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內政委員會審查反族群歧視法草案:聚焦立法進度與定義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03

LawTrace 法律歷程:民族及族群平等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兩項「反族群歧視法草案」,主要討論聚焦於立法的必要性、族群與歧視的定義、現行法律的不足、以及政府推動此法案的進度與策略。多位立法委員就歧視案例、言論自由界線、與現行移民法反歧視條款的執行困境提出質詢。行政部門則回應已委託研究,並朝向制定「平等法」方向研議,但尚未有明確時程。會議最終決議請行政院加速研議,內政部提供相關資料,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3人及孔文吉等18人擬具「反族群歧視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核心議題為審查「反族群歧視法草案」,探討其立法的必要性、法案中「族群」與「歧視」的定義範疇,以及現行法律對族群平等的保障是否足夠。
  • 討論內容亦涵蓋政府在消除族群歧視方面的具體承諾與行動,尤其針對原住民族、新住民及其他弱勢群體所面臨的歧視問題。

相關爭議

  • 立法必要性與現行法規整合:部分委員認為現行諸多法律已包含反歧視條款,質疑是否需另立專法;提案委員則強調現有法規零碎且執行不力,不足以全面保障。
  • 「族群」與「歧視」定義模糊:委員對草案中「族群」與「歧視」的定義過於廣泛且不精確表示擔憂,恐導致執法困難及言論自由過度受限。
  • 管制言論與言論自由:法案涉及對「帶有敵意性、冒犯性、羞辱性之言語」的管制,引發對言論自由界線及法律明確性的討論。
  • 主管機關權責與立法模式:對於法案主管機關應歸屬內政部或法務部有不同意見,且就採分流立法、範疇性立法或綜合性「平等法」的策略,行政院與委員間仍未有共識。
  • 現行反歧視機制成效不彰:內政部坦承《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反歧視條款自 2007 年實施至今,24 件申訴案皆未成功開罰,凸顯現行機制在認定與舉證上的困難。
  • 政府推動立法進度緩慢:儘管總統曾對原住民道歉並承諾推動相關法案,且行政院已委託研究,但專法草案的提出與具體立法時程仍不明確,引發委員對政府誠意的質疑。
  • 永久屋法拍與災害防救:有委員提出永久屋遭法拍的問題,質疑《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能否有效解決,並建議以地換地或現金價購等通盤規劃。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強調反族群歧視法的重要性,指出法案已多次討論但未通過。
  • 引用蔡英文總統對原住民族的道歉文,強調政府有責任消除歧視並促進族群平等。
  • 列舉媒體對原住民族(如金鐘獎達悟族丁字褲事件)及社會上對新住民、外省人的歧視案例。
  • 建議法案應涵蓋所有族群,而非僅限原住民族,並對法案名稱持開放態度(如改為「促進族群平等法」)。
  • 質疑原民會與法務部未提交書面報告,要求行政院加速提出專法草案時程。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疑草案中「族群」與「歧視」定義的模糊性,恐導致法律執行困難及民眾無所適從。
  • 指出台灣對外籍移工與新住民的友善政策與人數成長,肯定政府在多元文化交流上的努力。
  • 關切疫情期間移工變成「黑工」問題,要求內政部提出審慎評估報告。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對「信功實業」進行消防安檢的時機與動機,認為是政治打壓,違反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
  • 挑戰內政部次長對「歧視」定義的說法,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已有「歧視」字眼且有審議機制。
  • 要求內政部提供監控國會議員行蹤的報告,並澄清警官隊布崗位置爭議。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應成立新住民專責單位,以有效處理跨部會協調問題,並檢討行政院新住民協調會報的功能與頻率。
  • 質疑原民會在「知本光電開發案」中,對《諮商取得原住民族同意參與辦法》中「原住民家戶代表」的規定解釋過於擴大,導致法院裁定停止執行。
  • 認為制定「反族群歧視法」可能造成族群分裂而非融合,應朝族群融合方向努力。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對「信功事件」表達高度關切,認為屏東縣政府的行為違反比例原則,打擊消防為民服務形象,並質疑其政治動機。
  • 強調憲法第 7 條的平等原則,主張反族群歧視法應確保實質平等,而非僅針對特定族群。
  • 批評政府僅「挺台灣豬」的 130 億元政策,質疑對其他農漁牧產業是否公平。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詢問法務部委託研究「反歧視立法」的結論,並要求提供研究報告供委員會參考。
  • 對制定綜合性反歧視專法持保留態度,認為其內容可能流於宣示性,且執行上困難重重。
  • 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反歧視機制運作十餘年來無實際開罰案例,要求內政部檢討原因。
  • 強調應將工作重點放在實質消弭各族群間的不平衡狀況,而非僅靠立法。
  • 提出「優惠性差別待遇」可能導致標籤化及排擠其他族群的問題,需嚴肅討論。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肯定法案的啟發性意義,但認為目前尚未達到逐條審查階段,因法案定義與立法策略仍需釐清。
  • 質疑草案中「族群」與「歧視」定義不夠精確,恐造成法律適用上的困難與社會爭議。
  • 對法案規範言論的條款表示高度警戒,認為應謹慎處理言論管制問題。
  • 建議採取「分流立法」策略,在各領域(如教育、就業、移民)制定具體反歧視規定,而非制定一部包山包海的專法。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認為「歧視」在法律上難以明確定義,導致執法困難,並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無實際開罰案例為證。
  • 擔憂法案涵蓋範圍過廣(受教權、工作權、語言、宗教、文化、媒體等),將涉及眾多部會,恐難以落實執行。
  • 認同立法的方向,但強調法案內容需更周延、明確化,避免因定義不明確而造成社會困擾。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政府應傾聽最常被歧視族群的意見,並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反歧視條款形同具文,因門檻過高且審議小組缺乏多元代表性。
  • 列舉近年來多起重大歧視原住民族事件(如電影、媒體報導、公眾人物言論),證明歧視普遍存在且亟需法律規範。
  • 反駁內政部對立法持保留的態度,認為內政部應主政此法案,而非法務部。
  • 呼籲行政院應兌現蔡英文總統對原住民族道歉的承諾,加速制定專法以落實族群平等,並檢討現行法規不足之處。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認為族群歧視問題全面且無所不在,不應由單一部會獨力承擔。
  • 主張應從教育著手,加強文化內涵與社會禮儀,透過內化尊重才能根本解決歧視問題,而非僅靠高壓重罰。
  • 肯定台灣在族群融合上的努力與進步,認為現有法律已提供保障,但仍需持續透過教育與文化薰陶來改善。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認為歧視問題不僅限於族群,也存在於弱勢團體、年齡、性別、疾病患者等群體,應制定更完整的專法來保障。
  • 指出立法是一種「態度」,可透過政策引導消弭歧視觀念,如同同性婚姻合法化。
  • 質疑內政部雖重視消除種族歧視,卻遲未提出專法版本。
  • 強調刻板印象是歧視溫床,列舉對女性、愛滋病患、外配及客家人的歧視案例,呼籲制定專法以遏阻此類現象。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健全房市政策的九大方向,特別是預售屋稽核、實價登錄及追查紅單,但質疑稽查效果不彰,建議應考慮以詐欺罪偵辦紅單炒作。
  • 認為反歧視立法應著重於「促進平等」而非僅「反歧視」,因歧視本身已屬違憲。
  • 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反歧視條款執行上遇到的困難,強調法案落實的重要性。
  • 提及國外案例(如蛋糕師傅拒絕為同性戀者製作蛋糕),說明反歧視法可能涉及不同權利之間的衝突與權衡,立法不易。
  • 建議應建立整體性的法制架構,並在細節上權衡,讓法案真正有用,避免造成更大衝突。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原住民立委為原住民權益的努力,但認為反族群歧視法涉及跨部會,非內政部能獨力承擔。
  • 擔憂過於嚴格的立法可能導致社會言論保守化,並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反歧視條款執行困難,13 年來無成功開罰案例。
  • 要求內政部針對過去 24 案申訴案例進行分析,找出條文或執行上的問題。
  • 強調修法應嚴謹,符合社會大眾期待,保障各族群權益,促進多元族群融合。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強烈支持制定反歧視法,認為其具嚇阻作用,有助於落實平權。
  • 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反歧視條款自 2007 年實施至今無實際處罰案例,證明徒法不足以自行。
  • 引用國際公約,強調法律應制止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的言論。
  • 認為教育部的平權教育偏重性別平權,呼籲加強對種族、職業等議題的教育,並提供外籍移工足夠的休憩場所,以減少歧視言論。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肯定提案的建設性與啟發性,但認為尚未到逐條審查階段,需先釐清國家立法策略(分流、範疇性或綜合性專法)。
  • 指出台灣已有 54 條中央法規包含反歧視條款,屬「澈底分流立法」,不應被誤導為未有反歧視立法。
  • 主張若要制定專法,應是基本法性質的宣示性法律,而非管制性作用法,因歧視面向廣泛,難以統一管制程序。
  • 關切台灣少子化問題,強調移民政策的重要性,建議政府應將移民政策納入國家重要議程,並加速研議白領經濟移民政策。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在反族群歧視法案立法進度緩慢,五年來僅口頭重視,缺乏實質行動與草案。
  • 指出政府的法案研擬小組缺乏受歧視族群代表,僅由官員與學者組成,導致無法真正理解歧視的痛楚。
  • 譴責政府帶頭使用歧視性字眼(如「武漢肺炎」),認為這將影響法案研擬的態度與意義。
  • 反駁「歧視難以認定」的觀點,認為這是未曾經歷日常歧視者的說法。
  • 列舉政府在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自治法、土海法、健康法等議題上的承諾跳票,質疑政府對原住民族的歧視心態。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反族群歧視法案研議多年卻無明確立法期程,對政府推動的誠意打上問號。
  • 列舉電影《卡卡囌卡卡衝》中對原住民族的歧視內容(如服裝挪用、捏造迎賓詞、文明人教育原住民等),要求原民會與文化部譴責並提出具體作為。
  • 批評文化部在處理電影歧視問題上缺乏約束力,僅能口頭譴責,無法有效保障原住民文化與尊嚴。
  • 強調反歧視法立法是不得已,希望透過法律規範與處罰來約束歧視行為,促進多元文化相互尊重。

相關人員回應

陳宗彥 內政部次長

  • 表示台灣是多元族群社會,尊重多元文化是最高價值,政府在輔導新住民方面持續努力。
  • 說明疫情期間已延長在台移工年限,減少流動,並協助延長居留,保障工作權益。
  • 針對「信功事件」,表示尊重地方政府的自治事項與說明,但強調任何行政作為都應符合比例原則,不應過當。
  • 澄清《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反歧視條款主要規範外國人,並坦承該法自 2007 年至今 24 件申訴案皆無實際開罰,因認定困難且舉證不足。
  • 表示內政部並非反對反族群歧視立法,而是認為需更周延的討論,並建議朝「平等法」方向推動,以學習互相尊重與包容的價值。
  • 承諾會與地方政府合作,持續稽查不動產炒作問題,並審慎評估農地違章工廠的處理方式。
  • 強調社會應透過教育深化對各族群的尊重與包容,認為這是根本之道。
  • 回應永久屋問題時,表示會請營建署研究以地換地或現金價購的可能性,並強調災害類型不同,需綜合經驗思考。

張春暉 法務部參事

  • 法務部支持反歧視立法,並解釋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曾委託學者廖福特教授研究,建議制定一部「平等法」專法。
  • 說明該研究結論認為現行反歧視法規散居各法,建議訂定一部完整性專法,並提供條文內容供參考。
  • 指出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已將學者建議納入國家人權計畫,由該小組統籌整合,目標在 4 年內完成立法。
  • 解釋學者建議採用「平等法」名稱,是參考英國、德國、加拿大等國法制,認為其概念較妥適且積極。

王瑞盈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表示原民會支持反歧視與促進族群平等,但目前配合行政院的整體規劃與步驟處理。
  • 針對「知本光電開發案」,承認委託投票及公所代行召集存在爭議,並坦承原民會對《諮商取得原住民族同意參與辦法》中「家戶代表」的解釋與法院裁定有落差。
  • 否認原民會曾為電影《卡卡囌卡卡衝》背書或研議調整,並譴責該影片對原住民族的歧視內容,認為應由文化部協處。

許慧卿 教育部專門委員

  • 說明教育部依《教育基本法》推動平權教育,涵蓋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種族信仰及政治理念等,並非僅偏重性別平權。
  • 表示除《性別平等教育法》外,亦有《原住民教育法》,並透過人權教育中程計畫將理念融入課程課綱。
  • 同意加強國際交流活動中對不同文化和族群的理解,推動多元化教育。

劉約瑟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技正

  • 表示外籍移工休憩服務處等業務事涉發展署,會將委員意見轉達。

鄒筱涵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副執行秘書

  • 說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今年 8 月 1 日成立,目前已有部分案件正在處理中。
  • 承諾會持續追蹤與原住民土地相關的調查案,不會因委員卸任而停止辦理。

徐小青 行政院綜合業務處參議

  • 說明行政院人權行動計畫草案已於今年 10 月 29 日舉辦公聽會,立法時程規劃為 2022 年至 2024 年。
  • 表示行政院傾向制定上位性的統合性法案,內容可能涵蓋性別、族群、種族、年齡、身心障礙等,作為綜合性上位法,現行各作用法仍會存在。

李世明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

  • 表示文化部未補助電影《卡卡囌卡卡衝》,並確認電影分級管理不包含歧視內容審查。
  • 承認該電影內容不適合且有族群歧視,文化部會譴責此類言論,並透過文化平權會報處理相關歧視議題。
  • 強調國人仍需內化對族群平權的認知,但未提出具體約束歧視電影的辦法。

譚宗保 行政院綜合業務處處長

  • 說明法務部委託研究報告是針對國際法制比較,學者建議採用「平等法」概念,而非「反歧視法」。
  • 指出學者研究建議在行政院設立「平等處」,但目前行政院並無此處,相關建議仍需進一步研議。
  • 強調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草案已規劃立法時程為 2022 年至 2024 年。
  • 解釋「平等」是較積極進步的作法,而「消弭歧視」是搭配性目標,因此傾向採用「平等法」概念。

相關後續

  • 請行政院儘速召開會議,就法務部委託研究報告中「反歧視法」轉折為「平等法」的立場及未來立法方向做出明確決定,並於 3 個月內提出因應報告。
  • 請行政院針對原住民族立法委員提出的多個歧視案例,說明在現行法規下可如何修法彌補不足之處,或提出其他處理方式。
  • 請內政部於 1 週內彙整並提供《入出國及移民法》中 24 件歧視申訴案件的類型、狀況及未獲處罰的原因,作為後續討論參考。
  • 本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00201
卷/期/冊
110/2/1
發布日期
2021-01-05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