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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數罪併罰、證物管理與司法改革議題廣泛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1-2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數罪併罰合併定應執行刑之標準」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司法院及法務部就量刑實務與改革方向進行說明。會議中,立法委員們廣泛質詢多項司法行政議題,包括政府資訊公開、石木欽案調查進度、證物電子化管理、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移工本票債務剝削問題,以及中國抽砂船的處置困境,並對多項議題要求相關部會檢討改進與加速處理。

討論事項一

數罪併罰合併定應執行刑之標準專題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數罪併罰後如何合併裁定應執行刑的標準進行探討,包括現行法規、法院實務運作、量刑妥適性、避免裁量歧異的策進作為,以及刑事訴訟法與量刑委員會的研議方向。
  • 質詢環節擴及政府資訊公開、石木欽案調查進度、證物保全與電子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移工本票債務剝削、中國抽砂船處置等多元司法行政議題。

相關爭議

  • 數罪併罰量刑標準與民眾認知落差:委員質疑現行「裁判確定前」的標準導致量刑差異過大,且民眾難以理解為何多罪合併執行刑期反而較低,與「一罪一罰」原則存在矛盾,影響司法公信力。
  • 證物保全與電子化進度:委員質疑法務部及相關單位在證物(如毒品)管理上的電子化進度緩慢,缺乏明確目標與時程,且各機關間整合不足,導致證物遺失或竄改疑慮。
  • 石木欽案調查進度與程序正義:委員關切石木欽案調查進度遲緩,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請求展延的理由,並指出法院在處理相關訴訟時連開庭都未進行即裁定,引發程序不公的疑慮。
  •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與實務困境:委員質疑法務部承諾年底提出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版本進度不明,且現行被害人保護措施(如長照對接、專線語言支援、犯保協會組織人力)存在不足,跨機關責任不明確。
  • 移工本票債務剝削與本票制度檢討:委員揭露大量移工在來台前簽署本票,遭不當債務剝削,透過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質疑我國獨特的本票強制執行制度是否應檢討縮減適用範圍,並關切檢察官對此類案件的偵辦意願。
  • 中國抽砂船處置與保管成本:委員關切中國抽砂船盜採砂石被扣押後的保管費用高昂、拍賣困難,以及沒入程序與政府部門利用的可行性,法務部坦承面臨困境。
  • 定應執行刑對受刑人處遇影響:委員質疑重新定執行刑可能導致受刑人累進處遇分數重新計算,影響其通信、接見、假釋等權益,要求司法院研議加速裁定。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提供未依法公開的政府資訊數量及移送懲戒案件數,並要求司法院提供未開庭即結案的案件數量,特別是涉及特定人士的案件。
  • 質疑證物送鑑不走電子公文流程,要求法務部說明電子化進度與改善計畫。
  • 關切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關於證物保全決議的執行情況,質疑法務部對建立統一規範的立場。
  • 質疑司法院自行否決司改進度半年報,要求公開司改執行進度平台供民眾即時查詢。
  • 質詢法務部關於利用GPS監控民眾行蹤是否符合個資法,並要求會後提供說明。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追問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進度,建議將法案名稱調整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 建議修法應明訂各機關在被害人保護業務上的職責,以利跨部會合作,並強化犯保協會的組織架構與專業人力。
  • 建議擴充犯罪被害人保護專線(0800-005-850)的語言服務,納入東南亞語文。
  • 關心司法院「法院辦理審判中轉介修護式司法應行注意事項」的公告時程,並支持相關訓練配套的規劃。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強調贓證物管理應有明確目標與時程,要求法務部主導整合各單位(含司法院、警政署、海巡署)的電子化管理系統,並非僅限數位照片。
  • 質疑刑法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上限30年的合理性,認為可能導致民眾對司法產生「買多打折」的誤解。
  • 質疑撤銷假釋受刑人殘刑計算方式,要求法務部就大法官釋字第796號案例提供詳細說明。
  • 要求法務部提供撤銷假釋受刑人個案審酌的優先順序與預計完成時程。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關切檢調機關錄影錄音設備常故障問題,要求法務部下令定期維修檢查,避免關鍵畫面遺失,影響司法公信力。
  • 質疑蘇震清案中,污點證人李恆隆供稱疏通款項與已查獲贓款存在巨大落差,要求法務部說明剩餘款項流向,避免社會大眾產生吃案或有更大咖涉案的疑慮。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質詢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的民眾專用版與法官專用版差異,以及多個量刑資訊平台的整合規劃。
  • 質疑司法院「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的法律位階與實務拘束力,建議研議將其提升至法律層次。
  • 關心司法院量刑委員會的籌組進度,以及未來「刑事案件量刑基本法」草案的規劃,期望能建立更周延的量刑規範。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關心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的調查進度,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拖延,要求一週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進度與作法。
  • 督促法務部應負起對調查局遺失毒品案的督導責任,積極偵辦相關失職人員。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出營業秘密與白領犯罪的取證挑戰,建議法務部與司法院研議引進類似「智慧電表」的即時上傳機制,確保證物紀錄不可竄改。
  • 質詢司法院與法務部對區塊鏈技術在證據保存與證據證明力上的應用與理解,強調其不可篡改的特性。
  • 批評法院卷證數位化後仍堅持紙本歸檔與不可拆散的規定,認為是停留在紙本時代的概念,要求盤點電子卷證使用狀況並提出補強計畫。
  • 揭露移工在台前簽署本票遭不當債務剝削的嚴重性,指出「全球財務顧問公司」有2萬件本票裁定,但僅10件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其中6成勝訴,顯示黑數龐大。
  • 建議司法院檢討我國獨特的票據法第123條本票強制執行制度,考慮縮減適用範圍至金融機構,並與法務部共同思考修法遏止移工債務剝削,或修改《人口販運防制法》。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關於數罪併罰「權衡個案」的說法與「一罪一罰」原則的矛盾,認為量刑應考慮教化可能,而非僅以加減法處理。
  • 詢問數罪併罰合併執行刑是否適用《國民法官法》的程序,強調國民法官法實施後應考量量刑公平透明。
  • 追問石木欽案調查進度,質疑司法院與行政院請求展延的行政怠惰,要求司法院依承諾時程(2個月)完成調查並提交報告。
  • 質疑法務部對石木欽案的調查人數(10人)偏少,要求沿線追查涉案人員,並說明檢審會對檢察官涉案的處理機制。
  • 強調應徹底查察「百官行述」案,還給司法界公平透明的環境,以正官箴。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就數罪併罰量刑標準的說明,認為未充分考量民眾對量刑過輕的質疑。
  • 質疑現行以「裁判確定前」作為數罪併罰與定應執行刑標準的妥適性,認為可能導致量刑差異過大,建議檢討此標準。
  • 關切中國抽砂船盜採砂石被扣押後的保管費用與拍賣困境,建議法務部研議行政沒入或由政府部門收購作為靶船或清淤用途,並要求提供相關報告。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透過具體案例質詢司法院關於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的內部與外部界限,特別是最高法院對內部界限的見解,要求法院應有一致標準。
  • 關切重新定執行刑對受刑人處遇分數的影響,要求檢察官與法官加速辦理定執行刑程序,避免拖延造成受刑人不確定性。
  • 強調定執行刑政策與人民理解的刑事政策存在落差,要求司法院加強對民眾宣導定執行刑的運作方式。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司法院研議處理刑法第51條數罪併罰重新定執行刑之情況,應要求所屬法院盡速裁定,不得拖延。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引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名言,強調法律人應致力於改善不幸者的生活。
  • 揭露菲律賓移工在台前簽署本票遭不當債務剝削的嚴重問題,指出監察院曾指摘本票制度,檢察官雖曾起訴業者但法院判無罪,導致檢察官不再偵辦。
  • 質疑我國獨特的票據法第123條本票強制執行制度應檢討,考慮縮小適用範圍至銀行或金融業者作為擔當付款人,以遏止討債集團利用此制度。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思考修法解決移工本票債務剝削問題,包括修改票據法或《人口販運防制法》,並優化直接聘僱制度。
  • 要求法務部與警政署加強第一線電子證據的蒐證觀念,並請司法院盤點各院電子卷證使用狀況,提出補強計畫,特別是導入區塊鏈技術以確保證據完整性與不可竄改性,並盤點相關法規提出修正計畫。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關切重傷犯罪被害人取得身心障礙手冊後使用長照服務的比例偏低(僅35%),質疑現行長照系統無法及時對接被害人需求。
  • 建議法務部評估在被害人未取得身心障礙手冊前,可否以短期或臨時性證明作為替代,以便及早獲得協助與補助。
  • 建議法務部以專案方式提供服務,同時補助重傷被害人的照顧費用。
  • 追問法務部承諾提供重傷被害人長照需求調查數據的進度,批評半年仍未提供,影響跨部會討論。
  • 質疑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版本進度不明,特別是關於「重傷者」的認定時程與標準尚未討論,擔心無法如期於12月提出。

相關人員回應

葉麗霞 司法院副秘書長

  • 說明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是基於刑法精進,考量責罰相當,並非給予受刑人不當利益。
  • 指出法院實務上定應執行刑有外部界限(刑法第51條明文規定)與內部界線(法官審酌個案具體情節裁量),並函頒「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以增進妥適性。
  • 說明策進作為包括研擬修正刑事訴訟法(充實量刑調查、新增量刑辯論程序)、加強研習課程、研議設置量刑委員會(草擬「刑事案件量刑基本法案」)。
  • 回應政府資訊公開問題,表示司法院與行政院有司改進度平台,可供民眾即時查詢。
  • 回應石木欽案,表示未被授權處理,但會將委員關切帶回向秘書長報告,並於一週內提供進度與作為報告。
  • 回應《國民法官法》的適用,表示數罪定應執行刑是另案裁定,國民法官不參與,僅在審判案件中若有多罪才由國民法官綜整考慮。
  • 回應移工本票問題,表示票據法主責單位為金管會,司法院在相關會議中未反對修法,可配合研議縮小本票強制執行範圍。
  • 回應區塊鏈技術應用,表示司法院正努力將區塊鏈應用於電子債權憑證,預計年底或明年初上線,以多重驗證確保資料不可竄改。

蔡碧仲 法務部次長

  • 說明數罪併罰是基於刑事政策考量,避免處罰過嚴,將數罪合併刑度重新裁量,但坦承現行機制有檢討空間。
  • 回應政府資訊公開問題,承諾會後提供未依法公開資訊的理由及移送懲戒案件數,並於一週內報告。
  • 回應證物保全問題,表示已成立「檢察機關贓證物數位化管理專案小組」,研議推廣RFID技術,並會後報告進度與改善事項。
  • 回應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關於證物保全決議,表示法務部曾召開會議並邀集相關機關,但目前尚未向行政院長報告。
  • 認同會議應有明確目標與時程,將積極推動贓證物數位化管理。
  • 回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進度,承諾部長承諾年底前提出版本,並會後提供相關資料。
  • 回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細部規劃,表示除法律外另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實質協助,並同意委員建議在修法中明訂各機關職權。
  • 回應犯罪被害人保護專線語言服務,表示樂意強化多語言支援。
  • 回應石木欽案,表示法務部正由臺高檢、調查局及內政部警政署調查,收到報告後將彙整呈報行政院與監察院,預計明年1月8日前回覆。
  • 回應調查局遺失毒品案,表示法務部已積極偵辦涉案人員,並對行政責任進行處置,強調會發揮督導之責。
  • 回應營業秘密等白領犯罪取證,坦承偵查專業性高,跨國刑事司法互助有助蒐證,並表示會積極處理移工債務剝削案件。
  • 回應重傷被害人長照問題,表示不論是否知情都必須努力處理,會積極回應委員要求,並會後進行了解與提供數據。
  • 回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中「重傷者」認定,表示會檢視刑法定義與立法理由,並承諾部次長允諾事項皆有列管,12月會有交代。

彭幸鳴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 說明量刑資訊系統的民眾版與法官版差異在於法官版可看到判決全文,並表示將研議整合各系統入口。
  • 說明「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為提供法官參考之用,其拘束性不如法律,但有助於消弭裁量歧異。
  • 說明量刑委員會的研議進度,已草擬「刑事案件量刑基本法」草案,未來將研擬量刑準則,提供法官更明確客觀的審酌基準,但法案尚未完成,仍在研擬中。
  • 說明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的內部界限原則,即法官裁量給予的優惠應持續到最後,構成上限,不能超越。
  • 澄清《國民法官法》不涉及單純的定應執行刑,僅在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中若有多罪才會一併考量。

許金標 法務部矯正署副署長

  • 說明受刑人服刑期間若刑期增減,矯正署會依新指揮書重新計算累進處遇分數,過去分數會繼續使用,但適用基礎會依新的刑度核算。

相關後續

  • 司法院與法務部將就委員質詢的政府資訊公開、石木欽案、證物保全電子化、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移工本票債務剝削、中國抽砂船處置等議題,於指定期限內提供書面報告或說明進度。
  • 法務部將於明年1月8日前回覆監察院關於石木欽案的調查報告。
  • 司法院將於一週內提供石木欽案的進度與作為報告給委員。
  • 法務部將提供關於中國抽砂、運砂船相關法制面與實務面的報告給委員。
  • 蔡易餘委員提出之「數罪併罰重新定執行刑應加速裁定」臨時提案,經司法院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 34件請願案均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敘明理由及處理經過,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原始資料

公報
1099501
卷/期/冊
109/95/1
發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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