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與衛福部報告:聚焦職場霸凌、中高齡就業及食安法修正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1-25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邀請勞動部與衛福部就COVID-19疫情、職場霸凌防治、心理健康促進及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執行成效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亦審查多項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委員們就各議題提出諸多質疑與建議,勞動部與衛福部則針對政策方向、執行細節及未來規劃進行回應。最終,食安法修正案將送黨團協商,而多項質詢要求相關部會於限期內提交書面報告或研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針對「國內COVID-19疫情控制及未來發展」、「國內秋冬防疫專案」、「目前國內COVID-19疫苗研發進度及對外採購狀況」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衛生福利部就國內COVID-19疫情控制現況、未來發展趨勢、秋冬防疫專案的具體措施,以及國內疫苗研發進度與對外採購策略進行專題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部長 衛生福利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經緯 處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多項由時代力量黨團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擬具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及第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九條之二、第四十九條之三、第五十二條等條文的增修。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蔣召集委員萬安補充說明,須交黨團協商。
- 第四條、增訂第十四條之一、第十五條、增訂第十五條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九條之二、增訂第四十九條之三、第五十二條等條文均保留,送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邀請勞動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針對「如何具體防治職場霸凌及職場心理健康促進計畫執行成效」、「如何透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之施行,整合並打造無年齡歧視就業環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勞動部與衛福部就職場霸凌的具體防治措施、職場心理健康促進計畫的執行成效,以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施行如何打造無年齡歧視的就業環境進行報告與質詢。
相關爭議
- 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率偏低:委員指出台灣65歲以上勞參率僅8.89%,遠低於日韓等國,勞動部雖稱有多項獎助,但委員質疑現行措施不足且多數人因年齡因素、家務或經濟無需求而不願投入職場,呼籲需更細緻的誘因與調查。
- 職場霸凌定義與認定困難:委員質疑勞動部對職場霸凌缺乏明確定義,現行指引籠統,導致勞工難以舉證,且勞動部缺乏全面調查數據,難以掌握問題嚴重性。
- 職場霸凌防制法規執行不力:委員指出職安法對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的裁罰機制需「限期改善未改善」才處罰,導致實際裁罰件數極低,甚至有勞工因霸凌自殺身亡卻未裁罰,質疑法律淪為道德勸說。
- 勞保財務危機與改革進度停滯:委員關切勞保基金預計2026年破產的財務問題,質疑政府每年撥補額度不足以應對每年增加的潛在負債,並批評勞動部對於勞保年金改革方案遲遲未能提出明確時程。
- 輕適能等惡意倒閉案年資認定爭議:委員質疑勞動部在輕適能等公司惡意倒閉案件中,勞工因不同法人但實質同一雇主導致年資無法併計而無法請領資遣費,勞動部雖稱依「實體同一性」認定,但委員要求應修法明確規範,避免勞工須透過漫長司法訴訟。
- 金安獎得主職災紀錄:委員揭露勞動部金安獎得獎廠商中,有部分在4年內有重大職業災害或違反勞動法令紀錄,質疑獎勵標準不嚴謹,對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要求檢討評選標準並揭露廠商違規紀錄。
- 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衝擊:委員關切印尼政府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移工來臺機票、護照等11項費用將轉由雇主承擔,恐大幅增加雇主負擔並衝擊看護勞動力供給,質疑勞動部對此缺乏具體應對方案及談判進度。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中高齡及高齡者失業率雖低但勞參率遠低於日韓,主要原因為年紀大、家務及經濟無需求,要求勞動部應加速進行更細緻的調查以對症下藥。
- 肯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但質疑勞動部對雇主僱用獎助的說明不夠清晰,要求提供詳細配套與預算資料。
- 強調獎勵鼓勵應大於其他方法,建議明年預算應大力支持高齡者就業計畫,提升誘因。
- 要求勞動部整理中高齡者就業促進相關計畫資料,並對社會大眾做簡單明瞭的說明。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揭露金安獎得獎廠商中,有7家在4年內有重大職業災害紀錄,23家有違反勞動法令紀錄,質疑勞動部在頒獎時是否知情。
- 指出金安獎得主享有公共工程優先參考、優良廠商資料庫及減收押標金等優惠,但廠商卻有嚴重職災紀錄,認為不合理。
- 建議勞動部應更嚴格評選標準,標註廠商違規紀錄,提供多次違規廠商輔導,並將違反勞動法規及重大職災紀錄納入採購評選扣分項目。
- 強調職災與職業衛生問題應內化到政府運作與獎勵廠商邏輯中,不應獎勵違反法規的廠商。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65歲以上勞參率僅8.89%,為東亞國家最低,要求勞動部提出更具體措施,並參考日本經驗調整工時、鼓勵銀髮族投入志工或長照工作。
- 建議勞動部與衛福部應整合資源,鼓勵軍公教警消等退休人員投入機構型長照照服員工作,並建立銀髮人才資料庫。
- 關切勞保財務問題,指出勞保基金將於2026年用罄,潛在負債已破10兆元,要求勞動部承諾政府負最後給付責任並提出具體改革時程,而非持續「蒐集意見」。
- 批評勞動部對勞保改革缺乏具體行動,連召開諮詢會議都無明確時間表,導致勞團不信任。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輕適能健身房倒閉案勞工權益協助不力,回函僅提供法條而非個案處理進度,要求提供已核付及處理中個案的詳細資料。
- 指出輕適能、遠東航空及祥富水產等惡意倒閉案中,勞工因法人轉換導致年資認定困難,無法請領資遣費,要求勞動部提供相關案件處理狀況。
- 主張勞基法第57條應調整,納入「實體同一性理論」的具體規範,避免勞工須透過漫長司法訴訟才能認定年資,特別針對勞工在不知情下被換約的情況。
- 強調司法判例已多次採納「實體同一性理論」,勞動部應在法條上提供更完整解釋與規範,以保障勞工權益並減少訴訟。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指出法律上缺乏對「霸凌」的明確定義,建議勞動部應參考教育部定義或司法判例,對職場霸凌進行定義或類型化,並與法務部、司法院共同研議。
- 關切中小企業職場霸凌的外部處理機制不足,質疑公司內部申訴管道在主管或老闆霸凌時難以發揮作用。
- 舉康軒文教集團霸凌吹哨者事件為例,質疑勞動部雖認定為職場霸凌,但因法規限制未能有效裁罰。
- 建議勞動部應完善申訴與處理機制,並思考是否應有明確罰則、處罰對象,以避免案件最終推給被害人提告。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勞工職場心理健康,要求勞動部提供勞研所研究建議的法規研議進展、心理健康評估指標及企業推動困難協助的具體資料。
- 強調員工協助方案應結合社會資源,走向事前預防而非事後處理,並提供優良企業案例供參考。
- 呼籲勞動部與衛福部心口司、國健署應加強橫向整合,共同推動職場心理健康。
- 建議勞動部與社會局合作,推動具體試辦計畫,鼓勵銀髮族投入志工或有薪工作,以活化高齡人力資源。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指出職場霸凌難以定義且不易被發現,質疑勞動部主動通報機制不足,多依賴1955或媒體揭露,要求勞動部協助被霸凌者轉業並主動關懷。
- 關切嚴重職場霸凌導致自殘、自殺事件是否認定為職災,強調應落實政府作為勞工後盾的職責。
- 質疑勞動部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報告過於籠統,要求提供更明確的政策方向,區分中年失業者的職訓與高齡閒置人力的服務方向。
- 強調不應僅依賴補助,而應透過職業仲介、教育宣導,引導社會尊重中高齡就業者,並消除年齡歧視。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指出失業率上升與自殺率升高具關聯性,強調職場心理健康重要性,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跨部會合作,強化勞工心理衛生及對失業者的心理支持。
- 質疑衛福部「心口司」編制不合理,因應校園輕生事件頻傳,呼籲應單獨成立「心理司」以更專注於心理健康政策,並增加相關預算。
- 關切台灣高齡化速度快,但中高齡勞動參與率遠低於日韓,質疑勞動部對高齡勞動力流失的評估與因應策略。
- 指出雇主對僱用退休者常有成本考量與心理壓力,導致銀髮員工重返職場處境不利,要求勞動部支持退休者再就業,建構友善環境,並檢討子法如何排除就業障礙。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建議勞動部應鼓勵企業僱用中高齡者,並呼籲消費者改變觀念,共同促進無年齡歧視的就業環境。
- 參考日本職業訓練經驗,建議台灣應提供更長期、多元的職業訓練機會給中高齡者。
- 建議衛福部自殺防治通報系統可與「生命線」等知名專線連線,提高民眾求助管道的可近性與知名度。
- 關切美食外送員權益,質疑僱傭或承攬關係認定標準,要求勞動部應確保外送員職業安全與保險,並對未落實規範的雇主開罰。
- 指出外送員交通事故頻傳,政府不能不介入管理工時過長等問題。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職場霸凌缺乏明確定義,現有指引過於籠統,難以認定與舉證,要求勞動部進行全面性、細緻的職場霸凌調查,瞭解霸凌樣態及勞工不敢申訴的原因。
- 指出職安法對雇主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的法源依據,但勞檢結果顯示政策未落實,許多雇主僅形式化訂定規定,勞工仍普遍遭受霸凌。
- 建議勞動部應適時檢討並修正職場霸凌指引,納入網路、社群媒體及集體霸凌等新型態,並以舉例方式讓勞工更容易理解。
- 關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後,勞參率的目標值,要求勞動部設定具體目標並定期檢視,同時適時調整相關子法。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指出人力銀行調查顯示職場霸凌比例逐年升高,質疑勞動部自2010年後未再進行全面調查,無法掌握問題嚴重性。
- 要求勞動部檢視現行法令是否落實,並參考國際勞工組織《暴力與騷擾公約》,補強現行法律不足之處。
- 質疑勞動部「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效益,認為補助講座等活動可能流於形式,未能真正達到防範職場霸凌目的。
- 建議勞動部應對所推動的補助計畫進行滾動式檢討及效益評估,確保資源有效運用於減少職場霸凌。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指出人力銀行調查顯示近七成上班族曾遭職場霸凌,勞動環境問題嚴重,且中高齡就業專法難以禁止同事間的隱形歧視與霸凌,要求勞動部研議修法給予更全面保障。
- 關切企圖自殺者多為年輕上班族,質疑社會安全網的幫助成效,並強調國家對心理衛生的投資效益。
- 質疑衛福部與勞動部在職場心理健康業務上權責重疊、橫向聯繫薄弱,要求應統一由單一部會主政或加強整合,避免資源浪費。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凱基證券營業員因職場霸凌自殺身亡,但公司卻未被裁罰,質疑職安法對職場霸凌的罰則形同虛設,法律遇到大財團就軟弱無力。
- 批評勞動部勞檢對職場不法侵害的處分率極低,顯示法律未被有效執行,淪為「徒法不能以自行」。
- 強調防治職場霸凌應從源頭介入,許多勞工與雇主對防治管道與申訴機制一無所知,勞動部宣導不足。
- 要求勞動部檢討職安法裁罰機制,並提供免費、易於尋求的心理諮商管道,同時考量職場結構性問題,如工作量過多、超時工作等,而非僅歸咎個人心理脆弱。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雄空廚公司發明「防疫假」及「因疫情影響留職停薪」等名目,規避減班休息通報,並導致員工薪資低於基本工資或被迫自願離職,質疑此舉於法不合。
- 批評該公司在領取政府紓困補助的同時,卻以不法手段損害勞工權益,要求勞動部對高雄空廚及桃園機場貴賓室實施勞動檢查,並協助勞工爭取權利。
- 建議勞動部應徹查全台異常的「留職停薪」狀況,透過勾稽勞保繳費紀錄與給付領取情況,識別假留職停薪行無薪假之實的個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後,高齡者就業機會增加是否會排擠年輕人就業機會,要求勞動部謹慎協調。
- 對RCEP生效後,台灣傳統產業可能因關稅劣勢而外移,導致大量失業表示擔憂,要求勞動部應主動訪查南部傳統產業廠商是否有遷廠計畫,進行超前部署。
- 關切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可能導致外勞輸入價格上漲,衝擊台灣社福移工供給,要求勞動部注意並處理移工被挖角等違法行為。
- 質疑NCC關閉中天新聞台對勞工權益的影響,要求勞動部應積極關注中天員工大量解僱問題,並與公司溝通保障勞工工作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恐導致台灣移工雇主雙輸,建議勞動部應研擬設置類似韓國產業人力公團的國家直聘制度,擴大直接聘任制,減少對仲介的依賴。
- 質疑台灣勞工普遍過勞,勞動檢查場次在部分縣市偏低,且竹科與台東過勞人數最多,要求勞動部解決過勞問題,並增加勞檢效能。
- 強調中高齡就業率偏低與過勞問題互有關聯,若能解決過勞及仲介制度問題,可增加更多中高齡人力進入職場,特別是農業與長照領域。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但關切資源是否有效運用,特別是針對65歲以上高齡者僅9%就業率的「蠻荒之地」。
- 建議勞動部應突破既有框架,將職務再設計概念延伸至高齡者,考量職務型態、勞動時間再設計及合理報酬,並提供相關補助。
- 以日本高齡者再僱用模式為例,指出應提供全時、短日、短時等多樣化工作時間選擇,以配合高齡者身體狀況與時間安排。
- 呼籲勞動部在法案施行前加緊準備,協助企業營造友善環境,確保高齡者就業權益不受損,以提升就業率。
楊曜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動參與率偏低,與年輕族群差距達25%,要求勞動部深入探討原因,並提出公部門可努力的方向。
- 質疑勞動部現有獎勵雇主僱用中高齡者的措施,未能顯著改善勞參率,認為僅靠補貼不足以達成政策目標。
- 強調中高齡者再投入職場需具備符合產業趨勢的條件與能力,勞動部應加強職訓課程的篩選與設計,以滿足雇主需求,而非僅提供補貼。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無薪假情況,勞動部雖稱人數為歷來最低,但委員認為仍需審慎應對國際疫情對就業市場的影響。
- 重申勞保基金預計2026年破產的嚴重性,質疑政府每年撥補200-220億元遠不足以彌補每年增加5000億元的潛在負債,要求政府承諾每年撥補800-1000億元。
- 批評勞動部對勞保年金改革方案遲遲無法提出明確時程,質疑政府將「燙手山芋」丟給下一任政府,要求蔡政府任期結束前務必提出改革方案。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企業履歷表仍普遍要求貼照片,但人力銀行調查顯示40%雇主會因長相決定面試與否,造成求職歧視,要求勞動部應捍衛此權益。
- 要求勞動部率先從自身做起,承諾未來所屬機關徵才不要求應徵者提供照片。
- 建議勞動部應與求職網站溝通,鼓勵業者取消履歷照片欄位,促進職場平權,避免求職者因外表喪失面試機會。
陳瑩 立法委員
- 揭露有人冒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名義進行詐騙貸款,並在臉書宣稱800%收益,要求發展署立即查證、澄清並備案,遏止詐騙行為。
- 質疑職安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反霸凌條款)罰則不明確,認為3萬元至15萬元的罰款多用於設施而非人被霸凌,要求勞動部檢視並訂定更清楚的霸凌罰則。
- 關切成大醫院開刀房喋血事件疑似與職場霸凌有關,要求職安署回報雇主及相關人員懲處結果。
- 質疑職安署檢查員缺乏查察職場霸凌的專業,且雇主普遍將預防霸凌責任丟給勞工承擔,導致勞工求助無門。
- 要求勞動部會同衛福部在2個月內提出預防職場霸凌的加強年或專案檢查計畫,並考慮將職場霸凌納入勞動檢查項目。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因疫情延後至12月4日上路,但事前宣導會僅30多場,配套措施是否足夠。
- 舉清潔隊員招考要求背沙包跑百米為例,質疑公部門甄試存在對中高齡、高齡者甚至女性的歧視,要求勞動部與環保署溝通,打造友善職場環境。
- 關切勞基法第54條雇主不得強制65歲員工退休的限制未拿掉,可能導致補助僅吸引原打算留用者,對弱勢者創造工作機會效果有限。
- 質疑勞動部對留用與新聘中高齡者的補助比例,要求提供明確預期效益數據,並強調職訓課程篩選的重要性,避免僅靠補貼達成政策目標。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關切呼吸防護計畫的執行成效,指出牙科與牙醫師公會反映在能力培養、教材製作及訓練影片方面仍需加強,希望勞動部能協助公會及相關行業推動。
- 強調職場心理健康促進的重要性,指出企業設置心理輔導單位面臨高低階層、信任度及成本考量等問題。
- 建議勞動部應輔導企業設置心理健康輔導單位,並推動「自殺守門人」概念,讓職場每個人都能發現徵兆、主動傾聽並轉介資源,真正達成全面心理衛生健康計畫。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但中高齡勞動參與率遠低於日韓及歐美先進國家,要求勞動部說明低落原因。
- 以台南部分地區高齡化指數超過300%為例,質疑勞動部所稱中高齡不願就業原因(有錢、有閒)與實際情況不符,許多地區面臨產業缺工問題。
- 要求勞動部盤點各產業缺工情形與人力需求,媒合中高齡勞工,並轉介中高齡失業者充實長照人力,讓50歲者照顧80歲長輩。
- 要求勞動部提供書面資料,說明針對中高齡者就業的實質幫助,特別是農業與長照領域的補助比例,並確保中高齡者進入職場具有優勢。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部長 勞動部
- 說明10月失業率為3.8%,中高齡及高齡者失業率為2.58%,但勞參率遠低於日韓,主要原因為年紀大、家務及經濟無需求。
- 承諾將針對高齡者勞參率低落問題進行更細緻調查,並配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同步實施6部子法及獎勵措施。
- 表示金安獎頒獎對象為工程,非公司,但評選會參酌廠商其他工程職災紀錄予以扣分,將檢討評選標準並加強揭露違規紀錄。
- 回應職場霸凌是暴力行為,職安法已課予雇主預防責任並有申訴管道,但承認目前缺乏全面性官方統計,承諾明年度將進行全面調查,並檢討職安法對霸凌的裁罰機制。
- 說明勞保基金用罄不代表政府不負責任,政府是保險人,依法應負給付責任,且已開始撥補,未來將努力提高撥補金額,並積極收集意見推動年金改革。
- 解釋「防疫假」及單方要求留職停薪於法不合,承諾將對高雄空廚等個案進行勞動檢查並協助勞工爭取權利。
- 表示勞動部現有直聘機制,但部分來源國如印尼規定看護工須透過仲介,承諾將檢討並擴大與其他國家合作,同時積極與印尼協商移工費用問題,並模擬對案以保障雇主權益。
- 承諾勞動部將率先從自身做起,所屬機關徵才不要求應徵者提供照片,並將與求職網站溝通,鼓勵取消履歷照片欄位。
- 承諾將與環保署溝通,檢討清潔隊員招考體能限制等歧視問題,並透過職務再設計、就業輔具及專班訓練等措施,協助中高齡者開發多元工作機會。
- 表示將持續關切RCEP對傳統產業及勞工的影響,並規劃訪查相關廠商。
諶立中 司長 衛生福利部心口司
- 說明衛福部透過「國民心理健康計畫」推動職場心理健康,包括建置「心快活」平台、設置1925安心專線及男性關懷專線、提供社區心理諮商服務及自殺防治通報系統。
- 指出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健康職場認證」方案已將心理健康促進納入評選項目。
- 表示衛福部積極結合相關部會共同推動職場心理健康策略,並持續提供專業意見與協助。
- 回應「心口司」是否獨立為「心理司」議題已在部內研議多年,並承認獨立為心理司是好事,心理預算已從6億增至20億元。
- 說明衛福部心理健康投資逐年增加,但強調心理健康範圍廣泛,許多相關費用未納入窄化統計。
- 表示衛福部與勞動部在職場心理健康方面有合作機制,未來將加強橫向聯繫,共同促進職場身心健康。
- 對臨時提案中要求提升精神障礙者社區資源佈建目標與期程的提案表示沒有意見,將遵照辦理。
施貞仰 署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說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預算編列於就安基金,總額約22億元,將整理相關計畫資料提供委員。
- 說明勞動部「台灣就業通」履歷照片欄已拿掉,並將與仲介公司溝通,鼓勵求職網站取消要求提供照片。
- 表示將查證冒用勞動力發展署名義進行詐騙的信件來源,並立即對外澄清此為詐騙行為,同時備案。
- 說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中,雇主繼續留用65歲以上員工及新聘高齡者均有補助,並說明補助金額與期限。
- 期望法案推動後,一年內45歲至64歲勞參率能增加6萬人,達到65%,並希望有100家企業參與繼續僱用計畫。
鄒子廉 署長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說明職安署與勞研所合作,已參採勞研所建議,明定企業配置心理師、提供輔導資源,並將於明年研議更有效的心理健康評估指標。
- 回應金安獎評選會參酌廠商職災紀錄扣分,並會公開重大職災資訊,承諾未來將努力連結不同公開資訊,確保獎勵與職安紀錄的透明性。
- 說明職安法對雇主未做預防措施的裁罰程序是先通知改善,未改善才罰3萬元至15萬元,並將檢討罰則的合理性。
- 表示職安署有調查權,但承認檢查員在查察職場霸凌專業方面仍需提升,承諾將加強宣導輔導,並研議將職場霸凌行政調查權下放到地方主管機關的可行性。
- 表示將會同衛福部在2個月內提出預防職場霸凌的加強年或專案檢查計畫,並考慮納入勞動檢查項目。
- 說明呼吸防護計畫主要針對工業用口罩,醫療防護具另有規定,承諾將與衛福部研商醫療牙科領域的呼吸防護需求。
孫碧霞 司長 勞動部勞退司
- 說明勞動部鼓勵企業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及工作生活平衡活動,每年入場輔導約50場,專家資料庫約30位,將擴大辦理。
- 說明工作生活平衡補助計畫今年已補助468家企業,涵蓋紓壓、友善家庭措施及兒童臨時照顧空間等。
陳琄 副局長 勞動部勞保局
- 說明勞保局在認定年資是否併計時,依循「實體同一性」作為判斷標準,但需有具體事實依據。
- 回應異常留職停薪狀況,若勞工未領取傷病或生育給付,卻轉為自行繳納勞保費,勞保局接到檢舉案會徹查。
何俊傑 所長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說明勞研所曾於2010年進行全國職場暴力普查,提供肢體、心理、語言及性騷擾等暴力類型發生率數據。
- 說明勞研所於去年底辦理3場職場心理健康與工作生活平衡研究成果推廣研習會,共250人參加。
相關後續
- 勞動部承諾明年度將進行全面性、細緻的職場霸凌調查。
- 勞動部承諾將檢討職安法對霸凌的裁罰機制,並研議將行政調查權下放到地方主管機關,並於1個月內提出研議報告。
- 勞動部會同衛福部將於2個月內提出預防職場霸凌的加強年或專案檢查計畫,並考慮將職場霸凌納入勞動檢查項目。
- 勞動部承諾將對高雄空廚及桃園機場貴賓室實施勞動檢查,並協助勞工爭取被迫休防疫假或假留職停薪的權利。
- 勞動部承諾將徹查全台異常留職停薪狀況,勾稽勞保繳費及給付紀錄,以識別假留職停薪行無薪假之實的個案。
- 衛福部心口司對提升精神障礙者社區資源佈建目標與期程的臨時提案表示沒有意見,將遵照辦理。
- 勞動部勞發署對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的臨時提案表示內容沒有意見,但要求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主席要求1個月)。
- 勞動部承諾將對RCEP對傳統產業及勞工的影響進行規劃,並派員訪查高雄等地區廠商是否有遷廠意願。
- 勞動部承諾將透過適當管道與中天電視溝通,確保勞工權益,並與勞工局共同關注大量解僱問題。
- 勞動部承諾將與求職網站溝通,鼓勵取消履歷照片欄位,並將率先從勞動部所屬機關徵才不要求應徵者提供照片。
- 勞動部承諾將與環保署溝通,檢討清潔隊員招考體能限制等歧視問題。
- 勞動部將提供書面資料,說明針對中高齡者就業的實質幫助,特別是農業與長照領域的補助比例,以及預期效益數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99702
- 卷/期/冊
- 109/97/2
- 發布日期
- 2020-12-2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