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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提名公聽會:審查李鎂等4位人選適任性

經濟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21

立法院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舉行公聽會,審查行政院提名李鎂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志民為副主任委員,以及郭淑貞、洪財隆續任委員的人事同意案。多位專家學者就提名人的專業背景、行政經驗、獨立性、對數位經濟及高通案的處理態度提出意見與質疑,尤其聚焦公平會作為獨立機關的職權行使與公信力。所有意見將彙整作為立法院審查的參考。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送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李鎂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志民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郭淑貞及洪財隆續任委員,請本院同意案」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行政院提名公平交易委員會李鎂、陳志民、郭淑貞及洪財隆等4位委員的人事同意案進行審查,討論重點聚焦於被提名人的專業能力、行政經驗、獨立性,以及其能否有效應對數位經濟挑戰與處理重大競爭法案件。
  • 會議也探討公平會作為獨立機關的職權行使、公信力提升,以及在數位經濟時代下如何平衡創新與競爭、強化執法效率與調查權限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公平會獨立性受質疑:多位學者(盧信昌、單驥、杜震華、莊奕琦、端木正)對公平會能否獨立行使職權表示擔憂,特別是高通案的處理方式與新任主委被報導為「能夠配合政策的人」,引發外界對獨立機關公信力的疑慮。
  • 高通案和解爭議:單驥、劉尚志、杜震華、端木正質疑公平會與高通公司達成訴訟上和解的合理性與透明度,包括罰鍰大幅調降、以投資抵充罰鍰、秘密和解過程,以及對國內受害廠商權益的影響。
  • 李鎂主委角色轉換與數位經濟應對:王淑美、顏雅倫、李素華、王素彎質疑李鎂女士從經濟部商業司「興利促進」角色轉變為公平會「糾察監察」角色後,如何處理過去資源人脈、快速融入新組織、以及對數位經濟聯合行為與壟斷的具體應對策略。
  • 公平會專業領域組成:王淑美、莊奕琦、端木正建議未來公平會委員遴選應擴大專業領域至食品農業、零售、電商、財稅、會計、管理等,以因應日益複雜的商業環境,並質疑現有法律與經濟專業為主的組成是否足夠。
  • 陳志民副主委顧問身份與執法:王素彎提出陳志民副主委因其專業地位常受企業聘為顧問,轉任執法機構副主委後,如何調適身份與運用經驗強化執法效率。
  • 洪財隆委員黨籍與獨立性:端木正、王素彎、杜震華、莊奕琦質疑洪財隆委員的民進黨籍背景是否會影響其查案的客觀中立性,並要求其說明在高通案中的立場。
  • 公平會辦案績效與調查權限:王立達、莊奕琦指出公平會近年辦案數目下滑、處分案件比例低、罰款金額小,效益不彰,並與劉尚志一同關切公平會欠缺強大調查權限的問題,詢問具體改善措施。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擔任主席主持公聽會,強調將詳實記錄專家學者意見,並列入立法院公報及作為後續審查參考。

相關人員回應

王淑美 副教授 臺灣大學生傳系

  • 支持郭淑貞與洪財隆續任委員,但建議未來公平會委員遴選應擴大至食品農業、零售、電商等民生相關領域,並給予年輕專家機會。
  • 肯定李鎂女士擔任主委,但建議其說明如何從商業司的「興利」轉變為公平會的「糾察」角色,如何快速融入新組織並推動政見,以及對數位經濟聯合行為與壟斷的具體見解。
  • 肯定陳志民先生的專業素養,詢問其如何襄助主委並恪守副主委分際。

盧信昌 副教授 臺灣大學國企系

  • 提出考核委員的5個重點:相關經歷、任上作為、競爭促進、前瞻思維、研究成果,強調委員需具備無黨無私、維護公益的價值信念,並對產業動態與未來世界保持好奇。
  • 肯定陳志民教授在各方面均符合考核標準,並期待李鎂女士能充分體會公平會獨立機關職責,展現擔當與自主性,特別是在中天案後社會對獨立機關運作的疑慮。
  • 強調數位科技下的商業模式對新進入者的阻卻性、恫嚇性併購及資源不對稱優勢,以及外包導致的社會分級化問題,公平會應責無旁貸地了解並處理。

顏雅倫 副教授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 肯定4位被提名人學養經歷豐富,組合良好,並強調公平會應特別關注限制競爭法或反托拉斯法的執法。
  • 關心李鎂主委如何界定與互動競爭政策及產業政策的界線,並詢問其對公平交易法介入標準必要專利授權案件的態度,以及是否投入更多資源進行數位科技產業調查。
  • 肯定陳志民副主委在公平法的專業與經驗,詢問其對競爭分析中創新因素評估及API經濟下資料開放與系統對接等議題的看法。
  • 肯定郭淑貞委員與洪財隆委員的表現,詢問郭委員對聯合行為管制與執法在實務及法制上的困難、寬恕政策瓶頸及裁罰金額計算,並請洪委員說明行為反托拉斯法在國內的具體試用方向及如何設定中止調查或行政和解的條件以維持市場競爭秩序。

李素華 副教授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 肯定兩位續任委員經驗豐富、學經歷符合需求,並認為新任主委、副主委的專業具高度互補性。
  • 指出公平會未來功能在於建構良好產業環境,透過案件規制、調查與審理達到公平競爭與創新研發,並在國際化挑戰下,於創新與競爭間找到平衡。
  • 期待兩位新任首長能帶領公平會與時俱進,銜接新的競爭法議題,改造組織結構與人員培訓,以符合新的產業環境需求。

莊春發 兼任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

  • 建議立法院應建立公聽會審查範圍與原則,並分兩階段審查委員提名,先確認學經歷與研究內容,再分析其工作屬性是否符合專業需求。
  • 強調公平會委員需具備法律、經濟及企業經營專業知識,特別是經濟思想發展脈絡,以避免錯誤判斷。
  • 肯定4位被提名人學經歷可勝任,特別提及李鎂主委的行政經驗與對數位商業市場的了解,以及陳志民副主委在競爭法領域的專精與無縫接軌能力,並支持兩位續任委員的表現。

單驥 終身榮譽教授 中央大學

  • 強調公平會委員應獨立行使職權,不受行政院或國安會等政策指示,否則將失去公信力。
  • 嚴厲批評公平會高通案的和解,指出其高度介入市場機制、以投資換罰鍰欠缺合理性、秘密和解過程不透明、損害國內廠商權益,並導致調查委員辭職。
  • 要求4位被提名人說明高通公司是否完成承諾投資、未完成承諾的罰責、投資是否需申報、是否補償聯發科等受害廠商、是否公開和解錄音檔,並要求郭淑貞及洪財隆委員說明在高通案中的立場。

劉尚志 榮譽講座教授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

  • 指出國人對獨立機關信任度偏低,公平會不信任度高達53%,要求李鎂主委思考如何提升民眾信任度,並提及高通案的前倨後恭及公平會對外國大廠訴訟屢敗的問題,要求提升機關知識與能量。
  • 強調我國科技業欠缺國際法規法遵,導致大廠受罰,希望公平會提升對科技業者的法遵教育。
  • 請教陳志民副主委,公平會欠缺強大調查權限的具體改善措施,以及公平法在106年修訂時自廢武功拿掉營業秘密相關刑責的合理性。

杜震華 兼任特聘教授 華梵大學人文教育中心

  • 質疑原主委黃美瑛未獲續聘與兩位委員續聘,皆與高通案處理態度有關,暗示公平會可能受到高層壓力而改變立場。
  • 批評民進黨政府對獨立機關獨立性的不尊重,將其納為執政黨落實意志的工具,並以中天案為例佐證此觀點。
  • 引用媒體報導,質疑新任主委李鎂因「能夠配合政策」而獲提名,認為這將使公平會淪為行政院的「公平組」,失去獨立性。
  • 批評主委提名人李鎂教育背景相對落後,且未曾接觸公平法,難以領導委員做出專業決策,恐將以「上意」為依歸。

王立達 教授 政治大學法學院

  • 肯定此次4位委員的組合,認為李鎂主委的行政經驗與陳志民副主委的學術專業互補性高,有利於領導委員會、提升行政效率。
  • 肯定兩位留任委員郭淑貞與洪財隆的經驗傳承與各自特色,郭委員熟悉執法且能提出不同見解,洪委員視野廣闊、掌握產業動態並倡導行為經濟學。
  • 提出對被提名人的期許與問題:主委如何凝聚委員共識、提升辦案績效(特別是聯合行為偵測與處理)、優化人力分配(成立機動任務編組),以及檢討公平交易法中事前許可制的不合時宜性。

王素彎 研究員 中華經濟研究院

  • 肯定李鎂主委的行政專業,但質疑其從商業司「協助產業壯大」角色轉變為公平會「擔憂壟斷」角色後的身份衝突,詢問其如何處理數位經濟下廠商行為。
  • 肯定陳志民副主委的公平法研究與意見領袖地位,詢問其轉任執法機構副主委後如何調適身份並強化執法效率。
  • 詢問郭淑貞委員對數位經濟新產業經營模式的推動與了解,並建議其應更關注新興產業而非僅多層次傳銷。
  • 詢問洪財隆委員行為經濟學在實務上的具體運用案例,以及公平會對特定產品(如藥品)調查面臨的困難與進度。
  • 質疑洪財隆委員曾任民進黨幹部,在查案時能否保持客觀中立立場,並要求其具體說明數位與平台經濟競爭處理原則的內容。

葉俊顯 副院長 中華經濟研究院

  • 高度贊同行政院此次提名,認為委員組成在性別與專業領域(法律、經濟)上達到平衡,並肯定洪財隆委員推動行為經濟學的實用性。
  • 建議公平會應關注社群媒體與平台的數位壟斷問題,以Uber和Google、Facebook的案例說明平台如何利用資金與數據優勢打擊競爭者、侵犯個資,並導致市場壟斷。
  • 強調數據是數位經濟的「石油」,公平會需花時間處理數位資料、數位經濟相關管理是否侵權,以及社群平台審查言論的權力等問題。

端木正 會計師 精華會計師事務所

  • 建議公聽會未來可邀請民間企業界人士參與,並考慮提名財稅、會計、管理相關專業人士擔任公平會委員,以符合組織法要求。
  • 肯定此次提名在性別平等上的良好組合,並支持4位被提名人。
  • 支持李鎂主委以白話與民眾、企業對話的作風,並期許其能運用商業司經驗,兼顧企業與法令要求,處理連鎖加盟、多層次傳銷、網路廣告及防疫物資交易秩序等議題。
  • 請大院詢問陳志民副主委,其擔任副主委後,在哪個部分會有更多揮灑空間,以及其對AI、大數據、高科技創新、不對稱管制等議題的看法。
  • 請大院詢問郭淑貞委員如何妥善運用反托拉斯基金。
  • 質疑洪財隆委員的民進黨籍背景是否影響獨立性,要求其說明大潤發衛生紙案、大聯大收購案及高通案的立場,並具體闡述數位與平台經濟競爭處理原則及強化特定產品市場調查(如藥品、農產品)的作法。

莊奕琦 教授 政治大學經濟學系

  • 強調公平會應確保市場公平競爭,避免獨佔、反壟斷及各種有礙公平競爭行為,並應主動積極應對新科技帶來的商業模式衝擊。
  • 指出公平會委員組成需具備跨領域專業、豐富商業與國際實務經驗及跨部會公共行政能力。
  • 批評公平會108年度施政績效,處分案件比例低、罰款金額小,顯示調查浮濫或未能有效匡正市場功能,與專業及獨立性有關。
  • 肯定4位被提名人專業素養與行政歷練,但質疑李鎂主委長期官僚體系出身能否勝任獨立性要求,陳志民副主委與主委專業同質性高,跨領域互補性不足,洪財隆委員黨職背景可能影響獨立性。
  • 認為審查重點應在於公平會所需跨領域專長的整合是否足夠,以及正、副主委間的專長互補性。

相關後續

  • 所有專家學者提出的專業意見將會彙整,提供給立法院委員作為星期三審查時的參考。
  • 所有出席人員的發言及書面資料除刊登公報外,將製作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所有出列席人員參考。

原始資料

公報
1100701
卷/期/冊
110/7/1
發布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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