劑與進口允許並非不科學,如同國內禁止基改作物生產,但允許基改大豆進口,是為提供消費者選擇和產業區隔。
- 指出百億基金(實際為130億元)將用於提升養豬產業競爭力、加強生物安全、改善環保問題,並非僅為補償。
- 強調完整配套措施包括國際標準、科學根據、清楚標示及提升產業競爭力。
- 說明農委會配合衛福部推動「臺灣豬標章」及產地來源國標示,以區隔國產豬與進口豬,讓消費者有選擇權。
- 表示國內豬肉市場占有率維持九成以上,溫體豬占七成多,且進口豬肉量因標示政策反而減少,預期萊豬進口不會造成大幅衝擊。
- 說明豬肝、豬腎等內臟因國人飲食習慣和進口成本考量,實際進口量極少,對國內產業衝擊微乎其微。
- 同意將屠體分級制度納入推動,並將針對梅花鹿危害問題與內政部研商因應辦法。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證實行政院及衛福部已發文給地方政府,要求檢討零檢出自治條例,因其可能與中央明年1月1日生效的動物用藥殘留安全容許量牴觸而無效。
- 說明食安法規定動物用藥殘留安全容許量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若與中央不符,將會無效。
- 表示衛福部已向行政院爭取3億元經費,用於邊境取樣、檢驗、地方稽查及輔導人力,以應對美豬進口後的管理需求。
- 澄清萊劑風險評估報告委託程序合法,且殘留標準以下即為安全,但強調消費者可透過標示選擇。
- 同意為豬腎增設貨號,因其安全容許量與其他部位不同,且初期將逐批檢驗。
- 指出美牛已含萊劑進口8年,未增設CCC Code,且動物用藥種類繁多,若每種藥物都增設貨號,系統將難以負荷,故支持產地標示。
- 說明衛福部已掌握口罩生產、銷售與使用量,將逐步調整實名制政策,並會對不合格口罩進行檢驗,確認品質後再作處理,避免浪費。
吳秀梅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
- 證實衛福部已與農委會開會討論萊劑標準,並無農委會壓迫情況。
- 說明業者在食品雲登錄資料必須正確,將透過稽查、憑證比對及進出貨量勾稽來監督。
- 澄清衛福部檢測萊劑的精確度可達1 ppb,而非僅10 ppb,並承諾將訂正錯誤資訊。
陳次長正祺 經濟部常務次長
- 表示台灣從加入WTO以來,已準備很久要與美國洽簽貿易協定,經貿體制已與國際接軌。
- 說明CCC Code國際分類可用肉品部位,但無用動物用藥分類的慣例。
- 強調台灣訂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是符合國際標準,並非僅針對美國,而是實現對WTO的承諾,不是交換條件。
黃司長雯玲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 證實教育部將訂定採購契約範本並訂出罰則,確保高中以下學校營養午餐使用國產肉品。
- 說明校園定義包含大專院校,大學自助餐與餐盒將要求使用國產牛豬,美食街則落實標示,並將要求學校納入契約與加強查核。
- 表示102年學校衛生法修訂時已要求學校優先使用在地農產品,並有規範業者使用禁藥的罰則,未來將配合萊豬政策修正契約範本。
陳依財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
- 說明若主管機關有需求,可透過貿易局申請增列CCC Code,程序上可行。
- 指出目前進口牛的器官貨號比豬肉更細緻。
劉副局長志宏 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
- 表示歐盟對出口有嚴格規定,且禁用萊劑,但台灣開放萊豬是為履行對WTO的承諾。
- 說明日本有差額關稅等保護措施,但台灣的關稅承諾受WTO規範,較難比照辦理。
鄭維智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副組長
- 說明衛福部提供資料以公告為準,並承認幕僚提供部長的資訊與公告內容不一致是疏失,未來將更仔細準備。
相關後續
- 聯席會議決議由賴瑞隆召集委員擇期召開公聽會,並於公聽會後續予審查。
- 本次會議詢答完畢,不作實質處理,下次會議將依照本日委員發言登記順序進行詢答。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7801
- 卷/期/冊
- 109/78/1
- 發布日期
- 2020-11-2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