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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衛生法、食安法及萊豬行政命令之院會處理程序與發言時程協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0-12-23

本次朝野黨團協商主要針對「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衛福部與農委會等9項萊豬、萊牛相關行政命令之院會審查與表決程序進行討論。經協商確定三大區塊之廣泛討論發言人數與時間,逐條討論則不發言直接依黨團版本處理,並針對附帶決議之宣讀與處理方式達成共識,以利院會順利於時限內完成審議。

討論事項一

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議案之院會審查程序與發言時程

核心議題

研商學校衛生法修正草案、食安法修正草案及9項萊豬、萊牛相關行政命令在院會中的發言人數、討論方式、表決順序及附帶決議處理時程。

相關爭議

  • 附帶決議處理時點:林為洲與鄭運鵬主張應於24日當次會一併處理完畢以符合法制程序,高虹安則擔憂時間過於緊迫;最終確認三大區塊發言採精簡方式,並簡略宣讀附帶決議以爭取時間在當日內完成審議。
  • 逐條討論與三讀後發言:確認逐條討論階段各黨團均不發言,保留條文依序進行各黨團版本處理;針對法案部分同意三讀後各黨團派1人發言。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學校衛生法、食安法及行政命令分成三大區塊,各黨團固定發言人數,合併廣泛與逐條討論以簡化程序。
  • 支持將附帶決議留在25日處理,但經討論後認為若透過簡略宣讀與延續會議,可在24日當天處理完畢。
  • 認為除美豬議題外之學校衛生法條文,若無法在協商中達成共識,則交由院會表決處理。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建議三大區塊之發言人數維持一致的5、4、2、2人配置以方便計算時間。
  • 提醒協商文字應將「美豬」精確修正為「萊豬」以符合行政命令內容。
  • 反對在晚上12點後直接開啟第10次院會,認為議事人員無法負荷且無法及時產出議事錄。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認為將發言區塊簡化後可省去許多程序時間,並同意附帶決議簡略宣讀以加速表決流程。
  • 建議部會首長先確認附帶決議中有哪些內容是機關可接受的,若可接受則不必進行表決。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主張附帶決議必須在24日當天與法律案一同處理完畢,否則法律案送出會發生失所附麗的問題,且會卡住後續公文送出程序。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主張附帶決議應尊重個別委員之提案,不宜強制由黨團合併;並堅持學校衛生法等法案三讀後各黨團應保留1人發言機會。
  • 質疑學校衛生法中與萊豬無關的條文是否仍有協商空間,並確認表決時應回歸各黨團版本的處理方式。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支持檢視附帶決議內容,若行政機關可支持者盡量達成共識以減少表決。
  • 提醒議事人員注意明天的中午休息時間與議程安排。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認同將學校衛生法、食安法與行政命令劃分三大區塊進行發言與表決的作法。
  • 強調附帶決議若未隨法律案一同處理完畢,將導致立法院無法將條文備文送出,造成程序卡關。
  • 認為朝野立場已多次辯論,若條文與附帶決議無法在黨團會議中達成共識,則回歸院會依法表決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學校衛生法與食安法廣泛討論時,依時代力量黨團2人、民眾黨黨團2人、國民黨黨團4人、民進黨黨團5人之順序輪流交叉發言,每人發言3分鐘;逐條討論時各黨團均不發言,依序處理各黨團保留版本。
  • 9項萊豬、萊牛相關行政命令合併發言,發言人數比照上述規定,發言完畢後即不再發言,依序進行各黨團版本處理。
  • 各案黨團版本處理完畢後,隨即進行各案之附帶決議;附帶決議由議事處簡略宣讀以節省時間。
  • 院會處理上開議案時不提出重付表決及點名表決之提議;學校衛生法與食安法完成處理程序後,各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三讀後發言,行政命令完成處理後則不發言。

原始資料

公報
1100602
卷/期/冊
110/6/2
發布日期
2021-01-11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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